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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年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ResourcesPhoenixHealthcareHoldingsCompanyLimited 华润凤凰医疗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1515)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益 1,532,831 1,372,267 应占年度(亏损)利润: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1,506,964) 167,0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特殊支出後本公司 权益持有人 250,598 194,420 每股(亏损)盈利 -基本(每股人民币元) (1.67) 0.2 -摊薄(每股人民币元) (1.67) 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特殊支出後每股盈利 -基本(每股人民币元) 0.28 0.24 -摊薄(每股人民币元) 0.28 0.24 建议每股末期股息(每股港元) 6.3仙 �C 特别派息(每股港元) �C 12仙 附注: 2016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及特殊支出包括收购广雄事项引致一次性商誉减值产生的亏损人 民币1,727,499,000元和产生的重组费用人民币30,063,000元; 201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及特殊支出包括有关终止银行贷款的交易成本人民币27,375,000 元。 1 董事会欣然公布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2016年财年」)的经审核综 合全年业绩,连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2015年财年」)的比较数字。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中国医疗服务产业 当前,中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在城镇化稳步推进、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医学技术不断进步发展以及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等因素的驱动下,中国医疗市场规模巨大,并迅速扩容。根据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 报显示,2015年中国卫生消费总额人民币40,587.7亿元,在过去5年保持了 12.53%的复合增长率,但依然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6.0%,低於高收入和中高等收入国家水平。考虑到人口和消费的巨大基数,中国医疗服务市场还有 很大上升空间,按照国务院《「十 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国发[2016]77号) 中所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中国卫生消费总额将占国民生产总值的6.5%-7%,卫生消费市场将达到人民币6.2-6.7万亿元规模。 与此同时,国家医改政策正向纵深发展,以向全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服务为 核 心, 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 制」为基本原则,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覆盖面和保障深度不断扩大;公立医院改革进入攻坚期,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所进行的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保证全民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可支付性的基础上,更好地满足民众的多层次、多元化需求。新医改的深入为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行业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开启了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的征程。在医改政策推动下,社会资本在公立医院全面改制、专业医院管理输出、建设医院集团网络、差异化医疗服务及发展养老康复医疗体系等方面将获得大量投资机会。中国医疗服务产业的发展趋势和政策导向将为具有丰富医改经验以及规模优势的医院管理集团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中国在国有企业改革领域和医疗体制改革领 域,相继出台一系列重大利好政策: 一是在国有企业改革领域。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於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 导意见》(中发[2015]22号)要求「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国有企业所办医院」的基础上,国务院进一步出台《关於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 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要求对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实行分类处理,采取移交、撤并、改制或专业化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剥离,并明确限定於2018年底前完成企业办医疗机构的移交改制或集中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企业办医疗机构的重组改制。 二是在医疗体制改革领域。作为指导我国「十三五」时期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明确要求大力发展社会办医,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推动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上水平发展。 国企改革、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为我国专业医院管理集团的跨越式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契机。预计未来2-3年,我国政府、国有企业还将进一步扩大医改范围,在两大政策交汇的重要窗口期,本集团将通过加快并购整合,进一步巩固国内医疗产业集团的龙头地位。 (二)集团发展回顾 1988年,十二名带着创业梦想的医生创办了吉林创伤医院,迈出了华润凤凰走向医疗健康产业的第一步,也开创了中国社会资本办医的先河。二十八年风雨兼程,作为社会资本办医和公立医院改革的先锋,本集团始终保持着积极、稳健、高效、务实的创业精神与创业热情,并通过长期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医院投资和运营管理经验,形成了一整套源於实战的医院集团化运营管 理体系,打造了一支专业化、高水准的医院管理团队,形成了以「集团化、 市场化、集约化、产业化」为特徵的发展模式,成为中国内地及香港资本市场规模最大的专业化医院集团。 2016年,本集团成功实现与华润医疗集团的战略重组。在令本集团医院网络和业务规模显着扩大同时,华润集团的央企品牌、多业态资源支持与本集团既有的市场化运行机制、成熟的医院集团运营能力形成明显的优势互补和叠加,使本集团的核心竞争能力得到显着提升,将为本集团提高现有医院的运营效益、加快医院集团网络扩张速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重组後,本集团运营管理团队保持稳定,集团既定发展战略和运营策略保持延续。同时,华润集团董事长傅育宁博士、副董事长王印先生分别亲自兼任本集团荣誉主席和董事长,体现了华润集团对本集团的高度重视和鼎力支持。 重组後,本集团投资、管理及签约的医疗机构数量为103家,运营床位数近 11,772张,分布於北京、华北、华东、华中、华南等主要区域,涵盖7家三级医院、14家二级医院、82家一级医院及诊所,提供临床诊疗、健康管理、公共卫生、医养结合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医疗健康服务。 集团旗下运营医疗机构2016年度总营业额人民币59.26亿元,较2015年度增幅达96.3%;诊疗总人次777.4万,较2015年度增幅达64.2%。 2016年度本集团完成收购广雄股权,该收购事项根据目标资产之可辨认净资产之公允价值以增发新股的模式完成,增发新股的定价为8.04港元,但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要求,本集团须於收购项目完成日就有关的收购资产之可辨认净资产之公允价值以及就收购支付代价之公允价值的差额厘定这个收购项目产生的商誉。收购项目支付代价之公允价值通常根据本公司股票於收购项目完成日之收市价厘定(当天收市价为每股12.34港元)。因此,本集团就上述收购项目增加了约人民币17亿元的商誉。监於这段期间内收购资产本身没有实质改变,本集团决定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将增加的商誉(约人民币17亿元)全部计提减值,从而导致本集团2016年度录得股东应占亏损。该商誉减值亏损纯粹为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规定会计处理之结果,且为收益表中之非现金一次性损益项目,对本集团之日常营运及现金流概无影响。 (三)定位和商业模式 连锁医院集团是本集团在中国医疗健康领域独特且明确的产业定位。 连锁医院集团通过为社会提供高品质、差异化、多层次的医疗服务,能够形成医疗健康领域其他业态难以企及的稳定和庞大的服务人口规模,可以牢牢占据在中国大健康产业的核心和枢纽地位。因此,连锁医院集团不仅具有医疗服务本身的行业价值,还具有巨大的产业延伸空间和产业衍生价值。以医 院集团为基础,向产业上下游延伸,将进一步实现「医院集团+」的商业模式,即:「医院集团+集团采购组织(GPO)」、「医院集团+医生集团」、「医院集团+互联网医疗」、「医院集团+健康险」、「医院集团+养老」、「医院集团+快捷诊疗诊所(UCC)」等诸多衍生业务并创造新的衍生价值,实现综合医院集团商业模式的价值最大化。2017年,医院集团衍生业务将在GPO业务的基础上重点发展医生集团业务。 综合医院集团拥有清晰的盈利模式,包括医院集团运营收益和医院集团衍生收益,其中: 1. 医院集团运营收益 (1) 综合医疗服务 该收益是本集团投资管理的营利性医疗机构通过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而直接获取的收益。 (2) 医院管理及咨询服务 本集团将与被投医 院(或被投医院举办 方)签署管理服务或咨询服 务协议,基於这些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向被投医院提供管理输出和管理或顾问咨询服务,以获得被投医院的运营管理权和约定的管理 服务收益。本集团针对非营利性医院的投资包括两种投资模式,一 是通过投资获得标的医院举办权,例如对广东三九脑科医院、武钢 医院集团、淮矿医院集团、徐矿医院等的举办权投资;二是通过投 资获得被投医院的运营管理权,例如对燕化医院集团、京煤医院集团、门头沟区医院集团等的IOT投资。 医院管理服务收益还包括对所属医院实施集团化供应链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即:建立集团化供应链管理体系,设立专业化供应链管理公司,与上游药品供应商及成员医疗机构合作共建药品供应链一体化管理体系。通过供应链管理公司向上游药品供应商及成员医院提 供供应链管理服务,使得包含成员医院、上游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在内的药品供应链各个环节均能获取因运营效率提升及管理成本下降所产生的效益。供应链管理公司就所创造的供应链管理效益分别向上游药品供应商及成员医院(包含在医疗管理费中)收取管理服务费,并形成相应医院管理服务收益。 2. 医院集团衍生收益 医院集团衍生收益是本集团向大健康产业的多业态延伸并创造包括但不限於GPO业务、医生集团业务、移动医疗业务、医养结合业务、医保结合业务等的衍生价值。目前,本集团衍生收益主要包括GPO业务收益,预计2017年度及以後,医生集团业务、UCC业务、医养结合业务、医保结合业务等医院集团衍生收益将逐步得以实现。 (1) GPO(集团采购组织,GroupPurchasingOrganization) 本集团发挥医院集团规模优势,借监国际成熟的GPO模式,通过 整合旗下所有医院医疗物资和非医疗物资的采购数量,与上游生产商、经销商进行谈判,从而显着降低采购成本并形成医院集团衍生 收益。监於中国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医 用耗材均需执行医疗机构所在地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统一 「中标价」,因此,本集团通过GPO模式获得的医院采购成本降低, 并不能直接形成医院运营收益,而是形成为本集团旗下GPO采购平台的收益,并构成本集团之医院集团衍生收益。 (2) 医生集团 本集团依托医院集团网络,为发挥规模优势,实现学科资源共享, 依托医疗机构网络内医师资源及网络外知名专家资源设立了医生集 团公司-北京益生,并在该医生公司下设立了眼科、创伤科、肛肠 科、疼痛科和中医科等多个专科医生集团。专科医生集团通过向网络内医院提供专项医疗技术谘询服务,提升科室的业务规模和经营业绩,从中分享相关增量收益,并计划向网络外医院提供专项医疗技术谘询服务并获取收益。 医生集团将通过组织网络内医生新建医生集团、吸引网络外医生合建医生集团及直接投资成熟的医生集团等多种模式,扩大医生集团的服务范围和规模,形成专业覆盖全、服务范围广、专科人才足的创新业务体系,以医师合伙人制度为网络内外专业人才提供个人价 值的提升通道和变现平台,为集团吸引人力资源、提升业务水平、扩大服务范围、增长盈利能力。 (3) UCC(快捷诊疗诊所UrgentCareClinic) 本集团以「横向连锁,纵向联动」为组织特色,依托区域内投资和管理的三级、二级、一级和社区医疗机构形成区域协作医疗体系RIDS (Regional Integrated Delivery System)网络,建立了新型现代化连锁 诊所集团-北京凤凰益生全科诊所管理有限公司。UCC以公立社区 医疗机构服务价格为指导,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主要支付方式, 以增加患者在RIDS体系覆盖区域就医的可及性与可支付性。通过社区医疗服务的普及和分级诊疗体系的建立,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 沉,成为分级诊疗的重要入口和居民健康的守门人,并为将来在医疗保险、康复护理、养老服务等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探索提供良好的先决条件。 (四)投资与发展策略 2017年是中国政府进一步深化国企辅业剥离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两大行业政 策交汇的重要窗口期。国务院《关於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明确指出:「对国有企业办医疗、教育、市政、消防、社区管理等机构实行分类处理,采取移交、撤并、改制或专业化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剥离」,以及「2018年年底前完成企业办医疗、教育机构的移交改制或集中管理工作」。本集团作为兼具央企主导背景和市场化机制的专业化医疗产业投资运营平台,将紧紧抓住国有医院投资并购的历史性机遇,充分发挥先发优势和行业领先地位,依托强大的投後管理能力和成熟的医院集团管控体系,加快并购整合,进一步巩固中国医院集团的领先地位并扩大与市场竞争者的领先距离。与此同时,本集团亦将对存量医院进行持续的系统性改善,持续提升医院集团运营质量和运营效率,有效提升医院集团运营收益和医院集团衍生收益,主要发展策略包括: 1. 聚焦重点学科建设水平提升 依托集团临床学科梯级管理、临床人才建设、临床学术建设、临床特色专科建设、临床学科评价和临床建设组织等六个集团化临床建设创新体系,发挥集团化资源共享优势,为集团医务人员搭建更多临床学科建设平台,扶持与复制既有重点临床学科,在集团临床学科水平普遍快速提升的同时,建设集团脑科、肿瘤中心、心血管科、微创外科、眼科等集团临床品牌学科。 2. 聚焦国有企业医院和公立医院改革 继续以国有综合医院作为投资并购重点标的,以经济发达、人口众多的 城市作为重点区域,以股份制改造和IOT模式作为基本模式,快速抢占中国医疗健康产业发展的战略高地,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和规模经济效应。 3. 聚焦区域分级诊疗体系RIDS建设 医疗服务具有典型的区域属性,在相对固定的区域内,人口相对集中、医保支付标准相对统一,规模化扩张、集团化管理、体系化发展必然依托於区域化医疗资源的整合来实现。本集团将通过建设由前端社区初级医疗保健、中端医院重症诊疗和後端康复护理医疗三大系统组成的紧密型医疗服务网络,为公众提供有保障、有效率、可支付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医疗与健康服务,在实现医疗资源高效配置的同时,形成区域内患者的依赖性和忠诚度,实现医院集团的长期稳健发展。 4. 聚焦优质产业资源培育 通过合作、合资、参股等多种形式与高等院校、合作企业、外部专家等建立紧密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合作伙伴的技术、管理、教育、品牌、人 才、并购等资源优势,形成合力,实现共赢。本集团计划在未来5年内打造一家旗舰医院,作为华润凤凰集医疗、科研、教学、信息服务等为一体的顶级技术资源平台,引领和统筹华润凤凰全国资源和RIDS体系建设,支撑集团医疗水平的整体提升。 5. 聚焦国际医疗合作拓展 2017年,本集团将在继续深化与北京大学医学部等国内优质医疗资源 的学术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与国际知名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合作的步伐,通过面向国际医疗市场的品牌、技术、人才、教育等方面的合作,有效提升本集团旗下医疗机构的品牌形象、学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此外,本集团还将积极寻求海外优质并购项目,获得国际健康产业的资源整合机会,并与中国业务形成有效协同。 6. 聚焦核心竞争能力提升 历经近30年的社会资本办医之实践积淀,本集团形成了「理解政策、把 握机遇、解决问题、学习创新和融入市场」等五大能力,逐步形成了独 特和难以超越的核心竞争优势,主要体现为: - 坚持初心永远创业的企业精神。本集团始於创业,善於创业,成於 创业,30年来始终坚持初心永远创业,更将华润与凤凰重组之後的 2017年定义为再次创业元年,以昭示创业精神不变、追求百年医疗品牌和基业长青的矢志不渝。 - 央企主导背景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华润与凤凰重组令本集团原 有的市场化运行机制与中国大型央企的品牌、资本和产业资源实现 有效叠加和互补,将显着提升本集团包括产业并购、资源整合等能力在内的核心竞争优势。 - 30年实践积淀形成的医院集团运营能力。本集团运营能力源於长期 医院运营管理的实践,以及优秀的医院运营管理人才梯队、成熟的 标准化、模块化医院投後管理体系。 - 基於医院集团的规模效应与资源共享。本集团通过在集团层面建立 起旨在最佳实现规模效应和资源共享的运营体系,对下属医疗机构 实施统一管理,在规模经济的基础上追求协同效益,创造了单体医 院难以比拟的效率、质量和技术优势,形成了良性循环并促进医疗资源、管理资源在成员医院中流动与共享。 2016年12月28日,本集团荣誉主席、华润集团董事长傅育宁博士为本集团确定了「仁心仁术,康泽天下」的理念。这倾注了履行社会责任的情怀。本集团将坚守「医乃仁术」之根本追求,充分融合品牌、资源、经验、团队的优势,提高现有医疗机构网络的诊疗技术能力、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向患者提供高品质的医疗健康服务。本集团将充分发挥集团参与公立医院改革的经验, 迅速布局,深耕全国各重点区域,构建优质高效的区域一体化协作医疗体 系,扩大健康产业规模。本集团将「秉承以市场和产业的力量推动健康中国 建设」的理念,坚持创业,持续参与公立医疗体系和机构的改革,向世界级医疗集团迈进。树百年品牌,惠千万百姓。本集团将坚守康泽天下的仁心,进取创业的初心,精益求精的匠心,永葆医疗服务事业基业长青。 投资、管理及签约的医疗机构分布表 社区和 省份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一级医院 医疗诊所 合计 北京 2 6 11 36 55 河北 1 1 2 江苏 1 1 安徽 1 6 13 5 25 湖北 2 3 13 18 广东 1 1 2 合计 7 14 27 55 103 旗下运营医疗机构业务指标 回顾期间,本集团投资管理的医疗机 构(健宫医院、燕化医院、京煤集团总医 院、门头沟区医院、门头沟区中医医院、门头沟区妇幼保健院、顺义区空港医 院、顺义区第二医院、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广东三九脑科医院、武钢医院集 团、淮矿医院集团、徐矿医院、三九门诊部)合计实现营业额人民币59.26亿元,内涵增长率7.4%(2015年上述医疗机构合计实现医疗业务收入人民币55.18亿元)。 集团京内运营医疗机构合计实现营业额人民币33.39亿元,总就诊人次5,160,136,同比增长9.8%;住院就诊人次73,062,同比增长13.5%;门诊就诊人次5,087,074,同比增长9.7%;住院次均费用人民币16,850元,同比下降1.2%;门诊次均费用人民币400元,同比增长2.8%;平均停留天数16.29日,同比下降12.4%;运营病床数量3,750张,同比增长2.1%;平均床位使用率88.0%,同比增长1.1%。 集团京外运营医疗机构合计实现营业额人民币25.87亿元,总就诊人次2,613,837,同比增长1.6%;住院就诊人次160,582,同比增长2.1%;门诊就诊人次2,453,255,同比增长1.6%;住院次均费用人民币11,048元,同比增长3.6%;门诊次均费用人民币286元,同比下降2.0%;平均停留天数11.56日,同比下降3.2%;运营病床数量6,134张,同比增长1.4%;平均床位使用率86.8%,同比下降4.0%。 集团运营医疗机构的具体运营数据如下表(不含体检) 1. 健宫医院 单位 2016年 2015年 增幅 就诊人次 人次 838,934 788,407 6.4% 住院就诊人次 人次 11,943 11,689 2.2% 门诊就诊人次 人次 826,991 776,718 6.5% 住院次均费用 人民币元 17,969 19,177 (6.3)% 门诊次均费用 人民币元 454 438 3.7% 平均停留天数 日 9.5 9.5 0.0% 运营病床数量 张 396 407 (2.7)% 2. 燕化医院 单位 2016年 2015年 增幅 就诊人次 人次 1,003,933 953,279 5.3% 住院就诊人次 人次 17,921 16,103 11.3% 门诊就诊人次 人次 986,012 937,176 5.2% 住院次均费用 人民币元 16,883 16,817 0.4% 门诊次均费用 人民币元 487 467 4.3% 平均停留天数 日 14.0 15.1 (7.3)% 运营病床数量 张 663 663 0.0% 3. 京煤集团总医院 单位 2016年 2015年 增幅 就诊人次 人次 1,249,674 1,119,488 11.6% 住院就诊人次 人次 24,802 21,302 16.4% 门诊就诊人次 人次 1,224,872 1,098,186 11.5% 住院次均费用 人民币元 17,884 17,956 (0.4)% 门诊次均费用 人民币元 443 427 3.7% 平均停留天数 日 24.9 31.1 (19.9)% 运营病床数量 张 1,789 1,742 2.7% 4. 门头沟区医院 单位 2016年 2015年 增幅 就诊人次 人次 717,410 654,241 9.7% 住院就诊人次 人次 11,459 10,036 14.2% 门诊就诊人次 人次 705,951 644,205 9.6% 住院次均费用 人民币元 17,757 17,207 3.2% 门诊次均费用 人民币元 367 343 7.0% 平均停留天数 日 11.9 12.1 (1.7)% 运营病床数量 张 466 466 0.0% 5. 门头沟区中医医院 单位 2016年 2015年 增幅 就诊人次 人次 568,895 520,167 9.4% 住院就诊人次 人次 1,961 1,585 23.7% 门诊就诊人次 人次 566,934 518,582 9.3% 住院次均费用 人民币元 11,871 10,441 13.7% 门诊次均费用 人民币元 347 347 0.0% 平均停留天数 日 14.2 14.0 1.4% 运营病床数量 张 120 120 0.0% 6. 门头沟区妇幼保健院 单位 2016年 2015年 增幅 就诊人次 人次 146,499 123,409 18.7% 住院就诊人次 人次 1,292 687 88.1% 门诊就诊人次 人次 145,207 122,722 18.3% 住院次均费用 人民币元 5,471 3,975 37.6% 门诊次均费用 人民币元 236 227 4.0% 平均停留天数 日 5.7 6.1 (6.6)% 运营病床数量 张 48 27 77.8% 7. 顺义区空港医院 单位 2016年 2015年 增幅 就诊人次 人次 491,926 406,564 21.0% 住院就诊人次 人次 3,222 2,695 19.6% 门诊就诊人次 人次 488,704 403,869 21.0% 住院次均费用 人民币元 10,743 10,015 7.3% 门诊次均费用 人民币元 227 234 (3.0)% 平均停留天数 日 10.2 11.3 (9.7)% 运营病床数量 张 168 149 12.8% 8. 顺义区第二医院 单位 2016年 2015年 增幅 就诊人次 人次 142,865 134,294 6.4% 住院就诊人次 人次 462 306 51.0% 门诊就诊人次 人次 142,403 133,988 6.3% 住院次均费用 人民币元 4,135 4,964 (16.7)% 门诊次均费用 人民币元 258 249 3.6% 平均停留天数 日 8.5 9.1 (6.6)% 运营病床数量 张 100 100 0.0% 9. 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 单位 2016年 2015年 增幅 就诊人次 人次 37,368 33,828 10.5% 住院就诊人次 人次 3,253 3,415 (4.7)% 门诊就诊人次 人次 34,115 30,413 12.2% 住院次均费用 人民币元 12,865 13,979 (8.0)% 门诊次均费用 人民币元 295 281 5.0% 平均停留天数 日 16.2 16.3 (0.6)% 运营病床数量 张 243 243 0.0% 10. 广东三九脑科医院 单位 2016年 2015年 增幅 就诊人次 人次 218,167 201,224 8.4% 住院就诊人次 人次 25,331 25,427 (0.4)% 门诊就诊人次 人次 192,836 175,797 9.7% 住院次均费用 人民币元 26,933 24,032 12.1% 门诊次均费用 人民币元 832 776 7.2% 平均停留天数 日 14.4 14.7 (2.0)% 运营病床数量 张 779 776 0.4% 11. 武钢医院集团 单位 2016年 2015年 增幅 就诊人次 人次 1,016,745 1,031,169 (1.4)% 住院就诊人次 人次 53,739 54,831 (2.0)% 门诊就诊人次 人次 963,006 976,338 (1.4)% 住院次均费用 人民币元 8,653 7,989 8.3% 门诊次均费用 人民币元 266 295 (9.8)% 平均停留天数 日 11.4 11.7 (2.6)% 运营病床数量 张 1,877 1,868 0.5% 12. 淮矿医院集团 单位 2016年 2015年 增幅 就诊人次 人次 1,192,499 1,172,975 1.7% 住院就诊人次 人次 61,876 57,848 7.0% 门诊就诊人次 人次 1,130,623 1,115,127 1.4% 住院次均费用 人民币元 7,062 7,783 (9.3)% 门诊次均费用 人民币元 206 209 (1.4)% 平均停留天数 日 10.6 11.0 (3.6)% 运营病床数量 张 2,735 2,765 (1.1)% 13. 徐矿医院 单位 2016年 2015年 增幅 就诊人次 人次 129,888 111,342 16.7% 住院就诊人次 人次 16,383 15,767 3.9% 门诊就诊人次 人次 113,505 95,575 18.8% 住院次均费用 人民币元 9,039 8,183 10.5% 门诊次均费用 人民币元 340 359 (5.3)% 平均停留天数 日 10.4 10.9 (4.6)% 运营病床数量 张 500 400 25.0% 14. 