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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LYELECTRONICSHOLDINGS LIMITED
通力电子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49)
业绩公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财务摘要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业绩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营业额 4,265.7 4,857.2 -12.2%
毛利 599.1 604.6 -0.9%
经营溢利 192.8 194.0 -0.6%
本年溢利 151.7 167.6 -9.5%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151.8 166.5 -8.8%
每股基本盈利(港仙) 62.12 67.53 -8.0%
全年每股股息(港仙)
-建议每股末期股息(港仙) 25.0 25.0 �C
摘要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营业额约4,265.7百万港元,
较去年同期下跌12.2%,毛利约599.1百万港元,较去年同期下降0.9%,经营溢
利约192.8百万港元,较去年同期下跌0.6%,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151.8百万
港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8%。董事会以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股份数目
为基数,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25.0港仙。
音频产品总体销售额约2,899.8百万港元,较去同期年上升27.3%,视频产品销售
额约1,159.8百万港元,较去年同期下跌50.3%,直播星产品销售额约267.2百万
港元,较去年同期上升35.7%。
通力电子控股有限公 司(「本公 司」)董事 会(「董事会」)欣 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合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业绩及财务状况,连同去年之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十二个月 三个月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额 4 4,265,667 4,857,228 1,287,522 1,189,421
销售成本 (3,666,526) (4,252,593) (1,120,603) (1,075,988)
毛利 599,141 604,635 166,919 113,433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 106,316 131,248 44,117 41,992
销售及分销成本 (131,286) (156,976) (45,186) (20,747)
行政支出 (177,505) (190,303) (44,338) (53,768)
研发成本 (197,962) (188,264) (57,103) (42,147)
其他营运支出净额 (5,893) (6,320) 2,258 4,881
192,811 194,020 66,667 43,644
融资成本 5 (4,534) (6,553) (2,325) (1,325)
分占联营公司溢利及亏损 4,422 (1,353) 1,378 (1,980)
除税前溢利 6 192,699 186,114 65,720 40,339
所得税开支 7 (41,008) (18,505) (15,229) (4,635)
本年度�u期间溢利 151,691 167,609 50,491 35,704
其他全面亏损
於其後期间重新分类至损益
之其他全面收益�u(亏损):
现金流量对冲:
本年度�u期间对冲工具产生之
公平值变动之有效部分 22,231 (23,538) (1,299) (33,120)
计入综合损益表之收益�u(亏损)
重新分类调整 (1,598) 4,839 (1,598) 4,839
20,633 (18,699) (2,897) (28,281)
汇兑波动储备:
换算海外业务 (49,303) (42,416) (30,352) (15,682)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时拨回 �C 556 �C 556
(49,303) (41,860) (30,352) (15,126)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 表(续)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十二个月 三个月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年度�u期间其他全面亏损 (28,670) (60,559) (33,249) (43,407)
本年度�u期间全面收益�u
(亏损)总额 123,021 107,050 17,242 (7,703)
溢利归属於:
母公司拥有人 151,775 166,479 50,559 38,153
非控股权益 (84) 1,130 (68) (2,449)
151,691 167,609 50,491 35,704
全面收益�u(亏损)总额归属於:
母公司拥有人 123,114 107,004 17,321 (5,342)
非控股权益 (93) 46 (79) (2,361)
123,021 107,050 17,242 (7,703)
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
每股盈利 9
基本 62.12港仙 67.53港仙
摊薄 61.38港仙 67.35港仙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474,015 471,000
预付土地租赁费 67,655 73,661
商誉 4,009 4,279
其他无形资产 303 482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 20,008 20,661
其他应收款项 5,603 �C
递延税项资产 73,933 80,374
非流动资产合计 645,526 650,457
流动资产
存货 395,699 334,310
应收贸易账款 10 1,253,314 1,079,186
应收票据 4,683 7,190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135,941 232,804
