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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责任。
Chen Xing Development Holdings Limited
辰兴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286)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年度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报告期」)已签约销售额为人民币1,689.1
百万元,相应的已签约建筑面积(「建筑面积」)约为326,957平方米,较去年同期分
别增加31.5%及31.1%;
― 报告期内的收入为人民币1,082.0百万元,其中来自物业开发的收入为人民币1,073.9
百万元;
―报告期内的毛利为人民币336.7百万元,其 中来自物业开发的毛利为人民币329.1百
万元;
―报告期净利润为人民币147.0百万元,其中本公司权益持有人持有应占净利润为人
民币151.8百万元;
―於报告期土地储备的总建筑面积达到2,296,143平方米及土地储备的平均成本为每
平方米人民币627.8元;
―报告期内的已签约平均售价(「平均售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5,166.1元;
―报告期的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0.30元;及
―董事会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0.3港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
辰兴发展控股有限公 司(「 本 公司 」)连 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
事会」)欣然向本公司股东(「股东」)宣布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的经审核年度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比较数字。
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益 6 1,081,989 966,213
销售成本 (745,308) (684,824)
毛利 336,681 281,389
其他收入及收益 6 10,248 292,871
销售及分销开支 (58,879) (47,420)
行政开支 (38,104) (60,778)
其他开支 (9,823) (19,553)
融资成本 8 (3,763) (6,894)
除税前溢利 7 236,360 439,615
所得税开支 9 (89,398) (151,583)
年内溢利 146,962 288,032
下列各项应占:
母公司拥有人 151,832 290,103
非控股权益 (4,870) (2,071)
146,962 288,032
母公司普通股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基本及摊薄
―年内溢利 10 人民币0.30元人民币0.64元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内溢利 146,962 288,032
其他全面收入
将於其後期间重新分类至损益的其他全面收入:
换算境外业务产生的汇兑差额 3,518 10,235
将於其後期间重新分类至损益的其他全面收入净额 3,518 10,235
不会於其後期间重新分类至损益的其他全面收入:
物业重估收益 ― 31,108
所得税影响 ― (7,777)
不会於其後期间重新分类至损益的其他全面收入净额 ― 23,331
年内其他全面收入,扣除税项 3,518 33,566
年内全面收入总额 150,480 321,598
下列各项应占:
母公司拥有人 155,350 323,669
非控股权益 (4,870) (2,071)
150,480 321,598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69,560 67,718
物业、厂房及设备 164,000 161,000
投资物业 143,861 157,473
开发中物业 630 711
无形资产 103,040 54,130
递延税项资产 1,419 1,464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非流动资产总值 482,510 442,496
流动资产 3,805,980 3,689,517
开发中物业 1,046,771 569,910
持作出售的已竣工物业 2,044 2,271
存货 205,818 377,329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17,673 15,868
可收回税项 159
应收一名关联方款项 ―
可供出售投资 493,810 91,900
已抵押存款 14,323 42,15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90,594 617,215
流动资产总值 5,877,013 5,406,328
流动负债 1,109,982 991,184
贸易应付款项 12 1,509,194
其他应付款项、已收按金及应计费用 1,179,898
客户垫款 2,249,277 1,689,073
计息银行借款 13 241,000 369,000
应付关联方款项 567 892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 93 85
应付税项 132,433 90,216
拨备 ― 7,213
流动负债总额 5,242,546 4,327,561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流动资产净值 634,467 1,078,767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116,977 1,521,263
非流动负债 293,000
计息银行借款 13 40,000
应付一名关联方款项 ― 80,000
递延税项负债 14,942 24,983
非流动负债总额 54,942 397,983
资产净值 1,062,035 1,123,280
权益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4,003
股本 4,003 1,034,873
储备 978,498
982,501 1,038,876
非控股权益 79,534 84,404
权益总额 1,062,035 1,123,280
附注
1.本集团的一般资料
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三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一间获豁免有限公司,本
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ricketSquare, HutchinsDrive, POBox2681, Grand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总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
位於中国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安宁大街18号,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位於香港湾仔
皇后大道东28号金钟汇中心18楼。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三日,本公司完成全球发售,
其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本集团专注於开发主要包
括住宅及(次要为)商业物业的开发专案。
2.编制基准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本公布所载综合业绩并不构成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
财务报表,惟乃摘录自该等财务报表。
