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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全年業績公佈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 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 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328)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全年业绩公布 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子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业绩及上一年度 比较数字如下: 合并利润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总保费收入 5 311,160 281,698 已赚净保费 5 270,261 244,567 已发生净赔款 6 (171,759) (153,419) 保单获取成本净额 7 (62,954) (54,255) 其他承保费用 (23,147) (20,775) 行政及管理费用 (7,377) (7,514) 承保利润 5,024 8,604 利息、股息和租金收入 8 15,073 14,268 已实现及未实现的投资净收益 9 922 6,562 投资费用 (637) (645) 受保人储金型存款利息 (2) (3) 汇兑收益净额 422 351 其他收入 369 404 其他支出 (457) (173) 财务费用 (1,208) (1,638) 应占联营公司收益 2,945 473 除税前利润 10 22,451 28,203 所得税 11 (4,430) (6,356) 净利润 18,021 21,847 其中: 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020 21,847 少数股东损益 1 �C 18,021 21,847 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12 1.215 1.473 本年度批准分派的股利分配方案具体披露请参见本业绩公布附注13。 合并综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净利润 18,021 21,847 其他综合收益 在後续期间可能被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损失)�u利得 (4,368) 12,480 -重分类至利润表的处置损失�u(收益) 69 (5,981) -减值损失 98 �C 所得税影响 1,050 (1,625) (3,151) 4,874 现金流量套期净损失 (5) (5) 所得税影响 1 1 (4) (4) 应占联营公司其他综合(损失)�u收益 (203) 298 在後续期间可能被重分类至损益的 其他综合(损失)�u收益净额 (3,358) 5,168 在後续期间不可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房屋及预付土地租金转入投资物业重估利得 275 217 所得税影响 (69) (54) 206 163 应占联营公司其他综合收益 �C 2 在後续期间不可重分类至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净额 206 165 税後其他综合(损失)�u收益 (3,152) 5,333 综合收益总额 14,869 27,180 其中: -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4,868 27,180 -归属於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 �C 14,869 27,180 合并资产负债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附注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资产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5,144 22,828  衍生金融资产 3 8  债权类证券 110,645 107,404  权益类证券和共同基金 67,038 68,714  保险业务应收款,净额 14 30,479 19,317  分保资产 30,707 26,426  定期存款 68,286 98,663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63,855 30,052  预付款及其他资产 15,805 16,180  联营公司投资 15 37,045 8,584  投资物业 4,902 4,783  房屋、厂房及设备 14,977 14,110  预付土地租金 3,185 3,35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78 �C 总资产 475,949 420,420 负债  应付分保账款 16 16,443 9,141  应付保险保障基金 834 741  卖出回购证券款 21,030 23,688  应付所得税 2,680 2,943  其他负债及预提费用 48,115 39,107  保险合同负债 17 242,093 217,288  受保人储金型存款 2,330 2,226  应付债券 23,112 16,297  递延税项负债 �C 38 总负债 356,637 311,469 权益  已发行股本 14,828 14,828  储备 104,478 94,118  归属於母公司股东权益 119,306 108,946  非控制性权益 6 5 总权益 119,312 108,951 总权益及负债 475,949 420,420 附注: 1. 公司资料 本公司是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办公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邮编100022)。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 市。 本公司及子公司(统称为「合并」)的主要经营活动是提供财产和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及服务。具体的业务分部信息 在附注4中详细介绍。 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的母公司和最终的控股公司是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集团。 2. 编制基础 本合并财务报表是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其中包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 其解释)的规定而编制。此外,本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披露是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以下简称「公司条例」)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除了投资物业、部分金融工具和保险合同负债外,本合并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惯例编制。本合并财务报表以人 民币呈报,除个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四舍五入到百万位(百万元)。 历史成本一般是基於为取得产品和服务所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 3. 新发布及已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采用 以下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於本年度财务报表首次采用的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 取得共同经营权益的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 披露更新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第38号(修订) 折旧和摊销使用方法的澄清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第41号(修订)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第12号 投资主体:适用合并豁免 和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012-2014周期年度改进 除下述内容外,采用这些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公司及子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 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表现以及合并财务报表披露未产生重大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披露更新 本公司及子公司本年首次采用了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披露更新的相关内容。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 指出,若一项披露并非重大,则实体无需对其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进行单独披露,可提供合并或非合并的基础 信息。但修订重申当仅满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特定要求并不足够使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与实体的财务情况和 经营表现相关的特定交易、事项和情况时,实体应当考虑进行额外的披露。 过去,本公司及子公司将应占联营企业其他综合收益中的份额与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一并按性质合 并呈报。 自2016年1月1日起,按权益法核算的应占联营企业的其他综合收益总额,将划分为以下两项单独披露: 在後续期间不可重分类至损益的部分;以及 满足特定条件以後,在後续期间可以重分类至损益的部分。 由於此变化,本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综合收益表中,人民币298百万元的其他综 合收益项目单独拆分并进行了重分类,以符合新规定。