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 负 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
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INVESTMENTSHOLDINGSLIMITED
中国兴业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32)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业绩
经审核综合业绩
ChinaInvestments Holdings Limited 中国兴业控股有限公 司(「本公 司」)董事 会(「董
事」)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经审核综合业绩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列)
持续经营之业务
收入 3 24,554 35,582
销售及服务成本 (11,403) (17,917)
毛利 13,151 17,665
其他经营收入 5 3,982 5,644
销售及分销开支 (701) (682)
行政开支 (60,564) (54,429)
固定资产减值 �C (1,44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C (73)
应占联营公司盈利 67,747 71,642
财务支出 6 (22,362) (23,159)
*仅供识别 1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 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列)
除税前盈利 1,253 15,168
所得税开支 7 (3,956) (7,811)
持续经营之本年度(亏损)�u盈利 9 (2,703) 7,357
已终止经营之业务
已终止经营之业务之本年度亏损 8 (1,628) (1,584)
本年 度(亏损 )�u 盈利及本公司拥
有人应 占(亏损 )�u 盈利 (4,331) 5,773
其他综合开支,除 税後
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酒店物业重估盈余 4,072 3,930
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时产生之外汇差额 (1,598) (2,076)
应占联营公司外汇差额 (41,275) (28,790)
年度其他综合开支,扣除所得税 (38,801) (26,936)
年度综合开支总额及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开支 (43,132) (21,163)
每股(亏损)�u盈利 11
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之业务
基本 (港币0.25仙) 港币0.34仙
摊薄 (港币0.25仙) 港币0.34仙
持续经营之业务
基本 (港币0.16仙) 港币0.43仙
摊薄 (港币0.16仙) 港币0.43仙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 229,917 322,263
物业、厂 房及设备 244,354 176,253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12 620,387 624,95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527 9,117
1,103,185 1,132,584
流动资产
待售物业 55,028 55,028
存货 781 1,063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13 6,487 4,614
银行结余及现金 151,097 158,952
213,393 219,657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14 110,704 104,462
应纳税金 6,634 8,250
银行贷款 15 36,004 30,661
153,342 143,373
流动资产净额 60,051 76,284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163,236 1,208,868
股本及储备
股本 171,233 171,233
储备 760,054 803,186
权益总额 931,287 974,419
非流动负债
银行贷款 15 100,379 116,873
可换股票据 16 121,092 108,467
递延税项负债 10,478 9,109
231,949 234,449
1,163,236 1,208,868
附注:
1.财务报表之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编 制。此外,综合财务报表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联交所」)证券上市
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规定之适用披露。
2.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 则」)
於本年度,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或之後的财政年度首次采用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
之下述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
香港会计准则 第1号(修订) 披露计画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可接受之折旧及摊销方式之澄清
香港会计准则 第38号(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 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 第41号(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 第27号(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会计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颁布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0号、 投资实体:应 用综合入帐之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 第28号(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1号(修订) 收购共同营运权益之会计安排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帐目
