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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年度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 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 何责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22) 二零一六年年度业绩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 」)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益 2、3 4,633,785 5,504,296 (3,769,839) (4,476,437) 销售成本 毛利 863,946 1,027,859 164,984 157,734 其他收入 (4,017) (6,186) 其他利得及损失净额 (202,093) (374,248) 分销及销售成本 (218,647) (215,831) 管理费用 (57,324) (36,414) 研究费用 208 278 分占联营公司溢利 19,569 12,257 分占合营公司业绩 除税前溢利 5 566,626 565,449 4 (80,577) 所得税支出 (80,310) 年内溢利及综合总收益 486,049 485,139 下列人士应占年内溢利及综合总收益: 481,287 479,887  本公司权益拥有人 4,762 5,252  非控股权益 486,049 485,139 每股基本盈利 6 人民币0.19元 人民币0.19元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732,984 749,086  预付土地租金 39,443 40,795  投资物业 32,932 34,917  无形资产 241,762 137,030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7,052 6,844  於合营公司之权益 480,170 470,860  原到期日超过三个月之银行存款 ― 376,308  递延税项资产 27,672 13,744 1,562,015 1,829,584 流动资产  存货 587,156 766,102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 8 898,980 872,992  应收票据 9 1,582,547 2,060,348  预付土地租金 1,383 1,413  原到期日超过三个月之银行存款 3,050,884 2,416,985  受限制银行结余 79,999 79,999  银行结余及现金 2,434,886 2,182,750 8,635,835 8,380,589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及 10 2,229,961 2,317,771   其他应付款项  应付税项 8,000 19,614 2,237,961 2,337,385 流动资产净值 6,397,874 6,043,204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7,959,889 7,872,788 股本及储备  股本 11 2,482,268 2,482,268  股本溢价及储备 5,176,272 5,092,148 本公司权益拥有人应占权益 7,658,540 7,574,416 非控股权益 301,349 298,372 权益总额 7,959,889 7,872,78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应用新订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对本年度强制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 本年度,本集团已首次采纳下列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合资经营权益的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澄清折旧及摊销的可接受方式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合并的例外规定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於本年度应用上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对本集团本年及以前年度之财务表现及状况及�u或该等综合财 务报表所载披露并无构成重大影响。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本集团并无提前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1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及相关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1 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2 以股份付款交易的分类及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修订本) 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1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4 就未实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4 投资者及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出售或注入资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3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1 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2019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於将予厘定日期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 於2017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入了有关金融资产、负债、一般对冲会计法的分类和计量新要求及金融资产的减 值要求。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主要规定载述如下: 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范围内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後均须按摊销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特别是 目的为收集合约现金流量之业务模式内所持有,及合约现金流量仅为偿还本金及尚未偿还本金所生利息 之债项投资,一般於其後会计期间结算日按摊销成本计量。於目的为同时收集合约现金及出售金融资产 的业务模式内所持有的债务工具,以及条款令於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纯为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的利 息的债务工具,通常按公允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允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计量。所有其他债 项投资及股本投资均於其後会计期间结算日按公允价值计量。