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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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AsiarayMediaGroupLimited
雅仕维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993)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告
雅仕维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董事会(「 董事会 」)欣然宣布本公司及
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计合并财务业绩,
连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计比较数字如下:
合并综合收益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2 1,470,795 1,406,293
收入成本 3 (1,180,312) (1,115,897)
毛利 290,483 290,396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 4 (126,638) (100,553)
行政开支 5 (149,995) (166,744)
其他收入 6 12,257 12,758
其他收益�u(亏损),净额 6 22,992 (52,393)
经营利润�u(亏损) 49,099 (16,536)
融资收入 7 2,869 5,576
融资成本 7 (2,545) (3,222)
融资收入,净额 7 324 2,354
分占於联营公司的投资业绩 11 5,255 8,177
除所得税前利润�u(亏损) 54,678 (6,005)
所得税(开支)�u抵免 8 (14,573) 3,809
年度利润�u(亏损) 40,105 (2,196)
�C1�C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综合收益�u(亏损)
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平值变动收益
�u(亏损)净额(已扣税) 343 (1,545)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扣税) 835 �C
―货币换算差额 (34,613) (25,330)
(33,435) (26,875)
年度综合收益�u(亏损)总额 6,670 (29,071)
以下各方应占利润�u(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15,826 (39,616)
非控股权益 24,279 37,420
年度利润�u(亏损) 40,105 (2,196)
以下各方应占综合收益�u(亏损)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14,888) (61,802)
非控股权益 21,558 32,731
年度综合收益�u(亏损)总额 6,670 (29,071)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每股盈利�u(亏损)
(以每股港仙列示)
―基本及摊薄 9 3.60 (9.09)
�C2�C
合并资产负债表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00,118 63,984
在建工程 �C 16,776
土地使用权 22,931 15,583
投资物业 528 652
无形资产 1,842 1,187
於联营公司的投资 11 26,997 37,938
按公平值列入损益账的金融资产 4,537 3,87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346 56,926
递延所得税资产 80,566 80,054
其他应收款项的非即期部分 12 13,697 18,248
259,562 295,225
流动资产
存货 1,326 1,343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12 543,621 525,616
短期存款 13 46,737 114,757
受限制现金 13 63,552 81,80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17,336 241,946
872,572 965,469
总资产 1,132,134 1,260,694
权益及负债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44,000 44,000
股份溢价 461,013 557,813
储备 (25,800) (9,516)
保留盈利 71,553 55,727
550,766 648,024
非控股权益 31,739 52,645
总权益 582,505 700,669
�C3�C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负债
非流动负债
借款 5,310 6,863
递延所得税负债 770 160
6,080 7,023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14 471,909 477,327
即期所得税负债 10,002 10,669
借款 61,638 16,694
赔偿损失拨备 �C 48,312
543,549 553,002
总负债 549,629 560,025
总权益及负债 1,132,134 1,260,694
�C4�C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编制基准
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乃根据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
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之规定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法编制,并根据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及按公平值列入损益账的金融资产的重估(两者均以公平值计量)修订。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须运用若干重大会计估计,而管理层应用本集团
的会计政策时亦须作出判断。
(a)本集团采纳之新订及经修订准则
本集团於2016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财政年度首次采纳以下准则的修订本:
於以下日期或
之後开始的
会计期间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目 2016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之会计处理 2016年1月1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澄清折旧及摊销之可接受方法 2016年1月1日
第38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 投资实体 2016年1月1日
