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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Wenzhou Kangning HospitalCo., Ltd. 温州康宁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12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 1 引言 1.1 温州康宁医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连 同其附属公司(合称「 本 集团 」或「 我们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 度(「 本 报告期」)之合并全年业绩,以及连同上一个财政年度(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 财政年度)的数字比较。 1.2本集团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乃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编制。 �C1�C 2 财务摘要 2.1 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415,408 343,674 296,296 226,363 170,813 除所得税前利润 92,139 70,170 68,567 47,576 17,964 所得税开支 (26,588) (18,548) (17,369) (11,383) (4,733) 全面收益总额 65,551 51,622 51,198 36,193 13,231 归属於: 本公司权益拥有人 68,832 55,709 51,198 36,193 13,231 非控股损益 (3,281) (4,087) - - - 截至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总资产 1,603,382 1,224,434 372,339 305,679 226,667 总负债 562,012 262,205 111,249 96,818 202,601 总权益 1,041,370 962,229 261,090 208,861 24,066 归属於: 本公司权益拥有人 1,008,383 959,716 261,090 208,861 24,066 非控股权益 32,987 2,513 - - - �C2�C 3 业务回顾及展望 3.1 业务回顾 2016年为本集团上市後的第一个完整年度,也是我们的「战略布局年」,我们落 实了若干中长期发展战略,为本集团长远发展奠定基础。具体取得以下进展: 2016年度,本集团自有医院业务持续发展。临海康宁医院有限公司(「临海康宁 医院」)和温州怡宁老年医院有限公司(「温州怡宁老年医院」)於2016年上半年开 业并且床位使用率得到迅速提升,青田康宁医院有限公司和乐清康宁医院有限 公司服务量增长相对较快,而温州康宁医院、苍南康宁医院有限公司和永嘉康 宁医院有限公司由於床位拓展空间受限使得床位增速放缓,衢州怡宁医院有限 公司亦於2016年末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并开始运营一期67张床位。截至2016 年12月31日,本集团自有医院增至8家(2015年12月31日:5家),运营床位 数增至2,577张(2015年12月31日:2,010张),按年增长28.2%。 2016年度,本集团管理医疗机构业务表现喜忧参半。一方面,本集团通过协 议新托管了浦江黄锋精神专科医院(「浦江医院」)和淳安黄锋康恩医院(「淳安医 院」),并与义乌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关於托管义乌市精神卫生中心的框架协议, 此前管理的燕郊辅仁中西医结合医院(「燕郊辅仁医院」)和平阳长庚医院有限责 任公司精神科业务亦得到稳步发展;另一方面,本集团管理的北京怡宁医院有 限公司(「北京怡宁医院」)床位使用率仍然较低,而成都仁一医院有限公司(「成 都仁一医院」)精神科业务受合作医院股权变更的影响而未得到发展。截至2016 年12月31日,本集团管理医疗机构增至6家(2015年12月31日:4家),管理 床位数增至790张(2015年12月31日:370张),同比增长113.5%。 在稳步发展已有医院的同时,本集团通过自建和参股投资等方式加快网络布 局。截至本业绩公告日,平阳康宁医院有限公司(「平阳康宁医院」)已取得医疗 执业许可证,深圳怡宁医院有限公司正在申请医疗执业许可证,杭州怡宁医院 有限公司、四会康宁医院有限公司和廊坊市怡宁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均已取得医 �C3�C 疗机构设置许可并正在进行装修。此外,本集团还通过参股方式投资了重庆合 川康宁医院有限公司(一家位於重庆市合川区的精神专科医院)、山东怡宁医院 有限公司和杭州宏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宏澜信息」)(一家在线心理谘询平台的运营商)。 本集团持续加大对科研和人才培养的投入。2016年,本集团与温州医科大学联 合创办温州医科大学精神医学学院,并招收90名本科生和6名研究生,为本集 团长远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同时,我们聘请美国着名精神科医生张道龙先生 担任本集团首席医疗官,对本集团所有医生按照美国标准进行生物、心理和社 会学模式的规范化培训,提升本集团的医疗水准。康宁精神卫生研究所建成国 际标准的斑马鱼模拟动物房实验室,全年发表各类论文68篇,较2015年度有较 大提升。 3.2 业务亮点 於2016年12月7日,本集团与义乌市人民政府订立一项框架性协议,内容有关 本公司建议透过本集团的附属公司义乌康宁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向义乌市精神卫 生中心提供委托管理服务,且向义乌市精神卫生中心收取品牌费及管理服务费 作回报。详情请参见本集团日期为2016年12月7日的公告。义乌康宁医院管理 有限公司於2017年1月22日成立。 为进一步增强本集团在中国境内的品牌影响力从而获得更多的业务机会,本公 司董事会建议申请A股发售事宜。於2016年12月23日,本公司建议A股发售 的申请材料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 」)受 理。於2016年12 月27日,本公司A股招股章程的副本已於中国证监会网站进行预先刊载。详情 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2月23日和2016年12月27日的公告。 �C4�C 3.3 业务展望 本集团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主要面临以下风险: (i) 公共医疗保险支付金额较高的风险。2014至2016年,公共医疗保险的结算 金额占本集团当期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比重分别为50.0%、 56.6%和52.6%。如果未来本集团医疗机构无法保持医保定点资格,或者未 来国家对精神疾病治疗的公共医疗保险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对本集团经 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ii)专业医务人才流失的风险。中国法律法规要求医疗机构需维持一定数量的 医务人员,随着本集团医疗机构数量增加,如果我们无法招募或保持充足 的医务人员,则我们将难以为患者提供理想的医疗服务,从而对我们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iii)业务经营所需资质、许可无法续期的风险。医疗机构开展业务需取得医疗 机构执业许可证,该许可证通常存在有效期并需定期接受监管部门的检 查。如果未来本集团的医疗机构由於管理不善或未守法经营等原因导致许 可无法续期,会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展望未来,本集团2017年将借助中国政府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医疗机构的有利环 境,落实及完善若干中长期战略布局,在加快医疗机构网络布局的同时,利用 远程教育系统加强对人才的培养,提高本集团的医疗质量。同时,本集团亦将 响应政策号召寻求与公立医院合作的机会,包括但不限於以多种形式参与到公 立医院的管理,以面对医保控费等政策给本集团带来的不确定因素,保持本集 团稳步快速的发展。 �C5�C 4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1 财务回顾 本集团於2016年实现收入人民币415.4百万元,较2015年增加20.9%。自有医 院运营收入及管理医疗机构的管理服务收入均有增加。由於新设施的使用率较 低,自有医院毛利率降低至33.1%,管理医疗机构业务毛利率为49.6%,故本集 团於2016年整体毛利率减少至34.2%(2015年:37.9%)。2016年,本公司股东 应占净利润为人民币68.8百万元,较2015年增加23.6%。 4.1.1收入及收入成本 本集团主要透过以下三种方式产生收入:(i)自有医院营运收入;(ii)管理医 疗机构的管理服务费收入;及(iii)其他业务收入。 下表载列於所示期间总收入明细: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自有医院营运收入 391,505 327,843 管理服务费收入 18,943 13,561 其他业务收入 4,961 2,270 总收入 415,409 343,674 注:本集团司法鉴定服务收入於2015年年度业绩公告中作为自有医院营运收入中的附属 医院服务列示,自2016年起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列示。 �C6�C 本报告期间,本集团总收入为人民币415.4百万元,按年增长20.9%,主要 由於(i)自有医院营运收入增加19.4%,(ii)管理服务费收入增加39.7%及 (iii)其他业务收入增加人民币2.7百万元。自有医院营运收入占总收入的 94.2%(2015年:95.4%),而管理服务费收入占总收入的4.6%(2015年: 3.9%)。 自有医院营运收入及收入成本 自有医院营运收入包括本集团各家医院提供的门诊和住院服务徵收的费 用,包括治疗和一般医疗服务和药品销售。下表载列於所示期间本集团自 有医院营运收入、收入成本及毛利明细: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治疗和一般医疗服务 收入 285,599 240,103 收入成本 174,853 133,627 毛利 110,746 106,476 药品销售 收入 105,906 87,740 收入成本 86,970 71,023 毛利 18,936 16,717 自有医院合计 收入 391,505 327,843 收入成本 261,823 204,650 毛利 129,682 123,193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自有医院营运收入为人民币391.5百万元,较2015年 度增加19.4%。 �C7�C 下表载列所示期间本集团自有医院住院及门诊的收入明细与相关营运数据: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住院 於期末住院床位数 2,577 2,010 有效住院服务床日容量 943,182 733,650 使用率(%) 86.5% 93.9% 住院床日数 815,883 689,244 归属住院的治疗和一般医疗 服务收入(人民币千元) 268,555 225,244 住院平均每床日治疗和一般医疗 服务开支(人民币元) 329 327 归属於住院的药品销售收入(人民币千元) 48,262 39,764 住院平均每床日药品销售开支(人民币元) 59 58 住院总收入(人民币千元) 316,816 265,008 住院平均每床日开支(人民币元) 388 384 门诊 门诊人次数目 145,696 129,355 归属门诊的治疗和一般医疗 服务收入(人民币千元) 17,044 14,859 门诊均次治疗和一般医疗服务开支 (人民币元) 117 115 归属於门诊的药品销售收入(人民币千元) 57,644 47,976 门诊均次药品销售开支(人民币元) 396 371 门诊总收入(人民币千元) 74,688 62,835 门诊均次开支(人民币元) 513 486 治疗和一般医疗服务的总收入(人民币千元) 285,599 240,103 药品销售总收入(人民币千元) 105,906 87,740 �C8�C 本报告期间,住院收入为人民币316.8百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19.5%, 主要由於(i)住院日数增加18.4%及(ii)住院平均每床日开支增加1.0%。住 院收入占我们自有医院营运收入的80.9%(2015年:80.8%)。 本报告期间,门诊收入为人民币74.7百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18.9%, 主要由於(i)门诊人次增加12.6%及(ii)每次探访的平均门诊开支增加 5.5%。门诊收入占我们自有医院营运收入的19.1%(2015年:19.2%)。 本报告期间,由於住院及门诊业务均有增长,与2015年相比,治疗及一般 医疗服务的收入增加18.9%,占我们自有医院营运收入的72.9%(2015年: 73.2%),而与2015年相比,药品销售的收入增加20.7%,占我们自有医院 营运收入的27.1%(2015年:26.8%)。 本集团自有医院的收入成本主要包括所用药品及耗材、雇员福利及开支、 租赁开支、折旧及摊销、食堂开支、检测费及劳务外包费。下表载列於所 示期间本集团自有医院收入成本明细: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所用药品及耗材 103,972 85,496 雇员福利及开支 87,060 73,317 租赁开支 12,830 8,006 折旧及摊销 17,697 12,068 食堂开支 14,018 11,280 检测费 6,062 3,388 劳务外包费 5,900 - 其他 14,284 11,095 收入成本 261,823 204,650 �C9�C 本报告期间,本集团自有医院的收入成本增加至人民币261.8百万元,较 2015年同期增加27.9%,高於收入的增幅。此乃主要由於:(i)与药品销售 收入增长相关的药品开支增长21.6%;(ii)自有医院运营床位增加引起的雇 员福利开支及劳务外包费增加26.8%;(iii) 2016年新开业的临海康宁医院 和温州怡宁老年医院新增租赁开支和新增折旧及摊销人民币4.3百万元。 从成本组合架构而言,所用药品及耗材仍然为自有医院收入成本的主要部 分,占39.7%(2015年:41.8%);第二部分为雇员福利开支及劳务外包费, 占自有医院收入成本的35.5%(2015年:35.8%)。租赁开支连同折旧及摊销 占自有医院收入成本的11.7%(2015年:9.8%)。 管理服务费收入 本集团管理服务费收入主要来自向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管理服务。下表载 列我们於所示期间管理服务费收入、收入成本及毛利明细: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 18,943 13,561 收入成本 9,554 7,006 毛利 9,389 6,555 2016年,本集团管理服务费收入达到人民币18.9百万元,按年增加 39.7%,占本集团2016年总收入的4.6%(2015年:3.9%),原因为2016年4 月1日起新托管浦江医院和淳安医院贡献管理服务费收入。 本集团提供管理服务的成本主要包括委派管理人员的福利及开支、为取得 管理权而收购的经营权的摊销。 �C10�C 本报告期间,本集团管理服务收入成本增加至人民币9.6百万元,按年增加 36.4%,低於管理服务费收入的增幅,此乃主要由於2016年4月,本集团收 购了浦江医院和淳安医院30年的营运权,两家医院在本集团管理下营运效 率得到提升。因此,管理服务业务毛利率增至49.6%(2015年:48.3%)。 其他业务收入 本集团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司法鉴定业务收入和物业租赁收入等。2016年, 其他业务收入金额增至人民币5.0百万元,较2015年增加人民币2.7百万 元,主要由於本集团於2016年8月收购了温州国大投资有限公司(「温州国 大投资」),并将温州国大投资持有的部分物业对外出租取得2016年8月至 12月期间的租金收入人民币2.0百万元。 4.1.2毛利及毛利率 本报告期间,本集团总毛利达到人民币142.2百万元,按年增长9.0%。下 表载列我们於所示期间各项业务的毛利率明细: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治疗和一般医疗服务 38.8% 44.3% 药品销售 17.9% 19.1% 管理服务 49.6% 48.3% 其他业务 62.5% 28.1% 综合毛利率 34.2% 37.9% 综合毛利率下降至34.2%(2015年:37.9%),主要由於2016年4月及5月分 别新开业的临海康宁医院和温州怡宁老年医院床位使用率不高造成自有医 院毛利率下降;同时,毛利率较低的进口药品使用占比提高导致药品销售 毛利率略有下降。 4.1.3其他收入 本报告期间,本集团其他收入包括政府补助及投资收入。2016年,其 他收入达到人民币13.3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3.1百万元),按年增加 332.8%,主要由於政府补助及定期存款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C11�C 4.1.4销售开支 本报告期间,本集团销售开支为人民币3.1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2.0百万 元), 按年增加59.6%,占本年总收入的0.8%(2015年:0.6%),主要因为 本集团收购的温州国大投资为销售温州高教园区商务中心二期物业支付销 售佣金。 4.1.5行政开支 本报告期间,本集团行政开支主要包括管理层及行政人员的福利及开支、 发展中医疗机构租赁开支、折旧及摊销、顾问开支、捐款及其他开支等。 下表载列本集团於所示期间行政开支明细: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雇员福利及开支 29,443 21,932 发展中医疗机构租赁开支 12,887 7,388 折旧及摊销 6,933 5,947 差旅费 3,155 1,775 顾问开支 4,800 1,877 捐款 4,479 1,814 H股上市费用 - 5,177 应收款项减值拨备 3,902 5,985 其他 12,932 10,625 总行政开支 78,531 62,520 2016年,本集团的行政开支为人民币78.5百万元(2015年:人民币62.5百 万元),按年增长25.6%,主要是由於:(i)因(1)我们的管理、研究及信息 科技职员增加及(2)为临海康宁医院和老年医院开业储备的职员增加导致我 们的雇员福利及开支增加人民币7.5百万元;(ii)发展中医疗机构的租金增 加人民币5.5百万元;(iii)本公司上市後因满足上市要求发生的顾问开支增 加人民币2.9百万元;(iv)本集团向温州医科大学捐款人民币1.5百万元以 合作举办温州医科大学精神医学学院导致捐赠开支较2015年度增加。2016 年,本集团行政开支占总收入的比例增加至18.9%(2015年:18.2%)。 �C12�C 4.1.6财务收益净额 我们的财务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汇兑收益,而财务开支包括银行 贷款利息开支及与长期应付款相关的财务开支。下表载列我们於所示期间 财务收入及开支明细: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利息收入 929 1,140 汇兑收益 25,139 10,485 财务收入 26,068 11,625 财务开支 (5,745) (4,002) 财务收益净额 20,323 7,623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财务收益净额增加至人民币20.3百万元,此乃主要由 於首次公开发售後募集资金以港币存放,港币相对人民币的汇率上升导致 汇兑收益增加人民币14.7百万元。财务开支主要是与托管燕郊辅仁医院相 关的长期应付款项按实际利率计算的财务开支人民币5.7百万元,较2015 年同期增加43.6%,主要由於我们於2015年4月开始托管燕郊辅仁医院, 2015年同期仅包括9个月的利息计算期间。 4.1.7利用权益法列账的分占投资亏损 本报告期间,利用权益法列账的应占投资亏损为人民币6.2百万元(2015 年:人民币6.3百万元),主要为我们在北京怡宁医院的49%股权及杭州宏 澜信息的35%股权的亏损。北京怡宁医院於2015年9月开始营运,2016年 录得税後亏损人民币9.2百万元。 4.1.8所得税开支 本报告期间,所得税费用增加至人民币26.6百万元,按年增加43.3%。於 2016年及2015年,我们的实际税率分别为28.9%及26.4%,2016年实际税 率上升主要是由於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增加。 �C13�C 4.1.9全面收益总额 2016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全面收益总额为人民币68.8百万元,较2015年 增加23.6%,主要由於以下原因: (i) 港币升值产生的汇兑收益增加人民币14.7百万元; (ii) 上市费用减少人民币5.2百万元;及 (iii)同时抵消新设施投入运营带来的毛利率下降。 4.2 财务状况 4.2.1存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存货结余为人民币9.3百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 日:人民币7.5百万元),主要由於医疗业务发展导致的药品库存增加。 4.2.2开发中的物业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开发中的物业结余为人民币153.5百万元(截至 2015年12月31日:无),主要为本集团本年度收购的温州国大投资於2016 年12月31日持有开发中的物业。下表载列我们於本报告期内持有开发中的 物业之详情: 开发中的物业 温州高教园区商务中心二期工程 地址 中国浙江省温州茶山街道高教园区中心东 南角 地段编号 国用(2012)第3-289403号 本集团所占权益 75% 土地面积(约数)(平方米) 6,602.26 总建筑面积(约数)(平方米) 30,557.34 用途 商业、办公室、宾馆 阶段 申请竣工验收 预计完工日期 2017年6月30日 �C14�C 4.2.3贸易应收款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贸易应收款项结余增加至人民币142.9百万元(截 至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123.1百万元), 主要由於随着我们医疗机构 业务量增长,我们於相同期间的收入增加。於2016年度,贸易应收款项周 转天数为117天(2015年:116天)。 4.2.4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增加至人民币 109.2百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91.0百万元),主要由於有关 本公司竞拍苍南康宁医院迁建项目所需物业支付的保证金人民币5.0百万 元。 �C15�C 4.2.5投资性房地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余额增加人民币72.2百万元,主要 由於我们收购的温州国大投资持有的部分物业对外出租。下表载列我们於 本报告期内持有投资性房产之详情: 投资物业 中国浙江省温州高教园区商务中心一期工 程(三楼及四楼) 地址 中国浙江省温州茶山街道高教园区中心东 南角 地段编号 温国用(2012)第3-290617号、 温国用(2012)第3-290604号、 温国用(2012)第3-290602号、 温国用(2012)第3-290616号、 温国用(2012)第3-290595号、 温国用(2012)第3-290606号、 温国用(2012)第3-290593号、 温国用(2012)第3-290607号 本集团所占权益 75% 土地面积(约数)(平方米) 3,722.29 总建筑面积(约数)(平方米) 12,854.06 用途 商业、办公室、宾馆 是否属於永久物权 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五十年 (终止日期为2053年1月29日)相关房产 属於永久物权 4.2.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增加至人民币50.0百万 元,主要由於我们投入投资资金所致。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2 月23日的公告。 4.2.7贸易应付款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贸易应付款项增加至人民币43.3百万元(截至2015 年12月31日:人民币20.0百万元),主要由於收购温州国大投资新增应付 物业开发工程款人民币13.5百万元。 �C16�C 4.2.8客户预收款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客户预收款项增加至人民币67.4百万元(截至2015 年12月31日:零),主要由於温州国大投资开发的温州高教园区商务中心 二期物业已部分售出,预收客户购房款人民币67.4百万元,鉴於房产尚未 交付,预收款项尚未结清。 4.2.9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增加至人民币172.9百万 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166.4百万元)。 4.3 流动性及资金来源 下表载列本集团於列示期间的综合现金流量报表的数据: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产生�u(所用)现金净额 49,867 (5,063)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92,788) (382,367) 融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 69,080 708,78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 26,159 21,355 4.3.1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於2016年,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人民币49.9百万元。我们在营运资金 变动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106.7百万元,主要包括除税前利 润人民币92.1百万元及人民币24.8百万元的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调整。 营运资金变动导致的现金流出为人民币40.2百万元。我们的已付所得税导 致现金流出人民币16.7百万元。 4.3.2投资活动使用现金净额 於2016年,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92.8百万元,主要由於:购买 人民币175.7百万元的物业、厂房及设备,包括(i)就温州康宁医院的翻新 及升级支付及预付的款额及(ii)就老年医院翻新工程支付的款项;(iii)平阳 康宁医院购买物业的款项;及(iv)投入投资基金款额人民币50.0百万元。 �C17�C 4.3.3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於2016年,融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为人民币69.1百万元,主要由於向银行 借款人民币160.0百万元,抵消偿还银行借款人民币67.5百万元和分配现金 股利人民币18.3百万元。 4.3.4重大投资、收购与出售 於2016年2月22日,本公司订立战略合作协议出资人民币50.0百万元认缴 投资基金。投资基金须投资医疗保健及其他现代化服务行业。原则上,於 医院保健行业所作投资不得少於该投资基金可用投资总额的80%。详情请 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2月23日之公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投资 基金已完成若干投资项目。 於2016年6月2日,本公司与温州医科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卖 方」)及 温州医科大学订立协议,内容有关(i)本公司向卖方收购温州国大投资51% 股权及(ii)本公司收购温州医科大学所持温州国大投资所欠若干钱款的债 权,本公司需支付股权对价约人民币17.5百万元及支付收购债权对价约人 民币20.1百万元。