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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OLDEN WHEELTIANDI HOLDINGS COMPANYLIMITED
金轮天地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32)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年度业绩初步公布
财务摘要
1. 合约销售额为人民币2,359.0百万 元(二零一五年�U人民币923.0百万元 ),其 中
包括合营企业合约销售额为人民币133.0百万元(二零一五年�U人民币268.0百
万元),较二零一五年增加约156%。
2. 收益为人民币940.8百万元(二零一五年�U人民币229.5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
增加约310%。
3. 物业租赁租金收入为人民币146.3百万元(二零一五年�U人民币129.2百万元),
较二零一五年增加约13%。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集团投资物业总
额为人民币5,028.6百万元(二零一五年�U人民币4,568.4百万元 )。
4. 物业销售及物业租赁的毛利率分别为32.1%(二零一五年:27.5%)及71.9%(二
零一五 年:64.0%)。
5. 股东应占溢利较二零一五年增加约19.4倍至人民币265.4百万元(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13.0百万元)。每股基本盈利增加约20倍至人民币14.7分(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0.7分 )。
6.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现金及银行存款总额约人民币
1,795.6百万元。净资产负债比率减少至26.2%之低水平(二零一五年:42.4%)。
附注1
7.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每股资产净值为每股人民币2.18元。附注2
8. 董事会建议末期股息为每股人民 币2.50分,连 同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1.38分,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股息总额为每股人民币3.88分。
附注�U
1 净资产负债比率按银行借 款、优 先票据及债券 总 和(扣除现金及银行结余以及结构性及受限制
银行存款 )除 以总权益计算。
2 每股资产净值按股东资金除以股份加权平均数计算。
金轮天地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年度综合业绩,
连同上一年度的比较数 字。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益 3 940,765 229,514
销售成本 (580,770) (119,147)
毛利 359,995 110,367
其他收入、开 支、收益及亏损 4 (47,199) (72,589)
销售及营销开支 (39,374) (18,579)
行政开支 (117,862) (119,560)
融资成本 5 (51,039) (65,173)
应占合营企业的溢利 82,832 11,943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 264,368 229,738
除税前溢利 6 451,721 76,147
税项 7 (186,345) (63,168)
年内溢利 265,376 12,979
其他全面收益:
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物业重估收益 �C 22,175
不会重新分类项目相关的所得税 �C (5,544)
�C 16,631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平值亏损 �C (922)
後续可能重新分类项目相关的所得税 �C �C
�C (922)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已 扣除所得税 �C 15,709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 265,376 12,979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全面收益总额 265,376 28,688
每股盈利
-基本(每股人民币元) 8 0.147 0.007
-摊薄(每股人民币元) 8 0.147 0.007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 房及设备 10 75,427 79,101
投资物业 11 5,028,622 4,568,422
於合营企业之权益 278,600 195,768
递延税项资产 41,617 30,419
可供出售投资 108,400 12,400
受限制银行存款 �C 65,850
5,532,666 4,951,960
流动资产
开发中待售物业 1,518,783 1,707,204
已竣工待售物业 701,029 271,257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12 335,189 120,934
持作开发以供销售之租赁土地之预付款项 81,249 �C
应收一间合营企业款项 16,164 �C
预付土地增值税及所得税 40,102 6,616
衍生金融资产 �C 2,161
持作买卖投资 3,697 18,262
可供出售投资 14,088 14,088
结构性银行存款 325,911 81,707
受限制银行存款 678,457 523,78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91,238 794,629
4,505,907 3,540,642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3 418,660 287,710
预收租金 38,264 35,049
预售物业收取的按金及预付款项 1,532,996 175,286
应付一间合营企业款项 �C 69,161
土地增值税及所得税负债 269,780 185,306
衍生金融负债 51,266 71,510
银行借款-一年内到期 872,400 974,532
优先票据-一年内到期 918,905 558,922
4,102,271 2,357,476
流动资产净值 403,636 1,183,166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5,936,302 6,135,126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C 31,549
银行借款-一年後到期 175,365 402,914
预收租金 12,700 28,594
优先票据 682,668 866,041
债券 176,175 228,544
递延税项负债 959,976 888,797
2,006,884 2,446,439
资产净值 3,929,418 3,688,687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13,099 113,099
股份溢价及储备 3,816,319 3,575,588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3,929,418 3,688,687
总权益 3,929,418 3,688,687
附注
1.公司资料
本公司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一三年
一月十六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香港联交 所」)主板上市。
本集团为商业及住宅综合房地产发展商、拥有人及营运商。本集团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从事房地产发展及房地产租赁业务,包括自有房地产租赁和租赁房地产分租以及於中国
的酒店营运及管理。本集团专注开发江苏省及湖南省内连接或邻近地铁站或其他交通枢纽的项
目。
2.1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 际会计准则理事 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而编制。此外,综合财务报表载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上市规则」)及 香港公司条例规定的适用披 露。
