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
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
何责任。
Cowelle HoldingsInc.
高伟电子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415)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
年度业绩公布
摘要
我们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收益达约914,545,000美元,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年度减少约6.7%。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达约28,495,000美元,较截至2015
年12月31日止年度减少约53.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财政期间之每股基本盈利为3.4美分,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
财政年度减少约54.7%。
业绩
高伟电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
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业绩,连同截至2015年12月31
日止年度的比较数字。年度财务业绩亦已由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审阅。
综合损益表
(以美元列示)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 2016年 2015年
千元 千元
收益 3 914,545 980,203
销售成本 (838,399) (843,315)
毛利 76,146 136,888
其他收益 4 2,709 2,321
其他收入净额 4 4,281 149
销售及分销开支 (3,236) (6,870)
行政开支 (44,484) (50,333)
上市开支 ― (3,512)
经营溢利 35,416 78,643
融资成本 5(a) (806) (1,615)
捐款 (547) (29)
除税前溢利 5 34,063 76,999
所得税 6 (5,568) (16,319)
年内溢利 28,495 60,680
每股盈利 7
基本 0.034元 0.075元
摊薄 0.034元 0.075元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以美元列示)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 2016年 2015年
千元 千元
年内溢利 28,495 60,680
年内其他全面收入
(作出税项调整後):
其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财务报表的汇兑差额 (17,901) (14,076)
将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重新计量界定福利负债净额 (18) 103
(17,919) (13,973)
年内全面收入总额 10,576 46,707
综合财务状况表
(以美元列示)
於12月31日
附注 2016年 2015年
千元 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23,316 112,780
无形资产 5,591 2,560
其他应收款项 6,556 7,644
递延税项资产 329 323
135,792 123,307
流动资产
存货 60,026 101,28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8 231,158 105,546
可收回即期税项 6,981 353
已抵押存款 3,193 28,498
银行存款 39,675 14,505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85,435 79,056
426,468 329,238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9 168,693 114,662
银行贷款 89,249 40,822
即期应付税项 6,567 11,102
264,509 166,586
流动资产净额 161,959 162,652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297,751 285,959
於12月31日
附注 2016年 2015年
千元 千元
非流动负债
界定利益退休责任净额 178 209
递延税项负债 210 95
388 304
资产净值 297,363 285,655
资本及储备
股本 3,326 3,326
储备 294,037 282,329
权益总额 297,363 285,655
财务资料附注
(除另有指示外,以美元列示)
1编制基准
本公布之综合业绩并不构成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惟仅摘录自该等财务报表。
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所有适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包括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之所有适用个别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及相关诠释。该等财务报表亦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之适用披露条文。