此外,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实 体可能不可撇销地选择在其他全面收益中呈列股权投资之公允价值变动(持作买卖用途除外),且一般只 在损益中确认股息收入。 就指定为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负债而言,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因信贷风险变动应占之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金额於其他全面收益呈列,除非在其他全面收益确认负债之信贷风险变动影响会 导致或扩大损益上之会计错配。金融负债信贷风险变动应占之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其後不会重新分类 至损益。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指定为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负债公允 价值变动全部金额於损益呈列。 就金融资产的减值而言,与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项下按已产生信贷亏损模式计算相反,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第9号规定按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计算。预期信贷亏损模式需要实体於每结算日将预期信贷亏损及该等 信贷亏损的预期变动入账,以反映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的变动。换言之,毋须再待发生信贷事件即 可确认信贷亏损。 新订一般对冲会计规定保留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目前可运用之三类对冲会计机制。根据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9号,已为合资格作对冲会计处理之各类交易提供更大的灵活性,特别是扩阔合资格作为对冲 工具之工具类别以及合资格作对冲会计处理的非金融项目之风险成分类别。此外,追溯性定量成效测试 已经剔除。新规定同时引入增加披露有关实体风险管理活动之规定。 除与本集团以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有关的按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计算的潜在提早确认信贷亏损外,基於本 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金融工具分析,本公司董事预期,日後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不 会对本集团之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呈报金额产生其他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已颁布,其制定一项单一全面模式供实体用作将自客户合约所产生的收益入账。於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生效後,其将取代现时载於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收益、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 约及相关诠释的收益确认指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核心原则为实体所确认描述向客户转让承诺货品或服务的收益金额,应为能反映 该实体预期就交换该等货品或服务有权获得的代价。具体而言,该准则引入确认收益的五个步骤: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约 第二步:识别合约中的履约责任 第三步:厘定交易价格 第四步:将交易价格分配至合约中的履约责任 第五步:於实体完成履约责任时(或就此)确认收益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实体於完成履约责任时(或就此)确认收益,即於特定履约责任相关的商品或 服务的「控制权」转让予客户时。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已就特别情况的处理方法加入更明确的指引。此 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要求更详尽的披露。 本公司董事预计,日後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可能会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中已呈报的金额及披露的 资料构成影响。然而,於本集团完成详细审阅前合理估算有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影响并不可行。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为识别出租人及承租人的租赁安排及会计处理引入一个综合模式。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第16号於生效日期起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及有关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根据所识别资产是否由客户控制来区分租赁及服务合约。除短期租赁及低值资产情 况外,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的差异自承租人会计处理中移除,并由承租人须就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 应负债的模式替代。 使用权资产初步按成本计量,随後按成本(若干例外情况除外)减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计量,经租赁负债任何 重新计量调整。租赁负债初步按当时未支付租赁付款现值计量。随後,租赁负债经(其中包括)利息及租赁付 款以及租赁修改影响予以调整。就现金流分类而言,本集团现时呈列先期预付租赁款项作为有关自用租赁土 地及该等分类为投资物业的投资现金流,而其他经营租赁付款呈列为经营现金流。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6号,有关租赁负债租赁付款将分配至本金及利息部分,此将呈列为融资现金流。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本集团已就租赁土地(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确认预付租赁款项。应用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16号可能导致该等资产分类的潜在变动,视乎是否本集团分开呈列使用权资产或按将呈列相应有关资 产(如拥有)相同项目呈列。 相比承租人会计法而言,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大致上转承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之出租人会计法规定,并 继续要求出租人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 此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要求广泛披露。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承担。初步评估表示该等安排将符合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16号项下租赁界定,因此,本集团将确认使用权资产及有关所有该等租赁的相应负债,除非於应 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後符合低价值或短期租赁。