综合财务报表乃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而除非另有所指,否则所有金额均已约整至最接近
之千 位。
2.2应用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年内采纳之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於本年度已首次应用下列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 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 布的新订
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 际财务报告准 则」)及国际会计准 则(「国际会计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第10号、 投资实体:应 用综合入账的例外情况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之会计法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修订本披露方案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可接受之折旧及摊销方法之澄清
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 产性植物
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
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於本年度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对本集团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的财务表现及状况及�u
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之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益及相关分类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2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22号外币交易和预付款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 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之分类及计量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修订本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时一并应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修订本 澄清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资3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周期之年
度改进5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修订本披露方案4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4
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修订本 转让投资物业1
1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 生 效。
2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 生 效。
3 於待定日期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 效。
4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 生 效。
5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 生 效,如适 用。
3.收益及分部资料
收益指销售物业之所得款项总额及已收及应收租金收入总额。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经营分部」规定经营分部须按执行董事(主要经营决策者(「主要经营
决策者」))定期审阅之有关本集团组成部分的内部报告进行识别,以向该等分部分配资源及评
估其表现。主 要经营决策者在设定本集团之须予呈报分部时并无合并其所识别的经营 分 部。本
集团之经营分部及须予呈报分部如下:
房地产开发 -开发及销售房地产
物业租赁 -物业租赁(包括出租自有物业及分租所租赁物业)
由於分部资产及负债并未定期提供予主要经营决策者作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故并未呈列有关
分部资产及负 债。
分部收益及业绩
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租赁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分部收益 794,446 146,299 940,765
分部毛利 254,860 105,135 359,995
已分配公司开支 (35,598) (48,254) (83,852)
分部业绩 219,262 56,881 276,143
其他收入、开 支、收益及亏损 (47,199)
融资成本 (51,039)
未分配公司开支 (73,384)
分占合营企业的溢利 82,832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 264,368
除税前溢利 451,721
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租赁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分部收益 100,319 129,195 229,514
分部毛利 27,625 82,742 110,367
已分配公司开支 (16,084) (46,277) (62,361)
分部业绩 11,541 36,465 48,006
其他收入、开 支、收益及亏损 (72,589)
融资成本 (65,173)
未分配公司开支 (75,778)
分占合营企业的亏损 11,943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 229,738
除税前溢利 76,147
上文呈报的分部收益为来自外部客户的收 益。报告年度内并无分部间销售。
经营及须予呈报分部资料的会计政策与本集团会计政策相同。分部业绩指各分部所赚取且未经
分配主要行政 成 本、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其 他收 入、开 支、收益及亏 损、分 占合营企业的业绩
及融资成本的溢利。此 为向主要经营决策者汇报以进行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的方式。
其他分部资料
计量分部损益时计入的物业及设备之折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房地产租赁 4,400 3,170
未分配 4,064 7,395
总计 8,464 10,565
本集团并无单一客户贡献本集团两个年度10%或以上之收 益。
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仅源自其中国业务,而 本集团的非流动资产基本位於中 国。
4.其他收入、开 支、收益及亏损
(1)其他收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4,141 27,611
衍生金融资产�u负债利息收入 7,741 17,810
可供出售投资利息收入 909 1,137
可供出售投资股息收入 624 583
持作买卖投资利息收入 817 �C
提早终止租约之补偿收入 2,596 3,739
政府补助(附注a) 7,420 �C
其他 1,593 2,278
45,841 53,158
(2)其他收益及亏损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出售物业、厂 房及设备亏损 �C (254)
持作买卖投资公平值变动 (2,834) (1,037)
衍生金融资产�u负债公平值变动净额 6,204 (74,911)
汇兑亏损净额 (95,213) (46,391)
(91,843) (122,593)
