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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NEWSPORTS GROUPLIMITED
新体育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99)
二零一六年末期业绩公告
新体育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
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的综合财务业
绩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营业额 3 155,207 502,980
服务成本 (109,068) (429,669)
毛利 46,139 73,311
分销成本 (3,839) �C
行政开支 (78,124) (132,209)
研发开支 (36,121) (13,577)
应付或然代价的公平值收益�u(亏损) 2,557 (51,750)
应收或然代价的公平值收益 45,841 �C
认沽期权的公平值收益 118 �C
商誉减值 12 (560,709) �C
其他无形资产减值 13 (108,659) �C
其他收入、收益�u(亏损) 5 (15,925) 92,722
�C1�C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经营亏损 (708,722) (31,503)
融资成本 6 (60,931) (19,590)
除税前亏损 (769,653) (51,093)
所得税开支 7 (2,950) (15,228)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本年度亏损 8 (772,603) (66,321)
已终止经营业务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本年度亏损 9 (147,568) �C
本年度亏损 (920,171) (66,321)
其他全面收益:
可重新分类至损益项目: (82,021)
换算海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45,124)
出售附属公司时重新分类至损益的 �C
汇兑差额 (3,873)
注销一间联营公司时重新分类至损益的 �C
汇兑差额 269
本年度的除税後其他全面收益 (82,021) (48,728)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1,002,192) (115,049)
应占本年度亏损:
本公司持有人 (861,582) (76,401)
(58,589)
非控制性权益 10,080
(920,171) (66,321)
应占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持有人 (942,743) (120,962)
(59,449)
非控制性权益 5,913
(1,002,192) (115,049)
每股亏损
来自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业务
―基本 5.628港仙
11 0.575港仙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基本 4.664港仙
0.575港仙
�C2�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49,534 6,947
商誉 12 249,914 712,622
其他无形资产 13 872,317 165,197
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已付按金 19,773 19,919
投资物业的已付按金 14 216,144 �C
收购附属公司的已付按金 �C 77,584
其他按金 40,291 720
衍生金融资产 6,448 �C
递延税项资产 24,244 �C
1,478,665 982,989
流动资产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15 399,370 184,928
应收一名董事款项 �C 15,127
即期税项资产 937 1,001
衍生金融资产 45,841 �C
银行及现金结余 473,499 419,212
919,647 620,268
流动负债
借款 127,851 21,485
可换股债券 16 200,596 258,576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7 154,830 91,066
应付或然代价 18 �C 169,500
递延收入 4,160 5,478
即期税项负债 24,897 27,558
512,334 573,663
流动资产净值 407,313 46,605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1,885,978 1,029,594
�C3�C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负债
应付代价 91,010 �C
应付或然代价 18 255,199 �C
递延收入 213 1,181
递延税项负债 102,544 14,863
448,966 16,044
资产净值 1,437,012 1,013,550
资本及储备
股本 85,130 36,533
储备 1,320,577 907,065
本公司持有人应占权益 1,405,707 943,598
非控制性权益 31,305 69,952
权益总值 1,437,012 1,013,550
�C4�C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一般资料
本公司为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ricketSquare,Hutchins
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C1111,CaymanIslands。其於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位
於香港金钟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第二座20楼2001室。本公司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提供外包软体开发、提供在线游戏服
务及平台服务、经营一间游艇会所、提供国际教育服务及经营一间足球俱乐部。
2.采纳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a)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多项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以後开始的年度期间首次生效。上述
发展概无对本集团於本期间或过往期间编制或呈列业绩及财务状况的方法造成重
大影响。
(b)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已颁布但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的财政年度尚未生效的
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该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以下可
能与本集团相关者。
於以下日期或以後
开始的会计期间生效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的修订「现金流量表:披露计划」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的修订「所得税:就未变现亏损确认
递延税项资产」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的修订「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交易的分类及计量」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的修订: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4号「保险合约」一并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综合财务报表」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投资於联营公司及
合营企业: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
合营企业间资产出售或投入」的修订 待定
�C5�C
本集团现正评估该等修订及新订准则於首次应用期间预期带来的影响。迄今本集团
已识别新订准则的若干方面可能对综合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有关预期影响的进
一步详情於下文论述。由於本集团尚未完成其评估,故可能於适当时候识别进一步
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该准则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
该准则就金融资产分类引入新方法,基於现金流量特徵及持有资产的业务模式进行。
目标为收取合约现金流量的业务模式中所持有且合约现金流量纯粹为支付本金及
尚未偿还本金利息的债务工具,按摊销成本计量。目标为同时收取合约现金流量及
出售该工具的业务模式中所持有且合约现金流量纯粹为支付本金及尚未偿还本金
利息的债务工具,按公平值透过其他全面收益计量。所有其他债务工具按公平值透
过损益计量。股本工具一般按公平值透过损益计量。然而,实体可根据个别工具基
准作出不可撤回的选择,按公平值透过其他全面收益计量并非持作买卖的股本工具。
金融负债分类及计量的规定大致与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维持不变,惟倘选择按公平
值计量,因自身信贷风险变动而引致的公平值变动乃於其他全面收益确认,除非此
举将产生会计错配则作别论。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入新预期亏损减值模式,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的已
发生亏损减值模式。确认减值亏损前毋须再事先发生信贷事件或减值。就按摊销成
本或按公平值透过其他全面收益计量的金融资产而言,实体将整体确认十二个月的
预期信贷亏损。倘自初步确认以来信贷风险显着上升,实体将确认使用年限内的预
期信贷亏损。该准则就贸易应收款项纳入一项简化处理方法,在通常情况下均会确
