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 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 责任。 SFKConstructionHoldingsLimited 新福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447)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的年度业绩公告 摘要 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2,733.57百万港元相比,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整体收益增加至3,002.02百万 港元。 整体毛利增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196.49百万港元, 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为167.30百万港元。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71.96百万港元增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105.97百万 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於香港以总承建商身份获批14个项目(来自公营 部门及私营机构的项目分别为10个及4个),原订合约总额约为6,273百万 港元(二零一五年:约4,927百万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们手头共有17个一般楼宇工程项目及 6个土木工程项目。该等项目的原订合约总额约为17,063百万港元(二零 一五年:约12,508百万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们在建项 目的未完成价值约为10,525百万港元。 董事拟於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建议派付末期股息每股17.5港仙, 约70百万港元。连同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已派付的中期股息每股9港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股息付款总额为每股26.5港 仙(二零一五年:每股25港仙)。 �C1�C 年度业绩 新福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提呈本公 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内」 或「二零一六年」)的综合年度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二零一五年」)的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港元呈列)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元 千元 收益 3 3,002,023 2,733,571 直接成本 (2,805,536) (2,566,270) 毛利 196,487 167,301 其他收益 258 469 其他净亏损 �C (945) 行政开支 (67,001) (72,102) 经营溢利 129,744 94,723 融资成本 (3,007) (2,269) 分占合营企业溢利减亏损 945 (3,384) 除税前溢利 127,682 89,070 所得税 4 (21,571) (16,714) 年度溢利 106,111 72,356 应占: 本公司权益股东 105,967 71,962 非控股权益 144 394 年度溢利 106,111 72,356 每股盈利―基本�u摊薄 5 26.5港仙 23.5港仙 �C2�C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港元呈列)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元 千元 年度溢利 106,111 72,356 年度其他全面收益(除税後) 其後可重新分类至损益或已重新分类的项目: 换算海外附属公司财务报表的汇兑差额 (166) �C 注销附属公司时对汇兑储备进行重新分类 �C (412) 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105,945 71,944 应占: 本公司权益股东 105,801 71,550 非控股权益 144 394 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105,945 71,944 �C3�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以港元呈列)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元 千元 非流动资产 厂房及设备 27,149 27,083 於合营企业的权益 2,067 364 递延税项资产 1,217 932 30,433 28,379 流动资产 应收合约工程客户总额 570,330 655,492 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6 524,689 513,376 可收回即期税项 2,742 4,947 抵押存款 19,941 19,86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15,828 297,269 1,333,530 1,490,946 流动负债 应付合约工程客户总额 124,458 161,708 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7 674,780 712,541 应付合营企业款项 1,032 591 银行贷款 8 100,732 155,000 应付即期税项 8,060 4,450 909,062 1,034,290 流动资产净值 424,468 456,656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454,901 485,035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3,165 3,244 资产净值 451,736 481,791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0 40,000 40,000 储备 411,749 441,948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权益总额 451,749 481,948 非控股权益 (13) (157) 权益总额 451,736 481,791 �C4�C 附注: 1一般资料 新福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在香港从事建筑 及保养项目以及在澳门从事建筑项目。