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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98)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业绩公布
摘要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变动
千港元 千港元 %
收入 7,825,077 6,074,061 28.8
毛利 1,885,355 1,512,029 24.7
毛利率 24.1% 24.9% -0.8基点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 1,003,996 702,839 42.8
纯利率 12.8% 11.6% +1.2基点
每股盈利
-基本 17.50港仙 12.60港仙 38.9
-摊薄 16.14港仙 11.97港仙 34.8
股息 3.2港仙 2.1港仙
�C1�C
通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
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内」)之综合业
绩,连同去年之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5 7,825,077 6,074,061
销售成本 (5,939,722) (4,562,032)
毛利 1,885,355 1,512,029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 5 96,962 48,743
销售及分销开支 (120,832) (148,535)
一般及行政开支 (557,807) (445,207)
其他经营开支净额 (34,996) (38,824)
财务费用 6 (78,264) (55,660)
分占联营公司之溢利�u(亏损) 110 (286)
分占一间共同控制实体之溢利 6,023 �C
除税前溢利 7 1,196,551 872,260
所得税开支 8 (176,077) (134,285)
本年度溢利 1,020,474 737,975
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1,003,996 702,839
非控股股东权益 16,478 35,136
1,020,474 737,975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10
-基本 17.50港仙 12.60港仙
-摊薄 16.14港仙 11.97港仙
股息详情於附注9内披露。
�C2�C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年度溢利 1,020,474 737,975
其他全面收益
期後不被重新分类至损益之其他全面收益:
物业重估收益 4,900 1,393
所得税之影响 (810) (230)
4,090 1,163
期後将重新分类至损益之其他全面收益�u(开支):
换算海外经营业务之汇兑差额
-附属公司 (202,158) (129,651)
-联营公司 (124) (107)
-共同控制实体 (2,836) �C
出售一间联营公司後解除汇兑储备 (139) �C
(205,257) (129,758)
本年度其他全面开支,税後净额 (201,167) (128,595)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819,307 609,380
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803,032 575,682
非控股股东权益 16,275 33,698
819,307 609,380
�C3�C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3,287,981 2,627,744
投资物业 57,791 53,902
租赁土地之预付款项 208,795 58,198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 134 2,666
於一间共同控制实体的投资 64,162 �C
预付款项 53,635 57,842
长期按金 198,364 248,299
贷款予一间附属公司之一名非控股股东 1,500 1,500
递延税项资产 3,703 3,703
非流动资产总额 3,876,065 3,053,854
流动资产
存货 11 1,739,740 1,605,937
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 12 3,361,909 2,682,939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账款 410,533 309,872
应收一间共同控制实体款项 1,694 �C
贷款予一间共同控制实体 67,288 �C
可收回税项 1,532 287
已抵押存款 262,150 173,581
现金及现金等值 869,082 762,392
流动资产总额 6,713,928 5,535,008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账款及票据 13 2,156,286 1,572,221
应计负债及其他应付账款 414,646 324,473
附息银行及其他借款 1,489,958 976,356
应付一间共同控制实体款项 51,197 �C
应付税项 220,673 192,029
流动负债总额 4,332,760 3,065,079
流动资产净值 2,381,168 2,469,929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6,257,233 5,523,783
�C4�C
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负债
附息银行借款 609,869 519,321
可换股债券 876,514 873,028
应付一间附属公司之一名前任
非控股股东款项 30,034 30,034
递延税项负债 74,511 62,082
非流动负债总额 1,590,928 1,484,465
资产净值 4,666,305 4,039,318
股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14 57,805 57,257
储备 4,610,093 3,999,929
4,667,898 4,057,186