本财务报表乃根据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当中包括所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
计准则」)及诠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本财务报
表亦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的适用披露条文。除投资物业及可供出
售投资按公平值列值外,编制本财务报表所用计量基准为历史成本基准。
此等财务报表乃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且除另有指明外,所有数值均凑整至最
接近的千位数。
综合入账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附属公司指受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实体(包括结构性实
体)。倘本集团透过参与被投资方业务而享有或有权取得被投资方的可变回报,且有
能力透过其对被投资方的权力而影响有关回报,则本集团对该实体拥有控制权(即
现时赋予本集团指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能力)。
倘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的被投资方投票权或类似权利不占多数,则评估本公司对
被投资方是否拥有权力时,本集团会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及情况,包括:
(a)与该被投资方其他投票权拥有人的合约安排;
(b)根据其他合约安排所享有的权利;及
(c)本集团的投票权及潜在投票权。
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乃采用与本公司所采用者相同的会计政策就同一报告期间编
制。附属公司的业绩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当日起综合入账,直至控制权丧失当日为
止。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的各组成部分由本集团母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分占(尽管
此举会导致非控股权益出现亏绌结余)。所有集团内公司间资产及负债、权益、收
入、开支以及与本集团成员公司间交易有关的现金流量均於综合入账时悉数对销。
倘发生可表明上述的三大控制权要素中有一项或多项要素出现变动的事实及情形,
则本集团会重新评估其是否仍对被投资方拥有控制权。在并无丧失控制权的情况
下,附属公司拥有权权益的变动入账列为权益交易。
丧失对某一附属公司的控制权时,本集团会终止确认以下各项:(i)该附属公司的资
产(包括商誉)及负债;(ii)任何非控股权益的账面值;及(iii)於权益内录得的累计换
算差额;而确认以下各项:(i)所收取代价的公平值;(ii)所保留任何投资的公平值;
及(iii)因此出现的任何损益盈余或亏绌。本集团分占之前於其他全面收入确认的部分
则重新分类至损益或保留溢利(视情况而定),所依据基准与本集团直接出售相关资
产或负债时所须遵循者相同。
3.会计政策之变动及披露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的财务报表首次采纳以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投资实体:采用关於综合入账的
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例外情形
第28号(修订本)(二零一一年)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的会计处理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户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澄清折旧及摊销的可接纳方法
第38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农业:生产性植物
第41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本) 独立财务报表中的权益法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的年度改进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本
采纳上述新订及经修订准则对此等财务报表并无重大财务影响。
4.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於此等财务报表内并无应用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交易的分类
及计量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修订本) 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
一并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2
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之间的
资产销售或贡献
第28号(修订本)(二零一一年) 4
客户合约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修订本) 澄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益2
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3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1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就未变现亏损作出递延税项资产的
确认1
1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可供采纳但尚未厘定强制生效日期
本集团预计,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不会对本集团於采纳後的财务状
况或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5.经营分部资料
基於管理需要,本集团并未按其产品及服务组成业务单位,而仅有一个可呈报经营
分部。管理层整体监督本集团经营分部的经营业绩,以就资源分配和表现评估作出
决策。
由於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仅源自其在中国内地的业务经营,且本集团并无非
流动资产位於中国内地以外,故并无呈列地区资料。
由於报告期间并无任何单一客户个别贡献本集团收益的10%以上,故并无呈列主要
客户资料。
6.收益、其他收入及收益
收益指销售物业及租赁物业所得收入,扣除营业税及其他销售相关税项及获允许的
折扣。
收益、其他收入及收益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益
销售物业 1,130,392 1,016,055
物业租赁收入 8,320 8,530
1,138,712 1,024,585
减:营业税及政府附加费 (56,723) (58,372)
1,081,989 966,213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其他收入
政府补助 ― 283,883
银行利息收入 2,151 1,836
可供出售投资所得收入 2,543 1,666
租金收入总额 2,282 211
其他 272 569
7,248 288,165
收益
投资性房地产公平值变动收益 3,000 4,483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益 ― 223
3,000 4,706
10,248 292,871
7.除税前溢利
本集团的除税前溢利乃经扣除�u(计入)下列各项後达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售物业成本 744,825 684,824
折旧 8,064 7,191
无形资产摊销 348 287