同时,本公司及子公司於合并权益变动表中单独设置了 一项储备项目用以汇总合并权益变动表中应占联营企业的其他综合收益累计金额,此项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期 初余额为人民币379百万元(2015年1月1日:人民币79百万元)。其中,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资产重估储备期初 余额扣除了应占联营企业的部分,从而减少了人民币29百万元(2015年1月1日:人民币27百万元); 归属於母 公司股东的可供出售类投资重估储备期初余额扣除了应占联营企业的部分,从而减少了人民币350百万元(2015 年1月1日:人民币51百万元);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期初余额扣除了应占联营企业的部分,於 2015年1月1日减少了人民币1百万元。本公司及子公司针对上述披露进行了追溯应用。 4. 业务分部报告 本公司及子公司各业务分部的呈报方式与内部管理呈报至总裁办公室用於决策资源分配和业绩评价的方式一致。 按照管理要求,本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产品和提供服务划分业务分部,具体的八大业务分部呈报如下: (a) 机动车辆险分部提供与机动车辆相关的保险产品; (b) 企业财产险分部提供与企业财产相关的保险产品; (c) 货物运输险分部提供与货物运输相关的保险产品; (d) 责任险分部提供与保户责任相关的保险产品; (e) 意外伤害及健康险分部提供与意外伤害和医疗费用相关的保险产品; (f) 农险分部提供与农业相关的保险产品; (g) 其他险分部主要包括与家财、特殊风险、船舶、工程和信用等相关的保险产品;及 (h) 未能分配部分分部包括投资活动的收入和费用、应占联营公司利润、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及本公司及子公司 未能分配的收入和开支。 管理层通过分别监控本公司及子公司各业务经营分部的业绩,来帮助业绩评价。分部业绩的评价主要是以各呈 报分部的经营成果,即以保险业务收入和费用为主要衡量标准的承保利润�u(亏损)(分部(a)到(g)),以及以未能 分配部分的收入和费用(分部(h)),主要包括投资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为主要衡量标准的除承保利润�u(亏损)以 外的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利润。所得税费用未能在各业务经营分部中进一步分摊,被归入未能分配部分。 保险业务的资产和负债若可直接归属於各保险业务经营分部,均已被归入相应分部呈报。投资资产和负债是以 公司为单位整体管理的,与其他未能分配的房屋、厂房及设备、投资物业、预付土地租金、其他资产、应付债 券、应付所得税、递延税项负债和其他应付款一起被归入未能分配部分。 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客户、业务、资产和负债均在中国境内,因此没有呈报按地区划分的分部信息。二零一六年 和二零一五年均不存在业务分部之间的交易。 二零一六年和二零一五年,本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从单一外部客户的交易中取得直接承保保费超过本公司及 子公司直接承保保费总额的10%或以上的情况。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损益分部信息呈报如下: 保险业务分部 未能分配部分 合计 意外伤害 2016年 机动车辆险 企业财产险 货物运输险 责任险 及健康险 农险 其他险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总保费收入 225,640 12,321 2,977 13,703 23,432 19,535 13,552 �C 311,160 已赚净保费 209,667 7,527 2,161 9,572 19,833 14,428 7,073 �C 270,261 已发生净赔款 (124,718) (5,741) (1,149) (5,767) (17,649) (11,233) (5,502) �C (171,759) 保单获取成本净额 (55,387) (2,717) (407) (2,049) (1,351) 196 (1,239) �C (62,954) 其他承保费用 (17,282) (501) (247) (888) (780) (2,407) (1,042) �C (23,147) 行政及管理费用 (5,255) (324) (131) (340) (351) (602) (374) �C (7,377) 承保利润�u(亏损) 7,025 (1,756) 227 528 (298) 382 (1,084) �C 5,024 利息、股息和租金收入 �C �C �C �C �C �C �C 15,073 15,073 已实现及未实现的 投资净收益 �C �C �C �C �C �C �C 922 922 投资费用 �C �C �C �C �C �C �C (637) (637) 受保人储金型存款利息 �C �C �C �C �C �C (2) �C (2) 汇兑收益净额 �C �C �C �C �C �C �C 422 422 财务费用 �C �C �C �C �C �C �C (1,208) (1,208) 其他收入及支出净额 �C �C �C �C �C �C �C (88) (88) 应占联营公司收益 �C �C �C �C �C �C �C 2,945 2,945 除税前利润�u(亏损) 7,025 (1,756) 227 528 (298) 382 (1,086) 17,429 22,451 所得税 �C �C �C �C �C �C �C (4,430) (4,430) 净利润�u(亏损)-分部 经营成果 7,025 (1,756) 227 528 (298) 382 (1,086) 12,999 18,021 保险业务分部 未能分配部分 合计 意外伤害 2015年 机动车辆险 企业财产险 货物运输险 责任险 及健康险 农险 其他险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总保费收入 204,266 12,916 3,225 11,558 18,560 18,944 12,229 �C 281,698 已赚净保费 190,067 7,900 2,350 8,386 15,193 14,552 6,119 �C 244,567 已发生净赔款 (115,085) (5,243) (1,155) (4,857) (13,695) (9,425) (3,959) �C (153,419) 保单获取成本净额 (47,654) (2,025) (596) (2,173) (1,153) 131 (785) �C (54,255) 其他承保费用 (14,984) (820) (223) (722) (849) (2,239) (938) �C (20,775) 行政及管理费用 (4,958) (513) (131) (376) (558) (572) (406) �C (7,514) 承保利润�u(亏损) 7,386 (701) 245 258 (1,062) 2,447 31 �C 8,604 利息、股息和租金收入 �C �C �C �C �C �C �C 14,268 14,268 已实现及未实现的 投资净收益 �C �C �C �C �C �C �C 6,562 6,562 投资费用 �C �C �C �C �C �C �C (645) (645) 受保人储金型存款利息 �C �C �C �C �C �C (3) �C (3) 汇兑收益净额 �C �C �C �C �C �C �C 351 351 财务费用 �C �C �C �C �C �C �C (1,638) (1,638) 其他收入及支出净额 �C �C �C �C �C �C �C 231 231 应占联营公司收益 �C �C �C �C �C �C �C 473 473 除税前利润�u(亏损) 7,386 (701) 245 258 (1,062) 2,447 28 19,602 28,203 所得税 �C �C �C �C �C �C �C (6,356) (6,356) 净利润�u(亏损)-分部 经营成果 7,386 (701) 245 258 (1,062) 2,447 28 13,246 21,847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和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及其他分部信息分 别呈报如下: 保险业务分部 未能分配部分 合计 意外伤害 2016年12月31日 机动车辆险 企业财产险 货物运输险 责任险 及健康险 农险 其他险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分部资产 13,517 11,754 1,410 6,064 6,240 6,465 18,471 412,028 475,949 分部负债 190,900 19,216 3,158 17,344 15,556 12,865 24,927 72,671 356,637 其他分部信息: 折旧和摊销费用 1,406 75 19 85 146 121 82 �C 1,934 保险业务应收款,预付款 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6 51 31 64 78 58 135 �C 423 利息收入 �C �C �C �C �C �C �C 12,351 12,351 保险业务分部 未能分配部分 合计 意外伤害 2015年12月31日 机动车辆险 企业财产险 货物运输险 责任险 及健康险 农险 其他险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分部资产 9,913 8,483 1,340 4,422 4,500 5,881 14,084 371,797 420,420 分部负债 171,110 15,214 2,993 13,756 11,960 11,282 20,002 65,152 311,469 其他分部信息: 折旧和摊销费用 1,478 91 23 84 134 136 87 �C 2,033 保险业务应收款,预付款 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48 213 28 118 51 82 145 �C 685 利息收入 �C �C �C �C �C �C �C 12,425 12,425 5. 总保费收入和已赚净保费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总保费收入 直接承保保费 310,453 281,010 分保业务保费 707 688 311,160 281,698 已赚净保费 总保费收入 311,160 281,698 减:分出保费 (30,386) (29,569) 净保费收入 280,774 252,129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毛额变动 (11,360) (7,277) 减: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再保部分变动 847 (285)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净额变动 (10,513) (7,562) 已赚净保费 270,261 244,567 6. 