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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Tian Ge Interactive Holdings Limited 天鸽互动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98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 年度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变动 (人民币千元) 2016年 2015年 % 收益 834,185 677,543 23.1% -在线互动娱乐服务 759,336 590,738 28.5% -其他 74,849 86,805 -13.8% 毛利 646,087 526,208 22.8% 毛利率 77.5% 77.7%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 233,213 151,792 53.6% 纯利 230,709 149,750 54.1% 纯利率 27.7% 22.1% 经调整纯利(1) 280,572 222,969 25.8% 经调整纯利率 33.6% 32.9% 经调整每股盈利(2() 以每股人民币表示) -基本 0.222 0.183 21.3% -摊薄 0.210 0.169 24.3% 经调整EBITDA(3) 359,555 280,300 28.3% 经调整EBITDA率 43.1% 41.4% 资产总值 2,907,042 2,500,208 16.3% 负债总额 283,070 191,536 47.8% 截至以下 日期止三个月 相比 相比 上一季度 上一年度 2016年 2016年 变动 2015年 变动 (人民币千元) 12月31日 9月30日 % 12月31日 % 收益 248,348 236,130 5.2% 147,228 68.7% -在线互动娱乐服务 228,429 219,904 3.9% 119,851 90.6% -其他 19,919 16,226 22.8% 27,377 -27.2% 毛利 213,741 179,725 18.9% 102,492 108.5% 毛利率 86.1% 76.1% 69.6%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 92,388 64,126 44.1% 6,918 1235.5% 纯利 92,541 63,833 45.0% 3,309 2696.7% 纯利率 37.3% 27.0% 2.2% 经调整纯利(1) 102,218 81,525 25.4% 24,328 320.2% 经调整纯利率 41.2% 34.5% 16.5% 经调整每股盈利(2) (以每股人民币表示) -基本 0.079 0.064 23.4% 0.022 259.1% -摊薄 0.076 0.061 24.6% 0.021 261.9% 经调整EBITDA(3) 125,974 106,295 18.5% 31,715 297.2% 经调整EBITDA率 50.7% 45.0% 21.5% 附注: (1) 经调整纯利并无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予以界定,乃来自纯利,不包括非现金股份酬金 开支、收购产生的无形资产摊销、新成立附属公司的非控股权益应占资本公积金的减值及收购产生的减值亏损的影响。 (2) 经调整每股基本盈利(「每股盈利」)乃以年内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经调整纯利除以已 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该等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已按因发行红股而引致的已发行普通股数目的比例变动追溯调整。计算经调整每股摊薄盈利的分母乃通过调整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并假设根据2008年全球购股权计划及首次公开发售後购股权计划授予雇员的购股权及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及首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授予雇员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受限制股份单位」)已悉数归属及行使且对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盈利并无影响。 (3) 如所呈列者,经调整EBITDA指经营溢利,经调整以剔除非现金股份酬金开支、收购产 生的无形资产摊销、新成立附属公司的非控股权益应占资本公积金的减值、收购产生的减值亏损以及折旧及摊销。 年度业绩 天鸽互动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我们」或「天鸽」)董事(「董事」)会(「董事 会」)谨此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及经本公司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上一财政年度的比较数字。此外,年度业绩亦已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审阅,而本年度业绩公告以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与本公司核数师协定同意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为基准。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 业务概览 2016年标志着中国在线直播行业新纪元的开始。高速发展的4G网络及用户 由用电脑向用手机转变的趋势,使得中国市场对在线直播手机应用程式的需求持续稳固,这也是天鸽2016年业绩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本集团以坚实的步伐扩充其手机产品线,并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强劲的财务增长。董事会对行业的前景表示乐观。 整体财务表现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天鸽的收益从2015年的人民币677.5百万元同比 增加23.1%至人民币834.2百万元。在线互动娱乐服务产生的收益从2015年的 人民币590.7百万元同比增加28.5%。於2016年第四季度,收益从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236.1百万元环比增加5.2%至人民币248.3百万元; 在线互动娱乐服务产生的收益从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219.9百万元环比增加3.9%。有关增加主要受我们的手机在线直播业务的强劲增长所驱动。按我们销售虚拟货币及游戏币所收取的现金所得款项分析,移动设备产生的收益占我们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在线互动娱乐服务收益的约46.4%,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该数据约为17.2%。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为人民币233.2百万元,同比增加53.6%,纯利为人民币230.7百万元,同比增加54.1%,经调整纯 利为人民币280.6百万元,同比增加25.8%,而经调整EBITDA为人民币359.6百万元,同比增加28.3%。 於2016年第四季度,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从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三 个月环比增加44.1%至人民币92.4百万元,纯利从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三个 月环比增加45.0%至人民币92.5百万元,经调整纯利从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 三个月环比增加25.4%至人民币102.2百万元,而经调整EBITDA从截至2016 年9月30日止三个月环比增加18.5%至人民币126.0百万元。 业务摘要 「移动+PC」融汇全民直播 随着先进的技术支持,在线直播手机应用程式在中国人气高涨,吸引了庞大的用户粉丝群。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报告,於2016年12月,中国在线直播的观看人数已达到344百万,占中国互联网用户的47.1%。 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天鸽制定了具体策略,以於行业的快速增长中抓住每一次机遇。本集团已推出及营运多款独特手机在线直播应用程式,即喵播、水晶直播、欢乐直播、疯播及「9158在线直播」,该等应用程式创造性地融合了本集团的「多对多」概念。年内,天鸽竭尽全力升级及优化其产品,并实现其五个手机在线直播平台与本集团五个原始电脑平台的无缝整合。因此,透过手机与电脑应用程式,用户可享受更具特色的在线直播内容。 上述手机在线直播应用程式的成功推出及营运,促使了本集团的移动月度活跃用户(「月度活跃用户」)及季度付费用户(「季度付费用户」)显着增长,分别占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的月度活跃用户总人数及季度付费用户总人数的47.0%及63.9%(2015年:23.4%及24.1%)。 於年内透过整合本集团的手机与电脑端在线直播平台,就用户群扩张及收 益增加而言,本集团取得积极成果。在通过手机直播平台吸引进来的用户 当中,一部分更活跃的用户被引导至我们的电脑端在线直播平台,这使我们的电脑端平台能保持活跃。我们将继续巩固成熟的手机及电脑端在线直播平台。依靠我们的内在力量、忠诚的用户群及对来自我们电脑平台营运的中国互联网用户的全面了解,本集团努力向用户提供丰富娱乐体验及有效提高天鸽的市场份额。 手机游戏 中国的手机游戏行业正大肆扩张,根据Statista的资料,手机游戏用户数目於2015年达到495百万,预期於2018年将达582百万。根据艾瑞(iResearch)的资料,中国手机游戏分部於2016年第一季度的市场规模达人民币212亿元,占中国互联网游戏市场的51%,并首次超过电脑端游戏分部。董事会坚信,中国的手机游戏市场定可继往开来,茁壮发展。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透过建立一系列全面的自主研发手机社交游戏及将该等游戏融入到本集团的手机在线直播平台,天鸽成功地产生了与本集团的业务发展相一致的有效协同效益,令用户可享受全方位的娱乐体验,从而巩固庞大用户群对我们的忠诚度。 金融科技 董事会判断认为我们庞大的付费用户对融资和理财服务的需求会日益增长。 为满足该需求及把握此机会,天鸽提出金融科技(「金融科技」)领域的新业务战略:积极寻求并物色金融科技平台的投资及收购机会,以及为其手机及互联网客户开发该等平台。於2016年1月,天鸽宣布其投资於武汉玖信普惠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武汉玖信」)。武汉玖信为一家互联网金融企业,专注於通过其网站及手机应用程式经营以赚取汽车按揭贷款投资利息为目的的点对点投资平台。於2016年5月,本集团宣布其投资於杭州商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商富」,一家互联网金融公司,专注於通过其网站经营提供汽车按揭贷款及线上融资服务的点对点投资平台)及上海泓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附属公司主要通过线上融资平台从事个人房地产抵押、过桥垫资及不良贷款处置业务)。上述交易(上海泓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除外)须待有关协议所载若干条件达成後,方告完成。於2016年12月,本集团订立一系列协议以投资於上海睿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果树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前海图腾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这几家公司为互联网金融企业,专注於通过其网站及手机应用程式经营以赚取汽车按揭贷款投资利息为目的的点对点投资平台。於2017年1月,本集团订立一系列协议以投资上海截塔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专注於通过其网站及手机应用程式经营小额 信贷的网络贷款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期,上述交易(上海泓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除外)尚未完成。 国际扩张 於2016年,天鸽已通过推出手机在线直播应用程式(如在泰国推出喵播)成功打入海外市场。泰版喵播在泰国用户中获得了吸引力,并在短时间内挤进当地谷歌电子市场的热门排行榜。本集团亦在台湾及香港推出了喵播的繁体中文版。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天鸽的专业团队在将其业务扩张至海外(尤其是东南亚)市场方面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在即将到来的一年,天鸽将提出国际化战略,通过利用其强大的技术能力及基础设施以及成熟的社会生态系统,提高我们於在线直播行业的渗透力及全球影响力。 前景 於2017年,天鸽将完成所有电脑端与手机在线直播平台的连接,深化其平台间的集成,并将加紧努力,进一步扩张其手机在线直播业务,包括优化其生态系统以及丰富其产品组合及创新内容。手机在线直播业务预计将继续为本集团近期的增长提供主要动力。 为丰富本集团的社会生态系统,天鸽亦将积极开发及营运相关应用程式以吸引更多用户至本集团的在线直播平台,包括喵拍(一款短视频分享平台)。此外,本集团旨在透过增加研发投资以增强其社会媒体内容。董事会有信心在明年扩充用户群。 此外,天鸽仍将专注於向中国二线至四线城市提供全面的娱乐及相关服务。 本集团将紧跟海外手机在线直播及游戏市场的步伐,积极向国外(尤其是东 南亚国家)推广优质产品。 展望未来,本集团将继续推出最受欢迎的实时社交互动娱乐及游戏体验巩固自身优势,并在此基础上把握市场快速增长所带来的商机。为给业务缔造正面影响及增加其溢利并提升股东价值,除加强其现有业务外,天鸽将继续发掘各种具有巨大潜力的相关投资机遇,进一步实现业务多元化及扩大收入来源。 2. 