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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 KOWLOONDEVELOPMENTCOMPANYLIMITED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4)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全年业绩 摘要 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公司股东应占纯利为9.47亿港元, 较二零一五年之12.02亿港元减少21.2%。 经扣除投资物业之重估收益後,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之基础纯利上升至8.18亿港元, 较二零一五年之6.43亿港元增加27.2%。二零一六年之每股基础净盈利为0.71港 元,而二零一五年则为0.56港元。 二零一六年集团於香港及中国大陆之发展项目之应占预售�u销售总额超逾 85 亿港 元。 二零一六年之全年股息为每股0.60港元,而末期股息则为每股0.39港元。 集团业绩及股息 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公司股东应占纯利为9.47亿港元,较二零一 五年之12.02亿港元减少21.2%。经扣除投资物业之重估收益後,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之基础纯 利上升至8.18亿港元,较二零一五年之6.43亿港元增加27.2%。二零一六年之每股基础净盈 利为0.71港元,而二零一五年则为0.56港元。二零一六年集团於香港及中国大陆之发展项目 之应占预售�u销售总额超逾85亿港元。 董事会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0.39港元(二零一五 年:0.37港元)。连同二零一六年中期股息每股0.21港元(二零一五年:0.21港元),二零一 六年之全年股息为每股0.60港元(二零一五年:0.58港元)。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C业绩公布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C1�C 待股东於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末期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星期三)派付予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星期二)名列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之股东。 市场概况及业务回顾 於香港,住宅物业市场自二零一六年第二季度明显复苏,整体成交量自二零一六年下半年大幅改善,较二零一六年上半年上升70%,而成交价格亦由二零一六年第一季度之低位逐步回升,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升幅达11%。受惠於向好的市场气氛及现时的低息环境,加上物业发展商为刺激其物业销情而推出的优惠措施,二零一六年下半年的成交量较上半年攀升98%,此强劲反弹於一手住宅市场尤为显着。 於中国大陆,楼市自二零一六年初显着反弹,主要集中於一线城市及部份二线城市。由於个别城市楼价升幅过快,超越中央政府对楼市平稳及健康发展之要求,故调控措施需重新出台。 自从新增的调控措施相继出台後,楼价升幅及成交量均大幅放缓,预料购买力将转移到未有限购措施的城市,部份三、四线城市将因而受惠。 於澳门,整体物业市场继两年低迷後於二零一六年已见明显反弹,二零一六年下半年之平均住宅物业成交价格从上半年之低位反弹逾20%,而更重要的是,二零一六年住宅成交量继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五年分别下滑37%及22%後显着回升70%。 发展物业销售 於香港,集团分别於二零一六年二月及十一月取得奥城西岸及登峰南岸(其於大角咀及香港仔之全资拥有发展项目)之入伙纸。到目前为止,奥城西岸之住宅单位已全数售出,而登峰南岸之住宅单位亦已售出逾93%。於二零一六年,集团来自现正销售之发展项目之应占销售总额约为17亿港元。 於中国大陆,集团於回顾期内积极推出更多住宅单位预售�u销售,市场反应理想,特别是集团於天津拥有49%权益之发展项目城市广场,该项目於二零一六年带来应占预售额逾人民币30亿元。集团於二零一六年来自所有发展项目(其中包括於佛山之合资项目、於天津拥有49%权益之项目及於惠州享有60%收益之项目)之应占预售�u销售总额约为人民币63亿元(约为71亿港元)。 於澳门,T+T1地段之发展项目(海上居)上盖已於二零一六年第四季度平顶,而外墙及内 部装修工程现正加紧施工中。於回顾期内,集团於澳门并未推出任何预售�u销售,故於二零一六年未有录得销售成绩。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C业绩公布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C2�C 就有关於澳门P地段之发展项目(海一居),保利达洋行有限公司(「保利达洋行」)(即该项 目物业之登记业主及本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已向澳门法院申请仲裁要求补回合理时间。倘若申请不获法院批准,澳门政府将有权收回该土地而不需对土地拥有者作出任何赔偿。然而,根据集团法律顾问之意见,保利达洋行有强烈理据可通过澳门之法院确认政府有关部门之行政延误,并争取补回合理时间以完成该项目。集团现正等待澳门法院排期审理其法律诉讼。 物业发展 於香港,继集团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就建议以现有於将军澳之地皮与政府交换将军澳市地段第121号之新地皮(「新地块」)之经评估补地价提出上诉,以及随後与地政总署一连串的协商,西贡地政处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提出调整补地价金额,集团与政府达成协议,并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正式接纳该补地价金额。待二零一七年四月完成补地价及换地手续後,集团将全资拥有新地块。新地块之地盘面积约为9,635平方米,供私人住宅发展之最大楼面面积(「楼面面积」)为48,200平方米,它将加强集团於香港可短期发展之土地储备。