认使用年限内的预期信贷亏损。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的终止确认规定大致保留不变。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大幅修改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的对冲会计要求,致使对冲
会计更符合风险管理,并建立进一步原则化的会计方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新预期信贷亏损减值模式可能导致提前确认本集团贸易
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资产的减值亏损。本集团直至完成更详细评估前无法量化有关
影响。
�C6�C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取代所有现有收益准则及诠释。
该准则的核心原则为实体於确认描述向客户转让货品及服务的收益时,金额应能反
映该实体预期就交换该等货品或服务有权获得的代价。
实体根据核心原则透过应用五个步骤模式确认收益:
1.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约
2.识别合约中的履约责任
3.厘定交易价
4.将交易价分配至合约中的履约责任
5.於实体完成履约责任时(或就此)确认收益
该准则亦包括有关收益的全面披露要求。
本集团现正评估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对综合财务报表造成的影响。
本集团直至完成更详细分析前无法估计该新订准则对综合财务报表造成的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及相关诠释。该新订准则
引入有关承租人的单一会计处理模式。承租人毋须再区分经营及融资租赁,改为就
全部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及低价值租赁资产可获选择性豁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大致保留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有关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
因此,出租人继续将租赁分类为经营或融资租赁。
本集团的办公物业租赁目前分类为经营租赁,而租赁付款(扣除出租人获提供的任
何优惠)以直线法於租期内确认为开支。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本集团可能
需就该等租赁按未来最低租赁付款额之现值确认及计量负债,并确认相应使用权资
产。租赁负债的利息开支及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将於损益确认。因此,本集团的资产
及负债将相应增加,而开支确认时间亦将受到影响。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关办公物业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项下未来
最低租赁付款额为19,540,000港元。经考虑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提供的过渡安排
及贴现影响後,本集团将需要进行更详细评估,以决定未来经营租赁承诺所产生的
新资产及负债。
�C7�C
3.营业额
本集团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年内营业额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外包软体开发服务 9,386 396,996
技术支援服务 �C 4,712
广告收入 95,499 �C
在线游戏营运 27,405 82,448
许可费收入 1,520 4,053
游戏开发收入 20,820 14,771
出版杂志 395 �C
学费 92 �C
游艇停泊费 90 �C
155,207 502,980
4.分部资料
本集团拥有下列六个经营分部:
软体开发 ―外包软体开发服务及技术支援服务
提供在线游戏服务及 ―设计、开发及营运移动和网页游戏及平台服务
平台服务
P2P金融中介服务 ―点对点(「P2P」)金融中介服务及其他相关谘询服务
游艇会所 ―经营一间游艇会所
教育 ―提供国际教育服务
足球俱乐部 ―经营一间足球俱乐部
本集团之可呈报分部为提供不同产品及服务之策略性业务单位。彼等单独管理,因为每
个业务需要不同之技术及市场推广策略。
�C8�C
分部营业额及业绩
本集团按经营分部划分的营业额及业绩分析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已终止经营 持续经营
在中国
提供P2P 於中国提供 於中国 於中国
金融中介於中国进行於日本进行在线游戏经营足球经营游艇 於中国
服务软体开发软体开发 服务 俱乐部 会所提供教育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额 1 671 �C 154,354 �C 90 92 155,208
服务成本 (5) (143) �C (85,606) (22,830) (269) (220) (109,073)
(毛损)�u毛利 (4) 528 �C 68,748 (22,830) (179) (128) 46,135
分销成本 (37) �C �C (3,838) �C �C (1) (3,876)
行政开支 (5,223) (5,427) �C (22,912) (468) (44) (58) (34,132)
研发开支 �C �C �C (36,121) �C �C �C (36,121)
呆账撇销 �C (1,936) �C (35,382) �C �C �C (37,318)
其他无形资产减值 �C �C �C (86,066) (22,593) �C �C (108,659)
分部业绩 (5,264) (6,835) �C (115,571) (45,891) (223) (187) (173,971)
应付或然代价的公平值收益 2,557
应收或然代价的公平值收益 45,841
认沽期权的公平值收益 118
商誉减值 (702,396)
其他收入、收益�u(亏损) 20,776
融资成本 (60,931)
不予分配的企业开支 (49,215)
除税前亏损 (917,221)
�C9�C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已终止经营 持续经营
在中国提供
P2P金融於中国进行於日本进行於中国提供
中介服务 软体开发 软体开发在线游戏服务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额 �C 7,294 394,414 101,272 502,980
服务成本 �C (8,581) (365,760) (55,328) (429,669)
(毛损)�u毛利 �C (1,287) 28,654 45,944 73,311
行政开支 �C �C (48,574) (5,225) (53,799)
研发开支 �C �C �C (13,577) (13,577)
呆账撇销 �C (6,538) �C �C (6,538)
分部业绩 �C (7,825) (19,920) 27,142 (603)
应付或然代价的公平值亏损 (51,750)
其他收入、收益�u(亏损) 99,260
融资成本 (19,590)
不予分配的企业开支 (78,410)
除税前亏损 (51,093)
上文呈报之营业额指外部客户产生之营业额。於两个年度并无分部间销售。
分部业绩指各分部的溢利�u(亏损),当中并无就中央行政成本、董事酬金、应付或然代价
的公平值收益�u(亏损)、应收或然代价的公平值收益、认沽期权的公平值收益、商誉减值、
其他收入、收益�u(亏损)及融资成本作出分配。此乃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向主要经营
决策者进行汇报的计算方式。
�C10�C
分部资产及负债
本集团按经营分部划分的资产及负债分析如下: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终止经营 持续经营
在中国提供 於中国提供於中国经
P2P金融於中国进行於日本进行在线游戏 营足球於中国经营於中国提供
中介服务软体开发软体开发 服务 俱乐部游艇会所 教育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资产 113 1,291 �C 226,935 1,554 554,343 347,502 1,131,738
不予分配的资产 1,266,574
综合总计 2,398,312
分部负债 �C 40,915 �C 54,326 1,578 32,323 73,391 202,533
不予分配的负债 758,767
综合总计 961,300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终止经营 持续经营
在中国提供
P2P金融於中国进行於日本进行於中国提供
中介服务 软体开发 软体开发在线游戏服务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资产 5,392 7,304 7,653 372,866 393,215
不予分配的资产 1,210,042
综合总计 1,603,257
分部负债 809 16,810 49,120 54,932 121,671
不予分配的负债 468,036
综合总计 589,707
�C11�C
就监控分部表现及於分部间分配资源而言:
除不予分配的银行及现金结余、商誉、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已付按金、投资物业的已
付按金、收购附属公司的已付按金、衍生金融资产、递延税项资产及经营分部共同
使用的资产外,所有资产均分配至经营分部。
银行及现金结余乃根据银行及现金结余的所在地分配至经营分部。
除递延税项负债、应付或然代价、可换股债券之负债部分及经营分部间共同负责之
公司债券、其他借款及负债外,所有负债均分配至经营分部。
应支付予政府部门(如税务机构及社会保障部门)的负债乃根据税务机构及社会保障
部门的所在地分配至经营分部。
其他分部资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已终止经营 持续经营
在中国提供 於中国提供
P2P金融於中国进於日本进行在线游戏於中国经营足於中国经营於中国提供
中介服务行软体开发软体开发 服务球俱乐部 游艇会所 教育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添置非流动资产(附注) �C 23 �C 27,059 37,441 �C �C 64,523
折旧及摊销 173 827 �C 49,393 13,759 235 173 64,560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益 �C 26 �C �C �C �C �C 26
呆账撇销 �C 1,936 �C 35,382 �C �C �C 37,318
其他无形资产减值 �C �C �C 86,066 22,593 �C �C 108,659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已终止经营 持续经营
在中国提供
P2P金融於中国进行於日本进行於中国提供
