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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現有股份及根據一般授權先舊後新認購新股份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的邀请或要约。本公告并不构成在美国提呈出售或招揽购买任何证券的要约。本公告及其任何副本不得带入美国或在美国直接或间接分发。本公告所指证券不会根据一九九三年美国证券法(「证券法」)登记,且未经登记或获豁免遵守证券法的登记规定,概不得在美国发售或出售。本公司无意在美国作出证券的任何公开发售。 ANTASportsProductsLimited 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020) 配售现有股份 及 根据一般授权 先旧後新认购新股份 独家配售代理 配售及认购协议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後),本公司、卖方及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及认购协议,据此(a)卖方已同意委任配售代理,并且配售代理已同意作为卖方的代理促使承配人按配售价购买(倘未能成功则自行购买)合共 175,000,000 股现有股份;及(b)卖方已同意按照配售及认购协议所述的条款及条件按认购价(与配售价相同)认购,并且本公司已同意按照配售及认购协议所述的条款及条件按认购价向卖方发行合共175,000,000股新股份。 认购 认购的完成须待(a)上市委员会批准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而有关上市及买卖批准其 後并未於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交付代表认购股份的正式股票前被撤回);及(b)配售 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的条款得以完成後,方可作实。 认购股份的数量(相当於配售股份的数量)占(a) 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 数约6.99%;及(b)本公司在认购完成後经扩大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约6.54%(假设自 本公告日期起至认购完成时止,除本公司发行认购股份外,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并无其他变动)。 於本公告日期,卖方持有合共 1,650,000,000 股份(占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数约65.93%)。配售完成後,卖方将持有合共1,475,000,000股股份(占配售完成 後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 58.94%(假设自本公告日期起至认购完成时止,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总数并无变动))。认购完成後,卖方将持有合共 1,650,000,000股股份 (占认购完成後本公司经扩大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约 61.62%(假设自本公告日期起至 认购完成时止,除本公司发行认购股份外,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并无其他变 动))。 本公司、卖方、Shine Well及 TalentTrend已确认,於本公告日期:(a)卖方、Shine Well及TalentTrend在配售及认购前至少12个月期间已就本公司而言互为一致人动 人士;及(b)卖方以及就本公司而言互为一致行动人士在配售及认购前至前 12个月 期间已持续持有本公司投票权超过50%。 认购的所得款项总额及所得款项净额 预计认购的所得款项总额预期约为 3,792,250,000 港元。预计认购的所得款项净额 (经扣除本公司承担的由卖方就配售及认购适当产生的所有费用、成本及开支(包括配售代理佣金、印花税、联交所交易收费及证监会交易徵费))以及本公司就配售及认购产生的其他开支)预期约为 3,787,386,000港元。净认购价(经扣除该等费用、成本及开支)约为21.64港元。 所得款项的用途 如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年报中所述,本集团持续物色国际体育用品品牌的收购及合作机会。本公司拟将认购所得款项净额用於:(a) 在合适机会出现时,为该等机会提供(全部或部分)资金,该等机会涉及的资金金额可能重大;及/或(b)作为本集团一般营运资金。 认购的完成须以配售及认购协议中所述的先决条件得到满足後,方可作实。由於认购可能发生或不发生,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进行本公司证券买卖时务须谨慎行事。 配售及认购协议 日期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後订立) 参与各方 本公司、卖方及配售代理 卖方 卖方於本公告日期,卖方持有合共1,650,000,000 股股份(包括配售股份),占本公司 於本公告日期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约65.93%。 配售代理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配售代理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各自为:(a)独立於卖方、本公司及彼等各自的联系人及关连人士,且与彼等并无关连;及(b)独立於卖方、其各自的联系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且与彼等并非一致行动人士。配售及认购的详情载於下文。 1 配售 配售及配售股份数目 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之条款并受其条件所规限,卖方已同意委任配售代理,并且配售代理已同意作��卖方的代理促使承配人按配售价购买(倘未能成功则自行购买)合共175,000,000股现有股份。 配售股份的数目相当於(a) 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 6.99%;及(b)本 公司在认购完成後经扩大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 6.54%(假设自本公告日期起至认购 完成时止,除本公司发行认购股份外,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并无其他变动)。 