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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号:902)
二零一六年年度业绩公告
境内电厂发电量: 3,136.90亿千瓦时
合并营业收入: 人民币1,138.14亿元
归属於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人民币85.20亿元
每股收益: 人民币0.56元
建议股息: 每股普通股人民币0.29元(含税)
业绩摘要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或「华能国际」)董事会(「董事会」)在此宣布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十二个月,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138.1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71%。归属於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85.20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7.59%;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56元。董事会对本公司在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感到满意。
公司董事会建议公司派发股息予股东,持有每一普通股将可获派现金股息人民币0.29元(含税)。
详细的经营结果请参见附录所载财务信息。
二零一六年业务回顾
二零一六年,公司主动适应电力体制改革新变化和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的新形势,�实推进各项工作,安全清洁生产总体平稳,努力控制成本费用,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持续履行为社会提供充足、可靠、环保电能的职责。
1. 经营业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十二个月,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38.1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71%。归属於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5.20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7.59%;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56元。
截止二零一六年底,归属於本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5.66元,比上年末增长2.21%。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召开会议,审阅了公司二零一六年年度业绩。
2. 电力生产
二零一六年,公司中国境内各运行电厂按合并报表口径累计完成发电量
3,136.90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13%;完成售电量2,958.00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05%;公司境内电厂全年平均利用小时为3,921小时,其中燃煤机组利用小时为4,107小时。在公司燃煤电厂所在的绝大部分地区中,公司利用小时领先当地平均水平。
3. 成本控制
二零一六年公司全年共采购煤炭1.32亿吨,公司继续加强与重点大矿合作的
力度,创新合作模式和采购策略,优化区域供应结构,准确研判煤炭市场走势,提前锁定优质低价进口煤资源,降低公司标煤采购单价,在煤炭价格下半年大幅反弹的情况下,较好地控制了公司的燃料采购成本。公司境内电厂全年售电单位燃料成本为人民币170.62元�u千千瓦时,比上年下降1.76%。
4. 节能环保
公司历来高度重视节能环保工作。二零一六年,公司安全生产、技术经济
及能耗指标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公司境内各电厂燃煤机组平均等效可用率
为95.05%,加权平均厂用电率为4.57%;公司燃煤机组全年平均发电煤耗为
290.34克�u千瓦时,比上年同期下降0.62克�u千瓦时,平均供电煤耗为307.69克�u千瓦时,比上年同期下降0.87克�u千瓦时。
公司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环境「零污染」、指标「保领先」为目标,着力推进节能减排升级改造,不断加强环保设备的运行维护,完善长效机制,公司的烟气协同治理关键技术获得二零一六年中国电力科技一等奖,并成功将这一技术应用在多项环保改造和新建工程中。公司将继续推广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要求和新的能耗标准,努力提高公司节能环保绩效,实现清洁、绿色发展。
5. 资本运营
二零一六年,公司以约人民币151.14亿元的对价向母公司收购四家标的公司电力资产权益,扩大了公司资产规模、经营规模和地域范围,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交割完成後,公司增加运营可控发电装机容量15,607兆瓦,在建发电装机容量3,666兆瓦。
另外,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三季度完成了洛阳阳光热电(装机容量为270兆瓦)
100%权益的收购。
6. 项目开发
公司电源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全年公司新增及投运燃煤机组可控发电装机容 量850兆瓦,风电机组可控发电装机容量328兆瓦,光伏可控发电装机容量99兆瓦。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可控发电装机容量83,878兆瓦,权益发电装机容量76,618兆瓦。
此外,公司近期分别有光伏和燃煤机组投运。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
日,公司可控发电装机容量101,116兆瓦,权益发电装机容量89,545兆瓦。
7. 海外业务
二零一六年,公司全资拥有的新加坡大士能源有限公司(「大士能源」)全年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累计发电量市场占有率为21.5%,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主要由於受近年来机组集中投产影响,新加坡电力市场继续呈供过於求状况。
公司在资本市场持续表现优异,荣获上海证券报「金治理二零一六年度上市公司
优秀董秘」奖(投资者关系方面)、中国证券金紫荆奖「最具投资价值上市公司」奖
和「 最 佳董事会秘书 」奖。 公司二零一五年H股年报在第30届「 国际年报奖」(ARC
Awards)的竞赛中荣获金奖。公司连续八年入选「普氏全球能源上市公司250强」排行榜,公司综合排名第27位,排名继续上升。
二零一七年前景展望
二零一七年,公司将进一步牢固树立领先意识、竞争意识、市场意识和风险意
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创新驱动、承担责任使命、增强企业活力,突出抓好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规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不断提升盈利能力、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电力市场方面,不断深入研究市场供需形势,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力争市场份额高於容量份额,努力实现区域利用小时对标领先。力争全年完成发电量3,920亿千瓦时,利用小时达到3,800小时。
燃料市场方面,坚持市场化方向,加强对标体系建设,深化精细化管理,打造成本领先优势,持续推动燃料采购链条和生产经营链条的优化。
资金市场方面,积极应对金融市场变化,拓展融资渠道,加大资金内部管控力
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继续保持公司融资成本同行业领先水平。
创新发展方面,公司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生产管理创新,提高生产智能化水平,提高管理效率效能,使创新成为公司建立新竞争优势、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经营及财务情况回顾与展望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数据)
概要
公司主营业务是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电厂,通过电厂所在地电网运营企业向用户提供稳定及可靠的电力供应。公司坚持科学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股东回报,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为构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自公司成立以来,企业规模持续扩大,公司竞争能力、资源利用效率、环境保护水平一直保持在行业领先水平。目前,华能国际是亚洲最大、国内最具活力的上市发电公司。发电业务广泛分布於中国境内的东北电网、华北电网、西北电网、华东电网、华中电网和南方电网以及中国境外的新加坡。
二零一六年,公司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积极应对电
力、煤炭、资金三个市场变化,外拓市场、内抓管理,准确分析市场形势,狠抓重点环节,周密部署,科学管控,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二零一六年,公司安全生产保持平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保持行业领先;积极开展市场营销,机组利用小时对标领先;强化燃料管理,严控费用支出,财务成本控制有效;积极调整电源结构,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同时,公司在节能降耗、超低排放、技术改造等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忠实地履行了为社会提供充足、可靠、环保电能的职责。
一、经营成果
1、 二零一六年经营业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公司所属各区域二零一六年全年发电量(以亿千瓦时计)分别为:
境内 发电量 售电量
2016年 同比 2016年 同比
辽宁省 198.24 -2.21% 186.28 -2.11%
煤机 194.76 -2.28% 182.84 -2.18%
风电 2.97 2.75% 2.95 2.60%
水电 0.34 -32.36% 0.34 -32.41%
光伏 0.160 �C 0.157 �C
内蒙古 2.18 12.82% 2.16 12.84%
风电 2.18 12.82% 2.16 12.84%
河北省 130.63 3.54% 122.90 3.88%
煤机 129.31 3.29% 121.69 3.65%
风电 1.16 19.68% 1.09 19.75%
光伏 0.16 �C 0.121 �C
甘肃省 97.16 37.76% 94.06 39.96%
煤机 84.43 40.24% 81.85 42.72%
风电 12.73 23.15% 12.21 23.91%
北京市 75.43 -6.67% 70.06 -6.49%
煤机 34.06 -13.19% 29.65 -13.47%
燃机 41.36 -0.54% 40.41 -0.61%
天津市 72.53 -1.88% 68.43 -1.91%
煤机 52.80 -2.71% 49.18 -2.74%
燃机 19.73 0.35% 19.24 0.28%
山西省 107.07 12.53% 100.67 17.09%
煤机 81.61 -2.55% 75.94 -2.85%
燃机 25.46 123.53% 24.73 216.65%
山东省 413.54 -2.31% 389.28 -2.34%
煤机 413.54 -2.31% 389.28 -2.34%
境内 发电量 售电量
2016年 同比 2016年 同比
河南省 214.52 6.23% 194.53 2.86%
煤机 214.34 6.14% 194.41 2.80%
风电 0.19 �C 0.12 �C
江苏省 430.21 2.33% 408.8 2.08%
煤机 389.25 4.31% 368.66 4.11%
燃机 35.17 -18.05% 34.54 -17.89%
风电 5.79 32.99% 5.59 31.00%
上海市 181.38 0.06% 171.81 0.01%
煤机 164.89 0.84% 155.72 0.82%
燃机 16.49 -7.11% 16.09 -7.17%
重庆市 100.16 -6.43% 93.14 -6.04%
煤机 81.54 -16.51% 75.01 -16.68%
燃机 18.62 98.50% 18.13 99.02%
浙江省 247.11 0.15% 237.05 0.50%
煤机 241.71 -0.92% 231.77 -0.58%
燃机 5.18 91.87% 5.06 90.83%
光伏 0.215 169.30% 0.215 158.25%
湖北省 140.85 6.52% 132.07 7.02%
煤机 136.02 4.48% 127.51 4.90%
风电 1.88 248.65% 1.74 289.00%
水电 2.94 97.31% 2.83 100.71%
湖南省 83.16 -3.41% 78.27 -3.21%
煤机 74.44 -5.28% 69.67 -5.36%
风电 5.37 38.78% 5.32 44.13%
水电 3.34 -7.94% 3.28 -7.88%
江西省 174.42 13.35% 166.41 15.50%
煤机 173.35 13.33% 165.40 15.51%
风电 1.07 19.14% 1.01 13.65%
安徽省 58.46 -2.17% 55.76 -1.98%
煤机 56.17 -3.94% 53.54 -3.70%
风电 0.89 �C 0.82 �C
水电 1.40 8.66% 1.40 8.87%
境内 发电量 售电量
2016年 同比 2016年 同比
福建省 76.77 -29.52% 72.29 -30.00%
煤机 76.77 -29.52% 72.29 -30.00%
广东省 174.53 -16.70% 166.94 -16.82%
煤机 174.45 -16.74% 166.87 -16.85%
光伏 0.07 �C 0.064 �C
云南省 38.83 -32.19% 35.73 -32.41%
煤机 35.84 -35.76% 32.96 -36.02%
风电 2.99 103.21% 2.78 103.98%
贵州省 0.45 16515.56% 0.38 �C
风电 0.45 16515.56% 0.38 �C
海南省 119.28 -28.00% 111.00 -28.10%
煤机 115.28 -28.52% 107.11 -28.65%
燃机 1.27 -48.64% 1.21 -49.29%
风电 1.01 1.93% 0.99 1.86%
水电 1.64 75.99% 1.61 77.21%
光伏 0.083 �C 0.082 �C
合计 3,136.90 -2.13% 2,958.00 -2.05%
公司全年发电量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1、全社会用电量累计增速低於发电装机容量增速,火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下降;2、公司装机容量增速低於所在地区平均水平;3、辽宁、广东、福建、海南等地区新投核电机组对当地火电机组的发电空间冲击较大。
二零一六年,公司全资拥有的新加坡大士能源有限公司累计发电量市场占有率为21.5%,比去年同期下降0.2个百分点。
售电价格方面,公司境内电厂平均结算电价比上年下降人民币46.66元�u千千瓦时,为人民币396.60元�u千千瓦时。中新电力平均结算电价为人民币514.00元�u千千瓦时,比上年下降了17.88%。
燃料成本方面,公司有效的成本控制使得燃料成本降低,公司境内电厂单位售电燃料成本为人民币170.62元�u千千瓦时,较上年下降1.76%。
在上述因素综合影响下,二零一六年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38.14亿
元,比上年的人民币1,289.05亿元降低了11.71%。权益利润为人民币
85.20亿元,比上年的权益利润人民币136.52亿元下降了37.59%。
其中,中国境内业务权益利润为人民币87.60亿元,比上年的人民币
137.11亿元减少人民币49.51亿元,主要原因是国家发改委下调了燃煤电
厂上网电价、公司境内计划电量同比下降以及市场交易电量同比增加。
新加坡业务权益亏损为人民币2.40亿元,比上年亏损增加人民币1.81亿
元。
2、 经营业绩比较分析
2.1 营业收入及税金及附加
营业收入主要是售电收入。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营业 收入为人民币1,138.14亿元,较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289.05亿元下降了11.71%。其中中国境内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减少人民币137.06亿元,其中新收购单位和新投机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5.25亿元。
新加坡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减少人民币13.85亿元,主要原因是新加坡电力市场和天然气供应继续呈供过於求状况,电价持续下滑,导致营业收入下降。
含税平均结算电价
单位:元�u千千瓦时
经营地区�u发电类型 2016年度 2015年度 变化率
辽宁省
煤机 344.42 374.38 -8.00%
