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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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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333)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公布
本集团财务摘要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益 16,695,543 16,171,246
毛利 6,288,378 5,320,023
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附 注1) 5,366,267 4,820,947
年内利润 2,907,159 2,804,981
经调整年内利润(附 注2) 3,143,381 2,804,981
每股盈利(人民币元)(附 注3) 0.41 0.40
经调整每股盈利(人民币元)(附 注4) 0.44 0.40
每股末期股息(港 元) 0.10 0.06
每股全年股息(港 元) 0.21 0.17
银行结余及现金(附 注5) 14,248,739 13,495,202
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总额 28,015,902 25,990,998
资产总值 79,037,746 71,400,726
附注:
1. 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除税前利润+财务成本+预付租金摊销+物业、厂房及设备折
旧
2. 经调整年内利润乃扣除本集团确认的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授予的购股权以公允价
值计算产生的非现金流支出费用以及鉴於实施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辽宁忠旺建议
分拆上市进行内部重组而产生的印花税之影响後得出的年内利润。
3. 每股盈利乃根据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各年本公司权
益持有人应占利润以及各年普通股、可转换优先股和购股权加权平均股份数目计算。
4. 经调整每股盈利乃根据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各年经
调整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以及各年普通股、可转换优先股和购股权加权平均
股份数目计算。
5. 银行结余及现金=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短期存款+质押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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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
董事会建议宣派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末期股息每股
港币0.10元。待股东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举行之本公司股东
周年大会上批准之後,末期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五)或前後
派发予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星期四)名列於本公司股东登记册内的本公
司普通股及可转换优先股持有人。
若宣派末期股息的建议获股东批准,加上回顾年内已派发之中期股息每股
港币0.11元,本公司回顾年的总派息比率约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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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业绩
中国忠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
其附属公司(统 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回顾年」)
之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五年
度」)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附注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益 3 16,695,543 16,171,246
销售成本 (10,407,165) (10,851,223)
毛利 6,288,378 5,320,023
投资收入 254,062 235,783
其他(开 支)�u收 入 4 (15,589) 172,852
销售及分销成本 (155,924) (136,305)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 (1,839,854) (1,455,407)
应占联营公司利润减亏损 73,904 2,070
财务成本 5(a) (925,786) (615,894)
除税前利润 5 3,679,191 3,523,122
所得税开支 6 (772,032) (718,141)
年内利润 2,907,159 2,804,981
应占利润: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2,871,379 2,804,981
永续资本工具持有人 17 35,780 ―
年内利润 2,907,159 2,804,981
每股盈利
基本(人民币元) 7 0.41 0.40
摊薄(人民币元) 7 0.41 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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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年内利润 2,907,159 2,804,981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
日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表中的项目:
-换算财务报表所产生的汇兑差额 (8,906) (60,489)
-现金流量套期:套期储备变动净额 2,913 (1,7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储备变动
净额 195 ―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 (5,798) (62,189)
年内综合全面收益总额 2,901,361 2,742,792
应占综合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2,865,581 2,742,792
永续资本工具持有人 17 35,780 ―
年内综合全面收益总额 2,901,361 2,742,792
综合全面收益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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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以人民币列示)
附注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41,220,504 31,172,208
预付租金 6,147,647 5,909,731
联营公司权益 2,714,922 2,707,564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及预付租金的按金 9 4,139,933 6,343,590
质押银行存款 ― 480,307
递延税项资产 118,971 77,322
54,341,977 46,690,722
流动资产
存货 3,718,262 3,326,401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11 1,834,078 1,433,664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12 4,491,610 5,455,03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 266,981 1,351,418
预付租金 136,099 128,589
质押银行存款 2,897,773 2,788,873
短期存款 3,326,402 25,91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024,564 10,200,103
24,695,769 24,710,004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13 1,610,140 2,405,803
应付票据 14 4,301,928 2,475,856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15 5,065,990 2,908,927
应交税费 250,039 183,344
融资债券 600,000 2,500,000
银行及其他贷款 7,714,354 12,432,298
衍生金融工具 ― 15,403
19,542,451 22,921,631
流动资产净值 5,153,318 1,788,373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59,495,295 48,47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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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银行及其他贷款 15,903,057 19,461,146