非控股股东权益 (1,593) (17,868)
股权总数 4,666,305 4,039,318
�C5�C
附注
1.公司资料
通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乃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之注册办
事处位於CenturyYard,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GT,GeorgeTown,GrandCayman,
CaymanIslands。
本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本公司旗下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为制造及销售手机,手提
电脑及电器用品之结构件,五金产品及其他电子产品。年内本公司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性
质并无任何重大变动。
2.编制基准
本财务报表乃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包括所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香港
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本财务报表采用历史成本常规法编制,惟分类
为物业、厂房及设备之香港租赁楼宇及投资物业会按公允价值计量。该等财务报表以港元
(「港元」)呈列,除另有说明外,所有价值均四舍五入至最近的千位数。
综合账目之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之财务报表。附属公司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之实体(包括结构性实体)。倘本集
团具有承担或享有参与有关投资对象所得之可变回报的风险或权利,并能透过其在该投资
对象的权力影响该等回报(即本集团现有能直接影响投资对象相关活动之能力),即本集团
具有控制权。
倘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少於投资对象大多数投票或类似权利的权利,则本集团於评估其
是否拥有对投资对象的权力时会考虑一切相关事实及情况,包括:
(a)与投资对象其他投票持有人的合约安排;
(b)其他合约安排所产生的权利;及
(c)本集团的投票权及潜在投票权。
�C6�C
2.编制基准(续)
综合账目之基准(续)
附属公司与本公司财务报表的报告期间相同,并采用一致会计政策编制。附属公司业绩自
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综合入账,并持续综合列账直至该控制权终止为止。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各部分乃归属於本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股东权益,即使此举导致非控
股股东权益结余出现亏绌。所有集团内部成员公司间之交易引致集团内公司间之资产及负
债、股权、收入、开支及现金流量均在综合列账时悉数对销。
倘有事实及情况显示上文所述三项控制权要素有一项或以上出现变动,本集团会重新评估
其是否对投资对象拥有控制权。一间附属公司之所有权权益变动,而并未失去控制权,则按
权益交易入账。
倘本集团失去对一间附属公司之控制权,则其取消确认(i)该附属公司之资产(包括商誉)及
负债;(ii)任何非控股股东权益之账面值及(iii)於权益内记录之累计交易差额;及确认(i)所收
代价之公允价值;(ii)所保留任何投资之公允价值及(iii)损益账中任何因此产生之盈余或亏
绌。先前於其他全面收益表内确认之本集团应占部分视适当情况而重新分类为损益或保留
溢利,且须遵照本集团直接出售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相同标准。
3.会计政策及披露之变动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之财务报表首次采纳下列新订及经修订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之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二零一一年)(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的会计处理
(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目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 披露计划
(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澄清折旧及摊销之可接受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二零一一年)(修订本)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之年度改进
诚如下文所解释,采纳上述新订及经修订之准则对该等财务报表并无重大财务影响。
�C7�C
3.会计政策及披露之变动(续)
(a)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载有在财务报表列报及披露范畴内重点集中改善的地方。
该等修订厘清:
(i)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的重要性规定;
(ii)损益表与财务状况表内的特定项目可予分拆;
(iii)实体可灵活决定财务报表附注的呈列次序;及
(iv)使用权益法入账的分占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其他全面收益必须於单一项目内合
并呈列,并区分其後将会及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此外,该等修订厘清在财务状况表及损益表呈列额外小计时适用的规定。该等修订不
会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构成任何重大影响。
(b)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厘清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
