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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 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 ChinaZhengTongAuto ServicesHoldings Limited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728)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收益增加约7.3%至约人民币31,519百万元 总体毛利增加约5.8%至约人民币2,736百万元 本年度,金融服务业务所得利息及服务收入约人民币398百万元,较去 年同期增长约人民币329百万元,该分部2016年实现可呈报溢利约人民 币221百万元 股东应占溢利下降约20.2%至约人民币493百万元 每股基本盈利下降约20.4%至每股人民币22.3分 建议派付末期股息每股0.1港元 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或「正通」,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 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综 合业绩。 �C1�C 综合损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 2016年 2015年 收益 3 31,519,255 29,361,499 销售成本 (28,782,921) (26,774,726) 毛利 2,736,334 2,586,773 其他收益 4 402,910 457,505 其他净收入 4 128,730 66,006 销售及分销开支 (948,116) (847,289) 行政开支 (1,072,188) (911,850) 经营溢利 1,247,670 1,351,145 融资成本 5(a) (482,275) (459,908) 应占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溢利 25,403 30,542 除税前溢利 5 790,798 921,779 所得税 6(a) (282,439) (293,117) 年内溢利 508,359 628,662 以下人士应占溢利: 本公司权益股东 493,282 618,530 非控股权益 15,077 10,132 年内溢利 508,359 628,662 每股盈利 7 基本(人民币分) 22.3 28.0 摊薄(人民币分) 22.3 27.9 �C2�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2016年12月31日(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於12月31日 附注 2016年 2015年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3,912,899 3,428,069 租赁预付款项 1,108,570 1,067,350 金融服务应收款项 1,931,884 704,353 无形资产 3,691,704 3,789,357 商誉 1,926,551 1,926,551 於一家合营企业的权益 244,114 217,314 於联营公司的权益 21,803 3,200 递延税项资产 154,912 113,208 其他金融资产 143,456 27,041 13,135,893 11,276,443 流动资产 存货 9 3,018,856 3,193,735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10 6,384,103 5,294,363 金融服务应收款项 1,732,996 834,684 已抵押银行存款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831,934 1,481,30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625,128 1,599,117 14,593,017 12,403,207 流动负债 金融服务贷款及借款 3,252,885 1,169,500 非金融服务贷款及借款 5,392,584 4,481,582 融资租赁责任 101,720 �C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1 5,501,303 5,132,648 应付所得税 1,129,926 972,331 15,378,418 11,756,061 净流动(负债)�u资产 (785,401) 647,146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2,350,492 11,923,589 �C3�C 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於2016年12月31日(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於12月31日 附注 2016年 2015年 非流动负债 金融服务贷款及借款 �C 188,000 非金融服务贷款及借款 224,000 �C 应付债券 2,314,703 2,158,071 递延税项负债 869,628 888,180 3,408,331 3,234,251 资产净额 8,942,161 8,689,338 权益 股本 188,788 188,788 储备 8,669,543 8,399,844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8,858,331 8,588,632 非控股权益 83,830 100,706 权益总额 8,942,161 8,689,338 �C4�C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 一般资料 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0年7月9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在开曼 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其注册地址为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 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从事4S经销业务、 供应链业务及金融服务。 