营运资料 下表载列截至以下呈列日期及截至以下呈列期间有关本公司互联网平台的若干季度营运统计数据: 截至以下日期止三个月 相比 相比 2016年 2015年 上一年度 2016年 上一季度 12月31日 12月31日 变动 9月30日 变动 月度活跃用户(千人)* 21,913 16,536 32.5% 20,667 6.0% 季度付费用户(千人)* 1,264 801 57.8% 1,223 3.4% 季度用户平均收益(人民币元)* 181 162 11.7% 180 0.6% 聊天室数目 65,259 26,192 149.2% 59,788 9.2% 主播人数 99,909 36,261 175.5% 91,605 9.1% * 为保持与收益分类一致,主要营运数据现仅包括在线互动娱乐服务的用户。 以下为上述呈列期间可资比较数字概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天鸽在线互动娱乐服务的月度活跃用户 约为21.9百万人,分别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及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增加约32.5%及约6.0%。 於2016年12月31日,我们的手机月度活跃用户占月度活跃用户总人数 的47.0%,而於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9月30日,该百分比率分别为 23.4%及45.6%。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天鸽在线互动娱乐服务的季度付费用户 约为1,264,000人,分别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及截至2016年9 月30日止三个月增加约57.8%及约3.4%。 於2016年12月31日,我们的手机季度付费用户占季度付费用户总人数 的63.9%,而於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9月30日,该百分比率分别为 24.1%及63.6%。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天鸽在线互动娱乐服务的季度用户平均 收益为人民币181元,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增加约11.7%,及 较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三个月保持稳定。有关增加主要由於2016年第二季度推出的手机在线直播业务的快速发展。 按季度基准,天鸽在线互动娱乐服务的聊天室数目及主播人数相比2016 年9月30日按季度同比分别增加了9.2%及9.1%,按年度基准则均录得大 幅增长。相比上一季度有所增加乃受惠於2016年第四季度手机在线直播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相比上一年度大幅增加主要由於2016年第二季度新推出的手机在线直播业务大受欢迎。 於2016年12月31日,天鸽的注册用户总数达320.4百万人,而於2015年12 月31日则为292.3百万人*。 * 此处注册用户指已注册账户(未剔除重复注册账户)的累计注册用户。 下表载列於以下呈列日期及於以下呈列年度有关本公司在线互动娱乐服务的若干年度营运统计数据: 截至以下日期止年度 相比 2016年 2015年 上一年度 12月31日 12月31日 变动 月度活跃用户(千人) 19,235 17,488 10.0% 季度付费用户(千人) 1,078 770 40.0% 季度用户平均收益(人民币元) 176 192 -8.3% 3. 财务资料 收益 在线互动娱乐服务的收益主要包括来自实时社交视频平台及网络游戏的收 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在线互动娱乐服务的收益较2015年同期的人民币590.7百万元同比增加28.5%至人民币759.3百万元,及截至2016年12月 31日止三个月的在线互动娱乐服务的收益较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三个月的 人民币219.9百万元环比增加3.9%至人民币228.4百万元。有关增加主要由於手机在线直播业务及手机游戏导致季度付费用户增加。 其他收益主要包括来自提供游戏授权、提供电子商务交易、提供美容服务、销售软件及其他服务的收益。 销售成本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销售成本较2015年同期的人民币151.3百万元 同比增加24.3%至人民币188.1百万元,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的销 售成本较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三个月人民币56.4百万元环比减少38.6%至人 民币34.6百万元。相比上一年度有所增加主要由於与手机游戏有关的成本增 加,部分由其他增值服务成本减少抵销。相比上一季度有所减少主要由於与手机游戏有关的成本及其他增值服务成本减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毛利率为77.5%,而2015年同期为77.7%。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的毛利率为86.1%,而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三个月为76.1%。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较2015年同期的人民币 191.4百万元同比增加7.9%至人民币206.4百万元,而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三个月的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较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三个月保持稳定。相比上一年度有所增加主要由於宣传手机在线直播产品的宣传开支增加,部分由雇员成本减少抵销。 行政开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行政开支较2015年同期的人民币115.7百万元同比增加5.6%至人民币122.3百万元,而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的行政开支较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36.4百万元环比减少17.1%至人民币30.2百万元。相比上一年度有所增加主要由於减值亏损增加,部分由雇员成本减少抵销。相比上一季度有所减少主要由於雇员成本及减值亏损减少。 研发开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研发开支较2015年同期的人民币83.6百万元同 比增加4.2%至人民币87.2百万元,而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的研发开 支较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三个月保持稳定。相比上一年度有所增加主要由於对手机在线直播产品及手机游戏的新研发及相关雇员成本。 其他收益净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其他收益净额较2015年同期的人民币53.0百万 元同比增加11.9%至人民币59.4百万元,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的其他收益净额较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21.2百万元按季度环比减少48.5%至人民币10.9百万元。相比上一年度有所增加主要由於分步收购收益增加、拨备减少,部分由非融资活动的汇兑亏损增加抵销。相比上一季度有所减少主要由於非融资活动的汇兑亏损增加及政府补助减少。 财务成本净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成本净额为人民币1.3百万元,而2015年同期的财务收益净额为人民币3.3百万元,主要由於我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利息收入减少及融资活动的汇兑亏损增加所致。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的财务成本净额为人民币1.3百万元,而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三个月的财务收益净额为人民币0.1百万元,主要由於融资活动的汇兑亏损增加所致。 所得税开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所得税开支较2015年同期的人民币34.7百万元 同比增加51.2%至人民币52.5百万元,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的所得税开支较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19.3百万元环比减少18.9%至人民币15.6百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所得税开支包括(a)当期企业所得税人民币54.2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36.2百万元);(b)拨回暂时性差额人民币6.7百万元(2015年:拨回暂时性差额人民币1.5百万元);及(c)预扣税人民币5.0百万元(2015年:无)。本年度所得税开支相较2015年有所增加,反映了除所得税前溢利增加,同时实际所得税率保持稳定。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收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录得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收益人民币 233.2百万元,而2015年同期的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收益为人民币151.8百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的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收益较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64.1百万元环比增加44.1%至人民币92.4百万元。相比上一年度有所增加主要由於毛利及其他收益净额增加,部分由经营开支及所得税开支抵销。相比上一季度有所增加主要由於毛利增加,节省所得税支出,部分由经营开支及其他收益净额减少所抵销。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 为补充我们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呈列的综合财务报表,经调整纯利及经调整EBITDA乃用作其他财务计量。呈列该等财务计量乃因为管理层使用该等财务计量评估经营表现。本公司亦相信,该等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将为投资者及其他人士提供有用资料,以按管理层的相同方式了解及评估本公司的综合经营业绩,并对比各会计期间的财务业绩及我们同业公司的财务业绩。 下表载列本公司於呈列年度及期间的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数据: 截至以下日期止年度 截至以下日期止三个月 相比 相比 相比 2016年 2015年 上一年度 2016年 2016年 上一季度 2015年 上一年度 12月31日 12月31日 变动 12月31日 9月30日 变动 12月31日 变动 (人民币千元)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数据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EBITDA 359,555 280,300 28.3% 125,974 106,295 18.5% 31,715 297.2%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EBITDA率* 43.1% 41.4% 50.7% 45.0% 21.5%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净收入 280,572 222,969 25.8% 102,218 81,525 25.4% 24,328 320.2% * 经调整EBITDA率乃以经调整EBITDA除以收益计算。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EBITDA 所呈列的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EBITDA指经营溢利,经调整以剔除非 现金股份酬金开支、收购产生的无形资产摊销、新成立附属公司的非控股权 益应占资本公积金的减值、收购产生的减值亏损以及折旧及摊销。由於非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EBITDA并未反映影响营运的收入及开支的所有项 目,故采用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EBITDA有若干限制。不包括在非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EBITDA内的项目乃理解及评估我们的经营及财务表现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现金股份酬金开支、收购产生的无形资产摊销、新成立附属公司的非控股权益应占资本公积金减值、收购产生的减值亏损及折旧 及摊销已经及可能继续产生,且不会於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EBITDA之呈列中反映。该等项目亦应於整体评估本公司的业绩时考虑。 下表载列於呈列年度及期间我们的经营溢利与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 EBITDA的对账: 截至以下日期止年度 截至以下日期止三个月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9月30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经营溢利 289,648 188,524 111,463 83,462 8,030 股份酬金开支 31,790 65,942 4,504 7,318 15,588 收购产生的减值亏损 6,997 1,624 �C 6,997 1,624 新成立附属公司的非控股权益应占 资本公积金减值 4,835 �C 3,162 1,673 �C 收购产生的无形资产摊销 6,241 2,668 2,011 1,704 822 折旧及摊销开支 20,044 21,542 4,834 5,141 5,651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EBITDA 359,555 280,300 125,974 106,295 31,715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净收入及每股盈利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净收入剔除非现金股份酬金开支、新成立附属公司的非控股权益应占资本公积金减值、收购产生的减值亏损及收购产生的无形资产摊销的影响。