已发生净赔款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赔款支出毛额 180,496 160,981 减:摊回分保赔款 (18,748) (18,406) 赔款支出净额 161,748 142,575 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毛额变动 13,445 11,874 减: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再保部分变动 (3,434) (1,030) 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净额变动 10,011 10,844 已发生净赔款 171,759 153,419 7. 保单获取成本净额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手续费支出 46,557 31,523 减:摊回分保费用 (9,559) (9,012) 承保人员费用 16,288 15,032 营业税金及其他附加 6,208 13,682 保险保障基金 2,398 2,181 其他 1,062 849 62,954 54,255 8. 利息、股息和租金收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投资物业租赁收入 256 209 利息收入: 活期及定期存款 4,921 5,793 债权类证券 -持有至到期 2,101 2,131 -可供出售类 2,822 2,897 -交易性 55 40 衍生金融工具 118 14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2,334 1,550 小计 12,351 12,425 权益类证券和共同基金的股息收入: -可供出售类 2,151 1,484 -交易性 315 150 小计 2,466 1,634 合计 15,073 14,268 9. 已实现及未实现的投资净收益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已实现投资收益: 债权类证券 -可供出售类 285 110 -交易性 13 12 权益类证券和共同基金 -可供出售类 (354) 5,871 -交易性 223 350 衍生金融工具 1,009 �C 1,176 6,343 未实现投资(损失)�u收益: 分类为交易性的债权类证券 (23) 10 分类为交易性的权益类证券和共同基金 (271) 64 衍生金融工具 (10) �C (304) 74 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48 145 分类为可供出售类的权益类证券和共同基金的减值损失 (98) �C 922 6,562 衍生金融工具的已实现投资收益源自本公司及子公司按照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以事先确定的购买价购入一项 权益工具产生的收益。上述金额反映了本公司及子公司最终支付的对价与交易完成时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之间 的差异。 10. 除税前利润 本公司及子公司除税前利润乃扣除�u(转回)下列各项後达成: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房屋、厂房及设备折旧 1,573 1,697 预付土地租金的摊销 147 156 员工费用(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薪酬、福利及业绩奖金 26,661 25,091 -退休福利供款计划 2,651 2,630 保险业务应收款减值损失 387 320 预付款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36 365 经营租赁项下有关土地及建筑物的最低租赁付款 808 768 处置房屋、厂房及设备净收益 (121) (86) 审计师酬金 15 14 11. 所得税 中国所得税准备是根据本公司及子公司在各期间适用相关中国所得税法定税率2 5 %( 二零一五年度 : 2 5 % )计 提 的。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当期 -本年度税项支出 7,327 8,521 -以前年度调整 37 6 递延税项 (2,934) (2,171) 本年度税项支出总额 4,430 6,356 将按本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即中国的法定税率适用於除税前利润的税项支出调节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除税前利润 22,451 28,203 按法定税率25%计算的预计中国所得税(二零一五年度:25%) 5,613 7,051 非纳税收益项目 (1,552) (831) 不可抵扣的支出 332 130 以前年度当期所得税的调整 37 6 本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所得税费用 4,430 6,356 12. 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的具体计算如下: 2016年 2015年 收益: 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百万元) 18,020 21,847 股份: 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 14,828 14,828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1.215 1.473 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於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的二零一六年和二零一五年的会计年度内,不存在发行在外的潜在普通股,所以无需披露摊薄每股收益。 13. 股息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年度内确认的已分配股息: 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0.304元 4,508 �C 二零一四年末期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0.270元 �C 4,004 於二零一六年度和二零一五年度,本公司董事会未建议派发任何中期股息。 遵循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复,本公司宣告发放二零一五年度末期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 0.304元,共计人民币45.08亿元。 遵循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复,本公司宣告发放二零一四年度末期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 0.270元,共计人民币40.04亿元。 14. 保险业务应收款,净额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应收保费及代理账款 13,786 9,823 应收分保账款 19,911 12,366 33,697 22,189 减:减值准备 -应收保费及代理账款 (2,960) (2,684) -应收分保账款 (258) (188) 30,479 19,317 以下是保险业务应收款扣除减值准备後按应收款约定付款日计算的账龄分析: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未逾期 18,827 14,609 一个月以内 2,496 893 一至三个月 3,770 1,691 三至六个月 3,594 793 六至十二个月 1,472 1,079 一至两年 208 163 两年以上 112 89 30,479 19,317 保险业务应收款的减值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於一月一日 2,872 2,690 本年计提(附注10) 387 320 本年核销 (41) (138)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3,218 2,872 本公司及子公司保险业务应收款中含本公司及子公司应收一同系子公司余额人民币1.17亿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人民币1.00亿元)。 15. 联营公司投资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以成本列示的联营公司投资 36,053 7,463 享有的收购後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份额,扣除收取的股利 992 1,121 37,045 8,584 除华夏银行以外,所有联营公司都是非上市公司或结构化主体,其股权没有相关市场交易价格。华夏银行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华夏银行股权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31.76亿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和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重要联营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於12月31日的 名称 注册和经营地点 持股比例和投票权 主要活动 2016年 2015年 人保寿险 北京 8.615% 8.615% 提供人寿保险产品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 16.835% 16.835% 投资控股 中石化销售项目股权投资计划 上海 29.399% 29.399% 权益投资 华夏银行 北京 19.990% �C 商业银行服务 人保健康 北京 24.726% �C 提供健康保险产品 管理层已评估本公司及子公司对持股比例小於20%联营公司(於2016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总额为人民币314.11 亿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53.93亿元))的影响程度,并认为虽然各自的持股比例低於20%,但因在其董事 会派驻代表或订有其他安排而有重大影响。因此,该类投资已分类为联营公司。 