(3)其他开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延迟交付物业产生之罚款费 用(附注b) (952) (816)
购回优先票据产生之亏损 �C (260)
其他 (245) (2,078)
(1,197) (3,154)
总计 (47,199) (72,589)
附注:
a. 该金额为本集团若干实体收取当地政府为鼓励於当地开展业务发展活动之补助金。
b. 该金额为由於在买卖协议所订明之协定期限後交付物业而导致向客户支付之补偿。
该金额乃根据买卖协议之条款计 算。
5.融资成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贷款的利息 57,423 50,762
优先票据的利息 128,236 119,706
债券的利息 25,558 3,150
减:资本化至开发中待售物业及开发中投资物业的金额 (160,178) (108,445)
51,039 65,173
6.除税前溢利
除税前溢利乃经扣 除(计入 )下 列各项後得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董事酬金 6,717 13,682
其他员工成本:
-薪金及其他福利 54,799 43,216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8,296 7,403
总员工成本 69,812 64,301
减:资本化至开发中待售物业及开发中投资物业的金额 (20,485) (9,260)
49,327 55,041
投资物业租金收入 (110,915) (104,651)
减:产生租金收入的投资物业的直接经营开支 10,877 17,130
(100,038) (87,521)
分租所租赁物业所得租金收入 (35,384) (24,544)
减:分租物业的租金开支 26,644 23,152
减:待分租物业的租金开支 3,643 6,171
(5,097) 4,779
已售物业成本 539,606 72,694
核数师酬金 1,130 1,150
物业、厂 房及设备折旧 8,464 10,565
7.税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 业所得税」) 63,511 6,765
-土地增值税 62,853 3,706
126,364 10,471
递延税项 59,981 52,697
186,345 63,168
由於两个年度内於开曼群岛及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公司无须缴纳任何税项,故并无就该等
公司确认任何税项拨备。
由於本集团并无在香港产生或来源於香港之应纳税利润,故於综合财务报表内并无就香港利得
税作出拨 备。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 法(「企业所得税 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本 集团之中国附属公司
两个年度的税率为25%。
根据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及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八日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
值税(「土地增值税」)暂 行条例》以及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统称「土地增值税条例」)的规定,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
於中国出售或转让房地产产生的所有收入须就地价增值按介乎30%至60%的累进税率缴纳土地
增值税,地 价增值即物业销售所得款项减去可扣减支 出(包括就收购土地使用权所付款 项、土
地开发或新建楼宇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和 费 用,或旧楼宇及构筑物的估值、有 关转让房地产的应
缴税项以及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可扣减 项 目 )。除 上 述 扣 减外,房地产开发商亦可享有额外扣减,
等於收购土地使用权所付款项及土地开发和新建楼宇或相关设施建设成本的20%。
年内,本 集团按照相关中国税务法律法规所载规定估计土地增值税并作出拨 备。实际土地增值
税负债於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後由税务机关厘定,而税务机关厘定的土地增值税或与计算土地
增值税拨备所依据的基准有所不同。企 业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负债计入综合财务报表 的「土 地
增值税及所得税负 债」。
两个年度的税项支出与除税前溢利的对账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除税前溢利 451,721 76,147
按25%的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税项 112,930 19,037
不可扣税开支的税务影响 48,193 51,388
毋须课税收入的税务影响 (6,297) (7,852)
分占合营企业业绩的税务影响 (20,708) (2,986)
土地增值税 62,853 3,706
土地增值税的税务影响 (15,713) (926)
就中国附属公司未分配溢利缴纳的预扣税 5,087 801
186,345 63,168
8.每股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依据下列数据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盈利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用作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的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溢利) 265,376 12,979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股份数目 千股 千股
用作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802,456 1,802,456
由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本公司尚未行使购股权之行使价高於股份之平均市价,故於计算
每股摊薄盈利时并无假设行使本公司尚未行使之购股权。因 此,两个年度之每股摊薄盈利与每
股基本盈利相 同。
9.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年内确认分派之股息: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 息:每股
人民 币0.0138元(二零一五年:截 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 股人民币0.0195元) 24,874 35,148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後,董事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发末
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25元(相当於2.815港 仙 )并 须 待 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方可作
实。
10.物业、厂 房及设备
电脑及 租赁
土地及楼宇 汽车 办公设备 物业装修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97,736 8,686 4,410 14,662 125,494
添置 �C 109 4,406 745 5,260
转拨至投资物业(附注) (14,582) �C �C �C (14,582)
出售 (2,058) (14) (88) �C (2,160)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81,096 8,781 8,728 15,407 114,012
添置 �C 1,769 367 2,739 4,875
出售 �C (2,139) (86) �C (2,225)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81,096 8,411 9,009 18,146 116,662
折旧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11,663 4,105 2,413 9,220 27,401