经营租赁项下的最低租赁付款 741 1,156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摊销 45 45
核数师酬金 1,700 1,700
雇员福利开支(不包括董事酬金):
工资及薪金 10,414 9,461
退休金计划供款 1,326 1,316
员工福利开支 1,682 1,791
13,422 12,568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 (3,000) (4,483)
政府补助 ― (283,883)
银行利息收入 (2,151) (1,836)
可供出售投资所得收入 (2,543) (1,666)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益 ― (223)
其他开支:
出售投资性物业的亏损 ― 11,303
开发产品减值准备 9,036 ―
8.融资成本
融资成本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贷款利息 34,669 50,518
关联方贷款利息 2,405 1,743
减:资本化利息 (33,311) (45,367)
融资成本总额 3,763 6,894
9.所得税
本集团须就在本集团成员公司成立及经营所在司法权区产生或来自该等司法权区的
溢利按实体基准缴纳所得税。根据开曼群岛及英属处女群岛的法规及规例,本集团
在开曼群岛及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毋须缴纳任何所得税。根据相关香
港特别行政区税务法律,年内,香港利得税已就产生自香港的估计应课税溢利乃根
据16.5%的税率(二零一五年:16.5%)计提。年内,由於本集团概无产生自香港的任
何应课税溢利,故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二零一五年:零)。
中国内地即期所得乃根据本集团若干中国附属公司应课税溢利按法定税率25%计提
拨备,而该税率乃根据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批准并生效的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厘定。
根据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的中国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自
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的中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在中
国内地出售或转让国有土地租赁权益、楼宇及其附带设施产生的所有收入,须按介
乎增值价值30%至60%的累进税率缴纳土地增值税,若 增值价值不超过全部可扣税项
目总和的20%,则普通住宅物业的物业销售可豁免缴纳土地增值税。
本集团已根据相关中国税务法律及法规所载规定,估计、作出及在税项内计入土地
增值税拨备。实际土地增值税负债须待物业开发项目完工後由税务机关厘定,而税
务机关可能不同意本集团计算土地增值税拨备的基准。
本集团所得税开支的主要组成部分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税项:
所得税开支 131,012 39,409
土地增值税 17,337 16,812
递延税项 (58,951) 95,362
年内税项开支总额 89,398 151,583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除税前溢利的适用税项开支与按实际税率计算的税项开支之间的
对账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除税前溢利 236,360 439,615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税项 59,551 113,780
土地增值税拨备 17,337 16,812
土地增值税拨备的税务影响 (4,334) (4,203)
就本集团中国附属公司可分派溢利按10%计算的
预扣税的影响 15,370 24,983
不可扣税开支 410 211
税项亏损确认 1,064 ―
按本集团实际税率计算的税项开支 89,398 151,583
10.母公司普通股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本年度每股基本盈利金额的计算方式以母公司普通股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内溢利及年
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500,000,000股(二零一五年:450,278,000股)为基础。
每股基本盈利的计算乃基於: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盈利:
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应占年内溢利 151,832 290,103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股 千股
股份数目: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加权平均普通股数目 500,000 450,278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任何潜在摊薄普
通股。
11.股息
报告期末後,本公司董事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
息每股0.3港元(二零一五年:每股0.5港元),共计150.0百万港元(相当於人民币134.2
百万元),惟须经本公司股东在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
12.贸易应付款项
贸易应付款项基於付款到期日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年以内 876,859 685,943
1至2年 90,328 254,540
2至3年 97,748 8,250
3至4年 7,584 3,360
4至5年 510 3,780
5年以上 36,953 35,311
1,109,982 991,184
贸易应付款项为无抵押及免息,一般根据工程进度结算。
13.计息银行借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实际利率 实际利率
(%)到期年份人民币千元 (%)到期年份人民币千元
即期
银行贷款―有抵押 5.22 二零一七年 46,000 6.63二零一六年 47,000
长期银行贷款
即期部分―有抵押 4.75�C5.23二零一七年 195,000 6.15�C6.77二零一六年 322,000
241,000 369,000
非即期
银行贷款―有抵押 5.23 二零一八年 40,000 4.75�C6.60二零一八年 293,000
281,000 662,000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析为:
银行贷款:
於一年内或要求时 241,000 369,000
於第二年 40,000 ―
第三至第五年(首尾两年包括在内) ― 293,000
281,000 662,000
本集团的若干银行贷款由以下各项抵押:
(i)本集团楼宇按揭,於报告期末总账面值约为人民币42,483,000元(二零一五年:人
民币44,762,000元);
(ii)本集团投资物业按揭,於报告期末总账面值约为人民币 164,000,000 元( 二零一五
年:人民币118,000,000元);
(iii)本集团开发中物业按揭,於报告期末总账面值约为人民币817,238,000元(二零一五
年:人民币1,232,706,000元);
此外,於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兼控股股东白选奎先生,以及本公司董事兼职行政
总裁白武魁先生已就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0元的本集团银行贷款作出担保(二零一五
年:人民币93,000,000元)。
14.或然负债
於报告期末,并未於财务报表中计提拨备的或然负债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就向本集团物业买家授出的按揭融资向
银行作出的担保 2,454,696 866,697