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6月2日之公告。 除上文披露外,本集团於2016年并无重大投资、收购或出售。本集团未来 一年没有重大投资或购入资产的计划。 4.3.5资本开支 本集团的资本开支主要包括以下各项开支:(i)物业、厂房及设备,包括楼 宇及建筑物、租赁物业装修、医疗设备、家具及办公设备以及汽车;(ii)土 地使用权;及(iii)无形资产。本集团於2016年的资本开支为人民币183.9百 万元,较2015年增加60.3%,主要由於温州康宁医院改扩建工程、温州怡 宁老年医院装修及投资基金所致。 �C18�C 4.3.6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用途 董事会参考本公司日期为2015年11月10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 」)中 披 露之所得款项用途密切监控首次公开发售之所得款项的用途,并确认先前 招股章程中所披露之拟定用途并无重大变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 集团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以下用途: 扩张及提高医疗机构网络的费用人民币254.3百万元; 温州康宁医院的改造升级项目的费用人民币36.8百万元; 科研、教学及人员培训的费用人民币17.5百万元; 发展移动和在线医疗谘询平台及改进信息科技基础设施的费用人民币 5.0百万元;及 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的费用人民币8.6百万元。 4.4 债项 4.4.1银行借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银行借款余额为人民币216.7百万元(截 至 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50.0百万元),主要由於2016年新增建设专门借 款人民币130.0百万元,及温州国大投资开发二期物业借款人民币56.7百 万元。银行借款於一年内到期为人民币66.7百万元,於一年以上到期为人 民币150.0百万元,其中固定息率所作的借款为人民币180.0百万元(截 至 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50.0百万元)。 4.4.2或有负债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拥有任何会对本集团财务状况或营运 产生重大影响的或有负债或担保。 4.4.3资产抵押 本集团附属公司温州国大投资将其开发中的温州高教园区商务中心二期物 业抵押给中国民生银行以获取银行贷款,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抵押 借款余额为人民币20.0百万元;温州国大投资将其持有温州高教园区商务 中心一期物业抵押给中国浙商银行以获取银行贷款,截至2016年12月31 日,该抵押借款余额为人民币36.7百万元。 �C19�C 4.4.4合同义务 本集团合同义务主要包括经营租赁安排,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不可撤 销租赁协议项下的日後最低租赁付款总额为人民币189.4百万元。 4.4.5金融工具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贸易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关联方款 项、其他应收款、定期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银行借款及其他应付款 项。本公司管理层管理及监察该等风险,以确保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4.6汇率波动风险 本集团以外币存放若干金融资产,主要涉及港币兑人民币的汇率波动风 险,本集团因此面临外汇风险。 本集团未使用任何衍生金融工具对冲汇率风险。管理层透过密切监控外汇 汇率变动来管理汇率风险,若出现相关需求,管理层亦考虑对重大外汇风 险进行对冲。 4.4.7资产负债比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 率(总附息负债除以总资产) 为19.7%(截至2015年12月31日:11.8%)。 4.4.8雇员及薪酬政策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共拥有1,348名全职员工(截至2015年12月 31日:1,134名雇员 )。2016年度,员工薪酬(包 括薪金及其他形式的雇员 福利)约人民币122.9百万 元(2015年度:人民币101.3百万元)。薪酬乃参 考同业薪资水平及雇员的资格、经验和表现厘定。除薪金外,其他雇员福 利包括国家管理的退休金计划、住房公积金计划及酌情花红等。 本集团并无任何认购期权计划。 �C20�C 5 重大事项 5.1 申请A股公开发行及上市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於2016年12月23日,本公司建议A股发售的申请材料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於2016年12月27日,本公司A股招股章程的副本已於中国证监会网站进行预 先刊载。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2月23日和2016年12月27日的公 告。 5.2 股息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派 发方案(「建议末期股息」)。 在获得股东於2017年6月14日召开的本公司2016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建议末期股息的前提下,建议末期 股息将约於2017年7月14日或前後向2017年6月25日(「记录日期」)名列本公 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分派。 本公司将於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6月14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 过户登记手续。为厘定有权符合获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股东身 份,所有过户文 件(连同股票 )必须於2017年5月12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 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中央证券登 记」),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m。 末期股息分派金额根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股份」)总数 计算,而末期现金股息分派须按每股股份人民币0.25元(含相关税项)计算。为 符合资格获派建议末期股息,H股持有人须於2017年6月19日下午四时三十分 前将所有股票连同过户文件送往香港中央证券登记(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号�m)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为确定合资格获派 建议末期股息的股东,H股登记过户手续将於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5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 建议末期股息将以人民币计值和宣派,以人民币向内资股持有人支付,以港币 向H股持有人支付。以港币支付的建议末期股息汇率将为宣派建议末期股息之 日前五个工作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的平均基准汇率。 �C21�C 根据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 例,本公司向名列於H股股东名册上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时,须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任何以非个人股东名义(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 (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名人、代理人或受托人、或其他组织或团体名义)登 记的H股皆被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所持的股份。因此,应付该等股东的股息须 预扣企业所得税。如H股股东拟更改股东身份,请向代理人或受托人查询相关 手续。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或按照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代记录日期名列H股股东名册的相关股东扣缴企业所得税。 倘H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或澳门居民或与中国就向彼等派发现金股息签订10%税 率的相关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民,本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相关股东扣缴个人 所得税。