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1 �C
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公 告 的 内 容 概
不 负 责,对 其 准 确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发 表 任 何 声 明,并 明 确 表 示,概 不 对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内 容 而 产 生 或 因 倚 赖 该 等 内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损 失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Cosmo Lady (China)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都 市 丽 人(中 国)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於 开 曼 群 岛 注 册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代 号:2298)
截 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之 全 年 业 绩 公 告
财 务 概 要
截 至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2016年 2015年 变 动
收 入 人 民 币 千 元 4,512,385 4,953,415 -8.9%
经 营 利 润 人 民 币 千 元 305,449 688,803 -55.7%
本 公 司 权 益 持 有 人
应 占 利 润 人 民 币 千 元 241,961 540,008 -55.2%
毛 利 率 % 44.4% 42.7%
经 营 利 润 率 % 6.8% 13.9%
本 公 司 权 益 持 有 人
应 占 利 润 率 % 5.4% 10.9%
每 股 盈 利
�C 基 本 及 摊 薄 人 民 币 分 12.70 28.33
每 股 末 期 股 息 港 仙 6.21 11.00
(人 民 币 分) ( 5.50) ( 9.31)
�C 2 �C
年 度 业 绩
都 市 丽 人(中 国)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董 事 会(「 董 事 会」)欣 然 公 布 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本 集 团」)截 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之 全 年 业 绩,连 同 2015
年 同 期 比 较 数 字 及 经 甄 选 解 释 附 注 如 下:
综 合 损 益 及 其 他 全 面 收 益 表
截 至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附 注 2016年 2015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收 入 4 4,512,385 4,953,415
销 售 成 本 (2,510,348) (2,838,621)
毛 利 2,002,037 2,114,794
销 售 及 营 销 费 用 (1,434,758) (1,306,751)
一 般 及 行 政 费 用 (312,619) (197,495)
其 他 收 入 5 50,087 76,735
其 他 收 益 �C 净 额 702 1,520
经 营 利 润 305,449 688,803
财 务 收 入 22,707 21,766
财 务 费 用 (4,412) �C
财 务 收 入 �C 净 额 18,295 21,766
除 所 得 税 前 利 润 6 323,744 710,569
所 得 税 费 用 7 (81,783) (170,561)
年 内 利 润 241,961 540,008
年 内 其 他 全 面 收 益
(其 後 可 能 重 新 分 类 至 损 益 的 项 目)
汇 兑 差 额 1,925 5,478
年 内 全 面 收 益 总 额 243,886 545,486
本 公 司 权 益 持 有 人 应 占 利 润 241,961 540,008
本 公 司 权 益 持 有 人 应 占 全 面 收 益 总 额 243,886 545,486
每 股 盈 利 8 人 民 币 分 人 民 币 分
基 本 及 摊 薄 12.70 28.33
�C 3 �C
综 合 资 产 负 债 表
於 12月 31日
附 注 2016年 2015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物 业、厂 房 及 设 备 545,646 448,999
土 地 使 用 权 89,391 91,471
无 形 资 产 39,449 40,110
於 合 营 公 司 之 投 资 1,990 1,990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8,600 15,600
给 予 第 三 方 之 贷 款 10 �C 105,000
按 金、预 付 款 及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25,815 32,78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39,209 30,318
760,100 766,268
流 动 资 产
存 货 1,150,679 800,377
应 收 账 款 11 451,230 517,705
给 予 第 三 方 之 贷 款 10 105,000 �C
按 金、预 付 款 及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503,199 438,343
银 行 结 余 及 现 金 809,178 960,074
3,019,286 2,716,499
资 产 总 值 3,779,386 3,482,767
权 益
本 公 司 权 益 持 有 人 应 占 股 本 及 储 备
股 本 117,320 117,320
股 份 溢 价 1,254,574 1,431,994