中介服务 软体开发 软体开发在线游戏服务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添置非流动资产(附注) �C 16,339 19 96 16,454
折旧及摊销 �C 6,663 136 53,179 59,978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 �C 1,053 �C �C 1,053
呆账撇销 �C 6,538 �C �C 6,538
附注:非流动资产包括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其他无形资产。
�C12�C
地域资料
本集团的业务及其非流动资产位於中国。
主要客户资料
来自占本集团总营业额10%以上有关持续经营业务的客户的营业额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软体开发
客户A �C 262,357
提供在线游戏服务
客户B 4,910 52,024
客户C 24,663 �C
5.其他收入、收益�u(亏损)
持续经营业务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短期投资的利息收入 5 349
银行结余的利息收入 160 608
租金收入 25 �C
政府补助 1,290 8,348
外汇收益净额 18,753 14,802
注销一间联营公司的亏损 �C (418)
出售附属公司的收益 �C 76,400
呆账撇销 (37,318) (6,538)
其他 1,160 (829)
(15,925) 92,722
6.融资成本
持续经营业务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银行借款的利息 1,055 �C
公司债券的利息 3,000 �C
其他借款的利息 260 �C
可换股债券的利息(附注16) 56,520 19,590
应付代价的估算利息 96 �C
60,931 19,590
�C13�C
7.所得税开支
有关持续经营业务的所得税已於损益内确认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 8,444 7,679
日本利得税 �C 7,394
8,444 15,073
於过往年度拨备不足�u(超额拨备):
中国企业所得税 1,100 (1,391)
递延税项:
本年度 (6,594) 1,546
2,950 15,228
中国企业所得税按25%(二零一五年:25%)的税率拨备。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及法规,中国一间附属公司无锡中讯高科软件有限公司获豁免自首个
盈利年度起计两年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及其後有权於随後三个年度享受50%的中国企
业所得税减免。该中国附属公司的首个盈利年度为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
政年度,因此,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有权享受50%的中国企业
所得税减免。然而,由於该附属公司於年内产生税项亏损,故并无於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作出拨备。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及法规,中国一间附属公司北京开心就好科技有限公司(「开心就好」)
获豁免自首个盈利年度起计两年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及其後有权於随後三个年度享受
50%的中国企业所得税减免。该中国附属公司的首个盈利年度为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因此,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有权豁免缴
纳中国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及法规,中国一间附属公司九合天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九合天下」)
获有关中国政府机关确认为高新技术企业,故九合天下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可享有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及法规,出售中国附属公司的资本收益在税务视角变现时须缴纳10%
的所得税。
由於本集团於该两个年度内在香港并无应课税溢利,因此并无於综合财务报表中作出香
港利得税的拨备。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日本业务产生的税项包括法人税、有关重建的
特别法人税、地方法人税、法人事业税、地方法人特别税和都民税。法人税按应课税收入
25.5%的固定税率徵收。地方法人税由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按法人税4.4%的固定税率计算。法人事业税按累进法定税率徵收,应课税收入不超过4,000,000
日圆( 约相等於256,000港元 )的部份是按3.65%的税率缴付,而应课税收入超过4,000,000日
圆但不超过8,000,000日圆的部份按5.465%的税率缴付,而应课税收入超过8,000,000日圆的
部份则按7.18%的税率缴付。
�C14�C
地方法人特别税按法人事业税的43.2%或67.4%的固定税率缴付,视缴足资本的金额而定。
都民税按法人税的12.9%或16.3%的固定税率缴付,视每年的法人税金额而定,并须视实
体的员工数目及资本每年支付70,000日圆(约相等於4,000港元)至200,000日圆(约相等於
13,000港元)的固定金额。
所得税开支与除税前溢利乘以中国企业所得税率的乘积的对账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除税前亏损(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769,653) (51,093)
按适用的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25%(二零一五年:25%)计算
的税项 (192,413) (12,773)
厘定应课税溢利时毋须课税收入的税务影响 (78,374) (16,668)
厘定应课税溢利时不可扣税开支的税务影响 259,360 58,373
未确认临时差额的税务影响 �C (564)
中国附属公司所获授予税项豁免及税务优惠的影响 (8,012) (9,898)
动用先前未确认的税项亏损的税务影响 4,685 �C
未确认的税项亏损的税务影响 13,514 7,584
於过往年度拨备不足�u(超额拨备) 1,100 (1,391)
中国股息预扣税 3,090 �C
於其他管辖权区经营的附属公司不同税率的影响 �C (9,435)
有关持续经营业务的所得税开支 2,950 15,228
8.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本年度亏损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本年度亏损已扣除�u(计入)以下项目: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无形资产摊销(计入销售成本) 60,991 52,928
收购相关成本(计入行政开支) 6,067 959
核数师酬金 3,100 3,100
呆账撇销 37,318 6,538
应付或然代价的公平值(收益)�u亏损 (2,557) 51,750
应收或然代价的公平值收益 (45,841) �C
认沽期权的公平值收益 (118) �C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3,651 7,050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益)�u亏损 (26) 1,053
注销一间联营公司的亏损 �C 418
有关办公物业的经营租赁支出 5,830 22,486
研发开支 36,121 13,577
向顾问作出的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 3,060 31,548
商誉减值 560,709 �C
其他无形资产减值 108,659 �C
�C15�C
9.已终止经营业务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本公司订立买卖协议,以出售君禧有限公司(「君禧」)(从事本集
团P2P互联网金融中介业务)全部股本。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a)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本年度亏损:
营业额 1
服务成本 (5)
分销成本 (37)
行政开支 (5,223)
商誉减值 (141,687)
其他收入、收益�u(亏损) (617)
除税前亏损 (147,568)
所得税开支 �C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本年度亏损(本公司持有人应占) (147,568)
(b)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本年度亏损包括以下各项:
折旧 173
核数师酬金 �C
(c)已终止经营业务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净额 386
10.股息
本公司董事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任何末期股息(二零
一五年:无)。
11.每股亏损
本公司持有人应占每股基本亏损根据以下数据计算: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股数
计算每股基本亏损的加权平均普通股数目 15,309,428 13,291,363
�C16�C
(a)来自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业务
本公司持有人应占每股基本亏损根据以下各项计算: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亏损
计算每股基本亏损的亏损 861,582 76,401
(b)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本公司持有人应占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每股基本亏损根据以下各项计算: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亏损
计算每股基本亏损的亏损 714,014 76,401
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所有潜在普通股均具有反摊
薄影响。
