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業績公佈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883)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 全年业绩公布 财务摘要 1、收入为人民币15,085.5百万元 2、经营利润为人民币-11,367.7百万元 3、年度利润为人民币-11,459.5百万元 4、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2.40元 5、总资产为人民币80,544.1百万元 6、权益总计为人民币35,296.4百万元 合并损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4 15,152,185 23,653,980 销售附加税 (66,640) (479,732) 收入,扣除销售附加税 15,085,545 23,174,248 其他收入 4 153,207 242,495 15,238,752 23,416,743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4,520,118) (4,213,421) 雇员薪酬成本 5 (3,890,143) (3,792,454) 修理及维护成本 (500,093) (799,297) 消耗物料、物资、燃料、服务及其他 (4,116,437) (4,569,260) 分包支出 (2,364,588) (3,474,789) 经营租赁支出 5 (1,206,111) (1,547,610) 其他经营支出 (2,865,175) (2,185,096) 商誉减值 10 (3,455,378) (923,154)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 9 (3,688,408) (280,116) 总经营支出 (26,606,451) (21,785,197) 经营(亏损)/ 利润 (11,367,699) 1,631,546 汇兑收益,净额 268,710 87,726 财务费用 (1,047,667) (700,259) 利息收入 130,519 105,248 投资收益 5 191,933 102,345 应占合营公司利润(已扣除税项) 16,849 169,748 税前(亏损)/ 利润 5 (11,807,355) 1,396,354 所得税抵免(/ 费用) 6 347,899 (287,648) 年度(亏损)/ 利润 (11,459,456) 1,108,706 归属於: 本公司所有者 (11,456,186) 1,073,907 非控制性权益 (3,270) 34,799 (11,459,456) 1,108,706 本公司所有者应占每股(亏损)/ 盈利 基本(人民币) 8 (240.09)分 22.51分 应付或建议年度股息之详情载於合并财务报表附注7。 合并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度(亏损)/ 利润 (11,459,456) 1,108,706 其他综合收益(/ 损失)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重新计算设定受益退休金计划 46,836 33,988  後续不能重分类进损益之项目的所得税 (11,709) (8,497) 35,127 25,491 後续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59,691 604,262  可供出售投资公允价值(损失)/收益净值 (64,778) 61,089  应占合营公司其他综合收益 11,848 6,550  後续重分类进损益之项目的所得税 9,717 (9,163) 216,478 662,738 年度其他综合收益,扣除所得税 251,605 688,229 年度综合(损失)/ 收益总计 (11,207,851) 1,796,935 归属於:  本公司所有者 (11,210,542) 1,759,108  非控制性权益 2,691 37,827 (11,207,851) 1,796,935 合并财务状况表 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9 57,457,239 60,388,044 商誉 10 �C 3,394,504 其他无形资产 427,027 469,605 於合营公司的投资 600,364 681,314 可供出售投资 �C �C 其他非流动资产 439,121 1,150,440 递延税项资产 16 68,514 39,707 非流动资产总计 58,992,265 66,123,614 流动资产 存货 1,157,617 1,328,250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 11 442,960 496,384 应收账款 12 4,795,964 6,652,732 应收票据 13 1,844,306 1,906,542 其他流动资产 7,216,070 4,211,964 已抵押存款 14 23,806 31,607 三个月以上之定期存款 14 �C 20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4 6,071,069 12,573,958 流动资产总计 21,551,792 27,401,437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账款 15 9,304,300 8,081,048 应付薪金及花红 776,939 985,252 应付税金 101,124 111,320 来自关联方的借款 17 693,700 �C 计息银行借款 18 5,296,469 11,451,529 其他流动负债 543,649 429,418 流动负债总计 16,716,181 21,058,567 合并财务状况表(续) 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流动资产净值 4,835,611 6,342,870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63,827,876 72,466,484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16 234,456 627,316 拨备 14,505 �C 计息银行借款 18 2,057,206 9,482,555 长期债券 19 25,279,744 14,390,824 递延收益 20 936,804 1,070,670 雇员受益计划负债 8,783 66,449 非流动负债总计 28,531,498 25,637,814 净资产 35,296,378 46,828,670 权益 本公司所有者应占权益 已发行股本 21 4,771,592 4,771,592 储备 30,434,776 41,969,786 35,206,368 46,741,378 非控制性权益 90,010 87,292 权益总计 35,296,378 46,828,670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1. 一般资料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地 址为中国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河北路3-1516。作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油总公司」)重组的一部 分,以及为准备本公司的股份於2002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根据从有关政府机关於 2002年9月26日取得的批文规定,本公司已重组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统称「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包括提供近海油田服务,包括钻井服务、油田技术服务、船舶服务、物探和工程勘察服务。 本公司董事(「董事」)认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为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国有企业海油总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亦为本公司的功能货币。 2. 新准则及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应用 2.1 於当前年度强制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 本集团於当前年度首次应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 收购合资经营权益的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 澄清折旧及摊销的可接受方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的 年度改进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的权益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 投资实体:应用合并入账之例外情况 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 於本年度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对本集团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表现及状况及/或载列於该等合并 财务报表之披露并无构成重大影响。 2.2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未提前应用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益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 以股份为基础支付之交易之分类及计量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修订)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时一并应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 1 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之澄清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修订)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资公司之间的 资产出售或投入3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 披露计划4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 就未实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4 1於2018年1月1日或其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於2019年1月1日或其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待定日子或其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於2017年1月1日或其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除下文所述,董事预期应用上述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将不会对本集团之财务表现及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一般对冲会计及金融资产减值规定之新规定。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主要规定: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范围内所有确认的金融资产其後须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尤须指出,在目 标为收集合约现金流及有仅为本金金额及未付本金利息之付款的合约现金流的业务模式中持有的债项投资一般在下一个会计期间结束时按摊余成本计量。於目的为同时收回合约现金流及出售金融资产之业务模式中持有之债务工具,以及条款令於特定日期产生之现金流纯粹为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之利息的债务工具,一般通过其他综合收益按公允价值列账之方式计量。所有其他债项投资及股权投资均在下一个 会计期间结束时按其公允价值计量。此外,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主体可作出不可撤销选择,在其他综合收益仅以一般在损益确认的股息收入列报(非为买卖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其後的变更。 