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23)。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本集团向永隆银行有限公司借贷180,000,000港元(相当於人民币161,077,000元),年利率按六个月香港银行同
业拆息+1.7%计算,年期为42个月。借款由本集团於永隆成长基金的股权投资担保(附注17(f))。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提出
提前撤回投资的要求,而本集团须於投资撤回日期之同时偿还借贷。本集团预计该借贷须於未来十二个月内偿还。
(b) 於二零一六年八月,本集团向Forchn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属第三方)借贷42,009,000美元(相当於人民币291,418,000元),年期为
12月。借贷属免息。
31.
拨备为於日本分部的销售退货拨备及销售折扣。
拨备的变动如下�U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於一月一日 24,858 20,598
使用 (38,181) (38,942)
拨备 33,823 43,202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0,500 24,858
152
Υ
中国动向(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2.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已付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2.59分(二零一五年:1.57分) 143,393 86,921
已付中期特别股息每股人民币2.59分(二零一五年:2.10分) 143,393 116,265
拟派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2.13分(二零一五年:2.78分) 117,699 153,949
拟派末期特别股息每股人民币2.13分(二零一五年:2.25分) 117,699 124,606
522,184 481,741
二零一六年之已付股息总额为人民币565,341,000元或每股人民币10.21分(二零一五年�U人民币776,388,000元
或每股人民币14.02分),包括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和末期特别股息人民币278,555,000元及二零一六年中期
股息和中期特别股息人民币286,786,000元,其中已向就限制性股份奖励计划持有之股份支付股息人民币
2,398,000元(二零一五年�U人民币3,329,000元 )。
根据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通过的决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建议从本公司保留盈利账派付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本公司普通股人民币2.13分及末期特别股息每股本公司普通
股人民币2.13分,总额分别为人民币117,699,000元及人民币117,699,000元。末期股息及末期特别股息将於本
公司在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本公司股东批准。
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之已付股息合计金额已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於综合全面收益表内披露。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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