可收回税项 2,506 2,577
衍生金融工具 �C 6,380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730,495 889,892
流动资产合计 2,522,638 2,552,339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账款 11 1,064,311 1,068,587
应付票据 227 9,508
其他应付款项及预提费用 622,049 683,644
应付税项 89,367 91,537
衍生金融工具 2,907 31,453
预计负债 216,787 214,886
流动负债合计 1,995,648 2,099,615
净流动资产 526,990 452,724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1,172,516 1,103,181
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1,172,516 1,103,181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7,820 92
净资产 1,164,696 1,103,089
权益
归属於母公司拥有人之权益
股本 12 249,163 249,163
储备 915,368 853,926
1,164,531 1,103,089
非控股权益 165 �C
权益合计 1,164,696 1,103,089
附注:
1.编制基准
本财务报告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
务报告准则」)(包括所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 港会计准 则」及 诠释)及香港
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而编制。除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平值计量外,本财
务报告乃根据历史成本法编制。
除另有说明者,本财务报告均以港元(「港 元」)呈列,而所有价值均已凑整至最接近千位。
综合基准
综合财务报告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告。
附属公司指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之实体(包括结构性实体)。当本集团通过参与投资对象
之相关活动而承担可变回报之风险或有权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投资对象之权
力(即是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投资对象之相关活动之现时权利)影响该等回报时,即取
得控制权。
当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少於投资对象大多数之投票或类似权利,在评估其是否拥有对投
资对象之权力时,本集团会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及情况,包括:
(a) 与投资对象其他投票权持有者之合同安排;
(b) 其他合同安排产生之权利;及
(c) 本集团之投票权及潜在投票权。
附属公司与本公司之财务报告的报告期相同,并采用一致会计政策编制。附属公司之业绩
由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计综合计算,并继续综合入账至该控制权终止日为止。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的各组成部分乃归属於本集团母公司拥有者及非控股权益,即 使此举
引致非控股权益出现亏绌结余亦然。所有集团内公司间之资产及负债、权益、收入、开支及
本集团成员公司间交易相关之现金流均於综合账目时全数抵销。
倘事实及情况反映上述三项控制权因素其中一项或多项有变,则本集团会重估是否仍然控
制投资对象。附属公司拥有权权益的变 动(并 无失去控制权),於 入账时列作权益交易。
倘本集团失去对一间附属公司之控制权,则其撤销确认(i)该附属公司之资产(包括商誉)及
负债、(ii)任何非控股权益之账面值及(iii)於权益内记录之累计交易差额;及确认(i)所收代价
之公平值、(ii)所保留任何投资之公平值及(iii)损益账中任何因此产生之盈余或亏损。先前於
其他全面收益表内确认的本集团应占成分会视乎情况,按倘本集团直接出售相关资产及负
债所要求的相同基准重新分类至损益或保留溢利。
2.会计政策之变动及披露
本集团已就本年度之财务报告评估并首次采纳以下适用於本集团之新订及经修订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实行综合入账之例外规定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二零一一 年)修 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 收购共同经营权益的入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目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澄清折旧及摊销的可接受之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结果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二 零一一年)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内之权益法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若干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二零一一年) 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香港会计准则第 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二零一一年)修订」及载列於「二 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内之若干修订与本集团财务报告之编制无关外,各 项修订之性质及影响说明如下:
(a)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载有对财务报告的呈报及披露范畴内具针对性改善。该等修
订厘清:
(i)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内的重大性规定;
(ii)损益表及财务状况表内之特定项目可予细分;
(iii)实体就彼等呈列财务报告附注的顺序拥有灵活性;及