本集团为若干银行向本集团已竣工持作销售物业的买家授出的按揭融资提供担保。
根据担保安排的条款,一旦买家出现拖欠按揭付款的情况,本集团负责偿还违约买
家欠付有关银行的未付按揭贷款连同任何应计利息及罚款。本集团届时将有权接管
有关物业的法定业权。本集团的担保期自授出相关按揭贷款之日起,直至执行个人
买家的抵押品协议结束。
本集团於报告期并无因就向本集团已竣工持作销售物业的买家授出的按揭融资提供
担保而招致任何重大损失。董事认为,一旦出现拖欠付款的情况,有关物业的可变
现净值将足够偿还未付按揭贷款连同任何应计利息及罚款,因而并无就担保计提任
何拨备。
主席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欣然提呈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
二零一六年业绩及回顾
二零一六年是本公司上市後第一个完整财务年度,本公司严格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
则(「上市规则 」)附 录14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凭藉良好的企业管治取
得了优异的业绩。
二零一六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去库存政策及对部份房地产过热城市的紧缩政策相并行:
上半年出台了调首付、宽信贷等一系列去库存措施;至九月份,全国二十余个城市陆续
重��限购及限贷等调控政策,抑制房地产泡沫。本集团审慎把握行业形势,着重关注改
善性需求及刚需性需求产品的开发,在销售业绩及主营业务收入方面取得显着增长。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实现合约销售约人民币1,689.1百万元,较
去年的人民币1,284.0百万元增加约31.5%,并超额15.3%完成本年度制定的人民币1,465.0百
万元的全年合同销售目标;合约销售建筑面积约为326,957平方米,较去年同期的249,484
平方米增加约31.1%。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实现销售收入约人民币1,082.0百万元,
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966.2百万元增加12%,其中来自物业开发的收入为人民币1,073.9百
万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958.2百万元增加12%。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母公司持有者应占年内溢利为约人民
币151.8百万元,较去年同期的约人民币290.1百万元,减少48%,该减少主要是由於其他
业务收入大幅减少所致。
土地储备方面,本集团把握理想的购地时机,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本集团於晋
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竞得一宗地盘面积共计为28,296.2平方米的地块,土地成本为每平方
米人民币2,251.12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土地储备建筑面积合计约2.3百万平方米。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末期股息每股0.3港元(「末期
股息」),派付末期股息需待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召开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
获本公司股东批准。本年度派息率约为母公司持有者权益应占年内溢利的88%。
二零一七年展望
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
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以及继续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行业政策,可
以预见二零一七年房地产热点城市的调控将持续,同时为了继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将 支
持自住,打击投资,刺激城镇化建设及抑制资产泡沫相并存的政策将长期持续。
二零一七年,本集团将继续专注於开发刚需性及改善型住宅项目,强化本集团现有的盈
利能力及竞争力,在产品的定位、品质及服务方面进一步精益求精,致力於将最好的产
品传递给客户,实现本集团的价值。
在土地投资方面,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本集团已竞得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宗
地盘面积共计为197,285.28平方米的地块,土地收购普的平均成本约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1,787.26元。二零一七年,本集团将继续延续审慎的土地收购及项目选址战略,致力於
取得具有成本竞争优势的地块,为本集团提供更为优质的土地储备。
根据对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形势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本集团将继续以住宅物业发
展为主营业务,持续用产品品质及优质服务赢得市场份额;同时,本集团将探索新的发
展思路,继续完善产业链覆盖,研究其他行业的发展机会;此外,本集团将探索合作共
赢的发展模式,积极拓展战略合作夥伴,通过与优势企业实现深入、全方位的合作,在
分散财务承担的同时,取长补短,实现快速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利益。
致谢
最後,本人谨代表董事会对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尽忠职守、辛勤努力致以诚挚的谢
意。同时,向广大投资者、客户、合作夥伴给予本集团的大力支持与信任表示由衷地感
谢。
主席
白选奎
中国 山西 晋中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已签约销售额为人民币1,689.1百万元,
较去年同期增长31.5%。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收入为人民
币1,082.0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0%。收入中来自物业开发的收入为人民币1,073.9百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净利为
人民币147.0百万元,其中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净利润人民币151.8百万元。
已签约销售额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签约销售额分别约为
人民币1,689.1百万元及人民币1,284.0百万元,增 幅为31.5%。截 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签约总建筑面积分别约为326,957平方米及249,484平方米,
增长31.1%。本集团按地理位置划分的已签约销售额来自晋中、太原、绵阳,分别约为
人民币48.8百万元、人民币1,008.6百万元、人民币631.7百万元,分别占本集团已签约销
售额总额约2.9%、59.7%及37.4%。
下表载列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地区划分的已签约销售额: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二�一六年二�一五年二�一六年二�一五年
已签约 已签约 已签约 已签约 已签约 已签约
销售额 销售额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平均售价 平均售价
(人民币 (人民币 (平方米) (平方米)(人民币元�u(人民币元�u
百万元) 百万元) 平方米) 平方米)
晋中
和顺滨河小区 1.6 ― 833 ― 1,920.7 ―