报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第28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本)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2016年1月1日
2014年年度改进 2016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修订本)持作出售的非流动资产及
已终止经营业务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金融工具:披露
―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修订本) 雇员福利
―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修订本) 中期财务报告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 披露计划 2016年1月1日
采纳该等修订不会对目前期间或任何过往期间产生任何影响,亦不大可能影响未来
期间。
(b)尚未采纳的新准则及诠释
下列新准则、修订及诠释已经颁布,但於2016年1月1日开始的财政年度并未生效,亦
未获本集团提早采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
业之间的资产销售或注入的修订原定於2016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但生效日现时尚未确定。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的修订於2017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该会计准则变动预期对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C5�C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的修订於2017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
生效。该会计准则变动预期对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该新准则阐述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分类、计量及终止确认,引入对冲会计之
新规定以及金融资产之新减值模式。
尽管本集团尚未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及计量进行详细评估,但目前归类为可供出
售投资的股本工具可选择透过损益按公平值计量。
由於新规定仅影响指定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负债会计方法,而本集团并无
任何该等负债,故对本集团金融负债之会计方法并无影响。
新对冲会计规则中的对冲工具会计方法将有所调整,以更贴近风险管理惯例。
作为一般规则而言,由於该准则引入更多原则导向之方法,故可能有更多合资
格作对冲会计处理之对冲关系。
新减值模式须根据预期信贷亏损确认减值拨备,而非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所规
定仅根据已产生信贷亏损确认减值拨备。其适用於按摊销成本分类的金融资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项下合约资产、租赁应收款项、贷款承
担及若干金融担保合约。本集团尚未详细评估新模式对其减值拨备之影响,惟
可能会导致提早确认信贷亏损。
新准则亦引入所扩展之披露规定及呈列变动,预期会改变本集团披露其金融工
具之性质及范围,特别是新准则采纳年度。
於此阶段,预期2018财政年度前将不会应用该新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
间生效。此将取代涵盖货品及服务合约之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以及涵盖建筑合
约之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新准则是基於货品或服务之控制权转移到客户时确
认收益之原则。新准则准许选择具全面追溯力之方式或改良追溯力之方式予以
采纳。
管理层现正评估采用新准则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之影响,并已估计下列该等可能
受影响之范围:
服务收益―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可能导致识别独立履约责任,其
可影响确认收益之时间;及
履行合约所产生若干成本之会计法―目前若干成本的支出可能需根据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确认为资产。
本集团现阶段无法估计新规则对本集团财务报表的影响。本集团於未来十二个
月将就影响作出更详细评估。预期2018财政年度前将不会应用该新准则。
�C6�C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於2019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该新准则将导致几乎所有租赁於资产负债表确认,原因为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
的划分已被删除。在新准则下,确认资产(使用租赁项目之权利)及支付租金之金
融负债。唯一例外情况为短期及低价值租约。
对於出租人之会计处理将不会出现重大变动。
此准则将主要影响本集团经营租赁之会计处理。於呈报日期,本集团有3,217,390,000
港元之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承担。然而,本集团尚未厘定此等承担将会导致确认
资产与就未来付款之负债程度,以及对於本集团利润及现金流量分类的影响。
部分承担可能涵盖短期及低价值租约的例外情况,而部分承担则可能与不合资
格作为新准则下租赁安排有关。
於此阶段,预期2019财政年度前将不会应用该新准则。
2.分部资料
主要营运决策者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审阅本集团的内部报告以评
估表现及分配资源。管理层已根据该等报告厘定营运分部。
执行董事从产品的角度考虑业务,并厘定本集团拥有下列营运分部:
―机场业务―经营机场广告服务;
―地铁�Q业务―经营地铁�Q广告服务;及
―广告牌及大厦创意广告―经营广告牌及大厦创意广告的广告服务。
主要营运决策者主要根据各营运分部的收入及毛利评估营运分部的表现。於年内,本集
团所有业务乃於中国大陆及香港经营。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和行政开支为各营运分部所
整体产生的共同成本,因此并未纳入主要营运决策者分配资源及评估分部表现所用的分
部表现计量标准。其他收入、其他收益�u(亏损),净额、融资收入,净额及所得税(开支)�u
抵免亦不分配予个别营运分部。
概无向主要营运决策者提供分部资产及负债资料。
�C7�C
有关营运分部的分部资料如下:
广告牌及
机场 地铁�Q大厦创意
业务 业务 广告 其他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收入 685,434 457,843 157,867 169,651 1,470,795
收入成本 (541,974) (353,131) (138,312) (146,895) (1,180,312)
毛利 143,460 104,712 19,555 22,756 290,483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 (126,638)
行政开支 (149,995)
其他收入 12,257
