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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ablancaGroupLimited
卡撒天娇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223)
2016年年度业绩公告
摘要
附注 2016年 2015年 变动
收入(港币千元) 356,717 370,969 -3.8%
毛利(港币千元) 223,941 229,205 -2.3%
EBITDA(港币千元) 1 35,776 11,193 219.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年内溢利�u(亏损()港币千元) 2 7,930 (16,230) -148.9%
毛利率 62.8% 61.8%
EBITDA利润率 10.0% 3.0%
纯利率�u(净亏损率) 2 2.2% -4.4%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变动
总资产(港币千元) 490,105 526,491 -6.9%
权益总额(港币千元) 356,323 369,553 -3.6%
银行借贷总额(港币千元) 50,171 74,495 -32.7%
有抵押银行存款及
银行结余及现金(港币千元) 180,482 184,185 -2.0%
现金净额(港币千元) 3 130,311 109,690 18.8%
资产负债比率 4 14.1% 20.2%
附注:
1. EBITDA指毛利减销售及分销成本及行政开支(并已加回折旧、摊销及以股份为基
础的付款)。
2. 倘不计算2016年及2015年的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分别为港币0.6百万元及港币7.1
百万元),则2016年的经调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溢利及纯利率分别为港币8.5
百万元及2.4%,而2015年的经调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亏损及净亏损率则分别
为港币9.1百万元及2.5%。
3. 现金净额指有抵押银行存款及银行结余及现金减银行借贷总额。
4. 资产负债比率按银行借贷总额除以权益总额计算。
�C1�C
卡撒天娇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年度」或「回顾期间」)的经审核综合业绩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收入 3 356,717 370,969
货物销售成本 (132,776) (141,764)
毛利 223,941 229,205
其他收入 1,599 2,247
其他收益及亏损 (6,304) (3,527)
销售及分销成本 (152,431) (178,085)
行政开支 (50,148) (61,336)
融资成本 (2,066) (2,890)
除税前溢利(亏损) 4 14,591 (14,386)
税项 5 (6,661) (1,844)
年内溢利(亏损) 7,930 (16,230)
年内其他全面开支
可能在随後重新分配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财务报表
所产生的汇兑差额 (12,959) (11,121)
於注销一项海外业务时
累计汇兑差额之重新分类调整 (8,775) �C
其他全面开支 (21,734) (11,121)
年内全面开支总额 (13,804) (27,351)
每股盈利(亏损)
-基本(港仙) 7 3.07 (6.67)
-摊薄(港仙) 7 3.07 (6.67)
�C2�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附注 港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22,923 137,701
预付租赁款项 23,540 25,734
无形资产 �C 2
就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支付的按金 594 1,037
租赁及其他按金 1,689 1,723
可供出售投资 8 �C 7,749
可换股债券 9 �C 2,980
可换股债券的衍生工具部分 9 �C 673
148,746 177,599
流动资产
存货 77,101 81,502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10 82,465 77,234
预付租赁款项 541 578
可收回税项 770 5,393
有抵押银行存款 8,038 6,812
银行结余及现金 172,444 177,373
341,359 348,892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1 81,413 79,891
应付税项 1,307 840
银行借贷 43,846 53,756
融资租赁承担 63 745
126,629 135,232
流动资产净值 214,730 213,660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363,476 391,259
非流动负债
银行借贷 6,325 20,739
融资租赁承担 �C 63
递延税项负债 828 904
7,153 21,706
净资产 356,323 369,553
资本及储备
股本 25,843 25,843
储备 330,480 343,710
权益总额 356,323 369,553
�C3�C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 一般资料
本公司为一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其母公司为一间於英属处女群岛(「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 的公司WorldEmpireInvestmentInc.,而其最终控股人士为郑斯坚先生(亦为本公司主席)、郑斯灿先生及王碧红女士(「最终实益拥有人」)。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地址乃披露於年报「公司资料」一节。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本公司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家用纺织品及家居用品制造及贸易。
综合财务报表乃以本公司功能货币港币(「港币」)呈列。
2. 应用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於本年度强制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於本年度,本集团已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下列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 披露措施
第1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可接纳折旧及摊销方式之澄清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合并豁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012年至2014年周期的
年度改进