本年度应用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於本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所载列之财务表现,
以及�u或披露,并 无重大影 响。
2.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 则」)(续)
本集团并无提早采纳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本集团董事预
计,应用此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将不会对本集团之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
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 第7号(修订) 披露计划1
香港会计准则 第12号(修订) 确认未变现亏损之递延税项资产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2号(修订) 股权支付交易的分类及计算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及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出售或注资4
香港会计准则 第28号(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及相关修订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3
1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并可提早应用
2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并可提早应用
3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并可提早应用
4 尚待厘订之日期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收入
收入乃指年内由酒店营运、本集团向外界客户销售货品或物业扣除退货及折扣以及租金收入总
额所产生之已收及应收之收益总 额。
4.分部资料
为管理目 的,本集团现时划分为两个经营业务分部-酒店业务及物业投资。本 集团乃以此等分
部为基准呈报其首要分部资 料。
主要业务如下:
酒店业务 -酒店拥有权及管理
物业投资 -持有投资物业及待售物业
4.分部资料(续)
就物业投资业务而 言,本 集团管理层审阅每项投资物业的财务资 料,故 每项投资物业构成独立
经营分部。然 而,投资物业具有类似的经济特 性,且发展及销售活动相似,客 户基础亦 相 若。因
此,所有投资物业均归类为一个报告分部,以 供分部呈报之 用。
於本年 度,木片业务已终止经营。於 本附注作载之分部资料并不包括任何已终止经营业 务,更
多详情载於附 录8中。
有关该等之分部资料呈列如 下:
分部收入 分部业绩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列) (重列)
酒店业务 19,988 22,655 (5,196) (6,354)
物业投资 4,566 12,927 (2,421) 1,780
总计 24,554 35,582 (7,617) (4,574)
利息收入 3,343 5,637
固定资产减值 �C (1,44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C (73)
专业费用 (1,027) (1,637)
中央行政成本净额 (22,253) (20,718)
汇兑亏损净额 (16,578) (10,510)
应占联营公司盈利 67,747 71,642
财务支出 (22,362) (23,159)
除税前盈利 1,253 15,168
所得税开支 (3,956) (7,811)
本年 度(亏损 )�u 盈利 (2,703) 7,357
以上呈报之分部收入指来自外界客户之收 入。於本年度,并 无分部间销售(二零一五年:无 )。
4.分部资料(续)
分部业绩指在并无分配利息收入、固定资产减值、专业费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中央行
政成 本、汇兑亏损净额、应 占联营公司盈利及财务支出的情况下,各 分部所赚 取 的(亏损 )�u 盈
利。这是向本集团管理层呈报的资料,以 助调配资源及评估分部表现之用。
分部资产及负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列)
分部资产
持续经营之业务
酒店业务 122,243 122,304
物业投资 296,241 393,368
总分部资产 418,484 515,672
已终止营业业务之资产 391 521
银行结余及现金 151,097 158,952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620,387 624,95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527 9,117
未分配资产 117,692 43,028
综合资产 1,316,578 1,352,241
分部负债
持续经营之业务
酒店业务 3,919 3,759
物业投资 115,710 122,300
总分部负债 119,629 126,059
已终止营业业务之负债 1,028 176
可换股票据 199,911 187,287
银行贷款 27,075 28,274
未分配负债 37,648 36,026
综合负债 385,291 377,822
4.分部资料(续)
其他分部资料
二零一六年
持续经营之业务 酒店业务 物业投资 总计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折旧 5,876 1,913 7,789
物业、厂 房及设备添置 2,445 5,493 7,938
出售物业、厂 房及设备 之(亏损 )�u 盈利 (5) 446 441
二零一五 年(重列)
持续经营之业务 酒店业务 物业投资 总计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折旧 7,695 209 7,904
物业、厂 房及设备添置 551 9,717 10,268
投资物业添置 �C 79,097 79,097
出售物业、厂 房及设备之亏损 (18) �C (18)
4.分部资料(续)
经营地区分部资料
本集团之酒店业务,均 位於中华人民共和 国(「中国」,不 包括香港 )。
物业投资均位於中国及香港。