融资债券 8,800,000 2,400,000
递延税项负债 782,336 626,951
25,485,393 22,488,097
资产净额 34,009,902 25,990,998
资本及储备
股本 605,397 605,397
储备 27,410,505 25,385,601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总额 28,015,902 25,990,998
永续资本工具 17 5,994,000 ―
权益总额 34,009,902 25,990,998
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以人民币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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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除另有指明外,以人民币列示)
1 一般事项
本公司为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一家公众有限公司,其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
交所」)上市。本公司的直接控股公司为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Zhongwang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ZIGL」)。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位於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而主要营业地点位於中国辽宁省辽阳
市文圣路299号。
本集团主要从事铝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2 已采纳的新订及经修订的准则
(a) 本集团已采纳的新订及经修订的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已颁布多项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该等修订於本集团
现行会计期间首次生效。该等变动概无对本集团现行期间或过往期间的业绩及财
务状况编制或呈列方式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本集团於当前会计期间并未应用任何尚未生效的新准则或诠释。
(b)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修订、新准则及诠释
可能造成的影响
截至刊发该等财务报表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已颁布但尚未在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生效的多项修订及新准则,其并未於该等财务报表内采纳。
其中可能与本集团相关者载列如下:
於下列日期或之後
开始会计期间生效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的修订,现金流量表:披露计划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的修订,所得税:就未变现亏损
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的修订,股份支付:股份支付
交易之分类及计量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
本集团正在评估此等修订於首次应用期间的预期影响。截至目前,本集团认为采用
上述各项不大可能对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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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收益及分部报告
(a) 收益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是制造和销售铝产品。
收益为向客户售出的铝产品的价值、金属贸易代理费及金融服务收益。於年内,已
确认的各主要收益类别金额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铝产品销售
― 工业铝挤压产品 13,204,307 13,046,688
― 深加工产品 2,440,800 1,951,524
― 建筑产品 1,032,007 1,095,190
金属贸易代理费 18,429 32,581
金融服务 ― 45,263
16,695,543 16,171,246
(b) 分部报告
本集团的执行董事为主要经营决策者,向其就资源分配及绩效评估所呈列的资料
着重於产品类别(如作建筑用途或工业用途的铝挤压产品、深加工产品和铝压延产
品)。各类产品拥有不同客户群,且需要不同的生产技术。本集团根据《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第8号确定的业务分部如下:
― 工业市场的铝挤压产品(「工业」);
― 深加工产品(「深加工」);
― 建筑市场的铝挤压产品(「建筑」);及
― 铝压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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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收益及分部报告(续)
(b) 分部报告(续)
(i) 分部收益及利润
以下为本集团按业务分部划分的收益及利润分析。
分部收益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工业
― 来自外部客户的销售收入 13,204,307 13,046,688
― 分部间销售 2,018,358 1,250,563
深加工 2,440,800 1,951,524
建筑 1,032,007 1,095,190
其他 18,429 77,844
18,713,901 17,421,809
抵消分部间销售收入 (2,018,358) (1,250,563)
总计 16,695,543 16,171,246
分部利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工业 5,302,521 4,562,744
深加工 825,942 634,971
建筑 150,528 50,061
其他 17,348 77,222
6,296,339 5,324,998
抵消分部间未实现销售利润 (7,961) (4,975)
总计 6,288,378 5,320,023
投资收入和其他(开 支)�u收 入 238,473 408,635
销售及分销成本 (155,924) (136,305)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 (1,839,854) (1,455,407)
应占联营公司利润减亏损 73,904 2,070
财务成本 (925,786) (615,894)
除税前利润 3,679,191 3,523,122
所得税开支 (772,032) (718,141)
年内利润 2,907,159 2,804,981
分部利润指各分部赚取的毛利。此项数据呈列予本集团的主要经营决策者,
以分配资源及评估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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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收益及分部报告(续)
(b) 分部报告(续)
(ii) 分部资产和负债
以下为本集团业务分部资产分析,有关资料亦呈列予主要经营决策者参阅: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工业 19,435,894 16,773,652
深加工 1,547,358 1,024,382
建筑 231,688 264,412
铝压延产品 35,668,412 29,443,366
未经分配资产
― 物业、厂房及设备 2,200,925 1,722,060
― 预付租金 54,885 57,55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66,981 1,351,418
― 联营公司权益 2,714,922 2,707,564
― 递延税项资产 118,971 77,322
― 存货 2,226,619 1,955,975
―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322,352 2,527,821
― 质押银行存款 2,897,773 3,269,180
― 短期存款 3,326,402 25,91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024,564 10,200,103
总资产 79,037,746 71,400,726
为监管分部业绩及进行分部间的资源分配:
除一般用於所有分部或公司营运的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若干预付租金、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联营公司权益、递延税项资产、计入存货的若干原材料及若
干在制品、若干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质押银行存款、短期存款以
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外,所有资产均会分配至业务分部。
分部资产主要包括可分辨归属於特定业务分部的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预
付租金、存货、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以及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由於业务分部之负债不呈列予主要经营决策者参阅,因此概无呈列分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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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收益及分部报告(续)
