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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责任。
RedStarMacallineGroupCorporation Ltd.
(一家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528)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红星美凯龙」)董事会(「董事会」)欣然
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 本集团」或「我们」)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期」)之
经审核综合年度业绩,连同2015年同期的比较数字。
财务摘要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经审核) (经审核)
(人民币千元,另有注明者除外)
收入 9,282,393 8,756,120
毛利 6,624,221 6,514,139
毛利率 71.4% 74.4%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 4,036,269 4,098,068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率 43.5% 46.8%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核心纯利(1) 2,554,746 2,552,735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核心纯利率(2) 27.5% 29.2%
每股盈利(基本) 人民币1.11元人民币1.22元
每股股息(含税) 人民币0.42元人民币0.47元
附注:
(1)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核心纯利为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扣减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变动、
其他收入、其他损益及其他开支等税後影响之结果。
(2)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核心纯利率是指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核心纯利除以收入的比率。
经营摘要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商场数量 200 177
商场经营面积(平方米) 12,692,393 11,660,468
自营商场(1)数量 66 55
自营商场经营面积(平方米) 5,083,326 4,386,128
自营商场平均出租率 96.7% 94.1%
委管商场(1)数量 134 122
委管商场经营面积(平方米) 7,609,067 7,274,340
委管商场平均出租率 96.2% 92.7%
附注:
(1)定义见本公司日期为2015年6月16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收入 5 9,282,393 8,756,120
销售及服务成本 (2,658,172) (2,241,981)
毛利 6,624,221 6,514,139
其他收入 6 199,430 194,302
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变动 2,652,234 2,381,694
其他损益 7 (567,294) (206,330)
销售及分销开支 (1,205,698) (1,196,889)
行政开支 (1,149,310) (882,418)
其他开支 8 (16,103) (120,834)
应占联营企业利润 83,831 62,954
应占合营企业利润 55,087 50,024
财务成本 9 (949,156) (854,285)
税前利润 10 5,727,242 5,942,357
所得税开支 11 (1,358,832) (1,572,602)
年内利润及全面收益总额 4,368,410 4,369,755
应占年内利润及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4,036,269 4,098,068
非控股权益 332,141 271,687
4,368,410 4,369,755
每股盈利 13
―基本(人民币元) 1.11 1.22
―摊薄(人民币元) 不适用 1.22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 14 77,090,000 70,593,000
物业、厂房及设备 353,592 333,293
商誉 16,592 16,592
无形资产 467,822 539,267
於联营企业的权益 15 290,176 159,207
於合营企业的权益 16 829,421 749,334
可供出售投资 17 544,401 402,930
应收贷款 18 160,223 112,580
递延税项资产 577,294 347,444
限制性银行存款 21 70,451 71,75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 2,642,634 2,003,413
83,042,606 75,328,818
流动资产
存货 35,707 16,173
应收贷款 18 500,441 160,100
其他金融资产 ― 61,000
应收贸易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20 2,008,532 1,627,561
预缴税金 82,781 41,834
限制性银行存款 21 17,265 ―
银行结余及现金 22 6,150,150 5,954,087
8,794,876 7,860,755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23 6,598,760 5,766,274
预收租金及服务费 2,066,352 1,776,581
税项负债 205,472 285,375
银行及其他借款 24 2,787,296 2,297,382
债券 25 1,889,468 497,195
13,547,348 10,622,807
流动负债净额 (4,752,472) (2,762,052)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78,290,134 72,566,766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11,634,375 10,667,539
银行及其他借款 24 8,447,537 7,027,170
债券 25 8,434,101 7,335,011
融资租赁债务 419,693 349,065
递延收入 195,413 194,354
其他非流动负债 26 1,471,340 1,725,423
30,602,459 27,298,562
资产净值 47,687,675 45,268,204
资本及储备
股本 3,623,917 3,623,917
股份溢价 5,617,001 5,617,001
储备 34,229,707 31,903,641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43,470,625 41,144,559
非控股权益 4,217,050 4,123,645
权益总额 47,687,675 45,268,20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1.一般资料
经上海红星美凯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上