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可供发展之土地储备之应占楼面面积约为5,000,000平方 米,而集团在规划及发展中之主要物业项目情况如下: 主要在规划及发展中物业项目 物业项目 地区�u 用途 总地盘 总楼面 已入帐 集团 建筑进度 预计完工 城市 面积约数 面积约数 总楼面 所占权益 日期 (平方米) (平方米) 面积约数※ (平方米) 香港 环海东岸 九龙 住宅及商业 4,038 34,100 - 100% 建筑工程 2018年 红�| 进行中 薄扶林道 香港 住宅及商�m 1,388 11,100 - 100% 地基工程 2020年 西营盘 进行中 鲤鱼门 九龙 住宅及商业 3,240 29,200 - 100% 建筑工程 2019年 鲤鱼门 进行中 清水湾道 九龙 住宅及商业 19,335 196,400 - 100% 补地价协商 有待落实 牛池湾 进行中 附注:於香港分别名为奥城西岸及登峰南岸的两个物业项目,已於回顾期内竣工。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C业绩公布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C3�C 主要在规划及发展中物业项目(续) 物业项目 地区�u 用途 总地盘 总楼面 已入帐 集团 建筑进度 预计完工 城市 面积约数 面积约数 总楼面 所占权益 日期 (平方米) (平方米) 面积约数※ (平方米) 中国大陆 城市广场 天津市 住宅及商业 135,540 850,000* 29,300 49% 第二期之 第三期 (天津) 河东区 竣工纸已於 有待落实 2016年12月 取得 江湾城 渖阳市 住宅及商业 165,303 712,000 248,100 100% 第四期 第四期 (渖阳) 浑南新区 建筑工程 2018年 进行中 翠堤湾 渖阳市 住宅及商业 1,100,000 2,000,000 329,800 100% 第一期B期 第一期B期 (渖阳) 渖河区 建筑工程 2017年 进行中 江湾城 无锡市 住宅及商业 68,833 404,400 61,300 80% 第二期 第二期 (无锡) 崇安区 建筑工程 2017年 进行中 江湾南岸 惠州市 住宅及商业 146,056 519,900 82,300 60% 第二期 第二期 花园 惠城区 建筑工程 2018年 (惠州) 进行中 山语湖 佛山市 住宅及商业 4,020,743 1,600,000 648,600 50% 第四期 第四期 (佛山) 南海区 多层住宅大厦 多层住宅大厦 建筑工程 2017年 进行中 澳门 海一居 黑沙环 住宅及商业 68,000 697,600 - 58.8% 暂停 有待落实 新填海区 P地段 海上居 黑沙环 住宅及商业 17,900 195,600 - 58.8% 上盖平顶工程 2017年年中 新填海区 已完成; T+T1地 外墙及内部装 段 修工程进行中 ※ 已入帐及已确认於财务报表之总楼面面积约数。 * 附加地下商业楼面面积约35,000平方米。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C业绩公布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C4�C 香港物业投资 集团於二零一六年来自香港物业投资组合之总租金收入下降至3.41亿港元,较二零一五年减 少1.1%。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物业投资组合维持高整体租用率约为95%。 二零一六年租金收入下降主要由於始创中心(集团於香港全资拥有之旗舰核心投资物业)其中一个租用超过 7%总楼面面积经营家具连锁店之大型租户德尔斯於二零一五年八月突然倒闭,以及随後以颇长的租务推广期推出有关单位,以致二零一六年整体租金收入下降。值得鼓舞的是,接近90%德尔斯原租用之单位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再租出。於二零一六年来自始创中心之总租金收入下降1.3%至2.9亿港元,而零售铺位及办公室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接近全部租出。 透过保利达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保利达资产」)经营之其他业务 集团透过其拥有73.4%权益之上市附属公司保利达资产开拓澳门物业投资、石油业务以及制 冰及冷藏业务。其经营情况分别如下: 澳门物业投资 集团於回顾期内之应占投资物业所得总租金收入增至 58,200,000 港元,较二零一五年增加 16.1%,收入增加主要是由於澳门广场(保利达资产拥有 50%权益)之租金增加所致。该项 物业为集团带来之总租金收入由二零一五年的 46,400,000港元上升至二零一六年的 53,900,000港元。 石油 石油业务於二零一六年录得经营亏损 30,200,000港元,而二零一五年经营亏损则为 164,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经营亏损主要是因为集团就哈萨克斯坦石油资产作出之减值拨 备170,000,000港元所致,而二零一六年经营亏损是受期内原油价格进一步从二零一五年下跌 15%所致。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并未有作出该减值拨备,乃由於国际油价於回顾期内已从第一季度的低位上升至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每桶逾50美元,预期国际油价之走势於未来数年能由现时低位稳步回升。 制冰及冷藏 制冰及冷藏业务於年内之合计经营盈利总额为34,200,000港元,较二零一五年上升21.5%。 经营盈利增加是由於制冰业务经营整体改善及业务扩张所致。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C业绩公布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C5�C 展望 於香港,由於现时利息持续低企,加上近期土地拍卖成交价屡创新高,带动大市气氛,买家入市信心仍然强劲,一手市场成交明显回升。尽管政府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增加新辣招冷却楼市,惟对市场影响只是短暂。鉴於市场气氛利好,集团将继续致力销售其四个全资拥有的发展项目余下的小量单位,并於二零一七年第二季度,计划推出预售其於薄扶林道的高级住宅发展项目。 於中国大陆,由於二零一六年大部份一、二线城市之楼价大幅上升,预期政府将会推出更多楼市调控措施。但集团将一如往年,於本年度继续加快销售其多个项目之住宅单位。此外,集团亦会继续於一线及其周边城市寻觅优良投资机会,现已有数个在洽谈中的发展项目,部份可於短期内落实,将令集团之土地储备更为充实。 於澳门,T+T1地段发展项目(海上居)上盖已於二零一六年第四季度平顶,集团现正加紧 进行外墙及内部装修工程,进度良好。集团务求争取於二零一七年年中取得入伙许可并於二零一七年第四季度将完成之住宅单位交予买家,预期该项目将能於未来数年为集团之盈利带来贡献。