(b) 分部报告(续)
(iii) 其他分部资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分部利润或分部资产的计量包括以
下金额:
工业 深加工 建筑 铝压延产品 未经分配 综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2,376,976 144,139 57,196 7,510,276 592,994 10,681,581
预付租金增加 384,358 ――――384,358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及
预付租金的按金增加 214,613 79,193 ― 3,955,425 ― 4,249,231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471,055 20,439 17,062 ― 113,802 622,358
预付租金摊销 95,738 4,011 ― 36,516 2,667 138,932
应收账款减值亏损 13,341 1,526 1,313 ――16,180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
亏损�u(收 益) 6,583 ―――(849) 5,734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分部利润或分部资产的计量包括以
下金额:
工业 深加工 建筑 铝压延产品 未经分配 综合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3,020,526 32,466 ― 9,487,285 107,528 12,647,805
预付租金增加 480,844 200,515 ― 272,910 ― 954,269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及
预付租金的按金增加 160,172 ――4,828,572 ― 4,988,744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351,253 17,423 44,101 ― 140,919 553,696
预付租金摊销 87,323 1,501 ― 38,337 1,074 128,235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 10,715 ―――223 1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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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收益及分部报告(续)
(b) 分部报告(续)
(iv) 地区分部
管理层按客户地区划分收益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14,211,311 13,798,214
美国 1,904,083 1,781,549
德国 83,186 151,551
比利时 75,479 57,266
荷兰 74,500 56,413
英国 67,221 92,401
日本 41,334 43,307
其他 238,429 190,545
16,695,543 16,171,246
本集团几乎所有非流动资产均位於中国。
(v) 主要客户资料
相关年度客户收益占本集团总销售超过10%的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客户A* 1,903,216 1,785,516
客户B** 注 1,747,343
客户C** 注 1,642,799
注: 相关的收益并不超过本集团总收益的10%。
* 工业分部及深加工分部收益。
** 工业分部收益。
4 其他(开 支)�u 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政府补贴(注) 160,577 205,374
销售设备收入 109,296 177,051
销售设备成本 (89,390) (149,740)
租金收入 150 167
议价收购收益 ― 46,688
出售废料、易耗品及模具的收益 29,346 30,478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 (5,734) (10,938)
汇兑亏损 (219,834) (126,228)
(15,589) 172,852
注: 有关款项主要指从辽阳市、大庆市和盘锦市财政局及其他政府部门收取的补贴,
作为对本集团为地方所做贡献的奖励,以及用作补贴本集团科技研究及市场开发
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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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除税前利润
除税前利润已扣除�u(计 入)下列各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a) 财务成本
银行贷款及其他借贷利息 1,761,413 1,291,697
减:用 於物业、厂房及设备及购买物业、
厂房及设备的按金资本化的利息* (855,103) (711,093)
906,310 580,604
利率掉期:现金流量套期,从权益中重分类 19,476 35,290
总财务成本 925,786 615,894
* 借款利息按照年均利率4.59%计息资本化(二零一五年:4.31%)。
(b) 员工成本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 薪金及其他福利 1,121,106 991,983
―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93,484 61,300
― 按股权结算以股份支付的支出 202,108 2,714
1,416,698 1,055,997
(c) 其他项目
预付租金摊销 138,932 128,235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622,358 553,696
应收账款减值亏损 16,180 ―
办公室的经营租赁费用 49,548 70,027
核数师酬金
― 审计服务 8,000 8,000
― 其他服务 426 ―
研究及开发成本 532,059 505,463
确认为开支的存货成本 10,407,165 10,851,223
�C 14 �C
6 所得税开支
综合全面收益表内的所得税开支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当期税项 ― 中国所得税
本年所得税(注) 656,072 486,313
上年度多提所得税 ― (49)
对集团间利息收入的预扣税 2,258 16,538
658,330 502,802
递延税项 113,702 215,339
所得税开支总计 772,032 718,141
注:
1. 除本公司及注册在中国境外的本集团的附属公司须根据其各自注册地的法律及法
规适用0%�C40%不等的所得税税率外,中国境内的当期所得税是根据中国境内相关
所得税法律及法规,按本集团应课税收益的25%法定税率计提。
2.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忠旺」)被辽宁省政府认定
为高新技术企业。从二零一三年起至二零一五年止的三年内,辽宁忠旺可以按照
15%的优惠税率缴纳所得税。辽宁忠旺每三年需重新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以继
续享受15%的优惠税率。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辽宁忠旺取得了最新的有效期
为三年之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续期,有效期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此,辽
宁忠旺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所得税开支乃按
15%所得税率计算得出。
�C 15 �C
7 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根据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
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综合利润,以及以下股份数目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 2,871,379 2,804,981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股 千股
股份数目
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 5,449,473 5,449,472
可转换优先股加权平均数 1,619,125 1,619,126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所采用的加权平均股数 7,068,598 7,068,598
每股盈利
基本(人民币元) 0.41 0.40
摊薄(人民币元) 0.41 0.40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於若干购股权具有反摊薄作
用,因而在计算每股摊薄盈利时,并未假设该等购股权获行使。
8 股息
(a) 应付本公司股东和可转换优先股持有者的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宣派及支付的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及
可转换优先股0.11港元(二零一五年:0.11港元) 678,425 637,043
於报告期末後建议分派的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
及可转换优先股0.10港元(二零一五年:0.06港元) 626,631 355,197
於报告期末後建议分派的末期股息尚未在报告期末确认为负债。
�C 16 �C
8 股息(续)
(b) 属於上一财政年度应付予本公司股东和可转换优先股持有者,并於本年度核准及