经调整纯利未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内定义。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每股盈利及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每股摊薄盈利均未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内定义。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每股盈利的定义为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经调整纯利除以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计算经调整每股摊薄盈利的分母乃通过调整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 算,并假设根据2008年全球购股权计划及首次公开发售後购股权计划授予雇员的购股权及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及首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授予雇员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已悉数归属及行使且对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盈利并无影响。同期已发行普通股的数目已按同期因发行红股而产生的已发行优先股、购股权及受限制股份单位数目的比例变动追溯调整。经调整每股摊薄盈利的分子是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经调整纯利。 下表载列於以下呈列年度及期间本公司纯利与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净收入的对账: 截至以下日期止年度 截至以下日期止三个月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9月30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净收入对账 纯利 230,709 149,750 92,541 63,833 3,309 股份酬金开支 31,790 65,942 4,504 7,318 15,588 收购产生的减值亏损 6,997 4,609 �C 6,997 4,609 新成立附属公司的非控股权益应占 资本公积金减值 4,835 �C 3,162 1,673 �C 收购产生的无形资产摊销 6,241 2,668 2,011 1,704 822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净收入 280,572 222,969 102,218 81,525 24,328 4.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金融资产�u定期存款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银行存款及手头现金,於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 月31日分别为人民币290.3百万元及人民币232.8百万元。截至该等日期的所有银行存款结余均为活期存款及原期满日不到三个月的定期存款。於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原期满日超过三个月的定期存款分别为人民币776.0百万元及人民币954.9百万元。 就人民币(「人民币」)波动而言,由於现时并无有效的低成本对冲方法,且在 一般情况下亦无有效方法将大笔非人民币货币兑换成人民币(并非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故此我们或会因与我们的存款及投资有关的任何外汇汇率波动而蒙受损失。 於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流动资产项下的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分别为人民币611.0百万元及人民币370.1百万元。流动资产项下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包括中国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提供的以人民币计值的浮动利率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利率为每年1.5%至3.5%,到期日为一年内或为一段持续期间。 银行贷款及其他借贷 於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并无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及其他借贷。 资产负债比率 於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比率均为0%。 资本开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资本开支约为人民币45.8百万元,主 要包括购买位於美国的房子约人民币23.3百万元,购买无形资产、游戏许可 证及特许费人民币12.6百万元,以及购买伺服器及设备人民币4.5百万元。 重大投资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作出任何重大投资。 并购 於2016年1月,本集团订立一系列 协 议(「协 议」), 以总现金代价人民币20.8 百万元购买武汉玖信20%的股权。武汉玖信为一家专注於汽车按揭贷款的互 联网金融企业,其通过网站www.jiurong.com或手机应用程式经营点对点投资平台。此外,本集团与武汉玖信的现时股东协定通过注资进一步增加武汉玖信的缴足股本,而本集团将额外注资人民币26.0百万元以将其持有的武汉玖信股权由20%增至36%。本集团亦承诺如武汉玖信实现协议所载的若干业绩目标,则会进一步收购武汉玖信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日期,该交易尚未完成。 於2015年5月,本集团以现金代价人民币2.0百万元收购欢乐联盟,一家在中 国从事手机游戏设计及推广的第三方公司)的15%股权。该项收购入账为投 资於拥有重大影响的一家联营公司。於2016年4月,本集团以总现金代价人民币41.6百万元进一步收购欢乐联盟的65%股权并获得其控制权。通过该收购事项,本集团截至本公告日期合共持有欢乐联盟的80%股权。 於2016年5月,本集团订立一系列协议,以总现金代价人民币10.0百万元有条 件收购杭州商富的10%股权。杭州商富为一家互联网金融公司,专门经营以汽车抵押贷款及透过其网站www.sfdai.com提供线上融资服务的点对点投资平台。此外,倘有关协议所载的若干条件获达成,本集团同意通过注资进一步 增加杭州商富的缴足资本,且将额外注资人民币15.0百万元以将本集团持有的杭州商富股权由10%增至19%。截至本公告日期,该交易尚未完成。 於2016年12月,本集团以总代价人民币63.0百万元收购金华市亿博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一家从事网页休闲游戏设计及运营的独立第三方公司)及亿博国际(澳门)有限公司27%的股权。 於2016年12月,本集团以总代价人民币105.2百万元完成对金华市盘古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及盘古国际(澳门)有限公司(统称「盘古集团」)(一个从事网页及手机休闲游戏设计及开发的第三方集团)64%股权的收购。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集团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无任何其他重大并购或收购。 资产抵押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任何资产抵押。 或然负债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外汇风险 我们大部分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原因为该等公司的大部分收益乃 产生於我们的中国内地业务。於2016年12月31日,我们承受多种货币(主要与以外币计值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外汇风险。我们并无对冲任何外币波动。 5. 公司资料 员工 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732名全职雇员。天鸽的成功取决於吸引、 挽留并激励高素质人才的能力。本公司采纳严格的高标准招聘程序,以确保 新聘员工素质,同时善用多种招聘方式(包括校园招聘、网上招聘、内部推 荐及通过猎头公司或代理进行招聘)满足不同类型人才的需求。另外,本公司向新招聘雇员提供强大的培训计划,以有效地使新雇员具备在天鸽取得成就所必需的技术及职业道德。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相关员工成本为人民币166.4百万元,而截至 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员工成本为人民币195.2百万元。本集团的薪酬政策是根据每位雇员的岗位、经验、能力和表现而制定的,并进行年度检讨。除基本薪金外,雇员亦享有其他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供款、雇员公积金计划和酌情奖励。 本公司雇员并无成立任何雇员工会或联合会。天鸽相信,其与雇员维持良好的工作关系,且本公司於回顾期间内从未经历任何重大劳资纠纷,亦从未於为我们的业务营运招聘员工时遇到任何困难。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已采纳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首次公开发售前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首次公开发售前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首次公开发售後购股权计划及首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首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统称「该等计划」)。该等计划的目的为奖励该等计划所界定的参与者在过往为本集团的成就所作出的贡献,并鼓励彼等继续为本集团作出更多贡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股份酬金开支为人民币31.8百万元,2015年同 期则为人民币65.9百万元。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及设备 182,908 190,843 投资物业 27,748 �C 无形资产 251,003 121,312 以权益法入账的应占投资 4 55,497 52,078 递延所得税资产 74,583 33,46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 304,478 100,008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191,601 154,917 原期满日超过三个月的定期存款 �C 168,138 1,087,818 820,756 流动资产 存货 1,082 10,307 贸易应收款项 5 25,834 32,006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115,090 247,50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 610,954 370,058 原期满日超过三个月的定期存款 775,958 786,73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90,306 232,848 1,819,224 1,679,452 资产总值 2,907,042 2,500,208 权益及负债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股本 7 804 797 股份溢价 7 2,250,388 2,305,423 就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持有的股份 7 (7) (14) 其他储备 426,403 273,425 累计亏绌 (89,257) (292,919) 2,588,331 2,286,712 非控股权益 35,641 21,960 权益总额 2,623,972 2,308,672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负债 非流动负债 延迟所得税负债 14,948 5,148 其他非流动负债 1,304 1,347 16,252 6,495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 9 29,435 23,212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 61,407 63,451 所得税负债 117,088 48,554 客户预付款及递延收益 53,888 43,824 其他负债及支出的拨备 5,000 6,000 266,818 185,041 负债总额 283,070 191,536 权益及负债总额 2,907,042 2,500,208 综合溢利及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益 3 834,185 677,543 销售成本 10 (188,098) (151,335) 毛利 646,087 526,208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 10 (206,375) (191,353) 行政开支 10 (122,272) (115,735) 研发开支 10 (87,152) (83,628) 其他收益净额 11 59,360 53,032 经营溢利 289,648 188,524 财务收入 12 1,150 4,338 财务成本 12 (2,498) (1,030) 财务收入�u(成本)净额 12 (1,348) 