其他收益,净额 22,992
经营利润 49,099
融资收入 2,869
融资成本 (2,545)
融资收入,净额 324
分占於联营公司的
投资业绩 5,255 �C �C �C 5,255
除所得税前利润 54,678
所得税开支 (14,573)
年度利润 40,105
�C8�C
广告牌及
机场 地铁�Q大厦创意
业务 业务 广告 其他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收入 628,957 424,829 160,888 191,619 1,406,293
收入成本 (438,332) (359,883) (146,199) (171,483) (1,115,897)
毛利 190,625 64,946 14,689 20,136 290,396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 (100,553)
行政开支 (166,744)
其他收入 12,758
其他亏损,净额 (52,393)
经营亏损 (16,536)
融资收入 5,576
融资成本 (3,222)
融资收入,净额 2,354
分占於联营公司的
投资业绩 8,177 �C �C �C 8,177
除所得税前亏损 (6,005)
所得税抵免 3,809
年度亏损 (2,196)
收入包括以下各项: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广告发布收入 1,333,390 1,277,497
广告制作、安装及拆卸收入 137,405 128,796
1,470,795 1,406,293
本集团收入的地区分布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中国大陆 1,150,118 1,098,405
香港 320,677 307,888
1,470,795 1,406,293
本集团拥有大量客户,概无任何客户贡献本集团总收入的10%或以上。
�C9�C
本集团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及递延所得税资产除外)位於中国大陆及香港,具体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中国大陆 158,434 151,633
香港 7,679 2,735
166,113 154,368
3.收入成本
归入收入成本的开支分析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广告空间特许经营费支出 1,032,974 967,533
项目安装及拆卸成本 67,062 73,295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25,976 24,702
税项及附加费 20,736 17,576
电费支出 13,045 11,966
其他 20,519 20,825
1,180,312 1,115,897
4.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
归入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的开支分析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雇员福利开支 84,177 78,682
市场调研开支 19,045 5,462
差旅及业务招待开支 16,749 12,235
认股权证费用(a) 3,075 �C
办公室开支 1,418 1,717
办公室租金开支 611 930
销售佣金 544 507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22 30
其他 997 990
126,638 100,553
(a)於2016年10月10日,本公司与GreatWorldHKMediaPte.Ltd(. 「GreatWorldHK」)订立策略
联盟协议,藉以提升本公司与LCattertonManagementLimited(由LVMHMotHennessy
LouisVuittonS.A.、CattertonHoldings,L.L.C及GroupeArnaultSAS成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公司)
的业务合作。同日,本公司与GreatWorldHK订立认购协议(於2016年10月13日订立经
修订及补充的补充协议);据此,本公司向GreatWorldHK发行10,000,000份公司认股权证。
�C10�C
5.行政开支
归入行政开支的开支分析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雇员福利开支 78,560 77,441
办公室开支 13,155 10,548
办公室租金开支 12,560 14,031
其他专业服务费 12,467 11,092
差旅及业务招待开支 11,915 15,762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7,583 6,833
核数师酬金 4,142 4,400
―审计服务 2,800 2,876
―非审计服务 1,342 1,524
银行手续费 3,590 2,841
税项及附加费 2,529 1,763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拨备 1,267 16,830
土地使用权摊销 414 421
无形资产摊销 462 312
投资物业折旧 86 92
上市相关开支 �C 1,859
其他 1,265 2,519
149,995 166,744
6.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u(亏损),净额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收入
广告谘询服务收入 2,700 3,417
广告设计服务收入 981 �C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股息收入 2,536 1,202
政府补贴收入 2,414 4,164
贷款予一间联营公司的利息收入 1,080 1,151
订约方违约赔偿 906 886
报销安装及维护成本 722 79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 705 976
投资物业的租金收入 213 169
12,257 12,758
�C11�C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收益�u(亏损),净额
赔偿损失拨回�u(拨备)(a) 24,662 (48,312)
按公平值列入损益账的金融资产公平值收益�u(亏损) 72 (445)
汇兑亏损净额 (24) (2,918)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 (186) (3)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亏损 (1,127) �C
其他 (405) (715)
22,992 (52,393)
(a)於2015年10月,本集团决定提前终止於宁波地铁1号�Q为期10年的媒体资源特许权合
约。媒体资源拥有人已通知本集团赔偿就提前终止合约所产生的损失。
於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管理层仍就达成提前终止合约须赔偿的金额与媒体资源
拥有人进行仲裁程序。根据本集团中国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本公司董事认为,该
赔偿的最高金额为支付48,312,000港元(人民币38,890,000元)的一年租金。有关款项已
於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悉数拨备。