其 他 储 备 260,929 244,196
保 留 盈 利 1,061,006 845,352
权 益 总 额 2,693,829 2,638,862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应 付 账 款 12 554,254 495,411
应 计 费 用 及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305,614 283,556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24,088 63,160
883,956 842,127
非 流 动 负 债
贷 款 13 200,000 �C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601 1,778
201,601 1,778
负 债 总 额 1,085,557 843,905
权 益 及 负 债 总 额 3,779,386 3,482,767
�C 4 �C
综 合 权 益 变 动 表
本 公 司 权 益 持 有 人 应 占
股 本 股 份 溢 价 其 他 储 备 保 留 盈 利 权 益 总 额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於 2016年 1月 1日 117,320 1,431,994 244,196 845,352 2,638,862
全 面 收 益
年 内 利 润 �C �C �C 241,961 241,961
其 他 全 面 收 益
汇 兑 差 额 �C �C 1,925 �C 1,925
年 内 全 面 收 益 总 额 �C �C 1,925 241,961 243,886
与 权 益 持 有 人 交 易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报 酬 �C �C 3,373 �C 3,373
就 股 份 奖 励 计 划 购 买 的 股 份 �C �C (14,872) �C (14,872)
股 息 �C (177,420) �C �C (177,420)
与 权 益 持 有 人 交 易 总 额 �C (177,420) (11,499) �C (188,919)
转 拨 至 法 定 储 备 �C �C 26,307 (26,307) �C
於 2016年 12月 31日 117,320 1,254,574 260,929 1,061,006 2,693,829
於 2015年 1月 1日 117,320 1,431,994 231,699 456,519 2,237,532
全 面 收 益
年 内 利 润 �C �C �C 540,008 540,008
其 他 全 面 收 益
汇 兑 差 额 �C �C 5,478 �C 5,478
年 内 全 面 收 益 总 额 �C �C 5,478 540,008 545,486
与 权 益 持 有 人 交 易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报 酬 �C �C 7,019 �C 7,019
股 息 �C �C �C (151,175) (151,175)
与 权 益 持 有 人 交 易 总 额 �C �C 7,019 (151,175) (144,156)
於 2015年 12月 31日 117,320 1,431,994 244,196 845,352 2,638,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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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合 现 金 流 量 表
截 至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2016年 2015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经 营 活 动 所 得 现 金 流 量
经 营 活 动 所 得 现 金 122,993 568,442
已 付 所 得 税 (129,923) (165,738)
经 营 活 动(所 用)�u所 得 现 金 净 额 (6,930) 402,704
投 资 活 动 所 得 现 金 流 量
出 售 物 业、厂 房 及 设 备 所 得 款 项 4,564 4,681
已 收 利 息 18,044 18,711
购 买 物 业、厂 房 及 设 备 (162,379) (192,945)
购 买 无 形 资 产 (5,518) (12,166)
购 买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C (15,600)
向 合 营 公 司 注 资 �C (1,990)
初 步 期 限 超 过 三 个 月 的 定 期 存 款 (210) 149,790
给 予 第 三 方 之 贷 款 �C (105,000)
业 务 合 并 付 款 (5,000) (74,800)
投 资 活 动 所 用 现 金 净 额 (150,499) (229,319)
融 资 活 动 所 得 现 金 流 量
支 付 就 股 份 奖 励 计 划 购 买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付 款 (14,872) �C
贷 款 所 得 款 200,000 �C
已 付 贷 款 利 息 (4,412) �C
已 付 股 息 (177,420) (151,175)
融 资 活 动 所 得�u(所 用)现 金 净 额 3,296 (151,175)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减 少)�u增 加 净 额 (154,133) 22,210
年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950,639 921,337
汇 率 变 动 影 响 3,027 7,092
年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799,533 950,639
�C 6 �C
附 注
1. 一 般 资 料
本 公 司 於 2014年 1月 28日 根 据 开 曼 群 岛 公 司 法( 2010年 修 订)在 开 曼 群 岛 注 册 成 立 为 获