年内拨备 6,980 942 2,327 316 10,565
转拨至投资物业(附注) (2,943) �C �C �C (2,943)
出售时撇销 (104) (6) (2) �C (112)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5,596 5,041 4,738 9,536 34,911
年内拨备 5,001 1,567 935 961 8,464
出售时撇销 �C (2,055) (85) �C (2,14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597 4,553 5,588 10,497 41,235
账面值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65,500 3,740 3,990 5,871 79,101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60,499 3,858 3,421 7,649 75,427
附注: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将账面值约人民币11,639,000元(二
零一四年:无 )若 干按短期租赁持有的物业权益从物业、厂房及设备转拨至投资物
业。於转拨日期就有关物业权益产生的重估盈余约人民币22,175,000元(其中递延税
项负债为人民币5,544,000元 )(二零一四年:无 )已 计入权益内的物业重估储备。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 无有关物业权益转 拨。
本集团的土地及楼宇包括土地使用权成本无法可靠地区分的中国土地使用权及楼宇。土地使用
权分类为融资租赁,而 土地及楼宇乃使用直线法於20年至36年期间内予以摊销及折 旧。
以下可使用年期乃用於计算其他物业、厂 房及设备的折 旧:
汽车 �C 4年或10年
电脑及办公设备 �C 3年
租赁物业装修 �C 租期 或5年(以较短者为准)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账面值约人民币9,753,000元(二 零 一 五 年:人 民 币10,119,000元 )
的土地及楼宇已抵押予银 行,以为本集团获授的若干银行融资作担 保。
11.投资物业
持作开发为
已竣工 开发中 投资物业之
投资物业 投资物业 租赁土地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按公平值 3,769,500 390,000 �C 4,159,500
添置 �C 79,747 �C 79,747
转拨自已竣工待售物业 65,623 �C �C 65,623
转拨自物业、厂房及设备 11,639 �C �C 11,639
转拨 6,524 (6,524) �C �C
於损益确认之公平值变动净额 119,361 110,377 �C 229,738
转拨自物业、厂房及设备时於其他全面
收益确认之公平值变动净额 22,175 �C �C 22,175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按公平值 3,994,822 573,600 �C 4,568,422
添置 5,932 170,368 �C 176,300
转拨自已竣工待售物业 19,532 �C �C 19,532
转拨 226,882 (226,882) �C �C
於损益确认之公平值变动净额 238,013 26,355 �C 264,368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按公平值 4,485,181 543,441 �C 5,028,622
本集团投资物业的公平值乃基於国富浩华(香港)谘询评估有限公司(「物业估值师」)於报告期
末进行的估值而达致,有 关物业估值师为独立估值师行,拥 有如香港测量师学会会员等资 格。
本集团的投资物业乃按照市值基准获独立估值。物业估值师地址为香港铜锣湾礼顿道77号礼顿
中心9楼。
就已竣工投资物业 而 言,估值乃经参考可资比较物业的市场交易,以 资 本化源自现有租约的租
金收入为基准,并适当考虑物业的复归收入潜力(如适当)达致。开发中投资物业及持作开发为
投资物业之租赁土地的估值乃经参考可资比较物业的市场交易计 算。
下表提供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关根据公平值计量的输
入数据的可观察程度如何厘定该等投资物业的公平值(特别是所用的估值技术及输入数据),
以及公平值计量所划分之公平值等级(第一至第三级)的资 料。
不可观察输入数据与
投资物业 公平值等级 估值技术及主要输入数据 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公平值的关系
金轮国际广场 第三级 直接比较法及收入法之组合。 经计及资本化租金收入潜力、物业性 资本化比率越高,公平值越低。
-已竣工投资物业 质及当前市况,资本化比率为5.25%
(「投资物业」) 直接比较法,乃基於实际交易所(二零一五年:5%)。
变现之价格进行
单位日租使用直接市场可比较数字, 单位日租越高,公平值越高。
基於贴现现金流量之收入法,主 并经计及时间、位置及个别因素如临
要输入数据为: 街道路、物业规模及设施等因素,基
础级别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29元
(1)资本化比率 (二零一五年: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
(2)单位日租;及 26元)。
(3)级别调整
物业各楼层的级别调整为个别层级 级别调整越高,公平值越高。
的45%至75%(二零一五年:45%至
75%)。
株洲金轮时代广场 第三级 直接比较法及收入法之组合 经计及物业的资本化性质及当前市况, 资本化比率越高,公平值越低。
-已竣工投资物业 资本化比率为5.25%(二零一五年:
直接比较法,乃基於实际交易所 5%)。
变现之价格进行
单位日租使用直接市场比较数字,并 单位日租越高,公平值越高。
基於贴现现金流量之收入法,主 经计及时间、位置及个别因素如临
要输入数据为: 街道路、物业规模及设施等因素,基
础级别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27元
(1)资本化比率 (二零一五年: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
(2)单位日租;及 27元)。
(3)级别调整
物业各楼层的级别调整为个别层级 级别调整越高,公平值越高。
的35%至60%(二零一五年:35%至
60%)。
不可观察输入数据与
投资物业 公平值等级 估值技术及主要输入数据 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公平值的关系
南京金轮新都汇 第三级 直接比较法及收入法之组合。 经计及物业的资本化性质及当前市况, 资本化比率越高,公平值越低。
-已竣工投资物业 资本化比率为5.25%(二零一五年:
直接比较法,乃基於实际交易所 5.25%)。
变现之价格进行
单位日租使用直接市场比较数字,并经 单位日租越高,公平值越高。
基於贴现现金流量之收入法,主 计及时间、位置及个别因素如临街道
要输入数据为: 路、物业规模及设施等因素,为每日
每平方米人民币6元(二零一五年:
(1)资本化比率 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5元)。
(2)单位日租;及
(3)级别调整 物业各楼层的级别调整为个别层级 级别调整越高,公平值越高。
的50%至75%(二零一五年:50%至
70%)。
南京其他已竣工物业 第三级 直接比较法及收入法之组合。 经计及物业的资本化性质及当前市况, 资本化比率越高,公平值越低。
资本化比率为5%至5.75%(二零一五
直接比较法,乃基於实际交易所 年:5%至5.75%)。
变现之价格进行
基於贴现现金流量之收入法,主
要输入数据为:资本化比率
其他开发中物业 第三级 直接比较法,乃基於对经位置调 物业个别位置之位置调整,就特别位置 位置调整越高,公平值越高。
整之可资比较物业之叫价进 而言介乎-5%至10%(二零一五年:
行。 10%至20%)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账面值约人民币4,430,122,000元(二零一五 年:人民币3,883,880,000元)的
投资物业均已抵押予银 行,以为本集团获授的若干银行融资作担 保。
12.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 95,227 21,554
其他应收款项 143,656 31,682
应收中国土地管理局款项 33,270 56,270
给予承包商的垫款 5,140 2,146
其他预付税项 56,986 9,282
334,279 120,934
贸易应收款项主要包括销售物业的若干代价以及自置投资物业及分租物业的应收租金。销售物