三九门诊部 单位 2016年 2015年 增幅 就诊人次 人次 19,170 22,300 (14.0)% 门诊就诊人次 人次 19,170 22,300 (14.0)% 门诊次均费用 人民币元 174 183 (4.9)% 财务回顾 分支收益 本集团透过以下四种方式从本集团的医院及诊所网络获取收益:(i)於健宫医院及三九门诊部提供的综合医疗服务,(ii)管理本集团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uIOT医院及诊所并收取顾问服务费�u管理费,以及集团化供应链管理业务,(iii)整合旗下医院医疗物资和非医疗物资形成的集中采购业务(GPO业务),及(iv)开展专项医疗技术谘询等其他医院衍生服务。 综合医疗服务 本集团综合医疗服务分支的收益来自健宫医院以及三九门诊部提供的综合医疗服务。综合医疗服务收益主要包括提供门诊和住院服务所产生的收费,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收费。下表载列本集团综合医疗服务分支於所示期间的收益、销售及服务成本以及毛利: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益 600,892 575,634 销售及服务成本 (512,598) (485,049) 毛利 88,294 90,585 本集团综合医疗服务分支的收益达到人民币6.01亿元,占本集团2016年财年总收 益的39.2%,按年增加4.4%,主要原因为健宫医院病人就诊总人次及门诊次均诊 费增加。 本集团综合医疗服务的销售及服务成本主要为在健宫医院和三九门诊部提供医疗服务的成本,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成本、员工成本及折旧和摊销费用。 於回顾期间,综合医疗服务分支的销售及服务成本增加至人民币5.13亿元,按年 增加5.7%,略超过收益率的增幅,此乃主要由於健宫医院耗材成本增加和提高 员工薪酬水准所致。因此,综合医疗服务的毛利率略降 至14.7%(2015年 财年: 15.7%)。 医院管理及咨询服务 於2016年财年,本集团管理和运营的非营利性医院总计100家,其中拥有举办权 的非营利性医院总计45家,以及依照IOT模式管理和营运的医院总计55家。作为 回报,本集团有权向各家医院或医院举办人收取顾问服务费�u管理费,顾问服务 费�u管理费主要依据管理医院和诊所的收益及�u或收支结余的百分比计算。因 此,本集团获取的顾问服务费�u管理费取决於有关医院及诊所的表现。对於特定 医院,本集团的管理费取决於盈利能力和绩效审核。 以及,根据本集团与红惠医药有限公司订立的协议,本集团授予红惠向本集团旗下3家医院供应药品的优先权及集团化供应链管理服务,并获取相应经济收益。 下表载列本集团医院管理及谘询服务分支於所示期间的收益、销售及服务成本、毛利及其他收益: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益 116,386 72,112 销售及服务成本 (18,662) (17,389) 毛利 97,724 54,723 其他收益 50,399 48,640 合计 148,123 103,363 来自本集团医院管理及咨询服务分支的收益增加至人民币1.16亿元,占本集团 2016年财年总收益的7.6%,按年增长61.4%,主要原因为并购广雄带来旗下医院2个月顾问服务费收入,以及IOT管理医院管理费收入增加。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拥有举办权的非营利性医院 21,569 �C 依照IOT模式管理的医院 94,817 72,112 合计 116,386 72,112 本集团拥有举办权的非营利性医院包括三九脑科医院、淮矿医院集团、徐矿医院及武钢医院,於2016年10月31日广雄并购完成後,录得广雄旗下三九脑科医院、淮矿医院集团、徐矿医院2016年11月至12月两个月的顾问服务费收入合计2,157万元。 本集团依照IOT模式管理的医院包括燕化医院集团、京煤医院集团、门头沟区医 院、门头沟区中医院、门头沟区妇幼保健院、顺义空港医院、顺义二院和保定第三中心医院。2016年依照IOT模式管理和营运的医院管理费为人民币9,482万元,较2015年财年增加人民币2,271万元,按年增加31.5%。其中: 1. 来自京煤医院集团的管理费为人民币4,206万元,较2015年财年增加人民币 1,566万元,主要是由於该医院随着新设备和新病房楼的启用,病人就诊人次及次均诊费均明显增加,令收益及毛利上升;同时随着精细化管理理念的深入推进,成本控制能力也在增强令其除税前净利润显着增加,从而使本集团的管理费亦明显增加。 2. 来自燕化医院集团的管理费为人民币3,580万元,较2015年财年增加人民币 403万元。燕化医院集团2016年接待的病人就诊总人次和出院人次较2015年 财年有所增加,次均门诊费及次均住院费用基本持平,且毛利率较为稳定,故毛利有所增加。此外,燕化医院集团亦成功地有效控制其营运费用及其他成本,税前净利润增加从而使本集团的管理费有所增加。 3.来自顺义空港医院、顺义二院、保定第三中心医院的管理费合计为554万 (2015年财年:零)。由於顺义空港医院、顺义二院是2015年投资增加的IOT 医院,2016年才开始产生管理费收入。保定第三中心医院是2016年9月新投 资,产生三个月的管理费收入。 4. 来自门头沟区医院、门头沟区中医院、门头沟区妇幼保健院的管理费为人民 币1,142万元,较2015年财年减少人民币252万元。本集团於2016年4月28日 与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关於北京市门头沟区公立医疗机构2016- 2020年改革发展合作协定」,政府购买管理服务报酬计算方法发生变化,对2016年管理费收入有所影响。该等医院接待的病人就诊总人次及次均住院费用均有所增加,致使收入及毛利增加,业务运营良好。 本集团的医院管理服务的销售及服务成本为IOT管理权摊销费用,2016年为人民 币1,866万元,按年增加7.3%,原因是(i)2015年7月於北京顺义区空港医院及顺义区第二医院投资人民币1.0亿元首次作出全年摊销及(ii)於2016年9月於保定第三中心医院的投资人民币3,200万元年内摊销3个月。 由於收购广雄事项,本集团新增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毛利率较高,收益的增幅超过销售及服务成本的增幅,故本集团的医院管理服务分支的毛利率大幅上升至84.0%(2015年财年:75.9%)。 GPO业务 本集团的GPO业务分支的收益主要来自整合旗下医院医疗物资和非医疗GPO物资形成的集中采购业务。下表载列本集团业务分支於所示期间的收益、销售及服务成本以及毛利: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益(经分支间对销前) 1,011,334 925,442 销售及服务成本 (791,825) (741,168) 毛利 219,509 184,274 本集团的GPO业务分支的收益(经分支间对销前)增长至人民币10.11亿元,较 2015年财年增加9.3%。将健宫医院销售所得的分支收益人民币2.01亿元录作分 支间收益对销後,本集团GPO业务分支的收益占本集团於2016年财年总收益的 52.9%。 本集团GPO业务分支的销售及服务成本为从上游生产商、经销商购进医疗物资及非医疗物资的采购成本。本集团GPO业务分支2016年度产生的销售及服务成本为人民币7.92亿元,较2015年财年按年增加6.8%。 於2016财年,受益於GPO业务采购成本控制较优,本集团GPO业务分支的毛利率上涨至21.7%(2015财年:19.9%)。 其他医院衍生服务 本集团2016年度其他医院衍生服务分支的收益主要来自依托本集团医疗机构网路资源向合作单位提供专项医疗技术谘询服务所获取的收益。 下表载列本集团其他医院衍生服务分支於所示期间的收益、销售及服务成本以及毛利: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益 5,043 �C 销售及服务成本 (3,937) �C 毛利 1,106 �C 本集团其他医院衍生服务分支的收益达到人民币504万元,占本集团2016年财年 总收益的0.3%。本集团其他医院衍生服务分支的销售及服务成本主要为劳务成 本。 毛利 於2016年财年,本集团的总毛利达到人民币4.07亿元,按年增长23.4%。主要受益於本集团医院管理服务分支及GPO业务分支的收益贡献及毛利率均有较大增长,故总毛利率增长至26.5%(2015年财年:24.0%)。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为人民币9,318万元,按年降低6.0%,主要原因为来自银行存款的利息及理财投资收入有所下降。 其他收益及亏损 其他亏损为人民币17.29亿,主要为收购广雄事项引致一次性商誉减值人民币 17.27亿。该商誉减值亏损纯粹为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规定会计处理值结果,且收益表中之非现金一次性损益专案,对本集团之日常营运及现金流概无影响。详见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1月25日之公告。 销售及分销费用 本集团的销售及分销费用为人民币2,413万元,按年增长127.5%,主要由於雇员成本上升。 行政开支 本集团产生的行政开支为人民币1.48亿元,按年增加6.2%,主要由於雇员成本上升。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约为人民币3,563万元,其中包括华润和中信项目产生的重组专业顾问费支出合计人民币3,006万元。 所得税费用 2016年财年本集团税前亏损人民币14.52亿元,剔除收购广雄事项产生的商誉减值人民币17.27亿元後的税前利润为人民币2.75亿,虽较2015年同期增长10.9%,但因可以免除中国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加,所得税费用支出约为人民币4,733万元,较2015年财年减少37.4%。 净利润 2016年财年股东应占亏损为人民币15.07亿元,剔除两项主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後,即收购广雄事项引致一次性商誉减值人民币17.27亿元以及2016年华润和中信项目产生的重组专业顾问费用人民币3,006万,股东应占利润为人民币2.50亿元,较2015年财年剔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後的净利润上升28.9%,主要受益於医院管理服务及GPO业务的利润增加。 流动资产净额状况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流动资产净额为人民币9.02亿元(2015年12月31 日:人民币9.04亿元),无重大变化。 重大投资、收购和出售,及於合资公司的投资及应收合资公司款项及後续主要资本性投资计划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短期投资余额约人民币6,640万元,全部为短期银行金融理财产品。 收购惠州医院及杭州医院 本集团於2016年5月3日与中信订立具约束力的条款书,又於2016年10月28日订立正式买卖合同,本集团按每股股代价股份9.50港元向中信发行130,571,837股代价股份以收购其占60%权益的惠州医院之60%股权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杭州医院之70%股权,藉此收购惠州医院及杭州医院的主要资产及股权及运营权,收购事项之代价为1,240,432,453港元。 惠州医院及杭州医院收购事项至目前尚未完成。本公司承诺随时告知股东收购事项的进度。 收购广雄 本集团於2016年4月8日及2016年4月29日与华润医疗集团订立具约束力的条款书 及补充条款,又於2016年8月30日订立正式买卖合同,本集团按每股代价股份8.04港元向华润医疗集团发行462,913,516股代价股份以收购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广雄之100%股权,藉此收购广雄下属46家医疗机构,其中包含3家养老机构的资产及股权及运营权,收购事项之代价为3,721,824,669港元。 本公司於2016年10月31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批准本集团与华润医疗集团订立买卖合同并且根据买卖合同的条款及条件向华润医疗集团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至此,买卖合同项下的所有条件已获达成,交易亦已於2016年10月31日落实,合共462,913,516股代价股份已正式配发及发行予华润医疗集团,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35.7%,标的公司成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对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的投资 於2015年9月15日,本公司与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订立总体协议进行合作共建, 合作期为2015年至2035年为期20年,总投资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根据总体协议并基於第三中心医院发展需要,本公司於2016年9月29日投入了人民币3,200万元作为首期投资款。合作期内,第三中心医院每年向本公司固定返还投资本金,此外,根据保定政府对第三中心医院经营考核基础上,本公司有权通过向第三中心医院提取管理费用形式获得合理回报。详见本公司日期为2015年9月15日之公告。 对凤凰联合医疗有限公司的投资 於2015年7月13日,True Point、联合医务控股、UMP China、本公司、Pinyu及凤 凰联合医疗有限公司订立股东协议,据此,本集团及联合医务控股已分别向凤凰联合医疗有限公司垫付免息股东贷款人民币2,425万元。根据联合医务控股2016年9月27日公告,有关股东贷款已资本化,并按比例转换为发行及配发予本集团及联合医务控股各自的新股份。 截止2016年12月31日,Pinyu及UMP China对凤凰联合医疗有限公司各持有50%及 50%权益。本公司於联於凤凰联合医疗有限公司的之投资通过权益法计量,期末账面余额约为人民币749万元。 联合医务控股於2016年12月15日发布公告,联合医务控股将通过联合医务中国 按代价人民币32,330,000元认购6,668股凤凰联合医疗有限公司股份,凤凰联合医疗有限公司将易名为UMP Healthcare (Beijing) Group Limited。紧随认购事项完成後,凤凰联合医疗有限公司将由联合医务中国及本集团分别拥有70%及30%权益,并将成为联合医务控股的非全资附属公司。