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持续经营业务之收益按经营位置划分及其非流动资产按资产位置划分之
资料,详 述如 下:
以地区市场划分之销售收益 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列) (重列)
中国 22,798 32,744 319,805 327,716
香港 1,756 2,838 38,516 128,616
24,554 35,582 358,321 456,332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於联营公司之权 益、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未分配非流动资 产。
主要客户资料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 度,既无单一客户占本集团来自业务之总收入10%或以
上(二零一五 年:无)。
5.其他经营收入
其他经营收入包括以下项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持续经营之业务
利息收入 3,343 5,637
6.财务支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持续经营之业务
下列各项之利 息:
银行贷款
-须於五年内悉数偿还 �C 897
-无须於五年内悉数偿还 6,412 7,939
可换股票据 15,950 14,323
22,362 23,159
7.所得税开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持续经营之业务
本年税项开支包括:
本年税项-中国企业所得税拨备 (1,906) (1,196)
中国企业所得税超额拨备拨回 �C 432
递延税项:
本年度之暂时性差异 (2,050) (7,047)
(3,956) (7,811)
7.所得税开 支(续)
由於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任何香港应课税溢利,故并无提拨任何
香港利得税准备(二零一五 年:无)。这两年,於 中国的附属公司乃按25%之税率缴纳中国企业
所得 税。
8.已终止经营业务
年内,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安全监管 局(「安全监管局」)向全资附属公司佛山市南海康盛木业
有限公司(「康 盛」)发出整改通知,要 求提升生产设备达致高等级环保标准要求。
就此而言,经 考虑升级现有的机器之成本後,董 事 会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决议终止
本集团之木片处理业务(「终 止经营业 务」)。
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综合现金流量表之已终止经营业务之业绩载於下文。来自已
终止经营业务之比较亏损及现金流量已获重列,以将该等业务分类为本年度已终止经营业务。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收入 2,278 3,693
销售成本 (2,842) (4,529)
毛亏 (564) (836)
其他经营收入 �C 199
销售及分销开支 (495) (802)
行政开支 (569) (145)
已终止经营业务除税前亏损 (1,628) (1,584)
所得税开支 �C �C
已终止经营业务本年度亏损及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 (1,628) (1,584)
8.已终止经营业 务(续)
已终止经营业务本年度亏损包括以下各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核数师酬金 �C �C
折旧 235 572
已终止经营业务现金流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来自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净额 (411) (511)
现金流出净额 (411) (511)
9.本年 度(亏损 )�u 盈利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列)
持续经营之业务
本年度(亏损)�u盈利已计入�u(扣除):
物业、厂 房及设备折旧 (10,722) (9,077)
核数师酬金
审计服务 (1,150) (1,100)
非审计服务 (4) (4)
出售物业、厂 房及设备之盈利�u(亏损) 328 (18)
出售待售物业之净收益 �C 3,853
出售投资物业之净亏损 �C (630)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之减值亏损 (2) (11)
汇兑亏损净额 (16,578) (10,510)
9.本年 度(亏损 )�u 盈利(续)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列)
总员工成本
董事酬金 (6,105) (5,979)
其他员工成本 (13,771) (13,819)
其他员工之退休�利计划供款 (1,300) (1,374)
(21,176) (21,172)
投资物业之总租金收入 4,566 4,871
减�s
年内有租金收入之投资物业之直接经营开支 (29) (22)
年内无租金收入之投资物业之直接经营开支 (2,585) (1,865)
1,952 2,984
10.股息
董事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无)年度派付
股息。
11.每股(亏损)�u盈利
来自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业务
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u盈利乃根据本集团拥有人应占本年度亏损约港币4,331,000元
(二零一五年�U盈利港币5,773,000元)及本年度已发行1,712,329,142普通股(二零一五年�U
1,712,329,142普通股 )计 算。
由於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概无发生任何摊薄股份事项,故并无呈列每股摊薄盈利
�u(亏损 )。
11.每股(亏损)�u盈 利(续)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持续经营业务之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u盈利之计算乃基於下列数据�U
(亏损)�u盈利数据按下列方式计算�U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列)