此外,应用新规定可能导致如上文所示计量、呈列及 披露变动。然而,於本公司董事完成详细审核前,提供财务影响合理估计并不切实可行。 除上文所述者外,本公司董事预计,应用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不会对本集团的该 等综合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2.收益 收益指本集团向外部客户销售货品产生之收益,并扣除折扣及销售相关税项。本集团从其主要产品获取收益 分析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 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卡车及汽车 4,413,261 5,257,493 销售汽车零件及部件 220,524 246,803 4,633,785 5,504,296 3.分部资料 本集团生产及销售之产品共分为五个类型―轻型商用车、多功能汽车、皮卡车、中型及重型车及汽车零件 及部件,而主要经营决策者(即本公司执行董事)亦审阅以该等类别编制之分部资料,以分配分部资源及评估 其业绩。 主要业务分部如下: 轻型商用车 ―生产及销售轻型商用车 多功能汽车 ―生产及销售多功能汽车 皮卡车 ―生产及销售皮卡车 中型及重型车 ―生产及销售中型及重型车 汽车零件及部件 ―生产及销售汽车零件及部件 (i)分部收益及业绩 本集团收益及业绩按营运分部分析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中型及汽车零件 轻型商用车多功能汽车 皮卡车 重型车 及部件 综合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益 2,333,580 4,532 1,108,661 966,488 220,524 4,633,785 业绩  分部利润 283,314 589 162,490 16,020 25,628 488,041 集中管理费用 (102,159) 利息收入 118,621 其他收入 46,363 其他利得及损失净额 (4,017) 分占联营公司溢利 208 分占合营公司业绩 19,569 本集团除税前溢利 566,626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中型及汽车零件 轻型商用车多功能汽车 皮卡车 重型车 及部件 综合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益 2,874,341 32,746 1,344,418 1,005,988 246,803 5,504,296 业绩  分部利润 282,579 4,048 145,211 29,999 36,135 497,972 集中管理费用 (96,606) 利息收入 102,928 其他收入 54,806 其他利得及损失净额 (6,186) 分占联营公司溢利 278 分占合营公司业绩 12,257 本集团除税前溢利 565,449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分部间销售(二零一五年:无)。 营运分部之会计政策与本集团之会计政策相同。分部利润指各分部所赚取之利润,当中并无就集中管理 费用、利息收入、其他收入、其他利得及损失净额、分占联营公司溢利及分占合营公司业绩作出分配。 此乃向主要经营决策者报告以分配资源及评估业绩之计算方式。 (ii)分部资产及负债 本集团资产及负债按经营分部分析如下: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型及汽车零件 轻型商用车多功能汽车 皮卡车 重型车 及部件 综合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资产  分部资产 1,334,347 317,471 355,018 1,013,186 607,390 3,627,412 分部之间共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73,496  ―预付土地租金 40,826  ―存货 122,981 投资物业 32,932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7,052 於合营公司之权益 480,170 受限制银行结余、  银行存款及银行结余 5,565,769 其他不可分配资产 147,212 综合总资产 10,197,850 负债  分部负债 354,782 733 171,479 115,603 ― 642,597 不可分配之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及  其他应付款项 1,587,364 其他不可分配之负债 8,000 综合总负债 2,237,961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型及汽车零件 轻型商用车多功能汽车 皮卡车 重型车 及部件 综合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资产  分部资产 1,844,338 435,330 324,924 911,923 553,980 4,070,495 分部之间共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90,865  ―预付土地租金 42,208  ―存货 157,382 投资物业 34,917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6,844 於合营公司之权益 470,860 受限制银行结余、银行存款及  银行结余 5,056,042 其他不可分配资产 180,560 综合总资产 10,210,173 负债  分部负债 305,768 3,291 148,651 81,390 ― 539,100 不可分配之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及  其他应付款项 1,778,671 其他不可分配之负债 19,614 综合总负债 2,337,385 为监察分部业绩及分配分部资源: 所有资产均分配至营运分部,惟分部之间共用资产、投资物业、於联营公司之权益、於合营公司之 权益、受限制银行结余、银行存款及银行结余及其他由总公司持有之不可分配之资产除外;及 所有负债均分配至营运分部,惟不可分配之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及其他应付款项及总公司之其他不 可分配负债除外。 (iii)地区分析 本集团价值人民币1,534,343,000 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439,532,000 元 )之非流动资产(除银行存款及递 延税项资产以外)座落在中国,本集团之绝大部分销售亦售予位於中国之客户。本集团亦有向中国境外 国家作出少量出口销售,占本集团收入约0.04%(二零一五年:0.39%)。 账面上所有於两个呈列年度之分部资产及添置之物业、厂房及设备、预付土地租金、投资物业及无形资 产均座落於中国。 4.所得税支出 截至二零一六年 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税项 92,272 81,822 过往年度拨备少计 2,233 ― 递延税项 (13,928) (1,512) 80,577 80,310 根据《关於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和《西部地区 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位於中国西部地区并从事中国政府鼓励类产业且当年 鼓励类产业经营收入占收入总额比例超过70%的公司享有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本公 司及本公司之附属公司重庆庆铃模具有限公司(「庆铃模具」)所属产业属於相关通知和目录内所载的鼓励性产 业,并且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其各自收入总额比例达到70%,故继续於二零一五年享有优惠企业所得 税税率15%。 