本年度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对本集团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表现及状况及�u或载於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之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入及相关修订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交易之分类及计量1
�C4�C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之修订 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
一并应用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资产出售或投入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修订 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入」
操作之分类1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 披露措施4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 就未实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4
1 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2019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将予厘定之日期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於2017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整体而言,本公司董事预期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将导致
相应项目提早确认信贷亏损,而彼等目前正在评估潜在影响。
本公司董事预期,日後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可能导致作出更多披露,但将
不会对相应报告期内确认收入之时间及金额造成影响。
初步评估表明,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承担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下的租赁定
义,因此,本集团将就所有该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应负债,除非在应用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後其符合低价值或短期租赁的资格。此外,应用新规定或会导致上述计量、呈列及披露出现变化。然而,在董事完成详细审阅之前,提供财务影响之合理估计并不切实可行。
本公司董事预期,在生效时应用其他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将不会对财务表现、财务状况及�u或披露构成重大影响。
3. 收入及细分市场资料
本集团的业务活动属於单一经营细分市场,专注於制造及销售床上用品。此经营细分市场乃根据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一致的会计政策编制并由本公司执行董事(本集团 的主要经营决策者)定期检讨的内部管理报告进行识别。本公司执行董事按(i)自营零 售;(ii)分销业务及(iii)其他划分对收入分析进行定期检讨。然而,除收入分析外,概无经营业绩及其他独立财务资料可用於评估相关产品的表现。本公司执行董事审阅本集团的整体收入及年内溢利,以就资源分配作出决策。由於本公司执行董事未获定期提供细分市场资产或细分市场负债之资料,故无提呈细分市场资产或细分市场负债之分析。因此,并未提呈此单一经营细分市场之分析。
�C5�C
自营零售:透过自营零售渠道进行的销售指於百货公司的自营专柜及自营专卖
店进行的销售。
分销业务:分销业务指对转售产品予终端用户消费者的分销商(尤其是经营百货
公司专柜及专卖店的分销商)的销售。
其他:其他销售包括对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门
及台湾)(「中国」)、香港及澳门(统称「大中华地区」)的批发客户的销售以及对海外客户的销售。
细分市场的收入资料如下: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自营零售 261,563 291,655
分销业务 34,514 50,867
其他 60,640 28,447
356,717 370,969
整家公司的资料
以下为本集团的主要产品收入分析: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床品套件 201,130 195,373
被芯及枕芯 141,172 159,227
其他家居用品 14,415 16,369
356,717 370,969
地域资料
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资料乃根据经营所在地的位置呈列: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香港及澳门 264,631 233,012
中国 91,699 136,682
其他 387 1,275
356,717 370,969
本集团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租赁及其他按金、可供出售投资、可换股债券、可换股债券的衍生工具部分及递延税项资产)资料乃根据资产所在地的位置呈列: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中国 134,333 148,952
香港 12,724 15,522
147,057 164,474
�C6�C
主要客户资料
於两个年度为本集团总收入贡献多於10%的来自客户的收入如下: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客户A1 38,405 不适用2
1 来自销售床品套件、被芯及枕芯的收入。
2 该客户於2015年为本集团的总收入贡献少於10%。
4. 除税前溢利(亏损)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除税前溢利(亏损)已扣除(计入):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薪酬(附注a) 10,707 14,950
其他员工成本 75,355 77,010
其他员工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5,245 5,924
就其他员工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 209 1,933
员工成本总额 91,516 99,817
核数师酬金 1,406 1,440
无形资产摊销 2 2
预付租赁款项摊销 566 598
存货拨备(计入货物销售成本) 1,777 1,655
撇销坏账 139 2,359
已确认为开支的存货成本 130,999 140,109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13,272 13,749