关於P地段发展项目(海一居),现正积极寻求可行的解决方案,期望可尽快恢复工程施工。 展望将来,於二零一七年度集团之核心收入将主要来自其於香港及中国大陆之地产发展项目。 此外,预期来自澳门发展项目T+T1地段(海上居)之销售收入自二零一七年起的数年内确 认。再者,集团预计其於香港及澳门之物业投资组合,以及其制冰及冷藏业务於二零一七年将会继续带来稳定收益。至於石油业务,集团预计於二零一七年油价升幅将会放缓,故预期哈萨克斯坦石油业务於二零一七年将难以为集团盈利作出贡献。集团将於二零一七年对其石油业务进行全面评估,以寻求对该业务最好的策略。 过去数年,尽管大中华地区之整体物业发展面对巨大成本压力,惟集团於中国大陆、澳门及香港三地市场均拥有相对具竞争力的土地储备,为未来数年集团业绩可持续增长奠下良好基础。 集团面对现时在各市场的不同挑战,得到各董事仝人对集团之全力支持及全体员工紧守岗位、努力不懈及所作出之贡献,本人谨此致以谢忱。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C业绩公布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C6�C 综合业绩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业绩及二零一五年之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收益计算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收入 3 6,777,949 3,992,952 销售成本 (5,249,338) (2,467,218) 其他收入 23,095 27,651 其他净(支出)�u收益 4 (274,416) 154,594 折旧及摊销 (17,057) (17,852) 员工成本 (201,918) (206,505) 销售、推广及分销费用 (306,349) (365,783) 石油生产及开采资产减值 5 �C (170,000) 其他经营费用 (70,779) (114,069) 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变动 114,908 441,674 经营盈利 796,095 1,275,444 财务成本 6 (126,479) (162,762) 所占联营公司盈利 145,891 3,939 所占合营企业盈利 186,716 290,711 除税前盈利 7 1,002,223 1,407,332 所得税 8 (47,201) (177,872) 本年度盈利 955,022 1,229,460 下列人士应占: 公司股权持有人 946,737 1,202,040 非控股权益 8,285 27,420 本年度盈利 955,022 1,229,460 每股盈利-基本�u摊薄 9 0.82港元 1.04港元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C业绩公布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C7�C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年度盈利 955,022 1,229,460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益 其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海外附属公司财务报表之�蠖也疃� (294,356) (247,962) 物业发展权益之公允价值变动 1,274,011 (112,549) 所占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其他全面收益 (268,806) (180,384) 710,849 (540,895)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计 1,665,871 688,565 下列人士应占: 公司股权持有人 1,352,938 711,465 非控股权益 312,933 (22,900)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计 1,665,871 688,565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C业绩公布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C8�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 11,600,514 11,156,633 物业、机械及设备 5 780,012 819,668 石油开采资产 5 48,156 49,325 物业发展权益 11 13,388,882 12,114,871 合营企业权益 3,121,235 3,140,725 联营公司权益 1,796,371 2,137,106 各项贷款 12 871,855 895,742 递延税项资产 176,058 116,244 31,783,083 30,430,314 流动资产 存货 12,083,996 16,273,680 营业应收帐款及 其他应收款 12 1,797,498 1,495,488 各项贷款 12 24,816 29,760 应收合营企业款 72,452 56,209 已抵押银行存款 15,000 15,000 现金及银行结余 795,400 1,176,439 14,789,162 19,046,576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C业绩公布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C9�C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流动负债 营业应付帐款 及其他应付款 13 5,166,617 6,173,325 应付非控股权益款 200,000 200,000 应付合营企业款 694,793 741,841 联营公司贷款 35,781 �C 银行贷款 2,544,200 1,796,600 本期税项 82,268 161,144 8,723,659 9,072,910 流动资产净值 6,065,503 9,973,666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37,848,586 40,403,980 非流动负债 最终控股公司贷款 1,534,546 5,587,640 同系附属公司贷款 814,056 851,803 银行贷款 7,525,853 6,910,458 其他应付款 21,409 23,342 递延税项负债 861,838 