豁 免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 的 注 册 办 事 处 地 址 为 P.O. Box 1350, Clifton House, 75 Fort Street,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本 公 司 为 投 资 控 股 公 司。本 集 团 的 主 要 业 务 为 於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中 国」)从 事 设 计、
营 销 及 销 售 贴 身 衣 物 产 品。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於 2014年 6月 26日 在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联 交 所」)主 板 上 市。
除 另 有 指 明 者 外,本 集 团 综 合 财 务 报 表 以 人 民 币(「 人 民 币」)呈 列,并 於 2017年 3月 27
日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刊 发。
2. 编 制 基 准
本 集 团 的 综 合 财 务 报 表 乃 根 据 所 有 适 用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及
按 照 历 史 成 本 法 编 制,并 就 按 公 平 值 计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重 估 而 作 出 修 订。
编 制 符 合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的 财 务 报 表 需 要 使 用 若 干 关 键 会 计 估 计。这 亦 需 要 管 理
层 在 应 用 本 集 团 的 会 计 政 策 过 程 中 行 使 其 判 断。
(a) 采 纳 准 则 修 订 本 的 影 响
以 下 准 则 修 订 本 乃 本 集 团 於 2016年 1月 1日 开 始 的 财 政 年 度 首 次 采 纳。采 纳 该 等
准 则 修 订 本 并 无 对 本 集 团 业 绩 或 财 务 状 况 造 成 任 何 重 大 影 响。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4号 监 管 递 延 账 目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0号、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2号 及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28号(修 订 本)
投 资 实 体:应 用 合 并 的 例 外 规 定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1号(修订本) 收 购 於 合 营 业 务 权 益 之 会 计 法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1号(修 订 本) 披 露 计 划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16号 及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38号(修 订 本)
澄 清 可 接 纳 的 折 旧 及 摊 销 方 法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16号 及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41号(修 订 本)
农 业:生 产 性 植 物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27号(修 订 本) 独 立 财 务 报 表 的 权 益 法
2014年 年 度 改 进 2012年 至 2014年 周 期 的 年 度 改 进
�C 7 �C
(b) 已 颁 布 但 尚 未 生 效 的 新 准 则 及 诠 释
多 项 新 准 则 以 及 准 则 及 注 释 的 修 订 於 2016年 1月 1日 之 後 开 始 的 年 度 期 间 生 效,
且 未 有 於 编 制 综 合 财 务 报 表 时 采 纳。该 等 准 则 及 修 订 预 期 不 会 对 本 集 团 的 综 合
财 务 报 表 构 成 重 大 影 响,惟 下 文 所 载 者 除 外: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9号「金 融 工 具」
该 新 准 则 针 对 金 融 资 产 及 金 融 负 债 的 分 类、计 量 及 终 止 确 认,并 引 入 对 冲 会 计
的 新 规 则 及 金 融 资 产 的 新 减 值 模 型。
尽 管 本 集 团 尚 未 对 金 融 资 产 的 分 类 及 计 量 进 行 详 尽 评 估,惟 目 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权 益 工 具 似 乎 将 满 足 分 类 为 按 公 平 值 计 入 其 他 全 面 收 益 的 条 件,
故 此,该 等 资 产 的 会 计 处 理 不 会 有 任 何 变 动。本 集 团 并 无 按 公 平 值 计 量 的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因 此,本 集 团 预 期 新 指 引 不 会 对 其 金 融 资 产 的 分 类 及 计 量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由 於 新 规 定 仅 影 响 指 定 按 公 平 值 计 入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而 本 集 团 并 无 拥 有 该 等
负 债,因 此,本 集 团 金 融 负 债 的 会 计 处 理 将 不 会 受 影 响。终 止 确 认 的 规 则 已 由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39号「金 融 工 具:确 认 及 计 量」转 移 且 并 无 变 动。