(c)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每股基本亏损每股0.964港仙(二零一五年:不适用)乃按本公
司持有人应占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本年度亏损约147,568,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不
适用)计算,所用分母与上文就每股基本亏损所详述者相同。
�C17�C
12.商誉
千港元
成本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7,308
收购附属公司时产生 723,478
终止确认商誉 (7,308)
汇兑差额 (10,856)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712,622
收购附属公司时产生 284,553
汇兑差额 (44,865)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952,310
累计减值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C
於本年度确认的减值亏损 702,396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702,396
账面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49,914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712,622
於业务合并中取得的商誉会於收购时分配至预期将受惠於业务合并的现金产生单位。商
誉账面值(扣除累计减值亏损)分配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提供在线游戏服务
KingworldHoldingsLimited(「KingworldHoldings」) 73,546 372,782
HeroicCoronetLimited(「HeroicCoronet」) �C 186,423
P2P金融中介服务
君禧 2,000 153,417
经营一间游艇会所
深圳大鹏游艇会有限公司(「大鹏游艇会」) 66,287 �C
提供国际教育服务
深圳大鹏国际教育有限公司(「大鹏国际教育」) 108,081 �C
249,914 712,622
�C18�C
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乃经使用贴现现金流量法计算使用价值後厘定。贴现现金流
量法所采用之主要假设乃期内有关贴现率、增长率、预算毛利率及营业额之假设。本集
团利用可反映目前市场对货币时值之评估及现金产生单位之特定风险之除税前利率估
计贴现率。增长率则按现金产生单位经营业务所在地区之长期平均经济增长率为基准。
预算毛利率及营业额乃按过往惯例及预期市场发展为基准。
本集团编制KingworldHoldings及HeroicCoronet之现金流量预测,乃源自获董事批准未来五
年及剩余期间之增长率为3%之最近期财政预算。该增长率不超过有关市场之平均长期
增长率。
本集团编制大鹏游艇会所及大鹏国际教育之现金流量预测,乃源自获董事批准未来五年
及剩余期间之增长率分别为0.5%及5.1%之最近期财政预算。该增长率不超过有关市场之
平均长期增长率。
用以贴现预测现金流量之利率载列如下:
HeroicCoronet: 24%(二零一五年:24%)
KingworldHoldings: 29%(二零一五年:34%)
大鹏游艇会所: 17%(二零一五年:不适用)
大鹏国际教育: 18%(二零一五年:不适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商誉349,139,000港元已於减值测试前分配至Kingworld
Holdings之在线游戏服务分部。由於体育应用程序於年内推出以来用户人数增长缓慢,本
集团就该现金产生单位修订其现金流量预测。现金产生单位已减至其可收回金额
105,137,000港元,而在线游戏服务分部确认商誉减值亏损275,593,000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商誉174,600,000港元於减值测试前分配至HeroicCoronet之
在线游戏服务分部。由於竞争激烈及游戏生命周期较预期为短,导致在线游戏用户人数
增长缓慢,本集团就该现金产生单位修订其现金流量预测。现金产生单位已减至其可收
回金额零港元,而在线游戏服务分部确认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之减值亏损分别为
174,600,000港元及86,066,000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商誉143,687,000港元於减值测试前分配予君禧之P2P金融
中介服务分部。君禧仍处於起步阶段。年内,由於监管政策变动及行业合并,令业务产生
不明朗因素。本公司董事认为,分配至君禧之商誉账面值无法透过其未来经济利益收回。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本公司附属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订立买卖协议,以现金代价2,000,000
港元出售君禧全部股本。据此,现金产生单位已减至其可收回金额2,000,000港元,而P2P
金融中介服务分部确认商誉减值亏损141,687,000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商誉169,563,000港元及115,321,000港元在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二十八日完成收购粤锦亚洲有限公司後,於减值测试前分别分配至大鹏游艇会所的游
艇会所营运分部及大鹏国际教育的提供国际教育分部。按可收回金额564,419,000港元及
383,867,000港元为基准,大鹏游艇会的游艇会所营运及大鹏国际教育的提供国际教育分
部确认商誉减值亏损分别为103,276,000港元及7,240,000港元。减值亏损主要由於买卖协议
中就厘定股份及保留股份代价而限定的本公司股份价格每股0.062港元,与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二十八日完成时股份买入价每股0.099港元之间的差额。
�C19�C
13.其他无形资产
营运体育
应用程序 足球
专有权不竞争权 版权 营运权 许可证运动员注册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成本
收购附属公司所产生 27,838 14,955 182,921 �C �C �C 225,714
汇兑差额 �C �C (9,687) �C �C �C (9,687)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7,838 14,955 173,234 �C �C �C 216,027
收购附属公司所产生 �C �C �C 819,081 �C �C 819,081
添置 �C �C �C �C 25,654 37,441 63,095
汇兑差额 (1,766) (948) (10,987) 954 (1,081) (1,669) (15,497)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6,072 14,007 162,247 820,035 24,573 35,772 1,082,706
累计摊销及减值亏损
本年度摊销 �C �C 52,928 �C �C �C 52,928
汇兑差额 �C �C (2,098) �C �C �C (2,098)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C �C 50,830 �C �C �C 50,830
本年度摊销 10,421 2,925 29,849 364 3,673 13,759 60,991
减值亏损 �C �C 86,066 �C �C 22,593 108,659
汇兑差额 (440) (123) (8,793) �C (155) (580) (10,091)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9,981 2,802 157,952 364 3,518 35,772 210,389
账面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6,091 11,205 4,295 819,671 21,055 �C 872,317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7,838 14,955 122,404 �C �C �C 165,197
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深圳粤锦体育有限公司(「粤锦体育」)与深圳市大鹏新区管
理委员会订立经营委托协议,据此,深圳海上运动基地暨航海运动学校的营运将委托予
粤锦体育,委托期限为期二十年,总现金代价为人民币785,000,000元(相当於877,552,000港元),
其中50%即人民币392,500,000元(相当於438,776,000港元)於二零一四年支付,余下人民币
392,500,000元将於资产获转让日期第十一年开始每年支付人民币39,250,000元(相当於
43,877,600港元),分十年付清。资产的转让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一日完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无形资产之平均余下摊销期限介乎一至十八年。
该等资产於本集团提供在线游戏营运、足球会所营运、游艇会所营运及提供国际教育服
务中使用。
�C20�C
经考虑年内自体育应用程序推出後所面临的激烈竞争、游戏生命周期较预期为短及体育
应用程序用户人数增长缓慢,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对其在线游戏营运分部之体育应用程
序专有权、不竞争权及版权之相关可收回金额进行检讨。该检讨导致於损益内确认版权
减值亏损86,066,000港元。在线游戏营运之营运体育应用程序专有权、不竞争权及版权的
可收回金额31,591,000港元乃基於其使用价值采用贴现现金流量法而厘定。营运体育应用
程序专有权、不竞争权及版权之贴现率分别为29%(二零一五年:34%)、29%(二零一五年:
34%)及介乎24%(二零一五年:24%)至29%(二零一五年:34%)。
经考虑全体足球运动员合约终止,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对足球会所营运分部之足球运动
员登记可收回金额进行检讨。该检讨导致於损益内确认足球运动员登记减值亏损
22,593,000港元。可收回金额零港元乃基於全体足球运动员合约终止而厘定。
本集团为在线游戏经营分部编制KingworldHoldings及HeroicCoronet之现金流量预测,乃源
自获董事批准未来五年及剩余期间之增长率为3%之最近期财政预算。该增长率不超过
有关市场之平均长期增长率。
本集团分别为游艇会所营运及提供国际教育分部编制大鹏游艇会所及大鹏国际教育之
现金流量预测,乃源自获董事批准未来五年及剩余期间之增长率分别为0.5%及5.1%之最