倘H股个人持有人为与中国签订低於10%股息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国家 的居民,本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相关股东扣缴个人所得税。在此情况下,如 相关H股个人持有人欲申请退还因采用10%的税率而多扣缴的税款,本公司可 根据相关优惠税收协议代为办理申请,惟相关股东须向香港中央证券登记呈交 税收协议通知规定的证明数据。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後,本公司将协助退还多 扣缴税款。倘H股个人持有人为与中国签订高於10%但低於20%股息税率的 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民,本公司将按相关税收协议实际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倘H股个人持有人为与中国签订20%股息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民、 或并无与中国签订任何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民或其他情况,本公司将按20%税 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3 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 於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 市证券。 �C22�C 5.4 审阅年度业绩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业绩,并认 为本公司已遵守适用的会计准则及规定并作出充分的披露。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由本公司两位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智先 生( 审 核委员会主 席)和葛创基先生,以及本公司一位非执行董事何欣女士组成。其中,黄智先生具备合适的专业资格(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6 《企业管治守则》遵循情况 於本报告期内,本公司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 市规则》」)附 录十四载 录 的《 企 业管治守则》(「《企 业管治守则 》」)所载列的所有守则条文。本公司将持续审核及加强其企业管治行为,确保继续符合《企业管治守则》。 7 《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遵循情况 本公司已采纳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标准守则》」)为本公司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经向本公司全 体董事及监事作出特定查询後,董事及监事於本报告期内已遵从标准守则所载 的规定。 �C23�C 8 期後事项 本集团在本报告期後至本业绩公告之日期间没有发生重大影响事件。 9 财务报告 9.1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范筹 本公司外部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罗兵咸永道」)已同意本集团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业绩公告所载数字与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年度的经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数字相符。由於罗兵咸永道就此履行的工作并 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准则或香港鉴证业 务准则项下的鉴证业务,故此罗兵咸永道并无就本公告发出任何鉴证。 9.2 会计政策 与本集团上一份经审计财务报表相比,会计政策并无发生重大变化。 �C24�C 9.3 财务报表 9.3.1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 415,408 343,674 收入成本 (273,240) (213,289) 毛利 142,168 130,385 其他收入 13,304 3,074 其他收益�u亏损 4,220 (144) 销售开支 (3,144) (1,970) 行政开支 (78,531) (62,520) 经营利润 78,017 68,825 财务收益 26,068 11,625 财务开支 (5,745) (4,002) 财务收益-净额 20,323 7,623 利用权益法列账的投资亏损 (6,201) (6,278) 除所得税前利润 92,139 70,170 所得税开支 (26,588) (18,548) 净利润 65,551 51,622 以下人士应占: 本公司权益拥有人 68,832 55,709 非控股损益 (3,281) (4,087) 65,551 51,622 每股基本及 摊薄盈利(以人民币元计) 0.94 1.03 �C25�C 9.3.2综合资产负债表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384,597 233,200 投资性房产 72,192 - 土地使用权 20,266 20,738 无形资产 114,132 90,581 於联营公司的投资 22,429 8,422 递延所得税项资产 20,300 10,07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000 - 按金及预付款项 27,437 48,324 非流动资产总额 711,353 411,336 流动资产 发展中物业 153,523 ― 存货 9,305 7,506 贸易应收款项 142,938 123,067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81,805 42,690 应收关联方款项 7,843 20,044 定期存款 89,451 251,3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07,164 368,457 流动资产总额 892,029 813,098 资产总额 1,603,382 1,224,434 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73,040 73,040 资本储备 795,605 797,510 盈余公积 18,548 11,342 保留盈余 121,190 77,824 1,008,383 959,716 非控股权益 32,987 2,513 权益总额 1,041,370 962,229 �C26�C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负债 非流动负债 借款 149,950 - 递延政府补助金 10,633 14,284 长期应付款项 86,739 98,821 递延所得税项负债 16,420 - 非流动负债总额 263,742 113,105 流动负债 客户预收款项 67,376 - 贸易应付款项 43,271 19,976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68,708 63,209 即期所得税项负债 27,735 11,559 借款 73,700 50,000 长期应付款项的即期部分 17,480 4,356 流动负债总额 298,270 149,100 负债总额 562,012 262,205 权益及负债总额 1,603,382 1,224,434 9.4 财务报表附注 9.4.1一般资料 本公司於1996年2月7日於中国以温州市康宁精神康复医院的名称成立为 股份合作制企业,其注册办事处地址为中国浙江温州黄龙住宅区盛锦路。 於2014年10月15日,本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改名为温州康宁医 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於中国从事经营精神科医院。 於2015年11月20日,本公司以香港联合交易所作为第一上市地。 除另有所指外,该等综合财务资料均以人民币呈列,并取至最接近的千元 人民币。 �C27�C 9.4.2编制基准 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所颁布 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现载列如下。综合财务报表乃 按历史成本法编制。 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综合财务报表须采用若干关键会计估计,而管 理层亦须於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的过程中作出判断。 