会计准则第38号中的原则,即收益反映自经营业务(该资产为其一部分)产生的经济利
益而非通过使用资产消耗的经济利益的模式。因此,收益法不得用於折旧物业、厂房
及设备,并且仅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可用於摊销无形资产。该等修订将於日後应用。
该等修订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表现并无影响,原因为本集团并无使用收益法计算非
流动资产减值。
(c)於二零一四年十月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
进载列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该等修订详情如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作出售之非流动资产及终止经营业务:厘清向拥有人
进行出售或作出分派的计划的变动不应被视为一项新的出售计划,而应被视为
原计划的延续。因此,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的规定并无变动。该等修订
亦厘清变更处置方式不会改变持作出售之非流动资产或出售组别的分类日期。
该等修订将於日後应用。由於本集团於本年度概无销售计划,故该等修订对本
集团并无影响。
�C8�C
4.经营分类资料
下表列示本集团经营分类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收入、溢
利及若干资产及负债资料。
电器配件 五金部件 通讯设备及其他 撇销 综合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类收入:
销售予外间客户 6,439,335 4,780,254 524,331 471,902 861,411 821,905 �C �C 7,825,077 6,074,061
部门间销售 51,504 6,592 162,115 6,094 85,369 3,049 (298,988) (15,735) �C �C
总计 6,490,839 4,786,846 686,446 477,996 946,780 824,954 (298,988) (15,735) 7,825,077 6,074,061
折旧及摊销前之分类业绩 1,312,540 971,004 11,304 33,908 151,210 133,141 �C �C 1,475,054 1,138,053
折旧 (230,482) (174,440) (28,977) (19,416) (11,220) (9,085) �C �C (270,679) (202,941)
摊销 (1,686) (1,285) (2,514) (1,590) (16) (80) �C �C (4,216) (2,955)
分类业绩 1,080,372 795,279 (20,187) 12,902 139,974 123,976 �C �C 1,200,159 932,157
未分配收入 96,962 25,930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开支 (28,439) (29,881)
财务费用 (78,264) (55,660)
分占联营公司之溢利�u(亏损) 110 (286)
分占一间共同控制实体之溢利 6,023 �C
除税前溢利 1,196,551 872,260
所得税开支 (176,077) (134,285)
本年度溢利 1,020,474 737,975
�C9�C
4.经营分类资料(续)
电器配件 五金部件 通讯设备及其他 撇销 综合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分类资料:
於收益表确认之
减值亏损�u撇减* (1,364) (19,474) �C (5,693) �C (134) �C �C (1,364) (25,301)
於收益表拨回之
减值亏损 ** 15,405 31 4,103 �C 1,820 168 �C �C 21,328 199
资本开支*** 965,397 1,085,601 214,023 42,234 35,383 5,365 �C �C 1,214,803 1,133,200
分类资产 7,806,550 6,336,103 839,607 675,920 672,591 632,710 �C �C 9,318,748 7,644,733
未分配资产 1,271,245 944,129
总资产 10,589,993 8,588,862
分类负债 2,111,419 1,499,662 204,699 215,514 254,814 181,518 �C �C 2,570,932 1,896,694
未分配负债 3,352,756 2,652,850
总负债 5,923,688 4,549,544
* 包括应收贸易账款减值、应收贸易账款撇销、陈旧存货准备及其他应收账款减值。
**包括应收贸易账款减值及存货准备拨回。
***资本开支包括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租赁土地之预付款项。
�C10�C
4.经营分类资料(续)
地理资料
中国大陆 东南亚 中东 其他 综合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a) 来自客户之收入
分类收入:
销售予外间客户 7,265,559 5,501,365 270,184 414,978 166 2,560 289,168 155,158 7,825,077 6,074,061
(b)非流动资产 3,761,720 3,004,911 �C �C �C �C 44,846 41,074 3,806,566 3,045,985
上文之收入资料乃根据客户所在地划分。
上文之非流动资产资料乃根据资产所在地划分,不包括於联营公司之投资、於一间共同控
制实体之投资、贷款予一间附属公司之一名非控股股东及递延税项资产。
有关主要客户之资料
来自以下客户的收入贡献本集团总销售额10%以上: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客户A 1,693,508 1,545,105
客户B 1,515,929 1,035,276
客户C 1,117,697 不适用
4,327,134 2,580,381
客户A、客户B及客户C的收入来自电器配件分部的销售,包括向已知为有关客户各自的一
组共同控制实体作出的销售。来自客户C的收入贡献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本集团的总销售额少於10%。
�C11�C
5.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