就有关指定通过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负债而言,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归因於负债信用风险变 更而造成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更的有关金额须在其他综合收益内列报,除非在其他综合收益内确认负债信用风险变更的影响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因金融负债信用风险而造成的公允价值变更在 其後不被重新分类至损益。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指定通过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更的完整金额在损益内列报。 就金融资产之减值而言,与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项下按已产生信贷亏损模式计算相反,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第9号规定按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计算。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规定实体於各报告日期将预期信贷亏损及该等 预期信贷亏损之变动入账,以反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之变动。换言之,毋须再待发生信贷事件方确认信贷亏损。 新一般对冲会计规定保留三类目前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项下的对冲会计。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就有资格作对冲会计的交易类别引入更大的灵活度,特别是扩大符合作对冲工具的工具类别及有资格作对冲会计的非金融项目的风险成分类别。此外,追溯定量的有效性测试已被移除。有关实体的风险管理活动的详细披露规定亦已获引入。 将来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可能对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之分类及计量产生重大影响。本集团的可供出售债 务投资将按公允价值通过损益计量。此外,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可能导致本集团以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尚未发生之信用损失提早拨备。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获颁布,其制定一项单一全面模式供实体用作将来自客户合约所产生的收益入账。於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生效後,将取代现时载於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建造合同 及相关诠释的收益确认指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核心原则为实体所确认描述向客户转让承诺货品或服务的收益金额,应为能反映该 实体预期就交换该等货品或服务有权获得的代价。具体而言,该准则引入确认收益的五个步骤: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约 第二步:识别合约中的履约责任 第三步:厘定交易价 第四步:将交易价分配至合约中的履约责任 第五步:於实体完成履约责任时(或就此)确认收益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实体於完成履约责任时(或就此)确认收益,例如,当特定履约责任相关的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让予客户时。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已就特别情况的处理方法加入更明确的指引。此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要求更详尽的披露。 於2016年,香港会计师公会发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澄清,内容有关对履约责任的识别、主事人与代理人代价以及牌照申请指引。 董事预期,於将来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可能不会在未来对本集团收入确认及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然而可能导致需就相关事项作出更多的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为识别出租人及承租人的租赁安排及会计处理引入一个综合模式。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6号於生效日期起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及有关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根据所识别资产是否由客户控制来区分租赁及服务合约。除短期租赁及低值资产情况 外,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的差异自承租人会计处理中移除,并由承租人须就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应负债的模式替代。 使用权资产初步按成本计量,随後按成本(若干例外情况除外)减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计量,经租赁负债任何重新计量调整。租赁负债初步按当时未支付租赁付款现值计量。随後,租赁负债经(其中包括)利息及租赁付款以及租赁修改影响予以调整。就现金流分类而言,本集团现时将先期预付有关自用租赁土地租赁款项呈列为投资现金流,而其他经营租赁付款呈列为经营现金流。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有关租赁负债租赁付款将分配至本金及利息部分,此将呈列为融资现金流。 相比承租人会计处理而言,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大致上转承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之出租人会计处理规定,并继续要求出租人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 此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要求广泛披露。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承诺人民币1,968,225,000元。初步评估表示该等 安排将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项下租赁的定义,因此,本集团将确认使用权资产及有关所有该等租赁的 相应负债,除非於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後符合低价值或短期租赁。此外,应用新规定可能导致如上文 所示计量、呈列及披露变动。然而,於董事完成详细复核前,提供财务影响合理估计并不切实可行。 3. 经营分部资料 出於管理需要,本集团根据其服务内容将业务分为多个业务单位,及其为就作出策略性决定而言编制及呈报予本集团的主要决策人员(即本公司的执行董事)的资料基准。本集团有以下四个可报告经营分部: (a) 钻井服务分部从事油气田钻井服务; (b) 油田技术服务分部提供油气井测试及井下服务(包括钻井液、定向钻井、固井及完井)以及销售油田化学物资及 修井等服务; (c) 船舶服务分部从事运输物资、货物及人员往近海设施、移动及放置钻井架构、运输原油及已提炼的产品; (d) 物探和工程勘察服务分部从事近海地震资料收集,海上测量及资料处理等服务。 管理层会分别监察经营分部之业绩而作出资源分配之决定及评定其表现。分部表现评估乃根据可报告分部业绩,即经调整税前(亏损)/ 利润进行。除了不包含利息收入、财务费用及汇兑收益(/ 损失)及投资收益外,经调整税前(亏 损)/利润之计量方法与本集团的税前(亏损)/ 利润之计量方法一致。 所有资产已获分配予可报告分部,惟不包括以集团形式管理的若干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由企业资金部管理的资金)、已抵押存款、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其他应收账款、部分其他流动资产及递延税项资产。 所有负债已获分配予可报告分部,惟不包括以集团形式管理的若干其他应付账款、来自关联方的借款、计息银行借款及长期债券(由企业资金部管理的资金)、应付税金及递延税项负债。 分部间之销售及转让乃参考按当前现行市价售於第三方所采用之售价进行。 物探和工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钻井服务 油田技术服务 船舶服务 勘察服务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来自外部客户的销售收入, 扣除销售附加税 6,498,556 5,568,370 1,948,535 1,070,084 15,085,545 销售附加税 21,156 25,567 16,047 3,870 66,640 来自外部客户的销售收入, 扣除销售附加税前 6,519,712 5,593,937 1,964,582 1,073,954 15,152,185 分部间销售收入 71,298 28,024 68,338 5,510 173,170 分部收入 6,591,010 5,621,961 2,032,920 1,079,464 15,325,355 抵销 (71,298) (28,024) (68,338) (5,510) (173,170) 集团收入 6,519,712 5,593,937 1,964,582 1,073,954 15,152,185 分部业绩 (10,079,886) (384,557) (327,374) (559,033) (11,350,850) 调整: 汇兑收益,净额 268,710 财务费用 (1,047,667) 利息收入 130,519 投资收益 191,933 税前亏损 (11,807,355) 所得税抵免 (347,899) 於2016年12月31日 分部资产 47,910,193 6,985,272 8,425,194 5,707,762 69,028,421 未能分配资产 11,515,636 总资产 80,544,057 分部负债 4,792,788 4,008,658 1,381,543 1,009,145 11,192,134 未能分配负债 34,055,545 总负债 45,247,679 其他分部资料: 资本性支出 2,167,772 298,405 771,921 250,727 3,488,825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和 无形资产摊销 2,777,080 674,398 540,802 527,838 4,520,118 应收账款减值 1,122,226 13,138 3,549 1,940 1,140,853 商誉减值 3,455,378 �C �C �C 3,455,378 其他应收账款减值 848 728 255 140 1,971 存货减值拨回 (5,978) (5,130) (1,802) (985) (13,895)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 3,688,408 �C �C �C 3,688,408 应占合营公司(亏损)/ 利润 (3,752) 37,545 �C (16,944) 16,849 於合营公司的投资 �C 436,651 �C 163,713 600,364 物探和工程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钻井服务 油田技术服务 船舶服务 勘察服务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来自外部客户的销售收入, 扣除销售附加税 12,039,525 6,913,187 2,703,409 1,518,127 23,174,248 销售附加税 189,570 170,729 65,156 54,277 479,732 来自外部客户的销售收入, 扣除销售附加税前 12,229,095 7,083,916 2,768,565 1,572,404 23,653,980 分部间销售收入 88,307 201,831 83,707 9,861 383,706 分部收入 12,317,402 7,285,747 2,852,272 1,582,265 24,037,686 抵销 (88,307) (201,831) (83,707) (9,861) (383,706) 集团收入 12,229,095 7,083,916 2,768,565 1,572,404 23,653,980 分部业绩 966,798 513,634 314,209 6,653 1,801,294 调整: 汇兑收益,净额 87,726 财务费用 (700,259) 利息收入 105,248 投资收益 102,345 税前利润 1,396,354 所得税费用 287,648 於2015年12月31日 分部资产 56,032,445 7,822,223 8,315,831 6,309,795 78,480,294 未能分配资产 15,044,757 总资产 93,525,051 分部负债 5,211,937 2,814,233 1,449,270 904,648 10,380,088 未能分配负债 36,316,293 总负债 46,696,381 其他分部资料: 资本性支出 3,973,601 705,055 1,543,821 1,644,036 7,866,513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和 无形资产摊销 2,614,886 691,086 515,177 392,272 4,213,421 应收账款减值 548,311 7,376 1,981 1,125 558,793 商誉减值 923,154 �C �C �C 923,154 其他应收账款减值 1,312 760 297 168 2,537 存货减值 4,049 2,346 917 521 7,833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 280,116 �C �C �C 280,116 应占合营公司(亏损)/ 利润 (5,789) 120,049 (3,129) 58,617 169,748 於合营公司的投资 �C 481,280 �C 200,034 681,314 地区分部 本集团主要於中国近海从事钻井服务、油田技术服务、船舶服务以及物探和工程勘察服务。