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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業績公佈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XINGDA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 (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899)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公布 财务摘要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变动 收益 5,469.2 4,736.9 +15.5% 毛利率 21.9% 17.9% +4.0百分点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277.8 173.8 +59.9% 经调整本公司拥有人 应占溢利 (附注) 285.7 112.9 +152.9% 每股盈利-基本(人民币分) 18.75 11.57 +62.1% 资产负债比率 8.5% 5.4% +3.1百分点 拟派每股末期股息/ 每股末期股息 (港仙) 15.0 10.0 +50.0% 股息支付比率 70.9% 71.7% -0.8百分点 附注:按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不包括非经营活动产生的出售可供出售投资净收益、预扣税拨备之相应递延税项支出及非经营活动产生的汇兑亏损净额,详情见本公布「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一节「财务回顾」下的「报告溢利及应占基本溢利之差额对账」。 业绩 兴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兴达」)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去年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益 5 5,469,176 4,736,889 销售成本 (4,273,864) (3,886,725) -------------- -------------- 毛利 1,195,312 850,164 其他收入 6 36,170 22,453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收益 ― 131,644 政府津贴 31,333 29,977 分销与销售开支 (443,532) (376,432) 行政开支 (303,896) (280,902) 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 7 (26,285) (49,827) 应占一间合营企业亏损 ― (11) 融资成本 8 (21,481) (34,235) -------------- -------------- 除税前溢利 467,621 292,831 所得税开支 9 (72,899) (53,109) -------------- -------------- 年度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扣除税项 10 394,722 239,722 ======================== ====================== 年度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277,792 173,754 非控股权益 116,930 65,968 -------------- -------------- 394,722 239,722 ======================== ====================== 每股盈利 12 基本(人民币分) 18.75 11.57 ====================== ======================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3,804,440 3,984,404 预付租赁款项 275,192 282,157 投资物业 140,190 136,690 存放时超过三个月到期的定期银行存款 900,000 ― 递延税项资产 13,813 16,583 预付款项 19,713 4,000 -------------------- ------------------- 5,153,348 4,423,834 -------------------- ------------------- 流动资产 预付租赁款项 6,965 6,965 存货 559,004 395,810 应收账及其他应收款项 13 2,260,590 1,933,267 应收票据 13 2,343,315 1,973,563 已抵押银行存款 69,500 17,500 银行结余及现金 480,170 733,347 -------------------- ------------------- 5,719,544 5,060,452 -------------------- ------------------- 流动负债 应付账及其他应付款项 14 2,379,496 1,718,818 应付票据 14 260,000 ― 应付一间关连公司款项 3,081 157 税项负债 42,537 32,051 借贷-一年内到期 922,794 514,953 政府津贴 7,000 15,500 -------------------- ------------------- 3,614,908 2,281,479 -------------------- ------------------- 流动资产净额 2,104,636 2,778,973 -------------------- -------------------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7,257,984 7,202,807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9,409 39,609 -------------------- ------------------- 资产净额 7,248,575 7,163,198 ========================= ========================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5 146,365 148,014 股份溢价及其他储备 5,081,935 4,976,016 -------------------- -------------------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5,228,300 5,124,030 非控股权益 2,020,275 2,039,168 -------------------- ------------------- 权益总额 7,248,575 7,163,198 ========================= ========================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 除税前溢利 467,621 292,831 调整: 折旧及摊销 522,420 482,910 利息收入 (17,167) (5,817) 投资物业的公平值变动收益 (3,500) (6,450) 应占一间合营企业亏损 ― 11 视作出售一间合营企业之收益 ― (6,807)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 13,228 1,581 出售土地使用权收益 ― (7)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收益 ― (131,644) 就应收账及其他应收款项确认的减值亏损 8,126 71,005 撇销应收账款 3,695 2,912 就应收账及其他应收款项转拨减值亏损 (17,644) (27,454) 确认以权益结算及股份为基础的付款 6,596 6,116 融资成本 21,481 34,235 -------- -------- 营运资金变动前的经营现金流量 1,004,856 713,422 存货(增加)减少 (163,194) 168,050 应收账及其他应收款项(增加)减少 (309,339) 65,496 应收票据(增加)减少 (369,752) 519,524 预付款项减少 3,000 3,000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增加(减少) 633,327 (480,285) 应付票据增加 260,000 ― 已收政府津贴(减少)增加 (8,500) 5,500 应付一间关连公司款项增加(减少) 2,924 (4,100) 就股份奖励计划购买股份 (13,341) ― -------- -------- 经营所得现金 1,039,981 990,607 已付所得税 (89,843) (81,239) -------- --------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950,138 909,368 -------- --------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投资活动 存入存放时超过三个月到期的定期银行存款 (900,000) ―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 (323,202) (417,610) 存入已抵押银行存款 (92,000) (71,500) 土地使用权预付款项 (18,713) ― 提取已抵押银行存款 40,000 62,000 已收利息 5,006 5,817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 3,331 1,373 购买土地使用权 ― (418)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所得款项 ― 266,044 出售土地使用权所得款项 ― 723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之现金流入净额 ― 15,970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1,285,578) (137,601) -------- -------- 融资活动 偿还银行借款 (591,723) (911,352) 已付股息 (124,619) (154,862) 附属公司额外非控股权益收购 (117,549) ― 购回普通股款项 (43,932) (42,351) 已付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的股息 (41,000) (41,000) 已付利息 (22,978) (30,380) 新增银行借款 995,664 610,615 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注资 24,500 ― 其他筹集借贷 3,900 ― -------- -------- 融资活动所得(所用)现金净额 82,263 (569,330) -------- -------- 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减少)增加净额 (253,177) 202,437 於一月一日之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 733,347 530,910 -------- --------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 即银行结余及现金 480,170 733,347 ============= ============= 附注 1. 一般事项 本公司为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主板上市。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位於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 2681,Grand 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其主要营业地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江苏省兴化市。 综合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功能货币人民币(「人民币」)呈列。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而其附属公司从事生产及销售子午轮胎钢帘线、胎圈钢丝及其他钢丝。 2. 采用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本年度强制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首次采用下列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及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颁布的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递延账户监管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联合经营权益的会计法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和 澄清折旧及摊销的可接受方法 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 二零一四年周期的年度改进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和 农业:生产性植物 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本) 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本) 独立财务报表权益法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豁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於本年度采用该等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本年度及过往年度的财务表现及状况及�u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前采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益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3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 股份支付交易的分类与计量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与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 的应用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修订本) 澄清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中的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客户合约收益1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的资产出售或注资5 披露计划4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4 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修订本) 投资物业转让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标准二零一四年至 二零一六年周期的年度改进5 1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待厘定日期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5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如适用)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进有关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分类及计量、一般对冲会计及金融资产减 值要求之新规定。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主要规定�U 所有属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所确认的金融资产,其後均须按摊 销成本或公平值计量。具体而言,以目的为收取合约现金流量之商业模式持有,以及拥有仅为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利息之合约现金流量之债务投资,一般均於其後会计期间结束时按摊销成本计量。於目的为收取合约现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资产之业务模式持有,以及具有於指定日期产生仅为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利息的现金流量的订约条款之债务工具,乃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入一般计量。所有其他债务投资及股本投 资均於其後会计期间结束时按公平值计量。此外,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实体可以不可撤回地选择於其他全面收入呈列股本投资(并非持作买卖)之其後公平值变动,而一般只有股息收入於损益内确认; 就计量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表之金融负债而言,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要求因 金融负债信贷风险有变而导致其公平值变动之款额乃於其他全面收入呈列,除非於其他全面收入确认该负债信贷风险变动之影响会产生或扩大损益之会计错配,则作别论。因金融负债信贷风险而导致的公平值之变动,其後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表。根据 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表之金融负债之全部公平值变动款额均於损益中呈列; 就金融资产减值而言,相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项下按已产生信贷亏损模式,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按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计算。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规定实体将各 报告日期的预期信贷亏损及该等预期信贷亏损的变动入账,以反映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的变动。换言之,毋须再待发生信贷事件方确认信贷亏损;及 新订一般对冲会计规定保留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现有的三种对冲会计处理法。