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布
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邀请或要约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的建议。
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
ChinaZhengTongAuto ServicesHoldings Limited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728)
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武汉正通联合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议於中国发行公司债券
本公告乃自愿作出。
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欣
然宣布,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武汉正通联合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称武
汉圣泽捷通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於2017年3月22日已就建议公开发行面值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提出申请。
建议发行公司债券及上市
发行人已於2016年4月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核准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人於2017年
3月22日已就建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公司债券采
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
币3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完
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本期债券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公司债券拟向在中国的合资格投资
者发行,并将於发行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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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并无担保。
进一步资料(包括但不限於有关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已於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
发行人的资料
发行人及子公司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从事汽车4S经销业务、汽车相
关物流业务及润滑油贸易业务。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本公司谨此提述本公司於2016年10月31日发出的公告,其中载有发行人截至
2016年9月30日止的未经审核合并财务资料的主要财务数字摘要。
所得款项用途
发行人目前拟将发行本期债券的所得款项全部用於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建议公司债券发行的理由及裨益
董事会认为发行人发行公司债券将丰富本集团的金融工具组合,并将有效降
低本集团融资成本及优化本集团债务架构,并对本集团整体营运产生正面影
响。
进一步公告
本公司将适时遵照上市规则就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作出进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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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建议公司债券发行受多项条件所规限(包括但不限於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及任何其他相关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批准),故其可能或可能不会进行。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谨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
ChinaZhengTongAutoServicesHoldingsLimited
主席
王木清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王木清先生(主席)、王昆鹏先生、许智俊先生
、李着波先生、尹涛先生及邵永骏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天佑博士、曹
彤博士和王丹丹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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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資附屬公司武漢正通聯合實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建議於中國發行公司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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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通汽车
2017-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