本公司於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七日根据百慕达 一九八一年公司法(经修订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於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十日(「上市日期」)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 2合规声明及呈列基准 (a)合规声明 本公告所载财务资料并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 务报表,但摘录自该等财务报表。 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乃按照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此 统称包括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香港公认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而编制。该等 财务报表亦符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的适用披露条文。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若干首次生效或本集团可於当前会计期间提早采纳之新订 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该等变动对本集团如何编制或呈列目前或过往期间之 业绩及财务状况概无重大影响。本集团尚未采纳於当前会计期间尚未生效之新订准 则或诠释。 (b)呈列基准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以及本集团於合营企业的权益。 编制该等财务报表时所用计量基准为历史成本基准。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须作出影响政策运用和资产、负债、 收入及开支所呈报金额的判断、估计及假设。估计及相关假设乃基於过往经验及在 有关情况下认为属合理的多项其他因素,其结果成为对在其他来源并非明显可见的 资产与负债账面值作出判断的基础。实际结果或有别於该等估计。 估计及相关假设按持续基准审阅。倘若会计估计的修订只影响修订期间,则有关修 订於该期间确认,倘若修订影响现时及未来期间,则於作出有关修订的期间及未来 期间确认。 �C5�C 3收益及分部报告 (a)收益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一般楼宇、土木工程及提供其他服务。 各重大类别收益的金额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元 千元 一般楼宇 1,908,269 1,808,603 土木工程 993,529 846,323 房屋管理服务 90,230 71,584 顾问服务 9,919 6,752 其他 76 309 3,002,023 2,733,571 (b)分部报告 本集团按以业务线划分的分部管理其业务。本集团按与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向本 集团最高行政管理层内部呈报资料方式一致的方法,呈列以下三个可报告分部。 ─一般楼宇:该分部提供楼宇结构的底层结构或上盖工程的工程服务及楼宇 结构的保养、维修、改建服务及加建 ─土木工程:该分部提供基建设施的工程服务及基建设施的保养、维修、改建 服务 ─其他 :该分部主要提供房屋管理服务及顾问服务 (i)分部业绩、资产及负债 为评估分部表现及在分部间分配资源,本集团的最高行政管理层按如下基准监 察各可报告分部应占的业绩、资产及负债: 分部资产包括所有有形资产及流动资产,惟於递延税项资产、可收回即期税项 及其他公司资产的投资除外。分部负债包括个别分部的业务活动应占贸易应付 款项、应计费用及其他流动及非流动负债。 分部业绩包括参照该等分部所产生销售额及该等分部所产生或该等分部应占资 产的折旧产生的开支分配至可报告分部的收益及开支。 此外,管理层获提供有关收益、分占合营企业溢利减亏损、折旧、分部於其经营 中所用的非流动分部资产添置及分占於合营企业的资产净值的分部资料。分部 间销售参考就类似订单所收取外部价格定价。 �C6�C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各年,向本集团最高行政 管理层提供用於分配资源及评定分部表现的本集团可报告分部的资料载列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一般楼宇土木工程 其他 总计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可报告分部收益 1,908,269 993,529 100,225 3,002,023 可报告分部溢利 144,549 49,318 3,138 197,005 其他收益及其他净亏损 156 折旧 (1,298) 融资成本 (3,007) 未分配总部及公司开支 (65,174) 除税前综合溢利 127,682 分占合营企业溢利 945 �C �C 945 年内折旧 5,452 3,046 633 9,131 可报告分部资产 (包括於合营企业的权益) 675,756 358,908 81,207 1,115,871 递延税项资产 1,217 可收回即期税项 2,742 未分配总部及公司资产 244,133 综合资产总值 1,363,963 年内添置非流动分部资产 6,450 3,358 339 10,147 应占合营企业资产净值 2,067 �C �C 2,067 可报告分部负债 483,634 244,658 19,150 747,442 