2 会计政策变更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若干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乃於本集团本会计期间首次生 效。该等发展对本集团当前或过往期间业绩及财务状况之编制或呈列方式并无重大影 响。 本集团并无采用於当前会计期间尚未生效的任何新准则或诠释。 3 收益 本集团主要从事乘用车及汽车备件销售、提供保养服务、提供物流服务、销售润滑油业 务及金融服务。收益指向客户销售货品、提供服务的收入及利息收入。 於年内在收益确认的各重大类别收益的金额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乘用车 27,042,043 25,302,074 销售汽车备件 691,859 766,214 提供保养服务 2,730,283 2,609,350 提供物流服务 411,946 350,995 销售润滑油 245,280 264,434 金融服务的利息及服务收入 397,844 68,432 31,519,255 29,361,499 �C5�C 4 其他收益及净收入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其他收益: 服务收入 377,447 424,264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0,605 31,518 其他 4,858 1,723 402,910 457,505 其他净收入: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净收益 20,860 23,294 衍生金融工具收益净额 96,148 15,981 其他 11,722 26,731 128,730 66,006 5 除税前溢利 除税前溢利乃经扣除�u(计入)以下各项後达致: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a)融资成本: 贷款及借款及应付债券之利息 470,519 471,112 其他融资成本 (i) 43,818 37,818 减:资本化利息* (32,062) (49,022) 482,275 459,908 * 借款成本已按年利率4.35�C7.80%予以资本化(2015年:4.50�C7.80%)。 (b)员工成本: 薪金、工资及其他福利 661,372 605,502 定额供款退休计划供款 (ii) 51,674 47,452 713,046 652,954 (i)主要指票据贴现产生的利息开支。 �C6�C (ii)本集团的中国附属公司雇员须参加附属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地方市政府管理及经营 的定额供款退休计划。本集团的中国附属公司乃按有关地方市政府认同的平均雇 员工资的若干百分比计算的数额向计划供款,以向雇员退休福利提供资金。 除上述的每年供款外,本集团概无其他重大支付退休福利的责任。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c)其他项目: 存货成本 28,295,264 26,226,635 折旧 278,158 238,522 摊销租赁预付款项 23,860 20,198 摊销无形资产 101,509 100,872 经营租赁开支 306,170 270,131 衍生金融工具收益净额 (96,148) (15,981) 汇兑亏损净额 169,254 118,370 呆账拨备 30,728 11,819 6 所得税 (a)综合损益表中的所得税指: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税项: 本年度所得税拨备 342,695 354,282 递延税项: 暂时性差额的产生 (60,256) (61,165) 282,439 293,117 (i)根据开曼群岛及英属处女群岛的规则及规例,本集团毋须缴纳开曼群岛及英 属处女群岛的任何所得税。 (ii)由於香港附属公司於年内并无任何应课税香港利得,故并无作出香港利得税 拨备。香港公司支付的股息毋须缴纳任何香港预扣税。 (iii)本集团的中国附属公司须按25%(2015年:25%)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 �C7�C (b)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支出与会计溢利对账: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除税前溢利 790,798 921,779 按中国所得税率25%计算的除税前溢利名义税项 197,700 230,445 不可扣减开支 58,884 70,308 未确认之未动用税项亏损 32,206 �C 无须课税收入: -按权益会计法确认应占溢利 (6,351) (7,636) 所得税 282,439 293,117 (c)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的应付所得税指: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余额 972,331 776,580 本年度即期所得税拨备 342,695 354,282 年内付款 (185,100) (158,531) 年末结余 1,129,926 972,331 7 每股盈利 (a)每股基本盈利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人民币493,282,000 元(2015年:人民币618,530,000元)及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发行普通股的加 权平均数2,210,200,440股(2015年:2,210,154,002股)计算,现计算如下: 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於1月1日已发行普通股 2,210,200,440 2,210,050,440 行使购股权的影响 �C 103,562 於12月31日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2,210,200,440 2,210,154,002 �C8�C (b)每股摊薄盈利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每股摊薄盈利乃按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人民币 493,282,000元(2015年:人民币618,530,000元)及按就本公司首次公开发售前雇员购股 权计划的具潜在摊薄效应的所有普通股作出调整後得出的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 均数2,212,369,686股(2015年:2,213,469,125股)计算如下: 股份加权平均数(摊薄)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2,210,200,440 2,210,154,002 视作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雇员购股权计划 发行股份的影响 2,169,246 3,315,123 於12月31日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2,212,369,686 2,213,469,125 8 分部报告 本集团按业务性质划分分部及进行管理。