上东庭院二期 4.2 ― 894 ― 4,698.7 ―
君豪公寓 6.0 13.1 1,401 2,727 4,272.2 4,806.8
君豪商城 ― 0.8 ― 81 ― 10,221.8
顺城街地下空间 ― 11.4 ― 897 ― 12,682.4
新兴国际文教城
(三期、四期及五期) 37.0 155.6 9,428 32,084 3,926.2 4,850.7
太原
龙城优山美郡( 一 期 ) 477.9 809.4 84,247 145,494 5,673.1 5,660.9
龙城优山美郡( 二 期 ) 530.7 ― 90,235 ― 5,881.5 ―
绵阳
绵阳优山美郡 78.3 43.7 19,786 10,806 3,956.4 4,047.9
绵阳天御 50.3 61.8 12,825 15,101 3,919.0 4,093.0
绵阳长兴星城 503.1 188.2 107,308 42,294 4,688.2 4,448.6
总计 1,689.1 1,284.0 326,957 249,484 5,166.1 5,146.6
附注:
上表中已签约销售额、已签约总建筑面积及已签约平均售价亦包括已售停车位(如适用)。
物业项目
本集团根据开发阶段将物业项目分为三类:已竣工物业、开发中物业及持作未来开发
物业。由於部份项目分多期陆续开发,单一项目可能包括处於不同竣工阶段、开发中或
持作未来开发的不同阶段。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竣工的总建筑面积为2,189,407平方米并拥有总
建筑面积2,296,143平方米的土地储备,当中包括(i)已竣工但未出售的总建筑面积343,171
平方米;(ii)开发中的总建筑面积1,277,776平方米,及(iii)持作未来开发的规划总建筑面
积675,196平方米。
本集团选择性地保留大部份自主开发且具有战略价值的商业物业的所有权,用於产生
持续稳定的收益。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总建筑面积合共21,613
平方米的投资物业。
物业组合概要
计划用途(1) 已竣工 开发中持作未来开发
总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小高层 786,168 ― 145,023
高层 652,479 747,186 209,547
联排 27,619 ― ―
多层洋房 576,757 21,735 54,452
零售商铺 118,731 196,905 128,909
SOHO公寓 6,931 ― 15,791
酒店 ― ― 22,119
停车位 17,156 304,914 84,732
配套设施(2) 3,566 7,036 14,623
总建筑面积 2,189,407 1,277,776 675,196
应占建筑面积(3) 2,150,218 1,009,721 572,004
附注:
(1)包括本集团持作公用设施(不可出售或租赁)的建筑面积部分。
(2)主要包括不可出售的公用设施。
(3)包括根据本集团在相关项目或项目分期的实际权益,由本集团应占的总建筑面积部分。
已竣工项目
下表载列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已竣工项目及相应项目阶段(倘有)概
要资料:
未售出
可销售�u
已竣工 可出租 持作投资 已售 其他拥有权
项目 项目类型 实际竣工日期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1) 权益(2)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平方米) (%)
晋中1. 东湖井 零售商铺 二零零零年七月 1,330 17,886 ― 10,610 7,276 ― 1002. 君豪国际 住宅�u商业 二零零七年六月 7,465 65,543 10,614 8,241 46,688 ― 1003. 锦�新城 住宅 二零零七年四月 5,261 39,080 ― ― 39,080 ― 1004. 新兴国际文教城 一期 住宅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 5,600 24,602 ― ― 24,602 ― 100 二期 住宅�u商业 二零一二年四月 17,968 93,060 161 ― 92,748 151 100 三期 住宅�u商业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 255,918 545,046 3,582 ― 541,464 ― 100 四期 住宅�u商业 二零一六年七月 30,987 71,106 5,839 ― 65,267 ― 100 五期 住宅�u商业 二零一六年七月 22,578 50,370 7,358 ― 41,977 1,035 1005. 上东庭院 一期 住宅�u商业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 19,361 47,926 ― ― 47,926 ― 100 二期 住宅�u商业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 24,343 75,889 1,863 ― 74,026 ― 1006. 左权滨河嘉园住宅�u商业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 73,035 98,545 ― ― 97,990 555 1007. 尚座公寓 商业�u综合 二零零九年九月 2,411 9,783 312 ― 9,471 ― 1008. 和顺滨河小区 一阶段 住宅 二零零八年六月 60,100 62,507 ― ― 62,167 340 100 二阶段 住宅 二零一二年十月 5,898 51,217 ― ― 51,217 ― 1009. 太谷文华庭院住宅�u商业 二零一一年五月 30,690 51,525 ― ― 51,525 ― 10010.顺城街地下空间零售商铺 二零一五年八月 ― 897 ― ― 897 ― 100 未售出
可销售�u
已竣工 可出租 持作投资 已售 其他拥有权
项目 项目类型 实际竣工日期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1) 权益(2)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平方米) (%)
太原1. 龙城优山美郡 一期南区 住宅�u商业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115,050 340,099 55,934 ― 284,165 ― 1002. 龙城优山美郡 一期北区 住宅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 83,279 301,078 201,618 ― 99,460 ― 100绵阳1. 绵阳优山美郡 住宅�u商业二零一二年五月 74,124 126,372 28,686 ― 95,841 1,845 83.892. 绵阳天御 住宅�u商业 二零一四年九月 68,529 116,876 27,204 ― 88,985 687 83.89总计 903,927 2,189,407 343,171 18,851 1,822,772 4,613应占总建筑面积(3) 880,946 2,150,218 334,167 18,851 1,792,997 4,205附注:(1)包括本集团持作公用设施(不可出售或租赁)的建筑面积部分。(2)根据本集团在相关项目公司中的实际拥有权权益计算。(3)包括根据本集团在相关项目或项目分期的实际权益,由本集团应占的总建筑面积部分。开发中物业及持作未来开发物业
下表载列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开发中项目及相应项目阶段(倘有)及
持作未来开发的物业概要资料:
开发中 持作未来开发
尚未
可销售�u 取得土地
实际�u 开发中 可出租 预售 规划使用证的拥有权
权益(1)
项目 项目类型 占地面积估计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面积
(平方米) (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 (%)