应付即期税项 8,060 递延税项负债 3,165 未分配总部及公司负债 153,560 综合负债总额 912,227 �C7�C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一般楼宇土木工程 其他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可报告分部收益 1,808,603 846,323 78,645 2,733,571 可报告分部溢利 109,100 56,030 (1,215) 163,915 其他收益及其他净亏损 (996) 折旧 (1,618) 融资成本 (2,269) 未分配总部及公司开支 (69,962) 除税前综合溢利 89,070 分占合营企业溢利减亏损 (3,384) �C �C (3,384) 年内折旧 5,079 2,736 515 8,330 可报告分部资产(包括 於合营企业的权益) 741,612 365,919 80,732 1,188,263 递延税项资产 932 可收回即期税项 4,947 未分配总部及公司资产 325,183 综合资产总值 1,519,325 年内添置非流动分部资产 3,937 1,842 171 5,950 应占合营企业资产净值 364 �C �C 364 可报告分部负债 560,313 228,175 29,647 818,135 应付即期税项 4,450 递延税项负债 3,244 未分配总部及公司负债 211,705 综合负债总额 1,037,534 �C8�C (ii)地区资料 由於本集团大部分经营活动在香港开展,故并未呈列地区资料。 4所得税 综合收益表内的税项指: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税项―香港利得税 年内拨备 21,865 15,525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u(超额拨备) 70 (217) 21,935 15,308 递延税项 暂时差额的产生及拨回 (364) 1,406 21,571 16,714 二零一六年香港利得税拨备按年内估计应课税溢利的16.5%(二零一五年:16.5%)计算。 5每股盈利 (a)每股基本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据本公司普通权益股东应占溢利105,967,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71,962,000港元)以及年内已发行股份的加权平均数400,000,000股(二零一五年: 306,027,397股)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计算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发行股份的加权平均数乃假设本公 司已发行300,000,000股股份(包括100股已发行股份及根据资本化发行而发行的 299,999,000股股份,犹如该等股份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上市日期期间一直发行 在外)及根据首次公开发售(「首次公开发售」)而发行的100,000,000股股份。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股份的加权平均数 於一月一日已发行之普通股 400,000,000 100 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发行新股的影响(附注10(iii)) �C 6,027,397 资本化发行的影响(附注10(ii)) �C 299,999,900 股份於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加权平均数 400,000,000 306,027,397 (b)每股摊薄盈利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潜在摊薄股份。 �C9�C 6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收贸易账款 314,282 317,319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39,502 30,365 应收关联公司款项(附注(i)) 10,285 8,028 应收合营业务夥伴款项(附注(ii)) 27,789 2,258 应收保证金 132,831 155,406 524,689 513,376 (附注(iii)) 附注: (i)该款项指就提供房屋管理服务应收鹰君集团有限公司之附属公司的贸易结余。该等 结余期限与向其他客户提供者相同。 (ii)应收合营业务夥伴款项不计息、无抵押及须按要求偿还。 (iii)除74,028,000港元( 二零一五年:71,188,000港元)的款项预期将於一年後收回外,应收 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所有余下结余预期将於一年内收回。 账龄分析 於报告期末,基於发票日期或收益确认日期(以较早者为准)的应收贸易账款以及应收关 联公司的贸易结余(计入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1个月内 263,006 262,963 1至2个月 55,345 57,691 2至3个月 4,377 3,992 超过3个月 1,839 701 324,567 325,347 就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而言,订立建筑合约前会对潜在客户进行评估,此乃接 纳新合约程序的一部分。该等评估集中於客户过往於到期时的支付记录及现时的支付能 力,并考虑客户的特定资料以及与客户经营所在经济环境有关的资料。 本集团对应收客户的应收贸易账款逾期金额进行定期检讨及采取跟进措施,使管理层得 以评估其可收回性及将信贷风险降至最低水平。应收贸易账款自发票日期起14至30日内 到期。一般而言,本集团不会要求客户提供抵押品。 �C10�C 7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付贸易账款 315,188 187,210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175,427 340,279 应付合营业务夥伴的款项(附注(i)) 7,480 17,829 应付保证金 176,685 167,223 674,780 712,541 (附注(ii)) 附注: (i)应付合营业务夥伴的款项不计息、无抵押及须按要求偿还。 (ii)除85,356,000港元( 二零一五年:68,497,000港元)的款项外,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 款项所有余下结余预期将於一年内偿还。 账龄分析 於报告期末,基於发票日期的应付贸易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1个月内 256,496 168,019 1至2个月 50,602 13,911 2至3个月 3,001 2,677 超过3个月 5,089 2,603 315,188 187,210 �C11�C 8.银行贷款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银行贷款,一年内偿还 ―有抵押 45,000 100,000 ―无抵押 55,732 55,000 100,732 155,000 (a)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贷款按年利率1.97%至2.67%(二零一五年:2.12% 至3%)计息。 (b)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授予本集团、本集团合营业务及本集 团合营企业的银行融资(包括银行贷款及履约保证)一同以下列各项作抵押: (i)转让本集团若干建筑合约、本集团合营业务及本集团合营企业的项目所得款项; (ii)本集团已抵押存款19,941,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9,862,000港元); (iii)一家附属公司及合营企业夥伴提供的企业担保、合营企业夥伴所拥有的私人财 产及已抵押存款;及 (iv)本公司提供的企业担保以及本公司及若干附属公司提供的交叉企业担保。 9股息 年内应付本公司权益股东之股息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已宣派及派付之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9港仙 (二零一五年:零) 36,000 �C 於报告期末後拟派付之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17.5港仙 (二零一五年:25港仙) 70,000 100,000 106,000 100,000 於报告期末後拟派付之末期股息并未於报告期末确认为负债。 �C12�C 10股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股份数目 金额 股份数目 金额 港元 港元 法定股本: 於一月一日 10,000,000,000 1,000,000,000 936,000 93,600 法定股本增加(附注(i)) �C �C 9,999,064,000 999,906,400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10,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 已发行缴足普通股: 於一月一日 400,000,000 40,000,000 100 10 资本化发行(附注(ii)) �C �C 299,999,900 29,999,990 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发行新股(附注(iii)) �C �C 100,000,000 10,000,000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400,000,000 40,000,000 400,000,000 40,000,000 普通股持有人有权收取不时宣派的股息,并有权於本公司会议上就每股股份投一票。所 有普通股就本公司剩余资产享有同等权利。 附注: (i)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本公司透过增设额外9,999,064,000股每股面值为0.1港元 的普通股将法定股本由93,600港元(分为936,000股每股面值0.1港元的普通股)增至 1,000,000,000港元(分为1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1港元的普通股)。 (ii)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根据本公司唯一股东通过的书面决议案,本公司向本 公司现有股东配发及发行299,999,900股每股面值0.1港元的股份。该决议案须待本公 司股份溢价账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售而产生进账後方可作实,而根据该决议案,股 份溢价账贷方结余29,999,990港元其後已於於上市日期拨充资本,全数缴足该项资本 化发行。 (iii)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完成根据首次公开发售按每股1.35港元的价格发行 100,000,000股每股面值0.1港元的股份後,本公司股份成功在联交所上市。所得款项 10,000,000港元(即已发行股份的面值)已计入本公司股本。经扣除发行开支12,133,000 港元後,所得款项余额125,000,000港元已计入股份溢价账。 �C13�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收益由2,733.57百万港元增加9.82%至3,002.02百万港元; 我们的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年内溢利由71.96百万港元增加47.26%至105.97百 万港元。取得令人满意的业绩乃主要由於年内获授多个大型项目及我们的在 建项目在各年间根据工作进度获得收入贡献增加的综合效应所致。 香港建筑行业依然面临劳工短缺及劳动力老化的挑战。此外,於立法会批准 为公共工程合约拨付资金经常受阻及进度极为缓慢。尽管困难重重,我们年 内获得14个新项目,项目合约总额约为6,273百万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我们在建项目的未完成价值约为10,525百万港元。 本集团是被列入工务科存置的认可承建商名册(在所有五种工程类别中均是 C组(不限价值))中的少数几家香港建筑公司之一。本集团亦是可以竞投房屋 委员会新工程合约及保养合约(不限价值)的认可承建商之一。此乃各个类别 中的最高等级,这使我们有能力并可灵活地在一般建筑及土木工程方面获得 或竞投所有种类的政府及房屋委员会的建筑及保养合约。