本公司之附属公司重庆庆铃技术中心(「庆铃技术中心」)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25%(二 零一五年: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除税前溢利 截至二零一六年 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除税前溢利已扣除: 薪金及其他福利支出 186,237 176,585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37,858 31,329 总员工成本(包括董事及监事酬金) 224,095 207,914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292 1,990 无形资产摊销(已计入销售成本) 25,278 13,435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63,071 201,571 投资物业折旧 1,985 2,209 预付土地租金摊销 1,383 1,411 经营租赁物业及生产设施之最低租赁付款 36,574 40,668 核数师酬金 2,902 3,468 撇减存货 79,036 34,146 汇兑亏损净额 3,725 4,196 及已计入: 出售废料收入 19 1,156 银行存款及结余之利息收入 118,621 102,928 出租投资物业之收入 6,076 6,269 扣除:年度内产生租赁收入之投资物业直接营业费用 (2,056) (1,913) 出租模具及工具设备之收入 38,402 39,077 政府补助 384 2,803 6.每股盈利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基本盈利根据下列资料计算: 盈利 截至二零一六年 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盈利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度溢利) 481,287 479,887 股份数目 截至二零一六年 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千股 千股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股份数目 2,482,268 2,482,268 於两个年度并无呈列发行在外潜在之普通股。 7.股息 截至二零一六年 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年内确认为分派之股息: 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已派―每股人民币0.16元  (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四年末期股息,  已派―每股人民币0.16元) 397,163 397,163 於报告期期末之後,本公司之董事已建议支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 0.16元,共人民币397,163,000元(二零一五年: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6 元,共人民币397,163,000元),须经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後方可作实。 8.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之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及预付款项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账款减呆账拨备 842,324 821,649 其他应收款项 12,473 12,096 预付款项 44,183 39,247 898,980 872,992 在承接任何外部客户之前,本集团使用外部信用评分系统来评估潜在客户的信用品质,并为其分配信用额 度。对客户的额度和评分每年覆查二次。99%(二零一五年:99%)并未到期及减值之应收账款在本集团采用 公司以外之信贷评级系统中取得最高信贷评级。 销售货品之平均信贷期为3至6个月。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按呈报期末之发票日期(与有关收益确认日期相若)呈列之应收账款,扣除呆账拨备後, 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3个月以内 604,910 610,156 3至6个月 209,001 153,379 7至12个月 18,205 5,020 1至2年 9,761 10,073 2年以上 447 43,021 842,324 821,649 9.应收票据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应收票据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个月以内 434,349 646,923 1至2个月 295,117 359,705 2至3个月 202,930 275,054 3至6个月 650,151 778,666 1,582,547 2,060,348 上述应收票据为银行承兑�笃保�其到期日在六个月内。 10.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及其他应付款项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之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及其他应付款项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1,361,835 1,670,646 应付销售费用 239,964 242,977 应付增值税 32,549 24,582 其他应付款项 196,456 90,047 预收客户款项 399,157 289,519 2,229,961 2,317,771 於报告期期末,本集团之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账龄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3个月以内 1,210,083 1,501,369 3至6个月 144,729 155,571 7至12个月 635 7,496 12个月以上 6,388 6,210 1,361,835 1,670,646 11.股本 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注册、已发行及缴足 2,482,268 股份数目 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千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股份  ―内资股 1,243,616  ―H股 1,238,652 2,482,268 内资股为中国政府及�u或於中国成立的实体以人民币认购及入账列为缴足的普通股,而H股为中国政府及�u 或於中国成立的实体以外人士以港元认购及以人民币入账列为缴足的普通股。 内资股及H股彼此间於各方面均享有同等权益。内资股不可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自由买卖。 本公司的注册、已发行及缴足股本於两年内并没有变动。 12.重大诉讼事项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涉及两件重大诉讼事项如下: (a)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福田法院」)发出的民事裁定书,乃关於一宗本公司客户(「该客户」,为独 立於本公司)与另外一家银 行(「 银 行A」)签 订的金融借款合同的纠纷,本集团的银行结余人民币79,999,000 元自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六日被冻结。 