海红星美凯龙家居家饰品有限公司)改制後,本公司於2011年1月6日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注册成立为中外合
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最终控股公司为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控股」,前
身为上海红星美凯龙投资有限公司)(於中国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最终控股股东为车建兴先生。
於2015年6月26日,本公司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为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号6楼F801室,香港主要营业地点位於时代广场2
座36楼。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经营及管理家居购物中心。本集团亦参与O2O平
台业务、批量采购、预付卡销售、互联网金融、家居设计及装修以及物流及配送服务。
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人民币亦为本公司及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
2.综合财务报表呈列基准
於2016年度末,本集团的流动负债超过其流动资产。考虑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可用授信额度,已获得批
准的债券可用配售限额及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将以持续经营方式继续经营,因
此,综合财务报表已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
3.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新订及经修订的应用
本集团已於2016年度首次采纳下述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
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 收购合资经营业务权益之会计处理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 披露计划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可接受之折旧及摊销方法之澄清
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之豁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本年内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不会对本集团本年及上年的财务表现和状况及�u或本综合财务报表所
载列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4.主要会计政策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而编制。另外,综合财务报表包括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公司条例」)规定之适用披露事项。
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惟投资物业及若干金融工具於各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
5.收入
以下为按可呈报及经营分部列出的本集团的收入及业绩分析:
自有�u 商品销售及
租赁商场 委管商场 相关服务 其他 合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经审核) (经审核) (经审核) (经审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5,870,695 2,740,945 205,442 465,311 9,282,393
来自外部客户分部收入
分部间收入 ― ― ― ― ―
分部收入 5,870,695 2,740,945 205,442 465,311 9,282,393
分部利润 2,977,807 1,144,786 (27,134) 206,447 4,301,906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来自外部客户分部收入 5,259,961 3,141,708 115,838 238,613 8,756,120
分部间收入 ― ― ― ― ―
分部收入 5,259,961 3,141,708 115,838 238,613 8,756,120
分部利润 2,712,363 1,779,606 (101,944) 80,121 4,470,146
分部收入及业绩之对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收入 9,282,393
分部收入及合并收入 8,756,120
利润
分部利润 4,301,906 4,470,146
其他收入 199,430 194,302
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变动 2,652,234 2,381,694
其他损益 (567,294) (206,330)
中心行政开支 (32,693) (35,314)
其他开支 (16,103) (120,834)
应占联营企业利润 83,831 62,954
应占合营企业利润 55,087 50,024
财务成本 (949,156) (854,285)
综合税前利润 5,727,242 5,942,357
来自主要产品及服务的收入
以下为对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的分析: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来自自有�u租赁商场的收入 5,870,695 5,259,961
来自委管商场的收入:
―首次入场费 1,401,718 1,409,903
―年度管理费 1,327,764 1,268,071
―施工谘询及管理费 11,463 463,734
2,740,945 3,141,708
来自商品销售及相关服务的收入:
―商品销售 22,543 58,292
―提供相关服务 182,899 57,546
205,442 115,838
其他 465,311 238,613
9,282,393 8,756,120
6.其他收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下列利息收入:
―银行存款 87,792 79,492
―其他贷款及应收款项 8,335 21,344
利息收入总额 96,127 100,836
政府拨款 85,928 67,599
未上市权益投资产生的股息 3,060 5,965
已收及应收补偿金 14,315 19,902
199,430 194,302
7.其他损益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呆账拨备,净额 (336,462) (198,599)
可供出售投资减值亏损 (122,225) ―
无形资产减值亏损 (100,000) ―
处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 (4,448) (441)
处置无形资产的亏损 (168) (2,575)
处置附属公司的收益,净额 20 1,930
处置联营企业的收益 ― 3,969
业务合并阶段(亏损)收益 (8,402) 2,236
业务合并中的议价购买的收益 356 1,845