3,308 以权益法入账的应占投资亏损 4 (5,110) (4,389) 以权益法入账的应占投资减值 �C (2,985) 除所得税前溢利 283,190 184,458 所得税开支 13 (52,481) (34,708) 年内溢利 230,709 149,750 其他全面收益: 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动 26,677 �C 货币换算差额 63,680 62,009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321,066 211,759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以下各方应占溢利�u(亏损): -本公司股东 233,213 151,792 -非控股权益 (2,504) (2,042) 230,709 149,750 以下各方应占全面收益�u(亏损)总额: -本公司股东 323,133 213,587 -非控股权益 (2,067) (1,828) 321,066 211,759 每股盈利(以每股人民币表示) -基本 14 0.183 0.122 -摊薄 14 0.175 0.116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就受限制 股份单位 计划持有 股本 股份溢价 的股份 其他储备 累计亏绌 总计 非控股权益 权益总额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附注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於2015年1月1日的结余 779 2,381,529 (19) 122,473 (421,073) 2,083,689 4,799 2,088,488 全面收益�u(亏损) 年内溢利�u(亏损) �C �C �C �C 151,792 151,792 (2,042) 149,750 其他全面收益 货币换算差额 �C �C �C 61,795 �C 61,795 214 62,009 其他全面收益总额(扣除税项) �C �C �C 61,795 �C 61,795 214 62,009 全面收益�u(亏损)总额 �C �C �C 61,795 151,792 213,587 (1,828) 211,759 与股东(以拥有人身份)的交易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 �C �C �C 65,942 �C 65,942 �C 65,942 根据雇员购股权计划发行股份所得 款项 7 20 8,405 �C �C �C 8,425 �C 8,425 受限制股份单位归属及转让 7 �C (9) 9 �C �C �C �C �C 发行就首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股份 单位 计划持有的股份 7 4 �C (4) �C �C �C �C �C 购回及注销普通股 7 (6) (24,929) �C �C �C (24,935) �C (24,935) 收购及成立附属公司产生的非控股 权益 �C �C �C �C �C �C 18,989 18,989 分步收购一家联营公司 �C �C �C 1,813 (2,236) (423) �C (423) 转拨特别股息 7 �C (59,573) �C �C �C (59,573) �C (59,573) 溢利转拨至法定储备 �C �C �C 21,402 (21,402) �C �C �C 与股东(以拥有人身份)的交易总额 18 (76,106) 5 89,157 (23,638) (10,564) 18,989 8,425 於2015年12月31日的结余 797 2,305,423 (14) 273,425 (292,919) 2,286,712 21,960 2,308,672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就受限制 股份单位 计划持有 股本 股份溢价 的股份 其他储备 累计亏绌 总计 非控股权益 权益总额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2016年1月1日的结余 797 2,305,423 (14) 273,425 (292,919) 2,286,712 21,960 2,308,672 全面收益 年内溢利�u(亏损) �C �C �C �C 233,213 233,213 (2,504) 230,709 其他全面收益 货币换算差额 �C �C �C 63,243 �C 63,243 437 63,68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动 �C �C �C 26,677 �C 26,677 �C 26,677 其他全面收益总额(扣除税项) �C �C �C 89,920 �C 89,920 437 90,357 全面收益�u(亏损)总额 �C �C �C 89,920 233,213 323,133 (2,067) 321,066 与股东(以拥有人身份)的交易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 �C �C �C 31,790 �C 31,790 �C 31,790 根据雇员购股权计划发行股份 所得款项 7 6 10,606 �C �C �C 10,612 �C 10,612 受限制股份单位归属及转让 7 �C (8) 8 �C �C �C �C �C 发行就首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 股份单位计划持有的股份 7 1 �C (1) �C �C �C �C �C 收购及成立附属公司产生的 非控股权益 �C �C �C �C �C �C 16,655 16,655 出售附属公司产生的非控股权益 �C �C �C �C �C �C (3,920) (3,920) 分步收购一家联营公司 �C �C �C �C �C �C 4,730 4,730 转拨末期股息 7 �C (65,633) �C �C �C (65,633) �C (65,633) 溢利转拨至法定储备 �C �C �C 29,551 (29,551) �C �C �C 附属公司权益变动而 未发生控制权变动 �C �C �C 1,717 �C 1,717 (1,717) �C 与股东(以拥有人身份) 的交易总额 7 (55,035) 7 63,058 (29,551) (21,514) 15,748 (5,766) 於2016年12月31日的结余 804 2,250,388 (7) 426,403 (89,257) 2,588,331 35,641 2,623,972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360,786 154,007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419,419) (142,775) 融资活动所得�u(所用)现金净额 114,043 (74,13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u(减少)净额 55,410 (62,898)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32,848 289,08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汇兑收益 2,048 6,663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90,306 232,848 简明综合财务资料附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1. 一般资料 天鸽互动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08年7月28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2007年 修订本)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位於 GrandPavilion,HibiscusWay,802WestBayRoad,P.O.Box31119,KY1-1205,Cayman Islands。 於2014年7月9日,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完成其首次公开发售(「首次公 开发售」)。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主要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从事经营实时社交视频平台、手机及网络游戏以及广告及其他服务。 根据适用中国法律法规,外国投资者被禁止持有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的公司的股权。为投资本集团的业务,本公司分别於2008年11月及2009年9月成立附属公司天格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杭州天格」)及浙江天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天格」)(均为於中国注册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全资附属公司杭州天格及浙江天格与杭州汉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汉唐」)、金华就约我 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金华9158」)、金华玖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金华玖玖」)、金华星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星秀」)及其各自的权益持有人订立合约安排,令杭州天格、浙江天格及本集团得以: - 对汉唐、金华9158、金华玖玖及星秀行使实际财务及经营控制权; - 不可撤销地行使汉唐、金华9158、金华玖玖及星秀的权益持有人的表决权; - 通过杭州天格及浙江天格提供的业务支援、技术及谘询服务收取汉唐、金华9158、 金华玖玖及星秀所产生的绝大部分经济回报; - 取得不可撤销及独家权利以向其各自的股东购买汉唐、金华9158、金华玖玖及星秀 的全部股权; - 自其各自的权益持有人取得汉唐、金华9158、金华玖玖及星秀全部股权的质押作为 汉唐、金华9158、金华玖玖及星秀应付杭州天格及浙江天格所有账款的抵押品,及 担保汉唐、金华9158、金华玖玖及星秀在合约安排项下责任的履行。 本集团於汉唐、金华9158、金华玖玖及星秀并无任何股权。由於合约安排,本集团通过参与汉唐、金华9158、金华玖玖及星秀的业务而有权取得汉唐、金华9158、金华玖玖及星秀的可变回报,及能够运用对汉唐、金华9158、金华玖玖及星秀的权力影响该等回报,并被视为控制汉唐、金华9158、金华玖玖及星秀。因此,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本公司视汉唐、金华9158、金华玖玖及星秀为结构性实体。 本集团所成立的其他中国经营公司亦已签署类似的合约安排。所有该等中国经营公司被视作本公司的结构性实体及其财务报表亦已由本公司合并计算。 本集团已将该等中国经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业绩计入所有呈列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 除另有说明外,本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 本集团的本综合财务报表於2017年3月24日获董事会(「董事会」)批准刊发。 2. 编制基准 编制本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载於下文。除另有说明外,该等政策在所有呈列年度贯彻应用。 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法编制,并已就以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包括衍生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投资物业(以公平值计量)的重估而作出修订。 编制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须使用若干关键会计估计,亦需要管理层在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的过程中作出判断。 会计政策变动及披露 (a) 本集团於2016年采纳的新订修订及诠释 下列对准则的修订已於自2016年1月1日开始或之後的财政年度首次获本集团采纳: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监管递延账户」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收购联合营运权益之会计处理」的修订 -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厘清折旧及摊销之可接纳方法」的 修订 - 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独立财务报表中使用权益法」的修订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012年至2014年周期之年度改进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第5号「持作出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 具:披露」、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作出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的例外情况」的修订 -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披露计划」的修订 采纳该等经修订准则并无对当前及过往任何期间产生任何影响,亦不会对未来期间 产生影响。 (b) 已颁布惟并未於自2017年1月1日开始的财政年度生效,且并无获本集团提前采纳的 新订及经修订准则 若干将於未来报告期间采纳的新订、经修订准则及解释,尚未应用於编制本综合财 务资料。预期该等修订对本集团的综合财务资料并无任何重大影响,除以下所述者 外: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约产生的收益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预期概无其他修订及任何未生效的新订或经修订准则将对本集团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3.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按提供予主要经营决策者(「主要经营决策者」)的内部报告所采用的一贯方式呈报,而主要经营决策者负责分配资源及评估经营分部表现,已确定为作出战略决策的执行董事。 