根据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对有资格进行对冲会计处理之交易类型引入更大弹性,具体 扩阔合资格对冲工具之工具类型及有资格进行对冲会计处理之非金融项目之风险成份类型。此外,效能试验已进行修订,并被「经济关系」原则所取代。也不再需要回溯 性评估对冲有效性。亦引入有关实体风险管理活动之改进披露规定。 基於对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析,本公司董事预期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 二零一五年五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制定一项单一全面模式供实体用作将自客户合约所产 生的收益入账。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生效後,其将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益」、国 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约」及相关诠释等现有收益确认指引。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 核心原则为,实体为说明向客户转让承诺货品或服务所确认的收益,金额应为反映该实体预期就交换该等货品或服务有权获得的代价。具体而言,该准则引入收益确认的五步骤方针: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约 第二步:识别合约中的履约义务 第三步:厘定交易价 第四步:将交易价分配至合约中的履约义务 第五步:於(或在)实体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益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实体於(或在)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益,即於特定履约义务 相关的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让予客户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已加入更规范的指引, 以处理具体情况。此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要求详尽披露。 在二零一六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发布了关於确定履约义务,委 托代理考虑因素以及许可证申请指导的澄清。 本公司董事预期日後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可能导致更多披露,然而,本公司董事预期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将不会对於各自报告期间确认的收益时间及金额造成重大影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为识别出租人及承租人的租赁安排及会计处理引入一个综合模式。於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生效後,其将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及相关诠释。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根据所识别资产是否由客户控制来区分租赁及服务合约。除短期租赁及 低值资产的少数例外情况外,经营及融资租赁的差异自承租人会计处理中撤销,并由承租人须就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应负债的模式替代。 使用权资产按成本初步计量,其後,按成本(若干例外情况除外)减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计量,并就租赁负债任何重新计量而作出调整。租赁负债按於该日期未支付的租赁付款的现值初步计量。其後,租赁负债调整为利息及租赁付款以及(其中包括)租赁修订的影响。就现金流量的分类而言,本集团目前将前期预付租赁付款入账列作与自用租赁土地及分类为投资物业的租赁土地有关的投资现金流量,而其他经营租赁付款入账列作经营现金流量。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与租赁负债有关的租赁付款将分配为入账列作融资现金流量的本金及利息部分。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本集团已确认融资租赁安排项下的资产及相关融资租赁负债,并预付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土地的租赁付款。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或会令该等资产的分类 发生潜在变动,该等资产的分类视乎本集团独立以使用权资产入账或以彼等拥有的相应相关资产於同一行项目中入账。 就承租人会计处理方法而言,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大致转承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的出租 人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定。出租人继续将其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 此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要求更详尽的披露。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2所载,本集团有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承担 人民币792,000元。初步评估显示该等安排将符合国际财务报告第16号项下租赁的定义,因此本 集团将就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应负债,除非於应用国际财务报告第16号时其符合低价值 或短期租赁。此外,应用新规定可能导致上文所述的计量、呈列及披露有所变动。然而,基於对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承担的分析,本公司董事预期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交易的分类及计量」的修订 修订本订明以下各项: 1. 预计以现金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的公平值时,归属及非归属条件的会计处理应遵 循与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相同的方法。 2. 倘税务法律或法规要求实体保留相当於雇员纳税义务的货币价值的指定数量权益工 具,以满足雇员的纳税义务,然後汇至税务机关,即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安排拥有「净结算功能」,该安排应分类为全部以股权结算,惟应分类为以股权结算且无净结算功能的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除外。 3. 令交易由现金结算变更为权益结算的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的修订变动如下: (i) 原有负债终止确认; (ii) 就於直至修订日期终止的服务而言,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於修订日 期以权益工具的公平值确认;及 (iii) 於修订日期的负债的账面值与以权益确认的款项之间的任何差额应立即於损 益中确认。 本公司董事预计日後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的该等修订或会致使更多的披露,然而,本公司董事预计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的该等修订将不会产生该等交易的未来期间对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构成影响。 除上文所述者,本公司董事预计,应用其他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将不会对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构成重大影响。 3. 重大会计政策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撰。此外,综合财务报表包括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所规定的适用披露。 於各报告期末,综合财务报表根据历史成本法编撰,惟若干以公平值计量的物业及金融工具除外。 历史成本一般以就交换货品所给予的代价的公平值为基础。 4. 分部资料 董事作为本集团的主要营运决策人就对分部作出资源分配及评估表现而定期审核按产品类别(即子午轮胎钢帘线、胎圈钢丝及其他钢丝为主)划分的收益分析。然而,除收益分析外,并无经营业绩及其他个别财务资料可供董事用以评估各类产品的表现。董事审核本集团整体经营 业绩,以决定资源分配。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经营分部」,本集团营运构成单一经营及可报告分部,因此并无编制独立分部资料。本集团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递延税项资产)位於中国。 