(iv)使用权益法入账的分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其他全面收益必须作为单独项目
汇总呈列,并且在将会或不会其後重新分类至损益的该等项目间进行归类。
此外,该等修订厘清於财务状况表及收益表内呈列额外小计时适用的规定。该等修订
对本集团的财务报告并无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b)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澄清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
准则第38号中之原则,即收益反映自经营业务(该资产为其一部分)产 生之经济利益而
非通过使用资产消耗之经济利益之模式。因此,收益法不得用於折旧物业、厂房及设
备,并且仅在非常有限之情况下可用於摊销无形资产。该等修订即将应用。该等修订
对本集团之财务状况或表现并无产生任何影响,原因是本集团并未使用收益法计算其
非流动资产之折旧。
(c) 於二零一四年十月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载有对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该等修订之详情如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5号持 作待售之非流动资产及已终止经营业务:厘清向拥有
人进行销售或作出分派之计划有变不应被视为一项新的出售计划,而应视为原
计划之延续。因此,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之规定并无任何变动。该等修
订亦厘清,变更出售方法不会改变持作出售之非流动资产或持作出售之待售集
团之分类日期。该等修订即将应用。该等修订对本集团并无任何影响,原因是
本集团於年内并无任何持作出售之待售集团。
3.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於该等财务报告内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 以股份付款交易之分类及计量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修订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与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及合营公司之间资产出售或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二 零一一年)修订 注资
4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同之收入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修订 厘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同
之收入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约
3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 披露计划
1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1
1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尚未厘定强制生效日期,但可提前采用
有关预期适用於本集团之该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进一步资料如下:
香港会计师公会於二零一六年八月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阐述三大范畴:归属
条件对计量以现金结算以股份付款交易之影响;对附有预扣若干金额之净额结算特质以满
足与以股份付款相关之雇员税务责任之以股份付款交易作出分类;以及对因修订以股份付
款交易之条款及条件而导致其分类由现金结算变为股本结算时之会计处理方法。该等修订
厘清,於计量以股本结算以股份付款之交易时,用於计入归属条件之方法亦适用於以现金
结算以股份付款交易。该等修订引入一个例外情况,致使在符合若干条件之情况下,附有
预扣若干金额之净额结算特质以满足雇员税务责任之以股份付款之交易乃完整分类为以股
本结算以股份付款之交易。此外,该等修订厘清,倘以现金结算以股份付款交易之条款及
条件有所修订,导致其变为以股本结算以股份付款之交易,该交易自修订日期起乃入账列
为以股本结算之交易。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采纳该等修订。该等修订预期
不会对本集团财务报告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二零一四年九月,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最终版本,将金融工具项
目之所有阶段集於一起以代替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全部先前版
本。该准则引入分类及计量、减值及对冲会计处理之新规定。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八年一
月一日起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本集团现正评估该准则之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二 零一一年)之修订针对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第28号(二零一一年)之间有关投资者与其联营或合营公司之间之
资产出售或注资两者规定之不一致情况。该等修订规定,当投资者与其联营或合营公司之
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构成一项业务时,须确认全数收益或亏损。当交易涉及不构成一项业
务之资产时,由该交易产生之收益或亏损於该投资者之损益内确认,惟仅以不相关投资者
於该联营或合营公司之权益为限。该等修订即将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已於二零一六年一
月剔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二零一一年)修订之以往强制生效
日期,而新的强制生效日期将於完成对联营及合营公司之会计处理作更广泛审查後厘定。
然而,该等准则可於现时应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新设一套五步模式,以应用於自客户合同产生之收益。根据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收益按能反映实体预期就交换向客户转让货物或服务而有权获得之