编制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用之计量基准为历史成本法惟若干雇员福利乃按公允价值列账。
2会计政策变动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已颁布若干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本,该等修订本於本集团本会计期间首次生效。
概无任何该等发展对本集团如何编制或呈列於目前或过往期间的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本集团并无采用於本会计期间尚未生效之任何新订准则或诠释。
3收益及分部报告
(a)收益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制造及销售相机模组及光学部件。收益指向客户供应的商品的销售价值,减去增
值税或其他销售税,并已扣除任何贸易折扣。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客源包括两名(2015年:两名)客户,各自与本集团的交易额占本
集团收益超过10%。於报告期内,相机模组分部向该等客户作出销售的收益载列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千元 千元
最大客户 780,221 806,576
―占总收益百份比 85% 82%
第二大客户 104,704 136,722
―占总收益百份比 11% 14%
(b)分部报告
本集团按分部管理其业务,而分部乃根据业务线及地区划分。本集团拥有下列两个可呈报分部,方式
与向本集团最高行政管理人员内部呈报资料以分配资源及评估表现的方式一致。并无经营分部合并组
成以下可呈报分部。
―相机模组:此分部涉及设计、开发、制造及销售用於移动设备及家庭电器的相机模组。该等产品
一是从外部采购,一是在本集团主要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生产设施制造及售予主要位
於中国及大韩民国(「韩国」)的客户。
―光学部件:此分部涉及设计、开发、制造及销售用於光碟机的光学部件。该等产品在中国制造,
并售予主要位於中国及韩国的客户。
(i)分部业绩
为评估分部表现及在分部间作资源配置,本集团高级行政管理人员按以下基准监察各可报告分部
的应占业绩:
收益及开支按可报告分部产生的销售额及产生的开支或因该等分部应占资产之折旧或摊销分配至
该等分部。除报告分部间的销售外,一个分部向另一分部提供的协助,包括共用资产,将不予计
算。
报告分部溢利所使用之计量为除税前溢利。为达致分部溢利,本集团的盈利乃对并未指定属於个
别分部的项目作出进一步调整,例如若干董事的酬金,以及其他总办事处或公司行政开支。
除收到有关分部溢利的分部资料外,管理层获提供有关收益(包括分部间销售)、来自分部直接管
理的现金结余及借贷的利息收入及支出、分部於彼等营运中使用的非流动分部资产的折旧、摊销
及添置的分部资料。
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资源配置及评估分部表现而向本集团最高行政管理人员提供
关於本集团可呈报分部的资料载列如下。
相机模组 光学部件 总计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 907,871 967,353 6,674 12,850 914,545 980,203
可呈报分部收益 907,871 967,353 6,674 12,850 914,545 980,203
分部溢利 38,509 84,580 (3,021) 409 35,488 84,989
银行利息收入 485 442 3 5 488 447
融资成本 (800) (1,599) (6) (16) (806) (1,615)
折旧及摊销 (18,192) (13,962) (985) (1,195) (19,177) (15,157)
非流动分部资产增加 43,042 36,563 393 318 43,435 36,881
(ii)可呈报分部收益及损益的对账
2016年 2015年
千元 千元
收益
可呈报分部收益及综合收益 914,545 980,203
溢利
可呈报分部溢利 35,488 84,989
未分配总办事处及公司开支 (1,425) (7,990)
综合除税前溢利 34,063 76,999
(iii)地区资料
下表载列关於(i)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及(ii)本集团的物业、厂房及设备及无形资产(「特定非
流动资产」)的地区的资料。客户所在的地区根据商品交付的地点厘定。特定非流动资产所在地区
根据资产(如为物业、厂房及设备)实质所在的地点以及获分配营运的地点(如为无形资产)厘定。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 特定非流动资产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香港 809,529 843,458 24 32
中国 ― ― 128,136 114,351
韩国 105,016 136,745 747 957
914,545 980,203 128,907 115,340
4其他收益及其他收入净额
2016年 2015年
千元 千元
(a)其他收益
银行利息收入 488 447
赔偿收入 518 ―
租金收入
―投资物业 ― 126
―其他 174 214
政府补贴 1,402 1,363
其他 127 171
2,709 2,321
2016 2015
$’000 $’000
(b)其他收入净额
出售厂房及设备的亏损净额 (661) (4,833)
出售投资物业的亏损净额 ― (379)
外汇收益净额 4,946 5,378
其他 (4) (17)
4,281 149
5除税前溢利
除税前溢利扣除�u(计入)以下各项後达致:
2016年 2015年
千元 千元
(a)融资成本
银行借贷的利息 806 1,615
(b)员工成本#*
界定供款退休计划的供款 4,864 5,622
就界定福利退休计划确认的开支 121 181
股权结算股份付款开支 1,132 276
薪金、工资及其他福利 55,953 75,969
62,070 82,048
(c)其他项目
摊销 518 379