截止2017年2月27日,该交易已经於联合医务集团有限公司特别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资本开支 本集团的资本开支主要包括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开支、本集团对IOT医院及诊 所的投资额以及本集团向联营及合营公司的投资额。本集团於2016年财年的资本开支额约为人民币8,945万元,此乃主要由向合营公司投资人民币1,500万元、向保定第三中心医院投资营运资金人民币3,200万元以及购买约4,245万元的固定资产所致。 债务 或有负债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拥有任何会对本集团财务状况或营运产生重大影响的或有负债或担保。 汇率波动风险 本集团以外币订立若干营运交易,主要涉及港元和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波动风 险,本集团因此面临外汇风险。 本集团未使用任何衍生合约对冲货币风险。管理层透过密切监控外汇汇率变动来管理货币风险,若出现相关需求,管理层亦考虑对重大外汇风险进行对冲。 利率风险 本集团承受与应收IOT医院款项及向一间集团举办之医院提供的贷款有关的公允 价值利率风险以及与浮动利率银行结余(按现行市场利率计息)及短期投资相关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 本集团目前并未制定管理利率风险的具体政策,亦未进行利率互换以避免出现利率风险,但是将会密切监控其今後面临的利率风险。 资产抵押 本集团於2015年2月4日订立的银团贷款协议已於2016年1月15日终止,有关抵押 担保解除手续已於2016年6月30日完成。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任何重 大资产抵押。 合同义务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概无任何重大合同义务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营运造成重大影响。 金融工具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贸易款项、应收关联方款项、向一间集团举办之医院提供的贷款、其他应收款项、存款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应收IOT医院款项、短期投资、应付贸易款项、应付关联方款项、应付本集团举办之医院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与该等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管理层管理及监察该等风险,以确保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杠杆比率 於2016年12月31日,按总有息负债(不含应付本集团举办之医院款项)除以总资 产的基准计算,本集团的杠杆比率为零(2015年财年:零)。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合共拥有1,010名全职雇员(2015年12月31日:895名 雇员)。於2016年财年,雇员成本(包括薪金及其他福利形式的董事薪酬)约为人民币2.40亿元(2015年财年:人民币2.10亿元)。 本集团确保雇员薪酬福利方案具维持竞争力,雇员的薪酬水准乃经参考本集团盈利能力、同行同业薪酬水准及��场环境後於本集团的一般薪酬制度架构内按工作表现厘定。董事的薪酬由薪酬委员会审阅,并获得董事会批准,有关薪酬乃经计及有关董事的经验、责任、工作量、为本集团贡献的时间、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可资比较的市场统计数据後厘定。 本集团亦采纳购股权计划及股份奖励计划以向合资格参与者就其为本公司及�u或 其任何附属公司作出的贡献或可能作出的贡献提供奖励或回报。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派发2016年财年的末期股息每股6.3港 仙(相等於人民币5.6分)(2015 年财年:末期股息为零,特别股息每股12港仙)。建议末期股息将派发予於2017 年6月27日(星期二)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按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计算,末期股息共计约8,200万港元。预期末期股息将於2017年7月30日或之前派发,惟须待於2017年6月16日(星期五)将予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获股东批准。 其他资料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将 於2017年6月16日(星期 五)举 行。股东周年大会的通告将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适时刊发及寄送予本公司股东。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为厘定股东出席於2017年6月16日(星 期五)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投票 的资格,本公司将於2017年6月13日(星期二)至2017年6月16日(星期五)(包括 首尾两日)期间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股东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投票,投资者务请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於2017年6月12日(星期一)香港时间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进行登记。 为厘定获得建议末期股息的资格,本公司将於2017年6月23日(星期五)至2017年6月27日(星期二)(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享有建议末期股息,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於2017年6月22日(星期四)香港时间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进行登记。 企业管治常规 董事会致力建立健全的企业管治制度,以确保程序的正式性及透明度,同时保障股东利益。 本公司已应用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原则作为其本身的企业管治守则,并确认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其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项下的所有重要守则条文,惟下文所述若干偏离者除外及当中大部分的最佳常规建议。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A.1.1条,每年应最少举行4次董事会常规会议, 大约每季举行一次。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董事会仅举行两次常规会议分别审核及审议中期业绩及全年业绩,此乃由於根据上市规则本公司毋须公布其季度业绩。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A.2.1条,董事长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予分开且不应由一人兼任。由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24日期间,梁洪泽先生兼任董事长及行政总裁。董事会相信,於该段期间由如梁洪泽先生经验丰富及符合资格的人士承担董事长及行政总裁角色,可为本公司提供有力而贯彻一致的领导,同时得以使规划及执行业务决策及策略兼具成效及效率。 於2016年4月25日,梁先生辞任董事长,但留任行政总裁。执行董事徐捷女士获 委任为董事长,自2016年4月25日起生效。自此,董事长与行政总裁之角色已作 区分,由不同人士出任,因此本公司已符合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A.2.1条。 董事长自2016年11月25日起更换为王印先生,而副董事长自2016年11月25日起 由成立兵先生担任。於2016年11月25日,梁洪泽先生辞任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并调任为非执行董事。张晓丹先生於2016年11月25日获委任为行政总裁,其後於2016年12月28日辞任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吴珀涛先生於2016年12月28日获委任为行政总裁。 本公司将检讨并致力作出必要安排,以遵守企业管治守则项下之所有守则条文,并满足股东及投资者日趋严谨的期望。 有关本公司企业管治常规的其他资料载於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的企业管治报告内。 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标准守则作为本身董事买卖本公司证券的行为守则,其条款不比标准守则所载的规定准则宽松。 经作出具体查询後,本公司确认所有董事会成员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均遵守标准守则。基於高级经理、高级行政人员及高级职员的职务,彼等可能拥有本公司的内部资料,并须遵守标准守则的条文。就本公司所深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无该等雇员违反标准守则的事件。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於2013年11月4日根据上市规则第3.21条以及企业管治守则设立审核委员会。其主要责任包括作为其他董事、外聘核数师及内部审计师(如设内部审计职能)之间有关其财务和其他报告、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外部和内部审计及董事会不时厘定的该等其他财务和会计事宜等方面的职责的主要沟通桥梁,就本集团财务报告制度、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的成效协助董事会独立检讨,监督审核程序、审阅本集团的财务及会计政策及常规及履行董事会指定的其他职责和责任。 审核委员会现时包括1名非执行董事(即王彦先生)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邝国光先生(委员会主席)、程红女士及孙建华先生)。审核委员会连同本公司管理层已经审阅本公司所采纳的会计原则、会计准则及方法,讨论有关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审核及财务报告事宜及审阅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及综合财务报表。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之工作范围 本集团初步公告所载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 及其他全面收入报表以及其相关附注的有关数字,已获本集团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同意与本集团本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载金额相符。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就此进行的工作,不构成遵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审阅委聘准则或香港核证委聘准则的核证工作,故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最终不就初步公告出具任何核证。 刊登全年业绩公告及年报 本全年业绩公告刊载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www.crphoenix.hk),以及载有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所有资料的本公司2016年年报 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股东,并於上述网站刊载。