本公司及子公司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完成收购华夏银行19.99%的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本公司及子公司将 所占华夏银行可辨认净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份额大於投资成本的暂时价值人民币26.36亿元确认为应占联营公 司收益。 16. 应付分保账款 应付分保账款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应付分保账款结余 16,443 9,141 应付分保账款结余是不计利息的,均於结算日後3个月内到期或须即期支付。 本公司及子公司应付分保账款中含本公司及子公司应付一同系子公司余额人民币1.31亿元(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人民币1.10亿元)。 17. 保险合同负债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14,275 102,915 未决赔款准备金 127,818 114,373 242,093 217,288 保险合同负债和相应的分保资产的变动列示如下: 2016年 2015年 毛额 分保部分 净额 毛额 分保部分 净额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於一月一日 102,915 (9,307) 93,608 95,638 (9,592) 86,046 本年增加 238,846 (20,726) 218,120 218,092 (20,501) 197,591 本年减少 (227,486) 19,879 (207,607) (210,815) 20,786 (190,029)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114,275 (10,154) 104,121 102,915 (9,307) 93,608 未决赔款准备金 於一月一日 114,373 (17,119) 97,254 102,499 (16,089) 86,410 本年增加 193,926 (22,183) 171,743 172,855 (19,436) 153,419 本年减少 (180,481) 18,749 (161,732) (160,981) 18,406 (142,575)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127,818 (20,553) 107,265 114,373 (17,119) 97,254 保险合同负债 242,093 (30,707) 211,386 217,288 (26,426) 190,862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讨论与分析 概览 二零一六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以互联网+、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新经 济蓬勃发展,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传统产能转换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并存,公司面临升级传 统保险供给与创新保险需求的双重挑战。二零一六年,公司紧紧围绕全年目标,克服宏观经济下 行、资本市场持续低迷的巨大压力,直面市场竞争严峻挑战,有效应对商车费率改革和「营改增」 税制调整重大考验,自股改上市以来市场份额首次实现回升,业务增速超越市场;盈利能力优於 市场,领先优势继续扩大,公司发展与盈利均呈现良好态势。 市场份额首次回升,业务增速超越市场。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及子公司实施积极销售政策,有效 应对「营改增」税制调整变化,总保费收入3,111.6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5%,成为国内首家 年度保费规模突破3,000亿元人民币量级的财险公司,总量及增量保费规模稳居市场第一;市场份 额为中国财产保险市场的33.5%(附注),同比提高0.1个百分点,自股改上市以来市场份额首次回 升。机动车辆险总保费收入2,256.4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5%,机动车辆险增速自股改上市以 来首次超越市场;非车险总保费收入855.2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4%。 附注:根据保监会网站公布的二零一六年中国保险行业数据计算。 盈利能力优於市场,领先优势继续扩大。二零一六年,商车费率改革形势下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各类自然灾害损失程度同比大幅上升,资本市场持续低迷,本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成本率98.1%, 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综合成本率优於市场;承保利润50.24亿元人民币,承保利润市场份额同 比上升。投资收益189.40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80.21亿元人民币,同比降低17.5%;净资产收益 率15.8%,保持同业领先水平。 财务状况保持稳健,综合实力稳步增强。二零一六年末,本公司及子公司总资产规模达到 4,759.4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2%。总权益1,193.1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5%。投资资产规 模稳步增长,达到3,799.76亿元人民币。偿二代正式实施,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32%,综合 偿付能力充足率287%,较偿一代下大幅提升。在保监会开展的偿二代风险管理能力评估中,公司 得分位列财险行业第一。由於本公司突出的行业地位和持续提升的综合实力,穆迪投资者服务公 司对本公司的保险财务实力评级(Aa3)为中国内地最高评级。 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品牌形象更加彰显。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承担保险责任金额291 万亿元人民币,处理各类赔案2,969万件,累计支付赔款1,599亿元人民币。积极妥善处 理「莫兰 蒂」和「鲶鱼」台风、江西丰城电厂冷却塔坍塌等重大灾害事故,受到地方政府和广大客户高度认 可。加快移动互联、柜面一体化、客户俱乐部等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理赔服务,加强客户投诉管 理,持续改善客户体验,客户满意度稳步提高。二零一六年,公司先後荣获「中国社会责任杰出企 业」、「最佳上市公司」等多项荣誉,连续八次位列亚洲财险公司竞争力排名第一。 (一)强化市场对标,以积极市场策略赢得发展主动 在车险发展方面,积极构建大车险格局,准确把握商车费率改革内在逻辑,深化升级渠道 合作模式,提升资源差异化配置效能,战略性拓展中高端新车市场,完善公司与人保寿 险、人保健康的协同机制,加强销售过程管理,有力支持市场份额回升。在商业非车险方 面,深度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环境污染责任险、巨灾保险、诉讼保全保险等民生治 理保险得到长足发展;主动服务经济新常态及「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 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首 台( 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等业务发展迅猛;把握互联网保险需 求,退货运费险、航班延误险、机动车延长保修保险等新兴分散性业务快速增长。在财政 支持型业务方面,积极顺应国家三农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农产品价格、气象指数等创新型 农险,继续保持农险行业主导地位;积极回应中央「脱贫攻坚」号召,开展扶贫保险和支农 融资业务试点,推广成功典型模式,「金融扶贫、保险先行」成效显现;抢抓「健康中国」战 略机遇,积极对接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建设,逐步打造一体化发展格局,社会医疗保 险业务快速发展。 (二)强化基层建设,以经营创新提升销售效能 持续加大倾斜基层力度,推进职场改造,深化基层薪酬体系改革,完善基层干部员工培 养,充实一线销售队伍,基层一线销售人员占比显着提升;强化基层销售能力建设,销售 费用资源倾斜一线,适度扩大经营管理许可权,提高经营自主权。提炼推广县域最佳实 践,稳步建立县域差异化业务获取模式;大力拓展县域渠道,积极组建地面电商团队,县 域渠道建设全面推进;加强县域品牌宣传,升级承保出单和理赔模式,�实推进县域业务 支持平台建设,县域市场布局初显成效。 (三)深化实施成本领先战略,以精细化管理提升价值创造能力 深化实施成本领先战略,精准投放资源,实施费用率预算与业务质量联动调整,持续优化 费用结构,严控管理费用,升级管理工具,优化核心流程,开展电子保单、电子发票和承 保档案电子化试点,加快建设低成本渠道,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着力发展优质业务。实施 精益理赔工程,深化配件工时和核损报价、人伤、非车险理赔、稽查追偿减损等板块建 设,加大防灾防损力度,以精细化管理提升价值创造能力。 (四)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全面落实监管要求,规范经营行为,提升依法合规管理水平,实现合规与发展两促进。完 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和资本管理架构,制定偿付能力应急管理指引,建立资本监测和 应急机制,完善偿付能力信息编报与披露体系,持续健全风险执行信息系统和制度规范, 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和技术,建立自上而下的风险偏好、容忍度及限额体系,构建基於风险 分类框架的关键风险预警体系,运用风险执行信息系统提升风险管理信息化水平,风险识 别和防范能力持续加强。 