支付的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属於上一财政年度,并於本年度核准及
支付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及可转换优先
股0.06港元(二零一五年:0.08港元) 364,360 446,057
9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及预付租金的按金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按金(注) 3,753,822 6,337,532
购买预付租金的按金 386,111 6,058
4,139,933 6,343,590
注: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按金包括支付予两名铝压延产品生产设备供应商的按金
约人民币2,378,505,000元(二零一五年:包括支付予三名铝压延产品生产设备供应商
的按金约人民币4,806,971,000元)。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上市理财产品,按公允价值计量 266,981 1,351,418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的理财产品预计年化收益率为2.45%(二 零
一五年:4.35%至6.05%)。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二零一五年:全部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已用於为本集团银行贷款提供抵押。
�C 17 �C
11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1,850,258 1,433,664
减:减值准备 (16,180) ―
1,834,078 1,433,664
所有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预期於一年内收回。
(a) 账龄分析
於各报告期末按发票日期呈列且扣除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账龄分析如
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0日至90日 1,610,193 995,764
91日至180日 72,413 305,509
超过180日 151,472 132,391
1,834,078 1,433,664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给予国内销售客户平均90日(二 零
一五年:90日)的信贷期,而海外销售客户则给予平均180日(二零一五年:180日)的
信贷期。
(b)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减值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减值亏损计提拨备入账,除非本集团认定收回该款项的可
能性极低,则在此情况下减值亏损直接於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中撇销。
年内包括特定及整体亏损组成部分的坏账及呆账的减值准备变动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一月一日 ― ―
确认减值亏损 17,057 ―
减值亏损转回 (877) ―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16,180 ―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减值亏损均根据应
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之账龄按组合基准厘定(二零一五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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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续)
(c) 未减值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
未被单项或合计评估为已减值之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到期且未减值 1,620,118 1,173,226
逾期少於三个月 67,760 134,489
逾期超过三个月但少於十二个月 106,616 79,731
逾期超过十二个月 39,584 46,218
213,960 260,438
1,834,078 1,433,664
并未逾期及减值的应收款项与近期无拖欠记录的客户有关。
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与众多在本集团具有良好往绩记录的客户有关。由於
信贷质素并无重大变动,金额仍视作可予收回,故未作拨备。本集团并无就有关结
余持有任何抵押品。
12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包括待抵扣增值
税约人民币4,240,041,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2,972,722,000元)。
所有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均预期於一年内收回或确认为开支。
13 应付账款
所有应付账款预期於一年内被清偿或须按要求偿还。应付账款按发票日期呈列於各报告
期末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0日至90日 1,562,217 1,672,120
91日至180日 23,852 675,500
181日至1年 24,071 58,183
1,610,140 2,405,803
�C 19 �C
14 应付票据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有应付票据须於365日(二零一五年:365日)内偿还且以
人民币计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付票据人民币651,928,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786,356,000
元)以账面总值人民币651,928,000元的银行存款抵押(二零一五年:人民币364,400,000元)。
15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所有其他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将於一年内偿还或确认为收益或须按要求偿还。
本集团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包括应付生产机器设备供应商款项及建筑安装工程承
包商款项约人民币3,704,45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991,686,000元)。
16 资本承担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关於购入已订约的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资本承担 9,650,432 7,435,505
17 永续资本工具
(a) 永续票据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本公司的一家附属公司(「发行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00元的永续票据。永续票据按票面价值发行,初始分派率为4.50%。扣除相
关发行成本人民币6,000,000元後,永续票据於本集团的财务报表中作为权益入账。
永续票据的利息作为分派入账,利息将於每年的十月二十七日(「分派付款日期」)按
年支付,并可由发行人在未发生任何强制分派支付事件(包括向发行人普通股股东
作出分派或削减发行人注册资本)时酌情推迟。
永续票据无固定到期日,发行人可全权选择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七日(「首个赎回
日期」)或首个赎回日期後任何分派付款日期按其本金额连同任何应计、未付或递延
分派赎回。适用分派率将於首个赎回日期及首个赎回日期後每三年重置为适用基
准利率、初始息差及溢价之总和。首个赎回日期的溢价为每年300个基点。首个赎回
日期後,每三年增加300个基点。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永续票据持有人应占利润为人民币16,027,000
元(根据适用分派率计算)。
�C 20 �C
17 永续资本工具(续)
(b) 永续信托贷款
本公司的一家附属公司(「借款人」)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二日分别发行两批永续信托贷款,本金均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该等永续信托贷
款按票面价值发行,初始分派率分别为每年6.10%和6.12%。
该等永续信托贷款的利息作为分派入账,利息将於每季度末月的二十一日按季支
付,并可由借款人在未发生任何强制分派支付事件(包括向借款人普通股股东作出
分派或削减本公司注册资本)时酌情推迟。
该等永续信托贷款自借款日开始的首个三年期间的分派率分别固定为每年6.10%和
6.12%。适用分派率将会自第三年後重设为如下分派率:第四个年度的分派率分别将
重设至每年8.10%和8.12%,第五个年度的分派率分别将重设至每年10.10%和10.12%,
第六个年度及以後年度的分派率分别将重设至每年12.10%和12.12%。
该等永续信托贷款无固定期限,贷款到期的情形包括:
(a) 借款人提前告知贷款到期的;
(b) 借款人(被)宣布清算;
(c) 法律、法规要求借款人清算的。
借款人可全权选择按其本金额连同任何应计、未付或递延分派赎回。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永续信托贷款持有人应占利润为人民币
19,753,000元(根据适用分派率计算)。
�C 21 �C
管理层的讨论与分析
一、 业务回顾
本集团於回顾年内坚持贯彻「以中国市场为主、海外市场为辅」的主要策
