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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责任。
KINGBOARD LAMINATESHOLDINGSLIMITED
建滔积层板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888)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业绩公布
财务摘要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财政年度 财政年度 变动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营业额 15,531.7 12,769.7 +22%
未扣除利息、税项、折旧
及摊销前溢利* 3,230.6 2,346.8 +38%
除税前溢利* 2,503.3 1,486.5 +68%
本公司持有人应占纯利
-基本纯利* 1,947.2 1,211.5 +61%
-账面纯利 4,346.6 1,265.4 +243%
每股盈利
-以基本纯利计算* 64.9港仙 40.4港仙 +61%
-以账面纯利计算 144.9港仙 42.2港仙 +243%
每股全年股息 112.0港仙 17.7港仙 +533%
-每股中期股息 13.5港仙 6.4港仙 +111%
-建议每股末期股息 18.5港仙 11.3港仙 +64%
-每股特别中期股息 50.0港仙 �C 不适用
-建议每股特别末期股息 30.0港仙 �C 不适用
每股资产净值 4.80港元 4.39港元 +9%
净现金1,750.5净负债比率15%
*不包括
二零一六年: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之收益七百一十万港元、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
二十一亿二千一百二十万港元及搬迁补偿收入二亿七千一百一十万港元。
二零一五年: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之收益六千八百四十万港元及可供出售投资之减值亏损
一千四百五十万港元。
�C1�C
建滔积层板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
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
合业绩及二零一五年同期之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额 2 15,531,721 12,769,720
销售成本 (12,068,803) (10,599,003)
毛利 3,462,918 2,170,717
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 4 298,708 176,692
分销成本 (313,422) (304,542)
行政成本 (588,998) (516,207)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之收益 6,053 62,758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之收益 7,101 68,370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 12 2,121,238 �C
融资成本 5 (90,928) (117,323)
除税前溢利 4,902,670 1,540,465
所得税开支 7 (550,762) (269,465)
本年度溢利 4,351,908 1,271,000
本年度溢利应占份额:
本公司持有人 4,346,561 1,265,403
非控股权益 5,347 5,597
4,351,908 1,271,000
每股盈利-基本及摊薄 9 1.449港元 0.422港元
�C2�C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年度溢利 4,351,908 1,271,000
其他全面支出
不会被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汇兑储备:
因折算至呈报货币而产生之汇兑差额 (886,870) (966,852)
或会於其後被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投资重估储备:
可供出售投资之变动净值 (16,707) (10,467)
本年度其他全面支出(除税後) (903,577) (977,319)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3,448,331 293,681
本年度全面收益(支出)总额应占份额:
本公司持有人 3,483,965 333,091
非控股权益 (35,634) (39,410)
3,448,331 293,681
�C3�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 1,235,755 1,285,285
物业、厂房及设备 4,117,744 4,902,992
预付租赁款项 387,967 417,719
可供出售投资 2,290,068 779,236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已付订金 16,144 5,3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C 689,670
递延税项资产 2,480 3,183
商誉 238 238
8,050,396 8,083,653
流动资产
存货 740,719 1,388,529
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及预付款项 10 3,994,993 4,214,203
应收票据 10 2,721,444 1,228,962
待发展物业 4,503,194 5,066,199
其他流动资产 645,931 �C
预付租赁款项 8,129 9,915
应收同系附属公司款项 471,984 192,226
可收回税项 9,145 7,063
银行结余及现金 4,518,270 2,840,247
17,613,809 14,947,344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账款 11 2,581,122 1,599,077
应付票据 11 135,785 301,492
预售物业所收订金 4,336,411 1,668,729
应付同系附属公司款项 44,907 40,452
应缴税项 359,182 277,485
银行借贷-一年内到期之款项 1,572,172 1,181,187
9,029,579 5,068,422
流动资产净值 8,584,230 9,878,922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16,634,626 17,962,575
�C4�C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91,896 94,952
银行借贷-一年後到期之款项 1,195,598 3,714,462
1,287,494 3,809,414
15,347,132 14,153,161
股本及储备
股本 300,000 300,000
储备 14,107,373 12,867,408
本公司持有人应占权益 14,407,373 13,167,408
非控股权益 939,759 985,753
资本总额 15,347,132 14,153,161
�C5�C
附注:
1.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香港财务申报准则
(「香港财务申报准则」)的披露规定编制。此外,综合财务报表亦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适用披露规定。
於本年度已宣布并已生效的香港财务申报准则
本集团於本年度首次应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申报准则的修订:
香港财务申报准则第11号的修订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 披露计划
第1号的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澄清折旧及摊销之可接受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的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的修订
香港财务申报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之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申报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的修订
香港财务申报准则的修订 香港财务申报准则二零一二年至
二零一四年周期年度改进
本年度应用香港财务申报准则的修订对本集团本年度及过往年度的财务表现及财务状
况以及�u或於本综合财务报表所载的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增及经修订香港财务申报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增及经修订香港财务申报准则:
香港财务申报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2
香港财务申报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入及相关修订
2
香港财务申报准则第16号 租赁
3
香港财务申报准则第2号的修订 以股份支付交易之分类及计量
2
香港财务申报准则第4号的修订 应用香港财务申报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与
香港财务申报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
2
香港财务申报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
的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的修订 资产出售或注资
4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的修订 披露计划
1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的修订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资产
1
1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其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其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其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於稍後厘定之日期或其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本集团董事(「董事」)并不预期应用这些新增及经修订香港财务申报准则将会对综合财务
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C6�C
2.营业额
营业额指本集团来自对外客户销售货品、提供钻孔服务、销售物业、来自於物业投资收
入及授权经营使用费收入所收及应收金额,减折扣、退货及相关销售税项後的净额。年
内营业额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销售环氧玻璃纤维覆铜面板 8,750,489 8,172,400
销售纸覆铜面板 2,029,000 2,020,531
销售上游物料 1,776,631 1,511,595
销售物业 1,661,913 �C
物业投资收入 117,127 121,149
其他 1,196,561 944,045
15,531,721 12,769,720
覆铜面板的销售包括符合客户指定要求的环氧玻璃纤维覆铜面板和纸覆铜面板的销售。
上游物料的销售包括销售铜箔、环氧树脂、玻璃纤维布和漂白木浆纸。其他包括根据客户
的需求在覆铜面板钻孔的钻孔服务、销售特种树脂、其他物料及授权经营使用费收入。
销售物业包括销售住宅单位。投资物业收入包括出租投资物业之租金收入、酒店住宿收
入以及酒店业务的餐饮及其他附带服务之收入。
3.分部资料
香港财务申报准则第8号「经营分部」要求以集团之主要营运决策者(「主要营运决策者」)
在对分部作资源分配及评估其表现上所定期审阅的有关集团不同部门之内部报告作为
确定经营分部之基准。具体而言,在香港财务申报准则第8号下,本集团之经营及申报分
部分两个主要经营分部-(i)制造及销售覆铜面板及(ii)物业。在达致本集团申报分部时,
并无综合主要营运决策者所识别的经营分部。
根据香港财务申报准则第8号,分部资料乃根据内部管理呈报资料。该等资料由本集团
之执行董事(主要营运决策者)定期审阅。本集团用以根据香港财务申报准则第8号作分
部呈报之计量政策,与其用於香港财务申报准则财务报表者一致。主要营运决策者以经
营溢利之计量来评估分部之溢利或亏损。当中若干项目并未有包括在达致经营分部之分
部业绩内(出售可供出售投资之收益、就可供出售投资之已确认减值亏损、出售一间附属
公司之收益、未分配之公司收入及支出及融资成本)。
�C7�C
分部营业额及业绩
根据经营分部之本集团营业额及业绩分析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覆铜面板 物业 综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营业额 13,752,681 1,779,040 15,531,721
分部业绩 2,421,646 271,858 2,693,504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之收益 6,053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 2,121,238
未分配之公司收入 314,910
未分配之公司支出 (142,107)
融资成本 (90,928)
除税前溢利 4,902,670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覆铜面板 物业 综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营业额 12,648,571 121,149 12,769,720
分部业绩 1,436,891 89,677 1,526,568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之收益 62,758
可供出售投资之已确认减值亏损 (14,454)
未分配之公司收入 185,158
未分配之公司支出 (102,242)
融资成本 (117,323)
除税前溢利 1,540,465
�C8�C
其他分部资料
本集团主要业务是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本集团之所在地)。
根据外部客户所在地区来划分之集团营业额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中国(本集团之所在地) 14,697,790 12,003,744
其他外地国家:
其他亚洲国家 737,914 667,469
欧洲 40,155 44,785
美洲 55,862 53,722
15,531,721 12,769,720
来自本集团覆铜面板分部其中一客户的营业额总值为1,744,263,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1,557,971,000港元),占集团的营业额超过10%。
4.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包括:
搬迁补偿收入 271,079 �C
可供出售投资之股息收入 15,317 102,168
可供出售投资之利息收入 29,031 82,739
其他利息收入 18,706 8,889
因外汇远期合约之公平值变动产生之亏损 �C (453)
可供出售投资之减值亏损 �C (14,454)