晋中1. 龙田项目一期 129,049 449,634 428,000 4,188 ― ― 51 1阶段 住宅�u商业�u车位 14,346二零一七年五月 78,954 74,203 4,188 ― ― 51 2阶段 住宅�u商业�u车位 24,367二零一七年五月 110,725 101,386 ― ― ― 51 3阶段 住宅�u商业�u车位 26,682二零一七年五月 126,120 121,061 ― ― ― 51 4阶段 商业�u车位 13,422二零一七年五月 28,819 28,819 ― ― ― 51 5阶段 商业�u车位 50,232二零一七年五月 105,016 102,531 ― ― ― 512. 北六堡 63,173 ― ― ― 161,196 ― 51 一期 住宅 46,763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 ― ― 117,039 ― 51 二期 商业 16,410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 ― ― 44,157 ― 51太原1. 龙城优山美郡 220,161 531,838 447,674 109,098 232,693 ― 100 一期(南区)商业�u车位 2,078二零一七年六月 72,399 72,325 18,863 ― ― 100 一期(北区) 商业�u车位 24,726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90,855 20,173 ― ― ― 100 二期 住宅�u商业 111,477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368,584 355,176 90,235 8,893 ― 100 三期 住宅�u商业 60,080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 ― ― 212,400 ― 100 四期 小学 21,800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 ― ― 11,400 ― 100 开发中 持作未来开发
尚未
可销售�u 取得土地
实际�u 开发中 可出租 预售 规划使用证的拥有权
权益(1)
项目 项目类型 占地面积估计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面积
(平方米) (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 (%)
绵阳1. 绵阳长兴星城 104,308 296,304 291,754 148,557 150,250 ― 83.89 一期 住宅�u商业 68,150二零一七年六月 296,304 291,754 148,557 ― ― 83.89 二期 住宅�u商业 36,158二零一九年五月 ― ― ― 150,250 ― 83.89五指山 92,522 ― ― ― 131,057 ― 100 一期 商业 28,745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 ― ― 48,013 ― 100 二期 住宅 23,827二零一九年十月 ― ― ― 28,592 ― 100 三期 住宅 18,244二零一九年十月 ― ― ― 21,893 ― 100 四期 住宅 21,706二零二零年十月 ― ― ― 32,559 ― 100总计 609,213 1,277,776 1,167,428 261,843 675,196 ―应占总建筑面积(2) 1,009,721 910,706 235,859 572,004 ―附注:(1)根据本集团在相关项目公司中的实际拥有权权益计算。(2)包括根据本集团在相关项目或项目分期的实际权益,由本集团应占的总建筑面积部分。下表载列本集团投资物业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料概要:
持作投资 实际出租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项目 物业类型 总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出租率 年度租金收入
二�一六年二�一五年
(平方米) (平方米) (%) (人民币百万元)
君豪国际 零售商铺 8,241 4,234 87.4 3.2 4.3
东湖井 零售商铺 10,610 9,584 100 1.5 1.8
迎宾西街办公楼 零售商铺 2,762 2,762 100 3.4 2
总计 21,613 16,580 ― 8.1 8.1
下表载列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地理位置划分的土地储备概要:
占土地储备
土地储备 总量的 平均
已竣工 开发中 未来开发 总量(1) 百分比 土地成本
未售出
可销售�u
可出租 开发中 规划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人民币元�u
平方米)
晋中 29,729 449,634 161,196 640,559 27.9 817.3
太原 257,552 531,838 232,693 1,022,083 44.5 393.5
绵阳 55,890 296,304 150,250 502,444 21.9 643.5
五指山 ― ― 131,057 131,057 5.7 1,192.1
总计 343,171 1,277,776 675,196 2,296,143 100.0 627.8
附注:
(1)土地储备相等於(i)未售出可销售�u可出租建筑面积,(ii)开发中总建筑面积及(iii)持作未来开发总规划建筑面
积的总和。
下表载列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物业种类划分的土地储备概要:
占土地储备
土地储备 总量的
已竣工 开发中 未来开发 总量(1) 百分比
未售出
可销售�u
可出租 开发中 规划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平方米) (%)
小高层 9,462 ― 145,023 154,485 6.7
高层 237,423 747,186 209,547 1,194,156 52.0
联排 2,361 ― ― 2,361 0.1
多层洋房 38,208 21,735 54,452 114,395 5.0
零售商铺 39,783 196,905 128,909 365,597 15.9
SOHO公寓 113 ― 15,791 15,904 0.7
酒店 ― ― 22,119 22,119 1.0
停车位 15,821 304,914 84,732 405,467 17.7
配套设施
(2) ― 7,036 14,623 21,659 0.9
总计 343,171 1,277,776 675,196 2,296,143 100.0
附注:
(1)土地储备相等於(i)未售出可销售�u可出租建筑面积,(ii)开发中总建筑面积及(iii)持作未来开发总规划建筑面
积的总和。
(2)主要包括不可出售的公用设施。
财务回顾
收入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收入为人民币1,082.0百万元,较去年同
期的人民币966.2百万元增长12%。该增加主要由於本公司完成了新兴国际文教城五期和
龙城优山美郡一期(北区)从而导致收入的大幅增加。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物业开发收入为人民币1,073.9百万元,
较去年同期增加12%。该增加主要是由於与本公司的新兴国际文教城五期和龙城优山美
郡一期(北区)的物业开发收入增加所致。
销售及服务成本
本集团的销售及服务成本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684.8百
万元,增加9%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745.3百万元,该增
加主要是由於本年度销售增加而相应的服务成本也增加所致。
毛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毛利为人民币336.7百万元,较截至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281.4百万元增加20%。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毛利率为31%,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为29%。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物业开发毛利为人民币329.1百万元,
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273.3百万元增加20%。本集团物业开
发毛利增加,主要是由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新兴国际文教