中国内地以外的活动主要在印度尼西亚、墨西哥、挪威、以及远东和中东的若干国家。 在确定本集团的地区分部时,收入乃根据经营所在地呈列如下。有关本集团的非流动资产的资料乃根据资产的地理位置呈列。 下表呈列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地区收入及非流动资产(不包括商誉、於合营企业的投资、金 融工具及递延税项资产)资料: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截至该日止 国内 国际 总计 北海 其他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入:  来自外部客户的销售收入 10,333,405 1,389,241 3,429,539 15,152,185  减:销售附加税 (66,640) �C �C (66,640)  来自外部客户的销售收入,扣除销售附加税 10,266,765 1,389,241 3,429,539 15,085,545 非流动资产: 33,992,796 10,629,910 13,700,681 58,323,387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截至该日止 国内 国际 总计 北海 其他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入: 来自外部客户的销售收入 15,954,214 3,161,998 4,537,768 23,653,980 减:销售附加税 (479,732) �C �C (479,732) 来自外部客户的销售收入,扣除销售附加税 15,474,482 3,161,998 4,537,768 23,174,248 非流动资产 35,611,585 11,566,382 14,830,122 62,008,089 一个主要客户的资料 来自一个主要客户,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统称为「中海油公司集团」)的交易所产生的收入(包括来自所知与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处於共同控制下的一组实体的销售收入)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占本集团总销售额的69%(2015年:66%)。 4. 收入及其他收入 收入,亦为本集团的营业额,主要指提供近海油田服务的发票价值。 对收入与其他收入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提供服务(a) 15,152,185 23,653,980 其他收入: 已收保险索赔 55,419 119,213 政府补助(b) 62,297 112,836 其他 35,491 10,446 其他收入总额 153,207 242,495 (a)於2016年5月1日之前,本集团若干收入须缴纳3%的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税[2016] 36号文《关於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本集团自中国内地产生的收入须缴 纳增值税。 (b) 金额包含年内解除的递延收益人民币17,329,000元(2015年:人民币44,501,000元)(附注20)。 5. 税前(亏损)/ 利润 本集团税前(亏损)/利润已扣除(/ 计入)下列项目: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雇员薪酬成本(包括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酬金): 工资、薪金及花红 2,695,518 2,825,364 社会保障成本 781,015 525,477 退休福利供款 413,610 441,613 3,890,143 3,792,454 会计师酬金 17,478 17,919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处置厂房及设备损失,净额 54,785 33,581 就土地及楼宇、船舶停泊处 及设备的经营租赁租金 1,206,111 1,547,610 应收账款减值拨备 12 1,140,853 558,793 其他应收账款减值拨备 11 1,971 2,537 存货减值(拨回)/ 拨备 (13,895) 7,833 企业理财产品、货币基金及国债逆回购的投资收益 191,933 102,345 确认为支出的存货成本 2,434,678 2,667,899 研究开发费用,已包括如下项目: 391,589 635,743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91,250 79,154 雇员薪酬成本 136,704 127,056 消耗物料、物资、燃料、服务及其他 163,635 429,533 6. 所得税 本集团须就本集团的成员公司来自其各自成立地和经营所在地应纳税辖区所产生或取得的利润,按经营实体交纳所得税。由於本集团目前没有任何来自香港的应纳税利润,本集团毋须交纳香港的利得税。 中国的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於2008年1月1日起生效,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本公司的 法定所得税税率为25%。 本公司已申请自2014年10月1日起三年更新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於2014年10月再次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自 2014年10月1日起三年有效。且本公司其後於2015年1月获得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的《企业所得税 减免税备案报告》。根据该备案公告,2014年10月至2017年9月企业所得税率批准为15%。因此,管理层认为使用 15%(2015年:15%)优惠税率计提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属恰当。 本集团在印度尼西亚的业务,主要按25%(2015年: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集团在澳大利亚的业务须就 所产生的应纳税利润,按30%(2015年:30%)的所得税率缴纳所得税。本集团在墨西哥的业务须按所得税税率30% (2015年:30%)缴纳所得税。本集团在挪威的业务主要须按25%(2015年:27%)的企业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集团在英国的业务须按20%(2015年:21%)的税率缴纳所得税。本集团在卡塔尔的业务须按10%(2015年:10%) 的税率缴纳所得税。本集团在伊拉克的业务须按於伊拉克产生收入的7%(2015年:7%)预扣。本集团在新加坡的业 务须按17%(2015年:17%)的税率缴纳所得税。本集团在美国的业务须按34%(2015年:34%)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本集团在阿联酋的业务毋须缴纳任何所得税。本集团在丹麦的业务须按22%(2015年:24.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本集团在加拿大的业务须按15%(2015年:15%)的税率缴纳联邦企业所得税及须根据业务所在的省份及业务规模, 按介乎10%至16%(2015年:10%至16%)的税率缴纳省级所得税。本集团在马来西亚的业务须按24%(2015年:25%) 的税率缴纳所得税。本集团在新西兰的业务须按於新西兰产生收入的15%(2015年:15%)预扣。本集团於本年度在 沙特阿拉伯开始的业务须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本集团於阿曼的钻井业务税金由客户承担。 本集团所计提的所得税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香港利得税 �C �C 海外所得税: 当期 67,216 206,125 递延 (125,469) (223,908) 中国企业所得税: 当期 8,361 340,019 递延 (292,137) 47,820 过往年度拨备超额 (5,870) (82,408) 年内所得税(抵免)/费用总额 (347,899) 287,648 适用於税前(亏损)/ 利润的所得税(抵免)/ 费用(按本公司及其主要合营公司所处的中国内地法定税率计算)与按实际税率计算的所得税(抵免)/ 费用的调节,以及适用税率(即法定税率)与实际税率的调节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税前(亏损)/ 利润 (11,807,355) 1,396,354 按法定税率25%(2015年:25%)计算的所得税 (2,951,839) 25.0 349,088 25.0 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抵减 194,266 (1.6) (224,101) (16.0) 境内毋须课税收入之纳税影响 (4,212) 0.1 (55,719) (4.0) 不可抵扣成本之纳税影响 39,605 (0.3) 28,992 2.1 商誉减值之纳税影响 863,844 (7.3) 230,788 16.5 技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48,547) 0.4 (62,982) (4.5) 境外经营不可抵扣成本(/ 毋须课税收入) 及适用不同税率影响 1,025,458 (8.7) 114,172 8.2 税务亏损及未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之纳税影响 469,113 (4.1) 340,579 24.4 汇兑调整差异(a) 46,437 (0.4) (415,496) (29.8) 其他 17,976 (0.2) (17,673) (1.3) 按本集团实际税率徵收的所得税(抵免)/ 费用总额 (347,899) 2.9 287,648 20.6 (a) 此汇兑调整差异主要为某些集团挪威子公司以挪威克朗作为计税基础计算出的税前利润与以美元(该等公司的 功能货币)作为会计基础计算出的税前利润之间的差异的纳税影响。 应占合营公司税金约为人民币9,581,000元(2015年:人民币60,655,000元)已被列入合并损益表之「应占合营公司利 润」内。 7. 股息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建议年末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币0.05元 (2015年:每股普通股人民币0.068元) 238,580 324,468 建议年末股息须待本公司股东在应届年度股东大会上批准,方可作实。 向香港股东派付之现金股息将以港元支付。 根据中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於中国法定财务报表所呈报的税後净利润仅可於扣减下列各项後作股息派发: (i) 弥补以前年度的累计亏损(如有); (ii) 至少分配10%税後利润往法定储备,直至法定储备达到本公司的注册资本的50%。就计算需计提的法定储备而 言,税後利润金额乃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财务规定厘定。计提法定储备必须於向股东派发股息前作出。 法定储备可用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如有),而部分法定储备可资本化为本公司的股本,惟於资本化後该储备的 余额不得少於本公司注册资本的25%; (iii) 假如获股东批准,可计提任意储备。任意储备可用以抵销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有),及资本化作为本公司的股 本。 根据本公司章程,本公司就分配利润而言的税後净利润将被视为(i)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准则及财务条例厘定的净利润 及(ii)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厘定的净利润两者之较低者。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通知(国税函[2008]第897号),本公司自2008年及以後的所得利润中向非中国居民企业股 东派发股息时,需要代扣10%的企业所得税。对於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所有非个人股东(即被视为非居民企业的 股东),本公司将在扣除10%的企业所得税後派发股息。 8. 