本集团的业务活动(可取得其个别财务资料)由主要经营决策者定期审阅及评估。主要经营决策者负责分配资源及评估经营分部表现,已确定为作出战略决策的本公司执行董事。 主要经营决策者主要从产品层面做业务考量。 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之报告分部如下: - 在线互动娱乐服务; - 其他。 本集团的在线互动娱乐服务主要包括提供实时社交视频平台及网络游戏。本集团的其他分部主要包括提供电子商务交易、提供美容服务、销售软件及其他服务。 主要经营决策者主要根据各经营分部的分部收益及毛利来评估经营分部的表现。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以及一般及行政开支对经营分部整体而言为经常产生的开支,因此并不包括在分部表现计量中作为主要经营决策者资源分配及分部表现评估的依据。利息收入、其他收益净额、财务收入净额及所得税开支亦不归类至个别经营分部。 於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概无重大分部间销售。向主要经营决策者呈报的来自外部客户收益的计量方法与在综合全面收益表一致。 提交予主要经营决策者的其他资料(连同分部资料)的计量方式乃与该等财务报表所采纳者一致。由於主要经营决策者并无使用分部资产及分部负债资料以分配资源或评估经营分部的表现,因此其并无获提供有关资料。 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就须予呈报分部向主要营运决策者提供之分部资料如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在线互动 娱乐服务 其他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益(a) 759,336 74,849 834,185 毛利 610,624 35,463 646,087 -包括於分部成本中的折旧、摊销及减值费用 (6,394) (534) (6,928) 商誉减值 �C (6,997) (6,997) 经营溢利 289,648 财务收入 1,150 财务成本 (2,498) 以权益法入账的应占投资溢利�u(亏损) (5,373) 263 (5,110) 除所得税前溢利 283,190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在线互动 娱乐服务 其他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益(a) 590,738 86,805 677,543 毛利 482,999 43,209 526,208 -包括於分部成本中的折旧、摊销及减值费用 (4,702) (1,450) (6,152) 经营溢利 188,524 财务收入 4,338 财务成本 (1,030) 以权益法入账的应占投资溢利�u(亏损) 664 (5,053) (4,389) 以权益法入账的应占投资减值 �C (2,985) (2,985) 除所得税前溢利 184,458 附注: (a)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来自实时社交视频平台及网络游戏的收益分别为人民 币643,559,000元及人民币115,777,000元(2015年:人民币526,514,000元及人民币 64,224,000元)。 本公司於开曼群岛存册,而本集团主要在中国经营其业务。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 月31日止年度,总收益的全部地区资料如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中国 (不包括 香港) 其他地区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益 828,434 5,751 834,185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中国 (不包括 香港) 其他地区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益 665,259 12,284 677,543 毛利与除所得税前溢利的对账载於综合全面收益表。 集中风险 管理层现时预期於可见未来,本公司的经营收益将继续依赖於来自为数不多分销商 的收益。 4. 以权益法入账的应占投资 於资产负债表内确认的金额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联营公司 39,993 33,390 合营公司 15,504 18,688 55,497 52,078 於综合全面收益表中确认的应占收益�u(亏损)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联营公司 120 (2,677) 合营公司 (5,230) (1,712) (5,110) (4,389) (a) 於联营公司的投资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 33,390 3,863 添置(附注iii、iv、v) 9,797 25,979 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步收购联营公司 �C 17,578 对联营公司的现金注资 �C 32 自联营公司解除确认欢乐联盟 (3,328) �C 於一家联营公司的权益减少 �C (8,400) 以权益法入账的应占投资溢利�u(亏损) 120 (2,677) 於一家联营公司的投资减值 �C (2,985) 汇兑及换算差额 14 �C 年末 39,993 33,390 下文载列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的联营公司,董事认为该等联营公司对本集团而 言并不重大。下文所列联营公司的股本仅由本集团直接持有的普通股组成,注册成 立或登记国家亦为其主要营业地点。 於2016年12月31日,於联营公司的投资详情 所有权益 实体名称 营业地点 百分比 计量方法 联营公司性质 杭州希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杭州市 18.6819% 权益 附注i、vi (「希和」,原名为杭州希禾 资讯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搜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杭州市 31.9172% 权益 附注ii (「搜道」) WinnineInteractiveCo.,Ltd. 泰国曼谷 35% 权益 附注iii (「Winnine」) 浙江彩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中国杭州市 19% 权益 附注iv、vi (「彩狗」) 浙江微鱼网路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杭州市 19% 权益 附注v、vi (「微鱼」) (i) 希和主要在中国杭州市从事提供网络健康信息服务。 (ii) 搜道主要在中国杭州市从事商业促销宣传及线上女性网络社群买卖。 (iii) 於2016年8月,本集团与四名其他第三方共同成立Winnine,一家於泰国曼谷从 事社交在线直播的公司。本集团以现金代价100,000泰铢(约 人民币20,000元) 或每股股份10泰铢(约人民币2元)认购10,000股股份,且持有其全部股权的 20%。 於2016年12月,本集团向Winnine的售股股东支付2,527,600泰铢(约人民币 489,000元)认购1,780股额外股份,并向Winnine注资12,496,000泰铢(约人民 币2,388,000元)以认购8,800股额外股份。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共持有 Winnine35%的权益(按全面摊薄基准)。 (iv) 於2016年10月,本集团完成收购彩狗(一家於中国从事手机休闲游戏设计及开 发的第三方公司)19%的股权,合共向彩狗注资人民币5,000,000元。 (v) 於2016年11月,本集团与其他两名第三方共同成立微鱼,一家於中国从事互联 网融资平台运作的第三方公司。本集团注资人民币1,900,000元以持有其全部股权的19%。 (vi)管理层已评估本集团对若干联营公司的影响力等级,并认为尽管持股量低於 20%,由於董事会代表及其他安排,本集团对联营公司仍有重大影响。因此, 此等投资分类为联营公司。 (b) 於合营公司的投资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 18,688 �C 添置(附注ii、iii) 7,451 20,400 代价调整(附注i) (5,000) �C 以权益法入账的应占投资亏损 (5,230) (1,712) 货币换算差额 (405) �C 年末 15,504 18,688 下文载列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的合营公司,董事认为该等合营公司对本集团而 言并不重大。下文所列合营公司的股本仅由本集团直接持有的普通股组成,注册成 立或登记国家亦为其主要营业地点。 所有权益 实体名称 营业地点 百分比 计量方法 联营公司性质 浙江嗨乐科技有限公司(「嗨乐」, 中国金华市 51% 权益 附注i 原名为金华嗨乐科技有限公司) 金华星路网路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金华市 27% 权益 附注ii、iv (「星路」) GroveInc.(「Grove」) 日本东京 33.5% 权益 附注iii、iv (i)嗨乐主要在中国金华市从事手机社群应用程式开发及营运。於2015年10月, 本集团承诺向嗨乐注资人民币20,400,000元,此後,本集团所持嗨乐的股权为 51%。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已支付人民币15,400,000元。 於2016年12月,本集团与嗨乐订立补充合约以将总注资金额调减至人民币 15,400,000元,共调减人民币5,000,000元。 (ii) 於2016年7月,本集团以现金代价人民币2,700,000元自其股东收购星路总股权 的27%。於中国,星路主要为网页休闲游戏提供技术谘询及支持。 (iii) 於2016年7月,本集团订立一系列协议以现金总代价72,800,000日圆(约人民币 4,751,000元)收购Grove(一家透过网上红人进行网上营销及推广的独立第三方日本公司)合共33.5%权益。 (iv)管理层已评估本集团对该等投资的影响力等级,并认为尽管持股量在27%至 51%之间,由於所有协议各方均须就所有相关活动达成一致意见,其拥有共同控制权。因此,此等投资分类为合营公司。 5. 贸易应收款项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第三方 25,385 22,594 减:贸易应收款项减值拨备 �C (121) 第三方(净额) 25,385 22,473 应收关联方款项 449 9,533 25,834 32,006 於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贸易应收款项的公平值与其账面值相若。 根据於各结算日的贸易应收款项总额的确认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0至90日 21,444 19,646 91至180日 1,755 10,052 181至365日 2,175 1,126 1年以上 460 1,303 25,834 32,127 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包含於非流动资产 於风险资本基金的投资(a) 224,009 92,208 非上市股权投资(b) 80,469 7,800 304,478 100,008 包含於流动资产 结构性存款投资(c) 610,954 370,058 915,432 470,066 (a) 指本集团作为有限合夥人於若干风险基金的投资。下文载列本集团於2016年及2015 年12月31日於风险资本基金的投资变动: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风险资本基金的投资(a) 年初 92,208 24,476 添置 98,747 65,991 於综合全面收益表中「其他全面收益」项下确认的 公平值收益 26,677 �C 货币换算差额 6,377 1,741 年末 224,009 92,208 (b) 指本集团於非上市股权的投资。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以总代价人 民币72,408,000元收购若干非上市股权。彼等主要从事O2O美容服务及网页休闲游戏 运营以及资产及投资管理。下文载列本集团於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变动: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上市股权投资(b) 年初 7,800 2,300 添置 72,408 7,500 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步收购联营公司 �C (2,000) 汇兑和折算差额 261 �C 年末 80,469 7,800 (c) 本集团流动资产项下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以人民币计值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此 等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按介乎1.5%至3.5%的浮动年利率计息,於一年内到期或循环定 期,并由中国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提供。流动资产项下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平值与其账面值相若。 7. 股本、股份溢价及就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持有的股份 就受限制 股份单位 计划持有 股份数目 股本 股份溢价 的股份 千美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2016年1月1日 1,285,538,896 128.55 797 2,305,423 (14) 根据雇员购股权计划发行股份所得款项(a) 12,773,833 1.28 6 10,606 �C 转拨末期股息(b) �C �C �C (65,633) �C 发行就首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股份单位 计划持有的股份(c) 1,048,688 0.10 1 �C (1) 受限制股份单位归属及转让 �C �C �C (8) 8 於2016年12月31日 1,299,361,417 129.93 804 2,250,388 (7) 就受限制 股份单位 计划持有 股份数目 股本 股份溢价 的股份 千美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2015年1月1日 1,259,401,000 125.94 779 2,381,529 (19) 根据雇员购股权计划发行股份所得款项(a) 29,478,896 2.95 20 8,405 �C 购回及注销普通股(d) (9,560,000) (0.96) (6) (24,929) �C 转拨特别股息(e) �C �C �C (59,573) �C 发行就首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股份单位 计划持有的股份(c) 6,219,000 0.62 4 �C (4) 受限制股份单位归属及转让 �C �C �C (9) 9 於2015年12月31日 1,285,538,896 128.55 797 2,305,423 (14) (a)雇员购股权计划: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行使购股权导致12,773,833股普 通股(2015年12月31日:29,478,896股普通股)获发行,行使所得款项为约人民币 10,612,000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8,425,000元)。