承保业绩 下表列明所示时间段本公司及子公司保险业务若干财务指标及其占已赚净保费的百分比: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已赚净保费 270,261 100.0 244,567 100.0 已发生净赔款 (171,759) (63.5) (153,419) (62.7) 费用总额 (93,478) (34.6) (82,544) (33.8) 承保利润 5,024 1.9 8,604 3.5 总保费收入 下表列明所示时间段本公司及子公司按险种列示的总保费收入: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机动车辆险 225,640 204,266 企业财产险 12,321 12,916 意外伤害及健康险 23,432 18,560 责任险 13,703 11,558 货运险 2,977 3,225 农险 19,535 18,944 其他险种 13,552 12,229 全险种 311,160 281,698 下表列明所示时间段本公司及子公司按渠道类别统计的直接承保保费: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代理销售渠道 206,904 66.7 162,617 57.9 其中:个人代理 109,044 35.1 85,579 30.5 兼业代理 56,681 18.3 52,749 18.8 专业代理 41,179 13.3 24,289 8.6 直接销售渠道 87,968 28.3 103,755 36.9 保险经纪渠道 15,581 5.0 14,638 5.2 总计 310,453 100.0 281,010 100.0 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及子公司总保费收入达3,111.60亿元人民币,较二零一五年的2,816.98亿元人 民币增加294.62亿元人民币(或10.5 % )。 整 体业务稳步增长主要源於机动车辆险、农险、意外伤 害及健康险、责任险、信用保证险业务的发展。其中, 机动车辆险的总保费收入为2,256.40亿元人民币,较二零一五年的2,042.66亿元人民币增加213.74 亿元人民币(或1 0 . 5 % )。 二零一六年,本公司积极应对商车费率改革,持续加大机动车辆险产品 组合营销力度,机动车辆险保足保全率进一步提升。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升级车行合作模式,新 车承保数量和新车业务保费收入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同时,本公司深入挖掘存量业务资源,着力 抓好存量业务的续保和转保工作,有力推动机动车辆险业务平稳增长。 受「去产能、增效益」经 济结构深度调整影响,企业财产险保险需求不足,整体费率下滑,二零 一六年,本公司费率相对较高的企财综合险和机器损坏险业务有所下滑,企业财产险的总保费收 入为123.21亿元人民币,较二零一五年的129.16亿元人民币减少5.95亿元人民币(或-4.6%)。 意外伤害及健康险的总保费收入为234.32亿元人民币,较二零一五年的185.60亿元人民币增加 48.72亿元人民币(或26.3%)。二零一六年,本公司抢抓政策机遇,巩固续保业务,积极开拓新市 场,强化横向融合发展,深挖客户资源,加强基层销售能力建设,大力推广手机销售等新型平台 应用,机动车驾乘意外险等新兴业务快速发展,学幼险、建筑工程意外险等传统业务稳步增长, 大病、城镇职工补充医疗、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增量保费贡献较大。 责任险的总保费收入为137.03亿元人民币,较二零一五年的115.58亿元人民币增加21.45亿元人民 币(或1 8 . 6 % )。 二零一六年,国务院及各部委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文件,为责任险扩大覆盖面、提 高渗透度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本公司雇主、医疗、公众及产品责任险等传统险种发展态势良 好,同时,本公司积极发展创新产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诉讼财产保全、网络购物运费损 失和机动车延长保修责任险为公司责任险带来新的增长点。 二零一六年,中国经济步入发展新常态,经济结构深度调整,进出口贸易低迷,铁路运量萎缩, 货运险市场保源萎缩、费率下行,货运险的总保费收入为29.77亿元人民币,较二零一五年的 32.25亿元人民币下降2.48亿元人民币(或-7.7%)。 农险的总保费收入为195.35亿元人民币,较二零一五年的189.44亿元人民币增加5.91亿元人民币 (或3.1%)。二零一六年,农险市场扩大开放,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本公司农险业务增速趋缓,农 险业务增长点主要集中於育肥猪、能繁母猪、奶牛等养殖险保险业务,水产养殖险、集团型养殖 险等业务发展新领域也得到积极拓展。 其他险种的总保费收入为135.52亿元人民币,较二零一五年的122.29亿元人民币增加13.23亿元人 民 币( 或10.8%)。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家财险创新型产品及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实现较快 增长,拉动家财险、信用保证险业务快速发展。 已赚净保费 下表列明所示时间段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已赚净保费: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机动车辆险 209,667 190,067 企业财产险 7,527 7,900 意外伤害及健康险 19,833 15,193 责任险 9,572 8,386 货运险 2,161 2,350 农险 14,428 14,552 其他险种 7,073 6,119 全险种 270,261 244,567 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及子公司已赚净保费为2,702.61亿元人民币,较二零一五年的2,445.67亿元人 民币增加256.94亿元人民币(或10.5%)。 已发生净赔款 下表列明所示时间段本公司及子公司已发生净赔款及其占相应险种已赚净保费的百分比(即「赔付 率」):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已发生净赔款 赔付率 已发生净赔款 赔付率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机动车辆险 (124,718) (59.5) (115,085) (60.5) 企业财产险 (5,741) (76.3) (5,243) (66.4) 意外伤害及健康险 (17,649) (89.0) (13,695) (90.1) 责任险 (5,767) (60.2) (4,857) (57.9) 货运险 (1,149) (53.2) (1,155) (49.1) 农险 (11,233) (77.9) (9,425) (64.8) 其他险种 (5,502) (77.8) (3,959) (64.7) 全险种 (171,759) (63.5) (153,419) (62.7) 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及子公司已发生净赔款为1,717.59亿元人民币,较二零一五年的1,534.19亿元 人民币增加183.40亿元人民币(或12.0%),赔付率由二零一五年的62.7%提高0.8个百分点至二零 一六年的63.5%。其中, 机动车辆险的已发生净赔款为1,247.18亿元人民币,较二零一五年的1,150.85亿元人民币增加 96.33亿元人民币(或8.4%),赔付率由二零一五年的60.5%降低1.0个百分点至二零一六年的 59.5%。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加强客户细分与风险管控,提高车险效益险种承保面和保全保足 率,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商车费率改革後未出险客户占比提升,有效报案 量和出险率明显下降。同时,本公司加强理赔精细化管理,着力在车险物损、人伤成本、稽查追 偿等方面加强管控。 二零一六年,企业财产险的已发生净赔款为57.41亿元人民币,较二零一五年的52.43亿元人民币 增加4.98亿元人民币( 或9 . 5 % ), 赔付率由二零一五年的66.4%提高9.9个百分点至二零一六年的 76.3%。二零一六年,受「莫兰蒂」台风、江苏盐城龙卷风及各地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企业 财产险大额赔案有所增多,赔付率同比上升。 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努力改善意外伤害及健康险承保条件,严控承保质量,优化业务结构,落实 并不断强化风险调节和医疗管控能力。意外伤害及健康险的已发生净赔款为176.49亿元人民币, 较二零一五年的136.95亿元人民币增加39.54亿元人民币(或28.9%),赔付率由二零一五年的 90.1%降低1.1个百分点至二零一六年的89.0%。 责任险的已发生净赔款为57.67亿元人民币,较二零一五年的48.57亿元人民币增加9.10亿元人民 币(或18.7%),赔付率由二零一五年的57.9%上升2.3个百分点至二零一六年的60.2%。二零一六 年,第三者人伤赔付成本上升,雇主、承运人、医疗责任险赔付率处於较高水平。 货运险的已发生净赔款为11.49亿元人民币,较二零一五年的11.55亿元人民币减少0.06亿元人民 币(或-0.5%),赔付率由二零一五年的49.1%上升4.1个百分点至二零一六年的53.2%。二零一六 年,货运险市场竞争激烈,费率水平持续下降,货运险已结中小额案件数量增长较快,导致赔付 率有所上升。 二零一六年,寒潮、暴雨洪涝、台风、乾旱、赤霉病等自然灾害损失程度同比大幅上升,农险的 已发生净赔款为112.33亿元人民币,较二零一五年的94.25亿元人民币增加18.08亿元人民 币( 或 19.2%),赔付率由二零一五年的64.8%上升13.1个百分点至二零一六年的77.9%。 其他险种的已发生净赔款为55.02亿元人民币,较二零一五年的39.59亿元人民币增加15.43亿元人 民币(或39.0%),赔付率由二零一五年的64.7%上升13.1个百分点至二零一六年的77.8%,其中, 受重大灾害事故及国内外信用环境变化影响,工程险、船舶险和信用保证险赔付率有所提高。 费用总额 下表列明所示时间段本公司及子公司费用总额及其占相应险种已赚净保费的百分比(即「费用 率」):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费用总额 费用率 费用总额 费用率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机动车辆险 (77,924) (37.2) (67,596) (35.6) 企业财产险 (3,542) (47.1) (3,358) (42.5) 意外伤害及健康险 (2,482) (12.5) (2,560) (16.8) 责任险 (3,277) (34.2) (3,271) (39.0) 货运险 (785) (36.3) (950) (40.4) 农险 (2,813) (19.5) (2,680) (18.4) 其他险种 (2,655) (37.5) (2,129) (34.8) 全险种 (93,478) (34.6) (82,544) (33.8) 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及子公司费用总额934.78亿元人民币,较二零一五年的825.44亿元人民币增 加109.34亿元人民币(或13.2%),费用率由二零一五年的33.8%上升0.8个百分点至二零一六年的 34.6%。