927,126 10,757,702 14,300,369 资产净值 27,090,884 26,103,611 股本及储备金 股本 8,417,472 8,417,472 储备金 15,162,221 14,476,678 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权益总额 23,579,693 22,894,150 非控股权益 3,511,191 3,209,461 权益总额 27,090,884 26,103,611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C业绩公布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C10�C 附注 1 编制基准 本财务报表已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所有适用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其集合条例包括所有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适用之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的规定编制及符合香港公司条例之适用规定。本财务报表亦同时符合适用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披露规定。 公布中载有有关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之财务资料,并不构成本公司於该等年度之法定综合财务报表,惟此财务资料均摘录自该等财务报表。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436条规定披露的此等法定财务报表的进一步资料如下: 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第662(3)条及附表6第3部的要求,本公司已向公司注册处递交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及将於适当时间递交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本公司之核数师已就该两个年度之财务报表发出核数师报告。该等核数师报告并无保留意见;其中不包含核数师在不出具保留意见的情况下以强调的方式提请使用者注意的任何事项;亦不包含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406(2)条、第407(2)或(3)条作出的声明。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数项全新及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此等新准则於本集团之本会计期间首次适用或可提早采纳。有关本集团本年度及以往年度因首次采纳此等发展而导致会计政策之变动载於本财务报表附注2。 2 会计政策之变动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并於本集团本会计期间首次生效。此等新发展均对本集团现在或过往业绩及财务状况编制并无重大影响。 本集团并无於本会计期间采纳任何未生效之新准则及诠释。 3 分类报告 本集团按其提供的业务及地区性质来管理其业务。分类资产之呈报方式与提供予本集团高级管理层供其评估分类之表现及分配资源之内部报告一致,本集团已识别以下六项呈报分类。 �C 物业发展分类(香港�u中国内地�u澳门):发展及出售物业及物业发展权益。由於物业发展对本集 团之重要性,本集团之物业发展业务再分拆三项以地域基准分类呈报。 �C 物业投资分类:物业租赁以产生租金收入及从长期物业升值而获益。 �C 石油业务分类:石油勘探及生产。 �C 其他业务分类:主要包括金融投资、提供财务服务、制冰及提供冷藏服务及财资营运之收益。 营业收入主要包括物业租金收入、物业销售、原油销售及利息收入。 呈报分类盈利主要包括经扣除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变动、财务成本、非经常项目及总部及公司收入�u支出之除税前盈利。 分类资产主要包括所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经扣除递延税项资产及其他公司资产之流动资产。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C业绩公布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C11�C 3 分类报告(续) (a) 分类业绩及资产 以下为有关本集团提供予本集团高级管理层以作为本年度之资源分配及评估分类表现之分类呈报资料。 二零一六年 物业发展 综合 香港 中国内地 澳门 物业投资 石油 其他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收入 6,777,949 2,435,347 3,719,192 �C 340,841 77,377 205,192 呈报分类盈利 1,378,040 511,892 407,718 5,620 386,604 (30,238) 96,444 其他净支出 (274,416) �C (276,000) �C 1,584 �C �C 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变动 114,908 �C �C �C 114,908 �C �C 所占合营企业投资物业之 公允价值变动 37,400 �C �C �C 37,400 �C �C 总部及公司支出 (127,230) 财务成本 (126,479) 除税前盈利 1,002,223 所占联营公司盈利 145,891 �C 143,030 �C �C �C 2,861 所占合营企业盈利 186,716 �C 83,302 �C 103,414 �C �C 利息收入 66,346 �C �C �C �C �C 66,346 存货减值 (276,000) �C (276,000) �C �C �C �C 折旧及摊销 (50,281) �C �C �C �C (33,333) (16,948) 二零一五年 物业发展 综合 香港 中国内地 澳门 物业投资 石油 其他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收入 3,992,952 2,208,124 1,032,017 2,000 344,727 214,724 191,360 呈报分类盈利 1,086,794 588,528 67,273 4,602 384,693 (164,364) 206,062 其他净收益 2,096 �C �C �C 2,096 �C �C 