於行使时的相关加权平均价 为5.49港元。 (b) 根据於2016年3月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通过的决议案及於2016年5月举行的股东周年 大会上通过的批准,本公司自本公司股份溢价账中宣派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的末期股息合共77,700,000港元(约人民币65,633,000元)或每股普通股0.06港元,特别股息已於2016年6月悉数派付。 (c) 於2016年4月、2015年4月及2015年9月,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股份单位计 划项下授出首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股份单位予参与者而向一名独立信托代名人分别 授出1,048,688股、3,499,000股及2,720,000股普通股。董事认为就首次公开发售後受 限制股份单位计划持有的普通股於直至无条件归属於参与者前受本公司控制,因而 实质上被视为库存股份,因此,该等股份乃自股东权益扣除。 (d) 於2015年1月、2015年7月、2015年8月及2015年12月,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分别购回5,944,000股、2,919,000股、370,000股及327,000股普通股。截至2015 年12月31日,全部已购回普通股均已注销。购回该等普通股总金额为31,426,000港元(约人民币24,935,000元)并已从股东权益内的股本及股份溢价中扣除。 (e) 根据於2015年2月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的决议案,本公司自本公司股份溢价账 中宣派特别股息合共75,210,000港元(约人民币59,573,000元)或每股普通股0.06港 元,特别股息已於2015年3月悉数派付。 8.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 (a) 购股权 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 於2008年12月9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该计划规定向合资格董事及雇员(统称为「承授人」)授出购股权,以按董事会於授出时厘定的行使价 购买本公司的普通股。在设立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後,董事会就发行授权并储备11,000,000股普通股。 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於2011年10月21日获修订,该计划项下可供发行的普通 股总数由11,000,000股普通股增加2,000,000股普通股至13,000,000股普通股。 於2014年5月22日,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获修订,该计划项下可供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由13,000,000股普通股减少4,154,425股普通股至8,845,575股普通股。 於2014年7月9日,本公司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完成首次公开发售。於首 次公开发售完成後,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项下所授出当时尚未行使的全部购 股权按一比十基准予以调整。 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授权的全部购股权仅在发生以下任何触发事件(「触发事件」)後(以最早发生者为准),方可行使:首次公开发售;控制权变动,而继承实体 的股本证券在国际认可的证券交易所公开买卖;及提供予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批准的 法律意见表明,购股权可根据适用法律依法行使之日。所授出全部购股权将於归属开始日期起计10年後届满。 本集团并无以现金购回或清偿购股权的法律或推定责任。 首次公开发售後购股权计划 於2014年6月16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首次公开发售後购股权计划,该计划规定向合资格董事及雇员(统称为「承授人」)授出购股权,以按董事会於授出时厘定的行使价 购买本公司的普通股。首次公开发售後购股权计划将於自2014年7月9日起十年期间内有效及具效力。 就首次公开发售後购股权计划而言,行使价不得低於下列最高者:(i)股份於发售日 期在香港联交所的每日报价表所报收市价;(ii)股份於紧接发售日期前五个交易日在 香港联交所的每日报价表所报平均收市价;及(iii)股份面值。此外,购股权持有人 一经接纳提呈的购股权後,任何购股权应即时归属予购股权持有人,惟倘任何归属时间表及(或)条件在购股权要约中有所规定,有关购股权仅根据有关归属时间表及(或)於归属条件达成时归属予购股权持有人。 在设立首次公开发售後购股权计划後,董事会就发行授权并储备11,000,000股普通 股。 追溯反映一比十基准红股的首次公开发售前未行使购股权及首次公开发售後未行使 购股权的数目变动如下: 每份购股权 首次公开 每份购股权 首次公开 的美元平均 发售前购股权 的港元平均 发售後购股权 行使价 数目 行使价 数目 购股权总数 於2015年1月1日 87,721,320 �C 87,721,320 已授出 �C 3.5000港元 4,000,000 4,000,000 已行使 0.0465美元 (29,478,896) �C (29,478,896) 已没收 0.3230美元 (1,394,955) �C (1,394,955) 於2015年12月31日 56,847,469 4,000,000 60,847,469 於2016年1月1日 56,847,469 4,000,000 60,847,469 已行使 0.1086美元 (12,131,833) 3.5000港元 (642,000) (12,773,833) 已没收 0.3321美元 (476,750) �C (476,750) 於2016年12月31日 44,238,886 3,358,000 47,596,886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无授出购股权(2015年:授出4,000,000股购股 权)。 於2016年12月31日,47,596,886份尚未行使购股权(2015年:60,847,469份)中, 47,596,952份购股权(2015年:51,646,989份)可予行使。於2016年行使的购股权导致12,773,833股股份(2015年:29,478,896股)以每股0.1086美元(2015年:0.0465美元)的加权平均价发行。於该等购股权获行使时的加权平均股价为每股5.4874港元(2015年:6.24港元)。 於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追溯反映一比十基准红股的首次公开发售前未行使购 股权及首次公开发售後未行使购股权的到期日、行使价及各自的数目如下: 购股权数目 2016年 2015年 期次 到期日 行使价 12月31日 12月31日 第一期购股权 自购股权授出日起计10年 0.0001美元 �C �C 0.01美元 11,811,000 12,914,000 第二期购股权 自购股权授出日起计10年 0.021美元 2,160,000 2,552,000 0.03美元 3,848,540 5,403,540 第三期购股权 自购股权授出日起计10年 0.06美元 2,231,380 2,816,380 第四期购股权 自购股权授出日起计10年 0.035美元 6,601,000 8,971,000 0.06美元 300,000 800,000 第五期购股权 自购股权授出日起计10年 0.03美元 35,000 142,000 0.035美元 �C �C 0.06美元 2,859,050 3,169,050 第六期购股权 自购股权授出日起计10年 0.06美元 1,600,000 2,000,000 0.1美元 1,184,000 1,545,000 0.12美元 908,439 1,419,814 第七期购股权 自购股权授出日起计10年 0.15美元 1,931,100 3,502,940 第八期购股权 自购股权授出日起计10年 0.2美元 1,045,570 1,794,540 第九期购股权 自购股权授出日起计10年 0.35美元 7,723,807 9,817,205 第十期购股权 自购股权授出日起计9年零8个月 3.5港元 3,358,000 4,000,000 47,596,886 60,847,469 (b) 受限制股份单位 首次公开发售前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 於2014年5月22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首次公开发售前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根据决议案,7,280,000份首次公开发售前受限制股份单位(包括授出以部分取代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的4,280,000份首次公开发售前受限制股份单位)已授予17名承授人(包括2名执行董事、3名高级管理层成员、1名本集团的关连人士及11名其他雇员)。 首次公开发售前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将於自2014年5月22日起十年期间内有效及具效力。 於2014年7月9日,本公司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完成首次公开发售。於首 次公开发售完成後,首次公开发售前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项下当时尚未行使的全部 受限制股份单位按一比十基准予以调整。 首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於2014年6月16日批准首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首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将於自2014年7月9日起十年期间内有效及具效力。 追溯反映一比十基准红股的未行使首次公开发售前受限制股份单位及未行使首次公 开发售後受限制股份单位的数目变动如下: 就首次公开 就首次公开 发售前受限制 发售後受限制 股份单位计划 股份单位计划 所持股份数目 所持股份数目 总计 於2016年1月1日 19,071,875 2,823,500 21,895,375 已授出 �C 1,048,688 1,048,688 已归属及已转让 (8,479,170) (3,203,850) (11,683,020) 已没收 �C (90,000) (90,000) 於2016年12月31日 10,592,705 578,338 11,171,043 於2016年12月31日已归属但未转让予承授人的股份 �C 就首次公开 就首次公开 发售前受限制 发售後受限制 股份单位计划 股份单位计划 所持股份数目 所持股份数目 总计 於2015年1月1日 31,343,750 �C 31,343,750 已授出 �C 6,219,000 6,219,000 已归属及已转让 (12,271,875) (3,395,500) (15,667,375) 於2015年12月31日 19,071,875 2,823,500 21,895,375 於2015年12月31日已归属但未转让予承授人的股份 �C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授出1,048,688份受限制股份单 位(2015年: 授出 6,219,000份)。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上述已授出合共22,638,309份(2015年:4,272,631 份)受限制股份单位已获行使。 (c) 购股权及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公平值 本公司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完成首次公开发售前,董事已使用贴现现金 流量法厘定本公司相关权益的公平值并采用权益分配法厘定相关普通股的公平值。 贴现率及未来表现预测等主要假设需董事按最佳估计厘定。 完成首次公开发售後,相关普通股的公平值按於各授出日期本公司股份的市价计算 而得。 购股权公平值 董事使用二项式定价模型厘定已授出购股权的公平值,该公平值将於归属期间予以 支付。 管理层根据香港政府债券(其到期年限与购股权年期相同)的收益率估计无风险利 率。波幅乃於授出日期根据可资比较公司的平均过往波幅而估计,其与购股权的到 期期限相若。股息率乃根据於授出日期的管理层的估计厘定。 除上文所述行使价外,董事使用二项式模型对参数(如无风险利率、股息率及预期波幅)作出的重大估计概述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於授出日期加权平均股价 �C 3.46港元 无风险利率 �C 1.457% 波幅 �C 49.1% 股息率 �C 0.00% 受限制股份单位公平值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公平值按相关普通股於授出日期的公平值计算。 (d) 承授人的预期留职率 本集团须估计将於购股权的归属期间结束时留任本集团的承授人的预期年度百分比 (「预期留职率」),以厘定自全面收益表内扣除的股份酬金开支金额。於2016年12月 31日,预期留职率评估为100%(2015年:100%)。 (e) 就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持有的股份 於2014年6月16日,本公司与一名独立受托人(「受限制股份单位受托人」)及两名独 立信托代名人(「首次公开发售前受限制股份单位代名人」及「首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份单位代名人」)订立一份信托契据,据此,受限制股份单位受托人须担任首次公开 发售前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及首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管理人,而首 次公开发售前受限制股份单位代名人及首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股份单位代名人分别 须持有首次公开发售前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及首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相关股份。 於2014年7月9日,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进行首次公开发售後,本 公司普通股股东就其已经持有的每股已登记普通股获发九股红股。因此,7,280,000 股本公司受限制股份单位的相关普通股按一比十基准调整为72,800,000股普通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7,267,688股本公 司受限制股份单位的相关普通股乃由首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股份单位代名人为承授 人的利益持有。 上述就首次公开发售前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及首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 持有的股份被视为库存股份,并已从股东权益中扣除,原因为董事认为该等股份於 直至其无条件归属於参与者前受本公司控制,因此实质上被视为库存股份。 9. 贸易应付款项 贸易应付款项乃主要产生於宣传及广告开支、平台及游戏开发商的佣金以及带宽及服务器托管费。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第三方 27,435 17,920 关联方 2,000 5,292 29,435 23,212 根据确认日期就贸易应付款项作出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0至90天 16,555 10,271 91至180天 6,095 10,599 181至365天 4,749 11 1年以上 2,036 2,331 29,435 23,212 10. 按性质划分的开支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股份酬金开支) 166,350 195,224 宣传及广告开支(a) 140,028 117,923 平台及游戏开发商的佣金 95,527 46,484 存货成本 31,455 42,645 带宽及服务器托管费 30,620 35,676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拨备 21,860 �C 差旅及娱乐开支 18,862 16,879 物业及设备折旧及减值 14,905 17,691 游戏开发成本 13,145 11,496 无形资产摊销及减值 11,380 9,171 商誉减值 6,997 �C 经营租赁租金 6,974 7,304 核数师酬金 -审核服务 6,021 5,580 -非审核服务 �C 432 其他 39,773 35,546 销售成本、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行政开支及 研发开支总额 603,897 542,051 (a) 宣传及广告开支主要包括通过不同网络及手机渠道推广本集团业务产生并按有效的 下载及安装次数结算的开支。 11. 其他收益净额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投资权益(a) 39,870 38,321 重估投资收益净额 2,667 �C 以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平值收益 �C 4,534 政府补助(b) -税收补贴(i) 8,036 11,653 -技术奖金(ii) 11,677 7,950 -科技项目资金(iii) 1,638 4,678 向第三方提供的贷款及向雇员提供的贷款的利息收入 2,877 �C 视同处置被投资公司的收益 4,351 �C 出售附属公司的收益 408 �C 非融资活动汇兑亏损 (14,379) (8,389) 出售物业及设备及无形资产的亏损净额 (289) (87) 其他负债及支出的拨备 �C (6,000) 其他 2,504 372 59,360 53,032 (a) 该金额指本集团投资原期满日超过三个月的定期存款及计入流动资产的可出售金融 资产所获取的利息收入。 (b) 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政府补助主要包括: (i) 杭州市及金华市的地方政府机关为激励本集团的业务增长而分别授出的税收补 贴人民币8,036,000元(2015年:人民币11,653,000元); (ii) 杭州市、金华市及成都市的地方政府机关为奖励本集团所取得的成就及扶持本 集团於信息服务行业发展而分别授出的技术奖金人民币11,677,000元(2015年:人民币7,950,000元); (iii) 杭州市及金华市的地方政府机关为资助本集团的合资格技术研究项目而分别授 出的科技项目资金人民币1,638,000元(2015年:人民币4,678,000元)。 12. 财务收入�u(成本)净额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财务收入: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利息收入 1,102 4,338 -其他 48 �C 1,150 4,338 财务成本: -融资活动的汇兑亏损 (2,498) (876) -借贷的利息开支 �C (154) (2,498) (1,030) 财务收入�u(成本)净额 (1,348) 3,308 13. 税项开支 (a) 所得税开支 本集团於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所得税开支分析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当期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54,197 36,236 -中国企业预扣税 5,000 �C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额的产生及拨回 (6,716) (1,528) 52,481 34,708 (i) 开曼群岛所得税 本公司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因此,获豁免缴纳开曼群岛所得税。 (ii) 香港利得税 因为所呈列的所有年度有业务营运须缴纳香港利得税,故本公司已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拨备乃分别按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估计应课税溢利16.5%的比率作出。 (iii)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在所呈列的所有年度内,本集团的附属公司及中国经营实体按其各自法定财务报表所呈报的应课税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进行调整)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本集团的附属公司及中国经营实体通常须按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欢乐联盟於2015年取得企业所得税法项下的「软件企业」资格。因此,欢乐联盟获豁免缴纳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其後自2017年至2019年三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优惠。 杭州天格及浙江天格於2014年取得企业所得税法项下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新秀动力於2015年取得企业所得税法项下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因此,彼等 有权享受由合资格日期起为期三年的15%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於2016年,该等实体适用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此外,国家规划布局内获正式确认的重点软件企业可享10%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重点软件企业的资格须经有关当局每年审核。每年有关当局进行年度审核并作出通知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而与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变更相关的税务调整会於重点软件企业资格被确认的期间入账。2016年,杭州天格被确认为2015年纳税年度的重点软件企业,因此2015年度可享有1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下表载列本集团的附属公司及中国经营实体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於中国的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2016年的适用 名称 企业所得税税率 杭州天格 15% 浙江天格 15% 新秀动力 15% 汉唐 25% 金华就约我吧 25% 金华玖玖 25% 星秀 25% 亘萱 25% 亘凡 25% 天虎 25% 天悦 25% 端策 25% 萱策 25% 察端 25% 金华就约我吧投资管理 25% 金华欢唱 25% 北京中伍 25% 金华视讯 25% 音悦汇 25% 杭州�B懿 25% 欢乐联盟 0% 金华朗晴 25% 天迥 25% 金华盘古 25% 金华精卫 25% 依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自2008年起,从事研发活动的企业於厘定年度应课税溢利时,有权要求将其产生的合资格研发开支的150%列作可扣减税项开支(「超额抵扣」)。额外抵扣的50%的合资格研发开支仅可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直接申请扣除,并须取得有关税务机关的批准。杭州天格、浙江天格、新秀动力、金华玖玖及天悦已於所呈列的所有年度申请超额抵扣,并於获批後将有关额外税项扣减入账。 (iv) 中国预扣税(「预扣税」) 根据适用的中国税务法规,於中国成立的公司就2008年1月1日之後赚取的溢利向境外投资者分派股息通常须缴纳10%的预扣税。倘於香港注册成立的境外投资者符合中国与香港订立的双边税务条约安排项下的条件及规定,则相关预扣税税率将从10%降至5%。 於2014年经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杭州天格及浙江天格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於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第124号)所述的条件或规定。因此,有关应计及已付预扣税已由杭州天格及浙江天格所分派的股息总额的10%降至5%。 有关本集团除所得税前溢利的税项有别於使用适用於综合实体亏损的法定税率计算的理论金额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除所得税前溢利 283,190 184,458 按25%的税率计算的税项 70,798 46,115 以下各项的税务影响: 不负纳税义务之收益 (1,088) �C 不同税务权区 2,999 (1,672) 适用於中国附属公司的优惠所得税利益 (36,613) (25,102) 转拨股息的预扣税(a) 5,000 �C 研发开支的超额抵扣 (2,647) (3,286) 就所得税目的不可扣减的开支 14,032 18,653 所得税开支 52,481 34,708 (a)根据天格科技(杭 州)有 限公司(「杭州天 格」)及浙江天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天格」)於2016年9月的董事会议决议案,管理层计划从杭州天格及浙江 天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溢利中宣派金额人民币100,000,000元之股息 予星期八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按总额每人民币5,000,000元税率为5%缴纳预扣税。预期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余下的未分配溢利将於可预见未来由中国附属公司保留,且不会汇予境外投资者。截至2016年12月31日,杭州天格及浙江天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收入中,人民币5,000,000元的预扣税获确认。 (b) 增值税 适用於本集团位於中国的业务的增值税如下: 类别 税率 徵收基准 增值税(「增值税」) 6% 经营实时社交视频平台及游戏的收益 6% 其他收益 14. 每股盈利 (a) 基本 各年的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本公司股东应占本集团盈利除以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 数计算。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人民币千元) 233,213 151,792 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千股) 1,277,589 1,245,562 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币元�u股) 0.183 0.122 (b) 摊薄 每股摊薄盈利乃假设已转换所有具摊薄潜力的普通股後,调整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 平均数计算得出。 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及首次公开发售後购股权计划授予雇员的购股权及 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及首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授 予雇员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受限制股份单位』),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 度,本公司有两类具摊薄潜力的普通股。