收入指扣除退货及交易折扣款後售出货品之发票净值。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销售:
电器配件 6,439,335 4,780,254
五金部件 524,331 471,902
通讯设备及其他 861,411 821,905
7,825,077 6,074,061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
银行利息收入 3,842 7,564
来自一间共同控制实体之利息收入 1,694 �C
总租金收入 9,817 3,366
废料销售 14,295 7,912
政府补助* 51,802 17,283
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收益 6,395 1,220
出售一间联营公司之收益 3,435 �C
其他 5,682 11,398
96,962 48,743
* 该等补助并无任何尚未履行的条件或或然事项。
6.财务费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银行及其他借款利息开支(包括可换股债券) 74,121 44,924
减:已拨充资本之利息
# �C (988)
74,121 43,936
贴现票据之利息开支 4,143 11,724
78,264 55,660
#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就兴建中国大陆若干租赁楼宇而借用之若干
资金产生之利息988,000港元已拨充资本,并计入中国大陆租赁楼宇成本内。
�C12�C
7.除税前溢利
本集团之除税前溢利已扣除�u(计入)下列各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已售存货之成本 5,939,722 4,562,032
折旧 270,679 202,941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之摊销 2,699 1,364
预付款项之摊销 1,517 1,591
研究及开发成本 162,687 128,927
根据经营租约须支付之最低租金 61,117 44,785
雇员福利开支(不包括董事酬金):
薪金及工资 1,555,714 1,133,006
以股权结算之购股权开支 4,360 4,293
退休计划供款 61,924 51,372
减:计入研究及开发成本之款项 (53,740) (31,601)
1,568,258 1,157,070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之亏损�u(收益)* (312) 1,170
出售一间联营公司之收益 (3,435) �C
汇兑差额净额* 43,231 22,813
一项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变动 (6,395) (1,220)
应收贸易账款减值* 975 9,347
其他应收账款减值* �C 5,212
应收贸易账款撇销* 389 405
应收贸易账款减值拨回* (11,609) (199)
存货准备拨回 (9,719) �C
存货准备 �C 10,337
该等结余均计入综合收益表之「其他经营开支」。
已售存货之成本包括有关员工成本、租赁土地及楼宇之经营租赁租金、存货准备�u(准备拨
回)、预付款项之摊销及折旧1,636,781,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243,471,000港元),就每项此等
类别开支已分别计入上文披露之总额内。
�C13�C
8.所得税
香港利得税乃根据於年内在香港产生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16.5%(二零一五年:16.5%)
计算。本集团就在其他地方经营业务所产生之应课税溢利而须缴纳之税项,乃按各国�u司法
权区之现行法例、诠释及惯例,根据当地当时适用之税率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当期-香港
年度税项支出 20,144 3,510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u(超额拨备) (218) 447
19,926 3,957
当期-其他地区
年度税项支出 172,919 132,334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28,880) (16,049)
144,039 116,285
递延 12,112 14,043
年度税项支出总额 176,077 134,285
9.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年度已派付股息: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
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2.1港仙(二零一五年: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
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2.0港仙) 120,449 109,383
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2.0港仙(二零一五年:1.6港仙) 114,713 91,610
235,162 200,993
建议派发末期股息:
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3.2港仙(二零一五年:2.1港仙) 184,976 120,240
本年度建议派发每股普通股3.2港仙之末期股息(二零一五年:每股普通股2.1港仙)须待本公
司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方可作实。该等财务报表并无反映应付末期股息。
�C14�C
10.本公司普通股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金额乃根据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溢利及年内已发行普通股(经调整以反映
年内发行之新股)之加权平均数5,736,711,000股(二零一五年:5,578,538,000股)计算。
每股摊薄盈利之数额乃根据年内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溢利计算。用於计算的普通股加权