下列各项的利息:
-银行借贷 2,049 2,845
-融资租赁 17 45
2,066 2,890
有关下列各项的经营租赁租金
-租赁物业 1,144 3,173
-专卖店(附注b) 9,725 10,115
-百货公司专柜(附注b)
(包括专柜佣金)
(计入销售及分销成本) 47,365 61,352
经营租赁租金总额 58,234 74,640
设计费用(计入行政开支()附注c) 987 1,195
银行利息收入 (567) (636)
投资收入 (630) (635)
�C7�C
附注:
(a) 包括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郑斯坚先生、郑斯灿先生及王碧红女士提
供之董事宿舍的已付关连公司租金费用港币2,748,000元(2015年:港币2,748,000元)。
(b) 於截至2016年12 月31日止年度,计入的或然租金为港币27,529,000元(2015年:
港币35,363,000元)。或然租金指根据已实现销售额的预定百分比计算的经营租
赁租金,扣除各有关租约的基本租金厘定。
(c) 设计费用包括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员工薪金港币716,000元(2015年:
港币844,000元),均已计入上文所披露的员工成本。
5. 税项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即期税项
香港 5,833 825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1,001 758
6,834 1,583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香港 (97) (68)
一间中国附属公司已分派溢利之预扣税 �C 1,113
递延税项 (76) (784)
6,661 1,844
香港利得税乃就该两个年度的估计应课税溢利按16.5%计算。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之实施条例,中国附属公 司之税率为25%。
6. 股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派付或建议派付股息(2015年:无),自
报告期末以来亦无建议派发任何股息。
�C8�C
7. 每股盈利(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亏损)乃按以下数据计算: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盈利(亏损)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亏损)的本公司
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亏损) 7,930 (16,230)
2016年 2015年
股份数目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亏损)的普通股
加权平均数 258,432,000 243,316,575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由於本年度尚未行使购股权之行使价高於本公司股份
之平均市场价格,故此本公司之尚未行使购股权概无任何摊薄影响。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每股摊薄亏损并无考虑尚未行使购股权的影响,因为
行使该等购股权将导致每股亏损减少。
8. 可供出售投资
余额指於一间私人实体(「被投资公司」)之13.6%股权之非上市投资,该实体为一间
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主要透过中国电视购物频道从事虚拟零售业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被投资公司之虚拟零售业务暂停。被投资公司将根据
其已於2017年2月22日通过的特别决议案自动清盘。因此,本公司董事认为该可供
出售投资为不可收回及有关金额悉数减值。
9. 可换股债券�u可换股债券的衍生工具部分
於过往年度,本集团已认购被投资公司所发行的可换股债券(本金额为港币3,600,000
元,按年利率8%计息,须於2017年10月31日支付有关利息并於同日到期)。该笔可
换股债券可於自发行日起至到期日止期间内随时转换为被投资公司或被投资公司附 属公司之权益股份。应收款项部分及衍生工具部分於初步确认时及於2015年12月31 日的公平值分别为港币2,884,000元及港币2,980,000元,以及港币716,000元及港币 673,000元。於初步确认後,应收款项部分使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列账,而衍生工具部分则按公平值列账。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被投资公司之虚拟零售业务暂停。被投资公司将根据
其已於2017年2月22日通过的特别决议案自动清盘。因此,本公司董事认为可换股
债券之可收回性极小及港币2,980,000元之金额悉数减值。本公司董事亦认为可换股
债券之衍生工具部分的公平值极小及公平值亏损港币673,000元已於年内自损益支销。
�C9�C
本集团的可换股债券确认如下:
债务部分 衍生工具部分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於初步确认日期 2,884 716
累增利息 96 �C
於损益中确认的公平值亏损
(计入其他收益及亏损) �C (43)
於2015年12月31日 2,980 673
於损益中确认的公平值亏损
(计入其他收益及亏损) �C (673)
可换股债券的减值亏损 (2,980) �C
於2016年12月31日 �C �C
1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 70,783 65,256
减:呆账拨备 (1,358) (1,141)
69,425 64,115
应收票据 �C 208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69,425 64,323
按金 3,948 3,735
预付款 2,516 4,925
可收回增值税 4,813 3,154
预付员工款项 416 766
其他应收款项 1,347 331
13,040 12,911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总额 82,465 77,234
零售主要在百货公司专柜进行,百货公司向最终客户收取现金,然後扣除专柜佣金 後将余额支付予本集团。百货公司获授信贷期介乎30天至75天不等。就分销商及批 发销售而言,本集团授予其贸易客户的信贷期最多为60天,或可延伸指定客户的信 贷期至180天。以下为於报告期末根据发票日期(接近各收入确认日期)列示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扣除呆账拨备)的账龄分析。
�C10�C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30天内 33,047 35,543
31至60天 26,772 15,601
61至90天 5,690 4,439
91至180天 2,605 4,849
181至365天 275 2,147
超过365天 1,036 1,744
69,425 64,323
11.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项 24,392 27,961