代价金额确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原则为计量及确认收益提供更加结构化之方法。
该准则亦引入广泛之定性及定量披露规定,包括分拆收益总额,关於履行责任、不同期间
之间合约资产及负债账目结余之变动以及主要判断及估计之资料。该准则将取代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项下所有现时收益确认之规定。於二零一六年六月,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15号修订,以处理各项实施问题,包括识别履约责任、知识产权之主事人与代
理人以及知识产权许可之应用指引,以及过渡之处理。该等修订亦拟协助各实体采纳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确保在应用方面更加一致,并降低准则应用之成本及复杂性。本集团
预期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现正评估於采纳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15号时的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约、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 员 会)―
诠释第4号厘定安排是否包括租约、香港(准则诠释委员 会)―诠释第15号经营租约―优惠及
香港(准则诠释委员会)―诠释第27号评估涉及租约法律形式之交易之内容。该准则载列确认、
计量、呈列及披露租约之原则,并要求承租人就大多数租约确认资产及负债。该准则包括
就两类租约给予承租人确认豁免―低价值资产租约及短期租约。於租约开始日期,承租人
将确认於租期内作出租金付款为负债(即租金负债)及反映於租期内可使用相关资产之权利
为资产(即有使用权资产)。除非有使用权资产符合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有关投资物业之定义, 否则有使用权资产其後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任何减值亏损计量。租金负债将於其後增加,
以反映租金负债之利息;以及减少以反映租金付款。承租人将须个别确认租金负债之利息
开支及有使用权资产之折旧开支。承租人亦须於若干事件发 生(例如租约年期变更或因用於
厘定租金付款之一项指数或比率变更而引致未来租金付款变更)时重新计量租金负债。承租
人一般将租金负债之重新计量金额确认为有使用权资产之调整。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大致沿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内出租人之会计处理方式。出租人将继续使用与香港会计准
则第17号相同之分类原则对所有租约进行分类,并将之分为经营租约及融资租约。本集团
预期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起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现正评估於采纳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16号时的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要求实体作出披露,以让财务报表使用者可评估融资活动所产生之
负债变动,包括现金流量产生之变动及非现金变动。该等修订将须於财务报表内作额外披露。
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采纳该等修订。
虽然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可更广泛应用於其他情况,但其颁布目的乃为说明就与以公
平值计量之债务工具相关之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该等修订厘清实体於评估是否
有应课税溢利可用作抵扣可扣减暂时差异时,需要考虑税务法例是否对於可扣减暂时差异
转回时可用作抵扣之应课税溢利之来源有所限制。此外,该等修订就实体应如何厘定未来
应课税溢利提供指引,并解释应课税溢利可包括收回超过账面值之部分资产之情况。本集
团预期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采纳该等修订。
4.分类资料
就管理而言,本集团唯一可报的分类为生产及销售音视频产品。由於此乃本集团唯一之可
报告分类,故并无呈列业务分部之进一步分析。
5.融资成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已保理应收贸易账款之利息 4,534 6,553
6.除税前溢利
本集团之除税前溢利乃经扣除 �u(计 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销售存货成本* 3,651,767 4,213,568
提供服务成本* 14,739 39,025
折旧 74,376 58,207
其他无形资产摊销 162 33
研发成本-本年度支出 197,962 188,264
预付土地租赁费摊销 1,403 1,358
经营租约最低租金付款 26,991 33,937
核数师酬金 1,950 1,830
雇员福利开 支(包 括董事酬 金):
工资及薪金 518,829 410,252
以股份支付之购股权开支 1,624 10,743
根据奖励计划以股份支付的雇员薪酬福利 11,134 1,232
定额供款开支 38,306 22,414
569,893 444,641
产品保养拨备:
额外拨备 63,200 60,419
未动用拨备拨回 (33,512) (18,473)
29,688 41,946
销售废料之亏损** 9,136 6,181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之亏损** 742 939
视为部分出售一间联营公司之亏损** �C 758
应收账款之减值拨回净额** (3,985) (1,558)
* 该等款项已於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入账列 为「销 售成 本」。
** 该等款项已於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入账列 为「其 他营运支出净 额」。
7.所得税
香港利得税乃按本年度内在香港产生之估计应课税溢利以16.5%(二零一五年:16.5%)之税
率计提拨 备。其他地区之应课税溢利税项乃按本集团经营所在国家�u司法权区当时之税率
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年度-香港
年内税项支出 1,613 7,129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208) �C
本年度-其他地区