折旧# 18,659 14,778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亏损�u(减值亏损拨回) 285 (4)
核数师酬金 323 282
经营租赁支出:物业租金的最低支出# 3,628 3,373
投资物业租金收益减直接开支零元(2015年:55,000元) ― (71)
折旧以外的研发成本* 15,655 13,669
存货成本# 838,399 843,315
#有关职员成本、折旧支出及经营租赁支出的存货成本共53,922,000 元(2015年:66,794,000 元 ),该等金额
亦已计入上文或附注5(b)按各项开支独立披露之相关总额内。
*除折旧外的研发开支包括与员工成本有关的8,728,000元(2015年:5,492,000元),该等金额亦已计入附注
5(b)独立披露之相关总额内。
6综合损益表内的所得税
综合损益表内的所得税为:
2016年 2015年
千元 千元
即期税项―香港利得税
年内拨备 1,346 7,977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69) (53)
1,277 7,924
即期税项―海外
年内拨备 4,127 9,470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u(超额)拨备 52 (84)
4,179 9,386
递延税项
暂时性差异的产生及拨回 150 (991)
税率变动 (38) ―
112 (991)
5,568 16,319
根据开曼群岛规则及规例,本集团毋须缴纳任何开曼群岛所得税。
於2016年,香港利得税的拨备按年内估计应课税溢利的16.5%(2015年:16.5%)计提。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本公司之
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东莞高伟光学电子有限公司(「高伟东莞」)获认证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条文第二十八条,於2016年至2018年的实际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将下调至15%。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适用於高伟东莞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根据韩国的税法,於呈列年度适用於韩国的附属公司的法定企业所得税率为:应课税收入低於200百万韩圜
(「韩圜 」)按 10%纳税,应课税收入在200百万韩圜至200亿韩圜按20%纳税,应课税收入高於200亿韩圜按22%
纳税。
7每股盈利
(a)每股基本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是按年内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28,495,000元(2015年:60,680,000元)及已发行的普通股
加权平均股数831,519,000股(2015年:811,232,000股)计算如下:
(i)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
2016年 2015年
千元 千元
於1月1日已发行普通股 831,519 748,319
股份发行的影响 ― 62,913
於12月31日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831,519 811,232
(b)每股摊薄盈利
每股摊薄盈利是按本公司普通股权益股东应占溢利28,495,000元(2015年:60,680,000元)及已发行的普通
股加权平均股数831,519,000股(2015年:811,786,000股)计算如下:
(i)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摊薄)
2016年 2015年
千元 千元
於12月31日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831,519 811,232
根据本公司购股权计划视为并无代价发行股份的影响 ― 554
於12月31日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摊薄) 831,519 811,786
8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於报告期末,贸易应收款项(已列入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发票日期及扣除呆账拨备後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千元 千元
1个月内 133,790 51,817
超过1个月至2个月 67,382 30,987
超过2个月至3个月 391 911
超过3个月 531 2,489
202,094 86,204
贸易应收款项由账单日期起计30至90日内到期。
9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於报告期末,贸易应付款项(已列入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按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千元 千元
1个月内 88,010 35,019
超过1个月至3个月 68,821 62,404
超过3个月至6个月 631 1,276
157,462 98,699
10股息
董事会建议於报告期末後派付每股普通股7.977港仙的末期股息(2015年:零港仙)。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之工作范围
初步公布所载有关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