应付票据 35,189 29,059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 59,581 57,020
已收客户按金 3,554 3,783
应计开支 6,331 7,678
应付薪金 8,015 6,312
就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应付的款项 1,316 1,180
其他应付款项 2,616 3,918
21,832 22,871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总额 81,413 79,891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的信贷期介乎30天至90天不等。
下表载列於报告期末根据发票日期列示的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的账龄分析。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30天内 21,259 34,875
31至60天 14,751 10,686
61至90天 9,654 8,438
91至180天 11,852 3,021
超过180天 2,065 �C
59,581 57,020
�C11�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概览
2016年是经营环境非常困难的一年。全球经济及各地政治存在较多不稳定性,影响
大中华地区消费者信心,加上租金、百货佣金及员工等经营成本不断提升,令零售企业的经营难度进一步提升。中国内地经济增速放缓,令消费者态度变得审慎,加上近年电子商贸兴起的冲击,令传统零售业必须升级转型以开拓业务发展出路。回顾期内,政治气氛紧张、访港旅客数目持续下跌等因素,对香港消费者信心影响较大。除了零售市场经营环境困难,床上用品行业内部竞争亦非常激烈。相对品牌较集中的香港床上用品市场,国内床上用品市场品牌高度分散,各床上用品零售商都积极於线上及线下销售渠道推出不同促销活动以带动销售,因此产品设计独特而具有附加功能及能够投放较多资源於市场推广的企业方能取得持续的较佳优势。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虽然受大中华地区零售市场疲弱及本集团关闭国内
部份营销未如理想的自营销售网点(「网点」)所影响,但香港区的批发销售增长理想,本集团的营业收入总额由2015年同期的港币371.0百万元略为减少3.8%至港币356.7百万元。对比2015年同期亏损港币16.2百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录得溢利港币7.9百万元,即使2016年需要为一间私人实体(指本集团於其13.6%股权之非上市投资)停止其虚拟零售业务引致的可供出售投资减值亏损和可换股债券的减值亏损,本集团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包括:(1)根据大额购买协议向香港某批发客户作出的销售增加;(2)销售及分销成本和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减少;及(3)注销一间位於中国的附属公司获得累计汇兑储备重新分类为其他收益。业务回顾
在回顾期内,本集团以持盈保泰为宗旨,以谨慎的步伐发展业务。除了积极开拓销售渠道以增加收入来源,更加大对产品开发及采购力度,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时尚优质并附有健康功能的床上用品选择,同时投放更多资源作市场推广,致力提升品牌形象。
�C12�C
开拓收入来源及调整销售网络
为了增加收入来源及减低对零售收入的依赖,本集团在回顾期内积极开拓不同销售渠道。为医院、酒店、美容中心、社康机构、大学宿舍等服务供应商及机构提供符合其独特要求而质优的床上用品。另外,我们亦为连锁零售商、超级市场、电讯服务供应商、银行、饮品零售品牌、女性内衣品牌等商业客户提供赠品或礼品换领活动的产品,既有助商业客户刺激消费,同时提升本集团品牌的知名度,能够与商业 客户建立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在2016年上半年,集团向一家香港批发客户供应「CASA-V」床品套件作换购而获得的大额销售,增加集团收入之余,是次销售亦有效引起香港消费者对本集团该新品牌产品的兴趣和关注。由於是次活动市场反应较 预期佳,本集团於2016年底至2017年初再次与该香港批发客户合作,并进一步向其提供「CASA-V」被芯产品作换购。
我们明白要接触年轻消费者,必须增加集团产品在线上的曝光率及线上销售途径。
本集团在回顾期内增加了香港地区线上团购活动的次数,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而 时尚优质的产品,同时提升线上渠道对集团收入的贡献。另外,我们在2016年开始为香港一家时装零售网站及一家电视购物中心网站提供产品,希望更多年轻而有购买力的家庭体验本集团时尚而优质的产品。
电子商贸已经成为国内零售企业的必争之地,然而本集团过往碍於人手没经验及资源投放不足,以致线上业务发展未如理想。在回顾期内,我们重组国内电子商贸团队,并重建本集团网站线上店、天猫旗舰店及京东旗舰店。
为了减低行政成本,本集团在回顾期内完成中国销售总部搬迁到惠州生产园区,推动内部资源共享。另外,我们亦继续调整线下实体销售网络的布局,主要关闭盈利 能力未如理想的自营网点,并保留盈利能力高及战略位置的网点,以配合O2O业务 发展。在回顾期内,本集团在国内关闭了24个亏损或百货公司终止合约的自营网 点,并在针对客户群聚集的不同地点开设合共8个新自营网点。於2016年12月31 日,本集团的销售网络共有255个网点(2015年12月31日:287),当中包括125个 自营网点及130个分销商经营网点,覆盖大中华地区共81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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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固产品风格及扩大产品组合
作为品牌经营商,我们明白独特的产品设计风格对於建立品牌形象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在回顾期内,本集团的产品开发部加强以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建筑为设计灵感的设计风格,以强化品牌差异性及识别度。
由於市场对於「CASA-V」品牌反应佳,本集团乘势在2016年7月於香港市场推
出「CASA-VBaby」系列,进一步扩展全港首创「5A功能」应用到婴儿床上用品,
为关注婴儿健康的父母提供更好选择。「CASA-VBaby」系 列采用带有天然无漂
染、纤细轻柔、透气吸汗、阻燃等特质的「彩棉」为主要物料,加上包括空气净化(Airpurication)、防菌(Anti-bacteria)、防霉(Anti-fungal)、防�\(Anti-mite)及防 臭(Anti-odor)的「5A功能」,产品不刺激婴儿幼嫩肌肤之余,更可以为婴儿打造健 康睡眠环境。「CASA-VBaby」系列除了提供一般婴儿床上用品套装,更首次推出「CASA-VBaby婴儿手抱被」及「CASA-VBaby婴儿睡袋」,两者 除 了 附 有「5A功能」,其特别设计更可稳固而贴服包裹婴儿身体,让宝宝感受有如父母环抱的温暖保护。
为了照顾不同消费者的需要,本集团一直采用多品牌策略。在2016年本集团正式展
开代理品牌「VOSSEN」的产品在大中华地区的独家销售,而这个来自奥地利的顶 级卫浴织品品牌的产品均拥有OEKO-TEXStandard100无污认证及通过德国FKT「医学性测试-毒素测试」,同时用上空气枕技术(AIRpillowTechnology)及KKV染色技术,产品触感柔软、色泽亮丽持久,引起消费者关注。为了提升本集团及「VOSSEN」在国内市场的知名度,我们在2016年3月与「VOSSEN」携手参与深圳的大型家品展览会。