年内税项支出 30,445 29,891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C (10,435)
递延税项 9,158 (8,080)
本年度税项支出总额 41,008 18,505
8.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建议末期股息
-每股普通股25.0港仙(二零一五年:25.0港仙) 62,291 62,291
年度建议末期股息须待本公司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方可作实。
9.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按下列数据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盈利
用作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之母公司
普通股股东应占之溢利 151,775 166,479
股份数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股份
用作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年内已发行
普通股减就奖励计划持有之股份之加权平均数 244,322,509 246,534,446
摊薄影响-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假设年内全部尚未行使购股权获行使时
被视为以无偿代价发行 �C 344,980
假设年内全部尚未行使奖励股份
被视为以无偿代价归属 2,934,006 299,184
用作计算每股摊薄盈利之年内已发行
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 247,256,515 247,178,610
由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尚未行使之购股权对所呈列每股基本盈利具有
反摊薄影响,故并无就本年度所呈列之每股基本盈利金额作出调整。
10.应收贸易账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收第三方款项 1,211,354 1,012,295
减值拨备 (5,222) (9,666)
1,206,132 1,002,629
应收TCL集团公司所控制公司款 项(附 注) 47,182 76,557
1,253,314 1,079,186
附注:该等款项乃无抵押、免息及须於一年内偿还。
销售予第三方客户
本集团在中国之销售大部份以货到付款方式结算,或以银行担保之商业票据作出,信贷期
乃介乎60日至180日不等。至於海外销售方面,本集团一般要求客户提供为期15日至120日不
等之信用状结账。若干长期策略客户之销售按记账形式进行,信贷期不超过180日。
销售予关连人士
销售予关连人士乃按往来账户记账形式进行。
本集团并无就应收贸易账款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加强信贷措施。应收第三方之应收
贸易账款乃免息。
於报告期末应收贸易账款扣除拨备後之账龄分 析(以 发票日期计算)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至90日 950,355 882,303
91日至180日 204,564 165,859
181日至365日 64,112 8,713
365日以上 34,283 22,311
1,253,314 1,079,186
本集团之若干附属公司已就保理与若干指定客户之应收贸易账款与银行订立应收款项购买
协议。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保理予银行之应收贸易账款总额为293,513,000港
元(二零一五年:370,416,000港元),其全数已自综合财务状况表撤销确认,原因为董事认
为本集团已将有关保理应收款项之绝大部份所有权风险及回报转移予银行。
11.应付贸易账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付第三方款项 1,003,725 986,683
应付TCL集团公司所控制公司款项 60,586 81,904
1,064,311 1,068,587
於报告期末,应付贸易账款之账龄分析(以发票日期计 算)载 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至90日 1,001,490 933,030
91日至180日 49,402 118,598
181日至365日 2,297 5,468
365日以上 11,122 11,491
1,064,311 1,068,587
应付贸易账款为免息,信贷期一般为15至120日。
12.股本
股份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法定:
5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港元之股份 500,000 500,000
已发行及缴足:
249,162,626股(二零一五年:249,162,626股)
每股面值1.00港元之股份 249,163 249,163
行业概览
二零一六年全球经济在艰辛环境中逐渐复苏,去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录得增长
6.7%,人民币相对美元总体趋弱,全年贬值约6.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数
字显示,中国全年货物贸易出口总额13.8455万亿元人民币,同比下跌1.9%。国际
货币基金组织预期二零一七年全球经济活动将会加快,显示经济前景有所增强,
加上人民币有进一步贬值预期有利本集团的业务发展。然而,由於特普朗的经济
政策,及全球政局亦存在不稳定因素,以出口业务为主的本集团将密切注视各种
潜在风险,继续秉承审慎务实的原则,为应对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及挑战作好准备。
随着无线技术普及,大众对智慧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加,带动新型音讯产品及智慧
产品市场迅速扩张,推动公司整体业务造好。智慧语音模组加入音讯产品,让使
用者能够以更自然的对话模式与各种智慧产品互动,以及伴随着全球大数据、人
工智能技术不断进步,智慧语音音讯产品将可能迎来更大的市场机会。据研究机
构福里斯特(Forrester)估计,到二零一六年年底,亚马逊卖出超过600万台Echo设
备(带Alexa语音交互的智慧语音音响)。谷 歌在二零一六年十月发布Assistant智慧
语音音响Google Home产品,为其在语音交互领域奠定基础。此外,根据Strategy
Analytics研究报告,二零一九年智慧家庭的渗透率预计将达12%,全球市场规模
超过1,500亿美元,本集团致力拓展的智慧产品也将受益其中。本集团一直致力研
发多元化的智慧产品,持续实 行「创新牵引,智慧转型」的策略,不断在音讯产品
