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00)
授出购股权
本公告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7.06A条而作出。
董事会宣布,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根据二零零七年购股权计划授出合
共28,526,215份购股权以认购股份,惟须待承授人接纳方可作实。有关所授出购股
权的详情如下:
授出日期: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所授出购股权的行使价: 每份购股权赋予购股权持有人权利,可於
行使该购股权时以行使价每股225.44港元
认购1股股份
所授出购股权的数目: 28,526,215
股份於授出日期的收市价: 每股225.2港元
购股权的有效期: 直至购股权授出日期後7年期间的最後1
天为止
本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刘炽平先生为其中一位承授人,获授予5,250,000份购股权。
本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批准授出该等购股权。
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上述所授出购股权的承授人为本公司的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亦非彼等的任何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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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词汇 释义
「二零零七年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六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
「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 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一间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组织及
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
「港元」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购股权」 根据二零零七年购股权计划将授出以认购股份的购
股权
「股份」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002港元的普通 股(或 因
本公司股本不时分拆、合并、重新分类或重组所产
生的任何其他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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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承董事会命
马化腾
主席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本公司董事为:
执行董事:
马化腾和刘炽平;
非执行董事:
JacobusPetrus(Koos)Bekker和CharlesStLegerSearle;及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东生、IainFergusonBruce、IanCharlesStone和杨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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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出購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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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控股
2017-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