业之代价须根据相关买卖协议条款收取。租 金 一般会预先收 取,而若干客户会按酌情基准给予
30日或以上的信贷期。
以下为以交付物业日期�u提供服务日 期(与确认收入的相关日期相若 )为 基准,经扣除所呈列
呆账拨备後的贸易应收款项账龄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0至30天 95,020 20,754
31至60天 23 79
61至180天 97 215
181至365天 87 �C
1年以上 �C 506
95,227 21,554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的应收账款包括已逾期但本集团尚未计提减值亏损拨备的以下账面值的应
收款项,原 因是根据管理层过往经验,信 贷质素并无重大变动且有关款项仍被视为可收 回。本
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
已逾期但并无减值的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龄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31至60天 23 79
61至180天 97 215
181至365天 87 �C
1年以上 �C 506
207 800
13.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一般而言,授 予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承包商质保金之平均信贷期分别为约60天及一至三 年。贸
易应付款项账龄分析详情呈列如 下:
贸易应付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0至60天 286,752 133,147
61至180天 668 366
181至365天 376 1,387
1年以上 47,830 77,327
贸易应付款项总额 335,626 212,227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贸易应付款项包括质保金约人民币70,909,000元(二零一五年:
人民 币56,262,000元 ),占 合约价格的5%至10%。
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收租赁按金 37,847 36,936
其他应付税项 13,836 3,817
应付利息 16,435 19,463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开支 14,916 15,267
其他应付款项总额 83,034 75,483
业务回顾
概览
合约销售额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的合约销售额创下历史新高。本 集团自二零一三年购入的七个
项目中有六个於二零一六年开始预售。二零一六年的总合约销售额达到人民币2,359.0
百万 元,其中包括本集团持有49%股权之合营企业贡献人民币133.0百万 元。
二零一六年的竣工项目
二零一六年有三个项目已竣工,分别为金轮星立方、株洲金轮翡翠名园(一期 )及 无
锡金轮星光名座,可销售总建筑面积约为168,664平方米。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该三个新竣工项目已出售及交付总建筑面积约72,936平方 米。
於二零一六年新购入的土地及本集团的土地储备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本集团收购一块位於中国江苏省扬州的土地,总建筑面积约为
32,046平方 米。新购入土地邻近我们於扬州的现有项 目,该地块乃作住宅开发用 途。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本 集团签署合约并预计成立一间合营企业以收购位於中国江
苏省南京的一块土 地,总建筑面积约为71,400平方米。该 项目乃为发展一个集Soho、
办公及零售为一体的综合体,本 集团拥有合营企业33%股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总土地储备为976,108平方米,其中包括108,989平方米已竣工但未售出物业、2,535平方米自用物业、134,675平方米已竣工投资物业、478,587平方米开发中物业及251,322平方米合营企业开发物业。
下表载列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房地产项目概览:
实际�u 实际�u 未售 持作
估计建设�u 估计建设 总建筑面积�u 本公司自用的 投资物业
项目 城市 地盘面积 施工日期 竣工日期 竣工比例总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年�u月 年�u月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已竣工物业
金轮国际广场 南京 11,341 零四年七月 零九年一月 100% 2,022 2,535 33,197
金轮华尔兹 南京 2,046 零八年一月 一零年二月 100% �C �C 2,444
金轮大厦 南京 4,918 零一年五月 零三年二月 100% �C �C 1,454
金轮翠庭园 南京 10,334 零一年八月 零二年九月 100% �C �C 1,021
金轮星城(一期) 扬州 42,803 零八年八月 一二年三月 100% 5,906 �C �C
金轮星城(二期) 扬州 27,423 零九年十月 一二年八月 100% 1,457 �C �C
金轮时代广场 株洲 13,501 零九年五月 一二年四月 100% 3,,446 �C 45,105
南京翡翠名园 南京 7,212 一一年一月 一三年十二月 100% 2,820 �C 3,328
金轮新都汇 南京 9,218 一一年八月 一三年十二月 100% �C �C 18,437
金轮星光名座 南京 29,540一一年十一月 一四年六月 100% 6,915 �C 525
金轮星城(三期) 扬州 11,389 一零年六月 一四年三月 100% 15,695 �C 4,164
株洲金轮翡翠名园(一期) 株洲 23,530一四年十二月 一六年十二月 100% 17,480 �C 4,000
无锡金轮星光名座 无锡 31,981一四年十二月 一六年十二月 100% 36,431 �C 12,000
金轮星立方 南京 18,300一四年十二月 一六年十二月 100% 16,817 �C 9,000
小计 243,536 108,989 2,535 134,675
开发中物业
金轮津桥华府 南京 46,228一四年十二月 一七年六月 80% 124,400 �C 2,500
金轮双子星广埸 南京 9,588一四年十二月 一九年六月 15% �C �C 55,754
长沙金轮星光名座 长沙 37,152一四年十二月 一七年十二月 65% 172,579 �C 12,000
株洲金轮翡翠名园(二期) 株洲 22,115一四年十二月 一九年三月 30% 79,308 �C �C
扬州茉莉花路项目 扬州 10,682 一七年六月 一九年六月 0% 32,046 �C �C
小计 125,765 408,333 �C 70,254
总计 369,301 517,322 2,535 204,929
扬州宝龙金轮广场(49%)附注1 扬州 30,025一四年十二月 一六年十二月 100% 114,522 �C 65,400
南京龙眠大道地块(33%)附注2 南京 23,810 一七年六月 一九年十二月 0% 71,400 �C �C
总计 53,835 185,922 �C 65,400
附注: 1 该项目由本集团拥有49%权益之合营企业开 发。
2 该项目由本集团拥有33%权益之合营企业开 发。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团有478,587平方米的土地储备正在开 发。於该
等土地当中,约332,236平方米、76,097平方米及70,254平方米分别作为住宅、商业及
办公室以及投资物业用 途。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经计及宝龙持有的於合营企业之49%股权以及龙湖地
产及南京弘阳业茂持有的於合营企业之33%股权,本集团有土地储备总建筑面积为约
836,510平方米。
投资物业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团已完成建筑面积合共达约134,675平方米之投
资物 业。於二零一六年,本 集团所持投资物业之平均出租率维持於接近90%的水平。
地铁租赁及营运管理业务
凭藉本集团多年来在南京新街口地铁购物中心租赁及营运管理中累积的丰富经 验,
强劲的专业经营团队及庞大的客户基 础,本集团於中国南 京、苏州、无 锡 及长沙四个
城市获得多份地铁购物中心租赁及营运管理合约。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
集团就其地铁租赁及营运管理业务拥有可租赁建筑面积合共逾70,000平方米。预期该