於2016年5月24日,本公司管理层接获仲裁裁决,厘定最终赔偿款额为20,441,000港元(人
民币15,173,000元)。初步估计金额与仲裁最终结果之间的差额27,871,000港元(人民币
23,717,000元),已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拨回并於「其他收益,净额」确认。
7.融资收入,净额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融资收入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869) (5,576)
融资成本
银行借款的利息开支 2,545 3,222
融资收入,净额 (324) (2,354)
�C12�C
8.所得税开支�u(抵免)
本集团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所得税开支�u(抵免)分析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所得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 16,387 18,406
―香港利得税 3,172 3,678
19,559 22,084
递延所得税 (4,986) (25,893)
14,573 (3,809)
(a)开曼群岛所得税
本公司於开曼群岛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因此免缴开曼
群岛所得税。
(b)香港利得税
由於本集团拥有须缴纳香港利得税的业务营运,故已就香港利得税计提拨备。本集
团已根据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各年的估计应课税利润按16.5%的税率
计提拨备。
(c)中国企业所得税
本集团已根据现行法例、诠释及有关惯例就其中国大陆业务於各年度的估计应课税
利润按25%的税率计提所得税拨备,除非有适用的优惠税率则作别论。
本集团附属公司云南空港雅仕维信息传媒有限公司於中国云南省成立,符合适用於
中国内地西部开发地区的优惠税收政策资格,故享有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
(d)中国预扣税
根据适用中国税务法规,於中国大陆成立的公司就2008年1月1日之後产生的利润向
外国投资者分派的股息,一般须按10%税率预扣所得税。倘於香港注册成立的外国
投资者符合中国大陆与香港订立的避免双重徵税安排的条件及规定,有关预扣税税
率将由10%降低至5%。
�C13�C
9.每股盈利�u(亏损)
每股基本盈利�u(亏损)乃根据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u(亏损),除以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
权平均数计算。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u(亏损) 15,826 (39,616)
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以千股计) 440,000 435,781
每股盈利�u(亏损)(以每股港仙列示) 3.60 (9.09)
本集团的购股权及认股权证日後可能会摊薄每股基本盈利�u(亏损),但由於在所呈列年
度具有反摊薄效应,故在计算每股摊薄盈利�u(亏损)时并未计算在内。
10.股息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建议末期股息每股0.10港元(2015年:0.09港元)(a) 44,000 39,600
中期股息每股0.13港元(2015年:0.055港元) 57,200 24,200
101,200 63,800
(a)於2017年3月24日举行之会议上,董事会建议派付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
股息每股0.10港元(2015年:0.09港元),总额为44,000,000港元(2015年:39,600,000港元)。
建议股息将由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该等财务报表并未反映此应付股息。
11.於联营公司的投资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u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初 37,938 36,442
应占业绩 5,255 8,177
股息 (13,745) (4,068)
货币换算差额 (2,451) (2,613)
年终 26,997 37,938
�C14�C
12.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计入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a) 354,610 376,429
―应收关连方款项 10,428 11,450
―应收第三方款项 344,182 364,979
减:应收账款减值拨备 (23,494) (23,911)
应收账款,净额 331,116 352,518
其他应收款项(b) 98,801 106,623
―应收关连方款项 6,625 572
―应收第三方款项 92,176 106,051
减:其他应收款项减值拨备 (1,090) (1,028)
其他应收款项,净额 97,711 105,595
应收利息 857 1,541
预付税项 14,197 10,831
其他预付款项(c) 95,268 55,131
―支付予关连方 3,088 14,225
―支付予第三方 92,180 40,906
向一间联营公司贷款(d) 4,472 �C
543,621 525,616
计入非流动资产
向一间联营公司贷款(d) 13,697 18,248
总计 557,318 543,864
(a)本集团并无授予客户指定信贷期。於各资产负债表日期根据收入确认日期的应收账
款总额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最多6个月 256,304 287,297
6个月至12个月 49,791 56,380
1年至2年 32,306 19,527
2年至3年 5,499 4,984
3年以上 10,710 8,241
354,610 376,429
�C15�C
於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应收账款分别约为331,116,000港元及
352,518,000港元。此等款项主要与若干并无重大财务困难的独立客户相关,根据过往
经验,逾期金额可以收回。该等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最多6个月 254,829 284,815
6个月至12个月 48,187 55,240
1年至2年 26,859 11,530
2年至3年 1,241 933
331,116 352,518
於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23,494,000港元及23,911,000港元已作减值处理。
於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拨备金额分别为23,494,000港元及23,911,000港元。该等应
收款项的账龄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最多6个月 1,475 2,482
6个月至12个月 1,604 1,140
1年至2年 5,447 7,997
2年至3年 4,258 4,051
3年以上 10,710 8,241
23,494 23,911