卡通产品不但得到小孩的喜爱,亦是成年消费者延续儿时喜好的恩物。本集团考 虑到市场潮流的变化,在2016年内重组卡通人物授权的组合,增加授权人气卡通人物产品的选择, 包 括:Barbie、Dustykid、FelixtheCat、Madagascar、Thomas& Friends、Pokemon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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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市场推广及提升品牌形象
本集团近年致力加强市场推广,我们在2016年继续透过由明星代言人担纲的香港
电视广告提升本集团品牌形象,我们同时加强线上线下的推广工作,与香港消费者建立更紧密的关系,同时让更多国内消费者认识本集团品牌。在回顾期内我们维持电视、电台、报章杂志、公共交通公具等广告宣传,更首次参与一本香港孕妇杂志 举办的读者讲座,让更多准妈妈认识本集团最新的「CASA-VBaby」婴儿床上用品 系列。线上推广方面,我们根据消费者使用社交平台的不同习惯,分别以Facebook及微信接触香港及国内的消费者,并邀请消费者参加线上游戏加强互动。线上与顾客互动当中,我们得到不少宝贵意见,有助我们改进将来的产品及服务。
在2016年第3季,本集团藉着推出由明星代言人设计的慈善限量产品「Fantasy
Dreams」,首次在香港一个大型商场举行代言人推广活动,同场亦设有名为「寝室花园展览」的大型产品展览,展示「CASA-V」产品及推广其绿色健康生活概念。是 次活动除了大大提升香港消费者对於「CASA-V」的关注度,售出「FantasyDreams」产品的部份收益捐助生命小战士会,支持协会对於患有癌症、严重血病及需要骨髓移植等儿童的关怀工作,产品得到一众善心人士的支持。
我们注重回馈社会,希望与更多人分享本集团「爱生活 爱未来」的热诚。在2016
年第2季,本集团再次支持仁济医院主办「仁济安老送关怀爱心福袋贺回归」活动,
捐赠枕袋予独居长者。另外,我们在2016年第3季继续支持香港癌症基金会推出的
「粉红革命」活动,鼓励女士享用优雅时尚的床上用品之余,不忘关注乳癌问题及 定期检查。本集团在2016年11月再次冠名赞助仁济医院主办「仁济慈善行2016」步行筹款活动,支持仁济医院服务社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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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在回顾期内的努力,得到各界的认同。本集团在 2016年荣获的嘉许包括:香
港青年工业家协会颁发「2016香港工商业奖:升级转型奖」、《资本壹周》颁发「杰出
上市企业大奖2016」、《UMagazine》颁发「UGreenAwards-杰出绿色贡献大奖」、
获《晴报》选为「我最喜爱婴幼儿床上用品」、获《TVB周刊》选为「最强人气床上用品
品牌」并获GS1HongKong嘉许为「贴心企业」。
前景展望
在2017年,中国政府继续大力支持城镇化发展,提升内需及推动消费升级,加上
各地方政府推出各项支持生育的措施,市场对於高品质而带有健康功能的床上用品需求仍然殷切。另外,中国政府继续推进「互联网+」以支持电子商贸发展,2016年即使经济增长放缓,中国全国线上零售额同比增长仍然强劲,线上渠道仍然是企业寻求增长的必争据点。2017年香港特首选举及政府换届令香港市场存在不稳定性,估计消费者信心仍受影响。纵然外间对於2017年市场的负面猜测较多,本集团坚持以审慎乐观的态度,继续在提升产品、服务及推广等方面努力,寻求稳步发展。
加强发展电子商贸及商业客户市场
我们认为优化线上销售业务是争取更大市场份额的重点之一。本集团在过去两年进行线上销售业务重新建构,包括重组团队、加大宣传推广等工作,我们亦通过软件升级及加大线上客户服务团队,优化消费者的线上购物体验。本集团在2017年将会主力以独特的产品组合及引人关注的销售活动,继续加大在国内发展电子商贸的力度。本集团将会研究加强线上线下的产品组合差异性,例如推出线上专享产品、限量版产品或品牌联乘产品,希望以特别的产品引起潜在客户对於本集团品牌的关注,亦有助把线下旧有客户带到线上购买我们的产品。线上销售活动方面,我们将会於微信继续推动「人人可分销」活动,以线上线下互通的额外会员积分,鼓励会员推荐亲友购买本集团的产品。我们将於2017年3月与VOSSEN携手参与「天猫国际家纺展」活动,於线下加强品牌形象以推动本集团产品在线上渠道的销售。另外,我们亦将会在各线上销售渠道不时推出线上「闪购」活动,吸引消费者密切关注本集团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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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不振的传统零售市道及对抗持续高企的网点经营成本,开拓商业客户市场是本集团扩阔销售渠道及提升集团收入的另一重点。我们将会继续努力接洽国内及香港的各大企业,希望增加为商业客户提供内部购物优惠、客户积分换购礼品或礼品代生产等合作机会。另外,我们亦会积极参与政府机构、医院、航空公司、大学宿舍及酒店等机构的项目投标,提供符合其独特需要的产品。
调整线下销售网络及提升顾客购物体验
我们在过去两年积极调整线下销售网络,关闭盈利能力欠佳的网点,并在战略地点开设新网点。在2017年我们将会延续这项工作,在国内一些消费力高的城市,开设更多销售顶级产品的网点,增加集团的毛利。另外,我们将会按网点所在位置附近的消费力进行分类,并按分类针对性销售不同价格范围的产品,切合不同消费群的需要。至於国内近年流行的大型家居用品店,由於租金及店员等营运成本庞大,加上产品组合较复杂,我们将会继续研究开设「健康家居生活馆」的可行性。
本集团除了致力为市场提供健康功能及环保特性的床上用品,亦关注消费者的购物体验。2017年我们将会继续加强对销售员的培训,除了确保销售员有丰富的产品资讯和保养知识,亦会聘请专业培训师教授销售员接待客人的技巧和应有态度,务求提升客户服务质素。
研发创新产品及加强品牌宣传
2017年,本集团将会继续努力研发创新的健康功能床上用品,进一步提升消费者
的睡眠质素。在2017年第1季我们已推出新产品「70%轻巧羽绒抱枕被」,产品可
摺叠成抱枕便於携带,方便消费者於飞机、车上或外游时使用。另外,本集团将会在国内市场推出更多床褥及软床选择。同时,我们会继续增加卡通人物授权的选择,在2017年第1季已确定增加的卡通授权包括小精灵(PACMAN)、癫当(DINDONG)、变形金刚(TRANSFORMERS)、黄阿玛的後宫生活(Fumeancats)等。我们亦计划联同慈善机构,再度推出慈善限量版产品,支持社区的慈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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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国内床上用品市场品牌众多,本集团在2017年将会主力提升品牌在国内市场
的知名度。线下推广方面,除了於报纸、杂志、公共交通工具的车身和车站等传统渠道投放广告,我们亦会多举行百货商场品牌产品展览,以直接带动网点人流。本集团将於2017年至2018年第2季期间,在深圳多个出入境口岸播放品牌电视广告,包括深圳机场国际厅、深圳机场福永码头、罗湖口岸、皇岗口岸、沙头角口岸、文锦渡口岸及福田口岸,向跨境旅客加大推广本集团「香港品牌」的形象。而线上推广方面,我们将会增加线上宣传推广的资源投放,更好地利用社交媒体资讯散播及明星的号召力。