主要产品之收益 以下为本集团来自主要产品之收益分析�U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子午轮胎钢帘线 -货车用 3,203,617 2,667,805 -客车用 1,836,381 1,666,622 胎圈钢丝及其他钢丝 429,178 402,462 -------- ------- 5,469,176 4,736,889 ============= ============ 地域资料 有关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的经营收益的资料按已交付货品的地域呈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经营所在国家) 4,252,267 3,538,342 印度 252,250 228,783 美国 214,583 172,013 韩国 167,950 214,483 德国 50,022 84,569 其他 532,104 498,699 -------- ------- 5,469,176 4,736,889 ============= ============ 「其他」包括来自多个个别对本集团总收益而言并不重大之国家之收益。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於相应年度,对本集团销售总额的收益贡献超逾10%的客户如下�U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客户 1 不适用* 491,109 ============= ============= *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来自客户1的相应收益对本集团总收益的贡献不超 逾10% 5. 收益 收益指日常业务中出售子午轮胎钢帘线、胎圈钢丝及其他钢丝的已收及应收款项扣除折扣後的金额。 6. 其他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废料 7,312 4,900 银行结余及银行存款赚取的利息收入 17,167 5,817 提早偿还应付贸易款项所收取的现金折扣 ― 338 投资物业的租金收入净额 5,935 6,123 杂项收入 5,756 5,275 -------- ------- 36,170 22,453 ============= =========== 7. 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收益 (3,500) (6,450)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 13,228 1,581 出售土地使用权收益 ― (7) 视作出售一间合营企业的收益 ― (6,807) 研发开支 61,187 44,950 就应收账及其他应收款项确认的减值亏损 8,126 71,005 撇销应收账 3,695 2,912 就应收账及其他应收款项拨回的减值亏损 (17,644) (27,454) 外汇收益净额 (38,807) (29,903) -------- ------- 26,285 49,827 ============= =========== 8. 融资成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以下各项的利息: 银行贷款及其他借贷 21,481 34,235 ============= ============ 9. 所得税开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税项 112,664 82,292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12,335) (4,748) 递延税项 (27,430) (24,435) -------- ------- 72,899 53,109 ============= ============ 税项支出即中国的所得税,以集团实体於两年内在中国的应课税收入按当时25%的税率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若干中国附 属公司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的税率为25%,惟下述附属公司除外。 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兴达」)向相关监管机构重续其於二零一四年届满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六日获相关监管机构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经重续之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的地位於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有效。 因此,使用15%的税率计算江苏兴达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即期及递延税项金额。 由於两年内本集团并无产生於或源自香港的收入,故并无作出香港税项拨备。 年度税项支出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的除税前溢利对账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除税前溢利 467,621 292,831 ============= ============= 按25%中国税率计算的税项 116,905 73,207 不可扣税开支的税务影响 29,074 24,841 毋须课税收入的税务影响 (9,144) (14,339) 优惠税率的税务影响 (19,761) (15,737) 应占一间合营企业亏损的税务影响 ― 3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12,335) (4,748) 预扣税(附注) (30,930) (9,850) 其他 (910) (268) -------- ------- 年度所得税支出 72,899 53,109 ============= ============ 附注: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就中国附属公司赚取的溢利所宣 派的股息须按税率10%缴纳预扣税。於二零一六年,其中一间中国附属公司江苏兴达 特种金属复合线有限公司 (「 兴达复合线」) 建议向其直接控股公司 Faith Maple InternationalLtd.(「Faith Maple」)派发先前拟派股息人民币371,274,000元(二零一 五年:人民币130,500,000元)及就二零一六年盈利的拟派额外股息。於二零一六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及直至该等综合财务报表获授权刊发日期,FaithMaple并无获评定为中 国税务居民。 因此,在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中,作出递延税项抵免拨备约人民币30,930,000元(二零 一五年:人民币9,850,000元)。在综合财务报表中,并无就中国附属公司(兴达复合 线除外)累计溢利应占的暂时差额人民币2,904,000,000 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2,451,000,000元)作出递延税项拨备,原因是本集团有能力控制拨回该等中国附属公 司的暂时差额的时间,且暂时差额在可见将来可能不会拨回。 10. 年内溢利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内溢利已扣除(计入):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薪金、工资及其他福利 498,025 468,620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35,396 33,559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 6,596 6,116 -------- ------- 员工成本总额 540,017 508,295 预付租赁款项摊销 6,965 6,920 核数师酬金 2,079 2,005 确认为开支的存货成本 4,273,864 3,886,725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515,455 475,990 投资物业的租金收入总额 (6,058) (6,490) 减�U年内来自产生租金收入之投资物业的直接经营开支 123 367 -------- ------- (5,935) (6,123) -------- ------- 11. 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公司普通股股东年内确认为分派的股息: 已付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末期股息-每股10.0港仙 (二零一五年:已付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末期股息-每股13.0港仙) 124,619 154,862 ============= ============= 拟派末期股息每股15.0港仙(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财政年度:每股10.0港仙) 197,031 124,619 ============= ============= 本呈报期结束後,本公司董事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15.0港仙(二零一五年:每股10.0港仙)(可选择以股代息),合共人民币197,031,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24,619,000元),惟须经其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 拟派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股息及已付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股息均将会或已经自股份溢价中派付。