出售及清理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31,133) (12,284)
其他 (4,292) 10,087
298,708 176,692
5.融资成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银行借贷利息 95,436 120,404
减:在建工程的资本化金额 (4,508) (3,081)
90,928 117,323
所借资金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化率为每年2.50%(二零一五年:每年2.38%)。
�C9�C
6.折旧
於本年度内,本集团的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折旧约为628,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733,700,000
港元)。
7.所得税开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税项包括:
香港利得税
本年度之税项支出 7,401 17,724
以前年度之多计税项支出 (2,314) �C
5,087 17,724
中国企业所得税 512,372 251,267
其他司法权区之税项 2,398 2,800
中国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 33,258 �C
553,115 271,791
递延税项
本年度拨回 (2,353) (2,326)
550,762 269,465
两个年度的香港利得税乃按估计应课税溢利以16.5%之税率计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由二零零八年一
月一日开始,适用於中国附属公司之企业所得税率为25%。
计提土地增值税拨备是按有关中国税法及规则要求而估算。按土地增值金额(根据物业
销售收入扣去指定直接成本)以累进税率百分之三十至六十基准缴交土地增值税。指定
直接成本界定为土地成本,发展及建筑成本,及其他关於房产发展的成本。按照国家税
务总局之官方公告,销售楼宇时应暂缴土地增值税,到房产发展完成後才确认所得收益。
其他司法权区之税项乃按有关司法权区之通用税率计算。
�C10�C
8.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已派发的股息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13.5港仙(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6.4港仙) 405,000 192,000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特别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50.0港仙(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没有) 1,500,000 �C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11.3港仙(截至二零一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0.0港仙) 339,000 300,000
2,244,000 492,000
建议股息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建议
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18.5港仙(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1.3港仙) 566,100 339,000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建议
特别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30.0港仙(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没有) 918,000 �C
1,484,100 339,000
董事会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18.5港仙
及特别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30.0港仙,金额分别为566,100,000港元及918,000,000港元(二零
一五年: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11.3港仙,金额为
339,000,000港元及没有特别末期股息),惟须待本公司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方
可作实。
9.每股盈利
本公司持有人应占每股基本盈利按下列数据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公司持有人应占年度溢利 4,346,561 1,265,403
股份数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 千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普通股股数 3,000,000 3,000,000
每股摊薄盈利的计算并无假设行使本公司的优先购股权,因该等优先购股权之行使价高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的市场平均价。
�C11�C
10.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及预付款项及应收票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贸易应收账款 3,281,141 3,503,978
预付供应商款项 325,760 246,321
应收利息收入 19,272 9,747
预付开支及按金 247,625 264,411
可退回增值税(「增值税」) 61,997 106,377
预售住宅物业之土地增值税(附注) 30,270 27,028
其他应收账款 28,928 56,341
3,994,993 4,214,203
应收票据 2,721,444 1,228,962
6,716,437 5,443,165
附注:该金额指根据最新竣工情况向中国税务机关预付之暂缴土地增值税。最终评核
将待发展项目竣工、出售住宅物业後方进行。
本集团给予贸易客户之信贷期最长为120日(二零一五年:120日),视乎所销售产品而定。
於报告期间结束当日,贸易应收账款之账龄基於发票日期(约为各自收益确认日期)分析
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0至90日 2,398,254 2,393,595
91至180日 828,563 1,060,014
180日以上 54,324 50,369
3,281,141 3,503,978
本集团应收票据之账龄均为报告期间结束後的90日(二零一五年:90日)之内。
�C12�C
11.贸易及其他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贸易应付账款 803,311 776,173
预提费用 343,146 301,518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应付账款 57,775 59,699
预收款 345,551 183,273
其他应付税项 681,210 38,469
增值税应付款 283,080 188,832
其他应付账款 67,049 51,113
2,581,122 1,599,077
应付票据 135,785 301,492
2,716,907 1,900,569
贸易应付账款根据发票日期於报告期间结束当日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0至90日 663,081 642,744
91至180日 109,828 105,083
180日以上 30,402 28,346
803,311 776,173