对 冲 会 计 规 则 存 在 变 动,更 多 对 冲 关 系 可 能 合 资 格 用 於 对 冲 会 计,因 为 该 准 则
引 入 更 基 於 原 则 的 方 式。同 时,本 集 团 并 无 任 何 有 关 对 冲 工 具。
新 减 值 模 型 要 求 以 预 期 信 用 亏 损,而 非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39号 下 仅 以 已 产 生 信 用
亏 损 确 认 减 值 拨 备。该 规 定 适 用 於 按 摊 销 成 本 分 类 的 金 融 资 产、按 公 平 值 计 入
其 他 全 面 收 益 的 债 务 工 具、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5号「客 户 合 约 收 益」下 的 合 约
资 产、应 收 租 赁 款、贷 款 承 担 及 若 干 财 务 担 保 合 约。尽 管 本 集 团 尚 未 就 新 模 型
可能对其减值拨备造成的影响进行详细评估,惟其可能导致提前确认信用亏损。
新 准 则 亦 引 入 延 伸 的 披 露 要 求 及 呈 列 方 式 变 动。该 等 变 动 预 期 将 更 改 本 集 团 有
关 其 金 融 工 具 披 露 的 性 质 及 程 度,尤 其 是 於 采 纳 新 准 则 的 年 度。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9号 须 於 2018年 1月 1日 或 之 後 开 始 的 财 政 年 度 应 用。本 集
团 无 意 於 其 强 制 日 期 前 采 纳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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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5号「来 自 客 户 合 约 的 收 入」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5号 将 取 代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18号 所 涵 盖 有 关 货 品 及 服 务 合
约 及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11号 所 涵 盖 有 关 建 造 合 约 的 规 定。该 新 准 则 乃 基 於 货 品 或
服 务 的 控 制 权 转 移 予 客 户 时 确 认 收 益 的 原 则。该 新 准 则 允 许 采 纳 完 整 追 溯 调 整
法 或 经 修 订 追 溯 调 整 法。
根 据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5号,於(或 因)实 体 完 成 履 约 责 任,即 与 特 定 履 约 责
任 相 关 的 货 品 或 服 务 的「控 制 权」转 移 予 顾 客 时 确 认 收 入。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5号 已 加 入 更 多 特 定 指 引 以 处 理 特 别 情 况。於 2016年,此 乃 所 颁 布 有 关 识 别 履
约责任、主体与代理考虑事项及许可应用指引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厘清。
管 理 层 目 前 正 评 估 应 用 新 准 则 对 本 集 团 财 务 报 表 的 影 响 且 目 前 预 计 未 来 应 用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5号 不 会 对 本 集 团 综 合 财 务 报 表 造 成 重 大 影 响。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5号 於 2018年 1月 1日 或 之 後 开 始 的 财 政 年 度 强 制 生 效。本
集 团 目 前 无 意 於 其 生 效 日 期 前 采 纳 该 准 则。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6号「租 赁」
在 经 营 租 赁 及 融 资 租 赁 之 间 的 差 异 被 消 除 的 情 况 下,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6号
将 导 致 近 乎 所 有 租 赁 均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确 认。根 据 新 准 则,以 资 产(租 赁 项 目 的
使 用 权)及 金 融 负 债 缴 纳 租 金 均 获 确 认,惟 期 限 较 短 及 价 值 较 低 租 赁 不 在 此 列。
同 时,有 关 出 租 人 的 会 计 处 理 不 会 重 大 改 变。
该 准 则 将 主 要 影 响 本 集 团 经 营 租 赁 的 会 计 处 理。於 报 告 日 期,本 集 团 的 不 可 撤
销 经 营 租 赁 承 担 为 人 民 币 612,671,000元。然 而,本 集 团 尚 无 法 确 定 此 等 承 担 中
将 导 致 确 认 资 产 及 未 来 付 款 负 债 的 金 额,以 及 其 将 如 何 影 响 本 集 团 的 溢 利 及 现
金 流 量 分 类。部 分 承 担 可 能 因 期 限 较 短 及 价 值 较 低 租 赁 而 无 需 确 认 相 关 资 产 或
负债,而部分承担可能与不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下租赁要求的安排有关。
新 准 则 须 於 2019年 1月 1日 或 之 後 开 始 的 财 政 年 度 强 制 生 效。本 集 团 无 意 於 其 生
效 日 前 采 纳 该 准 则。
并 无 尚 未 生 效 的 其 他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或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诠 释 委 员 会 诠 释
预 期 会 对 本 集 团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3. 分 部 资 料