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报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益 4 1,532,831 1,372,267 (1,126,198) (1,042,686) 销售及服务成本 毛利 406,633 329,581 6 93,184 99,090 其他收入 7 (1,728,693) 1,394 其他收益及亏损 (24,128) (10,605) 销售及分销费用 (147,934) (139,316) 行政费用 8 (342) (27,375) 财务费用 9 (35,625) (3,000) 其他费用 (241) 1,008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亏损)利润 (15,335) (2,809) 应占合营公司亏损 税前(亏损)利润 (1,452,481) 247,968 10 (47,331) (75,554) 所得税开支 年度(亏损)利润 11 (1,499,812) 172,414 年度其他全面收入(开支) 可能於其後不被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20,332) 定额福利退休金计划之重新计量(附注27) �C 可能於其後被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及一间合营公司之 10,220 6,759 汇兑差额 年度全面收入(开支)总额 (1,509,924) 179,173 应占年度亏损(利润): (1,506,964) 167,045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7,152 5,369 非控股权益 (1,499,812) 172,414 应占全面(开支)收入总额: (1,513,010) 173,804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3,086 5,369 非控股权益 (1,509,924) 179,173 每股(亏损)盈利 12 (1.67) 0.20 -基本(每股人民币元) -摊薄(每股人民币元) 12 (1.67) 0.20 综合财务状况报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附注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264,292 145,223 无形资产 14 2,132,362 404,569 来自投资-营运-移交(「IOT」) 医院之应收款项 15 113,004 103,059 土地使用权租赁预付款 16 143,720 147,095 商誉 17 1,463,611 �C 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权益 18 163,338 154,995 於合营公司之权益 19 513,648 �C 向一间合营公司贷款 19 �C 6,361 递延税资产 �C 300 4,793,975 961,602 流动资产 存货 20 50,241 42,322 向一间举办医院提供的贷款 47,761 �C 应收贸易款项 21 255,924 137,620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22 43,533 42,887 应收关联方款项 68,228 57,500 短期投资 23 66,400 74,990 存款证 24 52,806 116,68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4 1,069,468 821,864 1,654,361 1,293,867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款项 25 242,757 209,543 其他应付款项 26 120,655 59,567 应付关联方款项 6,914 �C 应付本集团举办之医院(「举办医院」)款项 369,344 �C 应缴税金 12,678 36,880 应付股息 �C 83,823 752,348 389,813 流动资产净值 902,013 904,054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5,695,988 1,865,656 附注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退休福利责任 27 19,578 2,924 递延税负债 318,880 �C 338,458 2,924 资产净值 5,357,530 1,862,732 股本及储备 股本 31 267 166 股份溢价 6,365,946 1,382,736 储备 (1,127,834) 364,976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 5,238,379 1,747,878 非控股权益 119,151 114,854 总权益 5,357,530 1,862,73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1. 一般数据 华润凤凰医疗控股有限公司(前称凤凰医疗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3年2月28日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自2013年11月 29日起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4th Floor,HarbourPlace,103SouthChurchStreet,GrandCaymanKY1-1002,CaymanIslands, 主要营业地点位於中国北京。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 於2016年10月31日(「收购日期」),PinyuLimited(「Pinyu」,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从华润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华润医疗」)收购广雄有限公司(「广雄」)及其附属公司全部股 本。完成Ample Mighty及其附属公司收购(「收购」)後,本公司名称从「凤凰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华润凤凰医疗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内地从事提供综合医疗服务、提供医院管理及谘询服务、集团采购组织(「GPO」)业务及其他医院衍生服务。 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人民币亦为本公司之功能货币。 2.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本年度强制生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首次应用以下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之会计处理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动议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 厘清可接纳的折旧及摊销方法 第38号之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 农业:生产性植物 第41号之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之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权益法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国际财务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的例外情况 报告准则第12号及国际会计准则 第28号之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012年至2014年周期之 年度改进 於本年度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并未对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列之本集团本年度及 过往年度之财务表现及状况及�u或披露构成重大影响。 3. 主要会计政策 合规声明 综合财务报表按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此外,综合财务报表包括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以及香港公司条例(「公司条例」)规定之适用披露。 编制基准 如下文所载会计政策阐释,除若干金融工具按各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计量外,综合财务报表按历史成本法编制。 历史成本一般以交换货品及服务时给予代价的公允价值为基准。 公允价值乃於计量日在市场参与者之间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收取或转让负债所付出的 价格,而不论该价格为可直接观察或使用另一估值技术估计。於估计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本集团会考虑市场参与者於计量日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的特 徵。於本综合财务报表中作计量及�u或披露之用的公允价值乃按此基准厘定,惟属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股份支付范围内的以股份付款交易、属於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范围 内的租赁交易,以及与公允价值存在若干相似之处但并非公允价值(如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或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的使用价值)的计量除外。 非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考虑市场参与者最大限度及最合理利用资产或将其出售予将最大限度及最合理利用资产的其他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此外,就财务报告而言,公允价值计量按计量公允价值所使用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整体计量的重要性划分为一、二或三级,详情如下: 第一级输入值为实体於计量日可获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於活跃市场的报价(未调 整); 第二级输入值为资产或负债可直接或间接观察获得的输入值(计入第一级的报价除 外;及 第三级输入值为资产或负债无法观察获得的输入值。 主要会计政策载列如下。 合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财务报表以及本公司和其附属公司所控制实体(包括结构性实 体)的财务报表。当本公司符合以下各项时,即取得控制权: (i) 有权控制被投资公司; (ii) 因参与被投资方之业务而获得或有权获得浮动回报;及 (iii) 有能力行使其权力影响该等回报。 倘事实及情况表明上文所列三个控制权元素中的一个或多个有变,则本集团重新评估其是否对被投资公司拥有控制权。 附属公司於本集团取得其控制权时开始综合入账,并於本集团丧失对其的控制权时终止综合入账。具体而言,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当日起直至本集团不再控制该附属公司当日止,年内所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之收支均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报表。 损益及各其他全面收入组成部分由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及非控股权益分占。附属公司的全面收入总额由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及非控股权益分占,即使此举会导致非控股权益出现亏绌结余。 倘有需要,将对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作出调整,以令其会计政策与本集团会计政策贯彻一致。 与本集团成员公司之间的交易相关的所有集团内公司间资产与负债、权益、收入、开支及现金流量於综合账目时全数对销。 业务合并 业务收购用收购法列账。业务合并中转让之代价按公允价值计量,按本集团转让资产、本集团为被收购公司前拥有人招致的负债及本集团为交换被收购公司控制权发行之股本权益於收购日期之公允价值计算。 於收购日期,收购的可识别资产及承担负债按其公允价值确认,除非: 递延税资产或负债及员工福利安排相关资产或负债分别依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 得税项及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员工福利确认及计量; 被收购公司以股份付款之安排,或为替代收购以股份付款至安排而订立之本集团以 股份付款之安排相关负债或权益工具於收购日期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员工福利计量(参阅以下会计政策);及 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待销售及终止经营非流动资产分类为待售的资产(或处 置集团)按该准则计量。 商誉按转让代价金额、於被收购公司中任何非控股权益金额及收购公司之前於被收购公司中所持有股本权益(如有)之公允价值超出收购日期所收购可识别资产及所承担负债净额之金额计量。倘重新评估之後,收购日期所收购可识别资产及所承担负债净额超出转让代价金额、於被收购公司中任何非控股权益金额及收购公司之前於被收购公司中所持有股本权益(如有)之公允价值,超出金额立即於损益中确认为廉价收购收益。 属於现有所有权权益及令持有人有权於清盘时获得一定比例份额之实体净资产之非控股权益,最初可按公允价值或被收购公司可识别净资产已确认金额之非控股权益比例份额计量。计量依据按逐项交易选择。其他类型非控股权益按其账面值计量。 商誉 业务收购所产生之商誉按业务收购日期确定之成本(参阅以上会计政策)减累积减值亏损(如有)列账。 就减值测试而言,商誉分配至预期受益於合并协同效应之本集团各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集团),表示出於内部管理目的监控商誉之最低级别及规模不超过经营分部。 获分配商誉之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集团)每年进行减值测试,或有迹象显示单位可能减值时按更频繁的频率进行减值测试。就报告期内因收购所产生之商誉,获分配商誉之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集团)於报告期结束前进行减值测试。倘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低於其账面值,减值亏损首先分配至减低任何商誉之账面值,之後基於单位各资产账面值按比例分配至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集团)其他资产。 处置相关现金产生单位时,商誉应占金额纳入处置损益金额厘定。 4. 收益 收益指综合医疗服务、医院管理及谘询服务以及在GPO业务中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疗耗材,及其他医院衍生服务下的专业医疗谘询服务所产生的收入。 本集团年内的收益分析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综合医疗服务 600,892 575,634 医院管理及谘询服务 116,386 72,112 GPO业务 810,510 724,521 其他医院衍生服务 5,043 �C 1,532,831 1,372,267 5. 分部资料 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而言,董事会被确认为本集团主要营运决策者(「主要决策者」)。 