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及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分别正式接获福田法院於二零一五年九 月二十五日及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寄出的传票,内容为银行A作为原告,於福田法院向包括该客户及 本公司等六名被告提出法律程序(「二零一五年诉讼」)。 於二零一五年诉讼中,银行A指控该客户因未能根据授信协议内的规定补足追加保证金,构成该授信协 议的违约事件,银行A并 有权要求该客户提前归还有关额度项下之全部授信;银行A进一步指控本公司未 有按其要求,将该客户已支付的全额贷款项下的尚未提货车辆发放至银行A指定的仓库,违反有关授信 协议,须就其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银行A指该客户未归还授信之敞口余额合共为人民币8,000 万元。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法院」)最终裁定二零一五年诉讼由深圳法院管辖。於 二零一六年七月,银行A将二零一五年诉讼的诉讼权利转让给另一间公司(「公司X」),深圳法院裁定二 零一五年诉讼的原告由银行A变更为公司X。於二零一七年二月,深圳法院安排被告与银行A进行证据交 换,相关程序尚未完成,而截至综合财务报表的批准日期二零一五年诉讼尚未正式聆讯。 本公司检阅了所有与二零一五年诉讼相关的文件和合同,根据中国法律顾问的意见,本公司董事认为该 诉讼文件所指称的责任缺乏事实和法津依据,本公司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并无在此等综合财务 报表中就此等银行冻结结余计提准备。 (b)本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接获一家银行(「银行B」)於二零一六年八 月二十三日向本公司发出的付款通知书,要求本公司根据与银行B、本公司的一家经销商(「该经销商」) 签订的一份三方合作协定(「该协议」)的项下条款,就该经销商截至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到期未归还 约人民币1,437万元的银行贷款承担返还责任。 该协议条款声称,银行B同意给予该经销商人民币7,500万元的贷款授信额度,而在该经销商已交存的保 证金不足时,本公司应於银行B发出付款通知书後按其要求支付差额款项。 其後,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正式接获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法院」)於二零一六年十月 十九日发出的传票及应诉通知书,以及银行B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提出的民事起诉状,内容为银行B作 为原告,於厦门法院向包括该经销商及本公司等六名被告提出法律程序(「二零一六年诉讼」)。 於二零一六年诉讼中,银行B指 控该经销商因未能根据该协议内的规定足额缴存款项,构成该协议的违约 事件;银行B要求该经销商立刻偿还垫款金、借款金及其截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暂计至二零一六 年九月六日合共为约人民币1,968万元。银行B进一步指控本公司未有按该协议内的规定承担差额退款责 任,违反该协议,须就该笔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其後,董事会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接获银行B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向本公司发出的第二份付 款通知书,要求本公司就该经销商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到期未归还(连同第一份付款通知书项下) 合计约人民币3,933万元的银行贷款承担返还责任,并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再接获银行B於二零一七年一月 十一日向本公司发出的第三份付款通知书,要求本公司就该经销商截至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到期未归 还(连同第一份及第二份付款通知书项下)合计约人民币4,830万元的银行贷款承担返还责任。 由於根本未签署过该协议,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本公司就上述事件向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分局报 案。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分局已正式立案调查。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本公司向厦门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但被厦门法院驳回。於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本公司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另一项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直至综合财务报表批准日期,该法院 尚未对本公司的申请作出裁决。 董事会检阅了所有与二零一六年诉讼相关的文件和合同,并且经核实查证後了解,该协议是该经销商私 刻本公司的印章及法人印章,与银行B签订。根据中国法律顾问的意见,本公司董事认为该协议对本公 司并无法律约束力,原因为本公司并未签署该协议,因此本公司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因此,於综合财 务报表中并无就二零一六年诉讼涉及的申索作出拨备。 二零一六年业绩 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卡车及汽车销量为48,166台,较上年 57,744台减少16.6%。收益为人民币46.0亿元,较上年人民币55.0亿元减少15.8%;除税後 盈利为人民币4.86亿元,较上年人民币4.85亿元增加0.2%。 业绩回顾 二零一六年,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商用车市场总需求持续疲软,市场竞争日趋 激烈的严峻形势,公司一手抓当期生产经营的止滑、增利,一手抓关系企业可持续发展 的重大项目推进及机制改革,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1、坚持市场导向,强化营销。一是根据不同区域及业态的经济特徵,瞄准重点客户、 重要商机,集中资源实现快速成交,成功开发京东商城、远程物流、跨越物流、唯 品会等一批优质客户;二是开展庆铃特约维修站星级达标评价,对维修站进行分级 优化管理,强化售後服务对营销的支撑作用;三是加大网络覆盖率,全年新建营销 网点71个,在客户集中的区域实现了营销网络全覆盖;四是系统开展企业形象及品 牌宣传,通过参加国际汽车展、组织新产品区域巡展、运用新媒体传播手段等方式 进行精准、深度宣传。 2、坚持创新驱动,强化开发。一是组织开发队伍,与五十铃、博世、德尔福等几条合 作战线超常规密集展开国五车辆及发动机开发工作,至二零一七年一季度已实现 全系列产品国五提升;二是借助五十铃、科研院所、社会配套厂家的资源,完成了 轻、中、重卡车,皮卡车及新能源汽车的中长期产品规划,现已转入实施;三是根 据市场发展和客户需要,继续丰满现有车型规格及配置,完成加长皮卡、连体皮卡 等20种新车型开发;四是随消防车法规、制动整改、车辆号牌等一批强制性法规的 实施,共完成749项法规对应。 3、坚持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一是强化生产及设备管理,以抓全过程、全环节交货期 为切入点,提升综合制造能力;二是刚性抓质量管理,导入五十铃B.OP品质管理活 动,建立和完善不良品不流出机制;三是推进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包括推进新一轮 零部件国产化合拢、提高资金管理效益、全员开展「小改小革」等;四是积极稳妥推 进薪酬改革,构建全员薪酬与职级、岗位、绩效关联的职业发展通道,实现岗位能 上能下、薪酬能增能减、员工能进能出;五是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由易到难, 循序渐进的原则,起步建设全公司信息管理平台。 