(b)其他应收款项主要指向不同媒体资源拥有人支付的担保保证金及应收若干关连方
款项。
(c)其他预付款项分析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广告空间特许经营费支出的预付款项 88,160 52,690
其他 7,108 2,441
95,268 55,131
(d)即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上海雅仕维」)向福建兆翔广告有限公司(「福建兆翔广告」)
提供的两项免息贷款,包括一项17,050,000港元(人民币15,251,000元)为期六年的贷款
及一项4,472,000港元(人民币4,000,000元)为期两年的贷款。两项贷款的初步公平值分
别基於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现行借贷利率6.55%及6.15%计算的利率折现的现金流
量厘定。
�C16�C
13.短期存款
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初步年期介乎6个月至1年的短期存款的实
际利率分别为1.96%及1.88%。
本集团的短期存款以港元及人民币计值。
短期存款均未逾期或减值。本公司董事认为,於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短期存款的账面
值与其公平值相若。
14.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付账款(a) 83,536 69,077
―应付关连方款项 24,250 23,080
―应付第三方款项 59,286 45,997
应计广告空间特许经营费支出(b) 210,278 238,684
―应付关连方款项 149,849 150,771
―应付第三方款项 60,429 87,913
已收客户预付款项 133,077 104,757
其他应付税项 4,755 6,063
应付薪金及员工福利 16,245 18,053
其他应付款项(c) 24,018 40,693
―应付关连方款项 1,666 145
―应付第三方款项 22,352 40,548
471,909 477,327
(a)於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基於发票日期的应付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最多6个月 42,633 63,335
6个月至12个月 17,396 3,201
1年至2年 22,225 1,421
2年至3年 184 521
3年以上 1,098 599
83,536 69,077
(b)主要指按受益期间以直线法於损益确认的最低保证特许经营费支出与根据特许经
营权协议应付最低保证特许经营费支出之间的差额。
(c)其他应付款项主要指已收客户担保保证金及若干应付关连方款项。
�C17�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尽管广告市况不佳,但本集团於2016年仍然录得呈报总收入1,470.8百万港元,
较2015年相比增长4.6%。撇除相对2015年人民币兑港元贬值6.5%的货币波动不
利影响,2016年的总收入按年增长9.9%。为更好地反映本集团的总业务规模,
我们亦谨此呈报我们的总体收入,其包括本集团的合并收入及从事媒体广告
业务的本集团全部联营公司的总收入。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
总体收入增加5.1%至2,137.7百万港元。
於本年度,本集团维持在机场及地铁广告市场的领导地位,於大中华地区的
私营媒体公司中持续在机场广告市场排名首位及地铁广告市场排名第二位。
本集团於本年度内开展的新项目包括厦门高崎国际机场4号航站楼、海南岛
三亚凤凰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及刚自2016年12月起开始开通客运服务的北京
地铁16号�Q广告空间独家特许经营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们的媒体组合
覆盖了大中华地区的37个城市,成功获得大中华地区27个机场及12条地铁�Q
的主要媒体资源独家特许经营权。本集团所有独家经营的机场之全年总客运
量於2016年12月31日止达到248.2百万人次,约占中国内地所有机场总客运量
的四分之一。其中,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及杭州萧山国际
机场为三间按全年客运量计排名前十名的机场。
於2016年,全球宏观经济仍然多变,中国内地经济进入新常态,国内生产总值
增长维持在6.7%,而香港仅录得本地生产总值增长1.9%。由於零售销售环境
不佳,中国内地及香港的广告需求无可避免地被削弱。新兴经济行业的广告
需求减轻了传统行业广告需求不断减少的不利影响。根据央视市场研究的数
据显示,中国内地的整体广告开支按年下降0.6%,其中户外媒体的广告开支
按年减少约3.1%。本地广告开支继续受到消费者信心薄弱影响,根据admanGo
的数据,香港的整体广告开支录得前所未有的降幅约12.0%,其中户外媒体广
告开支按年减少约1.4%。
�C18�C
於本年度,本集团表现继续优於中国内地及香港整体户外媒体行业。本集团
的中国内地户外媒体业务整体收入按年增长11.5%(撇除货币波动的不利影响),
而香港户外媒体业务的整体收入按年增长4.2%。细观香港业务按分部划分的
收入分析,虽然营商环境充满挑战,惟本集团的地铁�Q业务仍录得约5%的增长,
而根据admanGo的数据,整体香港地铁的广告开支较去年下降约8.5%(包括由
港铁在香港运营的地铁�Q路及新闻直线的广告开支)。本集团於香港之广告
牌及大厦创意广告业务的表现也优於行业水平,收入增长逾5%,而根据
admanGo的数据,整体香港广告牌及电视墙的广告开支较去年相比下降约7.7%。
我们加强销售团队效益,同时有策略地吸纳来自新兴行业广告开支增长的广
告需求,抵销了传统行业广告开支的缩减。经分析本集团的广告客户组合,
於2016年物业及房地产、美容及潮流服饰,以及银行及保险业的广告开支所
受影响最大。我们设立专项销售团队加强新经济行业的广告销售。电讯及3C
行业(电脑、通讯及消费电子产品)、互联网及流动程式等增长迅速的广告客
户类别足以抵销传统行业缩减的广告开支。广告客户组合变动,反映经济形
势的变化,因此,我们继续将策略重点集中於吸引该等潜力巨大的广告客户,
藉以扩展本集团的广告客户基础。同时,快速消费品(我们地铁�Q业务最大的
广告客户类别)在周期性衰退中抗跌力相对较强,推动本集团收入强劲增长。
於2016年,我们的机场业务分部的收入获得内部增长。第十一届G20峰会首次
在中国举办,於去年9月在杭州举行後,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的广告需求大幅增
加。郑州机场2号航站楼占地面积大於1号航站楼约四倍,於2016年4月开始全
面营运。尽管其处於初期起步期,但广告业绩胜於预期,广告收入录得骄人
增长。除此之外,本集团刚自2016年1月及5月开始的厦门高崎国际机场4号航
站楼及中国海南岛三亚凤凰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广告空间的特许经营权,为
本集团带来额外的收入。
地铁�Q的收入增长主要来自北京地铁4号�Q、大兴�Q、香港地铁及深圳地铁�Q。
位於首都IT中心的北京地铁4号�Q让我们可捕捉到针对年轻IT社群的广告需求。
香港地铁及深圳地铁3号�Q及4号�Q继续为我们的主要收入来源。随着深圳市
因着经济及技术进步而越来越繁荣,我们从深圳地铁3号�Q及4号�Q获得的广
告收入持续增加。经营深圳机场媒体资源的独家特许经营权的联营公司亦受
益於强劲的广告需求,并贡献本集团更多应占联营公司利润。
�C19�C
在致力於获取内部增长及新增长动力的同时,我们继续控制运营成本,包括
特许经营费及电费。於本年度,我们成功降低无锡地铁�Q的最低保证特许经
营费及地铁�Q项目的电费开支。本集团2016年的毛利与2015年持平,原因为项