近期财政预算。该增长率不超过有关市场之平均长期增长率。
14.投资物业的已付按金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物业所有权证明之登记正在进行中,而投资物业之所有
权并无转让予本集团。
15.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贸易应收款项 34,027 123,427
其他应收款项 10,282 8,930
潜在收购附属公司的已付按金 268,252 �C
其他按金 2,492 31,602
预付款项 84,317 20,969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总计 399,370 184,928
本集团一般给予其外包软体开发客户的平均信贷期为30至210日(二零一五年:30至210日)。
本集团一般给予其游戏分销平台客户的平均信贷期为120日(二零一五年:120日),授予
其游戏开发客户的平均信贷期为90日(二零一五年:90日),而授予其广告客户的平均信
贷期为30日(二零一五年:30日)。
�C21�C
以下为根据营业额确认日期呈列的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龄分析。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0�C30日 12,021 43,028
31�C60日 11,799 23,140
61�C90日 2,350 14,500
91�C180日 3,120 23,754
181�C360日 2,887 7,644
超过360日 1,850 11,361
34,027 123,427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贸易应收款项5,86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41,464,000港元)
已逾期但未减值。该等款项涉及若干最近并无拖欠支付记录的独立客户。该等贸易应收
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0�C30日 �C �C
31�C60日 �C 1,194
61�C90日 �C �C
91�C180日 1,123 21,265
181�C360日 2,887 7,644
超过360日 1,850 11,361
5,860 41,464
本集团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面值以下列货币计值: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人民币 34,027 120,115
日圆 �C 3,312
34,027 123,427
�C22�C
16.可换股债券
(a)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发行日期一」),本集团发行面值为200,000,000港元之可
换股债券(「可换股债券一」)。债券可按债券持有人的选择在二零一五年十月二日起
直至紧接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到期日一」)之前第七日(包括该日)止期间按初
步换股价每股0.25港元(於股份拆细後)转换为本公司每股面值0.0025港元的缴足普通
股(「换股股份一」)。根据初步换股价每股换股股份一0.25港元计算,於换股权获行使
时将配发及发行最多800,000,000股换股股份一(於股份拆细後)。
债券就债券之本金额按下列利率计息:
(i)於发行日期一(包括该日)起一年期间至该期间最後一日(「利息付款日期」)(包括
该日)止,按年利率5%计算;
(ii)於利息付款日期下一个历日(包括该日)起一年期间至到期日一(包括该日)止,按
年利率15%计算。
自发行可换股债券一日期起至紧接到期日一前当日(包括该日)止,本公司不得自行
赎回全部或部分可换股债券一。於利息付款日期後第五个营业日及之前,债券持有
人可通知并要求本公司且本公司随後须於有关通知後第十五个营业日当日香港营
业时间结束前按相等於赎回可换股债券一本金额100%加上应计但未付利息的价格
赎回全部或部分可换股债券一。
(b)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发行日期二」),本集团发行面值为100,000,000港元之可
换股债券(「可换股债券二」)。债券可按债券持有人的选择在发行日期二起直至紧接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到期日二」)之前第十日(包括该日)止期间按初步换股价
每股0.25港元转换为本公司每股面值0.0025港元的缴足普通股(「换股股份二」),惟受
以下各项限额规限:
(i)於自发行日期二起计首三个月内,债券持有人仅有权在该期间随时转换最多
50%的本金额的债券;
(ii)於自附注(i)所述期间届满日期起计余下期间,债券持有人有权在该期间随时转
换任何本金额的债券。
根据初步换股价每股换股股份二0.25港元计算,於换股权获行使时将配发及发行最
多400,000,000股换股股份二。
债券於发行日期二(包括该日)起至到期日二(包括该日)止就债券之未兑换金额按年
利率5%计息。
可换股债券二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由本集团悉数赎回。
�C23�C
发行可换股债券收取的所得款项净额在负债部分及权益部分之间分拆如下:
可换 可换
股债券一 股债券二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已发行可换股债券的账面值 200,000 100,000 300,000
负债部分相关的交易成本 (4,494) (2,488) (6,982)
权益部分 (27,156) (17,897) (45,053)
於发行日期的负债部分 168,350 79,615 247,965
利息支出 16,576 3,014 19,590
年内兑换 (8,979) �C (8,979)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的负债部分 175,947 82,629 258,576
利息支出 34,149 22,371 56,520
已付利息 (9,500) (5,000) (14,500)
年内赎回 �C (100,000) (100,00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负债部分 200,596 �C 200,596
於发行日期的权益部分 27,156 17,897 45,053
权益部分相关的交易成本 (706) (542) (1,248)
於发行日期的权益部分 26,450 17,355 43,805
年内兑换 (1,323) �C (1,323)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的权益部分 25,127 17,355 42,482
年内赎回 �C (17,355) (17,355)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权益部分 25,127 �C 25,127
年内利息支出乃分别按可换股债券一及可换股债券二的负债部分自债券发行起计24个
月及12个月期间采用18.15%及27.76%的实际利率计算。
董事估计可换股债券一的负债部分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公平值为约
199,719,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56,830,000港元)。此公平值乃透过按21%(二零一五年:
30%)的实际利率贴现日後现金流量计算(第二级公平值计量)。
�C24�C
17.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贸易应付款项 2,695 2,760
应付工资及薪金 67,879 62,501
应计费用 8,197 7,021
其他应付税项 1,564 2,398
其他应付款项 74,495 16,386
154,830 91,066
有关外包软体开发服务的贸易应付款项的平均信贷期为30至60日。有关提供在线游戏服
务及游戏外包开发服务的贸易应付款项的平均信贷期为15日。
於报告期末根据发票日期呈列的贸易应付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0�C30日 �C 2,496
31�C60日 87 25
61�C90日 �C 239
91�C180日 �C �C
181�C360日 2,608 �C
2,695 2,760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以外币计值的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人民币 145,970 84,063
18.应付或然代价
本集团收购HeroicCoronet及粤锦亚洲有限公司(「粤锦亚洲」)有关之应付或然代价账面值
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购HeroicCoronet (a) �C 169,500
收购粤锦亚洲 (b) 255,199 �C
255,199 169,500
�C25�C
(a)作为收购HeroicCoronet及其附属公司之部分代价,倘开心就好的二零一五年纯利相
当於或超过人民币60,000,000元,本公司须於股份拆细後发行750,000,000股新股份(「或
然代价」)。或然代价被分类为负债,并按其於收购日期及报告日期之公平值确认。
二零一五年纯利超过人民币60,000,000元,且根据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举行之
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的普通决议案,已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按每股0.2港元之
买入价向HeroicCoronet之卖方发行及配发750,000,000股新股份。
(b)作为收购粤锦亚洲的部分代价,保留股份代价须按大鹏游艇会所及大鹏国际教育各
自於二零一八年之纯利作出调整,因此构成或然代价安排。
就保留股份代价应付之或然代价根据独立专业评估师汉华评值有限公司进行的估
值按公平值列账。估值师基於从本公司获得的溢利预测及本公司股价(第三级公平
值计量)进行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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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及市场概览
过去几年,中国体育产业经历了一轮持续、迅猛的增长。截至2015年年底,我
国体育产业总共产出1.7万亿元人民币,增加值5.494亿元人民币,占同期国内
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0.8%;同时,产业体系日益健全,竞赛表演、健身休