前景展望 公司在研判内、外环境,评估自身优势和不足的基础上,编制了「十三五」发展规划, 总体发展思路:构建「商、乘、专、发、零」五大产业,夯实商用车核心业务,做深专用 车、发动机、零部件战略业务,拓展乘用车、新能源汽车及後市场新兴业务。为实现上 述规划,推动庆铃发展上档升位,公司提出了近三年(2017�C2019 年)的中期发展目标、 工作方针及主要课题: 1.发展目标:企业创新能力和技术队伍培育初见成效,每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不断增加,中期产品规划按期达成推向市场,全系列车型实现国六;改装车和新能 源汽车规模化、批量投放市场;全系列发动机实现国六,同步完成二次开发,降低 成本,发动机规模化外销成为第二经营支柱。 2.工作方针:提升营销,拉动经营全局;强化创新,驱 动企业发展;推进改革,激发 全员活力。营销是龙头,创新是动力,机制是保障,三者缺一不可。 3.主要课题:一是制定并实施中期产品规划;二是引进五十铃新一代国六发动机; 三是大力培育技术创新能力;四是大力推动市场化机制改革;五是积极稳妥推进 薪酬体系改革;六是加强资本运作;七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八是改善和提升员工 福利及後勤服务;九是强化法律事务及风险管控;十是壮大改装车产业。 展望二零一七年,公司改革创新发展的任务光荣而艰巨,只要庆铃全体员工团结一致、 携手奋进,就一定能够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为投资者带来更满意的回报。 财务资源及流动资金现状 财务表现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收益为人民币4,633,785,000元,与去年 相比下降15.8%,主要由於年内轻型商用车和皮卡车等的销售减少所致。 本年之毛利为人民币863,946,000元,与去年相比下降15.9%。本年本集团之毛利率为 18.6%,而去年则为18.7%。本集团年内溢利为人民币486,049,000元,与去年相比上升 0.2%。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及租赁收入,合计 为人民币164,984,000元,与去年相比增加4.6%,主要是由於银行存款及银行结余增加所 致。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之分销及销售开 支(主要包括运输成本、 保养费用、折扣及其他市场推广开支)为人民币202,093,000元,与去年相比下降46.0%, 主要是由於年内支付予本集团分销商的折扣及其他市场推广开支已结付并计入收益, 而相关开支於去年则支付予分销商并计入分销及销售开支。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之管理费用(主要包括员工薪金及津贴、 保险费、维修费用及其他管理费用)为人民币218,647,0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3%, 主要是由於年内员工薪金及津贴增加所致。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之研究费用为人民币57,324,000元,与 去年相比上升57.4%,主要是由於年内在新产品的研究投入增加所致。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分占合营公司业绩为人民币 19,569,000 元,与去年相比上升59.7%,主要是由於年内合营公司的获利能力的增长。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0.19元。本公司并无发 行任何新股份,每股基本盈利与上年基本持平。 财务状况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总资产及总负债分别为人民币10,197,850,000元 及人民币2,237,961,000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非流动资产为人民币1,562,015,000元,主要包 括物业、厂房及设备、预付土地租金、投资物业、无形资产、於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之 权益及递延税项资产。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流动资产为人民币8,635,835,000元,主要包括 存货人民币587,156,000元、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人民币898,980,000元、应 收票据人民币1,582,547,000元、原到期日超过三个月之银行存款人民币3,050,884,000元、 受限制银行结余人民币79,999,000元及银行结余及现金人民币2,434,886,000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为人民币2,237,961,000元,主要包括 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及其他应付款项人民币2,229,961,000元及税项负债人民币8,000,000 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流动资产净值人民币6,397,874,000元(二零一五 年:人民币6,043,204,000元),与去年比较保持稳定。 流动资金及资本结构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保有之现金及现金等值项 目(指银行结余及现金) 为人民币2,434,886,000元,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报告结余相比,增加人民币 252,136,000元,主要来自营运活动。 本集团以自有现金流量应付其营运所需资金。 资本负债比率是指综合财务状况表中负债总额与权益总额的比例。於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资本负债比率为28.1%(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9.7%)。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已发行股本维持於人民币2,482,268,000元水准,此乃由 於此年度内并无进行任何股份发行活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融资策略未发生重大变化及并无产生 任何银行借贷或任何非流动负债。本 公司将密切监察本集团之财务及流动资金状况,以 及不时之金融市场情况,以便制定适合本集团之融资策略。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总额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人民币7,658,540,000元。每 股资产净值(指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总额除以本公司股 份数目)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则为人民币3.09元。 重大投资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於合营公司之投资(主要为本集团於庆铃五十铃 发动机之投资)为人民币480,170,000元,於联营公司之投资为人民币7,052,000元。本集团 之合营公司与联营公司均处正常经营期间。 除本公司自五十铃收购的无形资产人民币130,010,000元外,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集团无重大收购及出售投资事项。 分部资料 轻型商用车及皮卡车对分部收益的贡献为人民币3,442,241,000元,占分部总收益比重为 74.3%,而轻型商用车及皮卡车的分部利润占分部总利润的91.3%。