主要决策者将分别审阅每间营运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资料。因此,每间营运公司均为一个营运分部。经计及该等营运公司按类似业务模式营运、具有类似目标客户群、使用类似方法分销其产品及处於同等监管环境後,为分部报告需要,若干营运公司会合并计算。 在收购完成之前,本公司的报告分部以如下的内部组织结构为基础: (i) 综合医院服务 这个分部的收入主要来自於北京市健宫医院有限公司(「健宫医院」)提供的医院服务。 (ii) 医院管理服务 本集团在IOT协议下向医院提供综合管理服务并向每间IOT医院收取年费。 (iii) 供应链业务 本集团获得来自向健宫医院、IOT医院及外部客户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疗耗材的收益。 於本年度的收购完成後,本公司更改其内部组织结构。从红惠医药有限公司(「红惠」)及红惠安排的其他供货商的费用收入从先前的供应链业务分部更改为医院管理及谘询服务分部下医院管理服务的一部分。另外,「综合医院服务」分部和「供应链业务」分部的名称分别改为「综合医疗服务」分部和「GPO业务」分部。报告分部更改如下: (i) 综合医疗服务 此分部收益主要来自在健宫医院及三九医疗门诊部(深圳)有限责任公司(「三九门诊部」)提供的医院服务。 (ii) 医院管理及谘询服务 本集团向IOT医院及举办医院提供综合管理及谘询服务并向每间IOT医院及每间举办医院收取年费。本集团亦从红惠及红惠安排的其他供货商获得费用收入。 (iii) GPO业务 本集团获得来自向健宫医院、IOT医院及外部客户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疗耗材的收益。 (iv) 其他医院衍生服务 这主要呈列为提供予第三方的专业医疗谘询服务。 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分部资料已经重列,以符合本年度的呈列方式。 有关本集团可报告分部的分部资料呈列如下。 分部收益及业绩 综合 医院管理 其他医院 医疗服务 及谘询服务 GPO业务 衍生服务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外部收益 600,892 116,386 810,510 5,043 1,532,831 分部间收益 �C �C 200,824 �C 200,824 分部收益 600,892 116,386 1,011,334 5,043 1,733,655 对销 (200,824) 综合收益 1,532,831 分部业绩 39,241 116,797 177,553 946 334,537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亏损 (241) 未分配应占一间合营公司亏损 (13,547) 未分配利息及投资收益 25,004 商誉减值亏损 (1,727,499) 以股份付款之费用 (23,298) 财务费用 (342) 汇兑收益 2,016 其他未分配开支 (49,111) 税前亏损 (1,452,481) 综合 医院管理 医疗服务 服务 GPO业务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重述) 外部收益 575,634 72,112 724,521 1,372,267 分部间收益 �C �C 200,921 200,921 分部收益 575,634 72,112 925,442 1,573,188 对销 (200,921) 综合收益 1,372,267 分部业绩 40,204 95,500 159,549 295,253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利润 1,008 视为出售一间联营公司收益 5,163 未分配应占一间合营公司亏损 (2,809) 未分配利息及投资收益 38,257 以股份付款之费用 (41,762) 财务费用 (27,375) 汇兑损失 (3,397) 其他未分配开支 (16,370) 税前利润 247,968 6. 其他收入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来自供货商之收费收入 50,399 48,640 利息及投资收入: 金融产品 21,951 33,828 来自IOT医院之应收款项 13,163 10,306 银行存款 3,053 4,429 向一间举办医院提供的贷款 468 �C 政府补助 40 4 其他 4,110 1,883 93,184 99,090 7. 其他收益及亏损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汇兑收益(亏损) 2,016 (3,397) 商誉减值损失(附注17) (1,727,499) - 共同基金公允价值之变动 (2,645) (156) 处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565) (216) 视为出售一间联营公司的收益(附注18) - 5,163 (1,728,693) 1,394 8. 财务费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团贷款之交易成本(附注) �C 27,375 应付举办医院款项之利息 342 �C 342 27,375 附注: 於2015年2月4日,本公司(作为借款方)订立银团贷款协议,据此,本公司获授予 共150百万美元融资,还款期为3年(可於初始3年期限届满後另行延长2年)及按3 个月期伦敦银行同业拆息加3.15%之年利率计息(「银团贷款协议」)。银团贷款协 议项下之银团由德意志银行牵头,由其他银行组团参与(「贷款方」)。该项融通将 由本公司现有离岸附属公司及日後离岸附属公司保证,并以担保代理(代表贷款人)为受益人由附属公司100%股份的第一优先抵押权益等担保。因2015年外汇市场不稳定,董事决定透过友好协商与贷款方提前终止银团贷款协议。该笔贷款未 曾提取。有关银团贷款之交易成本人民币27,375,000元已於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损益确认。由於银团贷款协议已终止,解除上述押记及质押之手续已於2016年完成。 9. 其他费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就主要交易支付之交易成本 30,063 �C 医疗纠纷开支 199 933 捐赠 5,000 2,030 其他 363 37 35,625 3,000 10. 所得税开支 於损益确认之所得税开支: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47,240 74,508 递延税 91 1,046 於损益确认之所得税总额 47,331 75,554 本集团之中国附属公司於两个年度内均须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於本集团於两个年度内并无须缴纳香港利得税之应课税利润,因此并无计提香港利得税拨备。 年度税费可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报表之税前(亏损)利润对账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税前(亏损)利润 (1,452,481) 247,968 按25%法定税率计算之税金(2015:25%) (363,120) 61,992 分占一间联营公司亏损(利润)之税务影响 60 (252) 分占合营企业亏损之税务影响 3,834 702 不同税率对集团内公司间利息收入�u利息开支之税务影响 �C (2,745) 不可课税收入之税务影响 (39,457) (1,291) 就课税目的不可课税开支之税务影响 436,807 10,933 海外公司不同税率之影响 14,669 6,215 动用未曾确认之税务亏损 (5,462) �C 所得税开支 47,331 75,554 11. 年度(亏损)利润 本集团之年度(亏损)利润经扣除以下各项後得出: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28,495 23,873 土地使用权租赁预付款摊销 3,375 3,375 无形资产摊销(计入销售及服务成本) 19,146 17,389 折旧及摊销总额 51,016 44,637 确认为开支之存货成本 947,386 884,112 租赁场所之经营租赁租金 4,309 4,911 董事酬金 21,197 15,676 其他员工成本 薪金与其他津贴 182,075 149,541 退休福利供款 13,133 10,986 按权益结算以股份付款之费用 23,298 33,582 员工成本总额 239,703 209,785 核数师酬金 3,350 2,500 12. 每股(亏损)盈利 本集团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盈利乃按下列数据计算: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盈利 用作计算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度每股基本及 摊薄(亏损)盈利之(亏损)利润 (1,506,964) 167,045 股份数目 用作计算每股基本(亏损)盈利之加权平均 普通股数目(千股) 901,557 818,737 潜在摊薄普通股之影响: 股份奖励计划项下未归属之股份(千股) 不适用 609 用作计算每股摊薄(亏损)盈利之加权平均 普通股数目(千股) 901,557 819,346 用於计算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基本(亏损)盈利之加权平均股份数 目,乃经调整本公司股份奖励计划购回及持有股份之影响後计算得出。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摊薄亏损并无假设本公司根据股份奖励计划之发行在外非归属股份获转换,原因是其行使将导致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亏损减少。 13. 股息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内确认为分派之股息: 2014年末期股息-每股5港仙(附注i) �C 32,506 2015年特别股息(附注ii) �C 82,573 �C 115,079 附注: (i) 於2015年5月13日,董事会议决将向於2015年6月12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建 议派发之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由每股普通股0.17港元修订至每股本 公司普通股0.05港元,股息总额约为人民币32,904,000元。该项建议决议案已由本公 司股东於本公司在2015年6月4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投票方式正式通过。信托人持有库存股份之股息约人民币398,000元。 (ii) 於2015年12月17日,本公司向於2016年1月8日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 之股东宣派特别股息每股0.12港元,股息总额约为100,051,560港元(相等於约人民币82,573,000元)。该特别股息已於2016年1月8日派付。 (iii) 於2015年报告期结束後,董事建议派发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 0.119港元,惟须待股东於应届股东大会上批准。诚如本公司2016年5月24日的公告 披露,董事会议决将建议派发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由之前建议之每 股本公司普通股11.9港仙修订至每股本公司普通股0港仙。 (iv)於报告期结束後,董事建议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6.3港 仙,惟须待股东於应届股东大会上批准方可作实。 14. 无形资产 本集团无形资产指IOT协议下之经营权和举办权及谘询服务合同。IOT协议下之经营权具有有限可使用年期,按直线法在IOT协议规定之介乎16至48年之经营期内摊销。举办权及谘询服务合同具有之可使用年期不确定。 IOT安排 举办权及 下之经营权 谘询服务合同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附注ii) 成本: 於2015年1月1日 408,702 �C 408,702 添置: 公允价值调整(附注i) 61,928 �C 61,928 於2015年12月31日 470,630 �C 470,630 添置: 公允价值调整(附注i) 18,913 �C 18,913 收购附属公司(附注29) �C 1,728,026 1,728,026 於2016年12月31日 489,543 1,728,026 2,217,569 累计摊销: 於2015年1月1日 48,672 �C 48,672 年度摊销 17,389 �C 17,389 於2015年12月31日 66,061 �C 66,061 年度摊销 19,146 �C 19,146 於2016年12月31日 85,207 �C 85,207 账面值 於2015年12月31日 404,569 �C 404,569 於2016年12月31日 404,336 1,728,026 2,132,362 15. 来自IOT医院之应收款项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来自IOT医院之应收款项: 於年初 116,400 77,830 根据IOT协议向IOT医院支付之款项 13,087 38,072 来自IOT医院之还款 (14,808) (9,808) 利息及投资收入 13,163 10,306 於年末 127,842 116,400 减:计入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项之即期部分(附注22) (14,838) (13,341) 非即期部分 113,004 103,059 根据IOT协议及安排,本集团向IOT医院支付须偿还投资金额,以换取IOT医院於介乎16 至48年期内之经营权。该等须偿还投资金额为免息及须在IOT安排期限内每年等额分期向本集团偿还。本集团向IOT医院支付而将获付回之该等免息须偿还投资金额之账面值入账记录为来自IOT医院之应收款项,初步确认时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後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约11%之平均实际年利率於有关IOT安排期限内以摊销成本列账。 16. 