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置业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78)
中期业绩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华厦置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与其联营
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之综合中期业绩连同上年度同期之比较数字如下: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元 港元
收益 二 6,455,090 39,163,726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变动 5,500,000 1,300,000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账之金融资产之公平值(亏
损)/利润净额
(274,511) 50,356
其他亏损,净额 三 (2,202,566) (1,755,680)
获取收入之物业之直接开支 (588,024) (166,091)
出售已建成物业成本 (38,300) (2,574,931)
员工成本 (3,177,210) (3,157,064)
其他经营费用 (835,741) (938,471)
───────── ─────────
经营溢利
4,838,738 31,921,845
应占联营公司溢利减亏损(包括应占投资物业之
公平值利润港币6,250,000元
(二零一五年:港币18,500,000元)) 22,051,358 35,655,463
───────── ─────────
除所得税前溢利 26,890,096 67,577,308
所得税费用 四 (1,234) (4,973,201)
───────── ─────────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及全面收益总值 26,888,862 62,604,107
═════════ ═════════
每股盈利(基本及摊薄) 五 0.22 0.52
═════════ ═════════
股息 六 13,305,600 14,515,200
═════════ ═════════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 港元 港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 199,500,000 194,000,000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 766,506,053 744,454,695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 250,448 250,4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28,376 1,574,373
─────────── ───────────
967,984,877 940,279,516
-------------------- --------------------
流动资产
待出售之已建成物业 2,775,463 2,805,463
联营公司欠款 26,632,510 31,912,510
应收业务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七 1,066,061 1,000,999
可退回税项 4,737 10,411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账之金融资产 3,761,233 4,035,744
现金及银行结余 261,058,673 285,398,454
─────────── ────────────
295,298,677 325,163,581
-------------------- ---------------------
资产总值 1,263,283,554 1,265,443,097
═══════════ ════════════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 港元 港元
权益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股本及储备
股本 78,624,000 78,624,000
------------------ ------------------
保留溢利
-中期股息 13,305,600 -
-拟派股息 - 42,336,000
-其他 1,106,919,850 1,093,336,588
────────── ──────────
1,120,225,450 1,135,672,588
------------------ ------------------
权益总值 1,198,849,450 1,214,296,588
------------------ ------------------
负债
非流动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403 -
------------------ ------------------
流动负债
欠联营公司款项 55,228,809 42,801,309
应付业务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八 4,876,038 3,851,110
应付税项 4,315,854 4,494,090
────────── ──────────
64,420,701 51,146,509
------------------ ------------------
负债总值 64,434,104 51,146,509
------------------ ------------------
权益及负债总值 1,263,283,554 1,265,443,097
══════════ ══════════
流动资产净额 230,877,976 274,017,072
══════════ ══════════
中期财务资料附注
一、 编制基准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乃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 34号「中期财务报告」而编制。此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应与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务准则」)而编制之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除下文所述者外,编制此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所采用之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与编制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者一致。
本集团已采纳下列与其营运有关之新准则及对现有准则之修订。
财务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目
财务准则第10号,第12号及 投资实体:合并报表之例外规定
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财务准则第11号之修订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的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措施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 所得税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 现金流量表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澄清可接纳之折旧及摊销方法
第38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之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财务准则之修订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财务准则之
修定之年度改进
本集团已经评估采纳此等新准则及修订之影响,认为对本集团之业绩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对本集团之会计政策及财务资料呈报亦无带来重大变动。
二、 收益及分部资料