平均数乃指年内已发行之普通股数目,至於用於计算每股基本盈利,则采用假设年内所有
具潜在摊薄效应的普通股被视为获行使或转换为普通股而按零代价发行之普通股之加权平
均数。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根据下列数据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盈利:
用於计算每股盈利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 1,003,996 702,839
可换股债券之权益 12,286 4,340
计入可换股债券之权益前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 1,016,282 707,179
千股 千股
股份数目:
就每股基本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5,736,711 5,578,538
以下各项所产生潜在普通股的摊薄影响
-购股权 71,981 93,127
-可换股债券 488,889 238,489
就每股摊薄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6,297,581 5,910,154
�C15�C
11.存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原料 445,259 412,742
在制品 426,385 421,146
制成品 868,096 772,049
1,739,740 1,605,937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59,333,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23,785,000港元)之模具被计
入制成品。
12.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收贸易账款 3,155,291 2,440,733
减值拨备 (35,725) (48,835)
3,119,566 2,391,898
应收票据 242,343 291,041
3,361,909 2,682,939
本集团之一般政策为容许三至六个月之信贷期。此外,若干已建立长期业务关系及还款记
录良好之客户可享有更长之信贷期,以维持良好业务关系。本集团寻求对未偿还应收账款
维持严格监控。管理层定期检讨逾期结余。应收贸易账款为不附息。
�C16�C
12.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续)
根据发票日期计算,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之账龄
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三个月内 3,144,711 2,363,751
四至六个月内(包括首尾两个月) 192,446 274,776
七至九个月内(包括首尾两个月) 21,696 25,976
十至十二个月内(包括首尾两个月) 8,312 10,068
超过一年 30,469 57,203
3,397,634 2,731,774
减值拨备 (35,725) (48,835)
3,361,909 2,682,939
13.应付贸易账款及票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付贸易账款 1,388,933 1,049,275
应付票据 767,353 522,946
2,156,286 1,572,221
应付贸易账款为不附息且一般在60至90日内缴清。根据发票日期计算,於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应付贸易账款及票据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三个月内 1,655,346 1,198,928
四至六个月内(包括首尾两个月) 472,074 349,159
七至九个月内(包括首尾两个月) 7,444 7,375
十至十二个月内(包括首尾两个月) 3,082 2,521
超过一年 18,340 14,238
2,156,286 1,572,221
14.股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已发行及缴足股本:
5,780,450,000股(二零一五年:5,725,650,000股)
普通股 57,805 57,257
�C17�C
主席报告
本人谨代表通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或
「通达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全年(「年内」)业绩。
本集团受惠於主要客户提升市场份额,加上抓紧金属手机的潮流趋势,总营业额
上升28.8%至7,825.1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6,074.1百万港元 ), 毛利增加24.7%至
1,885.4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1,512.0百万港元),股东应占溢利录得1,004.0百万
港元(二零一五年:702.8百万港元),按年上升达42.8%。毛利率约24.1%(二零一五
年:24.9%),纯利率上升至12.8%(二零一五年:11.6%)。本集团一向致力为股东带
来理想回报及维持稳定的派息历史。年内,董事会将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3.2港
仙(二零一五年:2.1港仙),连同已派付的中期股息每股2.0港仙(二零一五年:1.6
港仙),全年股息合共为5.2港仙(二零一五年:3.7港仙)。
2016年是令人鼓舞的一年,集团的主要客户於手机市场上表现优秀。我们作为他
们的合作夥伴,长久以来具备精密的模具设计能力、高质的金属处理技术及多元
化的表面装饰工艺,年内更进一步扩展金属外壳产能,全力为他们配套外观件,
成绩有目共睹。因中国市场已是全球最大的手机市场,而金属外观件於未来仍有
望为国内手机标准配置,来年我们更加建多个厂房,以应付上升的需求。
本年度亦是我们成功从手机外观件打进精密内部件的一年。市场日益关注手机的
防水功能,几个国际品牌已率先采用防水设计。集团去年亦凭着高质并领先市场
的液态硅胶(「LSR」)及精密橡胶压模零部件,成功切入了国际手机龙头品牌的供
应链。这不单至为集团开拓了崭新的产品线,更是集团迈向高端国际手机品牌的