本公司所有者应占每股(亏损)/ 盈利 本公司所有者应占每股基本(亏损)/ 盈利乃根据下列数据计算: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亏损)/盈利 计算每股基本(亏损)/ 盈利所采用之(亏损)/盈利(本公司所有者应占年内 (亏损)/ 盈利) (11,456,186) 1,073,907 2016年 2015年 股份数目 计算每股基本(亏损)/ 盈利所采用之普通股数目 4,771,592,000 4,771,592,000 由於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发行任何潜在普通股,故并未呈列该两年每股摊薄(亏损) /盈利。 9. 物业、厂房及设备 2016年12月31日 油轮及船舶 钻井平台 机器及设备 车辆 楼宇 在建工程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2015年12月31日及 於2016年1月1日 成本 13,117,494 55,595,648 14,905,429 116,226 329,223 9,771,063 93,835,083 累计折旧及减值 (5,314,492) (18,688,155) (9,330,517) (80,662) (33,213) �C (33,447,039) 账面值 7,803,002 36,907,493 5,574,912 35,564 296,010 9,771,063 60,388,044 账面值 於2016年1月1日 7,803,002 36,907,493 5,574,912 35,564 296,010 9,771,063 60,388,044 添置 11,833 86,824 458,456 2,176 �C 2,902,873 3,462,162 本年度计提折旧 (783,419) (2,141,331) (1,511,661) (8,851) (14,117) �C (4,459,379) 出售/报废 (42,841) (10,534) (33,816) (28) �C �C (87,219) 转拨自(/ 至)在建工程 2,701,871 3,128,081 519,421 282 618,330 (6,967,985) �C 计提减值 �C (3,688,408) �C �C �C �C (3,688,408) 汇兑调整 593 1,712,959 80,277 �C 20,178 28,032 1,842,039 於2016年12月31日 9,691,039 35,995,084 5,087,589 29,143 920,401 5,733,983 57,457,239 於2016年12月31日 成本 15,347,674 61,391,744 15,827,718 118,392 968,722 5,733,983 99,388,233 累计折旧及减值 (5,656,635) (25,396,660) (10,740,129) (89,249) (48,321) �C (41,930,994) 账面值 9,691,039 35,995,084 5,087,589 29,143 920,401 5,733,983 57,457,239 2015年12月31日 油轮及船舶 钻井平台 机器及设备 车辆 楼宇 在建工程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2014年12月31日及 2015年1月1日 成本 11,633,754 48,883,546 13,343,021 109,915 70,597 10,492,239 84,533,072 累计折旧及减值 (5,158,792) (15,697,310) (8,105,427) (75,710) (23,141) (134,618) (29,194,998) 账面值 6,474,962 33,186,236 5,237,594 34,205 47,456 10,357,621 55,338,074 账面值 於2015年1月1日 6,474,962 33,186,236 5,237,594 34,205 47,456 10,357,621 55,338,074 添置 �C 200,161 761,791 21 �C 6,767,029 7,729,002 本年度计提折旧 (617,943) (2,151,337) (1,367,151) (9,264) (10,518) �C (4,156,213) 出售/报废 (46,731) (22,185) (22,727) (425) (93) �C (92,161) 转拨自(/ 至)在建工程 1,983,088 4,334,223 881,524 11,027 248,767 (7,458,629) �C 计提减值 �C (280,116) �C �C �C �C (280,116) 汇兑调整 9,626 1,640,511 83,881 �C 10,398 105,042 1,849,458 於2015年12月31日 7,803,002 36,907,493 5,574,912 35,564 296,010 9,771,063 60,388,044 於2015年12月31日 成本 13,117,494 55,595,648 14,905,429 116,226 329,223 9,771,063 93,835,083 累计折旧及减值 (5,314,492) (18,688,155) (9,330,517) (80,662) (33,213) �C (33,447,039) 账面值 7,803,002 36,907,493 5,574,912 35,564 296,010 9,771,063 60,388,044 本年度的添置包括有关物业、厂房及设备内资本化利息金额约人民币14,753,000元(2015年:人民币17,337,000元),资本化率为每年4.86%(2015年:1.37%)。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由於全球油田服务市场持续恶化及近期油价继续低位运行,全球石油勘探和生产 领域资本支出持续减少以及厂房及机器的服务价格及资产使用率下降。董事复核本集团厂房及机器之可收回金额。 该等资产分别用於本集团的钻井服务、船舶服务及物探和工程勘察服务分部。有关复核导致确认减值损失人民币 3,688,408,000元(2015年:人民币280,116,000元),有关金额已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损益中确认。减值损 失已被分类为钻井服务分部。相关资产之可收回金额(其各自被识别为钻井服务现金产生单元)乃按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及使用价值两者中之较高者厘定。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乃基於一名独立资产经纪商进行估值而确定。相关资产公允价值乃根据多种估值方法厘定,包括收益现值法及市场法,且本集团亦考虑该等估值方法所采用的假设及价值范围的合理性。收益现值法乃参考相关资产余下可使用的经济年限内的预计折现现金流量。市场法乃参考市场参与者进行有序交易出售资产时,於计量日期获得的价值。上述公允价值计量属於第三层级且使用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类似资产的历史销售价格、经纪人的不具约束力的报价及/或指示性竞标、预计资产使用率、日费率、预计费用及资本性支出。 於评估使用价值时,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至其现值。现金流量预测乃根据获高级管理层所批准涵盖未来五年期的财政预算而编制。超过五年期的现金流量乃根据市场趋势及参考相关市场趋势报告而作出估计。现金流量预测所适用的折现率为8%(2015年:8%)。使用的折现率为长期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基於管理层就市场参与者对相关资产要求的投资回报的最佳估计)。其他使用价值计量的主要假设反映管理层对相关资产历史数据、未来行业状况及运营,包括预期资产使用率、日费率、预计费用及资本性支出的判断及期望。 10. 商誉 本集团於2008年收购COSLHoldingAS,形成商誉,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该公司已被吸收合并至COSL NorwegianAS(统称「CNA」)。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於1月1日 4,375,038 4,122,652 汇兑调整 298,739 252,386 於12月31日 4,673,777 4,375,038 减值 於1月1日 980,534 �C 於年内确认之减值损失 3,455,378 923,154 汇兑调整 237,865 57,380 於12月31日 4,673,777 980,534 账面值 於12月31日 �C 3,394,504 商誉减值测试 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已分配至钻井服务现金产生单元组(如附注3所披露,其於「钻井服务」分部呈报),以进行减值 测试。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由於全球油田服务市场持续恶化及近期油价继续低位运行,全球石油勘探和生产领 域资本支出持续减少以及厂房及机器的服务价格及资产使用率下降。基於减值评估复核,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年度损益中确认商誉减值损失约人民币3,455,378,000元(2015年:人民币923,154,000元)。 该钻井服务现金产生单元组之可收回金额是根据预计现金流量计算得出的使用价值。用以计量该组单元的可收回金 额的关键假设详情载於附注9。 11.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账款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预付款项 57,234 83,920 按金 73,233 84,854 其他应收账款 328,293 341,439 458,760 510,213 减:其他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15,800) (13,829) 442,960 496,384 其他应收账款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预缴税款 115,295 73,996 代垫款 78,041 139,524 应收股息 62,000 44,000 应收利息 6,924 18,826 雇员预支款 9,991 7,029 其他预支款 10,425 13,113 应收保险赔偿 11,266 3,326 其他 34,351 41,625 328,293 341,439 12. 应收账款 本集团一般向其中国内地的贸易客户授予30日至45日的信贷期,并向有良好贸易历史的海外贸易客户授予不超过六 个月的信贷期。本集团之应收账款涉及大量多元化客户。除与海油总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包括中海油公司集团(以下统称「海油总公司集团」),及中海油公司集团相关的应收账款外,於报告期内本集团的应收账款并无重大信贷集中风险。本集团并无就应收账款余额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信贷保证。所有应收账款均不计利息。 於报告期末,根据发票日期,扣除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尚未偿还账款之账龄:  於六个月内 4,226,057 5,634,523  於六个月至一年内 280,809 267,240  於一年至两年内 80,571 599,953  於两年至三年内 208,527 151,016 4,795,964 6,652,732 本集团之应收账款余额包括账面值约为人民币569,907,000元(2015年:人民币1,018,209,000元)之应收款项,其於 报告日期已经逾期而本集团并无就减值亏损拨备。根据过往经验,董事认为由於信用水平没有重大改变,因此无需就上述余额计提减值准备,且该等款项仍被视为可予悉数收回。本集团并无就应收账款余额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信贷保证。 逾期但并无减值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尚未偿还账款之账龄:  於六个月至一年内 280,809 267,240  於一年至两年内 80,571 599,953  於两年至三年内 208,527 151,016 569,907 1,018,209 本集团已就账龄超过三年之所有应收款全数计提拨备,此乃由於过往经验显示该等应收款一般无法收回。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1月1日 881,530 294,067 已确认减值损失 1,162,447 564,656 转回减值损失 (21,594) (5,863) 核销减值损失 (16) �C 汇兑调整 57,510 28,670 於12月31日 2,079,877 881,530 13. 应收票据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商业承兑票据 1,839,346 1,879,836 银行承兑票据 4,960 26,706 1,844,306 1,906,542 所有应收票据均为交易性质,并将於出票日起一年内到期,而商业承兑汇票一般自出票日起180日内结清。 