承配人 配售股份的承配人由配售代理在按照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的要求下全权决定选择。配售代理已同意(a)配售配售股份予不少於六(6)名承配人;及(b)在其知悉的范围内,不会配售配售股份予:(i)任何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或(ii)任何人士其并非独立人士。卖方及本公司过去并无(且将来不会)参与任何承配人的筛选或选择,除非该等参与仅严格限於配售代理关於承配人独立性的尽职调查询问。 紧随配售完成後,预期并无承配人将成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 配售价 配售价为21.67港元,相当於: (i) 於最後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股份23.55港元折让约7.98%; (ii) 於最後交易日前(包括该日)最近五(5)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平均收市价 每股股份约23.95港元折让约9.52%;及 (iii) 於最後交易日前(包括该日)最近十(10)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平均收市 价每股股份约24.08港元折让约10.01%。 配售价乃由本公司、卖方及配售代理於参考股份现行市场价格後经公平磋商而厘定。 董事认为配售价以及配售及认购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均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配售股份的权利 将出售的配售股份概无任何留置权、押记、质押、及抵押权益及产权负担,并且连同配售股份於交易日期所附带的所有权利,包括收取交易日期或之後所宣派、作出或派付的所有股息的权利。 禁售承诺 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卖方各自已向配售代理承诺(除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出售配售股份外),自配售及认购协议日期起(包括当日)至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包括当天)止期间内,彼等各自不会并将促使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代名人及其控制的公司以及与其有联系的信托(不论个别或共同,亦不论直接或间接)不会直接或间接 (a)提呈、借出、质押、发行、出售、订约出售、出售任何期权或订约购买、购买任何期权或订约出售、授出任何期权、权利或认股权证以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处置(不论有条件或无条件,抑或直接或间接,或以其他方式)任何股份(包括认购股份)或卖方於当中实益拥有或持有的任何权益或可转换或可行使或可交换或基本类似於任何有关股份或权益的任何证券;或(b)订立任何掉期或类似协议转让股份所有权的全部或部分经济风险,而不论上文(a)或(b)项所述的任何有关交易是否透过交付股份或有关其他证券以现金或其他方式结算或(c)宣布任何意向进行或落实上文(a)或(b)项所述的任何有关交易,除非以上情况事先取得配售代理的书面同意(该等书面同意不应被不合理地保留或拖延)。 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本公司已向配售代理承诺,及卖方各自已向配售代理承诺将促使,於配售及认购协议日期起(包括当日)至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包括当天)止期间内,除认购股份及根据(a)本公司任何现有购股权计划的条款或(b)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就配发股份以代替股份的全部或部分股息而作出分红或以股代息或类似安排外,本公司不会:(i)(不论有条件或无条件,抑或直接或间接,或以其他方式)配发、发行、要约配发或发行或授出任何期权、权利或认股权证以认购任何股份或股份中任何权益,或可转换或可行使或可交换或基本类似於股份或股份中权益的任何证券;或(ii)同意有条件或无条件地进行或落实任何与上文(i) 项所述任何交易具相同经济影响的有关交易,或(iii)宣布任何意向进行或落实上文(i)或(ii)项所述的任何有关交易,除非以上情况事先取得配售代理的书面同意(该等书面同意不应被不合理地保留或拖延)。 开支 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本公司应承担由卖方因配售及认购协议而适当产生的所有费 用、成本及开支 ( 包括配售代理的佣金、印花税、联交所交易费及证监会交易徵 费)。有关费用、成本及开支将由卖方於认购完成时应付的总认购价中扣除,惟以卖方认购完成前已经支付的金额为限。 配售完成 配售为无条件,且预期於交割日期完成。 2 认购 认购股份 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的之条款并受其条件所规限,卖方已同意按认购价(与配售价相同)认购,而本公司已同意向卖方按认购价(与配售价相同)发行总共175,000,000股新股份(数目与卖方根据配售出售的配售股份数目相同)。 认购股份数目相当於:(a)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约 6.99%;及 (b)紧 随认购完成後,本公司经扩大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 6.54%(假设自本公告日期起至 认购完成时止,除本公司发行认购股份外,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并无其他变动)。 认购股份的权利及地位 认购股份於缴足後,将於各方面与其他已发行股份总数或本公司於认购完成日期或之前将予发行的股份享有同等地位,包括於配发日期後任何时间宣派、作出或支付的所有股息及其他分派的权利。 发行认购股份的一般授权 发行认购股份毋须取得股东批准。认购股份将根据於股东周年大会上经股东通过决议案授予董事的配发、发行及处理股份的一般授权发行,以授权董事配发及发行最多500,224,220股股份。