风电 618.74 593.25 4.30%
水电 332.67 329.96 0.82%
光伏 950.00 �C 不适用
含税平均结算电价
单位:元�u千千瓦时
经营地区�u发电类型 2016年度 2015年度 变化率
内蒙古
风电 471.22 520.00 -9.38%
河北省
煤机 358.48 401.79 -10.78%
风电 554.6 538.14 3.06%
光伏 784.95 �C 不适用
甘肃省
煤机 207.63 259.51 -19.99%
风电 398.34 483.75 -17.66%
北京市
煤机 454.99 480.7 -5.35%
燃机 687.33 959.91 -28.40%
天津市
煤机 370.82 416.54 -10.98%
燃机 726.44 817.57 -11.15%
山西省
煤机 252.98 333.78 -24.21%
燃机 682.40 703.80 -3.04%
山东省
煤机 381.99 436.47 -12.48%
河南省
煤机 355.46 400.54 -11.25%
风电 610.00 �C 不适用
江苏省
煤机 378.06 410.68 -7.94%
燃机 661.52 731.69 -9.59%
风电 570.50 568.33 0.38%
上海市
煤机 385.59 424.38 -9.14%
燃机 899.62 937.13 -4.00%
含税平均结算电价
单位:元�u千千瓦时
经营地区�u发电类型 2016年度 2015年度 变化率
重庆市
煤机 376.92 427.84 -11.90%
燃机 649.74 872.20 -25.51%
浙江省
煤机 407.76 460.76 -11.50%
燃机 887.70 1,278.17 -30.55%
光伏 1,076.50 1,125.67 -4.37%
湖北省
煤机 378.65 439.98 -13.94%
风电 610.00 610.00 0.00%
水电 378.81 376.6 0.59%
湖南省
煤机 449.87 480.55 -6.38%
风电 610.00 611.43 -0.23%
水电 404.19 410.00 -1.42%
江西省
煤机 399.78 439.7 -9.08%
风电 610.00 610.00 0.00%
安徽省
煤机 351.24 409.79 -14.29%
风电 610.00 �C 不适用
水电 385.6 392.89 -1.86%
福建省
煤机 348.95 392.29 -11.05%
广东省
煤机 448.36 487.41 -8.01%
光伏 980.00 �C 不适用
云南省
煤机 579.58 311.78 85.89%
风电 494.71 �C 不适用
含税平均结算电价
单位:元�u千千瓦时
经营地区�u发电类型 2016年度 2015年度 变化率
贵州省
风电 610.00 �C 不适用
海南省
煤机 420.72 459.31 -8.40%
燃机 672.26 629.32 6.82%
风电 609.78 571.95 6.61%
水电 400.07 399.78 0.07%
光伏 1,010.00 �C 不适用
境内合并 396.60 443.26 -10.53%
中新电力 514.00 625.88 -17.88%
注: 上海区域的燃机、浙江区域的燃机电价含容量电费收入。
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增值税附加税,是根据行政法规规定,以实缴 增值税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缴纳的教育和城市建设等税费。二零一六年税金及附加为人民币11.7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1.58亿元增加了人民币0.20亿元,其中新收购单位和新投机组税金及附加为人民币0.14亿元。
2.2 营业成本及费用
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营业成本为人民币942.59亿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4.41%。其中中国境内业务营业成本同比减少人民币28.2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9%,其中新收购单位和新投机组为人民币29.45亿元;原有单位同比减少人民币57.68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期中国境内业务燃料成本下降。
新加坡业务营业成本同比减少人民币15.2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4.89%,主要原因是天然气价格下降导致燃料成本下降。
2.2.1 燃料成本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最主要的营业成本为燃料成本,二零一六年
共计支出人民币566.18亿元,比上年的人民币592.42亿元下降了
4.43%。其中中国境内业务燃料成本同比减少人民币16.03亿元,
主要原因是发电量下降导致燃料成本减少。其中,新收购单位
和新投机组燃料成本为人民币20.43亿元,原有机组燃料成本同
比减少人民币36.46亿元。新加坡燃料成本同比减少人民币10.22
亿元,主要原因是天然气价格下降导致燃料成本下降。二零一
六年本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发电用天然煤不含税平均单价比上
年的每吨人民币366.30元上升了2.73%,为每吨人民币376.30
元,中国境内电厂单位售电燃料成本较上年的人民币173.67元�u
千千瓦时下降1.76%,为人民币170.62元�u千千瓦时。
2.2.2 维修费用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二零一六年共发生维修费用为人民币43.43亿
元,比上年的人民币45.56亿元减少了人民币2.13亿元。其中中
国境内业务电厂维修费用同比减少人民币2.25亿元。新加坡业务
维修费用同比增加人民币0.12亿元。
2.2.3 折旧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二零一六年折旧比上年的人民币144.12亿元增
长了2.80%,为人民币148.16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规模扩大。
境内折旧费用同比增加人民币3.97亿元,其中新收购单位和新投
机组折旧费用为人民币6.05亿元。新加坡业务折旧费用同比增加
人民币0.07亿元。
2.2.4 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包括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向有关机构缴纳的住房公积
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培训等。本公司及其子
公司二零一六年人工成本为人民币80.43亿元,比上年的人民币
77.52亿元增加人民币2.91亿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新收购单
位和新机投产增加。其中新收购单位和新投机组人工成本为人
民币1.64亿元。新加坡业务人工成本同比增加人民币0.14亿元。
2.2.5 其他费用(含电力采购成本及支付华能开发的服务费)
其它项目包括环保、土地、保险、办公等费用、摊销、大士能
源的电力采购成本、资产减值损失、政府补助和物业、厂房及
设备处置损益等。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二零一六年其他费 用( 含
电力采购成本及支付华能开发的服务费)为人民币104.39亿元,
比上年的人民币126.42亿元减少了人民币22.03亿元。中国境内
业务其他费用同比减少了人民币16.69亿元,原有单位其他费用
同比减少人民币16.50亿元。其中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人民币
18.86亿元。
新加坡业务其他费用同比减少人民币5.34亿元。其中电力采购成
本同比减少人民币5.23亿元,主要由於零售业务电力采购价格同
比下降。
2.3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包括利息费用、银行手续费及汇兑损益净额。
2.3.1 利息费用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二零一六年利息费用为人民币68.18亿元,比
上年的人民币79.46亿元下降了14.20%。中国境内业务利息费用
减少人民币11.57亿元。其中新收购单位和新投机组利息费用为
人民币3.03亿元,境内原有单位利息费用同比减少人民币14.60
亿元,主要由於人民币基准利率下降。新加坡业务利息费用同
比增加人民币0.29亿元。
2.3.2 汇兑损益及银行手续费净额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二零一六年汇兑损失及银行手续费之和为净
损失人民币2.50亿元,与上年的净损失人民币0.24亿元相比损失
增加人民币2.26亿元。主要由於中国境内业务人民币对美元汇率
下降。
其中新加坡业务汇兑损益及银行手续费之和为净收益人民币0.50
亿元,与上年的净收益人民币1.70亿元相比收益减少人民币1.20
亿元,主要由於美元对新币汇率上升。
2.4 联营�u合营公司投资收益
二零一六年联营�u合营公司投资收益为人民币12.99亿元,比上年的 人民币15.26亿元减少了人民币2.27亿元,主要为联营�u合营公司利润减少。
2.5 所得税费用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二零一六年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34.65亿元,比上年的人民币56.99亿元减少了人民币22.34亿元。其中中国境内业务所得税费用减少人民币24.45亿元,主要原因是盈利单位利润总额同比下降。新加坡业务所得税费用增加人民币2.11亿元。主要由於上年获 得新加坡政府企业所得税优惠额度人民币2.04亿元,本年无此类优惠。
2.6 净利润、归属於本公司股东损益和非控制股东损益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二零一六年净利润为人民币103.48亿元,较上年的 人民币172.59亿元减少了人民币69.11亿元,下降40.04%。公司本年 权益利润为人民币85.20亿元,较上年的人民币136.52亿元减少了人民币51.32亿元。
中国境内业务权益利润减少人民币49.51亿元,主要原因是国家发改委下调了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公司境内计划电量同比下降以及市场交易电量同比增加。新加坡业务权益亏损为人民币2.40亿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人民币1.81亿元。主要原因是受近年来机组集中投产影 响,新加坡电力市场和天然气供应均继续呈供过於求状况,电价持续低迷,公司境外发电业务回报水平大幅下降。
公司非控制股东损益从上年的人民币36.07亿元减少至人民币18.28亿元,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非全资子公司的盈利下降。
2.7 财务状况比较
2.7.1 资产项目比较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总额为人
民币3,148.40亿元,比二零一五年末的人民币3,088.66亿元增长
了1.93%,其中:中国境内业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865.57亿元,
同比增加人民币53.12亿元,中国境内业务非流动资产增加人民
币20.04亿元,主要是基建投入较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新加坡业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282.83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6.61亿元,其中非流动资产为人民
币241.74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5.68亿元,主要原因是新币对人
民币汇率上升,商誉、电力生产许可证等非流动资产人民币价
值增加。
2.7.2 负债项目比较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负债总额为
人民币2,126.5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071.73亿元增长
2.65%。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带息债务总额约为人民币
1,760.98亿元,包括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付
债券(含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短期借款、应付短期债券及
应付融资租赁款。其中外币债务约为人民币32.90亿元。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新加坡业务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52.0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58.53亿元下降4.09%,主要
原因是燃料掉期合约公允价值变化。
2.7.3 权益项目比较
不考虑盈利和利润分配的影响,归属於本公司股东的权益项目
年末相对年初有所增加。其中,公司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别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
税後影响使得权益减少人民币8.90亿元,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
他综合收益变动的税後影响使得权益减少人民币1.81亿元,现
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税後影响使得权益增加人民币
10.15亿元,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使得权益增加人民币5.40亿元。
非控制股东权益减少人民币13.68亿元。
2.7.4 主要财务状况比率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流动比率 0.28 0.27
速动比率 0.23 0.23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 2.47 2.46
已获利息倍数 2.84 3.55
财务比率的计算公式:
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年末余额
流动负债年末余额
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年末余额-存货年末净额)
流动负债年末余额
负债与所有者= 负债年末余额
权益比率 所有者权益(不含非控制股东权益)年末余额
已获利息倍数= (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利息支出(含资本化利息)
流动比率年末较年初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存货和其
他流动资产增加使得流动资产增加所致。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
率年末比年初有所上升,主要是公司本年借款增加致使负债年
末余额增加。已获利息倍数比上年下降,主要原因是税前利润
同比下降。
二、流动性及资金来源
1. 流动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化率
人民币亿元 人民币亿元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315.11 423.63 -25.62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176.50 -330.15 -46.54
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136.02 -141.41 -3.81
汇率影响 0.73 0.33 122.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增加�u
(减少)净额 3.32 -47.60 -106.98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74.78 122.38 -38.90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8.10 74.78 4.44
公司二零一六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315.11亿元,同比下
降25.62%,主要是由於电量电价双降导致营业收入减少。其中新加坡业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7.72亿元。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为176.50亿元,同比下降46.54%,主要是由於上年公司完成对新收购单 位支付的现金对价。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为136.02亿元,同比下降3.81%。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中,人民币部分为人民币66.20亿元,新加坡元部分为人民币8.70亿元,美元部分为人民币3.20亿元。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净流动负债约为人民币932.30亿元。基於公司成功的融资历史、银行授予的可随时提现的授信额度和良好的信用支撑,公司相信可以及时偿还到期的债务,进行融资取得长期借款并保证经营所需的资金。此外,公司利用良好的信用取得了利率较低的短期融资,降低了利息费用。
2. 资本支出和资金来源
2.1 基本建设及更新改造资本支出