外汇亏损净额 (4,558) (953)
其他 8,593 (13,742)
(567,294) (206,330)
8.其他开支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捐款 5,882 2,337
已付及应付补偿金 124 73,087
H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开支 ― 45,410
A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开支 10,097 ―
16,103 120,834
9.财务成本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银行及其他借款利息 668,620 950,851
融资租赁利息 27,039 23,324
债券利息 513,576 276,549
借款成本总额 1,209,235 1,250,724
减:合资格资产成本的资本化金额 (260,079) (396,439)
949,156 854,285
10.税前利润
税前利润已扣除(记入)下列各项: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
―薪金及其他福利 1,986,903 1,561,246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177,088 169,065
员工成本总额 2,163,991 1,730,311
投资物业租金收入及相关管理费 5,870,695 5,259,961
减:直接经营开支 (1,403,606) (1,224,836)
4,467,089 4,035,125
经营租赁租金 591,560 577,570
核数师薪酬 15,648 10,990
确认为开支的存货成本 130,358 90,003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97,750 102,019
无形资产摊销 24,204 25,811
呆账拨备,净额 336,462 198,599
可供出售投资减值亏损 122,225 ―
无形资产减值亏损 100,000 ―
11.所得税开支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所得税开支包括:
即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 637,295 737,550
上一年度超额拨备 (8,861) (11,471)
628,434 726,079
递延税项―本年度 730,398 846,523
所得税开支 1,358,832 1,572,60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国附属公司的税
率为25%,惟本集团在中国参与西部开发计划,且已获准依照《企业所得税法》以及相关法规享受15%的优惠
税率的若干附属公司除外。
12.股息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年内确认为分派的股息
―2015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47元) 1,703,241 ―
―2014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83元) ― 2,490,000
1,703,241 2,490,000
於报告期末後,本公司董事已建议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人民币0.42元之末期股息,及须於应
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获得股东批准。
13.每股盈利
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的计算以下列数据为依据: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用於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的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利润) 4,036,269 4,098,068
用於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量
(2015年:普通股数目) 3,623,917,038 3,352,560,031
14.投资物业
已竣工 开发中的
投资物业 投资物业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经审核)
公允价值
於2015年1月1日 56,239,000 6,727,000 62,966,000
添置 206,865 3,004,257 3,211,122
收购附属公司 922,302 1,111,882 2,034,184
转让 2,943,000 (2,943,000) ―
於损益中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 1,517,833 863,861 2,381,694
於2015年12月31日 61,829,000 8,764,000 70,593,000
於2016年1月1日 61,829,000 8,764,000 70,593,000
添置 679,028 2,333,957 3,012,985
收购附属公司 831,781 ― 831,781
转让 6,411,000 (6,411,000) ―
於损益中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 1,971,191 681,043 2,652,234
於2016年12月31日 71,722,000 5,368,000 77,090,000
15.於联营企业的权益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於非上市联营企业的投资成本 206,637 146,850
应占收购後利润及其他全面收益,扣除已收股息 83,539 12,357
290,176 159,207
16.於合营企业的权益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於非上市合营企业之投资成本 286,877 261,877
应占收购後利润及其他全面收益,扣除已收股息 542,544 487,457
829,421 749,334
17.可供出售投资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非上市权益投资,按成本:
―欧派 157,560 157,560
―成立於中国的其他私营实体 386,841 245,370
544,401 402,930
18.应收贷款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非流动
浙江名都 55,000 30,000
大庆旭生 40,223 46,080
安徽腾辉投资 65,000 ―
宁波隆凯实业 ― 36,500
160,223 112,580
流动
浙江名都 45,000 70,000
浙江博瑞 110,000 30,100
武汉竹叶山 60,000 60,000
宁波隆凯实业 36,500 ―
怀化星旗 36,000 ―
廊坊爱依瑞斯 30,000 ―
小额贷款 184,789 ―
减:呆账准备金 (1,848) ―
500,441 160,100
19.其他非流动资产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收购土地使用权的预付款项 360,774 242,319
建设投资物业的预付款项 588,890 468,910
收购投资物业的预付款项 43,235 304,454
应收第三方款项 150,000 ―
应收附属公司非控股股东款项 106,000 121,324
就回购经转让商场预付关联方款项 247,705 247,705