土地使用权租赁预付款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於年初 166,219 166,219 於年末 166,219 166,219 累计摊销: 於年初 (15,749) (12,374) 年度摊销 (3,375) (3,375) 於年末 (19,124) (15,749) 於年末之账面值 147,095 150,470 作报告之用的分析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计入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项之即期部分(附注22) 3,375 3,375 非即期部分 143,720 147,095 147,095 150,470 附注: (i) 於2011年5月,该土地使用权由健宫医院之非控股股东北京建工集团作为非现金注资 注入,并在余下49.3年租期内摊销。经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北京腾骐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地址为中国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在其出具之估值报告「京腾评报字(2010)第020号」厘定,该土地使用权之经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70,552,000元。 於2014年3月10日,健宫医院(本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与北京市西城区政府订立一 份补偿协议(「协议」)。根据协议,健宫医院已从西城区政府就医院附近的租赁土地收取补偿。有关处置致令本集团确认收益按成本减少至人民币4,333,000元。 17. 商誉 人民币千元 成本 因收购附属公司获得(附注29) 3,191,110 於2016年12月31日 3,191,110 减值 本年确认的减值亏损 (1,727,499) 於2016年12月31日 (1,727,499) 账面值 於2015年12月31日 �C 於2016年12月31日 1,463,611 Ample Mighty及其附属公司被界定为现金产生单位,其可收回金额乃基於公允价值减处置成 本计算厘定。为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举办权及谘询服务合同被分配至上述现金产生单位。有关计算采用现金流量预测,以管理层在9年期内批准之财务预算为基准。超出9年期之现金流量乃采用估计加权平均增长率2.89%推算。现金流量以10.16%之折让率进行折让。该折让率反映出与该业务有关之特定风险。 年内,本集团就收购事项产生的商誉确认减值亏损人民币1,727,499,000元,商誉主要指於收购日期股价每股12.34港元与本公司於同日公布日期为2016年8月30日的买卖协议所述有关462,913,516股代价股份之发行价每股8.04港元之差额。 18. 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权益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投资一间联营公司之成本 141,985 141,985 应占收购後(亏损)利润及其他全面(开支)收入, (1,196) 减收到的股息 1,008 视为出售一间联营公司收益 5,163 5,163 汇兑调整 17,386 6,839 163,338 154,995 上市投资之公允价值 134,320 149,850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联营公司之详情载列如下: 注册成立 主要营业 本集团所持拥有权 本集团所持 实体名称 国家 地点 权益之比例 投票权比例 主要业务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联合医务集团有限公司 开曼群岛 香港 15% 15% 15% 15% 提供医疗护理 (「联合医务集团」) 方案及服务 19. 於合营公司之权益�u向一间合营公司贷款 本集团投资於合营公司�u向一间合营公司贷款之详情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投资一间合营公司之成本 532,199 �C 向一间合营公司提供贷款 �C 9,250 应占收购後亏损及其他全面开支 (18,144) (2,889) 汇率调整 (407) �C 513,648 6,361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合营公司之详情如下: 注册成立�u 主要营业 本集团所持所有权 本集团所持 实体名称 登记所在国家 地点 权益之比例 投票权之比例 主要业务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联合医务(北京)集团 英属维尔京 香港 50% 50% 50% 50% 提供医疗护理 有限公司(「联合医务 群岛 中国内地 方案和服务 (北京)」) 华润武钢 中国武汉 中国武汉 51% 不适用 51% 不适用 医院谘询服务 20. 存货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药品 34,369 32,962 医疗器械及医疗耗材 15,872 9,360 50,241 42,322 21. 应收贸易款项 下文所载为按收益确认日期呈列的应收贸易款项账龄分析: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0至60天 202,467 118,555 61至180天 15,461 6,396 180天以上 37,996 12,669 255,924 137,620 上文所披露的应收贸易款项包括於各报告期末已逾期的款项(有关账龄分析请参阅下 文),由於信贷质素并无出现明显变化,且有关款项仍被认为可收回,故本集团并无确认呆账拨备。 已逾期但未减值之应收贸易款项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逾期天数: 91至180天 37,996 12,669 总计 37,996 12,669 於确定应收贸易款项之可收回程度时,本集团会考虑自初步授出信贷之日起至各报告期末应收贸易款项之信贷质素的任何变动。 22.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来自IOT医院之应收款项的即期部分 14,838 13,341 预付增值税 13,171 11,231 向供货商支付的预付款 1,519 5,077 以股份付款之预付款(附注) 1,279 3,628 预付土地使用权租赁预付款的即期部分 3,375 3,375 预付租金 �C 953 应收收费收入 3,459 2,316 预付维护开支 1,847 619 公共房屋维护资金 1,110 1,106 其他 2,935 1,241 43,533 42,887 附注: 以股份付款之预付款指奖励股份於授出日期之公允价值超出获选参与者已付授出 价格之差额。由於相关雇员於接纳授出并支付授出价时承担股份风险及获取回 报,股份实时归属,而倘若雇员离职,则须订明服务期结束前以现金退款。该金 额采用直线法於相关雇员预期提供服务的期间内支销。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确认的费用为人民币2,349,000元(2015年度:人民币2,009,000元)。 23. 短期投资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共同基金(附注i) �C 45,000 金融产品(附注ii) 66,400 29,990 66,400 74,990 附注: (i) 该共同基金由一间金融机构作为选定金融工具的投资组合运作。该共同基金为非保 本浮动收益基金,分类为FVTPL的金融资产,可由本集团随时酌情赎回。共同基金 之公允价值根据发行金融机构所提供的可执行赎回价格厘定。 (ii) 该金融产品由银行运作,预期年收益率介乎3%至4%,指定为FVTPL。2016年12月31 日列示的金融产品於2017年3月到期。 因对手方信贷风险并无明显变化,故於两个年度内均并无由该等FVTPL金融资产之信贷风险变动而产生之重大收益或亏损。 24. 存款证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结余及现金(分类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069,468 821,864 存款证 52,806 116,684 1,122,274 938,54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与存款证以下列货币计值: -人民币 1,081,180 847,643 -美元 33,461 3,396 -港元 7,633 87,509 1,122,274 938,548 两个年度的银行结余按介乎每年0.01%至1.30%的市场利率计息。於2016年12月31日,为 数人民币52,806,000元(2015年:人民币116,684,000元)的存款证,年利率为7.8%(2015 年:3.55%至4.9%)及将於2017年3月30日到期。 25. 应付贸易款项 应付贸易款项免息,一般按0至90天的信贷期授出。於年末,本集团应付贸易款项按交货日期作出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60天内 201,380 189,768 61至180天 39,447 18,221 180天以上 1,930 1,554 242,757 209,543 26. 其他应付款项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员工成本 43,607 23,152 中国其他应缴税金 15,576 13,769 供货商保证金 13,112 11,860 病人保证金 5,093 4,135 退休福利责任 2,446 1,706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应付款项 953 597 与重大交易相关的未付开支 17,635 �C 与专业服务相关的未付开支 8,593 1,200 其他 13,640 3,148 120,655 59,567 27. 退休福利责任 27.1 界定供款计划 本集团中国雇员均为由中国政府运作的国家管理退休福利计划成员。本公司中国附 属公司需按雇员工资成本的指定百分比向退休福利计划供款,以拨支雇员福利。 本集团须就退休福利计划承担的唯一责任为缴纳规定的供款。截至2016年12月31 日止年度,自损益表扣除的退休福利成本为人民 币13,363,000元(2015年:人民币 11,103,000元)。 27.2 界定福利计划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估计应付退休人员福利总额 22,024 4,630 减: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的12个月内到期款项 (2,446) (1,706) 12个月後到期的款项 19,578 2,924 根据与北京建工集团订立的协议,於2003年健宫医院改革时,本集团为35名退休人 员运作一项界定福利计划。根据该计划,退休人员有权於直至身故前享有若干医疗 保险及丧葬补偿。 该计划使本集团面临长寿风险。界定福利计划负债的现值乃参考对计划参与者死亡 率之最佳估计计算。计划参与者预期寿命的有所延长将增加该计划之负债。 估值所使用的主要假设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贴现率 3.00% 3.85% 预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10.00% 4.50% 当前适龄退休人员的平均寿命 92 89 於两个年度,界定福利承担之现值变动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年初 4,630 5,849 已付福利 (2,938) (1,219) 界定福利负债净值再计算 20,332 �C 於年末 22,024 4,630 对界定福利负债净值(即,因人口统计学假设、金融假设及经验调整变动而造成的主要精算亏损)的再计算乃纳入至其他全面收入之中。 用於确定界定福利责任的重大假设为贴现率、预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死亡率。下述敏感度分析基於各项假设於各报告期末发生的合理可能变动(而所有其他假设保持不变)厘定。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根据界定福利计划自各报告期末起计的未来十二个月预期将缴纳人民币2,446,000元(2015年:人民币1,706,000元)。 28. 以股份付款之交易 股份奖励计划 於2014年7月7日,本公司采纳一项股份奖励计划(「该计划)),作为表彰本集团主要管理 人员(包括董事、高级管理层、受聘专家及核心雇员)(「获选参与者))所作贡献及为彼等提供激励的方式。该计划将自采纳日期起10年内有效及生效。根据该计划授出的股份将由 本公司经由受托人从本集团缴入的现金中从公开市场购入(「奖励股份)),并由信托人为获选参与者持有,直至有关股份根据该计划之规定归属为止。 奖励股份公允价值总额人民币77,974,000元乃按授出日期本公司股份市价厘定,并无计及任何服务及非市场表现归属条件。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就该计划确认总开支人民币23,298,000元(2015年: 人民币41,762,000元),其中包括以股份支付的预付款摊了人民币2,349,000元(2015年:人民币2,009,000元)(诚如附注22所披露)。 29. 收购业务子公司 於2016年8月30日,Pinyu订立协议,向华润医疗收购广雄的全部已发行股本,而作为其代 价,本公司将发行462,913,516股代价股份。收购於2016年10月31日完成并以采用收购法入账。代价股份的公允价值,采用於收购日期的股价,为人民币4,982,600,000元。收购完成後,华润医疗持有本公司经扩大後的已发行股本约35.70%。 广雄是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主要负责在中国内地提供医院谘询服务及医疗服 务。 (i) 於收购日期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及已确认负债以暂时性基础估计的公允价值为: 於收购日期的 已确认金额 人民币千元 所收购公司可辨认资产净值的公允价值 物业、厂房及设备 105,630 无形资产 1,728,026 向一间举办医院提供的贷款 47,293 於一间合营公司之权益 507,949 存货 226 应收贸易款项 26,409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1,699 应收关联方款项 1,95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01,003 应付贸易款项 (692) 其他应付款项 (23,584) 应付关联方款项 (381) 应付举办医院款项 (384,957) 递延税负债 (319,089) 可辨认资产净值 1,791,490 被收购子公司可办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在暂时性基础上进行估计的。 