方面创新,同时致力开拓智慧业务,务求以多元化的产品组合扩大客户基础及市
场占有率。
业务回顾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回顾期内」),本集团录得营业额约4,265.7百万港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2.2%,毛利约599.1百万港元,较去年同期下降0.9%;毛利率由去年同期的12.5%提升至14.0%。经营溢利约192.8百万港元,较去年同期下跌0.6%。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151.8百万港元,同比下降8.8%,净溢利率为3.6%。
回顾期内,本集团大力发展音讯产品及智慧产品业务,其中声霸及耳机产品於海
外市场接获理想订单,同时智慧语音音响方面也於下半年与多家知名互联网企业
展开业务合作,有助音讯产品业务未来维持可观增长,而海外视讯产品及智慧产
品亦录得稳健增长。本集团其中一名主要客户因业务重组导致下发的订单额由二
零一五年第四季开始显着下降,亦为二零一六年上半年集团业绩下跌主要因素,
受益於期内新客户和新业务拓展顺利,集团於期内每季度同比跌幅持续下降,第
四季营业额同比增长8.2%,但新产品效率未达最佳状态,仍处於业务爬坡 期,对
期内利润贡献有限。
此外,本集团致力拓展智慧产品业务,通过密切关注物联网( IoT)行业动态,并
持续加大投入以整合研发及供应链,本集团将进一步加深与产业链各个环节之单
位的合作,共同开发崭新而庞大的IoT市场,令该业务成为本集团未来发展的方向
之一。本集团将继续积极开拓「智慧+互联 网」业务,逐步向拥有产业竞争力的高
科技智慧产品供应商转型。
产品销售
为配合本集团的业务转型,销售收入予以重新分类:(i)音讯产品,主要包括家庭
影院(不带有无线技术)、小型音响、无线音箱、声霸家庭影 院(具备无线技术)及
耳机;(ii)视讯产品,包括DVD播放机、蓝光播放机、流媒体播放机及直播卫星接
收机(「直播星」);(iii)智慧产品,主要包括智慧音响、智慧门锁、智慧网关等产品;及(iv)其他业务,主要为零部件及研发收入。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音讯产品、视讯产品、智慧产品和其他业务的营业额分别约为2,899.8百万港元、1,159.8百万港元、17.0百万港元及189.1百万港元,按年分别增长27.3%、下跌50.3%、增长0.1%及下跌17.9%。
本集团按产品划分之营业额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
(千港元) (千港元)
音讯产品(1) 2,899,803 2,277,662 27.3%
视讯产品(2) 1,159,791 2,332,421 �C50.3%
智慧产品 17,001 16,984 0.1%
其他业务 189,072 230,161 �C17.9%
合计 4,265,667 4,857,228 �C12.2%
(1) 主要包括家庭影院、小型音响、无线音箱、声霸、音响基座和耳机
(2) 主要包括DVD播放机、蓝光播放机、机顶盒及直播星
音讯产品业务
鉴於市场对智慧手机、电视及其他相关新型音讯配套产品的殷切需求,本集团积
极加强无线技术、低功耗、新工艺、新材料及产品外观结构件等方面的研发投入,
开发更多新型音讯产品。同时,本集团加强了电声方面的研发力度,进一步开发
喇叭单体和各类智慧音箱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了整体产品竞争力,以及透
过大力拓展新客户与新业务,成功令音讯产品业务收入进一步提高,较去年同期
录得增长27.3%至2,899.8百万港元,音讯业务占比达68.0%。
本集团一直致力研发智慧音讯产品,回顾期内推出拥有语音交互功能的产品,能
够担当生活助手和中控平台等角色,充分体现集团掌握智慧IoT产品的技术、设计
及开发能力,以智慧科技提升用户的生活水准。在新型音讯产品方面,声霸等业
务进展取得较大进展,产品陆续开始交付予海外客户,同时本集团的耳机产品持
续接获海外客户大量订单,成功带动音讯业务的收入显着上升。耳机产品成功度
过了起步阶段,将会迎来更大的发展。本集团在音讯产品业务方面的提升,体现
了在新客户、新产品上的开拓及提升盈利能力方面的成果。
视讯产品业务
传统视讯光碟机市场持续受压,DVD播放机及蓝光播放机行业继续萎缩,导致视
讯产品业务的收入较去年同期下跌50.3%至1,159.8百万港元。尽管市场环境严峻,
但本集团将发挥作为全球领先的视讯光碟机制造商的技术优势及规模效应,保证
产品的合理利润率,继续为本集团现金流作出贡献。然而,为了集中资源在更大
发展空间的业务板块上,本集团将控制在视讯光碟机产品相关的研发资源投入。
广电总局逐步开放直播星零售市场,於回顾期内直播星业务营业额为267.2百万港
元,同比上升35.7%,体现了本集团直播星业务持续拓展的成果。为了巩固流媒体
播放机的业务及提升技术水准,本集团海外机顶盒团队近年来重点发展欧洲高端
机顶盒市场,以及印度及非洲等新兴市场。藉此开拓更多元化的产品,期望可进
一步开拓客户基础,使业务逐步发展成为重要的收入来源。
智慧业务
智慧业务是本集团未来的重点发展专案之一,通过把智慧语音及低耗高效联网技
术应用到智慧产品专案,为智慧化生活进行全方位布局,将是市场的新亮点。本
集团的智慧产品聚焦在四个类别,分别是智慧音视频、智慧安全、智慧健康及智
慧网路管理,除了各式智慧音视频产品,本集团於回顾期内亦推出了智慧门锁、
智慧网关及智慧开关等产品,并将目标市场伸延至美国等海外国家。
作为领先的高科技智慧产品供应商,本集团已成功将业务扩展至IoT领域,并积极
拓展跨界合作,与产业链各个环节的合作夥伴携手开拓IoT市场。回顾期内,本集
团先後与业务合作夥伴顺利展开「CSRmesh智慧家居解决方案」及「安心家智慧
社区3.0」等 项目,为智慧业务的长远发展打下稳固基础。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智慧产品为本集团带来约17.0百万港元
收入。虽然仍处爬坡期,我们相信旗下的智慧产品结合IoT平台系统将拥有更庞大
的市场潜力,而随着智慧生活的普及化,该业务将持续发展,并成为本集团重要
收入及利润来源之一。
其他业务
本集团凭藉产品研发优势,一直为国际领先消费电子品牌客户提供多元化的研发
服务。国际品牌客户对产品品质和规格要求严谨,本集团通过为其开发新产品及
功能,一方面有助於拓宽收入来源,另一方面亦可促进本集团的研发水平,使团
队时刻跟紧行业最新技术和趋势。而在满足内部生产需求的前提下,本集团将部
分塑胶件、扬声器以及音箱等进行外销,以增加收入。
生产及供应链管理
本集团继续改善用工制度,积极应对国内劳动力紧绌及工资成本上升问题。回顾
期内,本集团继续提高自动化设备运用比例,以及加强熟练工的稳定性,稳步提
升了人均生产效率。
本集团亦致力优化生产厂房的设备及管理制度,一方面实施智慧仓储物流管理,
透过工业智慧系统,将供应链、生产和仓储物流各个环节紧密衔接,为迈向工业4.0打稳基础,同时逐步提升惠州生产基地的实际产能。目前,本集团已完成惠州生产基地的第一期扩建工程,并已於二零一七年第一季正式投入使用,有助实现产能集中管理,同时扩大产品线及高效整合供应链,提高生产效率。
产品研发及创新
本集团一直致力研发创新产品,回顾期内投入的研发费用占总收入的4.6%,达