会计及披露的变动 (a) 本集团采纳的新订及经修订准则 本集团已就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财政年度首次采纳下列准则的修订: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的会计处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 本) 对可接受的折旧及摊销方法的厘清-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 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年度改进(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及 披露措施-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采纳该等修订本并无对本期或任何过往期间造成任何影响,亦不可能会影响未来期间。 (b) 尚未采纳的新准则及诠释 多项新订准则及准则修订本以及诠释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惟於编制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时并未采用。预期上述各项不会对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惟下文所载者除外: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此项新准则阐述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分类、计量及终止确认,为对冲会计法引进新规定,并为金融资产引进全新减值模式。 �C28�C 本集团尚未进行详细的金融资产的类和计量评估,目前集团现正持有的金融资产而非应收款项,主要包括目前归类为可供出售且可选择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本工具。因此,本集团预期新指引不会对其金融资产的分类及计量有重大影响。 由於新规定仅影响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而本集团并不持有该等负债,因此,本集团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将不会受影响。终止确认的规则已由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转移且并无变动。新套期会计规则将套期会计更紧密配合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实务。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采用并预计未来不会采用任何套期工具。因此,本集团预期不会对其套期会计有重大影响。 新减值模型要求按预期信贷损失(ECL)确认减值拨备,而非仅发生的信 贷损失(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其适用於按摊销成本分类的金融 资产,如贸易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尽管本集团尚未详细评估新模型将如何影响其减值拨备,本集团预计采用IFRS9中的简化方法,并且认为不会对本集团产生重大影响。 新准则亦增加了披露规定和列报的改变。预期将改变本集团有关其金融工具的披露性质和范围,尤其是在新准则采纳的年度内。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必须应用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 的财政年度。本集团无意於强制采纳日期前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 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已颁布确认收益的新准则。此准则将取代涵盖货品及服务合同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及涵盖建筑合约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此新准则乃根据当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让予客户时才确认收入的原则作出。 �C29�C 管理层目前正评估采纳新准则对本集团财务报表的影响,但尚未作出详细评估。本集团认为其对医疗服务分部的收入确认不会有重大影响,房地产开发分部更有可能受到影响。本集团将对未来12个月所带来的影响进行更详细评估。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应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财政 年度强制采纳。於此阶段,本集团无意於生效日期前采纳此准则。 由於经营与融资租赁之间的差异被取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 赁」将导致近乎所有租约均於资产负债表中确认。根据新订准则,用以 缴纳租金的资产(租赁项目的使用权 )及 金融负债均获确认,惟短期及 低值租赁不在此列。 该准则将主要影响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经营租约的会计处理。出租人的会计处理不会出现显着改变。於报告日期,本集团的不可撤销经营租约承担为人民币189,430,000元(附注40)。然而,本集团尚未确定此类承诺将导致就未来付款确认资产及负债的程度以及其将会如何影响本集团的盈利和现金流分类。 部分承担可能因短期及低值租赁而获豁免,部分承担可能与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而不合资格为租赁的安排有关。 新准则应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财政年度强制采纳。於本阶段,本集团无意於生效日期前采纳此准则。 概无其他尚未生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预期会对本集团产生重大影响。 �C30�C 9.4.3贸易应收款项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 151,043 130,738 减:贸易应收款项减值拨备 (8,105) (7,671) 贸易应收款项-净额 142,938 123,067 本集团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面值以人民币计值,并接近其公平值。 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基於开票日期的账龄分析: 尚未出示的账单 13,165 9,580 1-3个月 80,159 74,718 4-6个月 19,481 19,635 7-12个月 24,748 19,937 1-2年 10,836 5,075 2-3年 2,211 1,426 超过3年 443 367 151,043 130,738 根据本集团的商业条款,应就已出示的所有账单付款。 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逾期但未减值的贸易应收款项 分别为人民币113,297,000元及人民币128,826,000元。该等款项主要与地 方社会保险局及负责政府医疗保险计划下受保患者医疗开支报销的类似政 府部门有关。 �C31�C 管理层认为,基於过往付款记录,该等金额可於合理时间内收回。此等贸 易应收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少於1年 119,860 110,355 1-2年 6,901 2,800 2-3年 2,065 142 128,826 113,297 於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分别为人民币7,861,000元及人民币 9,052,000元的贸易应收款项已减值。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拨 备款额分别为人民币7,671,000元及人民币8,105,000元。该等贸易应收款 项的账龄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少於1年 4,528 3,935 1-2年 3,935 2,275 2-3年 589 1,284 超过3年 - 367 9,052 7,861 本集团贸易应收款项减值拨备的变动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1月1日 7,671 5,005 应收款项拨备 3,770 4,907 因无法收回而撇销之应收款项 (3,336) (2,241) 於12月31日 8,105 7,671 �C32�C 应收款项减值拨备已计入综合全面收益表内的「行政开支」。有关款额一般 於预计不可收回额外现金时撇销。 年底所面临的最大程度信贷风险为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面值。本集团并无持 有任何抵押品作为担保。 9.4.4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其他应收款项 14,940 14,337 (a) 按金(b) 24,854 17,268 应收第三方款项 20,935 12,304 (c) 租金预付款项 32,873 30,007 购买物业预付款项 - 13,000 在建工程预付款项 8,610 2,594 货品及服务预付款项 217 2,539 首次A股公开发售费用的预付款项 3,796 - 土地增值税的预付款项 3,864 - 其他 363 43 减:预付款项减值准备 (1,210) (1,078) 合计 109,242 91,014 即期 81,805 42,690 非即期 27,437 48,324 合计 109,242 91,014 本集团的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的账面值以人民币计值,并接近 其公平值。 (a)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向燕郊辅仁医院支付金额人民 币2,960,000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9,210,000元)的预付款 项。该等预付款项将於其现金流允许的情况下(按双方商定)由燕郊辅 仁医院向本集团偿还。 �C33�C (b)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按金包括向新医院工程的承建商支付 金额人民币12,688,000元,作为本集团履行其於施工合约项下责任的担 保。按金将於工程竣工且本集团已履行其全部责任後向本集团偿还。 (c)本公司於2015年3月与独立第三方四川宏济医药有限公司(「四川宏 济 」)订 立协议,并与四川宏济计划发展若干业务。本公司向四川宏济 支付人民币12,000,000元的订金,作为未来资金的投入。协议其後取 消,四川宏济、成都济宏医院有限公司(「成都济宏」,四川宏济的全资 附属公司,後更名为成都仁一医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於2015年6月29 日订立补充协议。根据该补充协议,三个订约方同意中止该业务计划, 而成都济宏须於2015年6月29日起十二个月内偿还予本集团,并按5%的年利率计息。款项由四川宏济的股东担保。 於2016年12月10日,本公司与成都仁一医院签订分期付款协议。根据 该协议,双方同意延长本金与利息的支付期限至2017年11月25日,该 等款项自2016年12月25日起分12期支付。款项由四川宏济股东的配 偶担保。截至2017年3月24日,本公司已经如期收到人民币3,225,000 元。 �C34�C 9.4.5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计雇员福利 19,422 18,637 预收款项 4,370 3,194 应付租金 2,113 3,004 从工程承建商收取的担保按金 12,688 12,688 (a) 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其他应付款项 14,573 20,831 其他应付税项 13,461 412 非控股股东预收款项 3,110 3,110 (b) 提供管理服务的合约权利的长期应付款项 91,530 90,489 保证金 5,476 ― 应计上市费用 1,040 11,606 其他 5,144 2,415 合计 172,927 166,386 即期 68,708 63,209 提供管理服务的合约权利的长期 应付款项的即期部分 17,480 4,356 非即期 86,739 98,821 合计 172,927 166,386 �C35�C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的账面值以人民币计值。由於期限较短,账面值 与公平值相若。 (a) 该款项由新医院施工工程的承建商向本集团提供。有关款额将於承建商 履行其於合约项下的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於完全支付施工工人的工资 及薪金)後返还予承建商。 (b) 即本集团其中一间附属公司的非控股股东的预付款项。 9.4.6收入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治疗和一般医疗服务 285,599 240,103 药品销售 105,906 87,740 管理服务费 18,943 13,561 附属医院服务 2,954 2,270 租金收入 2,006 - 415,408 343,674 �C36�C 9.4.7按性质划分支出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雇员福利开支 121,778 99,988 所用药品及耗材 106,617 86,483 折旧及摊销 31,085 21,706 经营租赁租金开支 13,475 8,563 就发展中的医疗机构预付的经营租赁租金开支 12,887 7,388 食堂开支 14,018 11,280 公共设施开支 7,561 5,820 检测费 6,062 3,388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拨备 3,770 4,907 其他应收款项减值拨备 132 1,078 差旅开支 3,789 2,481 广告及市场推广 3,144 1,970 慈善捐款 4,479 1,814 劳务外包费 6,125 ― 已付病人赔偿金 74 345 上市费用 ― 5,177 核数师酬金 -核数服务 1,824 1,532 -非核数服务 - - 其他 18,095 13,859 354,915 277,779 9.4.8所得税开支 本集团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所得税开支分析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所得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 32,875 23,978 递延所得税 (6,287) (5,430) 26,588 18,548 �C37�C 本集团除所得税前利润的税项与使用本集团主要经营地点中国的税率计算 的理论金额之间的差额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除所得税前利润 92,139 70,170 按25%的税率计算 23,035 17,543 不获税项减免之开支 2,394 2,507 毋须课税之收入 - (167)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320) (1,355) 因未获得递延所得税资产认可 导致的税收损失 1,479 - 26,588 18,548 中国企业所得税 除非优惠税率适用,否则本集团有关其中国业务的所得税拨备乃根据现行 法律及其诠释及惯例,按25%的税率基於年内的估计应课税利润计算。 9.4.9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据截至2015年、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普通权 益股东应占利润分别为人民币55,709,000元及人民币68,832,000元,以及 於各报告期末的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如下所示: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股份数目 股份数目 期初已发行普通股 73,040,000 50,000,000 发行股份之影响 - 4,253,370 年末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73,040,000 54,253,370 �C38�C 本公司於2014年10月15日转制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 31日止年度的每股盈利乃根据转制後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54,253,370股计 算,犹如该等股份已於年初发行在外。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每 股盈利乃根据73,040,000股普通股计算。 每股摊薄盈利 本公司於全年内并无任何潜在摊薄股份。因此,每股摊薄盈利与每股基本 盈利相同。 9.4.10末期股息 於2016年3月24日,董事会宣派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人 民币18,260,000元,有关股息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发行的73,040,000 股股份为基础计算。建议派息不会於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综合财务报 表中以应付股息反映,而将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提取保留盈余 反映。 於2017年3月24日,董事会宣派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人 民币18,260,000元,有关股息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发行的73,040,000 股股份为基础计算。建议派息不会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综合财务报 表中以应付股息反映,而将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提取保留盈余 反映。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建议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币0.25元 (2015:人民币0.25元) 18,260 18,260 9.4.11承担 资本承担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签约惟未拨备 -楼宇建设 14,577 36,635 -租赁物业装修 133,384 60,529 -物业、厂房及设备 5,365 10,935 153,326 108,099 �C39�C 经营租赁承担 本集团根据不可撤销经营租赁协议租赁若干办公楼宇及医院。 