於报告期结束後, 我们获授多份保养合约,合约总额约为1,872百万港元。我们乐观认为,本集团 的建筑及保养业务将维持稳定增长。 二零一六年获批及承接的主要项目 年内,我们於香港以总承建商身份获批14个项目(来自公营部门及私营机构的 项目分别为10个和4个),原订合约总额约为6,273百万港元。下表载列我们年 内获批的一般楼宇及土木工程建筑及保养项目概要: 项目数目原订合约总额 (概约 百万港元) 5亿港元或以上的原订合约金额 4 6,218 5亿港元以下但2亿港元或以上的原订合约金额 无 无 2亿港元以下但5,000万港元或以上的 原订合约金额 无 无 少於5,000万港元的原订合约金额 10 55 14 6,273 �C14�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们手头有合共17个一般楼宇工程项目及6 个土木工程项目。该等项目原订合约总额约为17,063百万港元。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我们在建项目的未完成价值约为10,525百万港元。下表载列 我们以总承建商身份获批及承接且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仍在进行的 部分一般楼宇工程及土木工程的大型建筑及保养项目详情: 於二零一六年 财政年度 项目类型 业务分部 工程范畴 合约完工日期原订合约金额确认的收益 (概约 (概约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为建筑署管理的物业提供保养一般楼宇工程为建筑署(物业事务处)负责的大埔、北区、二零一七年三月 883.6 260.6 ―保养项目 离岛(北)、黄大仙及沙田的楼宇、土地 及物业进行改建、加建、保养及 维修工程 土木工程拓展署的启德机场 土木工程 重建启德机场 二零一七年七月 1,947.0 369.4 重建项目 为路政署管理及保养九龙东道路土木工程 管理和维修九龙东的公共道路(快速公路二零一八年三月 550.0 132.9 ―保养项目 除外),包括相关斜坡、公路构筑物、 景观美化及小型道路改善工程 为房屋委员会管理的物业 一般楼宇工程为房屋委员会管理位於黄大仙、青衣、二零一八年三月 432.2 120.7 提供保养 ―保养项目 荃湾及离岛的物业提供保养、改善及 空置单位翻新工程 房屋委员会居屋发展项目 一般楼宇工程兴建3幢约30层高楼宇、停车场及车库及二零一八年九月 1,297.0 116.4 附属构筑物 房屋委员会居屋发展项目 一般楼宇工程兴建两幢27层高楼宇及附属构筑物 二零一八年十月 1,299.0 269.1 与医院管理局的合约 一般楼宇工程为新界东及新界西医院联网实施小型二零一九年六月 734.2 8.7 工程 土木工程拓展署的启德机场 土木工程 前跑道南面的基础设施发展工程 二零一九年九月 1,947.0* 100.9** 重建项目 房屋委员会公屋发展项目 一般楼宇工程兴建5座共4,846个单位的住宅大楼及 二零一九年十月 3,047.0 78.5 配套建筑物 为机场管理局管理的液压和泵送一般楼宇工程为机场管理局管理的液压和泵送系统及二零二零年三月 221.8 46.0 系统及楼宇提供保养 ―保养项目 多幢楼宇提供保养、改善及翻新工程 *采用合营业务形式,本公司持有40%合约权益。 **已确认收益指我们应占该合约的份额。 �C15�C 二零一六年完成的主要项目 完成项目指我们自相关客户收到完工证明书或合约年期已届满的项目。年内, 本集团以总承建商身份完成的主要项目详情如下: 於 二零一六年 原订 财政年度 项目类型 业务分部 工程范畴 合约期 合约金额确认的收益 (概约 (概约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本地铁路营运商的马鞍山线 一般楼宇工程 改建马鞍山线的现有设施 二零一二年八月至 620.0 55.6 改善工程 二零一六年六月 渠务署昂船洲污水处理厂 土木工程 为昂船洲污水处理厂建造一个 二零一一年二月至 2,385.7* 260.6** 总抽水站、扩建化学强化一级 二零一六年七月 处理池及兴建其他辅助设施 为路政署管理的道路构筑物 一般楼宇工程 於湾仔区、东区、南区、油尖旺区二零一三年三月至 372.4 34.6 提供无障碍通道设施 ―保养项目 及深水�肚�为道路构筑物 二零一六年九月 兴建无障碍通道设施 主题公园扩建工程 一般楼宇工程 (a)兴建主题公园景点 二零一五年二月至 437.0 288.1 二零一六年九月 (b)建设冷却装置2 二零一五年六月至 148.1 84.5 二零一六年五月 (c)建设服装大厦 二零一五年六月至 109.0 49.1 二零一六年七月 *采用合营业务形式,本公司持有66.16%合约权益。 **已确认收益指我们应占该合约的份额。 我们的大部分收益来自一般楼宇及土木工程。年内,一般楼宇及土木工程业 务收益分别为1,908.27百万港元及993.53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1,808.60百万港 元及846.32百万港元),分别占年内本集团总收益约63.57%及33.10%(二零一五年: 66.16%及30.96%)。 年内,除一般楼宇及土木工程外,我们亦提供其他服务,主要包括向香港的 公营部门及私营机构客户提供房屋及物业管理服务(如清洁服务及保安管理 服务)及建筑资讯模型(BIM)服务。其他服务应占收益占年内本集团总收益约3.33% (二零一五年:2.88%)。 �C16�C 於报告期後获批的合约 本集团已获批且经我们承接於报告期後进行保养项目的合约如下,下表载列 该等项目的详情: 原订 项目类型 业务分部 工程范围 合约期 合约金额 (概约 百万港元) 为房屋委员会管理的一般楼宇工程 为房屋委员会管理位於屯门及元朗二零一七年四月至 209.8 物业提供保养 ―保养项目 的物业提供保养、改善及空置 二零二零年三月 单位翻新工程 为建筑署管理的物业一般楼宇工程 为建筑署(物业事务处)负责的(i)港岛二零一七年四月至 1,471.8 提供保养 ―保养项目 东区及离岛(南);(ii)港岛西区、 二零二一年三月 南区及大屿山的楼宇、土地及 物业进行改建、加建、保养及 维修工程 与土木工程拓展署的一般楼宇工程 为渡轮码头进行保养工作 二零一七年三月至 190.0 合约 ―保养项目 二零二二年三月 最近进展 於年内,本集团向我们的控股股东新�港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收购 富士达建筑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富士达」)及佛山宝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旨 在将其於香港提供的建筑相关的谘询服务业务及其住房管理业务扩张至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国」)。 