轻型商用车及皮卡车 现时为本集团贡献率最大的主要产品。 中型及重型车对分部收益的贡献为人民币966,488,000元,占分部总收益比重为20.9%。 中型及重型车对分部利润的贡献为人民币16,020,000元,占分部总利润比重为3.3%。 本公司计划将中、重型车占分部收益及分部利润的比重大幅提升,形成轻、中、重型商 用车并举的经营格局。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用於融资担保的资产(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无)。 汇率波动之影响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以人民币以外之货币计值之银行结余及应收款 项合共为人民币10,946,000元,及以人民币以外之货币计值之应付账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合共为人民币103,912,000元。 本集团的主要外币交易与以日圆计价的汽车零部件采购业务有关。本集团并无因汇率 波动而面临营运或流动资金困难或对其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承担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订约但未於综合财务报表拨备的资本承担为 人民币13,268,000元,主要用於为重型卡车项目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本集团预计以 自有现金流量拨付上述资本需求。 末期股息 董事会现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 0.16 元(「二 零一六年度末期股息」)(二零一五年:每股人民币0.16元)予在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星期五)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上之股东。若该建议在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举行的股东 周年大会上获通过,二零一六年度末期股息预期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或之前派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国 家税务局关於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 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号,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六日发布)的规定,中国居民 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二零零八年及以後年度股息时,统一按10%的税率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如前所述,对於在股息记录日期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任何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包括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管理人、企业代理人和受托人(如证券公司和银 行)以及其他实体或组织),本公司将在扣除所有二零一六年度末期股息所应缴付的企 业所得税後向该等股东派付应付的二零一六年度末期股息。 对於在股息记录日期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任何H股个人股东,本公司将不就该等股东 有权收取之二零一六年度末期股息扣除企业所得税。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星期五)上午十时正假座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九 龙坡区中梁山协兴村一号本公司办公大楼新一楼会议厅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 大会」)。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为确定H股股东享有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投票之权利,本公司将由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 (星期三)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星期五)(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手续,期间不会登记任何股份转让。所有填妥之H股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之股票最迟 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九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送交本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香港证 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6室。 待获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通过後,所建议之末期股息将派发予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 日(星期五)已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为确定H股股东享有收取建议之末期股息之 权利,本公司将由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五)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五) (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不会登记任何股份转让。所有填 妥之H股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之股票必须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星期四)下午四时 三十分送交本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 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6室。 统一所得税及地方税务优惠 根据《关於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 第12号)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位於中国西 部地区并从事中国政府鼓励类产业且当年鼓励类产业经营收入占收入总额比例超过70% 的公司享有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及本公司之附属公司 庆铃模具所属产业属於相关通知和目录内所载的鼓励性产业,并 且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总额占彼等各自收入总额比例达到70%,故继续於本年度享有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15%。 委托存款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委托存款及到期未能取回之定期存款。 