於收购日期,应收贸易款项、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应收关联方款项之总公允价值及合 同总额为人民币30,066,000元。於收购日期对预期无法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的最佳估计为零元。 (ii) 商誉 商誉可按以下方式确认为收购之结果: 於收购日期的 已确认金额 人民币千元 已转让代价 4,982,600 减:已收购资产净值 (1,791,490) 收购业务所产生的商誉 3,191,110 收购广雄时产生之商誉包括了因广雄带来预期之协同效益、收益增长、未来市场开 发及整合人力而受惠所支付之数额。惟该受惠利益并未自商誉中分别确认,乃由於 有关利益并不符合可辨识无形资产之确认准则。此外,如附注17所述,若干商誉额 乃因本公司於收购日期发行代价股份之股价增加而产生。 收购所产生之商誉预期不会为税务目的而予以扣减。 收购於2016年1月1日完成之後,本集团之年度收益为人民币1,603,689,000元,年度 亏损为人民币1,496,621,000元。该模拟信息仅供说明之用,并不一定代表本集团於 2016年1月1日收购完成之後已实际获得之运营收益及业绩,亦不得作为对未来业绩 之推测。 在厘定本集团倘於当年年初收购广雄之「模拟」收益及利润过程中,董事已: 基於因对业务合并进行初始会计处理而产生的公允价值(而不是收购前财务报 表中已确认的账面金额)对所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无形资产之折旧及摊 销进行计算;及 基於本集团在业务合并後的资金水平、信用评级及债券�u股本状况对借贷成本 进行厘定。 30. 非全资附属公司 关於持有重大非控股权益的本集团非全资附属公司健宫医院的财务资料概要载列如下。於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非控股权益拥有健宫医院所有权及投票权的20%。下述财务资料概要指集团内公司间对销前之金额。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流动资产 410,788 403,009 293,454 非流动资产 (88,915) 287,194 流动负债 (19,578) (113,015) 非流动负债 (2,924) 总权益 595,749 574,264 非控股权益 119,151 114,854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益与其他收益 603,722 581,542 (567,958) 开支 (554,692) 年度利润 35,764 26,850 年度其他全面开支 (20,332) �C 年度全面收入总额 15,432 26,850 非控股权益应占利润 7,152 5,369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52,751 43,956 (25,132)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33,488) 现金流入净额 27,619 10,468 31. 股本 股份数目 股本 股本 千港元 人民币千元 每股面值0.00025港元之普通股 法定 於2015年1月1日以及2015年及 2016年12月31日 1,520,000,000 380 302 已发行及缴足 於2015年1月1日以及2015年12月31日 833,763,000 209 166 为收购业务而发行之股份(ii) 462,913,516 116 101 於2016年12月31日 1,296,676,516 325 267 附注: (i) 於截至2015年及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於联交所购回其本身股份的情况如 下: 每股价格 购回月份 普通股数目 最高 最低 已付总代价 港元 港元 千港元 2015年1月 2,144,000 14.28 13.91 30,218 2014年9月 3,102,500 13.21 12.62 39,999 2014年10月 6,583,000 13.29 12.74 85,896 2014年11月 2,159,000 15.65 15.08 32,965 2014年12月 4,200,000 15.10 14.89 62,996 所购回股份由受托人根据本公司的股份奖励计划持有。 (ii) 2016年10月31日,本集团向CR Healthcare发行及分配462,913,516股代价股份(每股 面值0.00025港元)作为收购之代价。 释义 「广雄」 指 广雄有限公司,一间根据英属维京群岛法律注册成 立的公司,为本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 「审核委员会」 指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北京益生」 指 北京凤凰益生医学技术谘询有限公司,一间於2008 年1月18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 集团全资附属公司 「北京万同」 指 北京凤凰万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前 称凤凰医院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一间於2002年4月24日根据中 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英属维京群岛」 指 英属维京群岛 「复合年增长率」 指 复合年增长率 「董事长」 指 董事会董事长 「行政总裁」 指 本公司行政总裁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台湾、澳 门特别行政区及香港 「中信」 指 中信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 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锦绣」 指 中信锦绣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 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东分别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本公司」 指 华润凤凰医疗控股有限公司,一间於2013年2月28日 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管治守则」 指 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 「华润医疗集团」 指 华润医疗集团有限公司,一间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 立的公司 「华润集团」 指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一间於1983年7月8日在香港 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为华润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 附属公司及华润医疗集团的间接控股公司 「董事」 指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任何一位董事 「本集团」或「我们」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或「华润凤凰」 「GPO」 指 集团采购组织 「杭州医院」 指 杭州整形医院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 限公司及中信的全资附属公司,以及其分公司杭州 手外科医院 「港元」和「港仙」 指 分别指港元和港仙,为香港法定货币 「红惠」 指 红惠医药有限公司,一间於1994年3月15日根据中国 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集团的一位供应商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惠州医院」 指 中信惠州医院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 限公司,其60%股权由中信拥有,40%股权由中信锦 绣拥有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指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IOT」 指 「投资-营运-移交」模式 「IOT医院及诊所」 指 本集团采用IOT模式管理和营运的第三方厂商医院及 诊所 「健宫医院」 指 北京市健宫医院有限公 司(改组前为北京市建筑工 人医院), 一间於2003年5月12日根据中国法律注册 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附属公司 「京煤医院」 指 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一家由北京京煤全资拥有的 非营利医院,於1956年根据中国法律成立,本集团 根据京煤IOT协议於2011年5月开始对其进行管理 「京煤医院集团」 指 京煤医院及其附属的七家一级医院和11家社区诊所 的统称 「京煤IOT协议」 指 本集团与北京京煤於2011年5月5日订立的IOT协议 的统称(经修订)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门头沟区医院」 指 北京市门头沟区医院,一家由门头沟区政府全资拥 有的非营利医院,於1951年根据中国法律成立,本 集团根据门头沟IOT协议於2010年6月开始对其进行 管理 「门头沟区 指 门头沟区妇幼保健院,於1983年根据中国法律注册 妇幼保健院」 成立,由门头沟区政府全资拥有,并自2014年9月起 根据门头沟区妇幼保健院IOT协议由本集团管理 「门头沟区中医院」指 北京市门头沟区中医院,一家由门头沟区政府全资 拥有的非营利医院,於1956年根据中国法律成立, 本集团根据门头沟区中医院IOT协议於2012年6月开 始对其进行管理 「标准守则」 指 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 的标准守则 「Pinyu」 指 Pinyu Limited,一间於2013年1月3日在英属维京群 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 公司 「薪酬委员会」 指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回顾期间」 指 指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025港元的股份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股份奖励计划」 指 董事会根据董事会於2014年7月7日通过的一项决 议案所采纳的本公司股份奖励计划经董事会通过於 2015年5月25日通过的决议案修订 「购股权计划」 指 本公司依据於2013年9月30日通过的股东决议案有条 件采纳的购股权计划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银团贷款」 指 根据银团贷款协议授予本公司之融资 「银团贷款协议」 指 於2015年2月4日,我们与由德意志银行带领的贷款 方财团订立的协议,据此,本公司获授予合共1.5亿 美元的融资,还款期为三年(可於初始3年期後额外 延长2年),年利率经参考三月期伦敦银行同业拆息 加3.15%厘定 「TruePoint」 指 True Point Holdings Limited,一间在英属维京群岛 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UMPChina」 指 UMP Healthcare China Limited,一间在开曼群岛注 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并为联合医务控股的直接 全资附属公司 「联合医务控股」 指 联合医务控股有限公司,一间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 的有限责任公司,於香港联交所上 市(股份代号: 722) 「美元」 指 美元,美国法定货币 「美国」 指 美利坚合众国,包括其领土、属地及所有受其管辖 的地区 「燕化医院」 指 北京燕化医院,燕化凤凰全资拥有的非营利医院, 於1973年根据中国法律成立,本集团根据燕化IOT 协议於2008年2月开始对其进行管理和营运,为本公 司关连人士 「燕化医院集团」 指 燕化医院及其附属的17间社区诊所的统称 「燕化IOT协议」 指 本集团与燕化医院集团和燕化凤凰於2008年2月1日 订立的IOT协议的统称(经修订) 「燕化凤凰」 指 北京燕化凤凰医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间於2005 年7月18日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为北京聚信万同的全资附属公司及本公司关连人士 在本公告中,除文义另有所 指 外,「联 系人」、「关 连人 士」、「关连交易」、「附 属 公司」及「主要股东」应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其的相同涵义。 承董事会命 华润凤凰医疗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吴珀涛 北京,2017年3月24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非执行董事王印先生、王彦先生、贺旋先生及梁洪泽先生;执行董事成立兵先生、吴珀涛先生及徐泽昌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邝国光先生、程红女士、孙建华先生及李家聪先生。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813 世茂房地产 0.57 60.56
00482 圣马丁国际 0.17 60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2708 艾伯科技 0.06 42.22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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