目基础上,现有地铁项目的利润率有所提升,部分抵销了郑州机场特许经营
权费的不利影响,该费用於续订合约後增速快於起步阶段的收入。由於客流
量增加及面积扩大,全新的郑州机场2号航站楼的重续特许经营费有所增加。
此外,由於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整个合约期内应付的特许经营费总
额采用直线确认基准,因此於初始年度入账的较高特许经营费不可避免地影
响本集团的利润率。尽管如此,郑州机场於起步期表现优异,且於重续合约
首个年度按现金会计基准录得利润。我们认为特许经营费的增加及利润率下
降主要为周期性现象,并看好该等黄金地段项目的增长潜力。
本集团的「空间管理」模式已发展成熟,加上崭新的数码户外广告方案,使我
们於同业之中脱颖而出,并获得优於同业的表现。於本年度,我们升级了若
干户外媒体,以提升我们媒体组合的价值。中信大厦为香港首个数码外墙广
告於期内配有调整技术,数码广告大屏分辨率提高20%,亮度提高50%,实时
资讯现已可在该标志性的沿海办公大楼播放,令广告商可在维多利亚港创造
具影响力的广告活动。我们亦在港铁罗湖站安装超巨型座地广告板,是港铁
现时同类型中最大的一座。此外,我们在罗湖站的入境大堂安装了两个95英
寸的数码广告屏,其可使广告商每周有效接触数百万乘客。
除透过合资或直接签订合约在机场及地铁�Q提供独家媒体资源外,我们亦透
过商谈合适的第三方媒体资源与品牌拥有人密切合作,扩展我们的业务模式。
於本年度,我们成功与我们上市的基石投资者之一LVMH集团续订位於香港
核心商业区的中环会德丰大厦广告牌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此外,我们透过於
去年10月签署的战略联盟,进一步加强与LCatterton(由LVMH、Catterton
Holdings,L.L.C.及GroupeArnaultSAS成立的私募股权公司)的关系,预计将为本
公司带来额外的收入来源。
我们与旅游零售业全球领先企业拉格代尔的合作项目,自推出以来不到两年
就开始为本集团贡献利润。我们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引入20个国际知名奢侈
品牌及国内品牌,我们透过合营企业於该机场经营独家特许经营权已近十年。
引入该等优质广告商对媒体业主而言,机场的商业价值获得提升,机场环境
亦得到升级。同时,我们利用空置广告位支持该等主要租户的零售销售。我
们相信该合作属各方全赢局面,为机场业主、租户、乘客及本集团整体增值。
�C20�C
去年我们透过竞争性招标成功获指定为2016年国际汽联电动方程式香港电动
大奖赛的独家广告销售代理,获得该项首次在香港举行的国际赛车的独家特
许经营权,印证了我们的户外广告能力达到国际标准。未来,我们将继续努
力在此类大型活动中争取户外广告机会。
前景
董事会预期,监於全球经济以及中国内地及香港的不确定性仍然存在,2017
年市场状况将继续面临挑战。尽管数字经济同时带来挑战及机遇,凭藉我们
的数字化转型策略,我们已准备好迎接挑战,并会提升抓住机遇。
首先,我们将加快数字化转型战略,以提升我们的户外媒体资源的变现率。
我们已研发数据驱动的户外广告方案,可提供基於受众人口统计、天气及其
他事件等各种参数的精准广告内容,并在推出期间及完结之後监测广告效果。
该数码户外(「数码户外」)广告方案不仅有利於广告策划人及买方制定购买决策,
亦可为广告客户提供更精准的广告和可测量结果。这将最终提高我们户外媒
体组合的变现能力。初期,我们将在香港的特定地点推出该数码户外广告方案,
之後逐步在中国内地推出。同时,我们将提供更多使用移动及数字技术的
O&O广告活动。例如我们最近与腾讯云合作,在今年1月於深圳机场推出�Q上
及�Q下广告活动,除机场的传统农历新年装置外,我们安排了京剧演员巡游,
派发腾讯云赠品及透过iBeacon技术送赠微信电子红包,机场乘客透过社交媒
体分享活动照片,成功吸引了机场及网络世界的关注。
为实现可持续的长期增长,我们致力於挖掘机场及地铁�Q的发展机遇。除上
述厦门及三亚机场外,本集团亦赢得北京地铁16号�Q主要媒体资源的独家特
许经营权合约。我们很高兴自2016年12月底开始开通客运服务後,其广告业绩
即令人鼓舞。本集团现已取得由京港地铁经营的四条北京地铁�Q其中三条的
媒体资源独家特许经营权,另外两条地铁�Q分别为北京地铁4号�Q及大兴�Q,
藉以进一步巩固我们与京港地铁的合作关系,并加强本集团在大中华地区地
铁广告市场的领导地位。
我们将继续制定策略在具有户外广告发展潜力的黄金地段获取新项目,致力
在短期盈利能力与长期可持续增长之间取得平衡,为股东创造利益。
�C21�C
自2008年起,我们一直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密切及持续合作,经营香港4条地
铁�Q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我们很荣幸能够与港铁就其位於香港核心商业区及
地铁沿�Q高人流量地区的商场及商业大厦成功续订广告销售代理服务合约,
这包括中环环球大厦的标志性LED幕墙,其位於人流密集的交叉路口及每年
覆盖数千万行人,以及毗邻海底隧道红�|站停车场屡获奖项的T型广告牌。该
续签的合约於2017年1月1日开始意味着我们与港铁的合作将持续超过10年。
我们将专注於户外媒体行业及发挥「空间管理」模式等核心竞争力,并致力於
投资人才、技术以及产品及业务模式创新,带领集团於数字化转型取得长远
的成功。凭藉这些策略和发展计划,我们有信心可以充份发挥集团户外媒体
资源的价值,取得持续的增长并最终为股东缔造更高价值。
财务回顾
收入
本集团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入由约1,406.3百万港元增至约1,470.8
百万港元,按年增幅为4.6%。收入增加主要由於机场媒体及地铁媒体分部的
收入增加所致,惟部分被其他业务分部的收入减少所抵销。本集团的总体收
入(此为营运数据)达2,137.7百万港元,其中包括本集团的合并收入及本集团旗
下从事媒体业务的联营公司的总收入,按年增幅为5.1%。
机场媒体分部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629.0百万港元增加9.0%至
2016年的约685.4百万港元。尽管海口机场的广告需求疲软,但本集团仍受惠
於G20峰会後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上升的需求,且厦门高崎国际机场4号航站楼
及三亚凤凰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等新项目亦贡献重大收入。於2016年4月全面
转换到新航站楼後,郑州机场亦录得可观的收入增长。加上深圳机场的业绩
理想,机场媒体分部的总体收入增长7.7%。
於本年度内,本集团来自地铁媒体分部的收入由2015年约424.8百万港元增加
约33.0百万港元或7.8%至约457.8百万港元。有关收入增加乃主要由於来自於
2015年6月开始营运的北京市两条地铁�Q的额外收入。本年度本集团於深圳的
地铁�Q业务录得高个位数增长(倘扣除汇率影响),惟有关增幅部分被宁波地
铁1号�Q及无锡地铁�Q的收入减少所抵销,前者已於2015年提早终止,而後者
则面临广告收入疲软。
�C22�C
我们广告牌及大厦创意广告分部收入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160.9
百万港元轻微下降约3.0百万港元或1.9%至2016年的约157.9百万港元。2016年
本集团的香港广告牌业务跑赢同业,收入增长逾5%。该增加被中国内地广告
牌业务收入减少所抵销,有关收入减少主要由於位於上海的若干广告牌受减
少广告牌数目的监管政策影响下遭拆除所致。
其他收入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191.6百万港元减少21.9百万港元或
11.5%至2016年约169.7百万港元,乃主要由於本集团有关销售若干联营公司及
其他公司所经营媒体资源的广告空间代理业务的收入减少所致。
下表载列本年度内本集团的机场及地铁媒体分部与我们的集团合并收入增长