截至本公告日期,(a)并无动用一般授权任何额度;(b)本公司尚未根据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任何股份;及(c)一般授权足以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前最近三十(30)日内并无购回任何股份。 认购价 认购价与配售价相同。 认购价乃由本公司、卖方及配售代理於参考股份现行市场价格後经公平磋商而厘定。 董事认为认购价以及配售及认购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均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认购价相当於: (i) 於最後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股份23.55港元折让约7.98%; (ii) 於最後交易日前(包括该日)最近五(5)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平均收市价 每股股份约23.95港元折让约9.52%;及 (iii) 於最後交易日前(包括该日)最近十(10)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平均收市 价每股股份约24.08港元折让约10.01%。 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本公司应承担由卖方因配售及认购协议而适当产生的所有费 用、成本及开支(包括配售代理的佣金、印花税、联交所交易费及证监会交易徵 费)。有关费用、成本及开支将自卖方於认购完成时应付的总认购价中扣除,惟以卖方认购完成前已经支付的金额为限。 认购的所得款项总额预计将约为 3,792,250,000 港元。认购的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本 公司承担的由卖方因配售及认购适当产生的所有费用、成本及支出(包括配售代理的佣金、印花税、联交所交易费及证监会交易徵费),以及本公司因配售及认购产生的其他开支)预计约为 3,787,386,000港元。认购价经扣除该等费用、成本及开支後的净额因此约为每股21.64港元。 认购条件 认购的完成取决於以下条件:(a)上市委员会批准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而有关上市及 买卖批准其後并未於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交付代表认购股份的正式股票前被撤回);及(b)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的条款得以完成。 本公司将向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配售及认购协议并无就订约方豁免以上条件的权利作出规定。 认购完成 认购将於达成最後一项条件当日後的第二个营业日完成(或本公司与卖方可能书面协定的其他日期),前提是该等完成将不迟於配售及认购协议日期後十四(14)日发生。根据上市规则第14A.92(4)条,认购必须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四日(即配售及认购协议日期後十四(14)日)或之前完成。倘认购於该日之後完成,将构成上市规则下的一项关连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 A章下的所有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於另行刊发公告及获独立股东(即卖方、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及彼等各自的联系人以外的股东)批准。 终止 如在交割日期上午十时正(香港时间)前任何时间发生以下情况,配售代理可最迟在交割日期上午十时正(香港时间)向卖方及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配售及认购协议而毋须对卖方及�u或本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i) 任何以下事项的发生、进行或生效: (a) 任何相关司法权区颁布任何新法例或法规或其现有法例或法规出现任何变 动或预期引致变动的事态发展,而按配售代理的意见认为,上述事宜已对或可能对本公司及�u或本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 (b) 当地、全国或国际的货币、经济、财政、政治或军事状况发生任何重大变动(不论是否永久),而按配售代理的意见认为,该等变动会或将会对配售是否成功进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 (c) 当地、全国或国际证券市场状况或货币汇率或外币汇率或外汇管制发生任 何重大变动(不论是否永久),而按配售代理的意见认为,该等变动会或将会对配售能否成功进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使其变得不切实可行、不适宜或不明智;或 (d) 相关机构宣布全面冻结香港、中国、伦敦或纽约的商业银行活动或香港、 中国、英国或美国的商业银行或证券交收或结算服务严重中断;或 (e) 税务出现变动或预期引致变动的事态发展而对本集团整体或配售股份或其 转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或 (f) 出现涉及香港、中国、英国或美国的任何敌对行为或恐布活动或敌对行为 或恐布活动升级,或香港、中国、英国或美国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或战争;或 (g) 股份於任何期间暂停买卖(由配售引致者除外);或 (h) 交割日期前的任何时间因不寻常金融状况导致股份或证券在联交所、上海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或纳斯达克的买卖全面冻结、暂停或受到重大限制;或 (ii) 配售代理知悉本公司及�u或卖方违反配售及认购协议所载的任何陈述、保证及 承诺,或於配售及认购协议日期当日或之後及於交割日期前发生任何事件或出现任何事宜,而倘该等事件或事宜在配售及认购协议日期前发生或出现则会导致任何该等陈述、保证及承诺在任何方面变为失实或不正确且任何该等违反或未能履行为重大或(按配售代理的意见认为)会或可能会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及�u或本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或业务,或会或可能会对配售能否成功进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卖方及�u或本公司违反或未能履行配售及认购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文;或 (iii) 本公司及�u或本集团整体的营运事宜、状况、经营业绩或前景、管理、业务、 股权或财务或贸易状况出现任何不利变动或预期引致不利变动的事态发展,而按配售代理的意见认为会对配售能否成功进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在无违反配售及认购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情况下,倘卖方或卖方的代表未能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的条款交付任何配售股份,则配售代理有权透过向卖方及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随时行使终止配售及认购协议的权利。 