1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已抵押存款及定期存款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现金及银行结余 2,682,547 7,297,742 存放於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款 1,801,400 1,506,039 银行定期存款 1,610,928 4,001,784 现金和存放於银行及金融机构的结余 6,094,875 12,805,565 减:  已抵押存款-流动 (23,806) (31,607)  三个月以上之定期存款 �C (20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071,069 12,573,958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以人民币计值的现金、银行结余及银行定期存款达约人民币3,635,694,000元(2015年:人民币 3,397,319,000元)。人民币并不能自由兑换为其他货币。然而根据中国内地的《外汇管理条例》及《结汇、售汇及付汇 管理规定》,本集团获准透过被批准进行外汇业务的银行将人民币兑换为其他货币。 银行存款根据每日浮动的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定期存款视乎本集团之实时现金需要,其期限介乎七天至一年期间不等,按其相应之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15. 贸易及其他应付账款 於报告期末,根据发票日期确定的贸易应付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尚未偿还账款之账龄:  於一年内 8,172,037 6,745,877  於一年至两年内 135,473 191,053  於两年至三年内 87,928 45,426  逾三年 66,433 43,540 8,461,871 7,025,896 16. 递延税项 为呈列於合并财务状况表,若干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已被抵销。以下所载为财务报表而作的递延税项结余分析: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递延税项资产 68,514 39,707 递延税项负债 (234,456) (627,316) (165,942) (587,609) 以下为主要已确认递延税项负债及资产及其於本年度及往年之变动: 於2015年 12月31日 於2016年 於2015年 确认在 确认在其他 及2016年 确认在 确认在其他 12月31日 1月 1日结余 损益 综合收益 汇兑调整 1月1日结余 损益 综合收益 汇兑调整 结余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递延税项资产:  雇员花红准备 186,532 (77,845) �C �C 108,687 (18,653) �C �C 90,034  资产减值 71,320 (16,816) �C �C 54,504 21,969 �C �C 76,473  应计负债 �C 9,273 �C �C 9,273 (2,477) �C �C 6,796 亏损合同拨备 �C �C �C �C �C 53,409 �C �C 53,409  可扣减税项亏损 11,181 18,274 �C 1,463 30,918 230,362 �C 3,202 264,482  其他 2,176 8,299 �C 373 10,848 (1,346) �C 616 10,118 271,209 (58,815) �C 1,836 214,230 283,264 �C 3,818 501,312 递延税项负债:  物业、厂房及设备加速折旧 747,601 (63,683) �C 6,749 690,667 (74,713) �C 5,622 621,576  收购子公司产生的公允价值调整 257,545 (183,147) �C 7,969 82,367 (56,484) �C 3,121 29,004  可供出售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6,906 �C 9,163 �C 16,069 �C (9,717) �C 6,352  其他 284 11,927 �C 525 12,736 (3,145) �C 731 10,322 1,012,336 (234,903) 9,163 15,243 801,839 (134,342) (9,717) 9,474 667,254 741,127 (176,088) 9,163 13,407 587,609 (417,606) (9,717) 5,656 165,942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合营公司未分派盈利相关的暂时性差异总额( 未确认递延税项负债 )为人民币804,817,000元 (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1,013,919,000元)。未就该等差异确认负债是由於该投资公司及该等合营企业均位於中 国且该等合营企业的适用税率等同或高於投资公司的适用税率。 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子公司未分派盈利相关的暂时性差异总额(未确认递延税项负债)为人民币28,342,000 元(2015年:人民币1,628,456,000元)。未就该等差异确认负债乃由於本集团可以控制该等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於可见将来该等差异可能不会转回。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产生的累计税项损失为约人民币8,429,917,000元(2015年:人民币7,487,902,000元), 可用於抵免产生损失之公司之日後应纳税利润。 具固定届满日期的未确认所得税损失将於以下年度届满: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20年12月31日 94,984 88,913 2021年12月31日 160,003 �C 2035年12月31日 11,062 10,355 2036年12月31日 11,064 �C 277,113 99,268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於挪威产生的税项损失为约人民币8,152,804,000元(2015年:人民币7,388,634,000元), 可无限期用於抵免产生损失之公司之日後应纳税利润。本公司尚未就该等损失确认递延税项资产,因产生税项损失子公司已亏损一段时间,并认为不大可能会於近期内产生足够的应纳税利润以抵免税项亏损。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人民币1,719,266,000元(2015年:人民币177,153,000元)。本公 司未对该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税项资产,原因为不太可能将会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可利用该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7. 来自关联方的借款 2016年 2015年 合同利率(%) 12月31日 12月31日 每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伦敦银行同业 来自关联方的借款-无抵押 拆息+0.5%年息 693,700 �C 0 於本年度,本集团从一间同系子公司借入100,000,000美元的借款(需在贷款人要求时偿还),以为CNA的日常运作提供资金。 18. 计息银行借款 流动: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短期银行借款-有担保(a) �C 3,896,160 长期银行借款流动部分 5,296,469 7,555,369 5,296,469 11,451,529 非流动: 2016年 2015年 合同利率(%) 到期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每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进出口银行-无抵押(b) 伦敦银行同业拆息+1.7%年息 2020 2,324,634 2,716,102 中国银行-无抵押(c) 伦敦银行同业拆息+1.38%年息 2017 1,798,323 8,560,202 中国银行-无抵押(d) 伦敦银行同业拆息+0.9%年息 2017 1,664,880 3,116,928 中国工商银行-无抵押(d) 伦敦银行同业拆息+0.9%年息 2017 1,248,660 2,337,696 国开发展基金(定义如下)-无抵押(e) 1.08% 2035 223,909 216,745 国开发展基金-无抵押(e) 1.08% 2033 93,269 90,251 7,353,675 17,037,924 减:长期银行借款流动部分 (5,296,469) (7,555,369) 2,057,206 9,482,555 (a)於2015年5月,本集团自香港上海�蠓嵋�行有限公司借款600,000,000美元,以供CNA日常运作之用。贷款由 海油总公司担保,计息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息+0.375%至伦敦银行同业拆息+0.675%年息,於截至2016年12 月31日止年度已悉数偿还。 (b) 本集团借款800,000,000美元,为收购一家子公司提供资金,於2011年9月2日开始按每半年分十九期偿还,每 期偿还42,100,000美元。 (c)本集团与中国银行於2009年4月30日订立一项2,200,000,000美元之信贷融资协议,据此,本集团借款 1,700,000,000美元以替代CNA贷款及债券,及借款500,000,000美元供CNA日常运作之用。借款於2012年5月 14日开始按每半年分十一期偿还。 (d) 於2009年5月,本集团自中国银行借款800,000,000美元,并自中国工商银行借款600,000,000美元,以替代CNA 银团贷款。借款分别於2012年5月25日及2012年5月22日开始按每半年分十一期偿还。 (e)於2015年12月,本集团自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国开发展基金」)(国家开发银行的全资附属公司)借款人民 币320,000,000元及人民币130,000,000元,为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提供资金。国家开发银行为国有银行。借 款将於2018年12月开始分别按每半年分三十六及三十二期偿还。该等借款的计息利率为每年1.08%,低於现行 市场利率。於首次确认按每年4.9%的现行市场利率计算的贷款公允价值约为人民币306,995,000元。贷款所得 款项及贷款公允价值之差额人民币143,005,000元被作为政府补助及於递延收益确认(附注20)。 就上述所有银行借贷而言,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为每年2.51%(2015年:每年1.66%)。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偿还之银行贷款:  一年之内 5,296,469 11,451,529  第二年 458,420 7,398,079  第三年至第五年(含五年) 1,241,186 1,700,476  五年後 357,600 384,000 7,353,675 20,934,084 19. 长期债券 2016年 2015年 到期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公司债券(a) 2022 1,500,000 1,500,000 2016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一,定义见下文)(b) 2019 1,997,744 �C (第一期品种二,定义见下文)(b) 2026 2,996,045 �C (第二期品种一,定义见下文)(b) 2019 2,097,323 �C (第二期品种二,定义见下文)(b) 2021 2,896,216 �C 高级无抵押美元债券(c) 2022 6,897,106 6,442,611 有担保中期票据 第一批提取票据(d) 2020 3,451,522 3,226,724 第二批提取票据(d) 2025 3,443,788 3,221,489 25,279,744 14,390,824 (a)於2007年5月18日,本集团按每张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发行为数人民币1,500,000,000元的15年公司债 券,每年实际利率为4.48%(2015年:每年4.48%),而赎回或到期日为2022年5月14日。 (b)於2016年5月26日,本集团发行其第一期(「第一期」)国内公司债券(「2016年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为人民 币5,000,000,000元。第一期发行包括两类债券。本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的第一类债券(「第一期品种 一」)实际年利率为3.19%且到期日为2019年5月27日。本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的第二类债券(「第一期 品种二」)实际年利率为4.12%且到期日为2026年5月27日。 於2016年10月21日,本集团发行其第二期(「第二期」)2016年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 第二期发行包括两类债券。本金额为人民币2,100,000,000元的第一类债券(「第二期品种一」)须於2021年10月 24日偿还。本集团有权於2019年10月24日向债券持有人发出通告,决定於第三年年末时调整或不调整第四年 及第五年的票面利率。债券持有人可相应选择要求本集团赎回第二期品种一,赎回价等於本金额100%另加截 至该赎回日期的应计未付利息。