表以及其相关附注的财务数字已由本集团核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与本集团该年度之综合财务
报表载列之金额作比较,两者之金额并无出入。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就此所进行之工作并不构成按香港会计师
公会颁布之《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审阅工作准则》或《香港鉴证工作准则》之审核、审阅或其他保证委聘,因此
核数师不发表任何保证意见。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本集团是移动设备的相机模组的主要供应商。我们主要从事设计、开发、制造及销售各
类相机模组,用作具备相机功能的智能手机、多媒体平板电脑及其他移动设备的重要部
件。本 集团的相机模组客户包括全球一些主要的移动设备制造商(即Apple、LG电子及三
星电子)。本集团亦设计、开发、制造及销售用於多种消费电子产品的光学部件。本集
团光学部件的主要客户包括Optis(其为三星电子及东芝的电子部件供应商),以及全球
领先电子企业(如三星电子、LG电子及日立)的附属公司或联属公司。
本集团相信,我们顶尖的生产设施、工程能力、技术专业知识及在制造相机模组及光学
部件方面所积累的专业诀窍,以及我们与客户之间的深厚关系,将继续使我们出类拔
萃,作为提供高性能和具成本效益的相机模组及光学部件的供应商,并使我们得以利用
吸引的增长机遇。本集团在中国东莞横坑及华南经营两项生产设施,这两个地点能让我
们的业务利用高质素的劳动力及广泛的基础设施,以及利用具策略优势的地点加快向
我们的客户运送产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销售约167.9百万件相机模组及约125.0百万件光学组
件,而 於2015年则销售约197.4百万件相机模组及约183.6百万件光学组件。於2015年录得
的收益为980.2百万美元及於2016年为914.5百万美元,而於2015年及2016年分别录得年度
溢利60.7百万美元及28.5百万美元。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562.3百万
美元及权益总额为297.4百万美元,而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则为452.5百万美元
及权益总额为285.7百万美元。
展望及未来策略
本集团拟继续提供强大的技术和产品开发专业知识、生产执行能力及客户服务,务求加
强本集团与主要客户的关系及与彼等一起发展我们的业务。我们计划从本集团的大客
户所推出的主要移动设备产品获取最大的利益,以及锐意扩大本集团於其相机模组需
求所占份额。本集团亦正寻求扩大本集团的产品组合,由以定焦相机模组为主扩展至多
种高端相机模组,从而进一步增加本集团在相机模组市场的渗透率。此外,我们锐意生
产解像度较高的相机模组,我们相信其将有助本集团实现较高利润率。
此外,本 集团拟与本集团的客户合作开发相机模组解决方案以推出新产品。该等新相机
模组解决方案可能是现有类别的改良(本集团目前并无提供该等新产品)或创造新的市
场分部。本集团亦有意开发及生产可用於相机模组的部件,包括先进的红外线截止滤光
片,以及其他提供协同价值的光学部件。此外,本集团拟继续提升及扩充我们的倒装芯
片及版上芯片(「COB」)技术以及生产能力产能,使我们的相机模组解决方案与客户要
求一致。本集团亦锐意透过改良我们的生产技术和流程继续提高本集团的营运效率,其
可令生产力增加、产量上升及成本下降。
自2015 年12月31日起,本集团的产品定价政策并无遭受任何重大变动及本集团的部件
及材料单位成本概无重大变动。然而,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销售成本增
加,原因是2016财政年度推出的新产品达至目标产量的筹备时间比预期为长。虽然新产
品的目标产量於2016财政年度得以达成,本集团的整体盈利能力有所下降。达至目标产
量的筹备时间延长主要由於新推出的产品的分辨率大幅度升级。2016财政年度新产品大
规模生产过程中的经验及专业知识将有助提高本集团於2017财政年度的盈利能力。
本集团管理层清楚知悉我们的客户及产品组合高度集中。因此,本集团已决定大幅扩充
其研发部门,其将有助本集团独立开发新产品及�u或与不同技术或解决方案的公司建
立战略夥伴关系,创造实现共同增长的潜在协同效应。
经营业绩
下表呈列於所示期间本集团的收益按产品种类分析的明细和其变动。
变动
2016年 2015年 金额 %
(以百万美元为单位,但百分比除外)
收益
相机模组 907.8 967.4 (59.6) (6.2)%
光学部件 6.7 12.8 (6.1) (47.7)%
总计 914.5 980.2 (65.7) (6.7)%
本集团於2016年的总收益为914.5百万美元,较2015年减少6.7%。
相机模组:2016财政年度相机模组的收益为907.8百万美元,较2015年的967.4百万美元减
少6.2%,主要由於中国智能手机制造商增加其市场份额大幅带动LG及三星整体销售下
跌22.6%。
光学部件:2016财政年度光学元件的收益为6.7百万美元,较2015年的12.8百万美元减少
47.7%,主要由於智能手机行业及DVD市场增长放缓导致需求减少所致。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 集团分别录得毛利、经 营溢利及纯利76.1百万美元、35.4
百万美元及28.5百万美元,而於2015财政年度则分别录得136.9百万美元、78.6百万美元
及60.7百万美元。在利润率方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毛利率、经营利
润率及净利润率分别为8.3%、3.9%及3.1%,而於2015年则为14.0%、8.0%及6.2%。在2016
财政年度,溢利及利润率均大幅减少,主要由於COB销售下降及在大规模生产的初始阶
段达至我们美国主要客户的新相机模组的目标产量超出预期的筹备时间。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发生我们产品定价政策之任何重大变动,且本
集团之组件及材料之单位成本亦无重大变动。此外,就董事所知悉,截至2016年12月31