於报告期末後,富士达已与屋宇署签订三份谘询定期合约,用於调查建筑缺 陷报告。 本集团将继续物色及考虑合适的并购机会以提升承接不同类型建筑工程及 住房管理工程的能力。如有适当机会,我们会投资优质公司或与之合作成立 合营企业,该等公司尤指具备机电工程等专门工程领域相关牌照及专业知识者。 在甄选及评估潜在并购时,我们将考虑与目标公司有关的各类因素,例如与 我们业务及未来发展规划的配合程度、往绩纪录、管理层及技术人员实力、 市场份额、商誉及成本管理。 �C17�C 财务回顾 收益 我们的收益由二零一五年的2,733.57百万港元增加约268.45百万港元或约9.82% 至二零一六年的3,002.02百万港元。收益增加乃主要由於一般楼宇业务增加 99.67百万港元及土木工程业务增加147.21百万港元的综合影响所致。 一般楼宇业务的收益由二零一五年的1,808.60百万港元增加约99.67百万港元 或约5.51%至二零一六年的1,908.27百万港元。收益增加乃主要由於计入若干新 一般楼宇合约(包括於九龙西兴建公园发展项目及为香港房屋委员会兴建居 屋及公屋发展项目)所致。此外根据施工进度(包括为香港房屋委员会兴建其 他居屋),若干一般楼宇合约的收益增加。部分被由於完成若干一般楼宇合约(包 括本地铁路营运商的马鞍山线改善工程)各年度收益的减少所抵销。 土木工程业务的收益由二零一五年的846.32百万港元增加约147.21百万港元或 约17.39%至二零一六年的993.53百万港元。收益增加乃主要由於根据施工进度 若干土木工程合约收益增加(包括前跑道南面的启德机场发展项目)所致。 其他服务(主要包括房屋管理服务及建筑资讯模型(BIM)服务)的收益於二零 一六年为100.22 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78.65百万港元),占本集团总收益的3.33% (二零一五年:2.88%)。 年内,我们的业务仍主要专注於香港市场。 毛利及毛利率 我们的整体毛利由二零一五年的167.30百万港元增加约29.19百万港元或约 17.45%至二零一六年的196.49百万港元。我们的毛利增加乃主要由於我们的在 建项目於各年度根据工作进度获得的收入贡献增加。 二零一六年的毛利率为6.55%,与二零一五年的毛利率6.12%大致相若。 其他收益 二零一六年的其他收益为0.26百万港元,与二零一五年的其他收益0.47百万港 元大致相若。其他收益主要包括利息收入。 �C18�C 其他净亏损 二零一五年的其他净亏损主要源於以下各项的净影响:(i)出售厂房及设备的 收益;(ii)外汇亏损;及(iii)注销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 行政开支 二零一六年的行政开支为67.00百万港元,而二零一五年的行政开支则为72.10 百万港元。计入我们二零一五年的行政开支的上市开支11.46百万港元已於损 益入账。行政开支主要包括员工成本及租金支出。 融资成本 二零一六年的融资成本为3.01百万港元,而二零一五年的融资成本为2.27百万 港元。是项增加乃主要与平均银行贷款结余增加令银行利息开支增加有关。 所得税 二零一六年的所得税为21.57百万港元,而二零一五年则为16.71百万港元。二 零一六年的实际税率为16.89%,而二零一五年的实际税率则为18.76%。 二零一五年的实际税率相对较高,主要是由於计入不可扣减上市开支11.46百 万港元。倘除所得税前溢利剔除此一次性项目,我们二零一五年的实际税率 将为16.62%,与二零一六年的实际税率大致相若。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 基於上述因素,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由二零一五年的71.96百万港元增 加约34.01百万港元或约47.26%至二零一六年的105.97百万港元。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本架构 资本架构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资本架构包括股本451.74百万港元(二 零一五年:481.79百万港元)及下文「借款」一段所详述的银行借款100.73百万港 元(二零一五年:155.00百万港元)。 现金状况及可用资金 年内,本集团流动资金状况良好,以经营现金流及银行借款拨付营运资金。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215.83百万港元(二零 一五年:297.27百万港元)。 �C19�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流动比率为1.47(二零一五年:1.44)。 我们的现金一直及预期主要用作营运成本。 借款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银行借款总额约为100.73百万港元(二 零一五年:155.00百万港元 )。 本集团於香港及澳门亦拥有约1,120百万港元的 未提取银行融资(包括贷款、信用证及保函信贷)。本集团所有银行融资均须 待若干契诺达成後方可作实,该等契诺常见於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安排。 本集团政策为定期监控流动资金需求及遵守借款契诺的情况,确保维持充裕 现金储备及获主要金融机构授予充足的承诺资金额度,以应付短期及长期流 动资金需求。本集团依然遵守其贷款契诺。 资产负债比率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为22.30%(二零一五年: 32.17%),按各年末计息负债除以权益总额计算。 流动资产净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流动资产净值为424.47百万港元(二 零一五年:456.66百万港元)。 董事会定期审阅本集团合约责任的到期分析,确定本集团并无流动资金问题 会令持续经营能力受到严重质疑。 资本开支 本集团的资本开支主要为购置厂房及设备(例如汽车及设备),预期仍会以内 部资源及经营所得现金流提供资金。年内,本集团在购置厂房及设备方面产 生10.67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7.26百万港元)开支。 外汇风险 本集团功能货币为港元,业务以及资产及负债均以港元计值。本集团有现金 结余以美元及人民币计值。由於港元与美元挂�h,故并无美元相关货币风险。 