本 集 团 作 为 单 一 经 营 分 部 营 运。单 一 经 营 分 部 的 报 告 方 式 与 向 首 席 营 运 决 策 者 提 供
的 内 部 报 告 贯 彻 一 致。负 责 分 配 资 源 及 评 核 经 营 分 部 表 现 的 首 席 营 运 决 策 者,为 作
出 策 略 性 决 定 的 执 行 董 事。
本 集 团 主 要 从 事 设 计、营 销 及 销 售 贴 身 衣 物 产 品,所 有 收 入 均 来 自 中 国。
概 无 任 何 单 一 外 部 客 户 产 生 的 收 入 占 本 集 团 收 入 逾 10% ( 2015年:无)。
�C 9 �C
4. 收 入
截 至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2016年 2015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向 加 盟 商 销 售 2,520,238 3,155,892
零 售 1,679,518 1,622,952
电 子 商 务 312,629 174,571
4,512,385 4,953,415
5. 其 他 收 入
截 至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2016年 2015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加 盟 费 收 入 984 2,440
软 件 使 用 费 收 入 2,248 4,283
政 府 奖 励(附 注 a) 31,083 50,909
服 务 费 收 入(附 注 b) 2,011 7,149
其 他 13,761 11,954
50,087 76,735
附 注:
(a) 此 项 目 主 要 为 自 中 国 各 地 方 政 府 所 收 取 的 奖 励。就 该 等 收 入 并 无 未 达 成 条 件 或
或 然 费 用。
(b) 服 务 费 收 入 主 要 包 括 向 加 盟 店 提 供 的 店 面 室 内 设 计 服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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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除 所 得 税 前 利 润
除 所 得 税 前 利 润 已 扣 除 下 列 各 项:
截 至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2016年 2015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雇 员 福 利 费 用(包 括 董 事 酬 金) 557,974 476,242
土 地 及 楼 宇 的 经 营 租 赁 租 金 527,687 404,657
其 他 经 营 租 赁 租 金 45,883 39,976
根 据 合 作 安 排 有 关 店 �m 的 代 销 费 用 �C 106,496
营 销 及 推 广 费 用 117,459 108,740
折 旧 及 摊 销 88,220 70,358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服 务 费 53,376 34,283
存 货 撇 减 46,877 20,699
7. 所 得 税 费 用
截 至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2016年 2015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当 期 所 得 税
�C 香 港 利 得 税 (附 注 (a)) �C �C
�C 中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附 注 (b)) 90,851 177,269
90,851 177,269
递 延 所 得 税 (9,068) (6,708)
所 得 税 费 用 81,783 170,561
(a) 香 港 利 得 税
截 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适 用 的 香 港 利 得 税 税 率 为 16.5% ( 2015年:16.5%)。
(b) 中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截 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本 集 团 中 国 附 属 公 司 根 据 有 关 中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现 有 法 例、其 诠 释 及 惯 例 计 算 须 缴 的 中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25% ( 2015年:
25%)。
(c) 海 外 所 得 税
本公司根据开曼群岛第22章公司法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一间获豁免有限公司,
故 获 豁 免 缴 纳 开 曼 群 岛 所 得 税。本 公 司 於 英 属 处 女 群 岛(「 英 属 处 女 群 岛」)注 册
成 立 的 直 接 附 属 公 司 乃 根 据 英 属 处 女 群 岛 国 际 商 业 公 司 法 注 册 成 立,故 获 豁 免
缴 纳 英 属 处 女 群 岛 所 得 税。
�C 11 �C
8. 每 股 盈 利
基 本
每股基本盈利按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除以年内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附注)
计 算。
截 至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2016年 2015年
本 公 司 权 益 持 有 人 应 占 年 内 利 润 (人 民 币 千 元) 241,961 540,008
就 每 股 基 本 盈 利 而 言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千 股) 1,904,482 1,906,457
每 股 基 本 盈 利 (每 股 人 民 币 分) 12.70 28.33