率分析:
同项目 同项目
增长率
# 增长率# 增长率
(撇除货币 (计及货币 (撇除货币 报告
影响) 影响) 影响) 增长率
机场媒体 11.3% 4.5% 16.0% 9.0%
地铁媒体 2.3% -0.5% 11.6% 7.8%
增长率
(撇除货币 报告
影响) 增长率
集团合并收入 9.9% 4.6%
#定义为於本年度及2015年同期均贡献集团收入的同一项目所产生之收入
收入成本
本集团的收入成本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115.9百万港元增加约64.4
百万港元或5.8%至2016年的1,180.3百万港元。有关收入成本增加乃主要由於:(a)
获得经营厦门高崎国际机场4号航站楼(於2016年1月开始营运)广告空间的独
家特许经营权,而北京地铁�Q4号�Q及大兴�Q的特许经营权合约则自2015年6
月起生效(两者均已开始对本集团造成额外特许经营权成本);(b)2016年上半
年的应付特许经营权费因重续郑州机场的特许经营权合约而增加所致;及(c)
被宁波地铁�Q节省的成本所抵销,原因为该项目於2015年提前终止以及2016
年下半年无锡地铁�Q的特许经营费有所减少。
�C23�C
毛利及毛利率
本集团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毛利由约290.4百万港元略增至约290.5
百万港元,而本集团的毛利率则由2015年的20.6%轻微下降至2016年的19.8%。
毛利率下降乃由於:(1)机场媒体分部毛利减少,主要由於在本期间内郑州机
场特许经营权合约下提高特许经营权费用及另外两个机场(即厦门高崎国际
机场及三亚凤凰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仍处於起步阶段;及(2)货币汇率变动的
不利影响;惟部分被(1)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毛利因G20峰会後广告需求上升而
增加及(2)地铁媒体分部所贡献毛利主要因深圳及北京地铁�Q的销售表现良
好及宁波及无锡地铁�Q削减成本而增加所抵销。
销售及营销开支
本集团的销售及营销开支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00.6百万港元增加
约26.0百万港元或25.9%至2016年的126.6百万港元。有关开支增加乃主要由於
业务营运增长导致市场调研开支及雇员福利开支增加所致。
行政开支
本集团的行政开支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66.7百万港元减少约16.7
百万港元或10.0%至2016年的150.0百万港元。有关开支减少乃主要由於应收账
款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拨备减少,原因是本年度并无重大坏账。
融资收入�u成本─净额
本年度的融资收入净额为0.3百万港元,而2015年的融资收入净额则为2.4百万
港元。此乃主要由於本年度内平均银行存款减少所致。
分占於联营公司的投资业绩
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占联营公司的投资业绩由截至2015年12
月31日止年度的约8.2百万港元减少35.7%至2016年的约5.3百万港元,乃由於其
中一间联营公司福建兆翔广告有限公司於本年度内表现不佳所致,该联营公
司负责经营我们於福建省机场的户外广告业务。
所得税开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所得税开支为14.6百万港元,而2015年的
所得税抵免为3.8百万港元。有关开支增加主要由於除所得税前利润增加所致。
�C24�C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u(亏损)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约为15.8百万港元,而2015
年为亏损约39.6百万港元。利润增加乃(i)收入增加;(ii)提前终止宁波地铁1号
�Q特许经营权合约的赔偿损失拨备拨回;(iii)因开始新项目(例如厦门机场及
三亚机场 )特许经营权成本增加及根据於2016年上半年开始的郑州机场特许
经营权合约应付特许经营权费提高之净影响所致。
财务管理及库务政策
本集团在现金管理及基金投资方面采取审慎的态度。上市带来的所得款项净
额主要存入香港及中国内地的享有声誉的银行作为短期存款。
由於本集团在中国大陆及香港经营业务,我们大部份的收支项目主要以人民
币及港元计值。由於将人民币兑换作外币须受中国政府颁布之外汇管制规则
及规例所限,本公司董事认为不会面临重大外汇风险。本集团将密切监察外
汇风险,如有需要,会考虑对冲重大的风险。
流动资金及财政资源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短期存款及受限制现金约为
327.6百万港元,较2015年12月31日减少约110.9百万港元。於2016年12月31日,
本集团的财务比率如下: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流动比率 1.61 1.75
(1)资本负债比率 (2) 净现金 净现金附注:(1)流动比率的计算方式为将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2)资本负债比率的计算方式为将净负债除以总权益。 �C25�C借款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银行借款总额约为66.9百万港元,而在借款总额中,
61.6百万港元须於一年内偿还,而约5.3百万港元须於一年後偿还。银行借款
的账面值以港元及人民币计值。本集团并无使用任何金融工具作对冲用途,
亦无任何外币投资净额以现行的借款及�u或其他对冲工具作对冲。於2016年
12月31日,非流动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每年)为5.88%,流动借款则为4.22%。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自计息短期存款及银行借款。按浮动利率计息的短期
存款及银行借款令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按固定利率计息的银行借
贷令本集团承受公平值利率风险。
除计息短期存款,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计息资产。本公司董事预期,利率变
动不会对计息资产造成任何重大影响,原因为短期存款的利率预期不会大幅
变动。
资产抵押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抵押名下账面值为34.1百万港元(2015年12月31日:
33.7百万港元)的楼宇、土地使用权、短期存款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作为本集
团借款的抵押。於2016年12月31日,有抵押借款总额为14.5百万港元(2015年12
月31日:23.6百万港元)。
所得款项用途
本公司於2015年1月15日在联交所主板上市,筹得上市所得款项净额约586.6百
万港元。於上市日期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上市所得款项净额其中480.7百万
港元已按照本公司於2014年12月31日刊发的招股章程内「未来计划及所得款
项用途」一节所载的建议用途使用。尚未动用的所得款项已存於香港享有声
誉的银行。
资本开支
我们的资本开支主要包括用於物业、厂房及设备(如广告设施以及家�h及办公
设备)的现金开支。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资本开支分别
为69.8百万港元及24.7百万港元。此开支主要是由於本年度新增郑州新郑国际