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22章(修订本),本公司股份溢价可用於向股东支付或宣派股息,惟须符合本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条文,且须於紧随分派股息後,本公司有能力偿还其於日常业务中到期的债务。 12. 每股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盈利乃按以下数据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盈利数据乃按以下方式计算: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溢利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盈利 277,792 173,754 ============= =============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股 千股 股份数目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481,822 1,502,008 ============= =============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并无发行在外潜在普通股。 13. 应收账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应收票据 本集团的政策容许其贸易客户有平均90天至120天的信贷期 。以下为呈报期结算日按发票日 期(与各自收益确认日期相近)呈列的应收账(扣除呆账拨备)之账龄分析。 当应收账到期时,本集团接受多家当地客户开具的票据进行结算。接受票据之前,本集团将与相关银行确认有关票据是否有效。本集团通常使用所收取的票据偿还其若干债务。应收票据之账龄分析乃於呈报期结算日按应收账发票日期(与各自收益确认日期相近)呈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账 0至90天 1,781,427 1,304,091 91至120天 206,899 203,963 121至180天 142,588 212,972 181至360天 62,906 168,758 360天以上 2,439 10,404 -------- ------- 2,196,259 1,900,188 -------- ------- 预付原材料供应商款项 26,709 6,220 工字轮预付款项 11,217 10,323 应收存放时超过三个月到期的定期银行存款 的利息 12,161 ― 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 19,885 22,302 减:其他应收款项呆账拨备 (5,641) (5,766) -------- ------- 64,331 33,079 -------- ------- 2,260,590 1,933,267 ============= ============ 应收票据 0至90天 184,098 85,245 91至180天 1,005,801 677,517 181至360天 1,042,734 1,087,726 360天以上 110,682 123,075 -------- ------- 2,343,315 1,973,563 ============= ============ 14. 应付账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应付票据 於呈报期结算日按发票日期呈列之应付账及应付票据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账 0至90天 914,592 726,020 91至180天 505,626 197,015 181至360天 283,275 256,601 360天以上 77,470 31,051 -------- ------- 1,780,963 1,210,687 -------- ------- 应付增值税及其他应付税金 47,518 4,472 应付员工成本及养老金 215,471 197,811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应付款项 280,234 251,386 应付利息开支 1,528 5,248 应付电费 9,211 1,773 其他 44,571 47,441 -------- ------- 598,533 508,131 -------- ------- 2,379,496 1,718,818 ============= ============= 应付票据 91至180天 260,000 ― ============= ============= 本集团的应付账全部以集团实体的功能货币计值。 购买货品的平均信贷期为90天,本集团及供应商协商後可延长至120天或180天。本集团已实 施金融风险管理政策以确保所有应付款项均於信贷期内支付。 15. 股本 股份数目 股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股 千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法定: 30亿每股面值0.1港元 之普通股 3,000,000 3,000,000 301,410 301,410 =============== =============== =============== =============== 已发行及全数缴足: 年初 1,487,495 1,515,287 148,014 150,251 购回股份 (19,048) (27,792) (1,649) (2,237) -------- -------- -------- -------- 年末 1,468,447 1,487,495 146,365 148,014 =============== =============== =============== ===============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购回如下其本身股份: 每股价格 已付 已付 普通股数目 最高 最低 总代价 总代价等值 千股 港元 港元 千港元 人民币千元 二零一六年六月 2,436 1.80 1.62 4,254 3,625 二零一六年七月 4,472 2.12 1.84 9,019 7,733 二零一六年九月 5,117 3.08 2.71 15,208 13,115 二零一六年十月 2,060 3.20 3.08 6,526 5,692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 3,151 3.20 3.00 9,897 8,633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1,812 3.20 3.09 5,739 5,134 --------- ------------------ 19,048 50,643 43,932 =============== =============== =============== 以上股份在购回後随即被注销。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概无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购买、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任何股份。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行业概况 随着国内经济企稳,工业生�b平稳增长,企业效益明显好转,二零一六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达6.7%。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的资料显示,二零一六年中国轮胎�b量上升7.96%至约6.1亿条,其中约5.65亿条为子午轮胎。主要是政府多年来提倡使用子午轮胎所见成效,以致子午轮胎产量持续稳步上扬并增长9.71%。二零一六年子午化率维持於约93%(二零一五年:91%)的高水平。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二零一六年,中国货车产量上升11.3%至约3,150,000辆,主要是中国政府於二零一六年七月颁布《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该标准规定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外廓尺寸及品质限值,新卡车需求因而上涨,以及二零一五年行业不景气导致基数较低所带动;中国客车产量也上升15.8%至约24,420,000辆,原因是小排量汽车购置税减半政策及新能源汽车推广等政策,刺激消费者於限期前购车,一定程度提振了客车的产销量。 业务回顾 二零一五年下半年子午轮胎行业在供给侧改革下积极去库存,直至二零一六年首季後国内轮胎生产商出现补充库存的现象,再加上子午轮胎钢帘线行业整合效果显现及中国新基建项目提速,促使本集团於第二季度起其子午轮胎钢帘线产品一直面对供不应求局面。此外,二零一六年下半年,中国政府出台有关进一步加强对货车违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及颁布对卡车规格标准,刺激新卡车需求上升,以及国家推行小排量汽车购置税减半及推广新能源汽车,以致市场持续释放对客车用子午轮胎钢帘线的殷切需求。受行业环境变化以及新国家政策出台所带动,本集团於年内的子午轮胎销售量上升21.0%至606,300吨,占本集团总销售量的88.6%(二零一五年:86.3%)。胎圈钢丝及其他钢丝的销售量下降2.4%至77,800吨,占本集团总销售量的11.4%(二零一五年:13.7%)。 