闲、体育场馆、体育培训等产业均呈现出了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但是,产业的快速增长也带来了相应问题,据艾瑞研究资料所示,截至2016年,
中国体育产业结构发展仍不均衡,作为传统制造业在体育产业中的延伸,体
育用品和相关产业的制造业在世界发达国家的产业总产值中占比很小,属於
体育产业中的次重点行业。但在中国,体育用品的制造在产业总产出和增加
值中却占比最大,分别为65.7%和50.2%,远超经济及社会附加价值更高的体育
服务业、体育赛事业,由此可见,中国体育产业结构距离世界先进水准仍有
一段距离。
随着上述问题的暴露,中国体育产业的市场及政策都开始主动应对。一方面,
产业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大多在野蛮生长後逐渐冷静下来,由单纯的规模追求,
转向规模与品质的平衡;而另一方面,产业相关的政策,也由宏观掌控转向
细化延伸,更加注重产业内部的供给侧调整:2016年7月,中国国家体育总局
正式发布了《体育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我国体育产业保持「十二五」
期间所展现出的优异表现,并乘势而上,以竞赛表演业、场馆服务业、体育培
训业、体育用品、体育彩票等服务类行业为重点发展对象,以供给侧改革为
切入口,调整结构、提升品质,平衡好体育事业与产业,以及体育服务与体育
产品间的关系,以最终实现产业规模增长与结构升级的双重目标。
本集团认为,顺应市场变化并及时调整经营战略,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根本,
中国体育市场当前所经历的结构升级,促进了市场主体的优胜劣汰,也同时
创造了大量细分市场的商业机会。就此,本集团将顺势而为,进取前行,主动
挖掘产业政策与商业机会的有机结合,以体育场馆运营、体育培训、赛事运营、
体育旅游、体育地产为核心,向市场推出高品质的差异化产品,在变化的市
场中抢占先机,拔得头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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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回顾
P2P金融中介服务
由於行业发展前景极不明朗,且业务与集团其他业务无法建立良好的协同效应,
於2017年3月,本集团完成了对所控制的君禧有限公司及其与本集团业务相关
连子公司的出售。上述该组公司的剥离,标志着本集团正式撤出点对点(P2P)
互联网金融借贷平台服务相关产业(下称「P2P业务」)。
过去五年,P2P行业的发展高歌猛进,2016年第四季度,中国市场P2P公司的数
量达到约2,500家的史上最高峰,并在此之後进入衰减,不再新增。行业狂热的
背後,是监管缺乏不足下行业的无序发展,由於供过於求,大多数P2P平台缺
乏对优良资产的获取能力,只能用高成本的猎客方式维持经营,而这些劣质
资产的吸收,直接导致了居高不下的违约率,许多中小平台因此破产,P2P行
业开始整体衰落。
本集团认为,继续经营P2P相关业务,极有可能对未来集团经营带来高度的不
确定风险。首先,P2P业务与本集团待发展的其他业务几乎不存在协同效应,
会直接影响本公司对体育产业的专注,带来高额的管理成本;其次,当前P2P
行业竞争极为激烈,而中国欠缺完整的个人征信体系,业务的发展主要建立
在高昂的获客成本及违约风险成本上,并不具备可确有的盈利能力;最後,
随着《网路借贷资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徵求意见稿)》的颁布,
监管对P2P行业的管控越发严厉,不排除未来出现无法预测的政策风险。
综上原因,本集团将P2P行业相关业务进行剥离,属当前形势下对集团经营风
险进行管控的重要举措,规避了未来因持续投入造成的更大损失,实是当前
本集团战略调整期的最佳选择。因此,经参考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的出售
时的现金代价2,000,000港元,本年的PSP互联网金融业务确认商誉减值亏损
141,687,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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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体育及移动网页游戏业务
2016年,互联网市场行业持续震荡波动,互联网行业在诸多细分板块出现向
巨头集中的趋势,而游戏市场由於产品同质化高,面临更残酷的优胜劣汰,
诸多中小企业经营难以为继。本集团旗下子公司所经营的的互联网服务及游
戏开发业务,亦由於在在经营中未能成功抢得市场先机,造成业绩不及预期,
且有持续下行的趋势。
同年,《体育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在新的发展时期,中国大力发展「体
育+」,积极拓展体育新业态,引导和支援「互联网+体育」的发展。本集团以此
规划为指导,基於当前子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在2016年开始对子公司业务
进行了两方面的调整。
一方面,本集团将互联网相关的核心能力进行了重新分配,把过往分散、孤
立的互联网产品布局,重新归集到以体育产业为核心,打造「互联网+体育」产
品为主的经营战略,要求本集团所控制的九合天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中
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中甲联赛、中国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等合
作夥伴的独家特许服务许可为基础,专注於大型体育赛事线上服务平台的设计、
开发及运营服务,而不再单单涉足独自的网路游戏相关业务。
另一方面,削弱了手机及网页游戏开发业务在集团中的业务占比,要求集团
非全资的子公司北京开心就好科技有限公司调整其主营业务结构,寻求、发
展更稳健的业务模式,而不再对手机及网页游戏开发等传统业务进行高额投入,
以规避游戏行业过高的经营波动对集团总体造成的不利影响,保障集团业务
的健康、稳定发展。因此,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线游戏服务业务
分别确认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减值亏损450,193,000港元及86,066,000港元。
足球业务
2016年5月15日,本集团旗下全资附属子公司深圳宝新体育产业有限公司与深
圳市引领平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了合营公司深圳宝新足球俱乐部有限公
司(「宝新足球俱乐部」),以业余联赛为突破口,正式进入足球产业的领域,宝
新足球俱乐部旗下的深圳宝新足球队,在2016年7月及10月取得了深圳市第30
届业余足球甲级联赛冠军和第二届CFCC城市足球赛亚军,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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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产业,在与「三大球」相关的体育产业中,最具市场价值、政策最为支持。
运营并管理一支足球队,可为本集团日後将发展的赛事运营、体育培训、场
馆运营等积累宝贵的经验,也可通过球队的优秀成绩,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
快速扩大企业品牌影响力,助力其他主营业务的发展。
然而,监於足球俱乐部营运分部中的全体足球运动员注册於年内终止,故确
认其他无形资产减值亏损22,593,000港元。
另一方面,本集团坚定地认为,足球产业在中国尚有极大的增长潜力。求发
展必要夺先机,针对宝新足球俱乐部的教练和球员安排,本集团启动了新一
轮的人员调整,力求在新的一年让球队竞技水准得到进一步提升,实现向职
业联赛的跨越,以对其未来取得更好的对赛成绩、更长远的发展,打下坚实
的基础。
新体育海洋运动中心及新体育海洋培训中心
体育场馆的运营,是体育服务的最重要体现形式之一,它不仅可为企业创造
可观的商业收入,也是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本集团业务发展的重点。
2016年12月,本集团以代价10亿港元(现金加股票)全资收购了粤锦亚洲有限公
司全部已发行股本,获取了该公司在深圳大鹏新区海上运动基地(下称「新体
育海洋运动中心」)、航海学校(下称「新体育海洋培训中心」)的运营权,成功地
切入了体育场馆运营市场。
当前,新体育海洋运动中心所运营的主要专案为大鹏游艇会,主要经营泊位
管理、船艇管理、会所服务等传统的游艇会服务,以及赛事活动承接、海洋娱
乐等新型的增值服务,是「中国杯帆船赛」连续十年的赛事主赛场,深圳市帆
船帆板队主要的训练场所。经过一年的运营发展,截至2016年12月,大鹏游艇
会港池内船艇数量已稳定保持在深圳市同行业前三的水准,并通过举办多次
大型赛事、活动,吸引了超过13万人次到访游客,人流量远高於周边竞争对手,
为业务在未来的转型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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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接手後,本集团便对启动了对新体育海洋运动中心与新体育海洋培训中心
的业务重新定位工作,旨在综合利用其良好的地理区位及既有的赛事活动基础,
将其打造为可承接体育培训、体育旅游、大型赛事运营的体育服务类场馆,
并进一步拓展其功能,在游艇会服务之外,再造一个全新的体育文化相关品牌,
融入体育培训及体育旅游服务,真正将该区域打造成深圳首个「赛事旅游相
结合的体育文化基地」。
随着中国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产业发展规划》和《深圳市旅游业发展「十三五」
规划》等相关政策出台,大鹏新区已成为深圳市发展文体旅游业的核心区域,
而体育旅游业近年增速远高於传统旅游业,充分迎合了区域发展的需要。根
据集团战略,未来的新体育海洋运动中心将不再是简单的体育场馆运营方,
更会结合多方资源,为民众提供高品质的海滨娱乐专案、专业的海洋运动培
训服务,以及拥有良好体验的海洋主题旅游服务。本集团坚信,在政策支持
与市场需求的双重机遇下,新体育海洋运动中心与新体育海洋培训中心必定
会迎来新的一轮快速发展。
展望
未来的新体育集团公司(「新体育」),将会专注於打造一流的体育文化产业品
牌这一核心目标,并重点发展场馆运营、体育培训、赛事运营、体育旅游、体
育地产五个主要业务版块。当前,集团将首先依托新体育海洋运动中心及新
体育海洋培训中心,以场馆运营为基础,大力发展与海洋相关的体育培训、
赛事运营以及体育旅游业务。作为本集团旗下首个大型运动场馆,新体育海
洋运动中心不仅有优良的场地资源,更是具备强大的软实力:世界顶级的赛
事及运动员。软性资源是体育服务业创造经济增加值的关键,本集团坚信,
对国际顶级赛事及深圳市帆船帆板队的顶尖运动员提供训练、比赛上的支援,
不仅可为中国冲刺海上奥运奖牌贡献力量,更可为本集团打造全新的海洋体
育品牌添薪助力!