余下债券须按本集团提供第三个年度直至到期日的利率计算。第二期品种一的 实际年利率为3.13%。本金额为人民币2,900,000,000元的第二类债券(「第二期品种二」)须於2023年10月24日 偿还。本集团有权於2021年10月24日向债券持有人发出通告,决定於第五年年末时调整或不调整第六年及第 七年的票面利率。债券持有人可相应选择要求本集团赎回第二期品种二,赎回价等於本金额100%另加截至该赎回日期的应计未付利息。余下债券须按本集团提供第五个年度直至到期日的利率计算。第二期品种二的实际 年利率为3.38%。 (c)於2012年9月6日,本集团子公司COSLFinance(BVI)Limited发行了本金金额为1,000,000,000美元的10年期 高级无抵押债券。债券赎回或到期日为2022年9月6日。债券的实际年利率为3.38%。 (d) 於2015年7月20日,本公司一间全资子公司COSLSingaporeCapitalLtd.设立中期票据计划(「中期票据计划」)。 根据中期票据计划,COSLSingaporeCapitalLtd.可分批发行提取票据,本金总额最高为3,500,000,000美元。 於2015年7月30日,COSLSingaporeCapitalLtd.根据中期票据计划发行第一批面值为500,000,000美元的提取票 据(「第一批提取票据」)。经考虑初期交易成本,实际年利率为3.61%。第一批提取票据的本金将於2020年7月 30日偿还。於2015年7月30日,COSLSingaporeCapitalLtd.根据中期票据计划发行第二批面值为500,000,000 美元的提取票据(「第二批提取票据」)。经考虑初期交易成本,实际年利率为4.58%。第二批提取票据的本金将 於2025年7月30日偿还。 20.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包括在收购CNA过程中产生的合同价值、递延动员费收入、政府补助、来自为客户提供钻井服务而购置设 备所得补贴(「补贴」)、来自客户的有关取消服务合约所得赔偿费及来自国开发展基金按低於市场利率授出贷款之所得与於按现行市场利率计算的初始确认该贷款的公允价值的差额(「其他」)。合同价值、递延动员费收入及补贴产生的递延收益根据相关钻井合同期摊销计入本集团的收入中。取消服务合约的赔偿费产生的递延收益於余下服务合约期内摊销并计入本集团的收入中。政府补助及其他产生的递延收益乃根据相关资产折旧年限及相关成本费用发生期间计入本集团的其他收入中。 递延动员费 资产相关 收益相关 合同价值 收入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 赔偿费 补贴 其他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2015年1月1日 443,717 190,842 216,165 16,164 �C 322,008 �C 1,188,896 增加 �C 18,997 13,479 22,208 567,285 2,716 143,005 767,690 计入损益 (74,578) (71,983) (22,441) (22,060) (264,047) (75,196) �C (530,305) 汇兑调整 23,901 9,611 �C �C 23,668 16,627 �C 73,807 於2015年12月31日 393,040 147,467 207,203 16,312 326,906 266,155 143,005 1,500,088 增加 �C 20,584 7,500 12,021 �C �C �C 40,105 计入损益 (79,539) (57,044) (15,534) (1,795) (334,412) (53,651) (10,184) (552,159) 汇兑调整 23,217 8,594 �C �C 7,506 15,797 �C 55,114 於2016年12月31日 336,718 119,601 199,169 26,538 �C 228,301 132,821 1,043,148 下文载列就财务报告而言递延收益结余的分析: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流动部分 106,344 429,418 非流动部分 936,804 1,070,670 年末结余 1,043,148 1,500,088 21. 已发行股本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注册、已发行及缴足: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H股 1,811,124 1,811,124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A股 2,960,468 2,960,468 4,771,592 4,771,592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行业回顾 国际油价在2016年一季度跌破30美元/桶後缓慢震荡回升。期间,全球油气行业相关的公司均持续面 临着严峻的经营环境挑战。 整个行业为应对行业低潮采取了大量措施,除常规的降本措施之外,油田技术服务领域并购不断,但整个市场的竞争格局并未产生重大变化。据行业信息机构Spears公司数据,2016年全球海上钻井市场规模较2015年下滑28%至396亿美元。前十大钻井承包商占据全球市场份额的54.3%。2016年物探市场规模为72.7亿美元,同比下降35%。排名前十的物探服务商占据了全球物探市场的83.3%。钻井服务 中海油服是中国海洋钻井服务的主要供应商,也是国际钻井服务的重要参与者,主要提供钻井、模块钻机、陆地钻机和钻井平台管理等服务。截至2016年底,集团共运营、管理四十四座钻井平台(包括三十三座自升式钻井平台、十一座半潜式钻井平台)、两座生活平台、五套模块钻机。 2016年钻井服务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498.5百万元,较2015年同期的人民币12,039.5百万 元降幅46.0%。 在严峻的经营环境下,集团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强化海外市场营销,强力推进提质增效,推动国际业务稳步发展。中东地区中标「COSLSuperior」和「COSLCraft」两座平台,获得2年长期作业合同;「南海八号」「南海九号」赴远东作业;美洲地区中标千万美元海上钻机与船舶服务捆绑合同,将集团船舶业务引入墨西哥湾,延伸了集团服务产业链。 截至2016年底,集团的钻井平台有18座在中国海域作业,5座在挪威北海、墨西哥、印度尼西亚等国 际地区作业,17座平台正在待命,4座平台在船厂修理。 2016年集团钻井平台作业日数为8,370天,同比减少2,806天,平台日历天使用率为51.8%,同比下降 18.9个百分点。 2016年集团自升式和半潜式钻井平台作业情况如下表: 2016年 2015年 变化 幅度 作业日数(天) 8,370 11,176 (2,806) (25.1%) 自升式钻井平台 6,745 8,802 (2,057) (23.4%) 半潜式钻井平台 1,625 2,374 (749) (31.6%) 下降17.3个 可用天使用率 55.5% 72.8% 百分点 下降17.7个 自升式钻井平台 58.2% 75.9% 百分点 下降16.7个 半潜式钻井平台 46.4% 63.1% 百分点 下降18.9个 日历天使用率 51.8% 70.7% 百分点 下降18.1个 自升式钻井平台 55.6% 73.7% 百分点 下降21.1个 半潜式钻井平台 40.4% 61.5% 百分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集团自升式钻井平台作业6,745天,同比减少2,057天。主要原因:①受行业 环境影响,期内待命天数增加;②由於平台退租,使得作业量减少。半潜式钻井平台作业1,625天, 同比减少749天,主要原因:①受行业环境影响,期内待命天数增加;②因「COSLInnovator」2016年 提前终止作业合同而导致作业量减少。 两座生活平台在北海作业405天,同比减少205天。受修理及待命天数增加影响日历天使用率同比下 降28.3个百分点至55.3%。 五套模块钻机在墨西哥湾作业618天,同比减少876天。受待命天数增加影响日历天使用率同比下降 48.1个百分点至33.8%。 近年钻井平台作业日数(天) 2016 6,745 1,625 2015 8,802 2,374 2014 10,381 3,517 2013 9,654 3,033 2012 9,244 1,712 0 3,000 6,000 9,000 12,000 15,000 自升式钻井平台 半潜式钻井平台 2016年集团钻井平台的平均日收入受作业价格下降影响较2015年同期有所降低,具体情况如下表: 平均日收入(万美元/日) 2016年 2015年 变化 幅度 自升式钻井平台 6.8 9.4 (2.6) (27.7%) 半潜式钻井平台 18.5 29.6 (11.1) (37.5%) 钻井平台小计 9.4 13.6 (4.2) (30.9%) 生活平台 6.8 21.4 (14.6) (68.2%) 集团平均 9.2 14.0 (4.8) (34.3%) 注:(1) 平均日收入=收入/作业日数。 (2) 2016年12月30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9370。2015年12月3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4936。 油田技术服务 集团是中国近海油田技术服务的主要供应商,同时也提供陆地油田技术服务。集团通过科技研发的持续投入、先进的技术设备和优秀的管理队伍为客户提供完整的油田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於测井、钻完井液、定向井、固井、完井、修井、油田增产等专业服务。 2016年油田技术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568.4百万元,较2015年同期的人民币6,913.2百万元 降幅19.5%。 2016年,集团依旧坚持稳步推进技术研发。钻、测井方面,通过自主研发技术装备提升作业能力: 旋转导向钻井、随钻测井等技术成果的规模投产,拓宽了国内应用推广;自研三维声波测井仪在渤海首次作业顺利完成压裂效果评价,应用效果良好,此技术对於隐蔽性油藏的发现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拓展了公司高端测井设备作业服务的市场空间。钻完井液、固井方面,自主研发形成核心产品30种,稳步提升高温高压及超深水现场作业能力。完井工具方面,自主研发设计完成100余种关键工具,进一步完善井眼系列工具。 在科技研发能力提升的同时,2016年油田技术服务业务在国际市场收获颇多。东南亚地区,先後 获得多个客户的钻完井液作业合同和印尼国家石油公司固井及增产服务等合同,此外还签订一体化技术服务合同。中东地区,获得定向井服务合同并成功进入中东高端定向井市场,同时获得伊拉克 米桑油田修井及增产服务合同。远东地区,由公司自主研发的中国最先进的钻井中途油气层测试仪(EFDT)完成试作业,後续公司旋转导向钻井、随钻测井设备也将进入该地区。 船舶服务 集团拥有和经营中国近海规模最大及功能最齐全的近海工作船船队,经营和管理三用工作船、平台供应船、油田守护船等130余艘,能够为海上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工程建设和油/气田生产提供全面的作业支持和服务,包括各种水深的起抛锚作业、钻井/工程平台(船)拖航、海上运输、油/气田守护、消防、救助、海上污染处理等多种船舶作业服务,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要。 2016年,船舶服务业务调整资源配置,提升自有船舶使用效率,同时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新交付船 舶「海洋石油685」在远东地区投产应用受到好评,为後续进一步扩大市场奠定了基础。2016年船舶服 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948.5百万元,较2015年同期的人民币2,703.4百万元降幅27.9%。受市 场影响,全年外租船舶共运营7,809天,同比减少5,480天,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21.8百万元,同比 减少人民币516.7百万元。 2016年自有工作船队日历天使用率为78.7%,同比下降8.5个百分点。 2016年集团自有船队作业23,912天,同比减少62天,具体情况如下表: 作业日数(天) 2016年 2015年 变化 幅度 油田守护船 11,557 12,722 (1,165) (9.2%) 三用工作船 5,722 5,192 530 10.2% 平台供应船 4,276 3,322 954 28.7% 多用船 974 1,278 (304) (23.8%) 修井支持船 1,383 1,460 (77) (5.3%) 合计 23,912 23,974 (62) (0.3%) 2016年集团的油轮运量为138.8万吨,较2015年同期的172.5万吨减幅19.5%。 近年自有工作船队作业日数(天) 2016 11,557 5,722 4,276 974 1,383 2015 12,722 5,192 3,322 1,278 1,460 2014 13,308 4,967 2,879 1,362 1,455 2013 13,953 5,585 1,722 1,236 1,420 2012 14,084 5,574 1,756 1,401 1,380 0 5,0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 30,000 油田守护船 三用工作船 平台供应船 多用船 修井支持船 物探和工程勘察服务 集团是中国近海物探、勘察服务的主要供应商,是全球地球物理勘探和工程勘察市场的有力竞争者和高效优质服务的提供者。截至2016年底,集团拥有6艘拖缆物探船、1艘专业震源船,1支海底电缆队和4艘综合性海洋工程勘察船,2艘水下工程船舶,2艘深水作业支持船。