假如配售代理按照条款终止配售及认购协议,各方各自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的所有责任将告终止及撤销,而概无订约方可就配售及认购协议所产生或有关的任何事宜对任何其他订约方提出任何申索,惟:(a)任何先前已违反配售及认购协议下的任何责任;及(b)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的条款有关费用、佣金、开支支付及弥偿的责任则除外。收购守则规则26的豁免 本公司、卖方、ShineWell及TalentTrend已确认,於本公告日期,卖方、ShineWell及 TalentTrend在配售及认购前至少12个月期间已就本公司而言互为一致人动人士。 由於配售的缘故,卖方以及就本公司而言与卖方一致行动的人士的合共持股百分比将由约66.35%减至约59.36%(假设自本公告日期起至配售完成时止,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并无变动),而由於认购的缘故,其合共持股百分比将由约 59.36%(假设自本公告日期起至配售完成时止,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并无变动)增至约 62.01%(假设自本公告日期起至认购完成时止,除本公司发行认购股份外,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并无变动)。 本公司、卖方、ShineWell及TalentTrend又确认,於本公告日期,卖方以及就本公司 而言与卖方一致行动的人士在配售及认购前至少12个月期间已持续持有本公司投票权 超过50%。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的豁免注释6,如某股东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人士在有关的配售及 增补交易前至少12个月期间已持续持有公司投票权超过50%,即无须申请豁免承担根 据收购守则规则26作出全面要约的责任。 鉴於卖方以及就本公司而言与卖方一致行动的人士在配售及认购协议日期前至少12个 月期间已持续持有本公司投票权超过 50%,因此无须为认购交易申请豁免承担根据收 购守则规则26作出全面要约的责任。 进行配售及认购的理由 董事已考虑过多种集资方式,认为透过配售及认购集资符合本公司的利益,并可同时扩大本公司的股东基础、强化本公司的资本基础,改善本集团的财政状况及资产净值基础,有助於长远发展及增长。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配售价、认购价以及配售及认购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包括配售代理佣金)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所得款项用途 认购的所得款项总额预计将约为3,792,250,000港元。认购的所得款项净额预计将约为 3,787,386,000港元(经扣除本公司承担的由卖方因配售及认购适当产生的所有费用、 成本及支出(包括配售代理的佣金、印花税、联交所交易费及证监会交易徵费),以及本公司因配售及认购产生的其他费用)。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於中国制造、买卖及分销体育用品,包括鞋类、服装及配饰。 正如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年报中所述,本集团持续物色国际体育用品品牌的收购及合作机会。本公司拟将认购所得款项净额用於:(a)在合适机会出现时,为该等机会提供(全部或部分)资金,该等机会涉及的资金金额可能重大;及/或(b)作为本集团一般营运资金。 过去十二个月的股权集资活动 紧接本公告日期前十二个月,本公司概无进行任何股权集资活动。 对股权架构的影响 於本公告日期,卖方持有合共 1,650,000,000 股份(占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数约65.93%)。配售完成後,卖方将持有合共1,475,000,000股股份(占配售完成後本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58.94%(假设自本公告日期起至认购完成时止,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总数并无变动))。认购完成後,卖方将持有合共 1,650,000,000股股份(占认购 完成後本公司经扩大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约 61.62%(假设自本公告日期起至认购完成时 止,除本公司发行认购股份外,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并无其他变动))。 