略,继续优化产品组合,积极进行设备改造升级,从而不断提升高附加值
深加工产品的占比,使本集团逐步从高端铝加工材料供应商向轻量化综
合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变。
回顾年内,本集团实现总收益约人民币167.0亿元;整体毛利率按年上升
4.8个百分点至37.7%;实现年内利润约人民币29.1亿元,每股盈利约人民币
0.41元。扣除本集团确认的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授予的购股权以公允价
值计算产生的非现金流支出费用,以及鉴於实施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辽宁忠旺建议分拆上市进行内部重组而产生的印花税之影响後,本公司
於回顾年的经调整年内利润约为人民币31.4亿元,较二零一五年度的约人
民币28.0亿元上升12.1%。
回顾年内,本集团工业铝挤压板块的对外销量为607,932吨,较二零一五年
度的590,902吨上升2.9%;工业铝挤压板块的对外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132.0
亿元,较二零一五年度的约人民币130.5亿元上升1.2%;由於本集团位於营
口的高精铝项目为本集团工业铝挤压板块提供了低於市场价格的优质原
材料,使得本集团工业铝挤压板块的毛利率较二零一五年度的31.9%上升
2.9个百分点至回顾年内的34.8%。
回顾年内,本集团深加工业务的销量为89,753吨,较二零一五年度的73,177
吨大幅上升22.7%,主要是由於本集团供应国内市场的电动公交车车体结
构件、新能源和传统汽车加工部件及轨道车辆铝制大部件等产品的销量
大幅增加;深加工业务的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24.4亿元,较二零一五年度
的约人民币19.5亿元上升25.1%;深加工业务的毛利率由二零一五年度的
32.5%上升1.3个百分点至回顾年内的33.8%。
�C 22 �C
回顾年内,本集团继续对产能与产品结构进行优化与调整。本集团在回顾
年内签订的99套挤压设备购买合同,将进一步扩充本集团铝挤压产能。此
外,早前订购的两台225MN超大型挤压机其中第一台正在进行全面调试,
预计二零一七年上半年投产;第二台正在进行安装。配备先进大型挤压机
将进一步提升本集团在高端铝挤压产品方面的综合竞争实力。在产品方
面,本集团於回顾年内继续发挥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实力,不断优化产品
结构,着重开发铝合金交通运输产品、铝合金建筑模板等高附加值产品。
深加工产品技术含量高,具有较高的附加值,是本集团重点开发的业务板
块之一。本集团拥有从独立设计到制造加工的全方位能力,新产品立足於
节能环保、高效、高技术含量,涉及交通运输、工业电子等领域。回顾年
内,本集团供应国内市场的轨道车辆铝制大部件及电动公交车车体结构
件等产品的销量大幅增加。同时,本集团与北京长城华冠汽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长城华冠」)、奇瑞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奇瑞新能源」)等国
内多家大型汽车及客车制造商展开技术合作,联合设计开发新能源全铝
客车及电动车,各个项目进展顺利。其中,本集团与奇瑞新能源深度合作
的新能源纯电动汽车S51已正式上市。此外,本集团与长城华冠深度合作
的一款纯电动跑车前途K50正在规划相应的生产供应,以满足未来量产的
需求。
回顾年内,本集团位於天津的高附加值铝压延材项目第一条生产线各个车
间生产设备运转良好,各个生产环节运行顺利。在回顾年内,成功产出宽
幅为4300mm超大规格的铝合金板材及多种航空用铝合金板材等,为後续生
产航空航天、船舶、交通运输等超大规格铝合金板材奠定了坚实基础。此
外,回顾年内,天津高附加值铝压延材项目一次性通过AS9100、TS16949、
ISO9001三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志着成功建立和运行符合航空、汽车
等行业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近期,该项目还顺利通过了国际航空工业
Nadcap权威认证、挪威船级社(DNV)及日本船级社(NK)的认证。这充分显示
�C 23 �C
了该项目较强的技术实力、良好的设备保障能力、高水平的管理能力,也
为进一步拓展更广阔的航空市场及国际船用领域拿到了权威通行证,对
该项目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第一条生产线已向轨道交通、工业
装备、特种车辆等领域的客户提供试订单产品。
本集团另一个重点项目是位於辽宁省营口市的高精铝项目。该项目目前
主要提供内部生产所需的高质量铝合金原材料。第一期已全部投产,第二
期预计二零一七年下半年投产。此项目配置了具国际先进水平的净化系
统,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排放指标均达到国际标准。
本集团全资拥有的辽宁忠旺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已取得多个全铝商用
车车型的生产及销售牌照,目前建成的全铝半挂车生产线已向一些大中
型货运、物流、快递等领域的客户提供小批量试订单产品。
回顾年内,本集团申报的「航空和轨道交通用铝材加工技术国家地方联合
工程研究中心」正式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批准。这一国家级
研发平台,瞄准国际轨道交通和航空用铝材市场需求,建设国内一流高端
铝材产品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化基地。此外,本集团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辽宁忠旺继续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享有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回
顾年内,本集团开发多项新产品,涵盖航空、轨道交通等多个应用领域,
完成多项专利申请,并参与制订及修订多项国家及行业标准。卓越的研发
实力令本集团不断推出多元化的高端产品,优化产品结构,强化本集团的
综合竞争实力。
�C 24 �C
二、 未来展望
随着全球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的普及,加上政策支持,铝材正逐步替代
传统金属,在国计民生的各个范畴广泛应用。於回顾年内,工业和信息化
部(「工信部」)发布《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规划(2016�C2020年)》,提出发展高端
材料如铝合金,扩大其在航空航天、海洋船舶、交通运输、建筑等多方面
的应用,并提出到二零二零年,实现30%的油罐车、挂车、铁路货运列车采
用铝合金车体。这项行业发展规划,为高端铝行业未来的发展奠定方向。
近年,汽车轻量化发展备受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对铝材应用的推动尤为
突出。国务院於二零一七年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表 明
需加快新能源汽车及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於回顾年内,中
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50.7万辆,同比攀升53%。根据工信部编制的《汽车产
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到二零二零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达200万
辆,到二零二五年,销量占乘用车总销量的20%以上。不断收紧的汽车油
耗规限,也为铝合金在乘用车上的应用开拓市场。工信部等五部委於回顾
年起执行《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第四阶段,规定由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
零年,国产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将逐步由每百公里6.4升降至5.0升,而
在《中国制造2025》中,工信部更提出到二零二五年,这一指标将降至每百
公里4.0升。因此,各大车企开始实施以铝代钢,以符合逐渐收紧的排放规
定。这为铝合金车身、骨架等车用大部件产品带来商机。
�C 25 �C
回顾年内,中国的城镇化率近57.4%,比率逐年攀升。城镇化速度远比轨道
交通的发展迅速,令城市内及城市间的轨道交通规划刻不容缓。二零一六
年五月,发改委联合交通运输部公布《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
动计划》,指出在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一八年间,重点推动铁路、公路、城市
轨道交通等领域项目;当中,城市轨道交通的重点推动项目达百多个。业
内人士预计,到二零二零年,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需求将受此推动而新增约
4万辆。二零一六年六月,国务院通过《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16�C2030)》,中
国高铁网正式由「四纵四横」升级为「八纵八横」,大力拉动区域经济的合作
与发展。到二零二五年,中国高铁的里程数将达3.8万公里。配合多项政策
推动,国家轨道交通建设将进入新一轮高峰,为质轻的铝材带来可期的发
展空间。
此外,中国政府持续加大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集中采购等方面的新材料
引入,带动铝在物流、建筑等行业的需求。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发布《中国节
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指出,未来五年,城市快递专用物流车将全部
更换成铝合金新能源汽车。因铝制货车较传统货车的耗油量及碳排放更
少,既能创造经济效益,又能兼顾节能环保,已逐渐受到市场重视。在建
筑领域,铝模板的使用体现出建筑商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在城市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各地开始关注绿色新材料,出现了如铝合金防洪墙、