城五期和龙城优山美郡一期(北区)的物业开发项目物业开发毛利增加所致。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物业开发毛利率为31%,而截至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为29%。
其他收入及收益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其他收入及收益为人民币10.2百万元,
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其他收入及收益为人民币292.9百万元。该项
主要是由於本年度政府奖励大量减少所致。有关政府奖励之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二零
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的第303及304页。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为人民币151.8百万
元,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290.1百万元减少48%。本公司
拥有人应该纯利减少主要是由於本集团本年度政府奖励大量减少导致净利润减少所致。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
本集团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61.0百
万元增加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64.0百万元,该增加主要
是由於各项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均升值所致。
销售及分销费用
本集团销售及分销费用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47.4百万元增
加24%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58.9百万元,该增加主要是本
集团的龙城优山美郡项目和绵阳长兴星城项目而加大了营销力度导致。
行政开支
本集团行政开支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60.8百万元减少37%
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38.1百万元,该减少主要是由於本公
司二零一五年在联交所上市的上市费用。
融资费用
本集团融资费用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6.9百万元减少45%至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3.8百万元,该减少主要是由於本集团
於报告期内偿还贷款所致。
所得税开支
本集团所得税开支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51.6百万元减少
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89.4百万元,该减少主要是由於税前
溢利减少所致。
年内溢利及综合收益总额
由於上述原因,本集团的年内溢利及综合收益总额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的人民币321.6百万元减少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50.5
百万元。
现金状况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290.6百万元,较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617.2百万元减少53%。
净营运现金流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录得正经营现金流为人民币831.1百万元,而於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录得正经营现金流为人民币204.1百万元。
借款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尚未偿还的银行借款为人民币281.0百万元,而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尚未偿还的银行借款及关联方借款分别为人民
币662.0百万元及人民币80.0百万元。
抵押资产
本集团的若干借款由开发中待售物业、投资物业及以及物业、厂房及设备,或同时以上
述多项担保。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担保若干授予本集团的借款的已抵押资产
为人民币1,023.7百万元。
财务担保及或然负债
根据市场惯例,本集团与多间银行订立协议安排,为客户提供按揭融资。本集团不会对
客户进行独立信贷审查,惟会依赖承按银行所进行的信贷审查。正如其他中国物业开发
商,银行一般要求本集团为客户偿还物业按揭贷款的义务提供担保。担保期一般直至
银行收到客户的分户产权证作为所获授按揭贷款的抵押品为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本集团就客户按揭作出的未解除担保为人民币2,454.7百万元。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重大或然负债。
重大收购及出售事项及重大投资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本公司间接附属公司辰兴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辰兴」)
在挂牌出让中竞得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宗地盘面积共计为28,296.2平方米的地块,出
让总价为人民币63.7百万元。辰兴已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接获竞得出让土地使用
权成交确认函。本集团正准备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以完成土地收购。
除招股章程及上文所述者外,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进行
任何重大收购及出售事项及重大投资。
报告期後事项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辰兴在挂牌出让中竞得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宗地盘面积
共计为197,285.28平方米的地块,出让总价为人民币352.6百万元。辰兴已於二零一七年
一月二十日接获竞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函。本集团正准备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以
完成土地收购。
重大投资的未来计划或资本资产
倘本公司认为适当,将会继续投资物业发展项目及收购选定城市的合适地块。预期内部
资源及银行借款将足以满足必要的资金需求。除招股章程及上文所述者外,於本公告刊
发日期,本集团并无任何未来重大投资计划。
雇员及薪酬政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约184名雇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团产生雇员成本约人民币18.4百万元。雇员薪酬一般包括薪金和每季发放绩效
奖金。根 据适用的中国法律和法规,本集团参与由省市政府举办的各种雇员福利计划,
包括住房公积金、退休金、医疗、妇产、工伤及失业福利计划。
上市所得款项用途
本公司於首次公开发售的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报销费及相关费用後)约为239.4百万港