监於本集团品牌已植根香港达24年,相对於提升知名度,我们在香港市场将会重
点推广「绿色健康无菌睡眠」,确立本集团在消费者心目中「健康睡眠专家」的形象。
在香港市场,除了增加网上推广的资源投放,除继续以明星代言人广告推广外,我们亦计划在2017年为本地电视台年度重点剧集提供产品赞助,更广泛推广产品给用家。
本集团将秉持「时尚、创意、功能」为特色的设计理念,继续努力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品质上乘、设计时尚而带有健康功能的床上用品及优质新颖的家居用品。
我们亦会开拓多元化的销售渠道、提供贴心的服务及加强全方位的市场推广,寻找增长机会,继续努力为股东带来理想回报。
财务回顾
收入
本年度,本集团录得收入港币356.7百万元(2015年:港币371.0百万元),减少
3.8%。收入整体下降主要是由於本年度内的零售及分销业务销售额下跌所致,尽管本年度的批发销售额有所增加。
按品牌划分的收入明细:
2016年 2015年 变动
占总额 占总额
港币千元 百分比 港币千元 百分比 港币千元 百分比
自创品牌 307,106 86.1% 299,607 80.8% 7,499 2.5%
特许及授权品牌 49,611 13.9% 71,362 19.2% (21,751) -30.5%
总计 356,717 100.0% 370,969 100.0% (14,252)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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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撒珂芬、卡撒天娇及CASA-V是我们的主要自创品牌。於2016年,自创品牌的
销售额增加2.5%至港币307.1百万元(2015年:港币299.6百万元)。尽管自营零售
额下跌(尤其在中国),但CASA-V於香港的销售额大幅增加,导致自创品牌的整体
销售额增加。我们的特许及授权品牌於2016年的销售额下降30.5%至港币49.6百万
元(2015年:港币71.4百万元),主要是由於特许及授权品牌的零售额下跌及与部分
特许及授权品牌终止合约所致。
按渠道划分的收入明细:
2016年 2015年 变动
占总额 占总额
港币千元 百分比 港币千元 百分比 港币千元 百分比
自营零售
自营专柜 201,421 56.5% 235,749 63.5% (34,328) -14.6%
自营专卖店 60,142 16.8% 55,906 15.1% 4,236 7.6%
自营零售小计 261,563 73.3% 291,655 78.6% (30,092) -10.3%
分销业务 34,514 9.7% 50,867 13.7% (16,353) -32.1%
其他(附注) 60,640 17.0% 28,447 7.7% 32,193 113.2%
总计 356,717 100.0% 370,969 100.0% (14,252) -3.8%
附注:「其他」包括对香港及中国的批发客户的销售额以及对海外市场的出口额。
於2016年,自营零售额为港币261.6百万元(2015年:港币291.7百万元),占总
收入的73.3%,较2015年减少10.3%。香港及中国的自营零售额分别下跌1.4%及
29.9%。香港的自营零售额轻微下跌乃由於香港的零售市道低迷所致。中国的自营零售额大幅下跌乃由於关闭了大量营运缺乏效率的自营专柜、中国宏观经济增长放缓以及网上销售的竞争激烈所致。中国分销商与我们的自营零售面对相同的问题,令2016年的分销业务销售额下降32.1%至港币34.5百万元(2015年:港币50.9百万元)。於2016年,其他业务销售额为港币60.6百万元(2015年:港币28.4百万元),大幅增加113.2%,主要是由於根据大额购买协议向香港某批发客户作出的销售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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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产品划分的收入明细:
2016年 2015年 变动
占总额 占总额
港币千元 百分比 港币千元 百分比 港币千元 百分比
床品套件 201,130 56.4% 195,373 52.7% 5,757 2.9%
被芯及枕芯 141,172 39.6% 159,227 42.9% (18,055) -11.3%
其他家居用品 14,415 4.0% 16,369 4.4% (1,954) -11.9%
总计 356,717 100.0% 370,969 100.0% (14,252) -3.8%
床品套件和被芯及枕芯是本集团的主要产品。於2016年,床品套件和被芯及枕芯
的销售额分别为港币201.1百万元(2015年:港币195.4百万元)及港币141.2百万元
(2015年:港币159.2百万元)。床品套件的销售额增加乃由於根据大额购买协议向
香港某批发客户作出的床品套件重大销售抵销了中国的销售减少所致。被芯及枕芯的销售额减少乃由於中国的销售减少所致。
按地区划分的收入明细:
2016年 2015年 变动
占总额 占总额
港币千元 百分比 港币千元 百分比 港币千元 百分比
香港及澳门 264,631 74.2% 233,012 62.8% 31,619 13.6%
中国 91,699 25.7% 136,682 36.9% (44,983) -32.9%
其他(附注) 387 0.1% 1,275 0.3% (888) -69.6%
总计 356,717 100.0% 370,969 100.0% (14,252) -3.8%
附注:「其他」包括向除香港、澳门及中国以外地区进行的销售。
於2016年,来自香港及澳门、中国及其他地区的收入分别为港币264.6百万元(2015
年:港币233.0百万元)、港币91.7百万元(2015年:港币136.7百万元)及港币0.4
百万元(2015年:港币1.3百万元)。来自香港及澳门的收入增加13.6%,此乃主要
由於尽管自营零售减少,但根据大额购买协议向香港某批发客户作出的销售增加所 致。来自中国的收入减少32.9%,主要是由於在中国的自营零售及分销业务销售额大幅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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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及毛利率
於2016年,毛利减少2.3%至港币223.9百万元,而2015年则为港币229.2百万元。
毛利减少乃由於销售额下跌所致。於2016年, 毛利率为62.8%,高於2015年的
61.8%。尽管向毛利率低於自营零售的其他渠道作出的销售大幅增加,但2016年的
毛利率增加主要是由於人民币於本年度内贬值,导致产品成本下降所致。
其他收益及亏损
本年度的其他亏损为港币6.3百万元(2015年:港币3.5百万元),主要指可供出售投
资的减值亏损港币7.7百万元(2015年:无)、可换股债券的减值亏损港币3.0百万元
(2015年:无)、可换股债券的衍生工具部分的公平值减少港币0.7百万元(2015年:
港币0.04百万元)及汇兑亏损净额港币3.1百万元(2015年:港币2.5百万元),抵销
了注销一间中国附属公司的收益港币8.8百万元(2015年:无)。
经营开支
於2016年,销售及分销成本由2015年的港币178.1百万元减少14.4%至港币152.4
百万元。本年度内,於香港及中国产生的宣传及市场推广开支有所减少。由於中国自营网点数目减少,本年度内支付予百货公司的专柜佣金及相关开支减少,员工成本亦见下降。
2016年的行政开支由2015年的港币61.3百万元减少18.2%至港币50.1百万元。该减