董事会认为,本集团并无重大外汇风险,亦无运用任何对冲金融工具。董事 会将不时检讨本集团的外汇风险,必要时采用对冲。 �C20�C 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重大收购或出售以及重大投资或股本 资产计划 除上文「最近进展」一节所披露者外,年内,并无附属公司、联营公司或合营公 司重大收购或出售,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重大投资或股本资 产的未来计划。 或然负债 除下文所披露者外,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其他或然负债: (a)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以本集团客户为受益人授出约 371,652,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65,006,000港元 )的履约保证,以作为本集团 妥善履行及遵守本集团与客户所订立合约项下责任的担保。本集团已为 以上履约保证提供担保。倘本集团未能向获授履约保证的客户妥善履行 责任,则有关客户可要求银行向其支付有关要求订明的款额。然後本集团 须相应向有关银行进行偿付。履约保证将於合约工程完工後解除。 於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认为不大可能会有针对本集团提起的申索。 (b)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提供236,728,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236,728,000港元)的担保,相当於授予澳门合营企业之若干银行融资 473,455,000港元(二零一五年:473,455,000港元)银行融资的50%比例担保。 50%比例融资已动用137,722,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27,130,000港元),其中 117,118,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11,037,000港元)指由银行授予合营企业客户 的履约保证。 (c)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亦已为本集团合营业务97,618,000 港元(二零一五年:187,618,000港元)的若干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银行融资已 动用90,459,000港元(二零一五年:96,591,000港元),其中87,618,000港元(二零 一五年:87,618,000港元)指由银行授予本集团合营业务客户的履约保证。 (d)本集团并无就该等担保确认任何递延收入,原因是其公平值无法利用可 观察市场数据可靠计量且并无产生交易价格。 (e)本集团附属公司为有关雇员补偿案例及人身伤害索偿的多项索偿、诉讼 及潜在索偿的被告。本公司董事认为,索偿由保险妥为保障,解决该等法 律索偿产生现金流出的可能微乎其微,经审慎考虑各项案例後认为,毋须 就该等诉讼相关的或然负债作出拨备。 �C21�C 抵押资产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存款19.94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 19.86百万港元)及所出让的本集团若干建筑合约、合营业务及合营企业的 项目所得款项抵押予银行作为银行融资( 包括银行贷款及履约保证 )的抵押。 已抵押存款於有关年度之间保持相对稳定。 资本承担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资本承担。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在香港、澳门及中国有1,942名雇员。本 集团根据香港、澳门及中国的相关劳工法例与雇员订立单独的劳工合约。提 供予雇员的薪酬一般包括薪金、医疗福利及花红。一般而言,本集团视乎每 位雇员的资历、职位及职级厘定雇员薪金。 未来前景 尽管全球经济环境持续波动,考虑到香港政府的基建投资承诺与因应需 求增长而增加土地供应的住房政策,董事会对本集团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并将继续发挥现有竞争优势实现长期业务目标。同时,董事会现时正在中 国开拓为物业发展商提供房屋管理服务及建筑管理服务的新业务。 企业管治及其他资料 企业管治常规 董事会深明公司能平稳、有效及透明地运转,招商引资,维护股东与持股人 的权利并提升股东价值,企业管治常规的作用至关重要。本公司致力达成并 保持高标准的企业管治,透过有效的企业管治程序引领本集团再创佳绩,提 高企业形象。 本公司已采纳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的企业管治守则所 载守则条文(「企业管治守则」)。董事认为,於年内,除偏离企业管治守则第A.2.1 条外,本公司均已遵守所有守则条文。 �C22�C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不应由一人 同时兼任。本公司并无设有行政总裁,该角色一直由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 陈麒淳先生为本公司主席兼董事总经理。监於陈先生自一九九九年以来一直 承担本集团日常经营管理的职责,董事会相信陈先生兼任两职可实现有效管 理及业务发展,符合本集团的最佳利益。因此,董事认为在该情况下偏离企 业管治守则第A.2.1条属适当。尽管如此,董事会认为此管理架构对本集团的 业务营运属有效,并能形成充分的权力制衡。董事会会持续检讨本身的企业 管治常规,以提高企业管治标准,遵守监管规定及满足本公司股东与投资者 日益提高的期望。 证券交易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标准守则 」)。 向全体董事作出详细查询後,各董事确认彼等於年内已遵守 标准守则所载标准规定。 根据标准守则第B.13条,董事亦要求因任职或受聘於本公司或附属公司而可 能知悉本公司证券内幕消息的任何本公司雇员或本公司附属公司董事或雇员 不可在标准守则禁止的情况下买卖本公司证券(犹如其为董事)。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於本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 证券。 