为用户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宽方位、宽频、高密度、海底电缆多分量地震采集处理解释一体化服务和综合海洋工程勘察、海管检测、水下轻型结构物安装等服务。 2016年物探和工程勘察服务业务全年营业收入较2015年同期的人民币1,518.1百万元降幅29.5%至人 民币1,070.1百万元。其中,工程勘察业务全年取得营业收入人民币181.2百万元,较2015年同期的人 民币294.1百万元降幅38.4%。 2016年,物探和工程勘察服务业务国际市场开拓成果显着。「海洋石油720」圆满完成了北极巴伦支海 的两个三维地震采集合同并以其安全、优质、高效的作业表现和数据质量多次获得客户的赞扬。除此之外,集团在中东、远东、非洲等五大区域市场均有斩获:「海洋石油751」、「海洋石油770」赴中东区域作业;「海洋石油718」赴远东作业;「海洋石油771」、「海洋石油720」等船赴非洲区域进行作业。 2016年受行业环境影响,集团除三维采集作业量增加以外,其他业务线作业量均有所下降。 具体情况如下表: 业务 2016年 2015年 变化 幅度 二维采集(公里) 11,890 24,166 (12,276) (50.8%) 二维处理(公里) 5,587 18,788 (13,201) (70.3%) 三维采集(平方公里) 16,866 14,581 2,285 15.7% 其中:海底电缆(平方公里) 700 300 400 133.3% 三维处理(平方公里) 16,533 20,166 (3,633) (18.0%) 近年物探船队作业量(公里/平方公里) 2016 11,890 5,587 16,866 16,533 2015 24,166 18,788 14,581 20,166 2014 21,191 16,967 24,206 17,776 2013 25,976 23,656 24,675 24,397 2012 17,894 23,600 29,498 16,000 0 20,000 40,000 60,000 80,000 100,000 二维采集 二维处理 三维采集 三维处理 重要子公司 COSLNorwegianAS(「CNA」)是集团的重要子公司,从事钻井业务。COSLHoldingAS是CNA旗下 的主要子公司,本年已吸收合并至CNA。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CNA总资产为人民币18,390.5 百万元,权益为人民币516.7百万元。受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影响,2016年CNA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904.1百万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3,714.1百万元减少人民币1,810.0百万元,降幅48.7%。受市场 环境及作业合同变化影响,净利润人民币-5,491.5百万元,去年同期净利润人民币-2,387.7百万元。 财务回顾 1. 合并损益表分析 1.1 收入 2016年集团营业收入同比减少人民币8,088.7百万元至人民币15,085.5百万元,降幅34.9%, 具体分析如下: 按业务板块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业务板块 2016年 2015年 变化 幅度 钻井服务 6,498.5 12,039.5 (5,541.0) (46.0%) 油田技术服务 5,568.4 6,913.2 (1,344.8) (19.5%) 船舶服务 1,948.5 2,703.4 (754.9) (27.9%) 物探和工程勘察服务 1,070.1 1,518.1 (448.0) (29.5%) 合计 15,085.5 23,174.2 (8,088.7) (34.9%) 钻井服务业务收入同比减幅46.0%,主要原因是①钻井平台作业日数同比减少2,806天。 ②钻井平台服务价格下降。 油田技术服务收入同比减幅19.5%,主要是服务价格和作业量均有所下降。 船舶服务业务收入同比减幅27.9%,主要原因是本年作业天数同比减少5,542天,同时服 务价格有所降低。 物探和工程勘察服务业务收入同比减幅29.5%,主要是大部分作业线作业量、价格均有 所下降。 收入分析-按业务 7.1% 6.5% 12.9% 43.1% 52.0% 11.7% 2016 2015 36.9% 钻井服务 29.8% 钻井服务 油田技术服务 油田技术服务 船舶服务 船舶服务 物探和工程勘察服务 物探和工程勘察服务 按作业区域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地区 2016年 2015年 变化 幅度 国内 10,266.8 15,474.4 (5,207.6) (33.7%) 国际 4,818.7 7,699.8 (2,881.1) (37.4%) 其中:北海 1,389.2 3,162.0 (1,772.8) (56.1%) 其他 3,429.5 4,537.8 (1,108.3) (24.4%) 合计 15,085.5 23,174.2 (8,088.7) (34.9%) 从作业区域看,中国海域是集团的主要收入来源地,占总收入比重为68.1%。2016年集团来 源於国际市场的收入为人民币4,818.7百万元(2015年同期为人民币7,699.8百万元),占集团 当年营业收入的31.9%,占比下降1.3个百分点。其中,北海地区全年收入为人民币1,389.2百万元,占集团当年营业收入的9.2%。 作业区域 22.7% 19.6% 68.1% 66.8% 2016 13.6% 2015 9.2% 国内 北海 国内 北海 其他 其他 近五年国际业务收入情况 国际收入 人民币百万元 12,000 10,092 10,000 8,898 8,000 7,700 6,879 6,000 4,000 4,819 2,000 0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1.2 经营支出 2016年集团经营支出为人民币26,606.5百万元,较2015年同期的人民币21,785.2百万元增加 了人民币4,821.3百万元,增幅为22.1%。若剔除2016年、2015年分别计提的各类资产减值损 失及商誉减值损失後,2016年集团经营支出为人民币18,333.7百万元,较2015年同期的人民 币20,012.8百万元减少人民币1,679.1百万元。 下表列示了2016年、2015年集团经营支出的明细对比: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 2015年 变化 幅度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和 无形资产摊销 4,520.1 4,213.4 306.7 7.3% 雇员薪酬成本 3,890.1 3,792.5 97.6 2.6% 修理及维护费用 500.1 799.3 (299.2) (37.4%) 消耗物料、物资、燃料、 服务及其他 4,116.4 4,569.3 (452.9) (9.9%) 分包支出 2,364.6 3,474.8 (1,110.2) (32.0%) 经营租赁支出 1,206.1 1,547.6 (341.5) (22.1%) 其他经营支出 2,865.3 2,185.0 680.3 31.1% 商誉减值损失 3,455.4 923.2 2,532.2 274.3%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损失 3,688.4 280.1 3,408.3 1,216.8% 总经营支出 26,606.5 21,785.2 4,821.3 22.1% 受装备增加影响本年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同比增加人民币306.7百万元。 由於作业量减少和集团加强精细化管理,从源头把控成本,修理及维护费用、分包支出、经营租赁支出等有较大幅度下降。 其他经营支出同比增加人民币680.3百万元,主要是本年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同比增加 人民币582.1百万元。 考虑到全球油田服务市场还处在低迷状态,本年计提商誉减值损失人民币3,455.4百万元,同比增加人民币2,532.2百万元。计提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损失为人民币3,688.4百万元,同比增加人民币3,408.3百万元。 下表列示了各板块的经营支出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业务板块 2016年 2015年 变化 幅度 钻井服务 16,602.0 11,153.7 5,448.3 48.8% 油田技术服务 6,062.4 6,602.7 (540.3) (8.2%) 船舶服务 2,285.7 2,393.5 (107.8) (4.5%) 物探和工程勘察服务 1,656.4 1,635.3 21.1 1.3% 合计 26,606.5 21,785.2 4,821.3 22.1% 经营支出分析-按业务 6.2% 7.5% 8.6% 62.4% 51.2% 11.0% 2016 2015 22.8% 钻井服务 钻井服务 油田技术服务 30.3% 油田技术服务 船舶服务 船舶服务 物探和工程勘察服务 物探和工程勘察服务 1.3 经营利润 2016年集团全年经营利润为人民币 -11,367.7百万元,较2015年同期的经营利润人民币 1,631.5百万元减少了人民币12,999.2百万元,减幅796.8%。若剔除2016年、2015年分别计 提的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及商誉减值损失後,2016年集团经营利润为人民币-3,095.0百万元, 较2015年同期的人民币3,404.0百万元减少人民币6,499.0百万元。 下表列示了各板块的经营利润明细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业务板块 2016年 2015年 变化 幅度 钻井服务 (10,076.1) 972.6 (11,048.7) (1,136.0%) 油田技术服务 (422.1) 393.6 (815.7) (207.2%) 船舶服务 (327.4) 317.3 (644.7) (203.2%) 物探和工程勘察服务 (542.1) (52.0) (490.1) 942.5% 合计 (11,367.7) 1,631.5 (12,999.2) (796.8%) 1.4 财务支出,净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 2015年 变化 幅度 汇兑收益,净额 (268.7) (87.7) (181.0) 206.4% 财务费用 1,047.6 700.3 347.3 49.6% 利息收入 (130.5) (105.3) (25.2) 23.9% 财务支出,净额 648.4 507.3 141.1 27.8% 本年财务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於发行100亿人民币长期债券,使得利息支出增加。由於 汇率影响,汇兑收益同比增加人民币181.0百万元。 1.5 投资收益 2016年集团的投资收益为人民币191.9百万元,较2015年同期的人民币102.3百万元增加了人 民币89.6百万元,增幅为87.6%,主要是本年集团理财产品、货币基金及国债逆回购投资收 益增加。 1.6 应占合营公司的利润(已扣除税项) 2016年本集团应占合营公司的利润为人民币16.8百万元,较2015年同期的人民币169.7百万 元减少了人民币152.9百万元,降幅为90.1%,主要原因是合营公司受市场环境影响盈利降 低。 1.7 税前利润 2016年本集团税前利润为人民币-11,807.4百万元,较2015年同期的税前利润人民币1,396.4 百万元减少了人民币13,203.8百万元,减幅为945.6%。若剔除2016年、2015年分别计提的各 类资产减值损失及商誉减值损失後,2016年集团税前利润为人民币-3,534.6百万元,较2015 年同期的人民币3,168.8百万元减少人民币6,703.4百万元。 1.8 所得税 2016年集团的所得税抵免为人民币347.9百万元,较2015年同期的所得税费用人民币287.6百 万元减少了人民币635.5百万元,减幅为221.0%,主要原因是本年税前利润下降及就可抵扣 亏损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导致递延所得税收益增加。 1.9 年度利润 2016年度本集团的年度利润为人民币 -11,459.5百万元,较2015年同期的本年利润人民币 1,108.7百万元减少了人民币12,568.2百万元,减幅为1,133.6%。 1.10基本每股盈利 2016年度本集团基本每股盈利约为人民币-2.40元,较2015年同期的基本每股盈利约人民币 0.23元减少了约人民币2.63元,减幅为1,143.5%。 1.11股息 2016年,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年末股息人民币238.6百万元,每股派息人民币0.05元(含 税)。年末股息将於股东大会上获批准後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或之前派付。 2. 合并财务状况表分析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80,544.1百万元,较2015年末的人民币93,525.1 百万元减少了人民币12,981.0百万元,降幅13.9%。总负债为人民币45,247.7百万元,较2015年 末的人民币46,696.4百万元减少了人民币1,448.7百万元,降幅3.1%。总权益为人民币35,296.4百 万元,较2015年末的人民币46,828.7百万元减少了人民币11,532.3百万元,减幅24.6%。 下面是对有关合并财务状况表主要会计报表科目变动幅度较大的原因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名称 2016年 2015年 变化 幅度 原因 资产类 1 物业、厂房及设备 57,457.2 60,388.0 (2,930.8) (4.9%) 主要原因是本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 损失人民币3,688.4百万元。 