重要里程碑。集团於年内更研发了塑胶与液态硅胶成型(P+LSR)、金属与液态硅胶
成型(M+LSR)、玻璃与液态硅胶成型(G+LSR)等多个有关三防零部件的新工艺,有
见该品牌的防水部件及精密部件之经营渐见规模,集团为该客户新建独立厂房,
以配合其未来的热门产品。
�C18�C
另外,我们预计中高端手机因面临无线天线充电及5G等新型传输方式,有机会采
用2D/2.5D/3D玻璃、陶瓷或其他材料的背盖、配以金属中框的方案,以解决信号屏
蔽性的问题。我们於去年已对3D玻璃表面加工的工艺作研究及开发,加上多年来
制作过不同材质的外观件,工艺及经验十分充足,相信到时机成熟,必能推出崭
新产品。
至於过往几年布局的汽车业务亦进入高速发展期,集团继续发挥模内镶件注塑
(「IML」)技术及表面处理工艺的优势,於去年取得多个新客户。有见国内市场於
过去增长稳定,而且愈来愈着重车内饰件的工艺,预计此业务将会成为集团未来
另一增长亮点。
我们明白,智能移动终端外壳的材质一直多变,装饰工艺不断改良升级,精度、
良率、效率均需提升。我们将会积极向上,分秒必争地加强自身竞争力,深耕现
有优势业务之余,努力巩固与客户的关系。
致谢
集团於年内的成绩实有赖全体员工及管理层团队於过去一年之努力。本人藉此机
会代表董事会,对本集团之管理层及各员工於过去一年付出之竭诚努力及宝贵贡
献致以谢意,希望未来继续获得大家支持。我们将继续与股东们、员工们并肩携
手,走向更光辉的一页!
�C19�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电器配件部门
本集团作为全球智能移动通讯及消费类电子产品之精密结构件领先解决方案供
应商,产品包括手机、电器用品及手提电脑的外壳及结构件,为国内外客户提供
一站式产品解决方案。年内本集团继续致力於技术改良及产能投放,收入由去年
的4,780.3百万港元上升34.7%至约6,439.3百万港元,占本集团总营额达82.3%。
手机
集团主要客户於年内自身出货量急速上升,加上金属外壳的市场渗透率快速增
长,营业额由二零一五年的3,712.4百万港元上升44.7%至5,371.4百万港元,占总营
业额达68.6%。
集团一直致力提高工艺及优化客户群。集团早年抓紧智能手机金属外壳替代的机
遇,在年内积极提升产能。集团不论在金属件的制造工艺上,如垂直整合复合压
铸、纳米注塑、CNC加工,或是表面处理所需的阳极氧化、喷涂、抛光,还是手机
配套如3D玻璃、陶瓷背盖、RF天线一体化金属外壳、液态硅胶(「LSR」)及精密橡
胶压模零部件等精密部件,均致力改良技术,年内进一步提升加工效率。
�C20�C
另外,优质客户的不断导入及份额提升亦为集团迎来更多机遇。中华人民共和
国(「中国」)智能手机市埸仍然是全球最大的手机市场,而集团的主要客户已大多
进驻中国五大品牌,集团年内与他们齐驱并进,为多个旗舰手机及中高端手机配
套金属手机外壳。此外,集团凭着其高质并领先的液态硅胶及精密橡胶压模零部
件,年内将客户群扩展至国际龙头品牌。同时,集团亦开发了多个有关三防精密
零部件的技术,如塑胶与液态硅胶成型(P+LSR)、金属与液态硅胶成型(M+LSR)、
玻璃与液态硅胶成型(G+LSR)。这些产品均是防水防尘手机的重要组成部件,亦
令集团成功打入其手机产品供应链,这将有助集团打开新的成长空间。
电器用品
年内国内家电市场微升,电器用品业务的销售额仍约占营业额7.7%,达599.0百万
港元。集团主力为高端家电如空调、冰箱、洗衣机及电饭煲配套富设计感的外壳
和面板,并为面板印刷感应器。中国知名家电品牌如海尔、格力及美的均为集团
主要客户,外国客户则包括松下电器、象印、伊莱克斯、通用电器及惠而浦。
手提电脑
由於去年下半年手提电脑业务回升,年内收入从480.3百万港元微跌2.4%至468.9
百万港元,占营业额6.0%。该业务主要生产精密金属和塑胶的超薄型电脑和平板
电脑外壳。集团於年内建议分拆手提电脑及平板电脑外壳制造业务,以令本集团
更集中资源於发展手机相关的核心业务。
�C21�C
五金部件部门
该部门销售收入於年内较去年的471.9百万港元上升11.1%至524.3百万港元,占营
业额6.7%,主要由於金属机顶盒外壳需求下降受影响所致。集团亦为电器用品客
户一站式生产具有不同表面效果的铝部件及精密金属结构件。
通讯设备及其他业务
本集团的通讯设备部门销售额较去年的821.9百万港元上升4.8%至 861.4百万港元,
占营业额11.0%。该业务有多样产品,主要包括数位卫星电视接收机、塑胶机顶盒
外壳、家庭耐用品、体育用品及汽车。集团亦继续发挥模内镶件注塑(「IML」)技术
及表面处理工艺的优势,几年前�根的汽车业务於去年继续明显增长,除了比亚
迪汽车及福特外,年内新增六位客户包括吉利汽车、万事得、通用汽车及五菱汽
车,期望成为集团未来另一增长亮点。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各类产品占总销售收入比重及与二零一
五年之比较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电器配件部门 82% 79%
i.手机 68% 61%
ii.电器用品 8% 10%
iii.手提电脑 6% 8%
五金部件部门 7% 8%
通讯设备及其他业务 11% 13%
�C22�C
业务前景
手机业务於未来仍然是集团的核心业务。各大品牌均积极提升产品的外观质感,
性价比及差异化,有见金属外壳的渗透率仍将提升,设计简单的金属外壳将应用
於千元机,金属外观件趋向成为标配的同时,中高端手机更开始转用2D/2.5D/3D
玻璃、陶瓷或其他材料的背盖、配以金属中框的处理方案。事实上,随着无线天
线充电及5G等新型传输方式的来临,金属机壳於信号的屏蔽性将令天线设计的
难度大增。因此,配於非金属材料的背盖在功能上亦有其需要。其中玻璃背盖在
市场上发展较成熟,因此有望成为另一趋势。集团拥有多元化的玻璃加工技术,
将有助发展新业务。
因防水功能可以令移动终端在更多的场景发挥功效,市场预计这个功能将会成为
消费者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一些中国或国际手机品牌亦已加入防水功能。集团
高质多元的防水零部件将有助扩展市场,有见防水部件及金属部件需求上升,为
应付客户需求,集团已为该国际龙头品牌新建独立厂房,以生产防水部件及潜在
新订单,并於年内已扩大金属外壳产能,来年更会加建多个厂房,主力生产金属
部件。
汽车业务的发展亦是集团的长远发展方向。集团将会积极面向国内及合资汽车品
牌,争取更多客户及订单,提升市场分额。同时继续发挥集团的核心技术模内镶
件注塑技术及表面处理工艺的优势,探索其他潜在业务,尽可能地放大协同效应。
集团年内获得客户、行业机构及资本市场等方面的奖项和认可。这都体现了市场
和客户对产品质素及本集团管理水平的认可和鼓励。一如既往,集团将继续在精
密部件领域及整合先进材料应用上深耕技术、重视研发、拓展市场、创新求变,
对研发、技术及市场方面加大投放,保持行业领先地位,致力提升企业管治的水
平,迎接充满机遇的未来!