2017年,对新体育是调整、稳定、建设的一年。对内部,本集团将围绕五大业
务版块,继续对既有附属子公司进行调整与整合,打好业务稳健增长的基础;
对外部,集团将配合政策号召,在投资、并购上积极进取,在海内外吸收有创
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骨干体育企业,打造体育相关全产业链,将新体育塑造
为一个在中国乃至国际上软、硬实力兼备的知名体育文化产业品牌。
新的一年,本集团坚信,秉承稳�稳打、不骄不躁的经营作风,调整、稳定、
发展的目标必然会实现,五大重点业务板块的经营及拓展,必然会有成果,
新体育距离国际知名品牌的愿景,也必然会再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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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及业务回顾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之综合营业额约155,207,000
港元,较二零一五年约502,980,000港元减少347,773,000港元或69%。减少主要由
於自二零一五年末日本市场软体开发营运规模缩减,该业务占二零一五年总
营业额78%。
由於二零一五年底新收购的在线游戏业务所产生毛利率较高,本集团的毛利
率由二零一五年约14.6%升至本年度约29.7%。然而,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毛利约46,139,000港元,较二零一五年约73,311,000
港元减少37%。提供在线游戏服务的毛利约为68,748,000港元,主要来自在线游
戏营运。外包软体开发业务则於二零一六年录得毛利约528,000港元,较二零
一五年大幅减少26,839,000港元。毛利显着减少主因是日本市场的软件开发营
运规模缩减和足球俱乐部营运於二零一六年录得总亏损22,830,000港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之行政开支减少至约
78,124,000港元,较二零一五年约132,209,000港元减少约41%。行政开支减少乃
由於向顾问作出的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减少28,488,000港元。於本年度录得经
营亏损约708,722,000港元,而二零一五年则为经营亏损约31,503,000港元。
由於研发开支增加22,544,000港元,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减值确认分别为
560,709,000港元及108,659,000港元,部分由收购KingworldHoldings之应收或然代
价的公平值收益45,841,000港元所抵销,年内,本集团录得亏损净额约
920,171,000港元(包括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本年度亏损147,568,000港元), 而
二零一五年之亏损净额则约66,321,000港元。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自成立以来,本集团主要透过股本集资及经营现金流,为业务提供资金。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设法维持强劲的现金产生能力,
发行新股份所得之款项为1,395,698,000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公司维持高水平的现金及银行结余约473,499,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419,212,000港元),增加54,287,000港元,主要由於配发及认购新股份
以及借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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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借款总额约为127,851,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21,485,000港元),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增加
106,366,000港元。本集团借款的账面值以港元及人民币计值,按固定利率授出,
令本集团面对公平值利率风险。资本负债比率(按债务总额(包括借款及可换
股债券)除以资产总值计算)为0.137(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0.175)。
股本
(a)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完成收购HeroicCoronetLimited,及根据买卖
协议,本公司向HeroicCoronetLimited的卖方发行75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25
港元之代价股份,作为结算收购HeroicCoronetLimited的代价。根据於二零
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之买入价(每股代价股份0.2港元)计算,750,000,000股
新股份之公平值为150,000,000港元。
(b)根据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通过的普通决议案,本公司之法定股本
由100,000,000港元(分为4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25港元之普通股)增至
200,000,000港元(分为80,000,000,000股普通股),方式为增发40,000,000,000股
每股面值0.0025港元之新普通股。
(c)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完成收购粤锦亚洲有限公司,及根据买卖
协议,本公司向粤锦亚洲有限公司之卖方发行2,419,354,838股每股面值0.0025
港元之普通股,作为结算收购粤锦亚洲有限公司之代价。根据於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之买入价(每股代价股份0.099港元)计算,2,419,354,838股
新股份之公平值为239,516,000港元。
(d)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本公司与始创有限公司、晶泉投资有限公司、
艾青女士及郑宽健女士订立四份认购协议,有关彼等各自以每股0.062港
元之价格认购12,181,629,000股每股面值0.0025港元之普通股。 认购事项已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完成,发行股份之溢价约724,807,000港元已
计入本公司股份溢价账。本公司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发行及
配发12,181,629,000股新股份。
(e)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本公司订立配售协议,内容有关以每股0.062港
元之价格向不少於六名独立投资者配售4,088,000,000股每股面值0.0025港元
之普通股。配售事项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完成,发行股份之溢价
约240,701,000港元(扣除股份发行开支2,535,000港元)已计入本公司股份溢
价账。本公司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发行及配发4,088,000,000股新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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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目的
透过发行企业债券及新股份筹集额外资本,额外资金所得款项将用於收购粤
锦亚洲有限公司、一般营运资金及进一步开发运动相关手机应用业务。
购股权
二零一四年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
购股权计划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采纳。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授出及仍未行使的购股权涉及的股份数目为200,000,000股(股份拆细後),相
当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59%。
资产之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已抵押的资产。
员工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聘用215名(二零一五年:182名)全职员工。
员工大多驻守中国,其薪酬、晋升及薪金检讨乃根据各自的工作责任、工作
表现、专业经验及现行行业惯例作评估。本集团为中国全体员工提供退休、
失业、工伤及住院的社会保险计划,亦为中国员工实施住屋公积金制度。
外汇及货币风险
由於本集团绝大部份收益及开支源自於中国提供在线游戏服务,故以人民币
计值。於本期间,本集团视外汇风险为微不足道,故并无作出对冲。然而,管
理层监察外汇风险,并将於有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外汇风险。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一五年:无)。
资本承担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关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资本承
担约为2,557,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000,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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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期股息
本公司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二
零一五年:零)。
重大事项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收购粤锦亚洲有限公司全
部股权,代价为1,000,000,000港元,其中700,000,000港元以现金支付、150,000,000
港元将由本公司配发及发行股份(「代价股份」)及150,000,000港元将由本公司受
调整所规限的股份(「保留代价」)支付。粤锦亚洲有限公司通过其附属公司主
要从事游艇会所的经营及提供国际教育服务。该收购旨在由本公司开发游艇
会所业务及培训业务。
报告期後事项
偿还收购附属公司所支付之按金
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本公司就无锡新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无锡新游」)
全部股权之潜在收购事项订立无法律约束力之谅解备忘录(「谅解备忘录」),
收购代价为人民币910,000,000元(约相当於1,086,176,000港元)。本公司拟透过现
金人民币382,200,000元支付部分代价,余额人民币527,800,000元将以发行本公
司股份之方式支付。无锡新游之主要业务为透过其本身之平台及由「百度」独
家拥有的游戏卡平台,开发及营运互联网及移动互动游戏卡对战游戏产品。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65,000,000元(约相当於77,584,000港元)
已付予无锡新游之卖方及其联系人,作为潜在收购事项之按金。年内再就潜
在收购事项额外支付200,000,000港元及人民币15,000,000元按金予无锡新游之
卖方。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本公司收到由无锡新游、无锡新游之卖方及其
联系人就偿还按金而签署之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之确认契据及承诺。
根据有关之确认契据及承诺,(其中包括)(i)本公司及无锡新游(即谅解备忘录
之订约方)确认,由於无锡新游之卖方已与就出售无锡新游之股权予第三方而
订立协议,故潜在收购事项现已撤销及终止;(ii)无锡新游、无锡新游之卖方