日止年度,本集团的经营成本并无重大不利变动。
销售及分销开支由2015年的6.9百万美元减少53.6%至2016年的3.2百万美元,主要由於年
内取消由中国地方政府徵收的出口管理费计划。除此之外,在2016财政年度的销售及分
销开支中概无其他重大不利发展。
行政开支由2015年的50.3百万美元减少11.5%至2016年的44.5百万美元,减少主要由於薪
金、津贴、社会保障及福利减少9.6百万美元(撇除列於研发开支的相关成本)。2016年财
政年度的研发开支增加约14.4%至16.7百万美元,而2015年则为14.6百万美元,与於2016
财政年度为我们美国主要客户完成的主要新产品开发项目相符合。
融资成本由2015年的1.6百万美元减少50.0%至2016年的0.8百万美元,主要由於改善与银
行的应收账款融资工具的条款及条件。
本集团所得税开支由2015年的16.3百万美元减少65.6%至2016年的5.6百万美元,主要由於
应课税收入减少及本集团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东莞高伟获中国政府认证为「高新技术
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在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地方企业税率为15%,而非标准企
业税率25%。因此,本集团的实际税率由2015年的21.2%下降4.9%至2016年的16.3%。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本结构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总资产562.3百万美元(2015年12月31日:452.5百万美元);
流动资产净值162.0百万美 元(2015 年 12月31日:162.7百万美元)及权益总额297.4百万美元
(2015年12月31日:285.7百万美元)。
本集团的财政状况稳健,并持续自经营活动获得大量及稳定的流入。於2016年 12月 31
日,本集团拥有85.4百万美元的现金及现金等值物。董事相信,目前的现金及现金等值
物连同可供动用的信贷融资及预期来自经营的现金流量将足以满足本集团目前的营运
需求。
抵押本集团资产
於2016年12月 31 日,本集团的已抵押存款包括向中国当地海关当局提供的3.2百万美元
(2015年12月31日:3.5百万美元)。此外,账面净值为113.2百万美元的厂房及机器、贸易
应收款项以及已抵押存款(2015年12月31日:94.1百万美元)已抵押予银行以取得银行融
资。
资本开支及承担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资本开支(即花费於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的现金
付款)为43.4百万美元,乃透过营运的现金流量拨付,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
团的资本开支则为36.9百万美元。本集团於2016年的资本开支主要反映购买额外的机器
及设备以生产更精密的倒装芯片相机模组。本集团拟透过结合来自经营活动的现金流
量及可动用银行融资为计划未来资本开支提供资金。
或然负债
於2016年12月31日,除本公司为取得由银行向若干附属公司授出的90.0百万美元(2015年
12月31日:105.0百万美元)的银行融资而提供的担保外,本集团概无重大或然负债。
人力资源管理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共聘有约5,298名全职员工(2015年12月31日:5,372名)。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总员工成本(不包括董事薪酬)约为60.7百万美元(2015年:77.7
百万美元)。
尤其是,位於中国东莞的职业介绍所参与聘用本集团大部份工厂工人。本集团亦为本集
团的雇员提供居住、娱乐、膳食及培训设施。培训范畴包括管理技能及技术培训,以及
其他课程。
本集团有长期激励计划薪酬政策。厘定应付本集团董事酬金的基准按酌情基准作出(经
参考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个人表现及可比较的市场统计)。此外,董事会已委派薪酬委
员会审阅并厘订有关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待遇及整体福利。本集团的薪酬
政策由董事会根据彼等的表现、资历及能力厘定。
补充资料
全年股息
董事会建议於2017年5 月 25 日(星期四)向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派付截至2016年12
月31日止年度全年股息每股普通股7.977港仙(2015年:零),惟股息派付须受即将举行之
股东周年大会之股东(「股东」)批准後方可作实。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拟派全年股息之记录日期将为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 )。本 公司将於2017年5月23日(星期
二)至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日 )期 间停止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确定有
权获取拟派全年股息的股东的资格。於该期间所进行的任何股份转让手续将告无效。为
确保股东获得拟派之全年股息,所有本公司之转让文件连同相关股票须於2017年5月22
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股份登记处」)以供登记,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号
�m。待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後,股息将於2017年6月7日(星期三)前後派付予股东。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将於2017年5月17 日(星期三)举行。股东周年大