等地铁租赁及营运管理业务在未来数年将会大大增加本集团的经常性租金收入。
监於其巨大的增长潜 力,本集团将继续於不同城市积极竞投新地铁购物中心租赁及
营运管理合约,并 有信心将於日後投得更多类似性质的合约。
投资
除将盈余资金存放於香港及中国的银行作为定期存款外,本 集团亦投资於有良好信
贷评级的高收益公司债券。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债券投资为约人
民币14.1百万元。该等债券的票息率介乎4.95%至6.75%。该等投资有助本集团维持流
动资金同时提升利息收益率。
此外,本 集团获厦门国际银行邀请,已 以人民币108百万元之代价认购厦门国际银行
的非上市权益股份。该投资乃为长期用途且其亦可进一步加强本集团与厦门国际银
行之间的业务合作关系。
融资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 月,本集团於新加坡成功发行价值100百万美元的优先票据。新 优
先票据将於三年内到期,票息率为8.25%,分别低於第一批优先票据的票息率11.25%、第二批优先票据的票息率10.8%及第三批优先票据的票息率9.5%。
展望未来
於二零一六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合约销售额达到历史新 高,一、二线城市尤为突 出。
市场的火热行情将这些城市库存水平降至历史低位,不可避免地大幅推高土地价格。
这一趋势已开始向三、四线城市蔓延。超过20个中国城市(包括深圳、南京及苏州)的
有关机构已出台多项收紧措 施,以遏制房地产市场自二零一六年第四季度以来的过
热势头。尽管中国政府将继续出台一系列政策稳定现时处於高位的房地产市场,但本
集团对中国房地产市场保持稳定增长持乐观态 度。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已竣工四个项目(包 括 合 营 企 业 开 发 的 一 个 项 目 )。为 补 充 土 地 储
备,本集团於去年一直积极物色潜在项目。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及二零一七年一月,
本集团收购两幅土地,一幅位於扬州市及另一幅位於南京市鼓楼区。另外於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本集团订立一项合营企业协议,以收购及开发位於南京市江宁区的一幅土
地。除上述三个项目外,本集团亦已在本集团所熟悉并已开展业务的城市物色到若干
潜在项目。预期该等项目的招标将在未来数月推向市场,本集团有信心在二零一七年
进一步扩大土地储备规 模。
租赁业务方面,本集团将继续持有我们位置优越及具长期租赁增长潜力的竣工物业。
二零一六年有三个新投资物业项目竣工,按计划,这些新竣工投资物业将於二零一七
年下半年投入营运。本集团的策略为继续增加我们的投资物业组合,以为股东创造稳
定的长期回报。
有关本集团的地铁租赁及营运管理业务方面,继南京金轮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於二
零一六年七月成功申请其股份在中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及公
开转让後,本 集 团已於该业务投入更多资 源,并积极参与目标城市的投标项目,以 进
一步扩大我们的地铁站商业物业租赁及营运管理业务的地域覆盖范围及市场份 额。
最後但同样重要的是,本集团已采取策略进一步发展酒店经营业务,使其成为我们的
新业务分部。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已分别与万怡及亚朵酒店管理集团订立两项酒店
经营及管理协 议。两个酒店经营及管理项目分别为南京金轮万怡酒店及南京金轮亚
朵酒 店。按计 划,南 京金轮亚朵酒店将於二零一七年下半年投入营 运。於 二零一七年
三月,本 集团亦进一步订立买卖协议以收购香港一间酒店。倘 获股东批准,此 项收购
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完 成。
展望未 来,除房地产开发业务外,本 集团将继续增加我们的投资物业组合。此 外,本
集团将投入更多资源发展地铁租赁及营运管理业务以及酒店经营业务。投 资物业租
赁、地铁租赁及营运管理以及酒店经营及管理等三大分部不仅令本集团可於日後产
生稳定及可持续的经常性收 入,亦可分散本集团於中国物业开发市场的集中风 险。
财务回顾
经营业绩
收益
本集团的收益包括来自(i)销售本集团的已开发房地产;及 (ii)物 业租赁租金收入之收
益。下表载列於所示年度本集团的收益及所占收益总额百分比的明细: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房地产开发 794,466 84.4 100,319 43.7
物业租赁 146,299 15.6 129,195 56.3
总计 940,765 100.0 229,514 100.0
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229.5百万元增加约310%至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940.8百万 元,主要由於来自房地
产开发业务的收益增加。
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开发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00.3百
万元增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794.5百万元。该 增
加主要由於本集团於年内竣工并交付三个项 目,即株洲金轮翡翠名园(一期)、
无锡金轮星光名座及金轮星立 方。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录得合约销售额约人民币2,359.0百万元, 其中包括合营企业贡献的约人民币133.0百万元。
物业租赁
物业租赁业务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29.2百
万元增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46.3百万 元。该增加
乃由於我们的购物中心及地铁购物中心的整体出租率上升,以及新增营运地铁
购物中 心。
销售成本
下表载列於所示年度本集团的销售成本明 细: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房地产开发
购地成本 197,775 34.1 15,122 12.7
建筑成本 273,538 47.1 43,997 36.9
资本化融资成本 50,024 8.6 8,015 6.7
税项开支 18,269 3.1 5,560 4.7
小计 539,606 92.9 72,694 61.0
物业租赁及营运管理 41,164 附注 7.1 46,453附注2 39.0
总计 580,770 100.0 119,147 100.0
附注:该金额包括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营租赁物业的租金开
支分别为人民币29.3百万元及人民币30.3百万 元。
本集团的销售成本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19.1百万元增
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580.8百万 元。该增加主要由於房
地产开发的销售成本增 加,有关销售成本增加与物业销售产生的收入增加一致。
本集团的平均购地成本除以平均售价所得之百分比由二零一五年的15.1%上升至二零
一六年的24.9%。
毛利及毛利率
毛利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10.4百万元增至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360.0百万元,乃主要由於物业销售增加所致。
毛利率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48.1%下降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38.3%,乃主要由於二零一六年物业销售对物业租赁之比例大幅
上升。物 业销售的毛利率低於物业租赁的毛利 率。
房地产开发业务之毛利率由二零一五年的27.5%增至二零一六年的32.1%。该增加乃
主要由於二零一六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繁荣带动年内已售物业的平均售价增加所 致。
物业租赁之毛利率由二零一五年的64.0%增至二零一六年的71.9%。该 增加乃主要由
於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们的地铁站购物中心的整体出租率增至95%(二