二零一六年,本公司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实施成本领先战略,深化节约型机关建设,严 控管理费用开支,车辆使用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同比大幅下降,成本精益管控能力 明显提升,行政及管理费用73.77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1.37亿元人民币,降幅1.8%,管理费用率 2.7%,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同时,本公司有效应对商车费率改革,强化市场对标,实施积极财 务政策和精准营销方案,费用率预算与业务质量联动调整,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着力提升优质业 务获取能力,承保费用率31.9%,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 承保利润 下表列明所示时间段本公司及子公司承保利润�u(亏损)及 其占相应险种已赚净保费的百分 比( 即 「承保利润�u(亏损)率」):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承保利润�u 承保利润�u 承保利润�u 承保利润�u (亏损) (亏损)率 (亏损) (亏损)率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机动车辆险 7,025 3.3 7,386 3.9 企业财产险 (1,756) (23.4) (701) (8.9) 意外伤害及健康险 (298) (1.5) (1,062) (6.9) 责任险 528 5.6 258 3.1 货运险 227 10.5 245 10.5 农险 382 2.6 2,447 16.8 其他险种 (1,084) (15.3) 31 0.5 全险种 5,024 1.9 8,604 3.5 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及子公司的承保利润为50.24亿元人民币,较二零一五年的86.04亿元人民币 降低35.80亿元人民币(或-41.6%);承保利润率1.9%,较二零一五年降低1.6个百分点。 投资业绩 投资资产构成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按投资对象分: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5,144 6.6 22,828 6.6 定期存款 68,286 18.0 98,663 28.7 债权类证券 110,645 29.1 107,404 31.2 权益类证券和共同基金 67,038 17.6 68,714 20.0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63,855 16.8 30,052 8.7 投资物业 4,902 1.3 4,783 1.4 联营公司投资 37,045 9.8 8,584 2.5 其他投资资产(附注) 3,061 0.8 2,997 0.9 投资资产合计 379,976 100.0 344,025 100.0 附注:其他投资资产主要为衍生金融资产和存出资本保证金。 二零一六年,公司承保业务稳步增长,为投资业务提供稳定的现金流支撑,期末投资资产同比增 加359.51亿元人民 币( 或10.5%)。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在稳固投资资产总规模的同时,根据资本 市场状况和自身风险偏好,适时调整投资资产结构,提高投资组合质量,实现收益和风险的平衡。 二零一六年,本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操作机会,适时调整权益类投资持仓比重;在严控风险、确保 本息偿还安全性的前提下,为扩展资金运用渠道、提高投资收益,加大对理财产品和基础设施债 权投资计划的配置力度,谨慎配置高信用评级、高资质的公司债券。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联营公司投资370.4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84.61亿元人 民币。二零一六年六月和十一月,本公司分别完成对人保健康和华夏银行的投资交易,交易价款 分别为25亿元人民币和224.44亿元人民币。 二零一六年,本公司投资华夏银行19.99%股权,於交割时点确认衍生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10.09 亿元人民币,作为已实现投资收益在利润表中列示;并将该交易获得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超过初始投资成本的部分26.36亿元人民币,作为应占联营公司收益在利润表中列 示。 利息、股息和租金收入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投资物业租赁收入 256 209 利息收入 12,351 12,425 股息收入 2,466 1,634 利息、股息和租金收入合计 15,073 14,268 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及子公司利息、股息和租金收入150.73亿元人民币,较二零一五年的142.68 亿元人民币增加8.05亿元人民币(或5.6%)。二零一六年,上市公司分红水平及机制不断提升完 善,股息收入同比增加8.32亿元人民币(或50.9%)。 已实现及未实现的投资净收益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已实现投资收益 1,176 6,343 未实现投资(损失)�u收益 (304) 74 减值损失 (98) �C 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48 145 已实现及未实现的投资净收益合计 922 6,562 二零一六年,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本公司及子公司已实现投资收益同比减少51.67亿元人民币 (或-81.5%),未实现投资净损失3.04亿元人民币。 整体业绩 下表列明所示时间段或日期本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业绩: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除税前利润 22,451 28,203 所得税 (4,430) (6,356) 净利润 18,021 21,847 总资产(附注) 475,949 420,420 附注: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数据。 利润总额 由於上述各项,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及子公司除税前利润为224.51亿元人民币,较二零一五年的 282.03亿元人民币减少57.52亿元人民币(或-20.4%)。 所得税 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及子公司所得税费用44.30亿元人民币,较二零一五年的63.56亿元人民币减 少19.26亿元人民币。 净利润 综合上述各项,二零一六年,净利润由二零一五年的218.47亿元人民币减少38.26亿元人民币 (或-17.5%)至二零一六年的180.21亿元人民币,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为1.215元 人民币。 现金流量 下表列明所示时间段本公司及子公司的现金流量: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 22,077 27,2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 (18,206) (26,507)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 (1,555) (2,05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u(减少)净额 2,316 (1,329) 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为220.77亿元人民币,较二零一五年 的272.32亿元人民币减少51.55亿元人民币。二零一六年,公司坚持对标市场,实施积极销售政 策,着力提升优质业务获取能力,公司承保费用、手续费、税费等现金支出的金额及其占保费现 金流入的比例有所上升。 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及子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为182.06亿元人民币,较二零一五年 的265.07亿元人民币减少83.01亿元人民币。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及子公司定期存款到期现金流入 304.01亿元人民币,对华夏银行投资现金流出224.44亿元人民币。 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为15.55亿元人民币,较二零一五年的 20.54亿元人民币减少4.99亿元人民币。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现金流入净额150 亿元人民币,赎回次级债现金流出净额同比增加20亿元人民币,卖出回购交易现金流入净额同比 减少121.05亿元人民币。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251.44亿元人民币。 流动性 本公司及子公司的流动资金主要来自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为已收取的保费。此外, 流动资金来源还包括利息及股息收入、已到期投资、出售资产及融资活动所得的款项。本公司及 子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主要包括支付赔款及履行与未满期保单有关的其他义务、资本开支、经 营费用、税项、支付股息及投资需求。 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发行150亿元人民币固定利率资本补充债券,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发行 80亿元人民币固定利率次级定期债务,债务期限均为10年,发售给中国境内的机构投资者,主要 用於补充本公司资本及提高本公司的偿付能力。 除前述资本补充债券与次级定期债务外,本公司及子公司不以借款方式获取营运资金。 本公司及子公司预期可以通过经营所得现金流满足未来营运资金需求。本公司及子公司具有充足 的营运资金。 资本开支 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资本开支主要包括在建经营性物业、购入经营性机动车辆以及开发信息系统方 面的开支。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及子公司资本开支为21.05亿元人民币。 