本集团主要在香港从事一些与投资控股、物业发展、投资及管理有关之业务。除此 以外,并没有其他重大独立分部之业务。根据提供给主要营运决策者用作分配资源、评估营运分部表现及策略性决定之本集团内部财务报告,可供汇报之营运分部为物业发展、投资及管理以及投资。
分部资产包括投资物业、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账之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待出售之已建成物业及现金和银行结余,而不包括一些项目如可退回税项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分部负债包括营运负债,而不包括一些项目如应付税项、未付股息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收益为期内已确认之营业额,其包括下列各项: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元 港元
租金收入 3,202,161 2,772,682
出售待出售之已建成物业 550,000 33,383,900
管理费收入 777,943 686,923
银行利息收入 1,857,467 2,225,806
股息收入─上市投资 40,919 40,865
建筑监督费收入 26,600 53,550
───────── ─────────
6,455,090 39,163,726
═════════ ═════════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分部业绩如下:
物业发展、
投资及管理 投资 总值
港元 港元 港元
收益 4,556,704 1,898,386 6,455,090
═════════ ═════════ ═════════
分部业绩 8,593,773 (578,691) 8,015,082
═════════ ═════════
未分配成本 (3,176,344)
─────────
经营溢利 4,838,738
应占联营公司溢利减亏损 22,051,358 - 22,051,358
─────────
除所得税前溢利 26,890,096
所得税费用 (1,234)
─────────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 26,888,862
═════════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变动 5,500,000 - 5,500,000
═════════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之分部资产及负债如下:
物业发展、
投资及管理 投资 总值
港元 港元 港元
分部资产 229,900,841 265,143,547 495,044,388
联营公司 766,506,053 - 766,506,053
未分配资产 1,733,113
───────────
资产总值 1,263,283,554
═══════════
分部负债 58,803,753 - 58,803,753
未分配负债 5,630,351
───────────
负债总值 64,434,104
═══════════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分部业绩如下:
物业发展、
投资及管理 投资 总值
港元 港元 港元
收益 36,897,055 2,266,671 39,163,726
═════════ ═════════ ═════════
分部业绩 34,691,022 560,557 35,251,579
═════════ ═════════
未分配成本 (3,329,734)
─────────
经营溢利 31,921,845
应占联营公司溢利减亏损 35,655,463 - 35,655,463
─────────
除所得税前溢利 67,577,308
所得税费用 (4,973,201)
─────────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 62,604,107
═════════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变动 1,300,000 - 1,300,000
═════════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分部资产及负债如下:
物业发展、
投资及管理 投资 总值
港元 港元 港元
分部资产 229,529,195 289,874,424 519,403,619
联营公司 744,454,695 - 744,454,695
未分配资产 1,584,783
───────────
资产总值 1,265,443,097
═══════════
分部负债 45,429,964 - 45,429,964
未分配负债 5,716,545
───────────
负债总值 51,146,509
═══════════
三、 其他亏损,净额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元 港元
汇兑亏损净额 (2,202,566) (1,756,470)
杂项 - 790
───────── ──────────
(2,202,566) (1,755,680)
═════════ ═════════
四、 所得税费用
香港利得税乃根据本集团期内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16.5%(二零一五年:16.5%)
提拨准备。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元 港元
香港利得税
本期拨备 (141,834) (5,185,769)
递延所得税抵免 140,600 212,568
──────── ────────
(1,234) (4,973,201)
════════ ════════
五、 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根据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港币 26,888,862元(二零一五
年:港币 62,604,107元)及期内已发行之 120,960,000股(二零一五年:120,960,000
股)计算。在此两段期间内没有发行可摊薄的潜在股份,故每股摊薄盈利相等於每股基本盈利。
六、 股息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元 港元
宣派中期股息每股港币11仙
(二零一五年:港币12仙) 13,305,600 14,515,200
═════════ ═════════
董事会议决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星期二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之中期股息每股港币11仙(二零一五年:港币12仙)予在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星期四名列於成员登记册内之权益持有人。
七、 应收业务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港元 港元
应收业务账款
於三个月内(根据付款通知单日期) 185,131 250,465
其他应收款项 716,757 447,352
预付款及水电按金 164,173 303,182
───────── ─────────
1,066,061 1,000,999
═════════ ═════════
应收业务账款乃应收租金及管理费。应收租金一般於每次租期开始发出付款通知单时支付(通常为按月支付)。应收管理费一般於每月月终发出付款通知单时支付。
八、 应付业务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港元 港元
应付业务账款
於三个月内(根据发票日期) 1,500 -
其他应付款项 1,970,012 1,884,965
已收租金及水电按金 1,425,218 1,079,218
应计费用 1,479,308 886,927
───────── ─────────
4,876,038 3,851,110
═════════ ═════════
中期股息
董事会议决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星期二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每股港币11仙(二零一五年:港币12仙)予在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星期四名列於成员登记册内之权益持有人。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本公司将由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三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星期四,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保享有此中期股息,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之股票必须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星期五下午四时前送达香港铜锣湾威菲路道十八号万国宝通中心十六楼一六零七至八室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经理秘书有限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财务业绩