年内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 )�u 盈利 (4,331) 5,773
加�U
年内已终止经营业务亏损 1,628 1,584
用於计算持续经营业务之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u盈利 (2,703) 7,357
股份数量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股 千股
用於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之普通股数目 1,712,329 1,712,329
所使用之分母与上文所详述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u(亏损)所详述者相同。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并无呈列每股摊薄盈 利,因为年内尚未
兑换之可换股票据对每股基本盈利并无摊薄影响,乃因兑换价高於本公司普通股之平均市价以
及兑换本公司尚未兑换之可换股票据仅可於继发行日期第三个周年日(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三
日)直至到期 日(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三日 )止 随时兑换为股 份。
11.每股(亏损)�u盈 利(续)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
已终止经营业务每股基本�u摊薄亏损为每股港币0.09仙(二零一五年�U每股亏损港币0.09仙),
乃根据年内已终止经营业务亏损港币1,628,000元(二零一五年�U亏损1,584,000元)及每股基本
及摊薄亏损两者所详述之分母计 算。
12.於联营公司权益
本集团於联营公司权益详情载列如下:
广东粤科 南海长海
融资租赁 发电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总计 总计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投资联营公司之成本
非上市 191,977 485,042 677,019 677,019
减:收购前之股息分配 �C (143,562) (143,562) (112,526)
191,977 341,480 533,457 564,493
应占收购後盈利 38,409 123,014 161,423 93,676
应占其他全面亏损 (21,791) (52,702) (74,493) (33,218)
208,595 411,792 620,387 624,951
12.於联营公司权 益(续)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各重大联营公司详情如 下:
本集团 本集团
所持拥有权 所持投票
实体名称 实体形式 注册地点 主要营运地点 所持股份类别 权益比例 权比例主要业务
广东粤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普通股 25% 25%金融租赁业务及相关谘询
及担保服务
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普通股 32.636% 32.636%发电与售电及蒸汽供应
有关本集团各重大联营公司之财务资料概要载列如下。以下财务资料概要呈列於联营公司之财
务报表之金额,是 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所有该等联营公司乃於此等综合财务报表内使用权益法入账。
广东粤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流动资产 1,185,626 1,959,359
非流动资产 2,395,519 1,893,684
流动负债 (699,069) (1,483,861)
非流动负债 (1,893,538) (1,541,898)
资产净值 988,538 827,284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收益 209,826 179,953
年内盈利 62,670 63,114
年内其他全面亏损 (55,574) (38,507)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7,096 24,607
12.於联营公司权 益(续)
於综合财务报表中确认联营公司权益之账面值与上述财务资料概述对 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联营公司之资产净值 988,538 827,284
联营公司之非控股权益 (154,158) �C
834,380 827,284
本集团於广东粤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拥有权权益所占百分率 25% 25%
本集团於广东粤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权益之账面值 208,595 206,821
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流动资产 669,576 531,767
非流动资产 903,480 1,117,853
流动负债 (311,285) (368,427)
资产净值 1,261,771 1,281,193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收益 1,022,321 1,006,713
年内盈利 159,577 171,173
年内其他全面亏损 (83,903) (58,719)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75,674 112,454
12.於联营公司权 益(续)
於综合财务报表中确认联营公司权益之账面值与上述财务资料概述对 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联营公司之资产净值 1,261,771 1,281,193
本集团於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之
拥有权权益所占百分率 32.636% 32.636%
本集团於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
权益之账面值 411,792 418,130
13.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除新客户通常须预先付款 外,本集团与客户之交易条款主要以信贷进行。本 集团给予其客户平
均90日之信贷期。
本集团於报告期末根据发票日期呈列之应收账 款(经扣呆账拨备 )之 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0至60日 1,160 702