购股权及受限制股份单位已假设为悉数生效且限制已解除,且该生效和限制解除对盈利并无影响。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人民币千元) 233,213 151,792 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千股) 1,277,589 1,245,562 股份酬金调整-购股权(千股) 42,580 56,086 股份酬金调整-受限制股份单位(千股) 11,936 12,155 计算每股摊薄盈利时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 1,332,105 1,313,803 每股摊薄盈利(人民币元�u股) 0.175 0.116 15. 股息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公司宣派的股息 65,633 59,573 本公司於2016年及2015年分别宣派股息人民币65,633,000元(每股0.06港元)及人民币 59,573,000元(每 股0.06港 元)。根据董事会於2017年3月24日通过的决议案,本公司建议 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0.07港元的末期股息(扣除本公司股份溢价账),惟须待股东於2017年6月1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该等财务报表并未反映此应付股息。 16. 业务合并 (a) 欢乐联盟 於2015年5月,本集团以现金代价人民币2,000,000元收购成都欢乐联盟科技有限公 司(「欢乐联盟」,一家在中国从事手机游戏设计及开发的第三方公司)的15%股权。 该项收购入账为投资於一家联营公司。於2016年4月,本集团以现金代价人民币 41,610,000元进一步收购欢乐联盟的65%股权并获得其控制权。本集团原持有的15%的欢乐联盟股权则视同处置。 据此,本集团合共持有欢乐联盟的80%股权。商誉人民币30,370,000元由多项因素产生,包括透过合并手机游戏应用产生的协同效应、增长潜力及未确认资产(如研发劳动力等)。预期已确认的商誉就所得税而言不可扣税。 下表概述支付予欢乐联盟的代价,及於收购日期购入的资产及负债款额。 2016年4月1日 人民币千元 代价 -已转让总现金代价 41,610 业务合并前持有的欢乐联盟股权公平值 7,679 总代价 49,289 所收购的可识别资产及所承担的负债的确认数额 暂定公平值 2016年4月1日 人民币千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6,005 应收款项 2,288 物业及设备 145 无形资产-游戏(i) 21,166 应付款项 (8,651) 递延收益 (2,012) 递延所得税负债(i) (5,292) 可识别资产总净值 23,649 非控股权益(iii) (4,730) 商誉 30,370 总收购代价 49,289 收购相关成本(计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 综合全面收益表内的行政开支) 56 2016年4月1日 人民币千元 收购业务现金流出,扣除所收购现金 -现金代价 41,610 -所收购附属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6,005) 收购之现金流出 25,605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现金流出 25,605 (i) 所收购的可识别无形资产的公平值 所收购自主研发手机游戏应用的公平值人民币21,166,000元於完成收购时根据 资产估值确认。已就此等公平值调整作出人民币5,292,00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拨备。 (ii) 过往所持股权於收购日期的公平值 本集团因按公平值计量其於业务合并之前持有的欢乐联盟15%股权而确认收益人民币4,351,000元。该收益计入本集团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全面收益表「其他收益净额」内。 (iii) 非控股权益 本集团已选定确认此次收购的非控股权益或资产净值占比。 (iv) 收益及溢利贡献 所收购业务於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贡献本集团收益人民币 37,438,000元及纯利人民币4,272,000元。 (v) 所收购可辨别无形资产的公平值乃采用收入法估算。此乃第三级公平值计量。 所采用的主要假设为: 2016年 贴现率 32% 剩余使用年限 6年 哀退率 16.7% 资产贡献率 3.3%-30% 销售额增长率 5%-22.7% 毛利率 26.5% (b) 盘古集团 於2016年12月,本集团完成了对盘古集团(一个从事网页及手机休闲游戏设计及开发的第三方集团)64%股权的收购,向售股股东支付的总代价为人民币105,234,000元。 商誉人民币75,269,000元因多项因素产生,包括预期增长潜力及未确认资产(如劳动力、研发等)。预期已确认的商誉就所得税而言不可扣税。 下表概述支付予盘古集团的代价,及於收购日期购入的资产及负债金额。 2016年12月1日 人民币千元 收购代价 -已付现金 105,234 总收购代价 105,234 所收购的可识别资产及所承担的负债的确认数额 暂定公平值 2016年12月1日 人民币千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740 贸易应收款项 1,247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34,551 物业及设备 2,211 无形资产-游戏(i) 27,432 递延所得税资产 36,713 贸易应付款项 (18,750)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 (418) 所得税负债 (39,601) 递延所得税负债(i) (6,858) 可识别资产总净值 46,267 非控股权益(ii) (16,656) 商誉 75,623 总收购代价 105,234 收购相关成本(计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 综合全面收益表内的行政开支) - 2016年12月1日 人民币千元 收购业务现金流出,扣除所收购现金 -现金代价 105,234 -所收购附属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740) 收购之现金流出 95,494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现金流出 95,494 (i) 所收购可识别无形资产的公平值 所收购可识别无形资产的公平值人民币27,432,000元於完成收购时根据资产估 值确认。已就该等公平值调整作出人民币6,858,000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拨备。 (ii) 非控股权益 本集团已选择就本次收购按公平值确认非控股权益。 (iii) 收益及溢利贡献 所收购业务於自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为本集团贡献收益人 民币11,052,000元及纯利人民币940,000元。 (iv) 所收购可辨别无形资产的公平值乃采用收入法估算。此为3级公平值计量。所采 用的主要假设为: 2016年 贴现率 20.5% 剩余使用年限 6年 哀退率 14.3% 资产贡献率 3.3%-20% 销售额增长率 6%-15% 毛利率 86.2%至89.7% 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用途 来自全球发售的所得款项净额(於行使超额配股权之後及经扣除包销费用及佣金 及本公司就全球发售而应付的其他估计开支後)约为1,725.0百万港元(相当於约 人民币1,376.0百万元)。於2016年12月31日,约1,515.6百万港元(相当於约人民币1,240.0百万元)已用於投资潜在收购、扩张我们的市场推广及宣传活动、开发我们的手机应用程式及加大我们的研发投入。我们已经并将继续按照与本公司日期为2014年6月25日的招股章程内「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所载一致的用途动用来自首次公开发售的所得款项净额。未动用的所得款项净额已作为定期存款存入本集团所开设的银行账户及用於投资货币市场的保本工具(於我们的综合资产负债表内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企业管治 除下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已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 本集团致力维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务求保障股东利益以及提升公司价值与问责性。本公司已采纳企业管治守则作为其本身的企业管治守则。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所有守则条文,并采纳了其中的绝大多数建议最佳常规,惟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守则条文除外。 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守则条文规定,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角色应予区分,不应 由同一人担任。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职责应清楚界定并以书面载列。傅政军先生为我们的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及自2008年7月28日起担任董事会的董事。彼於2014年3月11日获调任为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傅先生为本集团的创办人,且自我们所有外商独资企业及中国经营实体各自注册成立以来担任各外商独资企业及中国经营实体的首席执行官。傅先生於互联网行业拥有丰富经验,自本集团於2008年创办以来,傅先生负责本集团的整体策略规划、管理及营运,对我们的业务发展及扩展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董事会认为由同一人担任主席及首席执行官乃有利於本集团的管理。高级管理层及董事会由经验丰富而能干的人才组成,彼等在营运过程中会确保维持权力及权限的平衡。我们的董事会现由两名执行董事(包括傅先生)、两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因此在组合上具备颇为独立的元素。 证券交易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标准守则」)作为本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操守守则。经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後,各董事确认彼等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载的规定标准。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股份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末期股息 董事会已建议宣派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0.07港元(2015 年:每股0.06港元)。 待 将於2017年6月1日举行的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 东周年大会」)上获得批准後,本公司将於2017年6月20日向於2017年6月8日名列 本公司股东名册的本公司股东支付末期股息。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定参加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权利,本公司将於2017年5月26日至 2017年6月1日(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股 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最迟须於2017年5月25日 下午4时30分前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 为确定收取建议末期股息的权利,本公司亦将於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8日 (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收取建议末期股息,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最迟须於2017年6月6日下午4时30分前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连同董事会及本公司外部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已审阅本集团采纳的会计准则及常规以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刊登年报 根据上市规则就申报期间的规定,本公司2016年年报将载列本公司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中所披露的所有资料,并将於适当时候寄 发予本公司股东并上载至本公司网站(http://www.tiange.com)及联交所网站 (http://www.hkexnews.hk)。 承董事会命 天鸽互动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傅政军 香港,2017年3月24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傅政军先生及麦世恩先生;非执行董事为毛丞宇先生及余正钧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余滨女士、胡泽民先生及陈永源先生。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82 圣马丁国际 0.16 54.29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2708 艾伯科技 0.06 42.22
00117 天利控股集团 0.4 37.93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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