二零一六年公司实际资本支出为人民币202.85亿元,主要用於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支出。其中,如东八仙角海上风电人民币15.58亿元,北京热电人民币8.78亿元,海南发电人民币5.94亿元,仙人岛热电人民币5.87亿元,江西清洁能源人民币5.58亿元,桂林燃气分布式能源人民币5.37亿元,通渭风电人民币5.34亿元,苏州燃机人民币5.20亿元,太原东山燃机人民币4.93亿元,渑池热电人民币4.67亿元,玉环人民币4.58亿元,罗源发电人民币4.48亿元,德州人民币4.23亿元, 上安人民 币4.05亿元,沁北发电人民币4.01亿元,南京热电人民币3.84亿元,武汉发电人民币3.48亿元,界山风电人民币3.25亿元,长兴人民币3.23亿元,洛阳热电人民币2.99亿元,威海发电人民币2.74亿元,灌云热电人民币2.67亿元,石洞口发电人民币2.59亿元,应城热电人民币2.52亿元,福州人民币2.39亿元。新加坡业务资本支出为人民币1.51亿元,其他单位资本支出为人民币83.03亿元。
资本性支出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和债务融资。
未来几年仍将是公司资本性支出相对集中的时期。公司将根据商业 可行原则,积极推进规划项目的进程。在此基础上,公司还将积极 开发规划中的新项目,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基础。公司预计将会继续通过使用自有资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以及债务和权益融资等方式支付上述资本开支。
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使用计划及来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2017年资本 资金成本
资本支出项目 支出计划 资金来源安排 及使用说明
火电 58.74 自有资金和银行 央行基准利率浮
借款等 动范围
水电 0 自有资金和银行 央行基准利率浮
借款等 动范围
风电 103 自有资金和银行 央行基准利率浮
借款等 动范围
煤炭 0 自有资金和银行 央行基准利率浮
借款等 动范围
光伏 13.50 自有资金和银行 央行基准利率浮
借款等 动范围
其他 0 自有资金和银行 央行基准利率浮
借款等 动范围
技术改造 51.83 自有资金和银行 央行基准利率浮
借款等 动范围
2.2 资金来源及筹资成本预期
公司预期的资本性支出和收购支出的资金主要来源於自有资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以及将来的债务和权益融资。
凭借良好的业绩和资信状况,公司拥有良好的筹资能力。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中国银行、建设银行、
工商银行等商业银行授予的人民币超过2,628亿元的未使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分别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四日和十月十四日发行无抵押短期债券各30亿元,票面利率分别为2.5%和2.6%,两期债券均以人民币标价,按面值发行,存续期均为自起息日起365天。
公司分别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日、三月九日、三月二十三日、四月
八日、四月二十日、五月二十六日、七月十三日、十一月九日和十
二月一日发行了九期无抵押超短期债券人民币20、20、20、40、
30、30、40、20和20亿元,票面利率依次分别为2.59%、2.48%、
2.48%、2.42%、2.62%、2.73%、2.50%、2.79%和3.45%。债券均以
人民币标价,按面值发行,存续期均为自起息日起270天。
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发行了一期无抵押超短期债券人民币30亿元,票面利率为2.98%,债券以人民币标价,按面值发行,存续期为自起息日起180天。
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分别发行了两期公司债券,面值分别为人民币30亿和12亿元,票面利率分别为3.48%和3.98%,债券以人民币标价,按面值发行,存续期分别为自起息日起五年和十年。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短期借款总额为人民币576.69亿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498.83亿元),其中银行借款的年利率为2.77%至4.35%(二零一五年:3.19%至5.60%)。
公司及其子公司短期应付债券总额为人民币273.11亿元(二零一五
年:人民币193.48亿元)。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及其子公司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总额为人民币745.51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783.79亿元),其中人民币借款为588.76亿元(二零一五 年: 人民币624.41亿元)、美元借款约为4.10亿美元(二零一五年:4.73亿美元)、欧元借款约为0.39亿欧 元( 二零一五年:0.49亿欧元 ), 新元借款余额25.81亿新元(二零一五年:26.97亿新元),日元贷款余额27.03亿日元(二零一五年:28.12亿日元)。其中,美元借款和新元借款均为浮动利率借款,其他外币贷款均为固定利率贷款。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长期银行借款年利率为0.75%至5.65%(二零一五年:0.75%至6.55%)。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将积极关注汇率和利率市场的变动,审慎评估汇率和利率变动的风险。
结合目前发电行业的整体发展态势和公司的成长,公司将继续致力於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兴建与收购的基础上,力求控制资本 成本和财务风险,建立最佳资本结构,通过有效的财务管理活动,回报股东。
2.4 其他资金支出
公司目标是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增长的回报,围绕这一目标,
公司执行积极平衡稳定的派息政策,根据公司董事会二零一六年利润分配议案(尚待股东大会通过),预计公司将支付现金股利人民币44.08亿元。
2.5 借款及债券到期偿还概况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计划还本 975.30 160.90 132.03 92.21 94.07
计划付息 55.45 31.50 24.43 17.55 13.86
合计 1,030.75 192.40 156.46 109.76 107.93
注: 二零一七年还本金额较大是由於包含了短期借款和短期应付债券。
三、公司长远发展策略及规划
公司将根据国家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总体要求,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新常态、应对新挑战,积极参与电力体制改革,坚持以创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为引领,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加快转型升级为主导的总体要求,落实管理以提高竞争力为中心、经营以客户为中心、发展以市场需求为中心的新机制,强化创新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巩固常规能源领先地位,加快发展新能源,提高产业协同效果,拓展配售服务领域,实现公司运营水平、质量效益和企业 活力全面提 升, 把公司建设成为管理规范、技术领先、节能环 保、 结构合理、运营卓越、公司治理和市场价值优秀的国际一流上市发电公司。
四、趋势分析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预测,2017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3%左右。
预计全年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装机1.1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
6,000万千瓦左右。预计2017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7.5亿千瓦、同比
增长6%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将达到6.6亿千瓦,占总装机比重将上升至38%左右。
预计全年全国电力供应能力总体富余,部分地区过剩。其中,华北电网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华中、华东和南方电网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宽松、多个省份富余,东北、西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过剩较多,部分省份富裕。预计全年全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600小时左右,其中火电设备利用小时将下降至4,000小时左右。
中国科学院预测科学研究中心预计,由於受到国家煤炭行业去产能政策以及电力行业疲弱的影响,2017年火电耗煤预计将同比减少,2017年全年煤炭消 费量预计将同比下降约3%。预计2017年中国煤炭市场将延续供需双弱的局面,煤炭产能结构性过剩依旧存在,供大於求的供应格局保持不变。铁路及航运市场运力进一步宽松。受人民币汇率等因素影响,加之国内煤炭供应逐步企稳,对进口煤的需求较2016可能会有所减少,但进口煤仍将对国内市场的煤炭价格有一定的影响。公司预计2017年煤炭价格将窄幅波动,随後逐步趋稳。
五、重大投资的表现及前景
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二日公司支付了人民币23.9亿元,获得了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深能集团」)25%的股权。二零一一年深能集团分立为存续企业深能集团和派生新设企业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深能管理公司」),公司各持有分立後两家企业25%的股份。此外,公司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获得深能集团所属子公司深圳能源增发的2亿股股份。二零一一年深圳能源以其二零一零年资本公积配股。二零一三年二月,深圳能源通过同时向深能管理公司的股东深圳市国资委及本公司定向增发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吸收合并深能管理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後,公司持有深圳能源6.61亿股股份,占深圳能源股权比例为25.02%。二零一六年,深圳能源向全体股东每十股送红股两股,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持有深圳能源9.92亿股股份。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上述投资合计为公司增加二零一六年权益利润人民币4.35亿元。预计该项投资未来将为公司提供稳定的投资回报。
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直接持有四川水电60%的股份。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华能集团对四川水电增资人民币6.15亿元,公司对四川水电的股权比例降至49%,华能集团取代公司成为四川水电控股股东。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该项投资为公司增加二零一六年权益利润人民币0.85亿元。公司预计该项投资未来能为公司提供稳定的投资回报。
六、福利政策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境内境外员工总人数为42,210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员工提供有一定竞争力的薪酬,实行薪酬与业绩相挂�h的激励政策。目前,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暂无股权、期权激励计划。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公司发展和岗位职责的要求,结合员工自身特点为员工提供管理、技术、技能等方面的培训计划,努力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七、关於担保抵押债务和受限制资产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大士发电的长期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金额约人民币123.79亿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质押及抵押借款有:
1.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借款约人民币1.26亿元系由存在追索权
的应收票据贴现所得,由於该等应收票据尚未到期,因而将所获贴现款记录为短期借款。
2.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约人民币29.02亿元长期
借款系由账面价值约人民币31.05亿元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作为抵押。
3.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约人民币90.32亿元长期
借款系由电费收费权作为质押。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为人民币0.71亿元。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融资租赁租入的物业、厂房及设备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7.63亿元。
八、关於对公司会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会计准则
本年度对公司会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会计准则可参照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财务信息摘要附注2。
九、减值的敏感性分析
1、 商誉减值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每个年度末对单独确认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二零一六年,公司管理层根据评估结果,本年度商誉减值金额为零。
对於归属於中国境内现金产出单元的商誉,电价和燃料价格相关假设的 变动都将影响该类商誉的减值测试结 果。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因素符合预期的情况下,当电价比预期金额下降1%或5%时,将 确认商誉减值金额分别约为人民币1.76亿元和人民币10.43亿元;当燃料 价格比预期金额上涨1%或5%时,将确认商誉减值金额分别约为人民币0.37亿元和人民币8.99亿元。
2、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任何减值迹象产生时对物业、厂房及设备、土地使用权及采矿权进行了测试以判断其是否发生减值。
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物业、厂房及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分别 计提减值准备约人民币10.64亿元和人民币0.52亿元,导致减值的因素包括本公司之两家子公司火电机组受省内电力市场供大於求,竞争激烈的影响,燃煤机组结算单价和机组利用小时较低导致经营持续亏损;本公司之一家子公司受到来水量和发电量较低的影响。
电价和燃料价格相关假设的变动都将影响该类物业、厂房及设备、土地使用权及采矿权的减值测试结果。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因素符合预期的情况下,当电价比预期金额下降1%或5%时,物业、厂房 及设备及土地使用权减值金额将分别增加约为人民币0.92亿元和人民币7.79亿元;当燃料价格比预期金额上涨1%或5%时,物业、厂房及设备、土地使用权及采矿权的减值金额将分别下降约为人民币0.08亿元和人民币0.38亿元。
十、风险因素
1. 电力市场风险:
由於公司火电机组的分布特点和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深入,原有市场竞争格局将进一步被打破,公司发电量的增长受到严峻挑战。
公司将进一步落实国家各项政策,调整电源布局;加强对电力市场政策和形势的分析研判,制定有效营销策略以应对市场变化;抓好政府计划和市场交易「两个市场」,依靠公司机组高效、节能和环保优势,积极参与各类市场交易,保持并力争扩大市场份额,有效提高设备利用小时数,严控电力市场风险。
2. 电价风险:
随着国家逐步加大计划电量的放开比例,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给公司电价带来下降的压力。
公司将密切跟踪国家政策和电力市场改革进展,加强与国家和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沟通,积极呼吁继续完善煤电联动机制,积极配合政府 建立合理、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严格落实国家电价政策,确保国家环保电价以及新投机组电价政策及时到位。
3. 环保政策风险:
2016年,国家《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2015年中央发电企业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目标任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议案》和新《环境保护法》逐步实施到位,全国生产节能环保标准日益严格,能源开发的环保要求不断提高,公司新装和改装机组的成本进一步增加。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大力推进以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为中心的环保改造工作,大部份燃煤机组已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其中21个所属电厂的全部机组达到了超低排放标准,而华北等5个区域公司的全部电厂都实现了超低排放。
4. 利率风险:
公司计息债务以人民币债务为主,人民币贷款利率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公 司的债务成本。人民银行2017年货币政策将更加稳健中性,债务成本面临上涨压力;美元债务方面,市场预期美元加息可能较大,对公司美元债务成本有一定影响,但由於美元贷款占比较小,预计对整体公司债务成本不会有重大不利影响;新加坡方面,预计SOR利率水平将受美元贷款利率上升和新元汇率波动影响,给大士公司控制融资成本带来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合理安排融资,并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方式,在保证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努力控制融资成本,并通过人民币贷款置换及利率掉期等方式努力控制外币利率风险。
5. 煤炭市场风险:
2017年国家将继续实行煤炭「供给侧」结构改革,给燃料成本的控制带来一定程度的风险。同时,人民币汇率以及印尼等主要煤炭出口国煤炭政策的变化,也为进口煤采购带来不确定因素。但随着《关於印发平抑煤炭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备忘录的通知》的发布,政府建立了价格异常波动预警机制,明确煤价绿色区域为人民币500-570元�u吨,大大降低了煤价过度波动的可能性。2017年煤炭供应及价格将逐步回归理性。
公司将密切跟踪政策及国内外煤炭市场的变化,加强与有竞争力的大矿的合作,不断开辟新的采购渠道,开展现货的招标采购,加强燃料精细化管理,努力控制燃料成本。
股本结构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为15,200,383,440股,其
中内资股为10,500,000,000股,占已发行总股本的69.08%,外资股为4,700,383,440股,占已发行总股本的30.92%。就外资股而言,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华能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472,000,000股,占本公司 已发行总股本的3.11%。就内资股而言,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华能开发)持有 5,066,662,118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3.33%,华能集团持有1,555,124,549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0.23%,通过其控股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公司持有74,139,853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49%,其它内资股股东合计共持有3,804,073,480股,占已发行总股本的25.03%。
股息
自上市以来,股东给予华能国际很大支持和关注,公司多年来也为股东带来了持续稳定增长的回报,自一九九八年开始每年向股东派发股息,累计派息金额达到人民币502.45亿元。
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即:公司在当年盈利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於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的50%。
今後公司仍将采取积极、平衡、稳定的派息政策,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努力实现股东回报的不断提升。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执行的利润分配政策是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较少者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二零一六年度股利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9元
(含税)。所有股息待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获股东批准後派发。
根据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本公司向名列於H股股东名册上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末期股息时,有义务代 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任何以非个人股东名义,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它代理人或受托人,或其它组织及团体名义登记的H股股份皆被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所持的股份,其应得之股息将被扣除企业所得税。
由於仍未确定本公司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的召开日期、厘定出席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及厘定有获派末期股息资格的基准日及暂停过户期间,本公司将待该等信息确定後,将之载列於将刊发的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该通告预期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向股东发出。
本公司亦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派发股息基准日的股东记录,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优先购股权
根据本公司章程及中国法律,并无规定本公司发行新股时须先让现有股东按其持股比重购买新股。
最大供货商和客户
在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五家最大供货商分别为中国华能集团燃料有限公司、山西阳泉煤业集团公司、中国神华集团公司、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合计采购金额约为人民币286亿元,占年度燃煤采购总额的比例约为51.41%。
本公司作为电力生产商,均通过各地方电网运营企业销售各电厂生产的电力,并无其它客户。在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五家最大客户为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合计电力销售金额占本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约41.64%,其中最大客户(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占营业收入约11.86%。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紧密连系人士(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定义)在二零一六年度均没有在上述五大供货商及客户中占有任何权益。
与控股股东的业务竞争
本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华能集团同样在国内从事电力业务,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华能开发在国内亦从事电力业务。本公司与最终控股股东华能集团在若干相同地区均拥有电厂。华能集团与本公司部分电力资产存在互为委托管理的情况,本公司部分煤炭资产亦存在委托华能集团管理的情况。
公司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七日获得华能集团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华能集团在继续遵循之前已作出的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的承诺:(1)将华能国际作为华能集团常规能源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2)对於华能集团位於山东省的常规能源业务资产,华能集团承诺用5年左右时间,将该等资产在盈利能力改善且条件成熟时注入华能国际。华能集团在山东省开发、收购、投资新的常规能源业务项目时,华能国际具有优先选择权;(3)对於华能集团在其他省级行政区域内的非上市常规能源业务资产,华能集团承诺用5年左右时间,将该等资产在符合上市条件时注入华能国际,以支持华能国际的持续稳定发展;(4)华能集团将继续履行之前作出的支持下属上市公司发展的各项承诺。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为进一步明确履约内容,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华能集团对前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完善规范如下:(1)将华能国际作为华能集团常规能源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2)对於华能集团位於山东省的常规能源业务资产,华能集团承诺在二零一六年年底前,将该等资产在盈利能力改善且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资产、股权权属清晰,注入以後不会降低华能国际每股收益,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参股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时注入华能国际。华能集团在山东省开发、收购、投资新的常规能源项目时,华能国际具有优先选择权;(3)对於华能集团在其他省级行政区域内的非上市常规能源业务资产,华能集团承诺在二零一六年年底前,将该等资产在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资产、股权权属清晰,注入以後不会降低华能国际每股收益,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参股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时注入华能国际,以支持华能国际的持续稳定发展;(4)华能集团将继续履行之前作出的支持下属上市公司发展的各项承诺。承诺时间为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华能集团已按期履行上述相关承诺。
本公司现有十五名董事,其中六名董事在华能集团和�u或华能开发拥有职位,根据公司章程,在有利益冲突时,有关董事在相关决议案中必须回避。故此本公司的运营是独立於华能集团及华能开发,并基於自身的利益经营业务。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内概无出售、无购买或赎回任何本公司股份或其他证券。
公司董事
本年度内在任之董事如下:
董事姓名 职务 委任日期
曹培玺 董事长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八日委任
郭�B明 副董事长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八日委任
刘国跃 董事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八日委任
范夏夏 董事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八日委任
李世棋 董事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八日委任
黄坚 董事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八日委任
米大斌 董事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八日委任
郭洪波 董事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八日委任
朱又生 董事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委任
李松 董事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八日委任
李振生 独立董事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八日委任
岳衡 独立董事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八日委任
耿建新 独立董事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委任
夏清 独立董事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委任
徐孟洲 独立董事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委任
离任董事
张守文 独立董事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八日委任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离任
董事、监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公司董事会已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审议通过了修订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本公司股份管理守则》,该守则不低於上市规则附录十有关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经向本公司所有董事及监事查询後,其均确认在二零一六年度内一直遵守有关守则。
董事、最高行政人员及监事购买股份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内,本公司各董事、最高行政人员、监事或其各自的联系人概无在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之股份中拥有(a)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和第8部份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或(b)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须记录於本公司保存的登记册;(c)根据《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任何权益。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内,本公司并无授予本公司各董事、最高行政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配偶及18岁以下子女任何认购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之股份或债券之权利。
董事及监事所拥有的合约权益及服务合同
除下述之服务合同外,截至二零一六年底,本公司各董事、监事概无在本公司所订立的任何合约中拥有任何实际权益。
各董事及监事概无与公司签订任何一年内若由本公司终止合约时须作出赔偿之服务合约(法定赔偿除外)。
各现有董事及监事已分别与公司订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自各自签署之日起为期三年。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确认
公司独立董事李振生先生、岳衡先生、耿建新先生、夏清先生、徐孟洲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签署了《二零一六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函》。公司对他们的独立性表示认同。
公众持股量
基於公开予本公司查阅之资料及据董事所知悉,截至本公告日期为止,本公司一直维持上市规则所订明并经与香港联交所同意之公众持股量。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下表所列为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发行在外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年末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5,066,662,118 33.33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3,935,332,060 25.89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1,555,124,549 10.23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03,000,000 3.97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472,000,000 3.11