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变动 441,674 �C �C �C 441,674 �C �C 所占合营企业投资物业之 公允价值变动 174,240 �C �C �C 174,240 �C �C 总部及公司支出 (134,710) 财务成本 (162,762) 除税前盈利 1,407,332 所占联营公司盈利 3,939 �C 2,773 �C �C �C 1,166 所占合营企业盈利 290,711 �C 57,953 �C 232,758 �C �C 利息收入 30,479 �C �C �C �C �C 30,479 折旧及摊销 (81,259) �C �C �C �C (63,571) (17,688) 石油生产及开采资产减值 (170,000) �C �C �C �C (170,000) �C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 152,498 �C �C �C �C �C 152,498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C业绩公布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C12�C 3 分类报告(续) (a) 分类业绩及资产(续) 二零一六年 物业发展 综合 香港 中国内地 澳门 物业投资 石油 其他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呈报分类资产 45,556,737 7,819,996 10,741,145 12,131,166 13,046,339 605,925 1,212,166 递延税项资产 176,058 已抵押银行存款 15,000 现金及银行结余 795,400 总部及公司资产 29,050 综合资产总额 46,572,245 联营公司权益 1,796,371 �C 1,767,208 �C �C �C 29,163 合营企业权益及应收合营企业款 3,193,687 �C 1,760,291 �C 1,433,396 �C �C 二零一五年 物业发展 综合 香港 中国内地 澳门 物业投资 石油 其他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呈报分类资产 48,142,902 8,849,947 13,976,353 10,901,324 12,558,019 636,411 1,220,848 递延税项资产 116,244 已抵押银行存款 15,000 现金及银行结余 1,176,439 总部及公司资产 26,305 综合资产总额 49,476,890 联营公司权益 2,137,106 �C 2,109,334 �C �C �C 27,772 合营企业权益及应收合营企业款 3,196,934 �C 1,800,709 �C 1,396,225 �C �C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C业绩公布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C13�C 3 分类报告(续) (b) 地域资料 下表载列有关(i)本集团销售予对外客户之营业收入及(ii)本集团非流动资产(财务工具及递延税项资产除外)所在地区之资料。客户所在地区按所提供服务或货物送达所在地点划分。非流动资产所在地区按资产实际所在地点划分,而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权益则以营运所在地点划分。 营业收入 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香港(注册地) 2,958,371 2,728,280 10,450,586 10,073,041 中国内地 3,742,201 1,047,948 4,880,498 5,220,449 澳门 �C 2,000 1,433,396 1,396,225 哈萨克斯坦 77,377 214,724 581,808 613,742 6,777,949 3,992,952 17,346,288 17,303,457 除以上之非流动资产外,本集团位於澳门及中国内地之物业发展权益分别为12,060,84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0,819,508,000港元)及1,328,042,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295,363,000港元)。 4 其他净(支出)�u收益 其他净支出主要为存货减值 276,000,000 港 元 (二零一五年:其他净收益主要为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 152,498,000港元)。 5 石油生产及开采资产 CaspiNeftTME(本集团透过其拥有73.4%权益之保利达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之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位於哈萨 克斯坦之SouthAlibek油田以用作正常原油生产之燃气许可证(用於燃烧伴生气)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 十日到期。 CaspiNeftTME已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取得较长时期之燃气许可证,务求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後仍可 继续正常原油生产。本集团现正考虑不同方案以永久解决伴生气处理及应用问题,其中包括取得哈萨克斯坦政府相关部门之批准及积极与外间各方沟通以验证各个方案。基於上述,本集团认为并无迹象显示燃气许可证会不获更新。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管理层已重新评估其整体石油勘探及生产业务之经营及风险及估计其石油生产及开采资产之可收回金额超出其帐面值,故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需要考虑再作减值。於二零一五年,基於原油价格显着下跌,石油生产及开采资产於之帐面值已超过其估计可收回金额,因此,石油生产资产及石油开采资产之减值金额分别为156,400,000港元及13,600,000港元,并已於本集团 综合收益计算表中内确认。石油生产及开采资产之可收回金额按贴现率12.5%(二零一五年:12.5%) 计算之使用价值而决定。