按与向本集团最高层行政管理人员就资源配置 及表现评估的内部汇报资料一致的方式,本集团已确定下列三个主要营运分部: 1 4S经销店业务 4S经销店业务主要包括透过本集团在中国的4S经销店网络销售汽车、汽车备件及 提供保养服务。 2 供应链业务* 供应链业务主要包括提供汽车相关物流服务及润滑油贸易。 * 武汉正通联合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正通」),前身为武汉圣泽捷通物 流有限公司,乃本集团的居间控股公司,2016年前经营物流服务和零件销售业 务。2015年及之前,本集团的内部申报将武汉正通归由供应链业务分部管理。 2016年,武汉正通将全部物流服务业务转移至圣泽捷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捷 通供应链」),但仍为投资控股公司。因此,武汉正通不计入分部报告,捷通供 应链的财务资料则计入供应链分部。 由於无所需资料且获取该等资料的成本过高,因此并无就上述可呈报分部组 成的变动重列供应链业务分部的相关比较数据。 3 金融服务业务 金融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向汽车客户及经销商提供金融服务。 �C9�C (a)分部业绩、资产及负债 就评估分部表现及各分部间的资源配置而言,本集团主要营运决策者根据下列基 准监察各个可呈报分部应占的业绩、资产及负债: 收益及开支乃参考该等分部所产生的销售额及开支或该等分部应占资产折旧 或摊销所产生的开支分配至可呈报分部。 用作呈报分部溢利的计量方式是除税前溢利。为达致除税前溢利,本集团盈 利会就并无明确归於个别分部的项目(如总部及公司行政成本、其他收益、其 他净收入及融资成本)进行调整。 分部资产包括所有流动及非流动资产,惟无形资产、商誉、递延税项资产及未 分配总部资产除外。分部负债包括所有流动及非流动负债,惟应付所得税、递 延税项负债及未分配总部负债除外。 除取得有关除税前溢利的分部资料外,管理层亦获提供有关收益(包括分部间 销售)、分部直接管理的贷款及借款、折旧、摊销及分部用於营运的非流动分 部资产的减值亏损及添置的分部资料。分部间销售乃参考就类似订单向外部 各方收取的价格定价。 4S经销店业务 供应链业务 金融服务业务 总计 2016年 2015 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 30,464,185 28,677,638 657,226 615,429 397,844 68,432 31,519,255 29,361,499 分部间收益 �C �C �C 380,220 58,788 3,609 58,788 383,829 可呈报分部收益 30,464,185 28,677,638 657,226 995,649 456,632 72,041 31,578,043 29,745,328 可呈报分部溢利 586,319 875,252 119,703 107,414 221,431 18,250 927,453 1,000,916 年内折旧及摊销 371,409 344,190 16,967 12,620 15,151 2,782 403,527 359,592 可呈报分部资产 16,175,278 14,137,909 234,729 3,226,969 4,413,169 1,917,643 20,823,176 19,282,521 年内添置非流动 分部资产 764,634 1,093,656 10,465 3,245 277,799 16,765 1,052,898 1,113,666 可呈报分部负债 (12,523,755) (10,958,515) (144,001) (2,267,591) (3,531,114) (1,397,238) (16,198,870) (14,623,344) 於一家合营企业及 联营公司投资 �C �C 247,314 220,514 18,603 �C 265,917 220,514 �C10�C (b)可呈报分部对账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益: 可呈报分部收益 31,578,043 29,745,328 抵销分部间收益 (58,788) (383,829) 综合收益 31,519,255 29,361,499 除税前溢利: 可呈报分部溢利 927,453 1,000,916 抵销分部间溢利 (17,274) �C 未分配总部开支 (168,746) (142,740) 其他收益 402,910 457,505 其他净收入 128,730 66,006 融资成本 (482,275) (459,908) 综合除税前溢利 790,798 921,779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可呈报分部资产 20,823,176 19,282,521 无形资产 3,691,704 3,789,357 商誉 1,926,551 1,926,551 递延税项资产 154,912 113,208 未分配总部资产 2,356,499 65,153 抵销分部间应收款项 (1,223,932) (1,497,140) 综合总资产 27,728,910 23,679,650 负债: 可呈报分部负债 (16,198,870) (14,623,344) 应付所得税 (1,129,926) (972,331) 递延税项负债 (869,628) (888,180) 未分配总部负债 (1,812,257) (3,597) 抵销分部间应付款项 1,223,932 1,497,140 综合总负债 (18,786,749) (14,990,312) (c)地区资料 由於本集团仅在中国营运,故此并无呈列任何地区分部资料。 �C11�C 9 存货 (a)综合财务状况表的存货包括: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汽车 2,765,645 2,911,859 汽车备件 229,487 262,771 其他 23,724 19,105 3,018,856 3,193,735 (b)确认为开支并计入损益的存货金额分析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出售的存货账面值 28,275,220 26,226,635 存货撇减 20,044 �C 28,295,264 26,226,635 10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 713,488 528,168 应收票据 340 5,450 713,828 533,618 预付款项 1,054,354 837,255 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 4,615,921 3,923,49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6,384,103 5,294,363 全部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预计可於一年内收回。 由於很少提供赊销,赊销须取得高级管理层的批准,故有关贸易应收款项的信贷风险有 限,而管理层订有信贷政策,且信贷风险乃受到持续监控。 �C12�C 於报告期末,按发票日期呈列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3个月内 676,669 509,220 3个月以上但1年内 26,404 16,680 超过1年 10,755 7,718 713,828 533,618 11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项 615,156 446,018 应付票据 3,489,345 3,431,310 4,104,501 3,877,328 预收款项 503,332 484,462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 887,826 770,858 应付关连方款项 5,644 �C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5,501,303 5,132,648 所有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预计於一年内清偿。 於报告期末,按发票日期呈列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3个月内到期 3,831,245 3,729,025 於3个月後但6个月内到期 271,299 145,251 於6个月後但12个月内到期 1,957 3,052 4,104,501 3,877,328 �C13�C 12股息 (i)本年度应付予本公司权益持有人之股息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报告期末後拟派末期股息0.10港元 (2015年:每股普通股0.10港元) 197,705 185,162 於报告期末,报告期末後拟派的末期股息尚未确认为负债。 (ii)应付本公司权益持有人之以往财政年度应占并於年内批准及派付之股息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年内批准及派付有关以往财政年度之 末期股息每股0.10港元 (2015年:每股普通股0.10港元) 187,209 174,201 (iii)其他股息 於2016年,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向非控股股东以现金宣派及派付股息人民币13,868,000 元(2015年:人民币24,002,000元)。 13或然负债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C14�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市场回顾 2016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6.7%,总体上,国民经济保持了总体 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实体经济企稳,人们的消费能力和意愿回升,全 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4%。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6年乘用车销量创历史新高,达到2,437.69万辆, 同比增长14.93%,增幅高於上年7.63个百分点。在乘用车市场整体较上年实现 稳步增长的背景下,在华豪华车市场中各品牌也呈现出不同的增长势头,同时 竞争也更趋激烈。就本集团代理之主要品牌而言,宝马和MINI品牌在华销量达 516,355辆,同比增长11.3%(2015年:463,736辆);奥迪品牌在华销量达到591,554 辆,同比增长3.6%(2015年:570,889辆);奔驰品牌在华销量达到472,884辆,同比 增长26.6%(2015年:373,459辆);捷豹路虎品牌在华销量达到119,048辆,同比增 长28.7%(2015年:92,474辆);沃尔沃品牌在华销量达90,930辆,同比增长11.5% (2015年:81,588辆);保时捷品牌在华销量达65,246辆,同比增长12.5%(2015年: 58,009辆)。 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是多 个豪华品牌在华的主要核心经销商,与各大豪华车厂商继续紧密合作,密切捕 捉行业动态及汽车消费习惯演变催生的服务机遇,在进一步完善现有服务的 同时,积极探索创新的服务模式,依托多元的品牌组合、合理的营销网络、完 善的销售与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客户的服务体验。 2016年,本集团在巩固传统维修、保养及精品销售等汽车售後服务业务的基础 上,根据自身企业特点,拓展创新业务,尤其是在金融服务业务方面取得实质 性进展,进一步加强了与厂家的金融合作,丰富了客户服务的内容,为客户提 供更具个性化和竞争力的汽车金融解决方案,在新车销售、二手车、融资租赁、 客户维系方面均具有深远的促进作用。 �C15�C 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国汽车保有量达到1.94亿辆,汽车驾驶 人超过3.1亿人。乘用车保有量达1.6亿辆,其中,以个人名义登记的乘用车(私 家车)达到1.46亿辆,占乘用车保有量的90%。汽车保有量和汽车驾驶人数的不 断增加,汽车作为人们日常生活节点的所产生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围绕汽车生 活的市场也变得越来越大。 同时,中国汽车消费市场渐趋成熟,汽车销售环节蕴藏巨大商机和面临更加激 烈的竞争,消费者服务需求更加专业化和个性化,储存量更加丰富的汽车售後 环节和围绕人们汽车生活的商机正不断被挖掘。 