假设所有配售股份均已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配售,而且自本公告日期起至认购完成时止,除本公司发行认购股份外,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并无其他变动,则配售及认购完成前後本公司股权架构将会如下:(1) 紧随配售完成後但於认 紧随配售完成认购完成 股东 於本公告日期 购完成前 後 占全部 占全部 占全部 已发行 已发行 已发行 股份总 股份总 股份总 数 数 数 股份数目 (%) 股份数目 (%) 股份数目 (%) 卖方 安踏国际(2) 1,373,625,000 54.89 1,227,937,500 49.07 1,373,625,000 51.30 安达控股(3) 160,875,000 6.43 143,812,500 5.75 160,875,000 6.01 安达投资(4) 115,500,000 4.61 103,250,000 4.12 115,500,000 4.31 其他一致行动的人士 ShineWell(5) 9,446,000 0.38 9,446,000 0.38 9,446,000 0.35 TalentTrend(6) 1,000,000 0.04 1,000,000 0.04 1,000,000 0.04 承配人 - - 175,000,000 6.99 175,000,000 6.54 其他股东 842,093,100 33.65 842,093,100 33.65 842,093,100 31.45 总计 2,502,539,100 100.00 2,502,539,100 100.00 2,677,539,100 100.00 附注: (1) 本表格并未计算任何在上述提及的有关时期或时间内根据本公司任何现有购股权计划行使的期权而 可能发行的股份。 (2) 於本公告日期,安踏国际由下列各方间接拥有: (a) 41.44%由�蠓峁�际信托有限公司(「�蠓嵝磐小梗�(作为丁世忠先生为彼家庭成员利益成立的 全权信托DSZFamilyTrust受托人)拥有。�蠓嵝磐型腹�其间接全资拥有的投资公司ShineWell 间接持有安踏国际41.44%股本权益。丁世忠先生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首席执行官、执行董 事、董事会主席以及安踏国际的董事。彼亦为丁和木先生的儿子、丁世家先生的胞弟及丁雅丽女士的胞兄、王文默先生的表弟及赖世贤先生的内兄; (b) 40.84%由�蠓嵝磐校ㄗ魑�丁世家先生为彼家庭成员利益成立的全权信托DSJFamilyTrust受托 人)拥有。�蠓嵝磐型腹�其间接全资拥有的投资公司TalentTrend间接持有安踏国际40.84%股 本权益。丁世家先生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董事会副主席及安踏国际的董事。彼亦为丁和木先生的儿子、丁世忠先生及丁雅丽女士的胞兄,王文默先生的表弟及赖世贤先生的内兄; (c) 11.41%由�蠓嵝磐校ㄗ魑�王文默先生为彼家庭成员利益成立的全权信托WWMFamilyTrust受托 人)拥有。�蠓嵝磐型腹�其间接全资拥有的投资公司FairBillionDevelopmentLimited间接持有 安踏国际11.41%股本权益。王文默先生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执行董事。彼亦为丁和木先生的 外甥,丁世忠先生、丁世家先生及丁雅丽女士的表兄以及赖世贤先生配偶的表兄; (d) 6.01%由�蠓嵝磐校ㄗ魑�吴永华先生为彼家庭成员利益成立的全权信托WYHFamilyTrust受托 人)拥有。�蠓嵝磐型腹�其间接全资拥有的投资公司SpreadWahInternationalLimited间接持有 安踏国际6.01%股本权益。吴永华先生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执行董事;及 (e) 0.30%由�蠓嵝磐校ㄗ魑�柯育发先生为彼家庭成员利益成立的全权信托KYFFamilyTrust受托 人)拥有。�蠓嵝磐型腹�其间接全资拥有的投资公司ElegantDragonGroupLimited间接持有安 踏国际0.30%股本权益。柯育发先生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3) 於本公告日期,安达控股由�蠓嵝磐校ㄗ魑�丁雅丽女士为彼子嗣利益成立的全权信托DYLFamily Trust受托人)间接拥有。丁雅丽女士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彼亦为赖世贤先生的配偶、丁和木先生 的女儿、丁世忠先生及丁世家先生的胞妹、王文默先生的表妹。赖世贤先生为本公司的首席运营官及执行董事。彼亦为丁雅丽女士的配偶、丁和木先生的女婿、丁世忠先生及丁世家先生的妹夫以及王文默先生表妹的配偶。 (4) 於本公告日期,安达投资由�蠓嵝磐校ㄗ魑�丁和木先生为彼家庭成员利益成立的全权信托DHM FamilyTrust受托人)间接拥有。丁和木先生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彼亦为丁世忠先生、丁世家先生 及丁雅丽女士的父亲、王文默先生的舅父以及赖世贤先生的岳父。 (5) 於本公告日期,ShineWell有权於安踏国际股东大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三分一或以上投票权。於本 公告日期,ShineWell全部已发行股本由TopBrightAssetsLimited持有。TopBrightAssetsLimited由 �蠓嵝磐幸�DSZFamilyTrust受托人的身份持有。 (6) 於本公告日期,TalentTrend有权於安踏国际股东大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三分之一或以上投票权。於 本公告日期,TalentTrend全部已发行股本由AllwealthAssetsLimited持有。AllwealthAssetsLimited 由�蠓嵝磐幸�DSJFamilyTrust受托人的身份持有。 认购的完成须以配售及认购协议中所述的先决条件得到满足後,方可作实。由於认购可能发生或不发生,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进行本公司证券买卖时务须谨慎行事。 释义 於本公告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一致行动」 指 具有收购守则所赋予该词的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 指 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六日(星期三)举行的 股东周年大会 「安达控股」 指 安达控股国际有限公司,於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 成立的公司,其注册地址为 Palm Grove House, P.O. Box438, Road Town, Tortola,Biritsh Virgin Islands 「安达投资」 指 安达投资资本有限公司,於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 成立的公司,其注册地址为 Palm Grove House, P.O. Box438, Road Town, Tortola, BiritshVirgin Islands 「安踏国际」 指 安踏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於英属维尔京群岛 