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C业绩公布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C14�C 6 财务成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银行贷款及透支利息 142,303 151,314 最终控股公司及同系附属公司贷款利息 72,226 114,527 减:拨充成本之数额 (88,050) (96,442) 126,479 169,399 减:包括於其他营业费用之利息支出 - (6,637) 126,479 162,762 7 除税前盈利 税前盈利经扣除下列各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石油开采资产摊销(备注) 1,169 3,332 物业、机械及设备折旧及摊销(备注) 49,112 77,927 员工成本(备注) 241,841 233,432 减:拨充成本之数额 (11,916) - 229,925 233,432 备注: 销售成本包括39,22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73,267,000港元)有关员工成本及折旧及摊销费用,此金额已分别包含於以上披露之相关金额。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C业绩公布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C15�C 8 所得税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本期税项 利得税准备 -香港 117,363 145,712 -香港以外 31,397 27,695 148,760 173,407 土地增值税 11,556 23,770 递延税项 (113,115) (19,305) 47,201 177,872 香港利得税乃根据本年度预计应课税之盈利按课税率16.5%(二零一五年:16.5%)计算。香港以外之税项乃根据现时应用於相关区域之年度规定适用之税率计算。 根据中国内地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所有由转让中国内地房地产物业产生之收益均须以土地价值之增值部分(即出售物业所得款项减可扣税开支(包括土地使用权成本、借贷成本及所有物业发展开支))按介乎30%至60%之累进税率缴纳土地增值税。 9 每股盈利 (a) 每股基本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盈利946,737,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202,040,000港元)及年内已发行加权平均股数之1,150,681,275股(二零一五年:1,150,681,275股)普通股计算。 (b) 每股摊薄盈利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摊薄性潜在股份。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C业绩公布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C16�C 10 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宣派及已派付之中期股息每股0.21港元 (二零一五年:0.21港元) 241,643 241,643 报告期末拟派之末期股息每股0.39港元 (二零一五年:0.37港元) 448,766 425,752 690,409 667,395 於年结後宣派之末期股息并未於十二月三十一日确认为负债。 11 物业发展权益 物业发展权益主要为本集团根据与最终控股公司之两间全资附属公司签订之共同投资协议,於澳门黑沙环新填海区P地段及T+T1地段之两项物业发展权益。根据共同投资协议之条款,本集团会提供资金支付发展项目之任何资金短缺,惟限於一个合共最高金额。而最终控股公司之两间全资附属公司需根据刊载於共同投资协议之公式计算,给予本集团来自发展项目之现金流作为回报。相关之资金安排及其他主要条款已披露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之公司通函内。物业发展权益於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列帐。 就位於P地段之发展项目,该土地批给於一九九零年十二月批出,租赁期为二十五年,即到期日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其土地用途亦於二零零六年从工业用途成功转为商住。该项目如能於到期日或之前完成,该土地批给便可转为确定土地批给,而每十年可更新直至二零四九年。然而,於二零一三年九月,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颁布澳门新土地法,并於二零一四年三月生效。澳门新土地法列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将有权收回任何未能於指定到期日前完成物业发展及�u或履行於土地批给规定之条款之土地,而不需对物业拥有者作出任何赔偿。由於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对该项目发展所需发出之审批及许可证有所延误,导致该项目直至二零一四年八月才能开始动工。因此,该项目未能於到期日前竣工而所有建筑工程现已暂停。延长到期日之申请已向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递交。惟该申请已被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相关部门拒绝。 根据本集团所取得的法律意见,保利达洋行有限公司(「保利达洋行」)(即该项目物业之登记业主及本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有足够理据可通过澳门之法院提出就各方面补偿之申请以继续及完成该项目,而保利达洋行之法律代表亦已递交数个申请并现正进行中。根据法律专家之意见,法院将考虑并以因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引致之延误及保利达洋行要求补回时间之权利为重点作出判决,使P地段发展项目之建筑工程得以完成并将物业交付予相关买家。本集团现时仍正等待澳门法院排期审理其法律诉讼。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C业绩公布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C17�C 11 物业发展权益(续) 由於该等诉讼结果尚未定案,本公司管理层在编制贴现现金流模型时,已考虑所有可取得的证据包括法律专家之意见来估算项目之公允价值。