元,计划将按招股章程内的披露方式使用。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向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星期四)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股东派付截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0.3港元,合共150.0百万港元(相当於人
民币134.2百万元)。末期股息将於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召开的应届股东周
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本公司股东批准後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九日(星期一)或
前後派付。
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三)召开,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将在适
当时候刊发及寄发予本公司股东。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为厘定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股东,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
日(星期四)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
记。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股票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应不
迟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递交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
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
号�m)办理登记。
为厘定合资格获派末期股息的股东,惟须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获股东批准,本公司将於二
零一七年六月六日(星期二)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
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获派末期股息,所有股票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应不迟於二
零一七年六月五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递交於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
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号�m)
办理登记。
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一向致力维持高水准企业管治,以确保本公司管理层的职业操守并维护全体股
东的利益。本 公司深谙股东对於本公司管理透明度及问责的重要性。董事会认为,良好
的企业管治能为股东创造最大利益。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为其本身企业管治守则。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将不断检讨并强化其企业管治常规,并依靠中国及香港法律顾问、合规顾问的协
助,强化内部控制,以确保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董事会由四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董事会负责运营及统筹本公司发
展,监管本公司业务、战略决策及表现,及时充分了解本公司业务及事宜的全部相关资
料,而本公司管理层则负责日常管理。独立非执行董事拥有财务会计、企业管治等领域
的专业资格及相关管理经验,并为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
白选奎先生(「白主席」)为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负责董事会的管理、整体战略规划、
业务发展及企业管治职能。本公司认为白主席自本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董事兼主席,
有利於本公司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业务运营方面,本公司的高级管理层亦由在各方面
富有专业经验和履历的人士组成,将保证董事会的决策得到贯彻和落实。
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
则」)作为其本身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操守守则。经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後,各
董事确认彼等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一直遵守标准守则。
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证券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回、出售或赎
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充足公众持股量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根据本公司所获提供之公开资料显示及就董事所知,本公司已根据
联交所之规定维持充足公众持股量。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成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并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21条及企业管治守则
C.3段以书面制定其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分别为顾炯先
生、田华先生及裘永清先生。审核委员会的主席为顾炯先生。
审核委员会已与管理层及董事会审阅本公司采纳的会计原则及政策以及相关法律及法
规,并讨论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财务报告事宜,包括审阅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审核委员会认为,年度业绩符合适用会计原则及政
策以及相关法律及法规,且本公司已对其作出适当披露。
刊登年度业绩及年度报告
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本业绩公告已分别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www.chen-xing.cn)刊登。
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报告(载有有关本
公司的资料)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股东,并分别於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刊登。
承董事会命
辰兴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白选奎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白选奎先生、白武魁先生、白国华先生及董世光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顾炯先
生、田华先生及裘永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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