少主要是由於本年度内中国附属公司支付的租金费用、撇销坏账及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减少所致。
融资开支
於2016年,融资成本减少28.5%至港币2.1百万元,而2015年则为港币2.9百万元。
融资成本减少主要是由於银行借贷於本年度内有所下降所致。
税项
於2016年,本集团的实际税率为45.7%,而2015年则为-12.8%。2016年的实际税
率高企主要是由於中国附属公司的经营亏损以及可供出售投资及可换股债券的减值 亏损所致。倘不计入2016年及2015年的此等亏损、注销一间附属公司的收益、可分派溢利的预扣税、不可扣减的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及给予一间中国附属公司贷款 的汇兑亏损,2016年及2015年的实际税率将分别约为17.8%及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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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溢利�u亏损
於2016年,本集团录得年度溢利港币7.9百万元,而2015年则录得年度亏损港币
16.2百万元。於2016年,尽管可供出售投资及可换股债券出现减值亏损,本年度内
扭亏为盈乃主要是由於(1)根据大额购买协议向香港某批发客户作出的销售增加;
(2)销售及分销成本以及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减少;及(3)注销一间中国附属公司的
收益所致。於2016年及2015年,本集团於中国的整体业务处於亏损状况。
EBITDA指毛利减销售及分销成本及行政开支(并已加回折旧、摊销及以股份为基
础的付款)。2016年的EBITDA由2015年的港币11.2百万元增加219.6%至港币35.8
百万元。
主要经营效率比率
2016年 2015年
存货周转天数(天) 218.0 222.1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周转天数(天) 68.4 74.8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周转天数(天) 160.3 166.1
存货周转天数
存货周转天数等於年初及年终平均存货除以年度销售总成本,再乘以365天。存货
周转天数由2015年的222.1天减少至2016年的218.0天。由於本集团於本年度内为
清理囤积存货举办了更多宣传活动,於2016年12月31日的存货由2015年12月31
日的港币81.5百万元减少5.4%至港币77.1百万元。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周转天数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周转天数等於年初及年终平均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除以年度总销售额,再乘以365天。於2016年,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周转天数由2015年的74.8天减至68.4天,主要是由於应收中国分销商信贷期较长的贸易应收款项减少所致。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周转天数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周转天数等於年初及年终平均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除以年度销售总成本,再乘以365天。於2016年,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周转天数为160.3天,而2015年则为166.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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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及资本来源
资产负债架构载列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银行借贷总额 50,171 74,495
有抵押银行存款及银行结余及现金 180,482 184,185
现金净额 130,311 109,690
总资产 490,105 526,491
总负债 133,782 156,938
权益总额 356,323 369,553
本集团一贯恪守审慎财务管理原则,以尽量减少财务及经营风险。本集团通常以内部产生的现金流作营运资金。银行借贷主要用於应付惠州生产基地的建设。
流动比率
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的总流动资产下降至港币341.4百万元(2015年:港币
348.9百万元),而於2016年12月31日的总流动负债亦降至港币126.6百万元(2015
年:港币135.2百万元)。因此,流动比率由2015年12月31日的2.6轻微提升至
2016年12月31日的2.7。
资产负债比率
资产负债比率按借贷总额除以年末的权益总额计算。於2016年12月31日,资产负
债比率为14.1%(2015年:20.2%),同时银行借贷减少港币24.3百万元,而权益总
额亦减少港币13.2百万元。於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处於
净现金状态。
资产抵押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向若干位於香港及中国的银行抵押了账面总值港币
128.8百万元(2015年:港币140.8百万元)的租赁土地及楼宇、预付租赁款项及定期
存款,作为其授予本集团银行融资的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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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开支
本集团於2016年就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投放港币6.4百万元及於2015年就收购物
业、厂房及设备、可供出售投资及可换股债券投放港币20.8百万元。
资本承担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本承担约为港币2.2百万元(2015年:港币1.4百
万元)。
可供出售投资及可换股债券
可供出售投资指本集团於万维创富投资有限公司(「万维」)的13.6%股权的非上市投
资。万维为一间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主要在中国从事虚拟零售业务,包括营运一条电视购物频道及开发互联网及流动平台。本集团及其他万维股东亦有认购万维发行的可换股债券。本集团为万维的投资者,并无控制万维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营运。
然而,由於未能与电视台就播放费用及播放权续期的事宜达成协议,万维的主要附属公司在中国营运的电视购物频道已自2016年6月1日起停办。万维主要附属公司自2016年6月1日被迫停止在中国的业务。
本集团於2016年6月底向万维发出通知,要求万维即时偿还已发行可换股债券项下
授予其的贷款,并联同其他万维股东於2016年7月初要求查阅万维及其附属公司的
所有会计记录。本集团已采取一切合理行动追讨偿还可换股债券,并弥补因该项投资而造成的任何损失。