�C23�C
财务回顾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之总收入达7,825.1百万港元,
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相比增加1,751.0百万港元或28.8%。手
机分部继续呈现强势增长。於五大客户当中,手机客户於二零一六年贡献64.7%,
较二零一五年之57.8%有所增加。
毛利为1,885.4百万港元,较二零一五年增加373.4百万港元或24.7%。毛利率为
24.1%,较去年同期减少0.8个百分点。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1,004.0百万港元,
较二零一五年同期之702.8百万港元增加42.8%。销售及分销开支减少27.7百万港
元,主要由於佣金下降所致,其於机顶盒销售额减少一致。行政开支增加112.6百
万港元,主要因有关分拆之上市开支、薪金及研发开支所致。与二零一五年相比,
其他经营开支净减少3.8百万港元,主要因拨回应收账款减值、因应收账款管理
有所改善而坏账减少、出售联营公司收益及人民币贬值导致的汇兑亏损所致。此
外,本公司持续实行严格的财政纪律,按扩充的比例管理经营成本,加上获得之
政府补助增加,均令纯利率增加1.2个百分点。
每股基本盈利为17.5港仙,较二零一五年之12.6港仙增加38.9%,与本公司拥有人
应占溢利之增长一致。
就税项而言,本集团的主要经营附属公司受香港、中国及新加坡所适用的不同法
律及法规规管,须遵守不同税务制度,并在部分个别地区享有特定减免优惠。年
内,其中两间主要经营附属公司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可按15%之优惠税率
纳税。除此之外,此等税务法律及法规概无重大变动以致影响本集团之税项开支。
�C24�C
营运资金周转日数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150日显着改善至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129日。二零一六年之存货周转日数由
120日大幅缩短至103日,应收贸易账款之周转日为141日,较二零一五年缩短5日。
而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应付贸易账款之周转日则维持为约115
日。手机分部占业务比重日益重要,而其营运资本周期亦相对较低;同时,本集
团亦实施更为严格的存货管理监控,从而改善营运资本周期。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本结构
本集团的财政状况稳健,并持续自经营活动获得大量及稳定的现金流入。於截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包括经营活动所产生
的现金以及本集团主要往来银行所提供的信贷融资。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值以及有抵押存款为
1,131.2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936.0百万港元),且并无订立任何
结构性投资合约,当中约262.2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73.6百万
港元)已抵押予银行作为获授贸易融资之担保。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集团之资产总值为10,590.0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8,588.9百万
港元);流动资产净值为2,381.2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469.9百
万港元)以及股权为4,666.3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039.3百万港
元)。管理层相信,本集团目前的现金及现金等值连同可供动用的信贷融资和预
期来自经营业务的现金流量足以满足本集团目前的营运需求。
资产负债比率及债务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资产负债比率(综合债务净额除以股权总
数)为39.5%(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5.5%)。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除银行贷款609.9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19.3百万港元)及可
换股债券876.5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873.0百万港元)之非流动部
分外,本集团拥有1,490.0百万港元的银行及其他借款(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976.4百万港元),其须於报告期完结日起计一年内偿还。
�C25�C
资本开支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资本开支总额为1,214.8百万港元(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U1,133.2百万港元),主要用於添置扩充其手机分部产能的
物业、设备及厂房。管理层相信,本集团及时预测之需求投资资本开支之能力是
本集团的竞争优势。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我们可能将投入更多资本开支予手机分
部。资本开支主要由内部资源及信贷融资拨付。
外汇
鉴於我们的营运及业务覆盖面日趋国际化,本集团面临的外汇风险包括交易及汇
兑风险。本集团的目标是透过投资及借入功能货币尽可能达致自然对冲。如无法
进行自然对冲,本集团将透过适当的外汇合约缓解外汇风险。於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且将不会订立任何具投机交易目的之衍生交易。
集团资产抵押
除抵押予银行的银行存款262.2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73.6百万
港元)及本集团将位於香港的账面值约44.5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0.5百万港元)之租赁楼宇进行按揭外,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
无其他资产抵押予任何金融机构。
雇员资料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合共聘用约18,000名长期雇员,较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20,000名有所减少,因使用外判流程增加及更多员工离岗。
本集团雇员之薪酬按其个人表现、专业资格、行业经验及相关市场趋势厘定。管
理层定期检讨本集团的薪酬政策,并评估员工之工作表现。雇员薪酬包括薪金、
补贴、花红、社会保险及强制性公积金供款。根据中国相关法规规定,本集团参
与由相关当地政府机关运作的社会保险计划。本集团亦为分别位於香港、台湾及
新加坡之雇员参与强制性退休金、劳工退休金及强制性公积金。
�C26�C
过往表现及前瞻性陈述
本末期业绩公布所载之本集团之表现及营运业绩仅属历史数据性质,过往表现并
不保证本集团日後之表现。本末期业绩公布载有若干陈述带有前瞻性或使用类似
前瞻性词汇。该等前瞻性陈述乃董事会根据业内及市场所经营的现况而作出之目
前信念、假设及期望。实际业绩可能与前瞻性陈述及意见中论及之预期表现有重
大差异。本集团、本公司董事(「董事」)、本集团雇员及代理概不承担(a)更正或更
新本公司在本末期业绩公布所载前瞻性陈述或意见之任何义务;及(b)倘因任何
前瞻性陈述或意见不能实现或变成不正确而引致之任何责任。
股息
本公司将根据其盈利、财务状况、偿还债务要求、资本开支计划、中长期业务战略
以及其他董事会认为合适的其他因素,考虑宣派股息。董事会亦可随时根据本公
司溢利向本公司股东(「股东」)支付该等中期股息并由股东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
建议末期股息。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
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2.0港仙(二零一五年:每股普通股1.6港仙)
已派付予股东。董事会已宣派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每股普通股3.2港仙(二零一五年:2.1港仙)。此建议末期股息连同已派付之中期股
息合共股息为5.2港仙(二零一五年:3.7港仙),按保持不变的分红比例约为截至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之30%。待股东於应届股
东周年大会(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举行)批准後,上述末期股息将支付予
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并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
日或前後支付。
�C27�C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i)本集团之最大客户及五大客户分别占本集团总
收入约21.6%及64.7%;及(ii)本集团之最大供应商及五大供应商分别占本集团总收
入约4.5%及13.5%(不包括购买属资本性质之项目)。
就董事所知,概无拥有本公司股本5%以上之董事、彼等之联系人士或任何股东於
本集团五大客户或供应商中拥有任何权益。