铝结构行人天桥、铝制桥梁检测平台等新产品。
上述市场趋势及政策引导为包括本集团在内的中国铝加工企业创造了有
利的发展环境。为此,管理层制定以下发展策略:
1. 落实天津铝压延材项目第一条生产线的投产,为本集团的长远稳定
发展添动力:本集团将全力以赴做好试生产环节最後的优化工作,务
求各项指标达到最佳状态。同时积极推进研发及产品认证进度,为生
产高附加值产品作全面准备;
�C 26 �C
2. 继续落实产能优化及扩充,巩固本集团整体盈利能力:本集团於回顾
年内添置的铝挤压设备将在未来两至三年内,分批安装投产;同时,
两台225MN超大型挤压机将於二零一七年陆续投产,将进一步扩大本
集团在高精密大截面工业铝挤压生产方面的领先优势。产能的优化
和扩充将巩固本集团在高端铝加工行业的综合竞争力;
3. 丰富高附加值产品种类,提高深加工业务占比:本集团看好深加工市
场的巨大发展潜力,并将充分利用工艺与设计团队及精湛的深加工
技术,为客户提供轻量化综合解决方案。未来,我们将持续发挥研发
积累的优势,不断丰富深加工产品种类,增加合作深度,提高深加工
业务在本集团整体销售及利润中的比重;及
4. 加强研发,推动技术创新,提升综合实力:本集团将继续重视对研发
的 投 入,通 过 产、学、研多方合作,积极探索铝加工技术与工艺创新,
为客户提供轻量化综合解决方案,提升本集团的整体实力。
以上发展策略将充分发挥本集团三大核心业务的协同效应,令本集团以
更有竞争力的产品结构、更全面的业务布局,把握中国工业升级带来的机
遇。未来,随着在建项目的投产及完善、产能及产品结构的优化,本集团
的收入及盈利水平将不断提升,为股东带来满意的投资回报。
�C 27 �C
三、 财务回顾
下文是本集团於回顾年及二零一五年度的财务业绩比较。
收益
於回顾年,本集团总收益约为人民币167.0亿元,较二零一五年度的约人民
币161.7亿元上升3.2%。於回顾年,本集团主要收益为铝挤压业务及深加工
业务的销售收益,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166.8亿元(二零一五年度:约人民币
160.9亿元),其他收益主要为金属贸易代理费收益,金额约为人民币1,843
万元(二零一五年度:约人民币7,784万元)。
以下为本集团於回顾年及二零一五年度,按业务分部划分的收益、销量及
平均单价分析: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
收益 销量 平均单价 收益 销量 平均单价 收益 销量 平均单价
人民币千元 吨 人民币元�u吨 人民币千元 吨 人民币元�u吨 %%%
铝挤压业务 16,254,672 826,069 19,677 15,392,441 750,049 20,522 5.6% 10.1% (4.1%)
工业铝挤压板块 15,222,665 758,703 20,064 14,297,251 678,124 21,084 6.5% 11.9% (4.8%)
建筑铝挤压板块 1,032,007 67,366 15,319 1,095,190 71,925 15,227 (5.8%) (6.3%) 0.6%
深加工业务 2,440,800 89,753 27,195 1,951,524 73,177 26,669 25.1% 22.7% 2.0%
其他 18,429 不适用 不适用 77,844 不适用 不适用 (76.3%) 不适用 不适用
小计 18,713,901 915,822 20,434 17,421,809 823,226 21,163 7.4% 11.2% (3.4%)
抵消内部销售收益 (2,018,358) (150,771) 13,387 (1,250,563) (87,222) 14,338 61.4% 72.9% (6.6%)
合计 16,695,543 765,051 21,823 16,171,246 736,004 21,972 3.2% 3.9% (0.7%)
本集团工业铝挤压板块的收益由两部分构成,即对外销售收益以及内部
销售收益。内部销售收益主要是向深加工业务销售深加工产品所需的原
材料以及向天津高附加值铝压延材项目提供试生产用的高精铝原材料。
�C 28 �C
本集团工业铝挤压板块於回顾年的对外销量为607,932吨,较二零一五年度
的590,902吨上升2.9%;向深加工业务销售工业铝挤压产品91,016吨,较二零
一五年度的75,083吨上升21.2%,主要是由於深加工业务销量上升,使得深
加工业务原材料需求量增加所致;向天津高附加值铝压延材项目销售高
精铝原材料59,755吨,较二零一五年度的12,139吨上升392.3%,主要是由於
铝压延材项目试生产原材料需求量增加所致。
本集团工业铝挤压板块於回顾年的对外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132.0亿元,
较二零一五年度的约人民币130.5亿元上升1.2%,主要是由於回顾年内工业
铝挤压产品销量上升所致;向深加工业务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13.7亿元,
较二零一五年度的约人民币11.2亿元上升21.5%,主要是由於深加工业务销
量上升,使得深加工业务原材料需求量增加所致;向天津高附加值铝压延
材项目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6.5亿元,较二零一五年度的约人民币1.3亿元
上升417.2%,主要是由於铝压延材项目试生产原材料需求量增加所致。
本集团工业铝挤压板块於回顾年内对外销售工业铝挤压产品的平均售价
为每吨人民币21,720元,与二零一五年度的每吨人民币22,079元基本持平。
本集团建筑铝挤压板块产品於回顾年的销量为67,366吨,较二零一五年度
的71,925吨下降6.3%。本集团建筑铝挤压板块於回顾年的收益约为人民币
10.3亿元,较二零一五年度的约人民币11.0亿元下降5.8%。本集团建筑铝挤
压板块产品於回顾年的平均售价为每吨人民币15,319元,与二零一五年度
的每吨人民币15,227元基本持平。
本集团深加工业务於回顾年的收益约为人民币24.4亿元,较二零一五年度
的约人民币19.5亿元大幅上升25.1%,主要是由於回顾年内深加工产品的销
量上升所致。本集团深加工产品於回顾年的销量为89,753吨,较二零一五
年度的73,177吨上升22.7%,主要是由於回顾年内本集团供应国内市场的电
动公交车车体结构件、新能源和传统汽车加工部件及轨道车辆铝制大部
件等产品的销量大幅增加。本集团深加工产品於回顾年的平均售价为每
吨人民币27,195元,较二零一五年度的每吨人民币26,669元增长2.0%。
�C 29 �C
在地域方面,本集团海外客户主要位於美国、德国、比利时、荷兰、英国、
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回顾年内,本集团海外销售收益约为人民币24.8亿元
(二零一五年度:约人民币23.7亿元),占本集团总收益的14.9%(二零一五年
度:14.7%)。
销售成本
本集团於回顾年的销售成本约为人民币104.1亿元,较二零一五年度的约
人民币108.5亿元减少4.1%。
其中,本集团工业铝挤压板块於回顾年的销售成本约为人民币99.2亿元,
与二零一五年度的约人民币97.3亿元持平,本集团工业铝挤压板块於回顾
年的单位产品成本为每吨人民币13,075元,较二零一五年度的每吨人民币
14,355元下降8.9%;本集团建筑铝挤压板块於回顾年的销售成本约为人民
币8.8亿元,较二零一五年度的约人民币10.5亿元减少15.7%,本集团建筑铝
挤压板块於回顾年的单位产品成本为每吨人民币13,085元,较二零一五年
度的每吨人民币14,531元下降10.0%。本集团工业铝挤压板块和建筑铝挤压
板块的单位产品成本均有所下降,是由於本集团位於营口的高精铝项目
一期全面投产,为本集团铝挤压业务提供了低於市场价格的优质原材料,
从而降低了成本。
本集团深加工业务於回顾年的销售成本约为人民币16.1亿元,较二零一五
年度的约人民币13.2亿元增加22.7%,主要是由於回顾年内深加工业务的产
品销量大幅增加所致。本集团深加工业务於回顾年的单位产品成本为每
吨人民币17,992元,与二零一五年度的每吨人民币17,991元持平。本集团深
加工业务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来自於本集团的铝挤压业务中的工业铝挤压
板块。於回顾年,本集团深加工业务产品的成本中来自於本集团工业铝挤
压板块的成本约为人民币13.5亿元(二零一五年度:约人民币11.0亿元)。
�C 30 �C
毛利及毛利率
本集团於回顾年的毛利约为人民币62.9亿元,较二零一五年度的约人民
币53.2亿元增加18.2%,毛利率由二零一五年度的32.9%上升至回顾年内的
37.7%。以下为本集团於回顾年及二零一五年度,按业务分部划分的毛利、
毛利占比及毛利率分析: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毛利 占比 毛利率 毛利 占比 毛利率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铝挤压业务 5,453,049 86.7% 33.5% 4,612,805 86.7% 30.0%
工业铝挤压板块 5,302,521 84.3% 34.8% 4,562,744 85.8% 31.9%
建筑铝挤压板块 150,528 2.4% 14.6% 50,061 0.9% 4.6%
深加工业务 825,942 13.1% 33.8% 634,971 11.9% 32.5%
其他 17,348 0.3% 77,222 1.5%
小计 6,296,339 100.1% 33.6% 5,324,998 100.1% 30.6%
抵消未实现内部
销售毛利 (7,961) (0.1%) (4,975) (0.1%)
合计 6,288,378 100.0% 37.7% 5,320,023 100.0% 32.9%
本集团工业铝挤压板块於回顾年的毛利约为人民币53.0亿元,较二零一五
年度的约人民币45.6亿元上升16.2%,工业铝挤压板块的毛利率由二零一五
年度的31.9%上升至回顾年内的34.8%。工业铝挤压板块的毛利包含了对外
销售的毛利以及内部销售的毛利。
本集团建筑铝挤压板块於回顾年的毛利约为人民币1.5亿元,较二零一五
年度的约人民币5,006万元增加200.7%,本集团建筑铝挤压板块的毛利率由
二零一五年度的4.6%上升至回顾年内的14.6%。
�C 31 �C
本集团深加工业务於回顾年的毛利约为人民币8.3亿元,较二零一五年度
的约人民币6.3亿元增加30.1%,本集团深加工业务的产品的毛利率由二零
一五年度的32.5%上升至回顾年内的33.8%。
本集团铝挤压业务和深加工业务毛利率均有提升,主要是由於回顾年内
本集团位於营口的高精铝项目第一期全面投产,为本集团铝挤压业务提
供了低於市场价格的优质原材料,从而降低了成本所致。
其他(开 支)�u收 入
其他(开 支)�u收入由二零一五年度的净收益约人民币1.7亿元减少至回顾年
内的净损失约人民币1,559万元,主要是由於回顾年内人民币贬值使得本