零一五年:83%)而 导致其毛利率上升所致。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投资物业公平值收益人民币264.4百万 元(二零一五 年:人民币229.7百万元 )。重 估收益乃产生自开发中投资物业市值增加、若干投资物业完工及现有投资物业之平均租金价值增加。本集团的投资物业由独立物业估值师按市场价值基准重估。
其他收 入、开 支、收益及亏损
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来自其他收入、开支、收益及亏
损之亏损净额人民币47.2百万元,而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则录得亏损净额人民币72.6百万元。该 亏损净额主要包括利息收入人民币32.8百万
元、外汇汇兑亏损净额人民币95.2百万元及衍生金融资产�u负债公平值变动之已变现
收益人民币6.2百万 元。
融资成本
融资成本主要包括借款的利息开支(经扣减资本化融资成本)。融资成本由截至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65.2百万元减少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51.0百万元,主要由於二零一六年有更多融资成本合资格拨
充资本,确认为开发中待售物业及开发中投资物业所致。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团的借款总额为人民币2,825.5百万元,而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的借款总额则为人民币3,031.0百万 元。
销售及营销开支
销售及营销开支主要包括广告及促销开支。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销售及营销开支约为人民币39.4百万元(二
零 一 五 年:人 民 币18.6百 万 元 ),增 幅 约111.8%。该 增 加 乃 主 要 由 於 年 内 开 展 的 销 售 活动增 加,而本集团年内实现的已订约销售亦创下纪录新 高。
行政开支
行政开支主要包括员工薪金及福利、折旧及摊销、办公费用、差旅费、专业费用、水电
费用及物业税、土 地使用税及印花税。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行政开支约为人民币117.9百万元(二零一五
年:人民币119.6百万元),较 去年轻微减少 约1.4%。本集团於年内维持非常严格的成
本控制政 策。因 此,尽管本集团开展的销售活动增多且经营规模扩 大,本 集团的整体
行政开支仍维持与去年相似的水 平。
税项
本集团之所得税开支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人民币63.2百万元
增加人民币123.1百万元或约194.8%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人民
币186.3百万 元。该增加乃主要由於物业销售产生之收益增加所 致。
分占合营企业的业绩
於二零一 六 年,本集团分占合营企业的溢利为人民币82.8百万 元,而二零一五年则为
人民币11.9百万元。该增加乃主要由本集团拥有49%股权的合营企业宝龙金轮城市广
场贡献。该合营企业开发的项目已於年内完成并交付,其中包括於二零一六年第四季
度开始经营的65,000平方米购物商 场。
年内溢利
主要由於物业销售产生之收益增加、物业投资之重估收益及分占合营企业的业绩,年
内溢利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3.0百万元增至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265.4百万 元,增幅为约19.4倍。
流动资金及资本资源
现金状况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银行存款及现金约为人民币1,795.6百万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466.0百万元),包括受限制现金约人民币678.5百万元(二零
一五年:人民币589.6百万元)及结构性银行存款约人民币325.9百万元(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81.7百万元 )。现 金 及银行结余增加乃主要由於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已
发行100百万美元优先票据及来自物业销售之销售所得款项增加所 致。
银行及其他借款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团有未偿还的银行及其他借 款(包括优先票据)
约人民币2,825.5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 民币3,031.0百万元 )。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团的净资本负债比率为约26.2%(二零一五 年:
42.4%)。本集团的净资本负债比率以计息负债减银行存款及现金,再除以本公司拥
有人应占总权益计 算。
借款成本
本集团的平均借款成本(按相关年度已支付及应付利息开支总额除以平均银行及其
他借款总额计算)於二零一六年为约7.2%,而於二零一五年则为约6.8%。
财务担保
本集团发出之财务担保之面值分析如 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集团为其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予银行 1,101,024 296,329
董事认为,由 於拖欠率 低,故财务担保合约初始确认的公平值并不重 大。
雇员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 集团於香港及中国聘有合共 约500名(二零一五
年:470名 )全 职 雇员。本集团与其雇员订立雇佣合约,订明职位、雇用年期、工资、雇
员福利及违约责任以及终止理由等条 款。本集团雇员的报酬包括基本薪金、津 贴、退
休金、绩效奖金、购股权及其他雇员福利。薪酬乃经参考有关雇员表现、技能、资格及
经验以及现行行业惯例厘定。
此外,本集团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日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作为雇员对本集团作出
贡献的激励或奖励。购股权计划的进一步资料载於本公司二零一六年年报。本集团的
雇员福利开支将载於本公司二零一六年年报之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建议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2.50
分(相当於2.815港仙 )(「建议末期股息」)。
公众持股量充足
根据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公开可得之资讯及就董事所知,於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 度,本公司一直维持上市规则规定的公众持股 量。
购 买、出售或赎回股份及优先票据(「票 据」)
就於二零一六年到期之人民币600,000,000元的11.25%优先票据(「二零一六年票据」)
而言,本公司已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分别购回及
注销金额为人民币33,800,000元及人民币86,000,000元之部分二零一六年票据。本公司
已赎回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到期之二零一六年票据的余下未偿还本 金。
除本公布所披露的赎回及注销外,自上市日期直至本公布日期,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
公司概无购买、出 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 券。
企业管治
董事会及本公司管理层致力於维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董事会深信,以透明负责的方
式开展本集团业务及遵守良好企业管治常规符合本集团及本公司股东的长期利 益。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企业管治守
则」)的守则条文作为其本身的守则以规管其企业管治常 规。
董事认为,於 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本 公司已采纳、应 用及遵
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所有守则条文。
董事会将继续检讨及监控本公司的常 规,以维持及改进其高水平的企业管治常 规。