购买货品的平均信贷期为90日(二零一五年:90日)。本集团有适当的财务风险管理政策
确保所有应付款项於信贷期限内清偿。
本集团应付票据之账龄均为报告期间结束後的90日(二零一五年:90日)之内。
12.出售一间附属公司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以现金代价约人民币2,004,430,000元(相
等於2,386,230,000港元)出售一间附属公司建滔数码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於中国主要从事
持有一幅土地之附属公司)之全部股权予独立第三方,出售所得收益约2,121,238,000港元。
�C13�C
业务回顾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欣然向各位股东公布,建滔积层板控股有限公司(「公司」)
及其附属公司(「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取得骄人
业绩。年内,受惠於汽车电子升级、家电智能化以及发光二极体(「LED」)产品应
用普及,覆铜面板市场整体需求强劲。同时,由於玻璃布等上游物料供应均见
紧绌,价格大幅攀升,推动覆铜面板售价进一步提升。集团作为全球覆铜面板
之龙头生产商,多年来致力拓展覆铜面板上游物料产能,拥有完善及强大的覆
铜面板垂直供应产业链。在市场竞争对手因缺少上游物料而缩减生产之际,集
团凭藉其垂直整合之优势,全力推动覆铜面板之生产和销售。因此,集团产品
售价及销量均取得显着突破。
二零一六年,集团全年营业额上升22%至一百五十五亿三千一百七十万港元,
基本纯利(不包括非经常性项目)大幅增加61%至十九亿四千七百二十万港元。
此外,位於广东省深圳市之厂房用地获政府批核可更新重建,集团於年内以
二十三亿八千六百二十万港元作价出售持有该项目的公司,账面纯利因而大
增243%至四十三亿四千六百六十万港元。集团财政状况持续稳健,董事会建议
派发末期股息每股18.5港仙及特别末期股息每股30.0港仙。此派息建议须待股
东议决通过。连同於二零一六年十月派发每股13.5港仙之中期股息及每股50.0
港仙之特别中期股息,全年派息总额为每股112.0港仙。
�C14�C
财务摘要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财政年度 财政年度 变动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营业额 15,531.7 12,769.7 +22%
未扣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
溢利* 3,230.6 2,346.8 +38%
除税前溢利* 2,503.3 1,486.5 +68%
本公司持有人应占纯利
-基本纯利* 1,947.2 1,211.5 +61%
-账面纯利 4,346.6 1,265.4 +243%
每股盈利
-以基本纯利计算* 64.9港仙 40.4港仙 +61%
-以账面纯利计算 144.9港仙 42.2港仙 +243%
每股全年股息 112.0港仙 17.7港仙 +533%
-每股中期股息 13.5港仙 6.4港仙 +111%
-建议每股末期股息 18.5港仙 11.3港仙 +64%
-每股特别中期股息 50.0港仙 �C 不适用
-建议每股特别末期股息 30.0港仙 �C 不适用
每股资产净值 4.80港元 4.39港元 +9%
净现金1,750.5净负债比率15%
*不包括
二零一六年: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之收益七百一十万港元、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
二十一亿二千一百二十万港元及搬迁补偿收入二亿七千一百一十万港元。
二零一五年: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之收益六千八百四十万港元及可供出售投资之已确认减
值亏损一千四百五十万港元。
业务表现
二零一六年,因应上游物料价格变化及覆铜面板市场供求状况,集团於下半年
多次提升覆铜面板价格。受惠於产品平均价格增加,集团毛利率较去年同期的
17%,提升至22%。年内,集团每月平均出货量为一千零八十万平方米,较去年
上升12%。其中复合基材覆铜面板(「CEM」)及环氧玻璃纤维覆铜面板(「FR4」)营
业额为八十七亿五千零五十万港元,占集团营业额比重为56%,纸覆铜面板营
业额为二十亿二千九百万港元,占集团营业额比重为13%。年内录得昆山开发
区建滔裕花园三期及江阴建滔裕花园一期之部分预售收入入账,地产部门营
业额为十七亿七千九百万港元,占集团营业额比重为11%,其余主要为上游物
料及其他产品之销售。
�C15�C
流动资金及财务状况
集团的综合财务及流动资金状况继续保持稳健。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流动资产净值约为八十五亿八千四百二十万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九十八亿七千八百九十万港元 ),流动比率则为1.95(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2.95)。
净营运资金周转期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一百一十五日下降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八十日,细分如下:
-存货大幅下降47%,存货周转期为二十二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四十八日)。
-贸易应收款项(其中包括来自同系附属公司之贸易应收款项)周转期为八十八
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一百零六日)。
-贸易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其中包括来自同系附属公司之贸易应付账款)
周转期为三十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十九日)。
集团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净负债比率为15%。年内集团现金流强
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净现金为十七亿五千零五十万港元。二零
一六年,集团投资一亿五千二百八十万港元添置新生产设施及十一亿六千二百
万港元於房地产业务。凭藉专业管理团队丰富的经验、稳固的业务基础及雄厚
的财政实力,管理层深信上述投资将为股东带来长远稳定的理想回报。短期与
长期借贷的比例为57%:43%(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4%:76%)。集团的
备用财务资源充足,足以满足未来市场发展的需求。
集团继续采取审慎的财务政策,於年内并无订立任何重要的衍生金融工具。集
团年内并无面对重大的外汇风险,收入主要以港元、人民币及美元结算,与营
运开支的货币要求比例大致相符。
人力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合共聘用员工约九千九百人(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一万零四百人)。集团除了提供具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亦会根
据公司的财政状况和个别员工的表现,发放优先购股权及特别奖金予合资格
员工。
�C16�C
前景
展望二零一七年,由於新增产能需时较长,预期上游物料供应紧绌之情况短期
内难以得到明显改善,覆铜面板供不应求之状况将会持续。现时,集团旗下大
部分覆铜面板及上游物料厂房已接近满负荷生产,但仍远未能满足市场殷切
的需求,相信各产品价格均有提升空间。
管理层根据市场状况,计划於今年同时增加上游产品及覆铜面板之产能,并扩
大上游产品之对外销售比例。其中,玻璃丝产能将增加36%至每月一万二千二百
吨,玻璃布产能将增加18%至每月四千六百二十万米,CEM及FR4覆铜面板产能
将增加10%至每月六百六十万张。
此外,集团近年拓展的PVB业务亦已取得突破,自主成功研发具隔音性能的PVB
胶片,未来将加大在汽车玻璃及建筑幕墙等市场之销售。