业务回顾 2016年,本集团在继续致力於豪华及超豪华品牌汽车销售业务与售後业务的基 础上,大力拓展汽车金融、保险代理、融资租赁、二手车等高附加值的後市场 业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收益约为人民币31,519百万元, 同比增加约7.3%,实现毛利约人民币2,736百万元,同比增加约5.8%,股权持有 人应占溢利约人民币493百万元,每股基本盈利约人民币22.3分。 (一)新车销售业务回顾 2016年,本集团在继续有选择性地拓展豪华车经销网络的基础上,着重致 力於提升同店销售潜力并巩固现有区域竞争优势,实现了新车销量96,883 台,同比增长约9.5%,其中豪华及超豪华品牌销量为67,962台,同比增长约 11.4%。本集团2016年新车销售收入约为27,042百万元,同比增长约6.9%。本 集团代理的主要汽车生产厂商品牌产品�Q更加丰富,汽车平均销售单价继 续保持稳中有降的趋势,主要代理品牌产品周期与竞争格局发生变化,导 致毛利率表现各有不同。2016年本集团整体新车销量毛利率约2.9%,同比 略有下降。本集团认为未来新车销量增长与毛利率的进一步改善将主要 得益於主要代理品牌产品周期改善,市场持续稳定消费升级需求增长,本 集团与汽车生产厂商合作关系的进一步加强,更得益於集团服务平台的 完善和金融类服务的升级。 �C16�C (二)售後服务业务回顾 2016年本集团实现售後收入约人民币3,422百万元,同比增长1.4%,录得毛 利约1,621百万元,同比下降约0.9%,售後毛利率约47.4%。2016年本集团累 计实现服务987,766台次,同比增长约8.3%,售後基盘稳步扩大。其中豪华 车累计730,198台次,同比增长12.1%。 2016年受市场零部件的价格体系调整影响,售後服务平均单价面临较大压 力,但本集团积极提高客户粘性,通过提升入场台次和对零部件价格的结 构调整,保证售後服务业务的收入与毛利的良性增长。同时,本集团积极 拓展新产品服务的研发与营销。例如,在产品营销方面,本集团结合自身 有利条件,全方位提升保养、养护、续保、延保等定制化产品方案开发,进 一步提高产品渗透率。在服务体验方面,本集团通过快速预约、快速钣喷 的推广,为客户提供更高效的服务;为客户提供代步车服务,推出代步车 险,给客户提供代步车补贴。在成本控制方面,公司调整部门结构,优化 集中采购渠道及库存与备件管理,严格管控成本。 (三)金融服务业务 2016年,本集团全力打造由上海东正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东正金融」)、 上海正通鼎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鼎泽租赁」)以及鼎泽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鼎泽保代」)组成的金融板块,并通过提供差异化的东正金融汽车消费贷 款产品,东正金融与鼎泽租赁联合推出的组合产品以及鼎泽保代的汽车 消费附加产品,更好地贴近客户需求以及服务个人消费者。 目前东正金融已经与本集团各大主要代理豪华品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并积极探索全国性的网络覆盖,进一步拓展完善与汽车生产厂商和其他 经销商的合作渠道。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东正金融资产规模约达人民币4,153百万元。其中零 售贷款余额约达人民币3,505百万元,约占总贷款余额90.79%。零售业务平 均贷款期限31.68月。随着东正金融贷款规模快速成长,其融资成本与运营 成本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同时信贷风险也将得到进一步分散。 �C17�C 保险代理方面,本集团2016年在持续保持较高新保渗透率的前提下,进一 步提升续保渗透率。集团正在积极开发三年联保、延保、盗抢保障产品、 玻璃保障产品等特色保险产品,并结合集团金融业务优势为客户提供分期 支付方案,满足客户多方面需求的同时,提升保险产品的收入和渗透率。 未来,东正金融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在风险控制、规范经营及融资等 多角度的天然竞争优势将在资产质量,规模增长、利润实现方面逐步显 现。同时,受益於集团前瞻性的战略布局,鼎泽租赁与鼎泽保代将在企业 大客户业务和汽车附加消费产品方面,与东正金融形成错位互补,提升金 融板块的总体竞争力。 (四)供应链业务 本集团汽车供应链业务主要包括汽车物流业务和汽车养护用品贸易两大 方面,其中汽车物流业务拥有中国5A级物流企业资质认证,自主开发先进 完善的物流管理体系,业务包括采购物流、生产物流、流通加工、销售物 流、整车物流以及物流相关谘询服务等汽车物流全供应链领域;汽车养护 用品贸易目前主要涉及润滑油贸易业务。汽车物流业务主要服务於国内 主流汽车集团,服务网络覆盖中国25个省及直辖市。作为中国技术领先的 汽车物流服务平台,业务未来增长空间巨大,将致力成为中国独立运营的 非主机厂主导的最大的第三方汽车物流服务供货商之一。 (五)网络发展 均衡合理布局全国豪华品牌经销商网络,持续优化网络品牌结构以提升 集团全网盈利能力 作为中国领先的豪华汽车经销店集团,本集团持续专注於代理量产豪华 及超豪华汽车品牌,如保时捷、奔驰、宝马、奥迪、捷豹路虎、沃尔沃、英 菲尼迪、凯迪拉克等。此外,本集团亦经营一汽大众、别克、日产、丰田、 本田、现代等中档市场品牌的经销店。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全国15个省、直辖市的36个城市运营网点 数量达到108家。回顾年内,本集团新开设了6家豪华汽车运营网点,包括: 深圳奥迪4S店、郑州奥迪4S店,青岛奥迪4S店,武汉捷豹路虎4S店,广州沃 尔沃4S店,深圳奔驰便捷服务中心。 �C18�C 截至本报告日,本集团又新开业一家奔驰4S店(宿州)并获得一家超豪华品 牌4S店授权。已获授权在建或待建经销商网点16家,涵盖保时捷、奔驰、奥 迪、宝马、捷豹路虎等核心豪华品牌。新项目授权区域覆盖北京、上海、广 州、深圳、重庆等一�Q城市及云南、江苏、安徽、湖北、广东等具有快速发 展潜力的地区,规模及渠道优势进一步扩大。 2016年,本集团在稳健拓展经销网络的同时,对现有的运营网点的均衡合 理布局及品牌结构进行深度优化,控制成本并持续提升全网整体盈利能 力。截至2016年底,集团迁址关闭了4家4S店、6家城市展厅。 下表载列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网点详情: 已授权待 已开业网点 开业网点 总计 豪华及超豪华品牌5S/4S店 78 15 93 中高端品牌4S店 13 0 13 豪华品牌城市展厅 11 0 11 豪华品牌授权维修中心 6 0 6 二手车中心 0 1 1 总计 108 16 124 作为国内领先的豪华及超豪华品牌制造商的战略合作夥伴,本集团网络 拓展策略将持续致力於核心豪华品牌网点的均衡布局和品牌结构优化, 谨慎拓展;同时集团将适时寻找兼并机会以快速提升业务规模和盈利能 力。 �C19�C 财务回顾 营业收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本集团录得的收益约为人民币31,519百万元, 较2015年约人民币29,361百万元的收益增加约7.3%。其中汽车金融服务收益约 为人民币398百万元,较2015年的约人民币68百万元增长约481%。收益增加主要 得益於稳健的新车销售增长以及汽车金融收入的快速提高。 本集团的收益来源自新车销售,售後服务及其他业务的收入。2016年,新车销 售的收入约为人民币27,042百万元,较2015年的约人民币25,302百万元,增长约 为6.9%,约占2016年总收入的85.8%。售後服务的收入约为人民币3,422百万元, 较2015年的约人民币3,376百万元增长约1.4%。2016年,豪华及超豪华品牌汽车 的收益为约人民币23,522百万元,较2015年的约人民币21,906百万元同比增长约 7.4%,约占新车销售收入的87.0%。2016年,新车销售收入和售後服务收入占总 收入的比重分别约为85.8%和10.9%,其中售後服务收入占比同比下降约0.6个百 分点。 销售成本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本集团销售成本约为人民币28,783百万元,较 2015年的约人民币26,775百万元同比增加约为7.5%,乃与收益增加基本一致。 2016年,本集团新车销售的成本由2015年约人民币24,463百万元增长约7.3%至约 人民币26,260百万元。新车销售成本增长与新车销售收入增幅保持基本一致。 售後服务销售成本由2015年约人民币1,740百万元增长约3.5%至约人民币1,801 百万元。 毛利及毛利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本集团的毛利为约人民币2,736百万元,较2015 年的约人民币2,587百万元增加约5.8%,毛利率约为8.7%,较2015年的8.8%减少 了约0.1个百分点。 �C20�C 本集团毛利主要来源於售後服务业务,新车销售业务及汽车金融服务业务。 2016年,新车销售业务实现毛利约人民币782百万元,同比下降约6.8%,新车销 售毛利率为2.9%,比2015年略有下降,豪华及超豪华品牌汽车的毛利为约人民 币723百万元,同比下降约8.7%,豪华及超豪华品牌汽车的毛利率从2015年的 3.6%略微下降至3.1%,主要由於相对疲软的市场需求以及部分品牌较弱产品周 期所致。2016年,本集团售後服务业务实现毛利约人民币1,621百万元,同比下 降约为0.9%,售後毛利率约为47.4%,较2015年的约48.5%下降约1.1个百分点。东 正金融2016年实现毛利约人民币286百万元,毛利率约为65.0%。 销售及分销开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本集团的销售及分销开支约为人民币948百 万元,较2015年的约人民币847百万元增长约11.9%。销售及分销开支的增加主 要由於新增经销网点导致租赁费、人工费及折旧增加所致。 行政开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本集团的行政开支约为人民币1,072百万元, 较2015年约人民912百万元增长约17.6%,此乃由於回顾期内经销网点增加及人 民币较年初贬值导致发生汇兑损失所致。 经营溢利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本集团的经营溢利约为人民币1,248百万元, 较2015年约人民币1,351百万元下降约7.7%。经营溢利率约为4.0%,较2015年的 约4.6%下降约0.6个百分点。 所得税开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本集团的所得税开支约为人民币282百万元, 实际税率约为35.7%。 �C21�C 期内溢利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本集团的期内溢利约为人民币508百万元,较 2015年约人民币629百万元下降约19.1%。期内纯利率约为1.6%,较2015年的约 2.1%下降约0.5个百分点。 或然负债 於2016年12月31日,除该等抵押予银行的资产外,本集团并无拥有任何重大或 然负债或担保。 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流动资产约为人民币14,593百万元,较2015年12月 31日的流动资产约12,403人民币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2,190百万元,该增加乃主 要由於集团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金融服务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约为人民币15,378百万元,较2015年12月 31日的流动负债约人民币11,756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3,622百万元,该增加乃主 要由於本集团汽车金融业务规模的增长所致。 现金流量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人民币1,625百万元,较2015 年12月31日的约人民币1,599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26百万元。本集团的交易及货 币资产主要以人民币计值。集团的资金主要用於采购新车、备件及汽车用品及 汽车用润滑油的付款,清偿本集团的贷款、借款及其他债项,拨付本集团的运 营资金及日常经营性开支,设立新经销店或收购经销店或其他业务。本集团透 过合并来自经营活动、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的现金流量,以拨付本集团的流动 资金所需。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本集团的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为净流入约人民币647百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本集团的经营 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净流入约人民币1,526百万元)。 资本开支及投资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本集团的资本开支及投资为约人民币1,049百 万元(2015年:约人民币1,099百万元),主要用於装修、设备更新、购买试乘试驾 车。 �C22�C 存货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为汽车及汽车备件。