应收关联方款项 287,388 42,092
就建设投资物业支付的押金 197,460 135,252
就收购办公楼支付的押金 210,081 ―
根据中期经营租赁支付的押金 84,288 55,278
初步开发成本 141,963 141,562
固定回报股权投资 198,400 219,400
其他 26,450 25,117
2,642,634 2,003,413
20.应收贸易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应收贸易款项
―应收第三方款项 1,429,845 1,214,667
―应收关联方款项 30 9,711
减:呆账拨备 (594,507) (257,813)
835,368 966,565
应收票据 900 2,200
836,268 968,765
向第三方作出的预付款项 155,502 92,877
可资本化的A股首次公开发行费用 9,340 ―
其他可收回税项 87,842 29,978
应收第三方款项 313,185 258,472
应收附属公司非控股股东款项 81,504 27,324
应收关联方款项 130,056 143,842
押金 81,689 81,890
将代表商户收取的款项 350,458 72,636
其他 27,933 23,956
减:呆账拨备 (65,245) (72,179)
1,172,264 658,796
2,008,532 1,627,561
下表所示为於报告期末於收益确认日期按账龄划分的应收贸易款项及应收票据分析,扣除呆账拨备: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少於1年 466,277 715,619
1�C2年 266,285 207,786
2�C3年 99,797 37,996
3年以上 3,909 7,364
836,268 968,765
呆账拨备变动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年初结余 329,992 153,936
年内确认的减值亏损 341,274 203,599
减值亏损拨回 (6,660) (5,000)
年内作为不可收取款项撇销的金额 (4,854) (22,543)
年末结余 659,752 329,992
21.限制性银行存款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就向本集团授出的银行授信额度(包括银行借款)抵押的存款 70,451 69,126
其他受限制银行存款 17,265 2,632
87,716 71,758
报告时分析如下:
―非流动 70,451 71,758
―流动 17,265 ―
87,716 71,758
22.银行结余及现金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现金 45,829 14,882
原到期日在三个月以内的银行存款 5,946,596 5,833,58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992,425 5,848,464
原到期日在三个月以上的银行存款 157,725 105,623
银行结余及现金 6,150,150 5,954,087
23.应付贸易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应付贸易款项 353,219 279,541
其他应付款项:应付员工成本 540,096 389,088
应付附属公司非控股股东之股息 138,500 28,850
其他应付税项 254,410 213,035
应付利息 120,291 83,467
应付第三方款项 237,122 216,979
应付附属公司非控股股东款项 323,202 137,918
应付关联方款项 19,961 228,842
为收购附属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30,989 175,572
为收购附属公司应付第三方款项 ― 53,308
为收购附属公司之额外权益应付款项 ― 13,450
应付施工成本 599,650 732,925
代表商户收取的款项 1,303,285 809,945
自商户收取的押金 1,809,313 1,489,485
已收预付卡的预付款项 88,342 139,693
已收意向定金 270,400 390,890
应计租金及其他开支 302,218 269,178
其他 207,762 114,108
6,245,541 5,486,733
6,598,760 5,766,274
以下为於报告期末应付贸易款项按发票日期呈列的账龄分析: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少於1年 343,198 268,677
1�C2年 5,012 5,731
2�C3年 4,555 5,034
3年以上 454 99
353,219 279,541
24.银行及其他借款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银行贷款
―有担保 9,705,833 8,349,819
―无担保 19,000 535,000
其他贷款,有担保 1,510,000 439,733
11,234,833 9,324,552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固定利率借款 1,510,010 839,733
浮动利率借款 9,724,823 8,484,819
11,234,833 9,324,552
借款偿还期:
一年以内或按要求偿还 2,787,296 2,297,382
一年以上,但不超过两年 3,344,038 2,192,768
两年以上,但不超过五年 3,444,250 3,339,116
五年以上 1,659,249 1,495,286
11,234,833 9,324,552
减:列作流动负债於一年内到期的款项 2,787,296 2,297,382
一年後到期的款项 8,447,537 7,027,170
25.债券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无担保中期票据:
―2017年债券 894,941 889,791
―2018年债券 497,031 495,449
―2016年债券 ― 497,195
私人配售票据:
―2017年私人债券 994,527 989,277
公司债券:
―2020年公司债券 4,973,683 4,960,494
―2021年公司债券 1,485,447 ―
―2023年公司债券 1,477,940 ―
10,323,569 7,832,206
2017年债券、2018年债券、2016年债券、2017年私人债券、2020年公司债券、2021年公司债券及2023年公司债
券的变动如下所列: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於1月1日 7,887,566 3,494,977
从2015年10月11日发行的2020年公司债券中获得的所得款项净额 ― 4,958,670
从2016年7月14日发行的2021年公司债券中获得的所得款项净额 1,483,203 ―
从2016年7月14日发行的2023年公司债券中获得的所得款项净额 1,476,127 ―
於2016年12月5日赎回2016年债券 (500,000)
於2015年8月31日赎回2015年债券 ― (600,000)
年度摊销利息和发行成本 513,576 276,549
年内已付利息 (434,990) (242,630)
於12月31日 10,425,482 7,887,566
於报告期末,2017年债券、2018年债券、2016年债券、2017年私人债券、2020年公司债券、2021年公司债券及
2023年公司债券的结余如下所示: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其他应付款项―应计利息 101,913 55,360
债券(即期) 1,889,468 497,195
债券(非即期) 8,434,101 7,335,011
10,425,482 7,887,566