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保利达洋行有充足理据在该等法律案件中取得正面判决,而P地段发展项目亦得以重新启动及完成。当该等法律案件取得正面判决并得到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之相关批准後,建筑工程将於可行范围内尽快恢复。故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物业发展权益并无需要考虑减值。 至於T+T1地段发展项目,其土地批给到期日为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本公司管理层根据目前的发展状况,认为T+T1地段项目能将於到期日前完成。 12 营业应收帐款及其他应收款�u各项贷款 包含於此项目内之附有帐龄分析(基於到期日)及扣除坏帐及呆帐减值亏损之营业应收帐款及各项贷款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现期 2,310,407 1,880,510 少於三个月 16,648 28,368 三至六个月 350 1,693 超过六个月 3,709 15,386 营业应收帐款及各项贷款 2,331,114 1,925,957 公用事业及其他按金 42,875 36,144 其他应收款及预付款 320,180 458,889 2,694,169 2,420,990 本集团设有特定之信贷政策,并定期编制营业应收帐款及各项贷款之帐龄分析及作出密切监控,以便将任何与应收款及各项贷款有关之信贷风险减至最低。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C业绩公布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C18�C 13 营业应付帐款及其他应付款 包含於此项目内之附有帐龄分析(基於到期日)之营业应付帐款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未到期或活期 1,692,225 1,173,878 少於三个月 7,422 54,428 三至六个月 18 121 超过六个月 3 27,295 营业应付帐款 1,699,668 1,255,722 租务及其他按金 74,824 77,179 其他应付款及应计费用 463,844 608,355 出售物业所收订金 2,928,281 4,232,069 5,166,617 6,173,325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C业绩公布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C19�C 财务回顾 财务资源及银行借贷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之银行贷款总额为10,070,000,000 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 8,707,000,000港元),其中2,544,000,000港元须於一年内偿还及7,526,000,000 港元须於一年後偿还。经计及795,000,000港元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之银行借贷净额为9,275,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7,531,000,000 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结欠最终控股公司及同系附属公司贷款总计为 2,349,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6,439,000,000港元)。 集团之资本负债比率(以银行借贷净额及最终控股公司及同系附属公司总贷款除以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之基准计算)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下跌至49.3%(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61.0%)。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集团以总代价184,000,000港元向最终控股公司购入一间持有一块位於香 港将军澳之土地之附属公司。集团并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已接受政府提出有关转换用途之换地条件及补地价。 於年内,集团继续推动销售位於香港项目之剩余单位,并为集团再贡献了现金流入超过20亿 港元。此外,集团亦录得约28亿港元之现金流入,主要为中国内地各个物业发展之销售及预 售款。 集团依然积极地从事於香港及中国内地之项目开发及於年内投入工程款合共约1,788,000,000 港元。 集团之借贷一律按浮动息率基准进行安排。集团将紧密监察及管理利率波动风险,并将考虑於适当时候作出有关对冲安排。 就於各个中国内地项目之投资,集团面对人民币�舐什ǘ�之风险。集团以人民币借贷以及从中国内地发展项目产生之人民币收入将可作为自然对冲人民币之�舐史缦铡� 至於集团於哈萨克斯坦之石油业务,因大部份经营费用及资本性支出均以哈萨克斯坦当地货币坚戈计算,而绝大部份收入则以美元计算,故集团面对坚戈之�舐什ǘ�风险。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并没有就对冲而订立的未动用之金融工具。尽管如此,集团将密切监控其整体外�蠓缦占袄�率风险,并采取积极审慎的措施,以於需要时将有关风险减至最低。 凭藉现有备用融资信贷、投资物业之经常性收入、集团发展项目之预售款项/销售所得,及自最终控股公司之财务支持,集团有足够财务资源履行承担及将来之资金需求。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C业绩公布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C20�C 资本承担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就投资物业之承担为30,000,000港元。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8,679,000,000港元之物业以及15,000,000港元之银行存款已 抵押予财务机构,主要作为信贷担保之保证金。 或然负债 集团为一间於中国内地之合营企业订立之银行贷款作出数项担保。已提供该合营企业担保金额为1,012,000,000港元,此乃相当於2,024,000,000港元有期贷款额之50%。