最後,集团将因应中国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变化,积极推售位於中国江苏省昆山
市等地之住宅项目,预期今年将持续有地产项目销售入账。同时,集团暂无意
增加土地储备,将着力开发及销售现有项目,加速在房地产业务之现金回收。
致谢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藉此机会向各位股东、客户、银行、管理人员及员工於过去
财政年度对本集团毫无保留的支持致以衷心感谢。
末期股息
建议派付的末期股息每股18.5港仙及特别末期股息每股30.0港仙,须待即将於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一)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
大会」)上获通过後,方可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九日(星期一)派付予於二零一七
年六月七日(星期三)名列本公司股东登记册的股东。
�C17�C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公司将於下列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i)为确定股东有权出席并於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由二零一七
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三)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一),包括首尾
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确保有资格出席并於二零一七年股
东周年大会上投票,所有股票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二零一七年五
月二十三日(星期二)下午四时前,送达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
楼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及
(ii)为确定股东有权获派是次建议之末期股息及特别末期股息,由二零一七
年六月五日(星期一)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天,暂
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确保获派是次建议之末期股息及特别末期
股息,所有股票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星期五)
下午四时前,送达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公司之香港股份过
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遵守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除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并非根据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之《企业管治守
则》(「守则」)第A.4.1条所载按特定任期委任之偏离情况之外,本公司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内一直遵守守则之适用守则条文。尽管有上
述偏离情况,所有董事(包括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均遵照本公司组织
章程细则轮席退任,并可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重选连任。因此,本公司认为
已采取足够措施,以确保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守则不会宽松於守则条文。
遵守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条款不宽松於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
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所载规定标准之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操守守
则。经向全体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後,各董事确认,彼等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全年内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规定标准及本公司所采纳有关董
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操守守则。
�C18�C
买卖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於年度内在联交所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
上市证券。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已联同管理层审阅本集团所采纳之会计政策及惯例,并就审核、内
部监控及财务报表事宜进行磋商,其中包括审阅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之财务报告资料。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之工作范畴
本公司已与本集团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协定同意,本初步公布截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集团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表、综合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有关附注的数据,等同本年度本集团经审核之综合
财务报表所呈列的金额。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就此执行的相关工作并不构
成按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业务准则或香港鉴证
业务准则而进行的鉴证业务约定,因此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亦不会就此初
步公布作出具体保证。
承董事会命
建滔积层板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张国华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张国华先生、张国强先生、张国平先生、
林家宝先生、张家豪先生、刘敏先生及周培峰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罗家亮
先生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梁体超先生、叶澍�蚁壬�、张鲁夫先生及刘炳章
先生。
�C19�C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業績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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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滔积层板
2017-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