附 注: 截 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就 每 股 基 本 盈 利 而 言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经 已
调整2016年8月17日进行的就股份奖励计划购买及持有本公司普通股的影响。
摊 薄
由 於 本 年 度 并 无 已 发 行 具 潜 在 摊 薄 效 应 的 普 通 股,故 每 股 摊 薄 盈 利 与 每 股 基 本 盈 利
相 同( 2015年:无)。
9. 股 息
於 2017年 3月 27日 举 行 的 会 议 上,董 事 建 议 就 截 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派 付 末 期 股
息每股本公司普通股人民币5.50分(相当於约6.21港仙),合计约人民币104,855,000元(相
当 於 约 118,391,000港 元)。该 拟 派 股 息 并 未 计 入 截 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之 综 合 财
务 报 表 的 应 付 股 息 内,惟 将 计 入 截 至 2017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部 分。
於 2016年 3月 29日 举 行 的 会 议 上,董 事 建 议 就 截 至 2015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派 付 末 期 股
息 每 股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11.0港 仙(相 当 於 约 人 民 币 9.31分),合 计 约 209,710,000港 元(相 当
於 约 人 民 币 177,420,000元),并 已 於 截 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派 付 及 计 入 部 分。
�C 12 �C
10. 给 予 第 三 方 之 贷 款
给 予 第 三 方 之 贷 款 人 民 币 105,000,000元 指 根 据 本 集 团 之 附 属 公 司 与 招 商 银 行 订 立 之
委 托 贷 款 委 托 协 议 以 及 招 商 银 行 与 上 海 欧 迪 芬 订 立 之 委 托 贷 款 协 议 通 过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分 行(「 招 商 银 行」)(作 为 贷 款 代 理)向 第 三 方 上 海 欧 迪 芬 内 衣 精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欧 迪 芬」)垫 付 之 委 托 贷 款,作 为 於 2015年 收 购 上 海 欧 迪 芬 业 务 之 一
部 分。
该 贷 款 按 年 利 率 9%计 息,应 於 2017年 偿 还 且 由 上 海 欧 迪 芬 两 名 股 东 提 供 共 同 担 保 及
以 上 海 欧 迪 芬 所 拥 有 的 一 幅 土 地 及 於 其 上 所 建 的 楼 宇 作 抵 押。
该 贷 款 已 在 2017年 3月 份 清 还。
11. 应 收 账 款
於 12月 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应 收 第 三 方 款 项 454,323 519,170
减:减 值 拨 备 (3,093) (1,465)
应 收 账 款 �C 净 额 451,230 517,705
本 集 团 应 收 账 款 主 要 来 自 向 具 有 合 适 信 贷 记 录 的 若 干 加 盟 商 客 户 作 出 的 销 售 收 入。
本 集 团 一 般 就 季 节 性 产 品 授 予 加 盟 商 客 户 自 发 票 日 期 起 计 60至 90日 的 信 贷 期。本 集
团亦就加盟商客户新门店首份产品订单授予180至360日的信贷期。於2016年12月31日,
按 发 票 日 期 所 作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分 析 如 下:
於 12月 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应 收 账 款,总 额
�C 30日 以 内 234,559 324,271
�C 超 过 30日 但 於 60日 以 内 54,784 76,202
�C 超 过 60日 但 於 90日 以 内 37,223 46,968
�C 超 过 90日 但 於 180日 以 内 46,224 41,165
�C 超 过 180日 但 於 360日 以 内 75,670 21,475
�C 超 过 360日 5,863 9,089
454,323 519,170
�C 13 �C
12. 应 付 账 款
於 12月 31日
2016 2015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应 付 第 三 方 款 项 552,305 489,652
应 付 关 连 方 款 项 1,949 5,759
554,254 495,411
於 2016年 12月 31日,按 发 票 日 期 所 作 应 付 账 款 账 龄 分 析 如 下:
於 12月 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应 付 账 款
�C 30日 以 内 42,492 69,468
�C 超 过 30日 但 於 60日 以 内 113,089 125,427
�C 超 过 60日 但 於 90日 以 内 159,195 154,705
�C 超 过 90日 但 於 180日 以 内 187,537 94,683
�C 超 过 180日 但 於 360日 以 内 41,169 30,864
�C 超 过 360日 10,772 20,264
554,254 495,411
13. 贷 款
本 集 团 贷 款 的 账 面 值 以 人 民 币 计 值。本 集 团 银 行 贷 款 并 无 抵 押 及 於 2019年 到 期 偿 还,
并 按 4.75%的 年 利 率 计 息( 2015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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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务 回 顾