26.其他非流动负债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预收首次入场费 415,321 696,821
应付租金 336,482 330,307
应付附属公司非控股股东款项 719,537 698,295
1,471,340 1,725,423
27.抵押资产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投资物业 54,814,000 45,009,000
限制性银行存款 70,451 69,126
54,884,451 45,078,126
28.资本承担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已订约但未於综合财务报表中拨备:
―与收购及兴建投资物业(包括通过收购附属公司)有关的资本开支 4,359,469 2,483,600
29.经营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一年内 529,273 551,469
第二年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1,911,516 2,114,832
第五年後 2,658,477 3,235,381
5,099,266 5,901,68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一年内 3,280,715 2,356,705
第二年 258,927 64,242
3,539,642 2,420,947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行业回顾
2016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
坚定推进改革等政策的作用下,国民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实现了「十三五」
规划的良好开局。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统计,2016年,就销售额而言,我们占连锁家居装饰及家俱
商场行业的11.8%,占商场行业的4.5%,在 我国家居装饰及家俱零售行业中所占有关
市场份额最大。
―业务回顾
1、业务发展与布局:稳健的商场发展、覆盖全国的战略布局
截至报告期末,我们共经营200家商场,覆盖全国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142
个城市,商场总经营面积12,692,393平方米。我们通过自营商场与委管商场双轮
驱动的发展模式占领了一线城市、二线城市核心区域的物业,同时积累了丰富
的商场营运经验,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并构建了较高的进入壁垒。
报告期内,我们继续执行自营商场的战略性布局的政策,确保大多数自营商场
在一线城市及二线城市,尤其是直辖市的核心区域的布局。截至报告期末,我们
经营着66家自营商场,总经营面积5,083,326平方米,平均出租率96.7%。其中,有
18家分布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比例达到27.3%,上述自营商
场的经营面积1,511,480平方米,比例达到29.7% 。报告期内,成熟商场同店增长
率(1)为5.2%。
报告期内,我们新开设了8家自营商场,另 有3家商场自委管转为了自营。截至报
告期末,我们有22家筹备中的自营商场。未来,我们仍将继续侧重於在一线、二
线城市的核心区域对自营商场予以战略布局。
附注:
(1)「成熟商场同店增长率」指所有已有三个完整财政年度运营记录且截至报告期末仍在运营的自营商
场於报告期内的平均实际单位面积经营收入较去年同期的增长。随着本集团业务发展,为了更好的
展示经营业务的表现,我们引入了「成熟商场同店增长率」的营运指标。
此外,我们凭藉着在家居装饰及家俱行业良好的品牌声誉、成熟的商场开发、招
商和运营管理能力,继续在三线城市及其他城市迅速拓展委管商场。我 们内部亦
有着严格的筛选和评审机制来确保委管商场的稳步、快速发展。截 至报告期末,
我们经营着134家委管商场,总经营面积7,609,067平方米,平均出租率96.2%。其
中,有90家分布在华东、华北区域,比例达到67.2%,上述委管商场的经营面积
5,088,036平方米,比例达到66.9%。报告期内,我们新开设了20个委管商场,关闭
了5家委管商场。此外,有3家委管商场转为自营商场。
截至报告期末,我们有316个筹备中的委管商场。随着全国社会、经济的整体水
平的平稳发展、城镇化战略持续推进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提升,我们将
在全国范围内重点加快委管商场业务的发展步伐。
2、业务管理:持续提升的商场经营管理水平
2.1招商管理
我们持续优化商场布局,实施新业态战略;提升租金精细化管理水平,改进
招商管理机制;不断地深化品牌资源管理及提升重要客户增值服务;同时加
大引入国际品牌,持续打造国际馆;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引领家居消费行
业趋势。
2.2营运管理
我们全面推广「服务口碑」专案,在价格、品质、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对商场运
营管理的高标准、严格要求,从 而提升客户满意度。於报告期内,我 们的「服
务口碑」专案在全国123家商场进行了成功推广,并荣获2016年度CCFA(China
ChainStore&FranchiseAssociation,中国连锁经营协会)零售创新大奖。我们
亦通过数字化空间管理手段提高商场的营运管理效率。此外,我们持续开展
「绿色领跑」专案,提升消费者绿色家居生活品质。
2.3营销管理
我们通过品牌传播、会员管理、数字营销、异业互动营销、联合营销等方式
持续提升红星美凯龙的品牌知名度,客户满意度和销量的增长。我们持续加
强品牌传播,传递企业「家居生活专家」形象;我们升级多个营销平台及会
员服务体系,开展社交化会员营销。於报告期内,我们通过微信、商场、楼
盘、线上平台等渠道招募了214.3万新会员,其中消费会员的人均消费金额为
约人民币2.8万元,为我们的商户带来采购额高达人民币221.3亿元;我们借助
异业延伸渠道,开展精准营销;我们亦整合优质品牌工厂资源,联合营销打
造市场影响力。
2.4物业管理
我们提倡节能环保,打造绿色商场;我们不断改善商场环境,提升顾客体
验;我们通过「制度先行,规范管理,严格排查,专业培训」把控商场安全。
3、扩展性业务:蓬勃发展
我们的各项扩展性业务在报告期内蓬勃发展。我们正式发布了「1001」战略,我们
将围绕「全渠道泛家居业务平台服务商」的战略定位,以「家」为核心,进行业务
的上下游跨界外延,打造泛家居行业的商业生命共同体。报告期内,我们的互
联网平台正式上线,为消费者提供从买房到装修入住、居家消费品购买的泛家
居消费产业链服务;我们的家居金融服务进一步拓展,以保留和扩大公司的消
费群体及商户群体;我们还提供全方位物流服务,以满足平台两端多重需求,
实现资源共享。
3.1搭建互联网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泛家居消费产业链服务
互联网家装
家装业务是在家居装饰及家俱零售产业链上的延伸。由於家居消费者和家装
消费者重叠度很高,我们依托家居商场为平台,发挥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可
有效降低开展家装业务的获客成本和营销成本。我们整合家装上下游产业
链,为客户提供集家居设计方案、材料销售、家俱购买、施工於一体的完整
的服务,完善购物体验及推动商场销售。截至报告期末,我们线上下共经营
30家家装门店,分布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渖阳、成都等城市的家居
商场内。
互联网零售
报告期内,公司搭建了互联网零售平台,旨在为消费者提供商品展示、客服
谘询、会员营销、线上交易、线下商场门店引导及预约体验等便捷服务,通
过线上线下互动拓展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流渠道、提升客户满意度和黏性