该等贷款之融资额度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使用之贷款额为1,755,000,000港元。 人力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共聘用941名雇员(二零一五年:890名雇员),其中539 名为香港员工、190名为中国大陆员工及212名为其他地方的员工。员工人数的增加主要是 配合业务的��长。年内员工总成本增加至2.42亿港元(二零一五年:2.33亿港元),是由於 二零一六年七月之薪酬调整及员工人数增加所致。雇员之薪酬水平具有竞争力,并会因应集团之业绩及个别员工之表现而酌情给予花红,以吸纳、激励及挽留人才。 我们相信,集团人力资源之素质对维持有利竞争之优势起着关键作用。集团透过不同机构举办一系列培训项目,以增强雇员各方面之技能和知识,为与集团共同於瞬息万变之经济环境中发展而作好充分准备。 此外,集团成立了康乐会,并於年内为雇员举办年度晚宴及圣诞聚会,以提升团队精神及忠诚度,并鼓励各部门间之沟通。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C业绩公布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C21�C 其他资料 审核委员会之审阅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已与本公司之核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审阅并讨论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当中包括集团采纳之主要会计政策及准则。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之工作范畴 本公司核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已就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初步业绩公布之财务数字与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数额进行核对,两者数额相符。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就此履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工作准则或香港核证聘用准则而进行的核证聘用,因此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并无对本公告发出任何核证。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年内,本公司已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之所有守则条文,惟守则条文第A.2.1条及守则条文第A.6.7条除外,其阐释如下: 守则条文第A.2.1条 主席柯为湘先生同时履行主席和行政总裁之职务,负责集团之整体营运。兼任职务的安排有助本公司作出敏锐且有效之决策。本公司之企业管治取向着重董事会之管治质素及对股东之问责性。为确保能本着有道德和负责任之态度作出政策决定,董事会已建立一系列机制於公司事务之特定方面作出检讨,重要之决策(包括预期可能对股东利益有长远影响之决定)须由董事会和合适之董事委员会决定。 守则条文第A.6.7条 全体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均有出席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惟一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因当时身处海外,而未能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购入、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入、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C业绩公布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C22�C 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星期三)举行。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之通告将於适当时候刊发及派送。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九日(星期一)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星期二)(包括首尾两天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在该期间将不会进行任何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获派建议中之末期股息,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室,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刊发年报 本公司将於公司网站 www.kdc.com.hk 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刊登一份根据上市 规则编制载有所需全面资料之二零一六年年报,并将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或前後将印刷本寄发予各股东。 承董事会命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 主席 柯为湘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包括:执行董事柯为湘先生(主席)、黎家辉先生、柯沛钧先生及林勇禧先生;非执行董事吴志文女士及杨国光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国星先生、陆恭正先生、司徒振中先生及DavidJohnShaw先生。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C业绩公布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C23�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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