61至90日 140 198
91至120日 128 256
超过120日 180 114
应收账款 1,608 1,270
其他应收款项 4,879 3,344
6,487 4,614
13.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项(续)
其他应收款项包括以下各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应收利息 484 482
公用事业按金 200 680
预付款项 475 578
其他应收款项 3,720 1,604
4,879 3,344
附注:
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改善信贷条件。
14.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本集团授予供应商之信贷期介乎30日至90日。
本集团於报告期末,按 发票日期进行之应付账款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0至60日 1,177 1,057
61至90日 120 102
91至120日 101 126
超过120日 168 119
应付账款 1,566 1,404
其他应付款项 109,138 103,058
110,704 104,462
14.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项(续)
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下列项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其他应付税项 8,946 9,438
应付可换股票据及利息之应付款 项(附注1) 78,819 78,819
其他(附注2) 21,373 14,801
109,138 103,058
附注:
(1)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九日,本集团发行港币230,000,000元之可换股票据(「2002可换股票
据」),到期日为二零零七年五月九 日(「到期日」),年 息为1厘,每 份港 币1,000,000元。於
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余额港币75,000,000元之2002可换股票据已到
期但未有兑换。有关本金连同应计至到期日之所有利息港币3,819,000元(二零一五年:港
币3,819,000元)重新分类为其他应付款项并於要求时偿还。
(2)其他包括应计员工薪金及福 利、酒店客户已收按金及其他临时收 据。
董事认为,本 集团的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之账面值与其公允值相若。本 集团已制定财务风
险管理政 策,以确保所有应付款项均於信贷期限内支付。
15.银行借贷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有抵押 136,383 147,534
应偿还账面值:
一年内 36,004 30,661
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两年 22,322 9,547
超过两年但不超过五年 27,902 35,800
超过五年 50,155 71,526
136,383 147,534
减:列入流动负债之款项 36,004 30,661
100,379 116,873
根据香港注释第5号(其规定含有按要求偿还条款之全部定期贷款分类为流动负债),截止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该非流动负债约港币27,075,000元归类为流动负债(二零一五年:港
币28,274,000元 )。
有抵押银行贷款港币136,383,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147,534,000元)由本集团之投资物业及
物业、厂 房及设备(位於中国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金科路6号粤港金融科技园1座及香
港尖沙咀永安广场5楼01,14及15室)合共约港币301,578,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320,147,000
元)抵押。抵押银行贷款以中国人民银行之浮动利率计息。该 银行贷款之加权平均实际年利率
为6.15厘(二零一五年:6.15厘 ),并 需在十年内偿 还。
16.可换股票据
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九日,本集团发行港币230,000,000元可换股票据(「2002可换股票据」)。票据
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九日(「到期日」)到期,按年利率1厘计息,及每单位为港币1,000,000元。於二
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余额港币75,000,000元2002可换股票据已逾期,但未兑
换。该等本金额连同截至到期日所有应计利息为港币3,819,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3,819,000
元),重新分类为其他应付款项并於要求时偿还。
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三 日,本公司发行本金额为港 币166,232,000元(其公允值於发行日约为港
币129,270,000元)之可换股票据(「2014可换股票据」)作为收购南大有限公司之部份代价。2014
可换股票据按年票息率2%计息,及 於发行三周年後任何时间直至到期日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三
日期间可按转换价每股港币0.76元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於2014可换股票据到期日前任何时 间,
本公司有权赎回按当时尚未转换本金额或部分当时尚未转换本金额连同有关应计及未付利息
赎回全部或部分2014可换股票据。除非先前已赎回、转换或购买及注销,否则2014可换股票据
将於到期日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三日赎回。2014可换股票据乃按年利率2厘计息,利 息每年或於
票据转换或赎回时支付。
可换股票据包括两部分-负债及权益部分。权 益部分呈列於权益项下之可换股票据储备。负 债
部分及权益兑换部分的价值於发行债券时厘定。
负债部分
港币千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97,469
按实际利率14.16厘计算之利息开支 14,323