并拉动整体消费需求。互联网零售平台主要通过移动APP用户端实现,覆盖
商品包括家俱、建材以及家电、家饰、家纺等完整居家消费品类,签约入驻
品牌在整合了线下部分红星美凯龙商场的商户资源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纯线
上品牌及商户,从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丰富和多样化的选择空间。
截至报告期末,公 司的互联网零售平台已累计实现1,782家品牌及3,615家商户
签约入驻;基於公司自行开发的O2O系统,已实现13家线下红星美凯龙商场
与线上平台的商品及服务对接,覆盖上海、南京、苏州、长沙等城市。
3.2推进家居金融服务:保留和扩大公司的消费群体及商户群体
我们通过「家金所」作为集团开展金融服务的平台,为商场合作方、家居工
厂、商户提供融资管道等相关服务。该平台通过专业的风控体系、协力厂商
信用资料、央行徵信体系并结合本集团的「星云体系」提供信息服务、严格进
行风险评估,以满足我们的商场合作方、家居工厂、商户的资金需求。
我们面向本集团的合作夥伴提供小额贷款服务,在充分发挥公司风险控制能
力优势、对该类客户风险水准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为其提供发展所需的
资金支援。截至报告期末,我们累计发放小额贷款金额人民币189.8百万元。
报告期内,我们的预付卡业务及消费者金融业务进一步推广,以满足消费者
与家居相关的资金筹集或使用需求。报告期内,我们发行预付卡累积面额达
人民币1,393百万元,实现相关佣金收入人民币17.6百万元;我们通过与银行
合作向消费者累积提供消费贷款人民币492百万元,实现相关经营收入人民
币13.6百万元。
3.3提供全方位物流服务:满足平台两端多重需求,实现资源共享
报告期内,我们继续拓展家居装饰及家俱行业的终端服务体系,为向商户及
消费者提供专业化的配送安装服务,助力广大商户「最後一公里」的配送、安
装和售後服务,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及对商户品牌、红星美凯龙品牌的黏性。
截至报告期末,我们已在南京、无锡、石家庄、长沙和渖阳开设试点物流中
心,为消费者提供从商品购买到产品专业配送安装的「一站式」专业服务;我
们的物流服务入驻品牌已超330个,仓储面积达约30,000平方米。
4.信息化建设升级重构,支持互联网平台发展
报告期内,结合公司互联网平台业务的发展,我们对信息化建设领域进行了进
一步的升级与重构。我们在家居装饰及家俱行业内领先的综合企业资源规划系
统―「星云系统」已累计接入了163家商场。在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模式方面,我们
加大了对信息化系统的自建投入与自建比例。我们通过改进本集团内部管理信
息系统,有效地提升了员工的工作效率与本集团的管理效率。同时,我 们正在积
极建设「智能商场」信息科技项目,目前已於4家商场完成了WIFI及定位系统的基
础建设工作。
5.高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高效支持企业成长
报告期内,我们的人力资源政策紧紧围绕公司战略,在 系统优化、绩效考核、员
工激励、人才发展、人才支持、行业人才培养等方面有所建树。截至报告期末,
我们共有员工19,060名。
―财务回顾
1.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收入人民币9,282.4百万元,相比2015年的人民币8,756.1百
万元增长6.0%。我们的收入增长稳定,主要是自有�u租赁商场所得收入增加所
致。报告期内自有�u租赁商场收入的增长,是我们商场经营面积和平均租金及
管理费的提升所致;报告期内委管商场收入有所下降,主要是施工谘询及管理
费收入因提供该类服务的开业项目数量减少所致。
下表载列我们按业务分部划分的收入: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6年 2015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经审核) (经审核)
自有�u租赁商场 5,870,695 63.2 5,259,961 60.1
委管商场 2,740,945 29.5 3,141,708 35.9
商品销售及相关服务 205,442 2.2 115,838 1.3
其他 465,311 5.1 238,613 2.7
合计 9,282,393 100.0 8,756,120 100.0
2.毛利及毛利率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毛利人民币6,624.2百万元,相比2015年的人民币6,514.1百
万元增长1.7%;2016年的综合毛利率为71.4%,相比2015年的74.4%下降3.0个百分
点,主要是毛利率较高的施工谘询及管理费收入减少,以及年度管理收入毛利
率降低所致。
下表载列我们按业务分部划分的毛利率: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自有�u租赁商场 76.1% 76.7%
委管商场 65.7% 73.8%
商品销售及相关服务 34.3% 22.3%
其他 61.3% 56.4%
综合毛利率 71.4% 74.4%
3.销售及分销开支与行政开支
报告期内,本集团销售及分销开支为人民币1,205.7百万元(占收入 13.0%),相比
2015年的人民币1,196.9百万元(占收入13.7%)增长0.7%,基本持平。
报告期内,本集团行政开支为人民币1,149.3百万元(占收入12.4%),相比2015年
的人民币882.4百万元(占收入10.1%)增长30.2%,主要是我们扩大运营规模并发
展新业务造成员工薪酬及办公开支等增加所致。
4.财务成本
报告期内,本集团财务成本为人民币949.2百万元,相比2015年的人民币854.3百万
元增 长 11.1%;借款成本总额为人民币1,209.2百万元,相比2015年的人民币1,250.7
百万元下降3.3%,主要是报告期内市场利率水平整体下降,同时本集团提高资金
利用效率,优化贷款结构,发行低利率的境内公司债券,降低了平均融资成本。
5.所得税开支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开支为人民币1,358.8百万元,相比2015年的人民币
1,572.6百万元下降13.6%。通过有效的税务筹划,有效所得税税率由2015年的
26.5%下降至2016年的23.7%。
6.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核心纯利及每股盈余
报告期内,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为人民币4,036.3百万元,相比2015年的人民币
4,098.1百万元下降1.5%;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核心纯利为人民币2,554.7百万元,相
比2015年基本持平。以上是毛利率较高之业务占比下降所致。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变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 4,036,269 4,098,068 -1.5%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率 43.5% 46.8% -3.3百分点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核心纯利 2,554,746 2,552,735 0.1%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核心纯利率 27.5% 29.2% -1.7百分点
报告期内本集团每股盈利为人民币1.11元,2015年为人民币1.22元。