本集团於不可撤销经营租约下的未来最低租赁付款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不超过1年 27,197 28,593 超过1年但不超过5年 86,649 74,546 超过5年 75,584 105,831 189,430 208,970 於附属公司的投资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不超过1年 35,100 43,000 超过1年但不超过5年 7,650 15,600 超过5年 17,200 - 59,950 58,600 �C40�C 9.4.12主要附属公司 以下为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主要附属公司列表: 已发行股本 母公司 非控股 成立地点 主要业务 及债务 直接持有 本集团所持 权益所持 名称 及法律实体性质 及经营地点 证券之资料 普通股比例 普通股比例 普通股比例 (%) (%) (%) 苍南康宁医院有限公司 中国, 位於中国的 人民币 100% 100% - 有限责任公司 精神料医院 1,000,000元 的实收资本 青田康宁医院有限公司 中国, 位於中国的 人民币 100% 100% - 有限责任公司 精神料医院 1,000,000元 的实收资本 永嘉康宁医院有限公司 中国, 位於中国的 人民币 100% 100% - 有限责任公司 精神料医院 1,000,000元 的实收资本 乐清康宁医院有限公司 中国, 位於中国的 人民币 100% 100% - 有限责任公司 精神料医院 1,000,000元 的实收资本 深圳市怡宁医院有限公司 中国, 位於中国的 人民币 - 52% 48% 有限责任公司 精神料医院 34,200,000元 的实收资本 温州康宁司法鉴定所 中国, 於中国从事 人民币 100% 100% - 独资经营企业 精神病鉴定 500,000元 的实收资本 临海康宁医院有限公司 中国, 位於中国的 人民币 80% 80% 20% 有限责任公司 精神料医院 2,000,000元 的实收资本 温州怡宁老年医院有限公司(a) 中国, 位於中国的 人民币 - 100% - 有限责任公司 精神料医院 10,000,000元 的实收资本 平阳康宁医院有限公司(b) 中国, 位於中国的 人民币 - 100% - 有限责任公司 精神料医院 6,000,000元 的实收资本 深圳怡宁医疗投资有限公司(c) 中国, 於中国从事 人民币 100% 100% - 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控股 10,000,000元 的实收资本 �C41�C 已发行股本 母公司 非控股 成立地点 主要业务 及债务 直接持有 本集团所持 权益所持 名称 及法律实体性质 及经营地点 证券之资料 普通股比例 普通股比例 普通股比例 (%) (%) (%) 衢州怡宁医院有限公司(d) 中国, 位於中国的 人民币 - 60% 40% 有限责任公司 精神料医院 8,000,000元 的实收资本 廊坊市怡宁医院管理 中国, 於中国从事 人民币 100% 100% - 有限公司(e) 有限责任公司 医院管理谘询 10,000,000元 的实收资本 浙江黄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f) 中国, 於中国从事 人民币 51.22% 51.22% 48.78% 有限责任公司 医院管理谘询 10,500,000元 的实收资本 浙江康宁医院管理有限公司(g) 中国, 於中国从事 人民币 100% 100% - 有限责任公司 医院管理谘询 50,000,000元 的实收资本 杭州怡宁医院有限公司(h) 中国, 位於中国的 人民币 - 100% - 有限责任公司 精神料医院 10,000,000元 的实收资本 南昌康宁医院有限公司(i) 中国, 位於中国的 无 51% 51% 49% 有限责任公司 精神料医院 温州国大投资有限公司(j) 中国, 於中国从事 人民币 - 75% 25% 有限责任公司 房产销售 21,560,000元 的实收资本 台州康宁医院有限公司(k) 中国, 位於中国的 无 - 51% 49% 有限责任公司 精神料医院 四会康宁医院有限公司(l) 中国, 位於中国的 人民币 - 51% 49% 有限责任公司 精神料医院 2,550,000元 的实收资本 台州市路桥怡宁医院 中国, 位於中国的 无 - 51% 49% 有限公司(m) 有限责任公司 精神科医院 �C42�C 除温州康宁司法鉴定所为独资经营企业外,所有附属公司均於中国成立为 有限责任公司。 (a)温州怡宁老年医院有限公司於2015年11月2日以人民币10,000,000 元的注册资本成立。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其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00元。 (b) 平阳康宁医院有限公司於2015年11月2日以人民币6,000,000元的注册 资本成立。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其实收资本为人民币6,000,000元。 (c)深圳怡宁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於2015年9月23日以人民币10,000,000 元的注册资本成立。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其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00元。 (d) 衢州怡宁医院有限公司於2015年11月20日以人民币30,000,000元的注 册资本成立。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其实收资本为人民币8,000,000 元。 (e)廊坊市怡宁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於2015年12月2日以人民币10,000,000 元的注册资本成立。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其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00元。 (f)浙江黄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於2016年2月5日以人民币20,500,000 元的注册资本成立。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其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0,500,000元。 (g)浙江康宁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於2016年7月1日以人民币50,000,000 元的注册资本成立。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其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00元。 (h)杭州怡宁医院有限公司於2016年8月25日以人民币10,000,000元的注 册资本成立。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其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 元。 (i) 南昌康宁医院有限公司於2016年4月7日以人民币20,000,000元的注册 资本成立。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其实收资本为零。 (j)温州国大投资有限公司於2002年2月9日以人民币11,000,000元的注 册资本成立。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其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1,560,000 元。 (k)台州康宁医院有限公司於2016年6月30日以人民币10,000,000元的注 册资本成立。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其实收资本为零。 �C43�C (l)四会康宁医院有限公司於2016年8月19日以人民币10,000,000元的注 册资本成立。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其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550,000 元。 (m)台州市路桥怡宁医院有限公司於2016年12月12日以人民币10,000,000 元的注册资本成立。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其实收资本为零。 承董事会命 温州康宁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管伟立 董事长 中国浙江 2017年3月27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管伟立先生、王莲月女士及王红月女士;非执行董事为杨扬先 生及何欣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庄一强先生、黄智先生及葛创基先生。 �C44�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660 伟俊矿业集团 0.18 78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08166 中国农业生态 0.05 35.14
01707 致浩达控股 0.12 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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