机场2号航站楼广告设施导致。
�C26�C
承担
(1)於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资本承担。
(2)经营租赁承担
本集团根据不可撤销经营租赁协议租用若干办公物业及若干媒体资源,
就办公物业磋商的租期由1年至10年不等,而媒体资源则为1年至10年不等,
且大部分租赁协议均可於租期结束时按市值租金重续。
本集团根据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未来最低租赁付款总额如下: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千港元 千港元
不迟於一年 853,071 805,066
迟於一年但不迟於五年 1,613,948 1,727,255
迟於五年 750,371 817,451
3,217,390 3,349,772
或然负债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重大或然负债。
结算日後事项
於2016年12月31日之後,并无发生任何重大事项。
人力资源
本集团向香港及中国大陆的全体雇员提供具吸引力的薪酬待遇,包括培训、
医疗保险和退休福利。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814名雇员(2015年:788
名雇员)。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薪金总额及有关成本分别约
达162.7百万港元及156.1百万港元。
�C27�C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派付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0.10港元(2015年:0.09
港元),於2017年7月28日(星期五)前後派发予於2017年7月14日(星期五)营业时
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惟须待本公司股东在将於2017年6月26
日(星期一)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方可作实。
暂停股份过户登记
(a)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将於2017年6月21日(星期三)至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期间(首尾两
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期内将不会办理任何股份的转让。
为确定有权出席本公司於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并
在会上投票人士之资格,本公司股东须确保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
最迟於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之股份过户
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
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字楼1712�C1716室。
(b)派付建议末期股息
本公司将於2017年7月12日(星期三)至2017年7月14日(星期五)(首尾两天包
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期内将不会办理任何股份的转让。
为确定合资格可享有建议末期股息之人士,本公司股东须确保所有过户
文件连同有关股票最迟於2017年7月11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
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地
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字楼1712�C1716室。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於年内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
本公司於年内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
之所有适用守则条文,惟下述之守则条文第A.2.1条除外。
�C28�C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A.2.1条,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角色应有区分,
不应由一人同时兼任。林德兴先生目前同时担任董事会主席及本公司行政总
裁(「行政总裁」)。董事会认为,是项结构可提高制定及执行本公司策略的效率。
如有需要,董事会将检讨应否委任合适人士出任行政总裁一职。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载於上市规则附录十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
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标准守则」)。全体董事已确认彼等於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已遵照标准守则所载之规定标准。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范围
有关本公告所载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
综合收益表以及相关附注所列的数字,已经由本集团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
师事务所同意,与本集团的本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所列数额相符。罗兵
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在此方面履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
的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委聘审阅准则或香港保证聘约服务准则所进行的核证
工作,因此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概不会就本公告发表任何保证。
审阅财务报表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计合并财
务报表。
承董事会命
雅仕维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林德兴
香港,2017年3月24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林德兴先生、苏智文先生及林家宝先生;
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翁忠文先生;及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马照祥先生、
马豪辉先生SBSJP及陈志辉博士SBS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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