已付利息 (3,325)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08,467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108,467
按实际利率14.16厘计算之利息开支 15,950
已付利息 (3,325)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21,092
17.报告期後事项
诚如本集团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所披 露,本集团与深圳壹零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 圳
壹零後」)组成的联合体成功竞标获得佛山市南海区智慧养老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发展项目,并与
深圳壹零後及独立第三方合营成立广东壹佰健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本集团持有合营公司70%
权益),以建设及营运佛山市南海区智慧养老信息化服务管理平台系统。本集团并与深圳壹零
後签订战略合作协 议,共同合作开拓互联网及大健康产 业。
此外,本集团通过佛山市中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集团持有42%权益 )与 独 立 第 三方之专业妇
婴保健机构以合营方式成立佛山瑷邸生妇幼保健有限公司,以自营及特许加盟的模式从事妇幼
保健护理发展项目,为 产妇及新生婴儿提供综合性的产後妇幼保健护理服 务。
主席报告书
业务回顾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总收入为港 币26,832,000元,比去年
减少32%,全年录得经营亏损港币4,331,000元,由 盈转亏。期内经营利润减少主要由
於人民币加速眨值使汇兑损失增加约港币6,068,000元及联营公司利润分成贡献减少
约港 币3,895,000元。
酒店业务
桂林酒店行业竞争持续激烈,观光酒店管理层在过去一年进一步加强促销力度,拓展
网络销售渠道,年内平均住房率提高5.9%至56.7%。但由於行业间价格竞争严重,房
间价格持续走低,导致观光酒店全年收入比去年下降11.8%至港币19,988,000元,经营
亏损港币5,196,000元,较 去年同期减少18.2%。
诚如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所披 露,鉴於酒店行业营销环境及市场消费模
式的转变及观光酒店近年经营业绩表现不甚理想,因 而对观光酒店进行全面更新改
造,将观光酒店由全服务酒店转型为商业综合体酒店,业务模式将分为酒店旅业及商
业租赁两 部 分。酒店客房业务已加盟铂涛集团�捶绕� 牌,以改善酒店房间销售,而 商
业租赁部份则通过减少酒店房间数目後新增的空间,整合为一个「社区型商业生活
体」,以提升酒店住宿配套及社区生活服务概念,从 而增加物业租金收 益。
观光酒店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起暂停营业并进行更新改造工程,预期於本年第
三季以全新面貌重新开 业。
物业投资
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度整体租金收入为港币4,566,000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3%,主要由
於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三月收回永安广场物业作为本集团在香港的总 部,导致香港
物业收入减少38.1%至港 币1,755,000元。
佛山中控大厦配套设施增值工程完成後,於二零一六年积极进行全面租赁推广工作。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中控大厦整体出租率为56.76%,全年租金收入为港
币787,000元。随着宣传推广工作效应浮现,预 期中控大厦於二零一七年度的出租率
及租金收入将会逐步上 升。
汕头国际商业大厦及惠州国商大厦整体租金收入与去年相约,两项物业全年租金收
入为港币2,024,000元。
物业出售方面,本集团於年内完成出售香港总统商业大厦及仁安大厦两项物业,共套
现港 币11,212,000元。
联营公司投资收益
由於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长海发电」)(本集团持有32.636%股权)於年初对锅
炉进行技 改,造 成锅炉短暂停止运作,加 上网电价下调影 响,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 止,长海发电经营业绩有所下 降,录得经营利润港 币159,577,000元,为本集
团提供盈利贡献港 币52,079,000元,比 去年减少6.8%。
广东粤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粤 科融资租 赁」)(本集团持有25%权益)业务持续增
长,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粤科融资租赁录得经营利润港币62,670,000
元,为本集团提供盈利收益港币15,668,000元,比去年减少0.7%。
报告期後事项
诚如本集团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所披 露,乘着中国人口老龄化及二孩政策带动
人口生育增长的机遇,积极探索养老及护幼方面的大健康项目。本集团与深圳壹零後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壹零後」)组成的联合体成功竞标获得佛山市南海区智慧养
老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发展项 目,并与深圳壹零後及独立第三方合营成立广东壹佰健
大健康科技有限公 司(本集团持有合营公司70%权益),以建设及营运佛山市南海区
智慧养老信息化服务管理平台系统。本集团并与深圳壹零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
合作开拓互联网及大健康产 业。
此外,本集团通过佛山市中创物业服务有限公 司(本集团持有42%权益 )与 独立第三
方之专业妇婴保健机构以合营方式成立佛山瑷邸生妇幼保健有限公司,以 自营及特
许加盟的模式从事妇幼保健护理发展项目,为 产妇及新生婴儿提供综合性的产後妇
幼保健护理服 务,建立妇幼保健护理机构的品牌形 象,逐步形成连锁规模。
财务状况及分析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团之总资产为港币1,316,578,000元(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港币1,352,241,000元),银行贷款及其他长期负债合共港币