2 商誉 0.0 3,394.5 (3,394.5) (100.0%)考虑到全球油田服务行业持续低 迷,市场情况进一步恶化本年计 提了商誉减值。 3 其他非流动资产 439.1 1,150.4 (711.3) (61.8%) 主要原因是为建造钻井平台、油田 工作船、物探船预付的建造款根 据进度转入物业、厂房及设备。 4 递延税项资产 68.5 39.7 28.8 72.5% 境外子公司亏损形成的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增加。 5 其他流动资产 7,216.1 4,212.0 3,004.1 71.3% 主要原因是公司理财产品和国债逆 回购数额的增加。 6 三个月以上 0.0 200.0 (200.0) (100.0%) 2015年末集团持有的三个月以上之 之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已到期。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071.1 12,574.0 (6,502.9) (51.7%) 集团本期发行100亿公司债券,并偿 还债务、支付利息及股利人民币 15,574.5百万元。 项目名称 2016年 2015年 变化 幅度 原因 负债类 1 计息银行借款 5,296.5 11,451.5 (6,155.0) (53.7%) 偿还借款。 (流动部分) 2 来自关联方的借款 693.7 0.0 693.7 100.0% 本年新借入100.0百万美元借款。 3 计息银行借款 2,057.2 9,482.6 (7,425.4) (78.3%) 主要由偿还借款和长期借款即将於 (非流动部分) 一年内到期进行重分类所致。 4 长期债券 25,279.7 14,390.8 10,888.9 75.7% 本年新发100亿人民币公司债券。 5 雇员受益计划负债 8.8 66.4 (57.6) (86.7%) 挪威子公司养老金设定受益计划负 债减少。 6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4.5 627.3 (392.8) (62.6%) 主要原因是母公司就可抵扣亏损和 预计负债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导致按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负 债减少。 3. 合并现金流量表分析 2016年期初集团持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人民币12,574.0百万元,本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为人民 币2,740.6百万元,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为人民币4,678.4百万元,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为人民币 4,921.5百万元,汇率变动影响使得现金增加人民币356.4百万元。於2016年12月31日,我们的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6,071.1百万元。 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为人民币2,740.6百万元,同比降 幅58.2%,主要是受市场影响收入有所减少。 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集团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人民币4,678.4百万元,同比流出增 加人民币1,362.2百万元,增幅41.1%。主要原因是本年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和其他无形资 产的现金流出同比减少人民币3,052.4百万元,购买处置可供出售投资(主要是集团认购的货 币基金产品、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净流出同比净流入增加人民币4,052.4百万元,存入、 提取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净流入减少人民币908.0百万元,其他投资类活动合计减少现金流 出人民币545.8百万元。 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集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人民币4,921.5百万元,同比2015年 净流入增加人民币8,353.3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人民币3,917.5 百万元,从银行和关联方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人民币3,449.8百万元,偿还债务支 付的现金同比增加人民币10,478.9百万元,其他筹资类活动合计减少现金流出人民币1,657.9百万元。 3.4 本年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是增加现金人民币356.4百万元。 4. 资本性支出 2016年集团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3,488.8百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人民币4,377.7百万元,减幅 为55.6%。 各业务资本性支出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业务板块 2016年 2015年 变化 幅度 钻井服务 2,167.8 3,973.6 (1,805.8) (45.4%) 油田技术服务 298.4 705.1 (406.7) (57.7%) 船舶服务 771.9 1,543.8 (771.9) (50.0%) 物探和工程勘察服务 250.7 1,644.0 (1,393.3) (84.8%) 合计 3,488.8 7,866.5 (4,377.7) (55.6%) 钻井服务业务资本性支出主要用於钻井平台的建造。油田技术服务业务资本性支出主要用於建 造和购买油田技术服务相关设备。船舶服务业务资本性支出主要用於建造油田工作船。物探服务业务资本性支出主要用於建造物探船和综合勘察船。 5. 资产抵押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没有重大资产抵押情况。 6. 雇员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职员工为14,927人。公司已经形成了以市场化为主体的用工格 局,构建了更加合理的薪酬结构。 经营计划 进入2017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较2016年年初有一定程度的上涨,有益於带动油田服务行业逐步复 苏。但由於2017年全球勘探开发支出恢复的幅度仍较温和,预计年内的行业形势依然严峻。 在油价逐步恢复的大背景下,预期公司2017年的板块工作量和部分业务的服务价格会有不同程度的 上升。公司将进一步提升QHSE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在切实维护好国内市场的同时,全力开拓海外 市场,争取2017年取得更好的经营业绩。 上述经营计划是根据本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市场的环境而制订的,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及董事的实质承诺,至於本公司於2017年是否能达到本公司预期的表现则主要取决於市场及经济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7年业务展望 据国际信息服务机构IHS预测数据,2016年全球上游勘探开发投资预计同比下降26.8%,2017年恢 复上涨8.4%至3,990亿美元;全球海上勘探和开发支出2016年同比下降26.1%,2017年将继续下跌 4.9%,2018年将适度恢复增长6.9%至1,240亿美元。 总体上,2017年全球油气资本性投资总额已暂停下滑趋势,油田服务的招投标活动开始有所活跃, 但短期油田服务行业仍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 补充资料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本公司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所采纳的会计原则及准 则,以及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财务申报事项。审计委员会已经审阅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年度全年业绩。 企业管治守则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内,本公司已全面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 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之各项原则、守则条文。 遵守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对所有董事进行了专门的问询,本公司董事确认,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12个月期间 已严格遵守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所要求之标准。 购买、出售及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整个年度内无购买、出售及赎回本公司的任何上市证 券。 其他 於2012年3月20日,本公司披露了与中海油基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於土地关连交易的公告。截至 2016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积极沟通协调,该土地交易暂未办理过户手续。 2016年12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COSLOffshoreManagementAS(以下简称「COM」)作为原告,通过 诉讼代理人WIKBORG, REIN&CO. ADVOKATFIRMADA(一家总部位於挪威的国际律师事务所) 对Statoi(l StatoilPetroleumAS,以下简称「Statoil」)向挪威OsloDistrictCour(t 奥斯陆地区法院)递交 起诉书。COM认为Statoil终止钻井平台COSLInnovator的作业合同是非法的,并且主张合同应继续履 行。如合同无法继续履行,COM主张Statoil应就非法终止作业合同给COM带来的损失进行赔偿,具 体赔偿金额取决於後续诉讼程序。详情请见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及公 司网站(http://www.cosl.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7年1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COM作为原告,通过诉讼代理人WIKBORGREINADVOKATFIRMA AS(一家总部位於挪威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对Statoil向挪威奥斯陆地区法院递交起诉书。COM认为 Statoil应就钻井平台COSLPromoter满足其有关要求所发生成本和2016年缩减日费率期间带来的损失 进行赔偿,索赔金额为美元15,238,596元。详情请见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com. hk)及公司网站(http://www.cosl.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於香港联交所网站披露资料 本公告将可於本公司网站(www.cosl.com.cn)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查阅。年度报告全文将 於适当时候邮寄交本公司股东,并在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网站刊载。 承董事会命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王保军 公司秘书 2017年3月21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齐美胜先生、董伟良先生及李飞龙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 吕波先生(董事长)及谢尉志先生;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罗康平先生、方中先生及王桂埙先生。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港股频道HKSTOCK.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