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
守则」)作为其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 则。经作出具体查询後,全体董事均确认
彼等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遵守标准守 则。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设立审核委员会,并制定具体职权范 围,说明其获董事会授权之职责及权
力。审核委员会目前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何秀雯女士(主席 )、许 仁 满 先 生 及 李
达生先生)组成,彼等均具备足够会计及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及业务经验以履行彼等之
职责。
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阅本集团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审阅及监察财
务报表之完整性,及於向董事会呈交前审阅年度及中期财务报表及报告。审核委员会
与外聘核数师及本集团管理层开会,确保妥善处理审核结果。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
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 表,包括本集团采纳之会计
原则及常 规。
报告期完结後事项
1. 根据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金轮国际创辉有限公司(「金轮国际创辉」)与两名独
立第三方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订立之协议,金 轮国际创辉将透过注资现
金代价约人民币240,900,000元获得南京名寓置业有限公司(「名寓置业」)之33%
权益。名寓置业为於中国成立之有限公司,其从事物业开发及物业租赁。该收购
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完成。
2. 根据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金轮翠玉有限公司(「金 轮翠玉」)与三名独立第三
方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订立之买卖协议,金 轮翠玉将收购(1)Double Advance
GroupLimited(「DoubleAdvance」,一名独立第三方)之全部已发行股本;及(2)
股东贷 款,即Double Advance结欠其现有母公司之全部尚未偿还款 项(「建议收
购事项」),现金代价为约450,000,000港元。有关买卖详情载於本公司刊发日期
为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之公布内。DoubleAdvance为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
有限公 司,其从事酒店营运业 务。截至报告日期,该 建议收购事项尚未完成。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工作范围
本集团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就本公布所载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状况表、综 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其相关附注的数
字与本集团本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数额进行比 较,结果与本集团本年度经
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相符。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就此进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
核数准 则》、《香港审阅应聘服务准则》或《香 港审验应聘服务准则》进行的审验应
聘工 作,因此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不对本公布作出任何保证。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六日(星期二 )至 二 零 一 七 年 五 月 十 九 日(星 期 五 )(包
括首尾两天)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内将不会办理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
手续。为厘定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股东身份,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
同有关股票最迟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
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
本公司亦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六 日(星期二 )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星期五 )(包
括首尾两天)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内将不会办理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
手续。为有权收取建议末期股息,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及转让表格最迟
须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
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 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
1712-1716室。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 日(星期五)举行股东周年大 会。股东周年大会通
告将於适当时候向股东刊发及发 布。
於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刊发末期业绩及年报
本业绩公布将於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com.hk)及本公司网 站 (www.gwtd.com.hk)
刊载。载有上市规则规定之所有资料的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之年报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股东并刊载於上述网 站。
致谢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藉此机会向一直以来对本集团给予信赖及鼎力支持的股东及合作
夥伴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在此诚挚感谢管理团队、董事会及全体员工在过去年度作出
的辛勤努力及贡献。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奋力拼 搏,力求再创佳绩,持续为股东带
来更高的回报。
承董事会命
金轮天地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王钦贤
香港,二 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王钦贤先生、王锦辉先生、王锦强先生、Tjie
Tjin Fung先生及Janata David先生;非 执行董事Suwita Janata先生及Gunawan Kiky先
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许仁满先 生、黄英来 先 生、何秀雯女士及李达生先生。
金轮天地控股
0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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