及其联系人已共同及个别承诺,尽快及无论如何不迟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到期付款日」)向本集团偿还按金,而倘200,000,000港元之款额未能
於到期付款日前悉数偿还,将按5/10000之利率就未偿还款项按日计算利息,
直至悉数偿还为止;及(iii)无锡新游、无锡新游之卖方及其联系人已共同及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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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承诺,尽快及无论如何不迟於到期付款日向本集团偿还按金,而倘人民币
80,000,000元之款额未能於到期付款日前悉数偿还,将按5%之年利率就未偿还
款项计算利息,直至悉数偿还为止。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无锡新游、无锡新游之卖方及其联系人已向
本集团偿还10,000,000港元及人民币10,000,000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本公司接获无锡新游及彼等之联系人通知,按
金未能於到期日期前悉数偿还。监於悉数按金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未
获偿还,无锡新游、无锡新游的卖方及彼等之联系人签署有关偿还按金的补
充确认及承诺契据。根据补充契据,(i)无锡新游、无锡新游的卖方及彼等之联
系人已共同及个别承诺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前偿还190,000,000港元及
按5/10000之利率支付应计之每日利息;及(ii)无锡新游、无锡新游的卖方及彼
等之联系人已共同及个别承诺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前偿还人民币
70,000,000元及按每年5%之利率支付应计利息。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无锡新游、无锡新游之卖方及其联系人已向本
集团悉数偿还合共190,000,00港元及应计之所有利息。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无锡新游、无锡新游之卖方及其联系人已向本
集团悉数偿还合共人民币70,000,000元之未偿还贷款及应计之所有利息。因此,
於本公告日期概无到期未付之未偿还结余。
成立一间合营公司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宝新体育与独立第三方黄
新涛先生订立一份不具法律约束力之谅解备忘录(「谅解备忘录」),据此,宝新
及黄先生建议成立一间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其股权拟由宝新及黄先生分
别持有75%及25%。待有关成立合营公司之正式协议签订後,合营公司将拟於
成立合营公司及向合营公司注入注册资本金完成後,向黄先生收购深圳市非
凡理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非凡」)之68%股权。非凡目前正透过其非全资附属
公司深圳市布吉文体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布吉文体」)开发深圳市龙岗区
布吉文体中心BTO项目,该项目落成後将赋予布吉文体於深圳市龙岗区布吉
文体中心场地之30年经营权,包括电影院、剧院、书城、体育馆、文化展厅、艺
术家工作室(图书馆及文化馆除外)。
�C36�C
出售君禧有限公司
兹提述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本公司附属公司NewSportsInvestmentHolding
Limited(「NSI」)与独立第三方订立一份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内容有
关可能出售君禧全部股权,代价为60,000,000港元。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NSI与本公司独立第三方及其关连人士(「买方」)订立
买卖协议及贷款转让契据,内容有关出售君禧全部股权及将未偿还股东贷款
金额3,219港元以现金代价2,000,000港元转让予买方。
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行为守则」),其条款不比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规定标准(「标准守则」)宽松。
本公司已就全体董事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是否已遵守
标准守则及行为守则所载的规定标准向彼等作出具体查询。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全体董事已确认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一直遵守标准守则及行为守则所载的规定标准。
�C37�C
企业管治
本公司一向注重企业管治,同时承诺维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并不时加以审
阅及强化。
於回顾年度,除本公告所披露的偏离情况外,本公司已应用及遵守上市规则
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适用条文。
(a)偏离情况
视为导致偏离
守则条文 偏离 情况之原因
A.1.3 召开董事会定期 年内,为使董事 董事会日後将竭尽所
会议应发出至少 能够及时反应及就 能符合企业管治守则
14天通知,以让 对本集团业务而言 之守则条文第A.1.3条
全体董事皆有 属重大的交易作出 的规定。
机会拨冗出席。 迅速的知情决定,
若干董事会定期
会议所发出的通知
少於14天。因此,
经全体董事同意後,
有关董事会会议
的通知期较
规定者为短。
A.2.1 主席与行政总裁的张晓东先生自二零 董事会认为由一人兼
角色应有区分。 一六年四月一日起 任主席及行政总裁两
为主席兼行政总裁 个角色有助执行本集
(「行政总裁」)。 团的业务策略,令营运
达致最高效益。董事会
认为,权责经已有足够
的均衡和分工。
A.7.1 董事会会议文件 年内举行了若干 董事会日後将竭尽所
应於计划举行 董事会临时会议, 能符合企业管治守则
会议日期的 相关董事会会议 之守则条文第A.7.1条
三天前送交 文件於董事会会议 的规定。
全体董事。 日期前少於三天
送交全体董事。
�C38�C
(b)内部控制不足
於编制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时,董事会得悉
本集团根据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之谅解备忘录就无锡新游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之潜在收购事项(「潜在收购事项」)支付按金。有
关潜在收购事项的按金由本公司前执行董事负责及授权作出付款。支付
上述按金之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之公告。
董事会知悉内部控制不足,尤其是守则条文第C.2.3条(关於前董事对重大
商业交易的参与和对现金及银行管理的监控)。董事会已委聘外部专业公
司为本集团进行内部控制及风险评估检讨以加强内部控制。独立顾问已
向本集团建议若干内部控制政策及程序,以改善本集团内部控制效率。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於本年度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
市证券。
董事购买股份或债券的权利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其任何控股公司、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於
期内任何时间概无订立任何安排,致使本公司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或彼等各
自的配偶或十八岁以下子女可藉购入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团的股份或债券而
获益。
董事资料变动
於本公司作出具体查询及获得董事的以下确认後,除本公告其他地方所载者外,
自本公司最新近刊发的中期报告以来,概无其他有关董事资料的变动须根据
上市规则第13.51B(1)条作出披露。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条须予披露的董事资
料的变动载列如下:
1.夏凌捷女士调任为执行董事并获委任为本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宝新
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之董事副总经理,自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起生效;
2.刘云浦先生调任为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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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云浦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获委任为晶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联
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份代号:3638))之非执行董事及副主席;
4.徐文龙先生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由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起生效。徐先
生不再担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薪酬检讨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
成员,由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起生效;及
5.邓丽华博士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主席,由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遵照上市规则成立审核委员会,并以书面订明其职权范围。审核委
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阅及监督本集团的财务申报过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制度,并审阅本公司年报,以及就此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及意见。审核委员会
由邓丽华博士(主席)、陈泽桐先生及何素英女士组成。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及批准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
审核业绩。有关业绩已由本公司的核数师中瑞岳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审核。
独立核数师之工作范围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初步业绩公告内的数字已经本
公司核数师中瑞岳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同意为载於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的数字。中瑞岳华(香港)会计
师事务所就此作出的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核数准则、
香港审阅委聘准则或香港核证委聘准则进行的核证聘用,因此中瑞岳华(香港)
会计师事务所并无对初步公告发出保证。
承董事会命
新体育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张晓东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张晓东先生及夏凌捷女士;非执行董事为
刘云浦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泽桐先生、何素英女士及邓丽华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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