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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zhou Kangning HospitalCo., Ltd.
温州康宁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120)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建议修订章程
及
建议延长建议A股发售及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
温州康宁医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7年3月24日召开了董事会(「董事
会」)会议(「会议」)。
董事会谨此宣布,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於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含经审计财务报表)的议案
二、关於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关於2016年度全年业绩公告的议案
四、关於2016年度报告的议案
�C1�C
五、关於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六、关於建议聘任2017年年度独立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关於建议变更本公司所采纳会计准则的议案
八、关於2016年度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评价报告的议案
九、关於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关於2016年度本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一、关於建议本公司章程(「章程」)修正案(二)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相关法律及法规,董事会拟议修订章程相关内容
使之反映本公司监事人数及监事会构成的变化等事项。
十二、关於建议修订章程(草案)(於建议A股发售後生效)(按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8月
26日的公告之定义)的议案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及法规,董事会拟议修订章程(草案 )(於 建议A股发售後生
效)第一百八十五条及一百八十六条使之反映本公司监事人数及监事会构成的变化。
十三、关於审议控股股东(按本公司日期为2015年11月10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
之定义)遵守不竞争协议(按招股章程之定义)情况的议案
十四、关於2016年度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十五、关於建议延长建议A股发售的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C2�C
十六、关於建议延长本公司股东(「股东」)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建议A股发售的具体事
宜(「授权」)的有效期的议案
详情请分别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8月26日及2016年10月17日的公告和
2016年9月1日的通函,有关建议A股发售及授权的事宜。
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6
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了有关建议A股发售及授权的决议。
鉴於上述会议批准的有关建议A股发售及授权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董事会建
议,经本公司2016年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
股东大会和2017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类别大会」)审议并批准,延长
有关建议A股发售和授权的决议的有效期,延长期限自股东周年大会和类别大
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十七、关於聘任管伟立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十八、关於聘任王莲月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十九、关於聘任王红月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二十、关於聘任杨扬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二十一、关於聘任林利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二十二、关於聘任庄一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二十三、关於聘任黄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C3�C
二十四、关於聘任葛创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二十五、关於转让本公司的一处房产予陈远岭先生的议案
二十六、关於本公司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关联交易公允性报告的议案
二十七、关於召开股东周年大会及类别大会的议案
上述第一、二、五、六、七、九、十一、十二、十四至二十四及二十五条议案需提
呈股东周年大会审议,上述第十五及十六条议案需提呈类别大会审议。一份载有
(其中包括)有关上述第一、二、五、六、七、九、十一、十二、十四至二十四及
二十五条议案之资料的通函将适时寄发给股东。
承董事会命
温州康宁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管伟立
董事长
中国・浙江
2017年3月27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管伟立先生、王莲月女士及王红月女士;非执行董事为杨扬先
生及何欣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庄一强先生、黄智先生及葛创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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