受惠於子午轮胎帘线市场复苏,货车用子午轮胎钢帘线销售量上升25.4%至381,400吨;客车用子午轮胎钢帘线同比上升14.1%至224,900吨。货车及客车用子午轮胎钢帘线的销售量分别占本集团子午轮胎钢帘线总销售量的62.9%及37.1%(二零一五年:60.7%及39.3%)。 销售数量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 吨 吨 子午轮胎钢帘线 606,300 501,100 +21.0% -货车用 381,400 304,000 +25.4% -客车用 224,900 197,100 +14.1% 胎圈钢丝及其他钢丝 77,800 79,700 -2.4% -------- -------- 总计 684,100 580,800 +17.8% ============= ============= 随着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国内子午轮胎的强劲需求,国内子午轮胎钢帘线销售量从而上升26.5%至487,200吨(二零一五年:385,100吨),占本集团子午轮胎钢帘线总销售量的80.4%(二零一五年:76.9%)。而本集团对全球业务继续挖潜深耕,维持稳健增长。海外市场方面,泛亚太地区(不计中国)及北美市场仍是本集团的主要市场。子午轮胎钢帘线的海外销售量上升2.7%至119,100吨 (二零一五年:116,000 吨),占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子午轮胎钢帘线总销售量 19.6% (二零一五年:23.1%)。 截至二零一六年底,本集团子午轮胎钢帘线总年�b能合共为670,000吨,江苏厂房及山东厂房的年产 能分别为580,000吨及90,000吨。而胎圈钢丝及其他钢丝的年产能为105,000吨。年内,本集团的整 体利用率回升至90%水平(二零一五年:82%)。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五年 产能(吨) 使用率 产能(吨) 使用率 子午轮胎钢帘线 670,000 92% 610,000 83% 胎圈钢丝及其他钢丝 105,000 73% 112,000 71% 总计 775,000 90% 722,000 82% 截至二零一六年底,本集团��客户提供多元化产品,包括265种子午轮胎钢帘线、89种胎圈钢丝及其他钢丝。 财务回顾 收益 本集团收益以产品划分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一六年 比重 二零一五年 比重 变动 子午轮胎钢帘线 5,040.0 92% 4,334.4 91% +16.3% -货车用 3,203.6 58% 2,667.8 56% +20.1% -客车用 1,836.4 34% 1,666.6 35% +10.2% 胎圈钢丝及其他钢丝 429.2 8% 402.5 9% +6.6% -------------- -------------- 总计 5,469.2 100% 4,736.9 100% +15.5% ============ ============ ============ ============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的总收益上升15.5%或人民币732,300,000元至人民币5,469,200,000元,上升主 要原因是国内��场对子午轮胎钢帘线需求殷切,订单录得强劲的增长及自年内第二季度起产品平均售价提升所致。 毛利及毛利率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毛利上升40.6%或人民币345,100,000元至人民币1,195,30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850,200,000元),主要由於本集团於年内改善生产效益及实施严格控制成本措施所致。毛利率因此上升4.0个百分点至21.9%(二零一五年:17.9%)。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22,500,000元增加人民币13,700,000元或61.1%至回顾年度的人民币 36,200,000元。主要是由於存放人民币900,000,000元的定期银行存款所获取的银行利息收入增加所 致。 政府津贴 年内的政府津贴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30,000,000元增加4.5%至人民币31,300,000元,主要是由於地方政府的�\励性补贴增加所致。 分销与销售开支 二零一六年,分销与销售开支增加人民币67,100,000元或17.8%至人民币443,50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376,400,000元)。主要是因销售量增加,相应提高了运输和仓储成本及销售队伍的报酬。 行政开支 年内行政开支增加人民币23,000,000元或8.2%至人民币303,900,000元,主要由於员工成本及办公室折旧费用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 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49,800,000元减少人民币23,500,000元或47.2%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币26,300,000元,主要由於就应收账及其他应收账款确认的减值亏损减少,部份被已增加的研发费用及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所抵销。 融资成本 融资成本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34,200,000元下跌人民币12,700,000元或37.3%至人民币21,500,000 元,主要是因为加权平均利率及平均银行借贷减少所致。 所得税开支 本集团的所得税开支上升人民币19,800,000元至人民币72,900,000元,有效税率为15.6%(二零一五年:18.1%)。所得税支出上升主要在於即期税项费用因经营溢利上升而增加。 纯利 基於上述因素,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纯利较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 239,700,000元增加人民币155,000,000元或64.7%至人民币394,700,000元。倘不计非经营活动产生的出售可供出售投资净收益、预扣税拨备之相应递延税项支出及非经营活动产生的汇兑亏损净额,则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调整後纯利较去年增加人民币257,800,000元或178.0%至人民币402,600,000元。 报告溢利及应占基本溢利之差额对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年度溢利 394,722 239,722 非经营活动产生的出售可供出售投资净收益 ― (111,897) 预扣税拨备之相应递延税项支出 2,485 3,200 非经营活动产生的汇兑亏损净额 5,401 13,802 -------- ------- 年度基本溢利 402,608 144,827 ========================= 应占年内基本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 285,678 112,943 非控股权益 116,930 31,884 -------- ------- 402,608 144,827 ========================= 流动资金、资本来源及资本结构 回顾年内,本集团的融资及财务政策并无重大改变。流动资金及资本来源主要来自经营活动所得之现金流量,而现金主要用於存放定期银行存款、偿还银行借贷、扩充产能、支付股息和支付普通股回购。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银行结余及现金(包括银行存款)较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733,300,000元,减少人民币253,100,000元至人民币480,200,000元。减少主要由於投资活动所录得现金流出净额人民币1,285,600,000元高於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人民币950,200,000元及融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人民币82,300,000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借贷为人民币922,800,000元,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515,000,000元增加人民币407,800,000元或79.2%。银行借贷须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之一年内偿还,利率订於市场水平的1.88%至4.35%(二零一五年:1.05%至5.6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流动资产较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 5,060,500,000元,增加13.0%至人民币5,719,500,000元。流动负债较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2,281,500,000元增加58.4%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3,614,900,000元。本集团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2.22倍下降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1.58倍。