2016年,美 国 经 济 复 苏 缓 慢,欧 元 区 经 济 在 英 国 脱 欧 公 投 後 存 在 更 多 不 确
定 性。与 此 同 时,中 国 经 济 增 长 也 持 续 放 缓。根 据 中 国 国 家 统 计 局 的 资 料,
中 国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增 长 由 2015年 的 6.9%下 降 至 2016年 的 6.7%。然 而,即 使 在
当 前 的 经 济 情 况 之 下,消 费 者 可 消 费 的 财 富 仍 持 续 增 加,2016年 中 国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增 长 达 6.3%。
在 中 国 内 地 经 济 发 展 放 缓 的 情 况 下,整 体 消 费 气 氛 转 趋 审 慎,零 售 业 务 整
体 也 受 到 负 面 影 响。
更 为 重 要 的 是,中 国 内 地 贴 身 衣 物 行 业 开 始 有 结 构 性 的 调 整,也 对 本 集 团
的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负 面 影 响。主 要 的 结 构 性 调 整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以 下 各 项:
1. 销 售 渠 道 进 一 步 多 元 化
(a) 位 於 百 货 公 司 及 街 道 的 店 �m 一 般 销 售 表 现 较 弱,部 份 店 �m 甚 至 出
现 亏 损;
(b) 位 於 购 物 中 心 的 店 �m 一 般 销 售 表 现 较 理 想;及
(c) 电 子 商 务 渠 道 销 售 增 长 势 头 强 劲。
2. 产 品 售 卖 结 构 变 化
因 为 内 衣 行 业 的 结 构 性 和 周 期 性 调 整,部 份 消 费 者 对 产 品 品 质 的 要 求
提 高 了,选 择 更 舒 适 的 产 品(例 如 无 痕 无 钢 圈 产 品)及 一 些 有 健 康 理 念
和 特 别 功 能 的 产 品(例 如 运 动 文 胸)。
面 对 上 述 挑 战,本 集 团 的 销 售 收 入 下 跌 约 8.9%至 约 人 民 币 4,512,385,000
元( 2015年:人 民 币 4,953,415,000元)。
另 一 方 面,为 配 合 业 务 发 展,各 项 营 运 费 用(例 如 雇 员 福 利 费 用、租 赁
租 金 及 行 销 及 推 广 费 用)於 2016年 均 有 所 增 加。当 我 们 注 意 到 上 述 不 利
情 况 及 集 团 的 销 售 表 现 不 如 理 想 後,已 於 2016年 下 半 年 采 取 一 系 列 措
施 控 制 本 集 团 的 营 运 费 用。然 而 由 於 这 些 措 施 需 要 时 间 完 成 及 产 生 效
果,2016年 的 营 运 费 用 仍 大 幅 上 升,影 响 本 集 团 的 利 润。因 此,年 内 的
本 公 司 权 益 持 有 人 应 占 利 润 下 降 约 55.2%至 约 人 民 币 241,961,000元( 2015
年:人 民 币 540,008,000元)。2016年 每 股 盈 利 约 为 人 民 币 12.70分( 2015年:
人 民 币 28.33分),跟 去 年 相 比 下 降 约 55.2%。
�C 15 �C
为 改 善 本 集 团 未 来 营 运 结 果,本 集 团 已 采 取 多 项 旨 在 重 振 本 集 团 业 务
的 措 施,包 括 但 不 限 於 以 下 各 项:
1. 高 管 层 变 更
已 於 年 内 及 2017年 第 一 季 度 聘 请 多 名 有 能 力 的 新 高 管,改 善 本 集
团 的 管 理。
2. 销 售 及 分 销 管 道 改 革
(a) 关 闭 亏 损 的 门 店(主 要 位 於 百 货 公 司 及 街 道 上),并 於 合 适 的
购 物 中 心、社 区 及 三、四 线 市 场 开 新 门 店;
(b) 加 大 发 展 电 商 渠 道 的 力 度;
(c) 加 快 推 动 第 五 代 形 象 更 新,翻 新 旧 门 店 以 刺 激 客 户 需 求;
(d) 与 潜 在 合 作 夥 伴 商 讨 组 成 策 略 联 盟,共 同 发 展 东 南 亚 市 场;
及
(e) 於 中 国 内 地 三、四 线 地 区 开 设 折 扣 店,争 取 这 些 地 区 的 市 场
及 清 理 旧 存 货。
3. 产 品 创 新
本 集 团 将 加 大 研 发 力 度,从 而 能 快 速 应 对 市 场 的 转 变 和 客 户 的 新
需 求,推 出 新 产 品(例 如 新 型 无 痕 软 钢 圈 文 胸、直 立 绵 模 杯、太 极
石 模 杯、婴 肌 棉 模 杯、四 面 弹 模 杯 等)。
4. 严 控 费 用
本 集 团 将 通 过 关 闭 亏 损 门 店、谈 判 降 低 门 店 租 金、减 少 低 效 益 的
市 场 推 广 活 动 和 减 低 非 必 要 的 开 支 等 措 施,从 而 严 控 费 用 及 改 善
利 润。
5. 供 应 链 管 理 改 革
(a) 加 强 销 售 部 门 及 供 应 链 部 门 的 协 调 和 沟 通,参 考 实 际 销 售 情
况,增 加 采 购 次 数,采 用 更 有 灵 活 性 的 采 购 方 法,从 而 优 化 存
货 控 制;
(b) 对 采 购、来 货 监 控、库 存 消 耗 情 况 监 控、原 材 料 指 定、质 检 验
收 及 产 能 分 配 等 工 作 进 行 统 一 处 理,提 高 效 率 和 减 低 浪 费 资
源;及
(c) 自 行 采 购 部 份 原 材 料 以 供 代 工 供 应 商 使 用,可 对 原 材 料 进 一
步 管 控,提 高 最 终 产 品 的 品 质 及 享 受 大 量 采 购 的 规 模 效 益。
�C 16 �C
财 务 回 顾
收 入
本 集 团 收 入 源 自 销 售 产 品,包 括 向 加 盟 商 或 透 过 自 营 店 及 网 上 销 售 平 台 向
消 费 者 销 售 产 品。有 关 收 入 下 降 的 原 因 及 管 理 层 已 采 取 的 措 施 的 详 情,请
参阅业务回顾部份。管理层预期集团的2017年的收入将至少跟2016年的相若。
按 销 售 渠 道 划 分 的 收 入
本 集 团 透 过 遍 布 全 国 逾 330个 地 级 市 的 广 阔 门 店 销 售 网 络 及 网 上 销 售 平 台