7.应收贸易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应收贸易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为人民币2,008.5百万元;
其中应收贸易款项及应收票据为人民币836.3百万元,相比2015年末下降人民币
132.5百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本集团加大应收贸易款项催收力度并对以前年度
未结清款项合理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8.投资物业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投资物业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7,090.0百万元,相比2015年
末的人民币70,593.0百万元增长9.2%,主要是报告期内我们的自有商场租金提升
以及开发中投资物业工程进度推进所致。
9.资本开支
报告期内,本集团资本开支为人民币3,189.9百万元(2015年的资本开支为人民币
3,288.1百万元),主要是开发中的投资物业工程进度推进所致。
10.银行结余及现金与现金流量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持有银行结余及现金为人民币6,150.2百万元,其中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5,992.4百万元,相比2015年末人民币5,848.5百万元增加人民
币143.9百万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净流入人民币3,893.7百万元,投资活动产生净流
出人民币5,016.7百万元,融资活动产生净流入人民币1,266.9百万元。投资活动净
流出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本集团所支付的各类工程、投资款项增加所致。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3,893,741 3,309,333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5,016,660) (3,912,985)
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1,266,880 2,859,7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 143,961 2,256,060
11.主要负债比率
下表载列我们的主要负债比率: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1) 48.1% 45.6%
净资本负债比率(2) 33.2% 25.5%
附注:
(1)资产负债比率按各期末总负债除以总资产计算。
(2)净资本负债比率指各期末计息银行借款及其他借款、债券及融资租赁债务总额(扣除银行结余及现
金)除以权益总额的比率。
12.资产抵押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已抵押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4,814.0百万元的投资物业,以
及限制性银行存款人民币70.5百万元,用於获得借款及提供担保。
13.或有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与合作夥伴就向一家合营企业授出的金额最多为人民币
400.0百万元的贷款向银行发出财务担保;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其中人民币98.0
百万元由该合营企业予以利用(截至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178.0百万元)。
截至2016年及2015年度末,本集团与合作夥伴就向一家联营企业授出的金额最多
为人民币1,500.0百万元的贷款向金融机构发出财务担保,其中本集团根据25%的
持股比例为上述融资提供相应比例的担保(人民币375.0百万元):
(1) 本集团以其持有该联营企业之股份,对担保金额中15%的部分,即人民币225.0
百万元提供财政质押担保;
(2)本集团对担保金额10%的部分,即人民币150.0百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报告期内,本 集团与合作夥伴就向这家联营企业新授出金额最多为人民币2,500.0
百万元的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财务担保,其中本集团根据25%的持股比例为上述
融资提供相应比例的担保(人民币625.0百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两项财务担保中的人民币500.0百万元及人民币500.0百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1,000.0百万元,不适用)已由该联营企业予以利用。
本集团认为,上述财务担保金额不重大且被担保的合营及联营企业财务状况良
好。
14.重大收购及出售事项
报告期内,本集团并无进行有关附属公司或合营�u联营公司的重大收购及出售
事项。
15.资本承担
截至报告期末,本 集团已签订协议但未於财务报表中拨备的金额为人民币4,359.5
百万元。
16.外汇风险
本集团在中国境内经营,以人民币为单位收取所有收入,并且以人民币为单位
产生几乎所有支出。本集团有少量以港币与美金为单位的银行存款,并将以港
币派付H股股东股息。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的外汇风险较小,目前本集团并无
进行外币对冲政策;本集团通过定期检查外币汇率情况以管理外汇风险,如有
必要,本集团会考虑对冲政策以应对重大外币风险。
17.人力资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共聘用19,060名员工(2015年末:17,086 名员工)。本集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员工所在当地有关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工作经验和市场工资水平确定员工的基本工资和奖金水
平,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内,本集团薪酬开支总额为
人民币2,164.0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1,730.3百万元)。同时,本集团亦持续投入
资源为员工提供多种类型的教育及培训机会,旨在规范管理工作及提升经营绩
效,并不断改善员工的知识技术水平和业务实践能力。
―展望
我们一直以「建设温馨和谐家园、提升消费和居家生活品位」为 己任。2017年及以後,
我们将继续遵循「市场化经营,商场化管理」的经营管理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好、
更专业的服务,巩固市场领导地位,巩固「红星美凯龙」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家居
生活专家地位,以建成中国最领先的、最专业的「家居装饰及家俱行业全渠道平台
商」、成为家居装饰及家俱行业的新零售标杆为企业的发展目标。
我们未来的发展计划如下:
1、继续实施自营与委管商场双轮驱动业务模式,通过战略性拓展商场网络及品牌
组合,巩固市场领导地位。
2、致力於成为家居装饰及家俱行业的新零售标杆。
3、通过数字化战略提升企业的长期竞争力。
4、积极创新、重视应用资本市场和金融工具。