於公布本集团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业绩时,根据万维及其附
属公司的状况,董事会认为可供出售投资及可换股债券属不可收回,并於期内就港币11.4百万元的减值亏损作出全额拨备,包括可供出售投资的减值亏损港币7.7百万元、可换股债券的减值亏损港币3.0百万元及可换股债券的衍生工具部分的公平值变动港币0.7百万元。减值亏损拨备被视为一次性亏损,对本集团的营运资金并无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於2017年2月22日,万维在其股东大会上就债权人自愿清盘通过一项特别决议案,
并委任一名清盘人。据董事会所知,就该项投资收回损失的机率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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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及配售股份所得款项的用途
本公司已收到上市及配售股份所得款项净额分别约港币44.2百万元及约港币57.0百
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所得款项净额用途如下:
计划金额 已动用金额 剩余金额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来自上市:
扩大销售网络 37.0 28.4 8.6
管理资讯系统升级 4.0 2.4 1.6
品牌建设及产品推广 2.2 2.2 �C
一般营运资金 1.0 1.0 �C
合计 44.2 34.0 10.2
来自配售股份:
一般营运资金及可能性投资 57.0 21.3 35.7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本年度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购买、赎回或出售任何本公司上市证券。
股息
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
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中的守则条文(「企业管治守则」),作为本公司自身的企业管治守则。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惟下列条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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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管治守则条文第A.6.7条,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出席股东大会以公正了解股
东的意见。根据守则条文第E.1.2条,董事会主席及各董事委员会主席应出席股东
周年大会以回答股东问题。在2016年5月23日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2016
年股东周年大会」)上,其中一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审核委员会主席)由於其他已预先安排的公务而未能出席 2016年股东周年大会。虽然审核委员会主席缺席,其余审核委员会成员和外聘核数师均有出席2016年股东周年大会,以回答在场本公司股东提出的有关问题及了解股东意见。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谨订於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举行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股东周
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召开股东周年大会的通告将适时刊发及派发予本公司股东。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於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至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日)
暂停办理股份登记手续,该期间内概不受理任何股份转让。为符合资格出席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随附相关股票的所有已填妥过户文件须不迟於2017年5月19日(厘定股东投票权的最後股份过户登记日期)(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香港时间)前递交予本公司的香港证券登记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英皇道338号华懋交易广场2期33楼3301-04室),以办理登记手续。审阅年度业绩
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年度业绩。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工作范围
初步公告所载的有关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
全面收入表及相关附注所列数字,已获本集团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同意
作为本年度本集团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载列的数额。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就
此执行的相关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审阅委聘准则或香港核证委聘准则而进行的核证工作,因此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亦不会就初步公告作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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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我们对本公司的尊贵客户、商业夥伴和全体股东一直以来的支持致以衷心谢意,并对管理团队及员工为本集团本年度发展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感谢。
承董事会命
卡撒天娇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郑斯坚
香港,2017年3月24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郑斯坚先生(主席)、郑斯灿先生
(副主席)及王碧红女士;非执行董事莫赞生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森泉先生、甘亮明先生及梁耀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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