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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予披露交易於投資基金之投資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Child Care Corporation Limited 中国儿童护理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59) 须予披露交易 於投资基金之投资 认购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7年3月20日(交易时段後),本公司订立认购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认购总额为110,000,000港元之投资组合股份。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於认购事项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之若干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低於25%,因此认购事项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通知及公告规定。 绪言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7年3月20日(交易时段後),本公司订立认购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认购总额为110,000,000港元之投资组合股份。认购金额乃基金与本公司按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後厘定。投资组合股份之总代价由本集团的内部资源拨付。 认购协议 认购协议之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日期 2017年3月20日(交易时段後) 订约方 (i) 认购方 : 本公司 (ii) 基金 : HeadandShoulders GlobalInvestmentFund SPC 就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基金、投资经理、投资顾问、投资组合经理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认购金额: 110,000,000港元 投资组合股份之资料 基金名称 : HeadandShoulders GlobalInvestmentFund SPC 注册成立地点 : 开曼群岛 投资组合名称 : HSValueConserveSegregated Portfolio 认购价 : 每股投资组合股份1,000港元 投资目标 : 投资组合之投资目标为在各种市况下实现具吸引力之 回报,并专注於短期及长期投资机会。 投资策略 : 投资组合经理并未遵循限制其参与任何市场、策略或 投资的严格投资政策。於单一项目的投资并无特殊限 制。投资组合经理致力透过投资多元化的投资产品组 合来实现投资目标,投资产品可包括但不限於全球市 场上的股票、固定收益工具、衍生产品、结构性产品 及外汇合约。 投资经理 : Head and Shoulders (Cayman)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投资顾问或投资组合经理 : HeadandShoulders Asset ManagementLimited 赎回 : 受禁售期所限,投资组合股份可按赎回价格於任何赎 回日期赎回。 赎回费 : 根据基金董事或其代表於任何特定或一般情况下之全 权酌情决定权,赎回股份应按比例向投资组合支付赎 回费,该费用按以下方式计算: (a) 就於发行日期第一个周年前赎回的任何投资组合 股份而言,按每股投资组合股份赎回价格的6%; 及 (b) 就於发行日期第一个周年当日或之後但於第二个 周年之前赎回的任何投资组合股份而言,按每股 投资组合股份赎回价格的4%。 於其发行日期的第二个周年後赎回的任何投资组合股 份将不收取任何赎回费。 转让 :投资组合股份须待取得基金董事之批准後,方可转 让,基金董事全权酌情决定是否同意。 支付股息 : 基金董事经与投资经理磋商後,如认为适当,可於未 来任何时间就投资组合股份宣派股息。 认购费 : 根据基金董事的全权酌情决定权,认购事项或将收取 最高为初始投资金额3%的认购费。 管理费 :年度费率按每个公历月份(於扣除管理费及表现费之 前)最後估值日估值时刻的归属於投资组合股份之资产 净值1%计算,应每半年向投资经理支付一次。 表现费 : 按各表现期内每股投资组合股份资产净值增值部分的 10%计,条件为每股投资组合股份的资产净值增值部 分高於以下两者中的较高者(i)1,000港元;及(ii)紧随 表现期结束後的每股投资组合股份之资产净值,应每 季度向投资经理支付一次。 认购事项之理由及裨益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而本集团主要於中国以自有品牌设计及提供广泛的儿童个人护理产品(包括护肤品、沐浴洗发产品以及口腔护理产品)、经营注重儿童、婴儿及父母市场的线上平台、开展借贷业务、买卖自然资源及投资证券。本公司不时积极寻求新的业务机会,以使其业务多元化,并提升本公司之长期增长潜力及股东价值。 董事认为,认购事项为本集团提供良好的投资机遇。经虑及投资组合之投资目标及策 略,董事认为,认购事项乃具吸引力之投资,并将带来可观之回报。董事认为,认购协议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董事认为,认购事项之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於认购事项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之若干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低於25%,因此认购事项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通知及公告规定。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应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中国儿童护理有限公司,一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 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 「关连人士」 指 具上市规则赋予其之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基金」 指 HeadandShoulders GlobalInvestmentFund SPC,为一 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之获豁免独立投资组合 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独立第三方」 指 并非本公司关连人士并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 独立第三方 「投资顾问」 指 HeadandShoulders Asset ManagementLimited 「投资经理」 指 Head and Shoulders (Cayman)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禁售期」 指 自投资组合股份发行日期起计2年,惟基金董事或其代 表於任何特定或一般情况下豁免或减低之情况则除外 「投资组合」 指 HSValueConserveSegregatedPortfolio,基金之独立投 资组合 「投资组合经理」 指 HeadandShoulders Asset ManagementLimited 「投资组合股份」 指 基金股本中每股面值0.01美元的无表决权参与股份, 可由其持有人选择赎回或由基金赎回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认购事项」 指 根据认购协议,认购本金额为110,000,000港元之投资 组合股份 「认购协议」 指 本公司与基金就认购事项於2017年3月20日订立之认购 协议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中国儿童护理有限公司 主席 蔡华纶 香港,2017年3月20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i)五名执行董事:蔡华纶先生、葛晓华先生、黄新文先生、 李周欣先生及马志明先生;(ii)一名非执行董事:任煜男先生;及(iii)三名独立非执行董 事:陈诗敏女士、曹斌先生及马冠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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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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