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16,500,000 2.74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88,619,936 2.56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73,260,261 2.46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65,818,238 2.41
大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1,150,000 1.98
薪酬政策
公司不断完善薪酬分配体系,结合整体战略制定了一系列薪酬管理制度。员工薪酬本着「按岗定薪、按绩取酬,效率优先、注重公平」的原则确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挂�h,形成了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 工资及津贴
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岗位测评和因素分析,并参照劳动力市场中相关人员的工资价位确定,约占其薪酬总额的35%。
(2) 酌情发放的奖金
酌情发放的奖金主要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及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绩效确
定,约占薪酬总额的50%。
(3) 退休金等供款
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均建立了各项社会保险、企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等退休金供款,约占薪酬总额的15%。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每年支付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6万元(税後)。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实行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由公司据实报销。除上述待遇外,公司不再给予独立董事任何其它利益。
员工住房
按国家有关规定,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其职员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福利住房
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司不对职工提供福利住房。
员工医疗保险计划
公司及其子公司均参照地方政府的规定,为员工建立了医疗保险制度,并按计划有效地进行了实施。
退休金计划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所在省地方情况及政策执行一系列固定退休金缴纳计划。
根据固定退休金缴纳计划,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公共管理的退休金保险计划按合同或规定义务支付缴纳款。本公司按规定支付缴纳款後,无其它支付义务。日常缴纳款在支付的年度内作为期间费用或基建支出,记录为人工成本。
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两次临时股东大会。
1、 公司二零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会议
决议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2、 公司二零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会议决议刊登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3、 公司二零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
日,会议决议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重大事项
1、 因工作需要,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守文先生向公司提交了辞去独立董事和
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辞职报告。经股东单位推荐,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和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徐孟洲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此同时,张守文先生正式辞任。
2、 因年龄原因,公司监事王兆斌先生和张伶女士向公司提交了辞去公司监事的
辞职报告。经公司职工推选,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推选张晓军女士和朱大庆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3、 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在北京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华能集团」)签署
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於若干公司权益的转让协议》(「转让协议」)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根据转让协议,公司以1,511,382.58万元人民币受让华能集团持有的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80%的权益、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100%的权益、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100%的权益、华能河南中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90%的权益。该项交易已经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召开的二零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向华能集团支付交易对价的50%。
4、 随着公司二零一五年十一月H股增发完成、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并根据国家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股本结构、注册资本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於本年度,本公司遵守了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企业管治守则》的要求。在本公司的年报内,亦会载有按上市规则要求而编写的企业管治报告。
委托存款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有存放於中国境内金融机构的任何委托存款,亦未出现定期存款到期而不能偿付的情况。
捐款
年内,以公司名义捐款共计人民币668万元。
诉讼
於二零一五年四月,本公司之一家子公司的工程施工方由於对工程结算款的争议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该子公司补偿工程款及相关利息约人民币8,346万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於该仲裁仍在进行之中,该未决仲裁可能产生的财务影响尚无法合理预计,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
除以上外,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概无涉及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亦无任何尚未了结或可能提出或被控的重大诉讼或索偿。
周年股东大会及暂停股份登记日期
由於仍未确定本公司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的召开日期、厘定出席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及厘定有获派末期股息资格的基准日及暂停过户期间,本公司将待该等信息确定後,将之载列於将刊发的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该通告预期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向股东发出。
核数师
经公司二零一五年度周年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分别为本公司二零一六年度的国际及中国核数师。
经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建议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为公司2017年度国内核数师和美国20F年报的核数师;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香港核数师。该建议惟需待二零一六年度周年股东大会上批准後方可作实。
於香港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刊登业绩
本二零一六年业绩公布登载於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hpi.com.cn及http://www.hpi-ir.com.hk)。载有上市规则所规定一切资料之本公司二零一六年度报告将於适当时间寄发予股东及登载於上述网站。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要求
按上市规则《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编制和披露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将登载於本公司网站和香港联交所网站。
审查文件
本公司之年报(国内版、香港版两种)将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出版。本公司亦按美国证券法规指定,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前填妥20-F表格,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呈交年度报告。鉴於公司A股已发行上市,本公司需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季度报告。有关中期业绩报告、年报及已申报的20-F表格可在下列地址选取:
北京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北京市西城区
复兴门内大街6号华能大厦
电话:(8610)63226999
传真:(8610)63226888
香港 皓天财经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港湾道1号
会展广场办公大楼
31楼3102-05室
电话:(852)28511038
传真:(852)28151352
承董事会命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曹培玺
董事长
於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为:
曹培玺(执行董事) 李振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郭�B明(非执行董事) 岳 衡(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国跃(执行董事) 耿建新(独立非执行董事)
范夏夏(执行董事) 夏 清(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世棋(非执行董事) 徐孟洲(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 坚(非执行董事)
米大斌(非执行董事)
郭洪波(非执行董事)
朱又生(非执行董事)
李 松(非执行董事)
中国,北京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一、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财务信息摘要
合并综合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每股数据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 2016年 2015年
营业收入 3 113,814,236 128,904,873
税金及附加 (1,177,818) (1,157,760)
营业成本及费用 (56,617,542)
燃料 (59,242,367)
维修 (4,343,349) (4,556,361)
折旧 (14,815,620) (14,411,632)
人工成本 (8,043,406) (7,751,551)
华能开发公司输变电费用 (138,038) (140,771)
电力采购成本 (3,066,415) (3,581,517)
其他 (7,234,308) (8,919,988)
营业成本及费用总额 (94,258,678) (98,604,187)
营业利润 18,377,740 29,142,926
利息收入 147,063 160,723
财务费用,净额 (6,817,526)
利息费用 (7,945,734)
汇兑损益及银行手续费净额 (250,076) (24,336)
财务费用,净额合计 (7,067,602) (7,970,070)
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投资收益 1,298,889 1,525,975
金融资产�u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2,986) (16,742)
其他投资收益 1,070,034 115,238
税前利润 10 13,813,138 22,958,050
所得税费用 4 (3,465,151) (5,698,943)
净利润 10,347,987 17,259,107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 2016年 2015年
其他综合收益,税後净额
未来可能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48,041) 558,26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当期转入损益 (741,648) �C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损失)�u收
益变动的影响 (180,572) 678,793
现金流量套期的有效部分 1,015,103 51,92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540,442 (133,116)
其他综合收益,税後净额 485,284 1,155,860
综合收益 10,833,271 18,414,967
净利润归属於:
-本公司股东 8,520,427 13,651,933
-非控制股东 1,827,560 3,607,174
10,347,987 17,259,107
综合收益归属於:
-本公司股东 9,005,227 14,807,889
-非控制股东 1,828,044 3,607,078
10,833,271 18,414,967
归属於本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
(以每股人民币元计)
-基本和稀释 11 0.56 0.94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6年12月31日
(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
2016年 2015年
附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223,061,809 219,673,070
对联营及合营公司的投资 19,632,113 19,745,19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406,032 5,077,863
土地使用权 8,456,347 8,313,766
电力生产许可证 3,849,199 3,679,175
采矿权 1,646,271 1,646,27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63,957 1,064,391
衍生金融资产 99,721 45,044
商誉 12,135,729 11,677,182
其他非流动资产 4,321,945 4,378,997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7,873,123 275,300,951
流动资产
存货 6,879,143 5,422,732
其他应收款项及资产 5,533,770 4,087,989
应收账款 5 16,393,471 16,377,401
衍生金融资产 278,602 139,468