5、持续改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践行社会责任。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派付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42元,惟须待本公
司股东(「股东」)於2017年6月8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 」)上 批准。预计派
付利息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或前後。
报告期後重要事项
於2017年2月28日的董事会会议上,董事会决议通过分别向股东特别大会、内资股类别
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提呈供股东以特别决议案方式考虑及批准的有关延长股东
批准建议A股发行有效期(自相关特别决议案通过之日期起计延期十二个月)的议案。详
情请参阅本公司分别於2017年2月28日及2017年3月3日刊发的公告及通函。
本公司接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SCP 400号)
(「通知书」),据 此,本公司可分批发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注册金额人民币30亿元的超
短期融资券。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於2017年1月19日刊发公告。
上市所得款项的用途
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为人民币5,573.3百万元,用於9家自营商场开发、投资或收购其
他家居装饰及家俱零售商及其他市场参与者、现有债项再融资、电子商务业务及信息技
术系统开发、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集团用途。为提高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的利用效率及效
果,董事会已於2015年7月31日决议将金额约为1,437.7百万港元的部分全球发售所得款
项的预期用途变更为用於就我们现有债项进行再融资,包括截至本公告日期的六项未
付本金贷款授信额度,分别为自平安银行获得的约人民币89.7百万元、自平安银行获得
的人民币60.0百万元、自交通银行获得的人民币400.0百万元、自中国民生银行获得的人
民币250.0百万元、自中信银行获得的人民币250.0百万元及自中国民生银行获得的人民
币1,400.0百万元,将分别於2015年12月、2016年3月、2016年6月、2016年6月、2017年3月
及2017年12月到期,实际利率分别为7.0%、6.6875%、6.0%、6.9756%、6.90%及6.8750%。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已累计使用所得款项净额的76%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定有权出席将於2017年6月8日举行之应届股东周年大会的H股股东身份,本公司将
於2017年5月 9 日( 星期二)至2017年6月8日(星期四)期间(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H股股
份过户登记手续。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及过户表格须於2017年5月8日(星期
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
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室。
凡於2017年5月8日(星期一)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周年大会及於会上投票。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除偏离守则条文第A.2.1条外,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
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的原则及守则条文。
偏离《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守则条文
车建兴先生(「车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及首席执行官。鉴於有关车先生的经验、个人资
历及於本集团担任的职务,以及车先生自2007年6月以来一直担任本公司首席执行官及
总经理,董事会认为车先生除担任董事长外,继续担任本公司首席执行官有利於本集团
业务前景及营运效率。尽管这将构成偏离《企业管治守则》的第A.2.1条守则条文,董事会
认为该架构将不会影响董事会及本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权责平衡,原因为:(i)董事会将作
出的任何决策须经至少大多数董事批准,且本公司董事会12名董事中有四名为独立非执
行董事,符合《上市规则》所规定的董事会的三分之一,本公司认为董事会拥有足够的权
力制衡;(ii)车先生及其他董事知悉并承诺履行其作为董事的受信责任,这些责任要求
(其中包括)其应为本集团的利益及以符合本集团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并基於此为本
集团作出决策;及(iii)董事会由经验丰富的优质人才组成,确保董事会权责平衡,这些
人才会定期会面以讨论影响本集团营运的事宜。此外,本集团的整体战略及其他主要业
务、财务及经营政策乃经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详尽讨论後共同制定。
董事会将继续审核本集团企业管治架构的有效性,以评估是否需要使董事长与总经理
的职务相分离。
遵守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
准守则」)规定的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操守守则。本公司已向全体董事及监事作
出特定查询,全体董事及监事确认彼等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且直到本公告日
期的期间内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载规定准则。
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
本集团於报告期内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告及经审核综合年度
财务报表。
发布年度业绩公告及2016年年报
本公告将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hinaredstar.com)上发布。
於适当时间,本公司载有《上市规则》规定的全部资料的2016年年报将寄发予股东并将刊
载於联交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
承董事会命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车建兴
香港,2017年3月20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车建兴、张琪、车建芳及蒋小忠;非执行董事为陈淑红、徐国峰、
JosephRaymondGAGNON及张其奇;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李振宁、丁远、李均雄及钱世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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