偿付能力要求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实际资本1,407.93亿元人民币,核心资本1,138.64亿元人民 币,最低资本490.71亿元人民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87%,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2%。 资产负债率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附注)为70.1%,较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的70.2%降低0.1个百分点。 附注:资产负债率为香港公认会计准则下总负债(不含资本补充债券和次级定期债务)与总资产的比率。 或有事项 鉴於保险业务的性质,本公司及子公司在某些日常业务相关的法律诉讼及仲裁中作为原告或被 告。这些法律诉讼主要牵涉本公司及子公司保单的索赔,且其部分损失有可能得到再保险公司的 补偿或其他回收残值的补偿。尽管现时无法确定这些或有事项、法律诉讼或其他诉讼的结果,本 公司及子公司相信任何由此引致的负债不会对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构成严重的 负面影响。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存在若干未决法律诉讼事项。经考虑专业意见 後,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等法律诉讼事项不会对本公司及子公司产生重大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後事项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董事会建议派发本年度末期股息每普通股0.309元人民币。该方案尚 待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复。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指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债务人到期不能支付本金或者利息而导致本公司及子公司出现经济 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及子公司面临信用风险的资产主要集中於应收保险业务资产、再保险资产、 债权投资以及存放於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 本公司及子公司只对公司客户或通过保险中介购买部分保险的个人客户进行信用销售。本公司的 主要绩效指标之一就是及时收回保费的能力。本公司的应收保费涉及大量多元化的客户,因此保 险业务应收款并无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除了国有再保险公司以外,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与Standard&Poor’s信用评级为A-级(或其他国际 评级机构,如A.M. Best、Fitch和Moody’s的同等评级)及以上的再保险公司进行分保。本公司及 子公司管理层定期对再保险公司的信用进行评估以更新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分保策略,并确定合理 的再保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通过在投资前分析被投资公司的资信状况,并严格遵守保监会关於企业债券 投资评级的相关规定,绝大多数债券品种的信用评级均为AA级或以上,努力控制债权投资信用风 险。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通过将大部分的存款存放於国有银行或者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控制并降低来 自银行存款的信用风险。 汇率风险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以人民币进行业务经营,人民币亦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的本位币兼财务报表货 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部分业务(包括部分企业财产保险、国际货运险及航空险业务)是以外币计值 (通常为美元),本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以外币计值的部分银行存款和债券类证券(通常为美元)等 资产以及以外币计价的部分保险业务负债(通常为美元)也面临汇率风险。 本公司及子公司资本账项的外汇交易,须受外汇管制并经外汇管理局批准。中国政府的外汇政策 可能会使汇率出现波动。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由於市场利率的变动而引起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变动的风险。本 公司及子公司的利率风险政策要求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以管理利率风险。该政策 还要求管理生息金融资产和付息金融负债的到期情况,一年内即须重估浮动利率工具的利息,并 通过利率互换等方式管理浮动利率风险。固定利率工具的利息则在有关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时计 价,且在到期前固定不变。 利率互换 本公司持有的按照不同利率计息的金融资产会产生不确定的现金流量,为了防范此种利率风险, 本公司通过利率互换合同进行套期保值,从对手方收取固定利息并向其支付浮动利息。於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持有的利率互换合同的名义总金额为1.00亿元人民币。 新产品开发 二零一六年,本公司紧紧围绕市场热点和客户需求,向保险监管机关进行报批、报备的保险条款 和费率共计715个,其中:全国性条款和费率151个,地方性条款和费率564个;主险条款和费率 574个,附加险条款和费率141个。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正在经营使用的保险条 款共计10,023个。 员工 於二零一六年底,本公司从业人员人数为174,545名。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为员工支付的 薪酬共计267.83亿元人民币,主要包括固定工资、业绩奖金以及根据中国相关法规提取的各项保 险及福利支出。本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建立多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员工培训、实施业绩考核等多 项措施提升员工表现及工作效率。本公司相信,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员工保持良好关系。 展望 二零一七年,本公司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升级供给、创新驱动,激活前端、做优中 台、做强後台,提升价值创造能力,严守风险合规底线,实现发展超越市场、盈利优於市场、服 务领先行业。为确保实现年度经营目标,本公司将切实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把握机遇、升级供给,开创公司发展新格局。升级供给是时代发展和公司实现新跨越的需 要,本公司将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己任,拓宽服务领域,创新保险供给和发展模 式,构建发展平台,构筑政策性业务新优势,推动需求升级,加快推进国际化战略,在服 务全局中构筑公司发展新优势、开创公司发展新空间。 (二)激活前端、激发活力,打造业务发展新动能。销售是保险企业经营起点,本公司将以提升 销售能力和增强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创新组织运行机制、完善销售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基 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统筹渠道建设、精准对接客户;解放一线生产力,释放公司销售 产能。 (三)做优中台、提升能力,创造专业条线新价值。中台以专业支撑前端销售和公司经营绩效, 本公司将以提升市场响应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为目标,强化产品线、理赔、客户服务、投 资专业能力建设,以专业、高效的服务支撑一线业务发展,确保公司发展与盈利始终保持 行业领先。 (四)做强後台、放大效力,构筑後援支持新优势。後台保障前端销售效率和中台管理效能,是 企业运行的基础。本公司将以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保障能力为目标,加快IT转型升级,不 断提高运营支持能力;升级基础资源管理,提升经营保障能力;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提高 风险防范能力;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提升品牌影响力;全力打造强大的後台支持,全面提 升後援服务能力。 股息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董事会建议派发本年度末期股息每股0.309元人民币(扣除适用税项 前)。有关派发末期股息的建议需待本公司股东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五)举行之股东周 年大会批准方可生效。如获批准,末期股息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派付於二零一七年 七月五日(星期三)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 本公司本年度未派发中期股息。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为厘定有权获派末期股息的股东名单,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五)至二零一七年 七月五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凡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星期 三)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H股及内资股股东均有权收取末期股息。