货币资金 7,881,630 7,537,813
流动资产合计 36,966,616 33,565,403
资产合计 314,839,739 308,866,354
2016年 2015年
附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权益和负债
本公司股东权益 15,200,383 15,200,383
股本 24,760,331 24,815,489
资本公积 8,140,030 8,140,030
盈余公积 (787,881) (1,327,839)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38,690,132 37,313,885
留存收益
86,002,995 84,141,948
非控制股东权益 16,183,742 17,551,741
股东权益合计 102,186,737 101,693,689
非流动负债 64,990,361 66,028,023
长期借款 7 12,182,971 11,261,322
长期债券 2,262,752 2,494,143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169 430,089
衍生金融负债 2,819,498 3,122,45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82,456,751 83,336,032
流动负债 8 28,325,227 26,185,764
应付账款及其他负债 1,089,105 2,071,471
应付税金 1,575,180 788,895
应付股利 421,390 313,284
应付职工薪酬 133,569 874,852
衍生金融负债 27,311,103 19,347,706
应付短期债券 57,668,874 49,883,489
短期借款 9,560,885 12,351,205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294,736 11,480,66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 816,182 539,306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30,196,251 123,836,633
负债合计 212,653,002 207,172,665
权益和负债合计 314,839,739 308,866,354
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财务信息摘要的附注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
1. 编制基础
年度财务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是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有关的披露规定编制。该财务报表亦同时满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对披露的相关要求。该财务报表的编制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资产和负债以重估法为记账基础外,均以历史成本法为记账基础。
於2016年12月31日及截至该日止年度,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部分资本性支出的 资金需求是通过短期融资来满足的。因此,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净流动负债约为人民币932亿元。考虑到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预期的经营现金流量及已获得的未提取银行信贷额度约为人民币2,628亿元,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预期将对短期借款及债券进行重新融资,并在条件适合及需要时,考虑替代的融资来源。因此本公司的董事认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能够偿还未来12个月内到期的债务,并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该合并财务报表。
2. 主要会计政策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了一系列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於本会计期间首次生效的新准则或对现有准则的修订。这些新生效的准则及对现有准则的修订不会对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年及以前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尚未采用目前尚未生效的新准则以及对现有准则的修订。
3. 营业收入及分部信息
确认的营业收入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售电及售热收入 112,794,536 127,849,408
港口服务 237,347 211,685
运输服务 105,505 104,721
其他 676,848 739,059
合计 113,814,236 128,904,873
公司董事和一些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层」)行使主要经营决策制定者的职能。高级管理层审阅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内部报告,以评价经营分部的业绩及分配资源。公司基於该类内部报告确定经营分部。公司报告分部划分为中国电力分部、新加坡分部和其他分部(主要包括港口和运输业务)。不存在多个经营分部被合并为一个报告分部的情形。
高级管理层基於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经调整的税前利润评价分部业绩。该经调整的税前利润(「分部经营成果」)剔除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股利收益和处置收益,以及总部行使集中管理与资源分配职能有关的经营成果。除下文特别注明外,高级管理层使用的其他信息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量。
经营分部资产不包括预缴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及 不归属於任何经营分部的与总部行使集中管理与资源分配职能有关的资产 (「总部资产 」)。 经营分部负债不包括当期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不归属於任何经营分部的与总部行使集中管理与资源分配职能有关的负债(「总部负债」)。上述不符合经营分部定义的资产及负债列示为分部资产及分部负债调节至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总资产及总负债之调节项。
所有分部之间的销售均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作为内部交易予以抵销。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中国
电力分部 新加坡分部 其他分部 总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总收入 104,746,690 8,758,822 634,965 114,140,477
分部间交易收入 �C �C (326,241) (326,241)
对外交易收入 104,746,690 8,758,822 308,724 113,814,236
分部经营结果 14,215,671 (282,703) (35,371) 13,897,597
利息收入 76,768 69,672 623 147,063
利息费用 (6,067,194) (481,263) (137,825) (6,686,282)
资产减值(损失)�u转回 (1,197,382) 899 (8,475) (1,204,958)
折旧及摊销费用 (13,786,933) (778,426) (203,493) (14,768,852)
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577,322) (172) (14,303) (591,797)
联营及合营公司投资收益 1,104,614 �C 76,477 1,181,091
所得税费用 (3,681,737) 44,135 57,489 (3,580,113)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总收入 118,418,506 10,143,793 588,266 129,150,565
分部间交易收入 �C �C (245,692) (245,692)
对外交易收入 118,418,506 10,143,793 342,574 128,904,873
分部经营结果 24,073,432 (313,253) (281,457) 23,478,722
利息收入 93,324 66,898 501 160,723
利息费用 (7,181,116) (452,034) (163,325) (7,796,475)
资产减值(损失)�u转回 (2,913,766) 1,744 (178,131) (3,090,153)
折旧及摊销费用 (13,244,965) (772,003) (245,936) (14,262,904)
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u收益 (427,286) 22,450 (1) (404,837)
联营及合营公司投资收益 1,421,072 �C 24,915 1,445,987
所得税费用 (6,104,619) 254,772 14,397 (5,835,450)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中国
电力分部 新加坡分部 其他分部 总计
2016年12月31日
分部资产 262,832,643 28,141,718 11,611,683 302,586,044
其中:
非流动资产(不含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
税资产)本年增加 19,962,461 230,974 854,484 21,047,919
对联营公司投资 13,254,236 �C 2,868,139 16,122,375
对合营公司投资 1,197,665 �C 785,610 1,983,275
分部负债 (186,489,967) (14,027,606) (5,620,515)(206,138,088)
2015年12月31日
分部资产 253,376,399 27,487,701 10,703,373 291,567,473
其中:
非流动资产(不含金融资产及递延
所得税资产)本年增加 22,421,000 160,282 642,949 23,224,231
对联营公司投资 13,026,027 �C 2,806,231 15,832,258
对合营公司投资 1,569,614 �C 785,004 2,354,618
分部负债 (176,406,566) (14,876,229) (5,097,402)(196,380,197)
将分部经营结果调节至税前利润: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分部经营结果(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13,897,597 23,478,722
调节项:
与总部有关的亏损 (699,053) (327,262)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华能财务」)
投资收益 132,018 135,97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股利收益 103,037 97,69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收益 932,738 �C
其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的影响* (553,199) (427,077)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合并综合收益表中税前利润 13,813,138 22,958,050
将分部资产调节至总资产: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分部资产(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302,586,044 291,567,473
调节项:
对华能财务的投资 1,314,603 1,329,7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58,670 1,305,548
预缴所得税 141,423 2,39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456,032 5,127,863
总部资产 360,854 396,693
其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的影响* 5,422,113 9,136,63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总资产 314,839,739 308,866,354
将分部负债调节至总负债: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分部负债(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206,138,088)(196,380,197)
调节项:
当期所得税负债 (440,791) (1,054,246)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55,099) (1,417,972)
总部负债 (4,717,617) (4,937,450)
其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的影响* (1,407) (3,382,800)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总负债 (212,653,002)(207,172,665)
其他重要项目:
其他国际财
报告 华能财务 务报告准则
分部合计 总部 投资收益 调整的影响* 合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利息费用 (6,686,282) (131,244) �C �C (6,817,526)
折旧及摊销费用 (14,768,852) (48,934) �C (344,929) (15,162,715)
资产减值损失 (1,204,958) �C �C �C (1,204,958)
联营及合营公司投资收益 1,181,091 �C 132,018 (14,220) 1,298,889
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损失 (591,797) (14) �C 1,762 (590,049)
所得税费用 (3,580,113) �C �C 114,962 (3,465,151)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利息费用 (7,796,475) (149,259) �C �C (7,945,734)
折旧及摊销费用 (14,262,904) (60,236) �C (394,473) (14,717,613)
资产减值损失 (3,090,153) �C �C �C (3,090,153)
联营及合营公司投资收益�u
(损失) 1,445,987 �C 135,971 (55,983) 1,525,975
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损失 (404,837) (6) �C (33,478) (438,321)
所得税费用 (5,835,450) �C �C 136,507 (5,698,943)
* 其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主要为重分类调整及其他调整,除重分类调整之外的准则
间调整主要为以前年度带下的准则差异,该类差异将随着相关资产的折旧、摊销或负债的减少而逐渐消除。
地区信息(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i) 对外交易收入来自下列国家: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中国 105,055,414 118,761,080
新加坡 8,758,822 10,143,793
合计 113,814,236 128,904,873
(ii) 非流动资产(不含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位於下列国家中: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中国 249,155,921 245,620,977
新加坡 23,369,766 22,874,396
合计 272,525,687 268,495,373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部客户收入的比例等於或大於对外部客户总收入10%的主要客户资料见下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13,495,734 12% 14,835,745 12%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12,649,224 11% 14,855,655 12%
4. 所得税费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当年所得税费用 3,905,968 6,386,149
递延所得税 (440,817) (687,206)
3,465,151 5,698,943
2016年度,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於香港没有应税利润(2015年:无),因而不需