於回顾期内,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本集团未经审核溢利为港币 2,690万元,较二零一五年
同期减少约百分之五十七。於回顾期内之溢利中,港币 480万元来自本集团,而港币 2,210
万元则为本集团联营公司之贡献。此显着跌幅主要是因为本集团及其联营公司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利润减少了港币 810万元以及本集团和其联营公司出售某些物业所获得之除税後溢利减少港币 2,900万元所致。再者,人民币持续贬值亦为本集团之业绩带来负面影响。於回顾期内录得之汇兑亏损为港币220万元,而去年同期则录得180万元之汇兑亏损。最後,利息收入较去年同期亦减少港币40万元。然而此等不利因素因租赁业务之较佳表现而得到纾缓。业务回顾
物业发展、投资及管理
於回顾期内,本集团及其联营公司之租赁业务表现令人满意,并为除税後溢利带来港币 230
万元之增幅。於二零一五年购入位於赤柱的一个住宅物业所带来之每月租金收入已可弥补因本集团於去年出售多个物业而失去其相关之租金收入。
於回顾期内,所出售的物业与去年同期比较为少。本集团已出售其位於屯门之两个车位的权益,而一间联营公司亦已出售位於青衣的两个工业单位。此等出售为本集团带来港币 200万元之贡献,而去年同期之相关除税後利润则为港币3,100万元。
於回顾期後,本集团已签定合约以出售位於粉岭的两个工业单位,此等出售所获得之贡献约为港币730万元。
除上文所披露外,於回顾期内及截至本报告日止,本集团并没有购入或出售任何物业。
投资
於回顾期内,本集团之投资组合之溢利较去年同期减少港币30万元。本集团於回顾期内获得
较低之存款利率以及因购入赤柱的一个住宅单位而令到现金外流,均为本集团之利息收入带来负面影响。於回顾期内录得之利息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港币40万元。人民币持续贬值亦导致汇兑亏损增加了港币40万元。
展望
於回顾期内,本地经济呆滞及低迷。第三季本地生产总值及私人消费开支的实际增长率分别为百分之一点九及一点二。经季节性调整之失业率企於百分之三点四的相对平稳水平。通胀亦处於相对较低水平,二零一六年九月按年变动之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为百分之二点七。出口总额在经历了差不多两年的持续负增长後,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回升至百分之三点六的正增长。
环球层面上,美国在利率上调之步伐及幅度仍未下定决心。二零一六年标记着世界各地出现崭新政治局面的一年,此见证於英国脱离欧盟及美国总统大选的结果。而欧洲的难民问题对欧盟国家添加了很大的政治压力。再者,日本及其他亚洲国家对南中国海的地缘政治问题所采取的态度,可能是中国要应对的一个困难的局面。此等不确定的政治因素加上环球经济增长缓慢,将导致一个可能存在一段颇长时间的新环境。
中国经济增长放缓是毋庸置疑的,惟「一带一路」政策或许能促进经济增长及可持续发展。
香港受惠於作为最大的离岸人民币结算中心,可能处於一个有利位置而得以把握新的商贸机会。
环球经济将存在重大不明朗因素,致使经济及政治发展均难以预测。此外,香港亦将受到其本身的经济及政治问题所影响。因此,我们将特别关注与本集团营运有关的物业市场。本集团会密切留意上述因素带来之影响,并将谨慎行事及保留足够的资源以迎接未来的种种挑战。
雇佣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共有少於二十名雇员,他们的酬金均维持於具竞争性的水平。员工成本总额(包括董事酬金)为港币320万元(二零一五年:港币320万元)。薪酬政策由董事会定期审议,而有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酬金政策则由薪酬委员会定期审议。
雇员之薪酬乃按其个人表现并参照市场趋势而厘定。另外,酌情花红亦按本集团之业绩及个
人表现而给予合资格之雇员。其他福利包括教育津贴、医疗及退休福利等。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本集团现时没有任何负债,其营运开支皆由内部现金支付。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港币2亿6千110万元。董事会相信本集团有足够之财务资源以应付其营运开支。本集团并没有重大汇率波动风险及重大或然负债。
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认为,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一直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14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内所载之守则条文(「守则条文」),惟下列偏离则除外:-
1. 根据守则条文第A.2.1条规定,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角色应有所区分及不应由同一人履行。
锺棋伟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主席,而本公司并没有设置行政总裁一职。行政总裁之角色乃由本公司所有执行董事在董事会主席之领导下,按各人清楚划分之职责来履行。董事会认为此安排让各位拥有不同专长的执行董事共同决策,以及能确保董事会与本集团管理层之间的权力及权限取得平衡。故此,董事会相信此架构能使本集团可迅速及有效地作出及执行决策,并有利於本集团之业务前景。
2. 根据守则条文第A. 4.1条规定,非执行董事的委任应有指定任期,并可膺选连任。本公司
所有五位非执行董事并无特定任期,惟须按本公司章程细则第99(A)条之规定,於股东
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及膺选连任。本公司现时拥有八名董事,其中包括五名非执行董事。
由於三分之一的董事将於每年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故此他们每一位将须最少每三年退任一次。
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10 内所载之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标准守
则」),作为董事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之操守守则。经本公司作出特定查询後,所有本公司董事已确认彼等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规定之准则。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林汉强先生(主席)、陈焕江先生及欧阳长恩先生,以及两名非执行董事,即何约翰先生及伍国栋先生组成。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已经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并由本公司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审阅准则第24 10号「由实体的独立核数师执行中期财务资料审阅」审阅。审核委员会对於本集团所采纳之会计准则并无异议。
购买、出售或赎回股份
於期内,本公司并无赎回其任何股份。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於期内亦无购买或出售任何本公司之已发行股份。
中期报告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本公司中期报告将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中刋载及寄发予本公司各权益持有人。
董事会
於本公布日,本公司董事会由锺棋伟先生、锺仁伟先生及锺英伟先生等三名执行董事,何约翰先生及伍国栋先生等两名非执行董事,以及林汉强先生、陈焕江先生及欧阳长恩先生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
承董事会命
公司秘书
朱永民
谨启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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