会通告将适时刊印及向股东派发。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以举行股东周年大会
为厘定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投票的股东资格,本公司将於2017 年5月15日(星期
一)至2017年5月17日(星期三)(首尾两日包括在内)止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
不会办理本公司股份过户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股东须填
妥所有股份过户文件,并须於2017年5 月 12 日( 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连同相关股票
送交股份登记处以供登记,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号
�m。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
司的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
董事会已根据载於上市规则附录14内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守则条文
(「守则条文」)审阅本集团的管治工作,并认为本公司由本公司上市日期(「上市日期」)
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本期间」)已根据守则条文规管其营运以及实行适当之管治。本
公司於本期间已遵守守则条文,惟本公司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职务均由Kwak Joung Hwan
先生担任。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A.2.1条,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并不应由一人同
时兼任。然而,本公司於本期间部份时间并无区分主席与行政总裁,Kwak Joung Hwan
先生同时兼任该两个职位。董事会认为,由Kwak先生兼任董事会的主席及本公司行政
总裁,能为本公司提供强势而一贯的领导,并能为本集团带来更有效的规划及管理。董
事会已考虑Kwak先生於行内的广泛经验、个人履历及於本集团及其历史发展中担当的
重要角色。
自KwakJoungHwan先生於2016年2月29日辞任本公司所有职位後,SeongSeokhoon先生已
被调任为本公司董事会主席及LeeSunYong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行政总裁,於2016年3月
1日生效。KimKabCheol先生取替LeeSunYong先生(其因个人承诺於2016年6月20日辞任
本公司行政总裁),新获委任为本公司行政总裁,於2016年6月20日生效。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认为,本公司於本期间一直全面遵守附录14所载企业管治常规
守则的适用守则条文。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已与管理层及本公司核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阅本集团采纳的会计原
则及政策以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业绩。根据是项审阅,审核委员会
信纳,财务报表乃根据适用会计准则编制并公平呈列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财务状况及业绩。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
守则」)。全体董事於接受具体查询後确认,彼等於整段本期间一直全面遵守标准守则所
载的规定标准。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後事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後概无发生影响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而须於本公布
披露之重大事项。
刊发2016年年度业绩及年报
年度业绩公布刊载於本公司网站(http://www.cowelleholdings.com)及联交所网站
(http://www.hkex.com.hk)。本 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
股东并可在上述网站阅览。
承董事会命
高伟电子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SeongSeokhoon
香港,2017年3月23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SeongSeokhoon先生及KimKabCheol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KimChanSu
先生及SongSiYoung博士。
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之年度業績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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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伟电子
2017-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