拟收取末期股息的本公司H股 股东,最迟须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 H股股票送达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 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m)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厘定有权出席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五)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投票 的股东名单,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三)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五) (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凡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五)名列本公司 股东名册的H股及内资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是次股东大会及於会上投票。拟出席是次股东大会及於 会上投票的本公司H股股东,最迟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将所有 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H股股票送达上述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代扣代缴末期股息所得税 境外股东的末期股息所得税 代扣代缴境外非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适用条文与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於中国居民企业向 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号)的 规定,本公司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义登记的本公 司H股股份,但不包括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义下登记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为港股通投资者所持有的本公司H股股份)派发末期股息时,将按照10%的 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代扣代缴境外个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适 用条文与其实施条 例 、《 税收办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於 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後有关个人所得税徵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将按照以下安排为境外H股个人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H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或澳门居民或其他与中国签订10%税率的税收协定的国家(地区)的居民, 本公司派发末期股息时,将按照10%的税率为该等H股个人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签订低於10%税率的税收协定的国家(地区)的 居民,本公司派发末期 股息时,将暂按10%的税率为该等H股个人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相关H股个人股东欲 申请退还多扣缴税款,本公司将按 照《税收办法》代为办理享受有关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请 符合条件的股东及时向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呈交《税收办 法》要求的书面委托及所有申报材料;经本公司转呈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如经批准,其後本公 司将协助对多扣缴税款予以退还; 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签订高於10%但低於20%税率的税收协定的国家(地区)的居民,本公司 派发末期股息时,将按照相关税收协定规定的实际税率为该等H股个人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及 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签订20%税率的税收协定的国家(地区)的居民、与中国没有签订税收协 定的国家(地区)的居民或其他情况,本公司派发末期股息时,将按照20%的税率为该等H股个 人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通过港股通投资本公司H股的中国内地股东的末期股息所得税 代扣代缴港股通内地个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於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和《关於 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对通过港股通投 资本公司H股的内地个人股东(该等H股股份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义登记由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派发末期股息时,本公司将按照20%的税率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对通过港股通投资本公司H股的内地证券投资基金股东(该等H股股份以香港中央 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义登记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派发末期 股息时,本公司将按照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不代扣代缴港股通内地企业股东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於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和《关於 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对通过港股通投 资本公司H股的内地企业股东(该等H股股份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义登记由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派发末期股息时,本公司将不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 税,应纳税款由内地企业股东自行申报缴纳。其中,内地企业股东连续持有本公司H股满十二个 月取得的股息免徵企业所得税。 建议本公司H股股东向彼等的税务顾问谘询有关拥有及处置本公司H股股份所涉及的中国、香港及 其他国家(地区)税务影响的意见。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本公司及子公司於本年度内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 本公司於本年度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有守则条文。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已审阅本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之经审核年度业绩。 释义 在本公布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保监会」 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或「公司」 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守则》」 指 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 《〈 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 告 〉》内 的企业管治守则部 分 「偿二代」 指 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末期股息」 指 董事会建议派发之本年度末期股息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华夏银行」 指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H股个人股东」 指 有权收取末期股息的本公司H股个人股东 「澳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 指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保健康」 指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人保寿险」 指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之法定货币 「《税收办法》」 指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国税发〔2015〕第60 号) 「本年度」 指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董事长 吴焰 中国北京,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布日,本公司董事长为吴焰先生(执行董事),副董事长为林智勇先生(执行董事),非执行 董事为俞小平女士及李涛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林汉川先生、卢重兴先生、那国毅先生、马遇 生先生及初本德先生。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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