257,475,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256,001,000元),资产净值为港币
931,287,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974,419,000元),资产负债比率(即
银行贷款及长期借贷除总资产)为19.6%(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8.9%),每股
净资产值为港 币54.39仙(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 币56.91仙)。
本集团之净流动资产为港币60,051,000 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
76,284,000元),流动比率(即流动资产除流动负债)约为1.39倍(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1.53倍 ),而 银行存款及现金则为港币151,097,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港 币158,952,000元),足以应付本集团的未来营运及新项目或业务发展之
资金需求。
资产抵押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团之自用及投资物业之账面值约港币
301,578,000元已抵押予银行,作 为本集团获银行借款之抵押品。(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 一 日:本集团之自用及投资物业之账面值约港币320,147,000元已抵押予银行)。
外汇风险
本集团主要赚取人民币并承担以人民币计算的成 本,在本集团的业务营运中对收入
与成本的汇率波动影响会相互冲减。不过,本集团以香港为基地对国内全资附属公司
投放了大量往来借款,同时本集团亦拥有大量人民币货币资产,导致因人民币升值或
降值而带来汇兑收益或亏损,预计人民币兑港币升值或贬值5%,则会影响本年度盈
利增加或递减约港币10,978,000元;综观过去数年,人民币均呈现上升趋势,直至二
零零八年下半年升势才渐趋平稳,仍 持续向好。不 过,近 年人民币却开始反覆调整下
跌,虽然去年上半年出现了短暂反弹,录 得汇兑收益港币1,862,000元,但 去年下半年
却已再度调整下跌,导致本集团今年产生了汇兑损失约港币16,578,000元,董事会认
为人民币中、短期仍会反覆调整有限度下跌,然而未来大幅度贬值之机会将会不大,
不会对本集团长期构成重大不利外汇风险。因此,本集团暂没有为外汇风险作出对冲
的需 要。
展望
展望来年,本 集 团将继续优化现有经营项 目,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及拓展空间,并 积
极稳步推进养老及护幼项目的发展,拓阔本集团稳定收入来源,巩固本集团扎根基
础。
同时,本集团将继续以审慎的态度寻求有长远发展潜力的投资机会,进一步加强本集
团业务持续增长的动力,实 现提升股东回报收益的目标。
员工
本集团员工总数约 为161人(二零一五年:191人)。本集团员工之薪酬是以员工之职
责及工作表现作厘 定。本集团为所有员工提供教育津贴。
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股 息(二零一五 年:无)。
购 入、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股份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入、出
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之上市股份。
企业管治
本公司对企业管治极为重视,并不时检讨及加强企业管治的措施。本公司已采纳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企业管治守 则(「该守
则」)的所有守则条文为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守 则,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 度,本公司一直遵守该守则的所有守则条 文。
审计委员会由本公司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已联同管理层审阅本集团所采用的
会计原则及惯 例,并讨论有关审 核、风险管 理、内部监控及财务报告事 宜,包括一般
审阅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 表。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列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
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时的操守准则。经作出特定查询後,全体董事已确
认彼等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的规 定。
恒健会计师行有限公司之工作范围
载於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公布中有关本集团之综合财务状况
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相关之附注之数字已经由本集团核数师恒健会计
师行有限公司同意为截至该年度本集团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载列之款额。恒健会
计师行有限公司就此进行之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核数准
则、香港审阅委聘准则或香港保证委聘准则之保证委聘,因此恒健会计师行有限公司
并无对本公布作出公开保证。
承董事会命
中国兴业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何向明
香港,二 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五名执行董事,分别为何向明先生(主席)、林平武先生(董
事总 经 理 )、游 广 武 先 生(董事)、黄志和先生(董 事 副 总 经 理 )及 王 欣 女 士(董事副总
经理),以 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 别 为 陈国 伟 先 生、陈达成先生及邓宏平先 生。
中国兴业控股
00132
中国兴业控股行情
中国兴业控股(00132)公告
中国兴业控股(00132)回购
中国兴业控股(00132)评级
中国兴业控股(00132)沽空记录
中国兴业控股(00132)机构持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