198.0百万港元。本集团於惠州、深圳及西安均设有研发基地,团队合共超过600人,在按个别客户需求而开发及导入新产品的同时,亦会进行与产品相关的基础技术前瞻性研究与开发。本集团更拥有一支由多名外籍资深专家组成的专业电声设计团队,不断创新产品研发,以捕捉市场潜在机遇。
本集团未来将重点投入智慧业务的研发创新,目前相关项目的投入占研发费用之
最大部份,并於回顾期内成功将多元化的智慧产品推出市场,为本集团整体收入
作出贡献,预计在未来可以带来更大收益。
未来计画及展望
根据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 的《二零一七年经济金融展望报 告》,预计二零一七
年全球经济将略有改善,但随着国内外发展环境更加复杂多变,中国经济减速压
力依然存在,加上环球政经出现诸多不确定因素,构成潜在隐忧。本集团将继续
秉持稳健的营运策略,依托产品创新和研发优势、加强能力建设及优化产品结构,
推出迎合市场需求及消费者喜好的多元化产品,以维持竞争力。
在耳机类音讯产品方面,出货量於第三季度取得突破,第四季度亦保持了良好的
增长势头,二零一七年有望进一步拉动音讯产品的收入。声霸产品可与更薄萤幕
搭配,为使用者提供更极致的智慧电视声效,广受消费者青睐。本集团将在加强
与现有电视厂商客户合作的同时,继续挖掘全球电视品牌的新客户,并积极开拓
海外市场,预计二零一七年将迎来大幅的增长。本集团将大力投入带语音辨识功
能的智慧音响,Amazon、Google等对此类产品巨大资源投入也表明语音智慧音响
在未来大资料、人工智慧、与其它智慧硬体连接中作为资料入口的重要性,本集
团争取与全球更多互联网企业展开合作,以领先的智慧语音音响技术为基础取得
行业地位优势及市场先发优势。本集团相信音讯业务将进一步於二零一七年为本
集团带来增长贡献,同时机顶盒业务成功开拓海外市场,管理层对二零一七年本
集团业务及营业额增长充满信心。为大力开拓海外市场,本集团已於美国及法国
两地成立附属公司,并计划於印度成立附属公司。
展望未来,本集团将以「智 慧+互联 网」为核心推进智慧转型,目标成为领先的高
科技智慧产品供应商,继续为消费者带来崭新体验的智慧产品。与此同时,本集
团亦将重点发掘智慧科技与IoT结合的应用潜力,并加强与战略夥伴的合作,共同
拓展IoT市场,把握即将来临的庞大发展机遇。本集团将继续大力拓展智慧业务,
持续加大投入,研发更多新型智慧产品,并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相信未来智慧
业务将带来更强劲的增长贡献。本集团对未来业务充满信心,并将一如以往继续
大力发展自身业务,同时通过潜在的并购,积极为股东带来更丰厚回报。
财务回顾
主要投资、收购及出售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持有重大投资。除下列之外,期内亦
无其他重大之附属公司收购及出售事项。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本集团之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票据、现金和短期存款。使用这些金融工具之主
要目的,是减低融资成本以维持本集团资金之延续性和灵活性。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现金及银行结存共约730,495,000港元,
其中1.2%为港元、85.4%为美元、11.8%为人民币及1.6%为欧元。
可用信贷情况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比较并无重大变化,於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亦概无任何根据融资租约持有之资产。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於本集团之现金及银行结存为约730,495,000港
元,及并没有计息银行贷款,因此本集团之资本负债比率为零。
资产抵押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资产抵押。
资本承担及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资本承担约15,367,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32,620,000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没
有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未决诉讼
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未牵涉任何重大诉讼。
外币汇兑风险
本集团的业务及营运面向国际市场,因此亦需承受外汇交易及货币转换的风险。
本集团的策略是中央处理外汇管理事宜,以监控本公司所承受的总外汇风险,同
时与银行集中进行对冲交易。本集团强调以功能性货币进行贸易、投资及借贷的
重要性,达致自然对冲效果。此外,本集团以稳健的财务管理策略为目标,故并
无参与任何高风险的衍生工具交易或杠杆式外汇买卖合约。
雇员及酬金政策
本集团约有5,666名雇员,皆为干劲十足之优秀人才。本集团雇员对工作充满热诚,致力确保产品及服务质优可靠。本集团已经参照现行法例、市况以及雇员及公司之表现,定期检讨酬金政策。为使到员工与股东的权益一致,已根据本公司的购股权计划向获选员工授予购股权。於报告期末,可认购合共20,631,904股股份的购股权仍未行使。
本公司亦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采纳有限制股份奖励计划(「奖 励计划」),据
此,受托人将自本集团出资的现金在市场上购买现有股份,且由受托人以信托方
式代有关经甄选雇员持有,直至有关股份根据奖励计划的规定归属予有关经甄选
雇员为止。
购买、出售或赎回股份
根据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采纳之奖励计划规则,奖励计划之受托人
从市场购入合共4,048,000股股份作为奖励计划项下之奖励股份,就购买该等股份
所支付之总额约为15,184,000港元。
於回顾期内,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为现金每股25.0港
仙(二 零一五年:25.0港 仙)。
待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 日(星期 二)举行之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取得批准後,上
述末期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星期 四)或前後派付予於二零一七年六月
八日(星期 四)名 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
截止过户登记
为厘定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权利,本公司之股份登记处将自二