集团外币借款引起的汇兑损失大幅增加,导致本集团的汇兑损失由二零
一五年度的约人民币1.3亿元增加至回顾年内的约人民币2.2亿元;其次,
政府补贴由二零一五年度的约人民币2.1亿元减少至回顾年内的约人民币
1.6亿元;另外,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度收购两间附属公司而形成的议价收
购收益约人民币4,669万元,而回顾年内无此项收益。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主要包括购股权费用、工资、薪酬与福利开支、研发
费用、预付租金摊销、土地使用税、银行手续费、房租、中介服务费及办
公设备折旧费用等。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由二零一五年度的约人民币14.6
亿元增加至回顾年内的约人民币18.4亿元。此项变化主要由於以下原因所
致:
(i) 由於本公司於回顾年授出4.5亿份购股权,从而导致购股权以公允价
值计算产生的非现金流支出费用由二零一五年度的约人民币271万元
增加至回顾年内的约人民币2.0亿元;
(ii) 本集团计入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的工资、薪酬与福利开支由二零一五
年度的约人民币1.8亿元增加至回顾年内的约人民币2.4亿元,主要是
由於本集团业务范围及规模扩大而导致雇员人数增加所致;及
(iii) 其他行政及经营相关开支包括研发费用、预付租金摊销、办公设备折
旧费用等均有所增加。
�C 32 �C
应占联营公司利润减亏损
本集团於回顾年的应占联营公司利润减亏损约为人民币7,390万元(二 零
一五年度:约人民币207万元),系对本集团联营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应占
利润或亏损。
财务成本
本集团的财务成本由二零一五年度的约人民币6.2亿元增加至回顾年内的
约人民币9.3亿元,主要是由於回顾年内平均借贷规模较二零一五年度增
加所致。
回顾年内,本集团可直接归属於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按金发生的贷款
利息费用约为人民币8.6亿元(二零一五年度:约人民币7.1亿元),年均资本
化率为4.59%(二零一五年度:4.31%)。
於二零一五年度及回顾年内,本集团贷款分别按平均年利率4.23%及4.14%
计息。回顾年内融资债券按年利率3.49%至7.50%计算(二零一五年度:按年
利率4.60%至7.50%计算)。
除税前利润
本集团的除税前利润由二零一五年度的约人民币35.2亿元增加至回顾年内
的约人民币36.8亿元。
所得税开支
本集团的所得税开支由二零一五年度的约人民币7.2亿元增加至回顾年内
的约人民币7.7亿元。
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度及回顾年的实际税率分别为20.4%及21.0%。
年内利润
本公司之年内利润由二零一五年度的约人民币28.0亿元增加至回顾年内的
约人民币29.1亿元。本集团的净利率由二零一五年度的17.3%上升至回顾年
内17.4%。扣除本集团确认的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授予的购股权以公允
价值计算产生的非现金流支出费用以及鉴於实施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辽宁忠旺建议分拆上市进行内部重组而产生的印花税之影响後,本公司
於回顾年的经调整年内利润约为人民币31.4亿元,比二零一五年度的约人
民币28.0亿元增加12.1%。
�C 33 �C
现金流量
以下为本集团於回顾年及二零一五年度的现金流量: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4,603,246 6,771,515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6,065,032) (15,318,114)
融资活动(所 用)�u所得现金净额 (713,753) 9,283,360
流动资产净额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流动资产净额约为人民币51.5亿
元,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流动资产净额约人民币17.9亿元增加
约人民币33.6亿元,主要是由流动负债减少所致。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流动负债约为人民币195.4亿元,比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人民币229.2亿元减少约人民币33.8亿元,
主要是由於融资债券、银行及其他贷款减少所致。
流动资金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
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别约为人民币80.2亿元及人民币102.0亿 元,短 期
存款余额分别约为人民币33.3亿元及人民币2,592万元,而在流动资产项下
列示的质押银行存款余额分别约为人民币29.0亿元及人民币27.9亿元。
借贷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融资债券及贷款总额约为人民
币330.2亿元,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总额约人民币367.9亿元减
少约人民币37.7亿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於流动负债项下显示的融资债券及
贷款金额约为人民币83.2亿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149.3
亿元),於非流动负债项下显示的融资债券及贷款金额约为人民币247.0亿
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218.6亿元)。
�C 34 �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约为57.0%,较 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比率约63.6%有所改善,该比例乃根
据本集团的总负债除以总资产计算。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账面价值约人民币53.6亿元的资
产用作融资安排的抵押,包括质押银行存款、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预付
租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86.3亿元的资产用作融资安排
的抵押,包括质押银行存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
预付租金)。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
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雇员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16,750名全职雇员,包括生产、研
发、销售和管理等职位,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12,861名雇员增
长30.2%。回顾年内,有关雇员成本(包括董事酬金)约为人民币14.2亿元(当
中购股权费用约为人民币2.0亿元),相比二零一五年度的约人民币10.6亿
元(当中购股权费用约为人民币271万元)增长了34.2%。本集团之雇员成本
(不包括购股权费用)有所增加主要由於本集团因业务范围及规模扩大而
导致雇员人数增加所致。
研发
在研发方面的持续投入帮助本集团建立起一支高水平的研发与技术队
伍。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有1,288名研发及质量控制人
员,占本集团总人数的7.7%。本集团不仅拥有强大的新材料、新工艺研发
能力,拥有亚洲最大的模具设计及生产中心,还专门组建了一支一流的产
品与工艺设计团队,针对客户日益增长的轻量化需求提供从产品设计到
生产服务的一体化解决方案。此外,本集团已与多个领先的行业研究机构
和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大力提升自身科研水平的同时,有效拓展了铝产品
的下游应用范围。
�C 35 �C
资本承担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订约但未於综合财务报表拨备的
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资本开支约为人民币96.5亿元,主要是用於本集团高
端铝压延材等增长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与扩充挤压产能相关的设备购置
支出,计划以本集团营运资金、商业银行贷款及本集团可使用之其他融资
渠道支付。
建议分拆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辽宁忠旺精制
投资有限公司(「忠旺精制」)与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并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公司,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房置业」),就出售忠旺精制的直接
全资附属公司辽宁忠旺全部股权等事项达成资产转让协议。该协议已於
二零一六年六月六日获得香港联交所的确认,并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
获得本公司股东及中房置业股东的高票数通过。目前正待中国相关监管
部门(包括商务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期後事项
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期後事项。
财务风险
本集团承受多种财务风险,包括在日常业务过程中的外币风险、利率风险
以及铝锭价格变动风险等。
外币风险
本集团大多数业务以人民币结算。然而,本集团向海外客户的销售及外币
贷款会以外币结算。於回顾年,本集团的收入约85.1%以人民币结算,另约