一般而言,本集团的每家经销店会单 独管理新车、汽车备件以及其他存货的配额及订单。此外,本集团利用信息技 术系统管理存货,亦会监控整个经销网络的存货,在各经销店之间进行调节, 以维持汽车存货水平的均衡状态。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的存货约为人民币 3,019百万元,与於2015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3,194百万元相比减少约人民币175 百万元,主要是由於集团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而减少了新车库存资金占用所致。 本集团2016年平均库存周转天数39.5天,较2015年的51.4天减少11.9天,所示年度 的平均库存周转天数载列如下表: 截止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平均存货周转天数 39.5 51.4 汇兑风险 本集团主要以人民币开展业务。若干银行存款、银行贷款及信用增强债券以外 币计值,然而,本集团的经营现金流量及流动资金并未因汇兑波动受到重大影 响。本集团采用双重货币掉期工具对冲其未来以美元偿还应付债券。於2016年 12月31日,本集团已确认双重货币掉期工具之公平价值约为人民币143百万元 (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27百万元)。 流动资金及资本资源 本集团运营所需资金及资本开支主要来源於内部运营产生的现金及主要往来 银行提供的借款。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现金及银行存款约为人民币3,457 百万元(包括:已抵押银行存款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约人民币1,832百万元,及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人民币1,625百万元),较2015年12月31日的约人民币3,080百 万元,增加约人民币377百万元。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贷款及借款、融资租 赁责任及应付债券约为人民币11,286百万元(2015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7,997百 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除约人民币8,594百万元的贷款及借款,融资租赁 责任和应付债券按定息利率计息外,其它贷款及借款按浮息利率计息。於2016 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净负债比率约为87.5%(2015年12月31日:约56.6%)。净负 债比率由贷款及借款、融资租赁责任及应付债券扣除现金及银行存款後除以 所有者权益计算所得。该比率的增长乃主要由於本集团汽车金融业务规模的 增长所致。 �C23�C 本集团的资产抵押 本集团已抵押其集团资产,作为贷款及借款和银行融资的抵押品,用作为日常 业务营运资金。於2016年12月31日,已抵押本集团资产约为人民币3,748百万元 (2015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3,620百万元)。 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本集团并无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或联营 公司。 外汇投资及对冲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外币投资。此外,本集 团的运营资金或流动资金并无由於货币汇率的变动而出现任何重大困难或受 到重大影响。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中国聘用9,120名雇员(2015年12月31日:8,765名)。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本集团总员工成本约为人民币713百万元(截 至2015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人民币653百万元)。本集团提供具有竞争力的 薪酬及福利计划,包括退休金、工伤福利、生育保险、医疗及失业福利计划。本 集团亦向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及多元化培训计划。本公司已采纳购股权 计划及限制性股份奖励计划,以向合资格雇员授出股份作为对彼等於本集团 贡献的激励或奖励。 未来展望及策略 中国汽车市场日趋成熟,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提高,汽车销售及服务相关消费 支出稳步上升,汽车消费逐步升级。同时,对於产品与服务的质量提出更高要 求。随着豪华车消费者数量增加,他们对汽车相关消费的各个环节提出更加专 业化的服务需求;同时亦希望享受到优质便捷的一站式综合服务。集团将充分 依托多元化豪华品牌组合优势,较为完善的全国性的网络布局,个性化的金融 与保险等高附加值服务,为客户打造领先的消费体验。本集团亦将充分发挥自 身综合平台与独立业务板块优势,迎合客户消费习惯变迁,积极丰富服务产品 和拓展服务渠道,充分把握发展机遇。同时,本集团亦更加有针对性发展传统 销售网络,并不断优化内部管理及运营效率,为股东、员工及社会创造更大的 价值。 �C24�C 期後事项 (一)本公司执行董事王昆鹏先生自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起调任为董事会副董 事长,并不再担任本公司首席执行官。同日,许智俊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 首席执行官,自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起生效。 (二)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本公司(作为借款方)及本公司之两家香港注册 成立之附属公司(作为担保人)与(其中包括)十五家金融机构组成的银团(作 为贷款方签署一份银团贷款协议((「贷款协议」),获得银团贷款初始总金 额为4.09亿美元,并设绿鞋机制,允许包括上述初始贷款金额在内的贷款 总额增加至不超过6亿美元。本次贷款的最终偿还日期为首次使用日期起 计36个月。本次贷款主要用於现有债务的再融资及满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的公司资金需求。 (三)本公司首席执行官许智俊先生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起获委任为执 行董事,李�B先生同日辞任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建议末期股息 董事会议决在将於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 向本公司股东建议,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0.1港元予 2017年5月26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末期股息分派预案须待本公司股 东於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後方可实施。倘获得批准,本公司将於2017 年6月2日或前後以现金向本公司股东派付末期股息。 暂停办理过户登记 本公司将於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至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天)及 於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至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过 户登记手续,期间概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为合资格出席2017年股东周年大 会及於会上投票,本公司未登记股份持有人须於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四 时三十分之前将股份过户文件送达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分处之香港中 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以作登记,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 楼1712�C1716室。为合资格收取拟派末期股息(须待股东於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 批准,方可作实),本公司未登记股份持有人须於2017年5月23日(星期二)下午 四时三十分之前将股份过户文件送达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分处之香港 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之上述地址以作登记。 �C25�C 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一套规管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守则(「证券交易守则」), 其严格程度不逊於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 守则(「标准守则」)。经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後,全体董事已确认於截至2016 年12月31日止年度彼等已遵守证券交易守则及标准守则。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 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 董事会认为良好的公司管治操守对增加投资者信心及维护股东的利益至为重 要。本公司已采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附录14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董事会认为,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适用守则条文(「守 则条文」),惟与守则条文第E.1.2条有关的除外,本公司董事会主席王木清先生 因有其他事务关系,未能出席本公司2016年股东周年大会。 审阅全年业绩 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已经由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审 核委员会」)审阅,并由本公司之独立核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审核委 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即黄天佑博士(审核委员会主席)、曹彤博士 及王丹丹女士。 刊登业绩公布 本业绩公布於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http://www.zhengtongauto.com)可供浏览,而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年报 载有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资料,将适时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及刊载於上述网站。 �C26�C 致谢 董事会衷心感谢本集团的管理团队与雇员的服务承诺与勤勉精神,以及本公 司股东与商业夥伴对本集团的大力支持。 代表董事会 ChinaZhengTongAutoServicesHoldingsLimited 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 王木清 主席 香港,2017年3月21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王木清先生(主席)、王昆鹏先生、许智俊先生、 李着波先生、尹涛先生及邵永骏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天佑博士、曹彤 博士及王丹丹女士。 �C27�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2708 艾伯科技 0.05 164.71
01708 三宝科技 0.92 48.39
00020 会德丰 1.19 43.37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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