在香港缴纳所得税。
由名义所得税税率调节至实际所得税税率的情况列示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
按相关司法管辖权区适用税率计算的税前利润名义
税率 25.16% 25.11%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1.58% (0.12%)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暂时性差异的影响 (0.20%) (0.16%)
非应纳税收入影响 (2.89%) (1.77%)
不得扣除的费用影响 1.09% 1.37%
其他 0.35% 0.39%
实际税率 25.09% 24.82%
於2016年度及2015年度,根据中国相关税收法律的规定,除部分享受优惠税
率或定期减免税优惠的境内分公司及子公司外,本公司及其他分公司与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5%。
根据国税函[2009]33号文,自2008年1月1日起,本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原关於本公司所属电厂及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地点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子公司各实体的所得税仍根据其各自的经营成果单独确定。
新加坡的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为17%(2015年:17%)。
5.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包括: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应收账款 14,050,096 14,401,665
应收票据 2,432,264 1,977,790
16,482,360 16,379,455
减:坏账准备 88,889 2,054
合计 16,393,471 16,377,401
除了中新电力的信用期限为自账单日起5天到60天外,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通常给予各地方电网运营企业从电力销售当月末起为期约一个月的信用期。新加坡子公司的一些应收账款以银行担保和�u或用户存款为保证,但无法确定与应收账款相匹配的担保的公允价值。
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2015年:无)。
於2016年12月31日,无应付票据由应收票据作为质押(2015年:票面金额人民币1,400万元的应付票据由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400万元的应收票据作为质押)。
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主要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应收当地用户的逾期电费。本公司之子公司根据对方的经营财务状况及对逾期电费的沟通情况对该等应收账款余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a) 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1年以内 16,152,038 16,129,748
1年至2年 279,694 225,253
2年至3年 29,123 1,915
3年以上 21,505 22,539
合计 16,482,360 16,379,455
於2016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的期限为1至12个月(2015年:1至12个月)。
(b) 单项或合计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未逾期且尚未计提减值 16,063,215 15,948,981
逾期1年以内 248,597 338,545
逾期1年至2年 63,094 88,565
逾期2年至3年 17,944 1,151
逾期3年以上 621 159
合计 16,393,471 16,377,401
已逾期但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主要为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具有良好交易记录的独立客商相关的。基於以往的经验,由於这些客商的信用质量没有发生显着变化,管理层预计余额可全部收回,因此认为没有计提减值准备的必要。
6. 股利
於2017年3月21日,董事会提议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9元,合计约人民币44.08亿元。本提议尚待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於2016年6月23日,本公司经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宣派按每普通股支付2015年
度红利人民币0.47元(2014年:人民币0.38元),合计约人民币71.44亿元(2014年:人民币54.80亿元)。
7. 长期债券
本公司於2007年12月发行了期限为五年、七年及十年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分别为人民币10亿元、人民币17亿元及人民币33亿元,年利率分别为5.67%、5.75%及5.90%。本公司实际收到的认购款约为人民币58.85亿元。该等债券以人民币标价,按面值发行,利息按年支付,到期还本。此债券的实际年利率 分别约为6.13%、6.10%及6.17%。期限内每年支付的利息分别为人民币0.57 亿元、人民币0.98亿元及人民币1.95亿元,其中,五年期面值为10亿元的债 券已於2012年12月偿付。七年期面值为人民币17亿元的债券已於2014年12月 偿付。於2016年12月31日,上述未到期债券的应付利息约为人民币373万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372万元)。
本公司於2008年5月发行了票面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年利率5.20%的十年期 公司债券。实际收到的认购款约为人民币39.33亿元。该等债券以人民币标价,按面值发行,利息按年支付,到期还本。债券实际年利率约为5.42%。期限内每年支付的利息为人民币2.08亿元。於2016年12月31日,该等债券应付利息约为人民币13,506万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13,469万元)。
本公司於2011年11月发行了期限为五年的非公开金融债券,票面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年利率为5.74%。本公司实际收到的认购款约为人民币49.85亿元。
该等债券以人民币标价,按面值发行,利息按年支付,到期还本,债券实际年利率约为6.04%。期限内每年支付的利息约为人民币2.87亿元。该等债券已於2016年11月偿付。
本公司於2013年2月发行了续存期为三年的海外公开金融债券,票面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年利率为3.85%。本公司实际收到的认购款约为人民币14.95亿元。此债券以人民币标价,按面值发行,利息按半年支付,到期还本。债券实际年利率约为3.96%。期限内每年支付的利息为人民币0.58亿元。该等债券已於2016年2月偿付。
本公司於2013年6月发行了续存期为三年的非公开金融债券,票面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年利率为4.82%。本公司实际收到的认购款约为人民币49.85亿元。
此债券以人民币标价,按面值发行,利息按年支付,到期还本。债券实际年利率约为5.12%。期限内每年支付的利息为人民币2.41亿元。该等债券已於2016年6月偿付。
本公司於2014年7月发行了期限为五年的中期票据,票面总额为人民币40亿
元,年利率为5.30%。本公司实际收到的认购款约为人民币39.88亿元。此票据以人民币标价,按面值发行,利息按年支付,到期还本。票据实际年利率约为5.37%。期限内每年支付的利息为人民币2.12亿元。於2016年12月31日,该等债券应付利息约为人民币9,932万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9,905万元)。
本公司於2016年6月分别发行了期限为五年和十年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分别为人民币30亿元和12亿元,年利率分别为3.48%和3.98%。本公司实际收到的认购款约为人民币42亿元。该等债券均以人民币标价,按面值发行,利息按年支付,到期还本,债券实际年利率分别约为3.48%和3.98%。期限内每年支付的利息分别为人民币10,440万元和4,776万元。於2016年12月31日,上述未到期债券应付利息分别约为人民币5,778万元和2,643万元。
8. 应付账款及其他负债
应付账款及其他负债包括: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12,059,004 9,403,088
预收款项 365,887 472,886
应付承包商的建筑成本 10,832,444 11,425,575
应付承包商质保金 1,445,383 1,200,724
预提利息 676,462 874,333
预提排污费 82,917 94,691
预提水资源费 28,227 18,847
预提中介机构服务费 29,330 51,340
保证金 138,876 104,949
预计负债 21,758 15,001
其他 2,644,939 2,524,330
合计 28,325,227 26,185,764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1年以内 11,902,522 9,280,736
1年至2年 100,092 78,682
2年以上 56,390 43,670
合计 12,059,004 9,403,088
9. 合并资产负债表补充财务资料
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净流动负债约为人民币932.30亿
元(2015年:人民币902.71亿元)。於同日,总资产减流动负债约为人民币
1,846.43亿元(2015年:人民币1,850.30亿元)。
10. 税前利润
税前利润在扣除�u(计入)下列各项後确定: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利息支出总额 7,267,490 8,716,074
减:於物业、厂房及设备中的资本化借款费用 449,964 770,340
计入合并综合收益表中的利息费用 6,817,526 7,945,734
核数师酬金 43,610 41,640
经营性租赁 331,496 313,723
燃料 56,617,542 59,242,367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14,815,620 14,411,632
土地使用权摊销 225,707 213,206
其他非流动资产摊销 121,388 92,775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损失 1,063,735 1,047,641
土地使用权减值损失 51,981 �C
联营公司投资减值损失 �C 178,131
采矿权减值损失 �C 760,296
商誉减值损失 �C 1,105,649
计提�u(转回)的坏账准备 89,498 (3,392)
(转回)�u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56) 1,828
其他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590,049 438,321
政府补助 (396,467) (696,735)
收购子公司利得(附注12) (129,921) �C
包含於其他投资收益中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收益 (932,738) �C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利收益 (103,037) (97,696)
营业成本及费用-其他中主要包括物业、厂房及设备、土地使用权、商誉、采矿权及联营公司投资减值损失、环保支出、替代电量支出、保险费、收购子公司利得、政府补助以及其他费用。
11. 每股收益
每股基本收益以归属於本公司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2016年 2015年
归属於本公司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8,520,427 13,651,933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000)* 15,200,383 14,485,383
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56 0.94
* 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过程如下:
2016年 2015年
’000 ’000
年初已发行普通股股数 15,200,383 14,420,383
发行新股的影响 �C 65,000
年末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15,200,383 14,485,383
2016年度和2015年度,由於并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因此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相同。
12. 企业合并
(a) 本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自购买日至
2016年12月31日被购买方
净现金
收入 净亏损 流入�u(出)
徐州市铜山区协合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铜山协合风电」)(i) �C �C 17,177
洛阳阳光热电有限公司
(「阳光热电」)(ii) 33,275 (55,809) (109,014)
(i) 於2016年7月,本公司以人民币300万元现金对价从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取得
了铜山协合风电100%的权益。本次交易的购买日系本公司取得控制权的日期。
该交易合并成本等於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不产生商誉。
铜山协合风电是於2015年3月3日在江苏省徐州市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风力发电、风力发电研究及相关技术谘询服务。於购买日,铜山协合 风电尚处於风电厂建设初期。自购买日至2016年12月31日,铜山协合风电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ii) 於2016年7月,本公司以人民币789万元现金对价从洛阳市水业资产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取得了阳光热电100%的权益。本次交易的购买日系本公司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该交易合并成本小於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计入当期损益。
阳光热电是於2004年4月6日在河南省洛阳市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
(b) 收购子公司所支付的对价及产生的商誉
铜山协合风电 阳光热电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3,000 137,811
合并成本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 �C (129,921)
现金对价 3,000 7,890
减:被购买方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67 167,644
收购子公司支付�u(取得)的现金净额 2,333 (159,754)
(c) 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
铜山协合风电 铜山协合风电 阳光热电 阳光热电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667 667 167,644 167,644
应收款项 �C �C 100,882 100,882
存货 �C �C 14,669 14,669
其他流动资产 �C �C 5,353 5,353
物业、厂房及设备 2,333 2,333 317,172 344,533
土地使用权 �C �C 61,027 19,336
其他非流动资产 �C �C 61 61
应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负债 �C �C 53,994 53,994
应交税费 �C �C 35,092 35,092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C �C 256,923 256,923
递延所得税负债 �C �C 58,929 55,346
其他非流动负债 �C �C 124,059 124,059
可辨认净资产 3,000 3,000 137,811 127,064
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财务信息摘要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1.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 2016年度 2015年度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元 113,814,235,972 128,904,872,501 (11.71)