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星期 四)起 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星期 二)止 暂停办理
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於该段期间将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
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二零一七年五
月十七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抵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
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为厘定本公司股东在通过相关决议案时获派建议末期股息之权利,本公司之股份
登记处将自二零一七年六月六 日(星期二)起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八 日(星期四)(包
括首尾两日)止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在上述期间将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
记手续。为符合资格获派建议末期股息,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二
零一七年六月五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抵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之股东周年大会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星期二)举行。股东周年大
会通告将於适当时候於本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内刊载及寄发予本
公司股东。
企业管治
概无本公司董事得悉任何资料合理显示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并无全面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
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守则」)内 载列之守则条文(「守 则条 文」),惟偏离守则
条文第A.6.7条及第F.1.1条除外。偏离守则条文F.1.1条之理由与本公司二零一五年
年报所载者相同。
根据守则条文第A.6.7条,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他非执行董事应出席股东大会,对
股东的意见有公正的了解。
由於有其他预先安排之事务必须处理,潘昭国先生及李其先生(两人均为独立非
执行董 事)并 无出席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
然而,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袁冰先生、执行董事兼财务总监任学农先
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梁耀荣先生均有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以确保於会上与股东之
有效沟通。
根据守则条文第F.1.1条,公司秘书应为本公司之雇员,拥有本公司事务的日常知识。
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徐国豪先生乃本公司法律顾问张秀仪唐�蠖� 罗凯�嗦墒π兄�
执业律师。自二零一六年八月起,徐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之公司秘书。本公司
亦已指派本公司执行董事任学农先生担任徐先生的联络人。有关本集团表现、财
务状况及其他主要发展及事务的资料(包括但不限於呈交董事会之每月管理报告)
通过指定联络人迅速交付予徐先生。监於徐先生与本集团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
徐先生十分熟悉本集团的业务,并对本集团管理具深入知识。按照既有机制,彼
将迅速掌握本集团的发展而无重大延误,加上彼之专业知识及经验,董事会有信
心,徐先生担任公司秘书对本集团遵守相关董事会程序、适用法律、规则及规例
有利。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已联同本公司之管理层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之综合财务报告,包括本集团采纳之会计原则。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
行董事(即潘昭国先生、李其先生及梁耀荣先生)组 成,由潘昭国先生担任主席,
彼拥有适当会计及相关财务管理专门知识。审核委员会之主要职责是协助董事会
履行审阅及监督本公司财务报告程序及内部控制之职能,以及履行董事会指派之
其他职责及责任。
本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集团已按上市规则附录十所 载《上 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
准守则」)所载必守准则之相同条款,采纳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已
向全体董事作出特定查询,而彼等已确认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
彼等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必守准则及本公司有关董事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
代表董事会
主席
廖骞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于广辉先生、宋永红先生及任学农先生;
非执行董事廖骞先生(主席);独立非执行董事潘昭国先生、李其先生及梁耀荣先生。
業績公佈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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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力电子
2017-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