流动比率的下降主要是由於应付款及其他应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借贷及应付票据增加,以及银行结余及现金减少所致。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总贷款(借贷)除以资产总值计算)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5.4%上升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8.5%。上升主要是由於一年内到期的借贷增加所致。 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销售及采购均主要以人民币、美元及欧元为结算单位。由於部份所得美元及欧元的销售收益已被用於购买相同货币之进口原材料,因此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并未对本集团二零一六年的营运业绩构成重大负面影响。 除了若干银行存款及应收账款以美元、欧元、港元及泰铢结算外,本集团绝大部份资�b及负债均以人民币列账,因此本集团并无面临重大外汇风险。回顾年内,人民币贬值有利於本集团的营运和资金流通。因此,本集团於回顾年内并无运用任何财务衍生工具对冲外汇风险。然而,本集团将审慎监察人民币汇价变动对本集团营运的影响,并将於适当时考虑采取相关的外汇对冲方案。 资本开支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就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资本开支为人民币352,10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350,700,000元)。 资本承担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购置已订约但未有在综合财务报表中拨备的物业、厂房及设备和土地使用权的资本承担��约人民币136,300,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82,100,000元)。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并无就已授权但未定约购置之物业、厂房及设备作出资本承担。 或然负债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皆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应付票据向银行作出人民币69,500,000元的银行存款抵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7,500,000元以担保银行授信额度)。 重大投资 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重大投资。 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江苏兴达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四日向独立第三方出售贵州轮胎有限公司(「贵州轮胎」)30,000,000股A股股份,总代价(扣除开支後)约为人民币266,000,000元。於出售事项完成後,本集团并无持有贵州轮胎之任何股份。 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资企业之重大收购及出售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江苏兴达特种金属复合线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山东兴达钢帘线有限公司总实缴资本约22.2%之股本权益,总代价约为人民币117,500,000元。 除上述披露外,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无其他与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资企业相关之重大收购及出售。 人力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合共雇用约6,800名全职雇员(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6,400 名)。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约��人民币540,000,000元(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508,300,000元)。雇员薪酬乃按照员工表现、资历及能力而厘定。花红之计算则按照个人对本集团财务表现的努力及贡献而评估。此外,本集团持续��员工提供培训,以提升对技术及�b品的认识以及对行业品质标准的了解。 除支付薪酬及花红之外,本集团透过江苏兴达工会(「兴达工会」)向雇员提供多种福利。每年,江苏兴达将员工全年薪金的2%(「工会费」)贡献给兴达工会以支持其运作。兴达工会运用工会费及从其他途径获得的资金向本集团雇员提供各种福利及服务,包括提供员工宿舍,并可供本集团雇员购买。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江苏兴达向兴达工会贡献的会费为人民币9,00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8,500,000元)。 根据中国国务院於一九九九年一月十四日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徵缴暂行条例,本集团须��各雇员就养老基金及保险作出供款。本集团於中国的全职雇员由国家管理的定额供款退休计划保障,自退休日期起每月可获支付退休金。中国政府负责向退休雇员支付退休金,而本集团则按兴化市规定的比率每年向退休计划供款,当到期供款时列��经营开支入账。根据该计划,并无任何已没收供款可供减少现时的供款水平。除养老基金之外,本集团亦有为不同阶层的员工提供医疗保险、个人意外及失业保险。 於二零零九年,董事会采纳股份奖励计划,以保留优秀雇员,并透过拥有股份使员工的利益与本公司股东的利益直接挂�h,鼓励他们达致业绩目标。股份将由受托人以本公司的出资在市场购买,并为获选员工持有,直至该等股份归属於他们。 於二零一零年,受托人於公开市场购入5,000,000股(「第一批股份」)。於二零一一年,受托人於公开市场购入另外5,000,000股(「第二批股份」)。於二零一三年,受托人於公开市场购入10,481,000股,其中5,000,000股被拨入第二批股份,其余5,481,000股获列为第三批股份(「第三批股份」)。於二零一四年,信托人於公开市场购入4,519,000股本公司股份,并加入「第三批股份」。於二零一六年,受托人於公开市场购入7,282,000股(「第四批股份」)。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三批股份及第四批股份之结余分别是10,000,000股及7,282,000股。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有第一批股份及第二批股份已归属於获选之雇员。第三批股份预期於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八年归属於获选之雇员。第四批股份预期於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二一年此三年内归属於获选之雇员。 展望 二零一六年,中国经济基本达成既定增长目标,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之年。二零一七年,「稳中求进」将成为经济工作的重点,「十三五规划」步入实施的关键时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入全面深化阶段,而「一带一路」战略亦将贯彻未来一年的中国外交。在国家政策的全面铺排和明确引导下,经济增长结构有望得到实质性改善,从而激发社会创新动力,带动生产建设需求,催生行业发展新亮点。本集团相信稳定的大环境将能在二零一七年得到巩固和延续。 子午轮胎钢帘线行业经历了数年的整合,终於在回顾年内释放出回暖的信号。产品平均售价结束了长达六年的持续下跌,自二零一六年第二季度起多次调升,二零一七年更有望逐步回复至正常水平;汰弱留强使子午轮胎钢帘线订单进一步集中於龙头企业,二零一七年的行业生产格局预期将更加高效。 此外,二零一六年七月国家颁布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等相关政策,将加速淘汰老旧不合规格的重型卡车,形成升级换代的长期趋势,并持续刺激子午轮胎钢帘线的需求。行业发展从低迷转向复苏,预料行业增长将得以持续,兴达作为业界翘楚会率先受惠。 展望未来,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正面乐观。兴达将继续坚持严格的生产标准,积极发挥产品质量和生产规模的优势,以较低之成本实现更高之企业效益。兴达将保持自身财务稳健,以灵活应对不断变化的产品需求及国内外市场状况,把握每一个契机,实现每一次飞跃。寒冬已逝,暖春将至,在承受了严苛的考验之後,兴达更有信心引领行业复苏,推动升级发展。 股息 董事建议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15.0 港仙(约人民币 13.4 分),本公司股东有权选择以新股份、或全部以现金、或部份以新股份及部份收取现金方式以收取该建议之末期股息(「以股代息计划」)。建议末期股息将给予在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星期一)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 以股代息计划须待(1)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建议末期股息;(2)联交所批准根据此项计划所发行之新股份上市及买卖;及(3)证券及期货事务委员会企业融资部执行人员或其指派之任何人士授出清洗豁免後,方可作实。 