利润总额 元 14,366,336,655 23,385,127,195 (38.57)
归属於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8,814,290,887 13,786,050,131 (36.06)
归属於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元 7,980,897,158 13,513,008,075 (40.94)
净利润
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 元�u股 0.58 0.95 (38.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後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u股 0.53 0.93 (43.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91 19.29 下降8.3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後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 9.88 19.04 下降9.16个百分点
收益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31,510,824,330 42,362,706,957 (25.62)
单位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变动比例(%)
总资产 元 309,417,628,458 299,729,722,622 3.23
归属於本公司股东权益 元 81,521,509,094 79,408,970,292 2.66
注: 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每股收益 = 当年归属於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u发行在外的普通
股加权平均数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当年归属於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u加权平均股东权
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100%
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项目 2016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91,810,80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04,807,199
除同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
投资收益 950,522,96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438,281
企业取得子公司的投资成本小於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
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129,924,23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4,403,81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8,445,786)
小计 1,159,839,901
所得税影响额 (321,196,72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後) (5,249,451)
合计 833,393,729
3. 利润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每股数据外,所有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2016年度合并 2015年度合并 2016年度公司 2015年度公司
一、营业收入 113,814,235,972 128,904,872,501 41,932,179,406 48,824,765,477
减: 营业成本 89,389,949,206 91,521,263,827 31,619,545,950 32,932,324,903
税金及附加 1,177,817,607 1,157,760,341 504,225,558 542,106,120
销售费用 15,623,534 4,437,495 5,124,301 �C
管理费用 3,336,491,561 3,996,645,229 1,920,747,700 2,191,040,671
财务费用 6,920,540,140 7,809,346,597 3,723,814,981 4,700,579,758
资产减值损失 1,204,958,267 3,090,152,798 50,362,282 2,328,220,669
加: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2,986,250) (16,742,219) �C �C
投资收益 2,383,142,805 1,697,195,977 9,683,405,175 8,459,059,750
其中: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1,313,108,550 1,581,958,418 1,006,626,570 1,125,176,601
二、营业利润 14,139,012,212 23,005,719,972 13,791,763,809 14,589,553,106
加: 营业外收入 980,918,348 1,001,815,518 485,835,845 740,072,09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1,538,775 74,219,032 29,676,221 48,628,206
减: 营业外支出 753,593,905 622,408,295 270,454,052 314,492,64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623,349,578 479,061,573 209,861,557 236,014,572
三、利润总额 14,366,336,655 23,385,127,195 14,007,145,602 15,015,132,555
减: 所得税费用 3,580,111,837 5,835,450,124 1,581,794,648 2,659,485,345
四、净利润 10,786,224,818 17,549,677,071 12,425,350,954 12,355,647,210
-归属於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814,290,887 13,786,050,131 12,425,350,954 12,355,647,210
-少数股东损益 1,971,933,931 3,763,626,940 ―― ――
2016年度合并 2015年度合并 2016年度公司 2015年度公司
五、每股收益(基於归属於本公司股东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58 0.95 ―― ――
稀释每股收益 0.58 0.9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u(亏损)的税後净额 485,283,269 1,155,859,496 (1,062,771,477) 1,251,084,580
归属於本公司股东的以後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u(亏损)的税後净额 484,799,177 1,155,955,799 (1,062,771,477) 1,251,084,580
其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
损失或利得 (148,041,097) 558,260,758 (148,465,974) 558,260,75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当期转入损益 (741,647,613) �C (741,647,613) �C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的其他
综合(损失)�u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180,572,494) 678,793,427 (180,572,494) 678,793,427
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
属於有效套期的部分 1,015,102,822 51,921,810 7,914,604 14,030,39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539,957,559 (133,020,196) �C �C
归属於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後净额 484,092 (96,303)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11,271,508,087 18,705,536,567 11,362,579,477 13,606,731,790
归属於本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9,299,090,064 14,942,005,930 11,362,579,477 13,606,731,790
归属於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972,418,023 3,763,530,637 ―― ――
4.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合并净利润调节表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在某些方面与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编制的财务报表存在差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对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并净利润的主要影响汇总如下:
归属於本公司
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归属於本公司
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8,814,290 13,786,050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的影响:
转回以前年度根据电价制定程序记录预收
电费的影响(a) 23,511 273,157
以前年度房改差价的摊销(b) (866) (940)
以前年度借款费用资本化折旧的影响(c) (27,016) (27,016)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处理差异及
有关资产折旧及摊销差异(d) (440,722) (527,153)
其他 (108,106) (145,125)
记录有关上述会计准则调整所引起的递延
税项(e) 114,962 136,507
上述调整归属於非控制股东损益的部分 144,374 156,453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归属於本公司股东的
合并净利润 8,520,427 13,651,933
(a) 以前年度根据电价制定程序记录预收电费的影响
以前年度根据适用於本公司部分电厂的电价制订程序,本公司部分电厂在收到预收电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1%计算)作为这些电厂的大修理费费用。此等预收电费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确认为负债并在大修理实际发生和负债免除时确认损益。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相关收入按实际上网电量和现行国家规定的电价计算,不需记录此金额。
(b) 以前年度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房改差价的会计处理差异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曾为公司部分职工提供住房,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地方房改办公室核定的优惠价格向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职工出售其各自拥有的住房。住房成本与向职工收取的售房所得款之间的差额为房改差价,由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承担。
在原会计准则和制度(「原中国会计准则」)下,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前年度发生的房改差价全部记入当期的营 业外支出。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房改差价在预期职工平均剩余服务年限内按直线法分期确认。
(c) 以前年度借款费用资本化折旧的影响
以前年度,根据原中国会计准则,可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为专门 借款,因而一般性借入资金的借款费用不予资本化。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除了将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外,还将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而借入的一般性借入 资金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自2007年1月1日起,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本期调整金额为以前年度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已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资本化利息当期的折旧。
(d)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差异及有关资产折旧及摊销差异
华能集团公司是华能开发公司的控股母公司,因此亦是本公司的最终控股母公司。本公司向华能集团公司及华能开发公司近几年进行了一系列的收购,由於被收购的公司和电厂在被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收购前後与本公司均处在华能集团公司的同一控制之下,因而该收购交易被认为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
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 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合并方权益科目。合并报表中所列示的经营成果均假设现有的结构及经营从所列示的第一个年度 开始一直持续存在,并且将其财务数据予以合并。本公司以现金支付的收购对价在收购发生年度作为权益事项处理。
2007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企业合并,根据原中国会计准则,收购权
益比例小於100%时被收购方的各项资产、负债应当按其账面价值计 量。收购对价超过收购净资产账面价值部分确认为股权投资差额,按直线法在不超过10年内摊销。收购全部权益时,全部资产和负债按照近似购买法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商誉在估计的使 用年限内按直线法摊销。2007年1月1日,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及商誉摊余金额予以冲销并调整留存收益。
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采用购买法记录上述收 购。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合并成本大於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记录为商誉。商誉不进行摊销但於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并以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後的金额列示。被收购业务的经营成果自收购生效日起记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成果。
如上所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下的会计处理差异会影响到收购当期的权益和利润,同时会由於收购取得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而影响到以後期间的折旧和摊销金 额,当相关投资处置时对权益和利润的影响亦有所不同。该类差异会随着相关资产的折旧摊销及处置而逐步消除。
(e) 准则间差异的递延税项影响
此金额为上述准则差异的相关递延税项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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