遵守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董事认为,本公司已於二零一六年整年内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之所有守则规定,惟下文所述之
若干偏离情况除外:
本公司拥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杨孙西博士,大紫荆�煺隆⒔鹱暇P钦隆�
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张华峰先生,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及丁良辉先生。
该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委任并无固定任期,惟须遵守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有关
董事轮值告退及重选连任的规定,该条文规定三分一在任董事须在每届股东周年
大会上轮值告退及重选连任。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第A.4.1条规定,其要求所有非执
行董事应按指定任期委任并可重选连任。由於彼等各自的委任将於其重选时审
核,因此董事会认为已采取足够措施以确保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常规在严谨程度上
不会逊色於企业管治守则之有关规定。
�C28�C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主席与行政总裁之角色应有区分,并不应由一人同
时兼任。主席与行政总裁之职责须明确区分,并以书面形式订明。本公司并无区
分主席与行政总裁,现时由王亚南先生同时兼任两个职务。董事会认为,该架构
将不会损害董事会与本公司管理层之间之权力平衡。此外,由同一人兼任主席及
行政总裁能为本集团提供强力及贯彻一致之领导,并更有效策划及推行长远业务
策略。权力之平衡由以下原因进一步确保:
-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皆仅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及
-独立非执行董事可在认为有需要时随时及直接联络本公司外部核数师并寻
求独立专业意见。
董事会相信,在现有营运规模下,现有架构被认为最恰当,可使本公司能迅速有
效地作出决定并落实执行。董事会对王亚南先生充满信心,相信委任彼担任主席
及行政总裁对本公司之业务前景有利。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丁良辉先生、张华峰先生及杨孙西博士组成。
丁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之职权范围与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审
核委员会有效运作指引」中所载之建议及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相符。审核委
员会向董事会提供会计及财务建议,并监察及确保外部核数师之独立性及有关审
核事项。此外,审核委员会负责检讨及监察本集团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以
及与关连人士进行之交易(如有)。
�C29�C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及截至二零一
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已由审核委员会审阅,审核委员会认为,
该等相关财务报表已根据适用之会计准则及规定编制,并已作出充分披露。审核
委员会亦已检讨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之有效性,并认为风险管理及
内部监控制度有效及足够。
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本公司、其控股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在年内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之任何上市
证券。
足够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所得之公开资料及据董事所知,於本公布刊发日期,至少25%之本公
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由公众持有。
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标准守
则」),作为本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经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後,董事
於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报所述之会计期间内一直
遵守标准守则之规定。
核数师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任期即将届满,本公司将会在即将召开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
上提呈决议案重新委任该公司出任本公司之核数师。
�C30�C
刊载末期业绩
本公布将於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刊载。
载有上市规则附录十六及其他适用法律及法规所规定全部资料的本公司截至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年报,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及於
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刊载。
建议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3.2港仙的末期股息。
倘若派付末期股息的建议於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获得批准,建议末期股息
将会支付予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截至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
股东。预期末期股息将会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或前後支付。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之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举行。召
开股东周年大会的通告将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或之前在联交所及本公司网
站刊载及寄发予股东。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包
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获派付截至二零一
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建议的末期股息,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
须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下午四时正前送达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联合证券登
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英皇道338号华懋交易广场2期33楼3301�C04室)进行
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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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最後,本人感谢全体员工及管理层於过去一年之努力,并谨代表本集团,向所有客
户及供应商表示衷心感谢,冀望未来继续获得大家支持。我们将继续与股东们、
员工们并肩携手,迈向更具现代化、更先进的水平发展,带领集团走向更光辉的
一页!
承董事会命
通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王亚南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之成员包括执行董事王亚南先生、王亚华先生、王亚榆先
生、王亚扬先生、蔡慧生先生及王明澈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孙西博士、
太平绅士、张华峰太平绅士及丁良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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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業績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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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集团
2017-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