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五)左右,将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当中载有以股代息的详情,连同选举表格。预期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星期五)左右,向股东寄发新股份或现金(如适合)的末期股息。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三)举行,大会通告将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尽快刊发并寄予股东。 暂停办理股东登记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星期四)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天)期间暂停处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有权出席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三)召开之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填妥之股份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之前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宝德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电气道148号31楼。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建议末期股息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三)举行之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获股东批准後,方可作实。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星期四)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天)期间暂停处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获派末期股息,所有填妥之股份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之前交回宝德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电气道148号31楼。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透过联交所以总代价约为人民币43,900,000元(扣除 各项开支後)购回19,048,000股股份。直至本公告日期,有关股份已被撤销。有关购回的详情如下: 每股价格 已购回普 最高 最低 己付总代价 购回月份 通股数目 港元 港元 百万港元 等值 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一六年六月 2,436,000 1.80 1.62 4.3 3.6 二零一六年七月 4,472,000 2.12 1.84 9.0 7.7 二零一六年九月 5,117,000 3.08 2.71 15.2 13.1 二零一六年十月 2,060,000 3.20 3.08 6.5 5.7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 3,151,000 3.20 3.00 9.9 8.7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1,812,000 3.20 3.09 5.7 5.1 总计 19,048,000 50.6 43.9 除上文所披露者之外,在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任何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守则 为维护股东权益,本公司承诺维持高标准的企业管治,包括提高透明度、问责度及独立性的水准。 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一直采用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的原则及守则条文,惟以下除外:- 守则条文第A.2.1条,包括规定主席及行政总裁职责应分开且不得由同一人担任。董事会主席刘锦兰先生全面领导董事会并带头确保董事会以本公司最佳利益行事。本公司并无行政总裁一职,而本集团的日常营运由执行董事之间分配。除主席的职责由其余执行董事分担外,本公司已成立行政委员会,负责厘定、批准及监察本集团资源分配的日常管理,亦分担刘锦兰先生的职责。 守则条文第A.4.1条规定非执行董事须按特定年期获委任及重选连任。本公司并无订立特定年期委任非执行董事。因为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组织章程细则,非执行董事邬小蕙女士须最少每三年轮值退任并於本公司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连任。 守则条文第A.6.7条,包括规定除了别的之外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须出席股东大会。非执 行董事邬小蕙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顾福身先生及许春华女士,由於须参加其他会议或处理其他公务及承诺,故此未能出席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然而,於会议後邬女士、顾先生及许女士要求本公司的公司秘书分别向他们每人汇报有关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股东所表达的意见。就此,董事会认为已确保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股东的意见有公正的了解。 为了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本公司已经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及管理发展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已按守则条文执行企业管治责任。 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采用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董事 进行证券交易的操守守则。在向全体董事作出详尽查询後,本公司并收到董事发出的确认书以确认彼等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载的规定。 本公司亦已采纳一套就有关可能会拥有未公开内幕消息的雇员买卖证券程式指引,其条款不比标准守则��松。 审阅财务报表 审核委员会已与本公司管理层审阅本集团采用的会计原则及惯例,并讨论审核、财务申报事宜及审阅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全年业绩。此外,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已由本集团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审核,并已发出无保留意见的报告。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工作范围 本公布所载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及有关附注的数字与本集团年内的已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数字已经由本集团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核对一致。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就此进行的工作并非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审阅委聘准则或香港保证工作准则而进行的保证工作,因此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并无就本公布发表保证。 刊载业绩公布及年报 本公布已於联交所网 站 (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 站 (www.irasia.com/listco/hk/xingda/index.htm) 刊载。年报将於稍後寄予股东,并於上述网站可供查阅。 致谢 董事会谨此感谢所有雇员的努力及贡献。同时,董事会亦谨此感谢本集团所有客户、供应商及股东的支持。本集团会继续努力,以於二零一七年取得更辉煌业绩。 承董事会命 兴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刘锦兰 中国上海,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刘锦兰先生、刘祥先生、陶进祥先生及张宇晓先生,非执行董事为邬小蕙女士,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顾福身先生、WilliamJohnSHARP先生及许春华女士。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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