雇员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雇员人数为2,857人(二零一五年:雇员人数为 2,842人)。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员工成本为人民币224,095,000元(二 零一五年:人民币207,914,000元)。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雇员薪酬 政策并无发生重大变化。本集团积极为各阶层员工制订并实施各类培训计划。 职工宿舍出售情况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未曾出售任何职工宿舍予职工。 股权结构 (1)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总股本为2,482,268,268股,其中: 占总已 发行股份 股数 百分比 内资股 1,243,616,403股 约50.10% 外资股(H股) 1,238,651,865股 约49.90% (2)主要股东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 由本公司备存的股份权益及淡仓登记册所记录,本公司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 以外之股东占本公司有关类别已发行股本5%或以上之权益及淡仓如下: 本公司股份之好仓: 占有关类别 占全部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持有股份数目 身份 股本百分比 股本百分比 庆铃汽车(集团) 内资股 1,243,616,403股 实益拥有人 100.00% 50.10%  有限公司 五十铃汽车 H股 496,453,654股 实益拥有人 40.08% 20.00% 有限公司 AllianzSE H股 102,122,000股 受控制 8.24% 4.11% (附注)  法团权益 Edgbaston H股 68,655,000股 投资经理 5.54% 2.77% Investment  PartnersLLP 附注: 以下为AllianzSE所持有本公司之股份权益细节: 股份权益总数 受控法团名称 控权股东名称 控制百分比 直接权益 间接权益 AllianzAssetManagementAG AllianzSE 100% ― 102,122,000 AllianzGlobalInvestors AllianzAssetManagement 100% ― 101,600,000 GmbH AG RCMAsiaPacificLtd. AllianzGlobalInvestors 100% 98,240,000 ― GmbH AllianzGlobalInvestors AllianzGlobalInvestors 100% 3,360,000 ― TaiwanLtd. GmbH AllianzAssetManagementof AllianzAssetManagement 100% ― 522,000 AmericaHoldingsInc. AG AllianzAssetManagementof AllianzAssetManagement 100% ― 522,000 AmericaL.P. ofAmericaHoldingsInc. AllianzGlobalInvestorsU.S. AllianzAssetManagement 100% ― 522,000 HoldingsLLC ofAmericaL.P. AllianzGlobalInvestorsFund AllianzGlobalInvestors 100% 522,000 ― ManagementLLC U.S.HoldingsLLC 除上文所披露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予备存之登记册所示,於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并无接获任何有关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或 淡仓的通知。 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之股份权益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概无於本公司或其相 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 例第352条规定须予备存之登记册所记录或依据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 则(「标准守则」)规定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之权益或淡 仓。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或其配 偶或其18岁以下子女,概无持有可认购本公司股本或债务证券之权利,彼等亦无行使任 何该项权利。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赎回或 注销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 本公司高度重视并致力维持高标准的企业管治,董事会相信良好的企业管治操守对增加 投资者信心及保障股东权益极为重要。我们重视员工、纪律守则、公司政策及规定,并 以此作为企业管治常规的基础。董事会已经采取优良的管治与披露常规,并致力不断改 良该等常规,建立高度操守的企业文化。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 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惟偏离《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A.1.8条(见下述)除外。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的 守则条文第A.1.8条,发行人须就董事面临的法律诉讼作出适当的 投保安排。透过定期、适时及有效地与董事及本集团管理层沟通,本集团管理层深信, 所有可能向本公司董事提出之申索及法律诉讼均能有效地处理,且本公司董事遭确切 起诉之机会较微。本公司将於其认为必要时检讨及考虑作出相关安排。 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订之标准守则作为有关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 准守则。在经向所有董事及监事作出特定查询後,本公司确认所有董事及监事於截至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均有遵守该标准守则所订的标准。 审阅账目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已与本公司管理层及核数师审阅了本集团所采纳之会计原则及实务并 讨论审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及财务汇报事宜包括审阅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二零一六年年度业绩。 董事 於本公告日,董事会由十名董事组成,其中罗宇光先生、前垣圭一郎先生、太田正纪先 生、小村嘉文先生、李巨星先生及徐松先生为执行董事,以及龙涛先生、宋小江先生、 刘天倪先生及刘二飞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承董事会命 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罗宇光 中国重庆,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1329 首创钜大 0.62 85.07
00767 PACIFIC PLYWOOD 0.26 74.5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0770 SHANGHAI GROWTH 0.07 40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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