14.9%以外币结算。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借贷约72.8%
以人民币结算,另约27.2%以外币结算。
�C 36 �C
外币汇率波动会影响本集团以外币计值的合约销售收入及以外币计值的
借款,或会对本集团造成不利影响。本集团的财务及资金政策旨在控制个
别交易的外汇波动风险及利率波动风险。本集团并未使用任何金融工具
对冲外币风险。然而,本集团管理层会一直监控汇率风险,并会於有需要
时考虑对冲重大外币风险。
利率风险
由於本集团并无重大计息资产,故本集团的收入及经营现金流量绝大部
分不受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本集团承受的利率变动风险主要来自於融
资债券及贷款。浮息贷款使本集团面对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定息贷款则使
本集团面对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定
息贷款约为人民币50.2亿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79.0亿
元)。
於回顾年,本集团发行人民币25亿元、5亿元和40亿元的无抵押融资债券,
年期分别为五年、一年和五年,分别须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二零
一七年七月八日和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偿还,实际利率分别为每年
4.05%、3.49%和3.75%。
於二零一五年,本集团发行人民币12亿元的无抵押融资债券,年期为三
年,须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偿还,实际利率为每年5.40%。此 外,本
集团还发行了一期人民币20亿元的无抵押融资债券,期限为二百七十天,
须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九日偿还,实际利率为每年4.60%,该笔融资债券已
经於到期日完全清偿。
於二零一四年,本集团发行人民币1亿元和人民币11亿元的无抵押融资债
券,年期分别为三年和六年,分别须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和二零二零年
十月二十二日偿还,实际利率分别为每年7.50%和5.48%。
於二零一三年,本集团发行了一期人民币5亿元的无抵押融资债券,年期
为三年,须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偿还,实际利率为每年6.90%,该笔融资
债券已经於到期日完全清偿。
本集团在二零一四年与银行交易对手签订了以港币计价的名义合同金额
合共约为港币14.9亿元的两笔利率掉期合约,该等合约被指定为现金流量
套期工具,用作对冲浮动利率银行借款由借款日至还款日期间可能产生
之利率风险。
�C 37 �C
该等掉期合约期限与相关贷款期限一致,掉期利率为固定,利率分别为年
利率1.94%和3.40%,已於回顾年内到期。
铝锭价格变动风险
本集团铝挤压业务的主要生产原材料包括铝锭、铝棒、镁锭、矽锭等。一
般而言,本集团按「成本加成法」对铝挤压产品进行定价,即根据铝锭现行
市价加本集团收取的加工费来确定售价,本集团的定价策略是将价格波
动的风险转嫁给客户。然而,本集团未必能够将价格上升的全部成本转嫁
给客户,或全部抵消原材料价格上升的影响,因此可能会略微削弱本集团
的盈利能力。本集团并未采取订立铝锭远期合同等方式对铝锭价格变动
风险进行对冲。
企业管治常规
自二零零九年在联交所上市以来,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的企业
管治守则(「管治守则」)所列的守则条文。本公司定期检讨其企业管治常规以确
保持续遵守管治守则。
於回顾年内,除下文披露者外,本公司已符合管治守则所载全部守则条文。
根据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A.2.1条,董事长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予区分,不应
由一人同时兼任。董事长与行政总裁的职责应该清楚明确分开及书面订明。於
回顾年内,由於刘忠田先生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
日期间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即行政总裁)两个职务,期间本公司偏离此条
文。刘先生为本集团之创办人,於企业经营及整体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考
虑到本集团之发展阶段,董事会认为,由一人同时兼任董事长与总裁,在实施
及执行本集团的业务策略时,可为本公司提供强而有力和持续之领导,对本公
司是最有利的。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的公告所披露,鉴於
实施建议分拆,出於本公司内部管理体系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及优化本公司公
司治理,刘先生已於该日辞任本公司总裁之职。同时,路长青先生於二零一六
年三月二十二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总裁,任期至董事会另行委任本公司下一任
总裁之日止。是次更换总裁後,截至本公布日期,本公司已符合管治守则的守
则条文第A.2.1条。然而,董事会将根据相应情况继续不时检讨现行董事会架构
及组成。
�C 38 �C
董事遵守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载於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
守则(「标准守则」)作为本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准则。本公司定期提醒
董事遵守标准守则。经本公司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彼等已确认整个回顾
年内,彼等均遵守标准守则的规定。
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
回顾年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上市证
券。
审阅财务报表
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已与本公司管理层一同讨论并审阅了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股息
董事会建议宣派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末期股息每股港
币0.10元。待股东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
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之後,末期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星
期五)或前後派发予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星期四)名列於本公司股东登记册
内的本公司普通股及可转换优先股持有人。
若宣派末期股息的建议获股东批准,加上回顾年内已派发之中期股息每股港
币0.11元,本公司回顾年的总派息比率约45.5%。
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日期
为确认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本公司的股东登记册将於二零一七年五
月十九日(星期五)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
理股东登记,期间所有股份转让将不会受理。
待本公司股东批准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後,
为确认本公司股东有权获派末期股息,本公司的股东登记册将於二零一七年
六月二日(星期五)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
东登记,期间所有本公司股份转让将不会受理。
�C 39 �C
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以及�u或有权收取末期股息,所有填妥股份转
让表格连同有关股票必须分别最迟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星 期 四)及�u或 二
零一七年六月一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
1712�C1716�m。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举行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将按照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规定的方式适时刊
发及寄发予本公司股东。
刊发全年业绩
本公司将於联交所及本公司的网站(www.zhongwang.com)刊发本公布。载有上市
规则附录16规定所有资料的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年报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股东,并刊载於联交所及本公司的网站。
致谢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对持续不断支持我们的股东、客户、业务夥伴以及恪尽职守
的全体员工致以由衷谢意。
承董事会命
中国忠旺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长
刘忠田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
执行董事
刘忠田先生、路长青先生及勾喜辉先生
非执行董事
陈岩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振华先生、文献军先生、史克通先生及卢华基先生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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