注册成立的公司,其注册地址为 Palm Grove House,P.O.Box438,Road Town,Tortola, Biritsh VirginIslands 「联系人」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营业日」 指 香港银行一般营业的任何日子(星期六除外) 「交割日期」 指 指交易日期後两个营业日或卖家与配售代理书面 协定的其他日期 「本公司」 指 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ANTASports Products Limited),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公司,其地址 为Cricket 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 GrandCayman KY1-1111,CaymanIslands,其股 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控股股东」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一般授权」 指 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权,以 配发、发行及处置最多为截至股东周年大会日期 本公司当时已发行股份总数20%的股份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独立人士」 指 任何人士(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其独立於卖 方、公司、彼等各自的联系人、彼等各自的关连 人士或与上述人士一致行动的人士 「最後交易日」 指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即配售及认购协议签 署前最後一个交易日(於交易时段後进行) 「上市委员会」 指 联交所审议上市申请及批准上市的上市委员会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承配人」 指 配售代理於配售及认购协议项下的责任促使购买 任何配售股份的任何专业、机构或其他投资者 「配售」 指 配售代理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之条款并受其条件 所规限向承配人进行配售股份的不公开配售 「配售代理」 指 美林远东有限公司 「配售及认购协议」 指 本公司、配售代理及卖方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 一日就配售及认购订立的协议 「配售价」 指 每股配售股份 21.67 港元(不包括所有经纪费 用、香港印花税、证监会交易徵费及联交所交易 费) 「配售股份」 指 配售代理根据配售代表卖方将配售的合共 175,000,000股现有股份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 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证监会」 指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股份」 指 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的普通股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东 「ShineWell」 指 ShineWell(FarEast)Limited,於英属维尔京群岛 注册成立的公司,其注册地址为 Portcullis TrustNet (BVI) Limited, portcullis TrustNet Chambers, P.O. Box 3444,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VirginIslands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认购」 指 卖方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之条款并受其条件所规 限以认购价对认购股份进行认购 「认购价」 指 卖方为认购股份支付的每股价格,应於配售价格 相同(每股认购股份21.67港元) 「认购股份」 指 本公司将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之条款并受其条件 所规限向卖方配发及发行的 175,000,000股新股 份 「主要股东」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收购守则」 指 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 「TalentTrend」 指 TalentTrendInvestmentLimited,於英属维尔京群 岛注册成立的公司,其注册地址为 Portcullis TrustNet (BVI) Limited, Portcullis TrustNet Chambers, P.O. Box 3444,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VirginIslands 「税项」 指 所有形式的税项,包括增值税、商品及服务税、 营业税、印花税、预扣税及�u或香港或世界各地 的其他类似税项(不论是已徵收及法定、政府、 国家、省级、地方政府或市政府徵税)、关税及 徵费,以及所有有关罚款、费用、成本及利息 「交易日期」 指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或倘股份在二零一七 年三月二十二日全日於联交所暂停买卖,即恢复 买卖之首日),或卖方及配售代理可能书面协定 之有关其他日期 「美元」 指 美利坚合众国法定货币美元 「卖方」 指 安踏国际、安达控股及安达投资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主席 丁世忠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丁世忠先生、丁世家先生、赖世贤先生、王文默先生、吴永华先生及郑捷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杨志达先生、吕鸿德先生及戴仲川先生。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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