报告期後事项 除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的公告所披露的持续关连交易以外,就董事 会所知,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本公告日期并无任何须予披露的重大 事项。 审核委员会之审阅 本公司已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成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并根 据上市规则(不时修订本)订立其书面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 行董事组成。审核委员会主要检讨本集团的年内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集团 采纳的会计准则与惯例以及本集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 �C23�C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之工作范围 初步公告所载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综合财务状况表、 综合收益表、综合全面收益表及相关附注的财务数字已由本集团核数师毕马 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与本集团该年度综合财务报表草案所载的金额 作出比较,发现金额一致。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就此进行的工作并非香港会 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审阅工作准则或香港核证工作准则所述 的审核、审阅或其他核证工作,故此核数师并无作出保证。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订於二零一七年五 月二十二日(星期一)举行。召开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之通告将根据本公 司细则、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刊发并寄予股东。 末期股息 董事建议派付末期股息每股17.5港仙,约70百万港元。股息派付须经本公司股 东於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批准,获批後应付予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星 期四)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本公司股东。预期於二零一七年 六月六日(星期二)或前後派付建议末期股息。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为厘定有权出席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股东,本公司将於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星期三)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星期一)暂停办 理股份过户登记,期间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本公司股东应确保於二零 一七年五月十六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填妥股份过户表格连同 相关股票递交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 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为厘定有权享有建议末期股息的股东,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星 期五)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当日不会办理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本公司股 东应确保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填妥 股份过户表格连同相关股票递交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 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C24�C 刊发年度业绩及年报 本年度综合业绩公告刊载於本公司网站http://www.sfkchl.com.hk及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二零一六年年报将寄发予股东,亦可於以上网站获取。 致谢 董事会谨就本集团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努力及奉献,以及就本公司股东、业 务联系人士及其他专业人士於年内对本集团的一贯支持深表谢意。 承董事会命 新福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陈麒淳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陈麒淳先生、陈楚东先生、容剑文先生 及杨楚贤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林良俊先生、詹�旃庀壬�及陈剑雄先生。 �C25�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1396 毅德国际 0.37 314.77
00989 广泽地产 0.09 126.19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2211 大健康国际 0.07 42.55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港股频道HKSTOCK.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