向 消 费 者 销 售 产 品。下 表 载 列 按 销 售 渠 道 划 分 的 总 收 入 明 细:
截 至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2016年 2015年
人 民 币 千 元 % 人 民 币 千 元 %
向 加 盟 商 销 售 2,520,238 55.9 3,155,892 63.7
零 售 1,679,518 37.2 1,622,952 32.8
电 子 商 务 312,629 6.9 174,571 3.5
总 收 入 4,512,385 100.0 4,953,415 100.0
虽 然 本 集 团 的 销 售 表 现 欠 理 想,但 电 子 商 务 渠 道 於 2016年 的 销 售 仍 然 增 长
势 头 强 劲。
按 产 品 类 别 划 分 的 收 入
本集团的收入源自五个主要贴身衣物产品系列:文胸、内裤、睡衣及家居服、
保 暖 服 及 其 他。下 表 载 列 按 产 品 划 分 的 总 收 入 明 细:
截 至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2016年 2015年
人 民 币 千 元 % 人 民 币 千 元 %
文 胸 2,041,221 45.2 2,269,562 45.8
内 裤 712,260 15.8 795,833 16.1
睡 衣 及 家 居 服 652,748 14.5 715,422 14.4
保 暖 服 582,943 12.9 600,198 12.1
其 他 (附 注 1) 523,213 11.6 572,400 11.6
总 收 入 4,512,385 100.0 4,953,415 100.0
附 注:
(1) 包 括 打 底 裤 及 紧 身 裤、背 心、袜 子 及 配 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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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 利 及 毛 利 率
本 集 团 毛 利 率 升 至 约 44.4% ( 2015年:42.7%),主 要 由 於 不 断 改 变 销 售 渠 道 及
产 品 组 合,且 进 一 步 整 合 供 应 链 所 致。然 而,因 年 内 销 售 下 跌,毛 利 数 字 仍
下 降 至 约 人 民 币 2,002,037,000元( 2015年:人 民 币 2,114,794,000元)。
经 营 费 用
销 售 及 营 销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雇 员 福 利 费 用、土 地 及 楼 宇 的 经 营 租 赁 租 金、营
销 及 推 广 费 用、电 子 商 务 平 台 服 务 费、折 旧 及 摊 销 以 及 其 他。销 售 及 营 销 费
用 增 加 约 9.8%至 约 人 民 币 1,434,758,000元( 2015年:人 民 币 1,306,751,000元),
主要因年内自营店数目增加而导致雇员福利费用及经营租赁租金大幅增加,
因 电 子 商 务 业 务 大 幅 扩 张 而 导 致 的 服 务 费 大 幅 增 加,及 因 为 於 2015年 6月 收
购 欧 迪 芬 品 牌 及 其 附 属 品 牌 对 销 售 及 营 销 费 用 的 全 年 影 响。
一 般 及 行 政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雇 员 福 利 费 用、折 旧 及 摊 销、其 他 经 营 租 金 费 用、
差 旅 费 用 以 及 其 他。一 般 及 行 政 费 用 增 加 约 58.3%至 约 人 民 币 312,619,000元
( 2015年:人 民 币 197,495,000元),主 要 由 於 雇 员 福 利 费 用、其 他 经 营 租 金 费
用、折 旧 及 摊 销 增 加,及 因 为 於 2015年 6月 收 购 欧 迪 芬 品 牌 及 其 附 属 品 牌 对
一 般 及 行 政 费 用 的 全 年 影 响。
管 理 层 预 期,经 采 用 业 务 回 顾 部 份 所 详 述 的 紧 缩 成 本 控 制 措 施 後,本 集 团
於 2017年 的 经 营 费 用 将 较 2016年 下 降。
其 他 收 入
其他收入包括政府奖励、软件使用费收入、加盟费收入、服务费收入及其他。
年 内,其 他 收 入 减 少 34.7%至 约 人 民 币 50,087,000元( 2015年:人 民 币 76,735,000
元),主 要 因 为 政 府 奖 励 及 服 务 费 收 入 分 别 减 少 约 人 民 币 19,826,000元 及 人 民
币 5,138,000元。
财 务 收 入 �C 净 额
财 务 收 入 净 额 指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给 予 第 三 方 之 贷 款 及 短 期 银 行 存 款 的
利 息 收 入,减 去 银 行 贷 款 的 融 资 费 用。财 务 收 入 净 额 约 为 人 民 币 18,295,000
元( 2015年:人 民 币 21,766,000元),有 所 降 低 因 为 年 内 银 行 贷 款 利 息 增 加。
所 得 税 费 用
所 得 税 费 用 主 要 指 本 集 团 根 据 中 国 有 关 所 得 税 规 则 及 规 例 应 缴 的 所 得 税。
年 内,本 集 团 的 实 际 税 率 保 持 稳 定,约 为 25.3% ( 2015年:24.0%),并 与 中 国
内地的标准税率25%相若。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履行所有纳税义务,
且 概 无 任 何 未 解 决 税 项 纠 纷。
�C 18 �C
营 运 资 本 管 理
2016年 2015年
存 货 平 均 周 转 天 数 141.8天 92.5天
应 收 账 款 平 均 周 转 天 数 39.2天 29.4天
应 付 账 款 平 均 周 转 天 数 76.3天 49.2天
存 货 平 均 周 转 天 数 增 加 主 要 由 於 存 货 结 余 由 2015年 12月 31日 的 约 为 人 民 币
800,377,000元 增 加 至 2016年 12月 31日 的 约 人 民 币 1,150,679,000元,这 是 由 於
2016年 的 销 售 表 现 不 及 预 期 所 致。管 理 层 预 期,经 采 取 业 务 回 顾 部 份 所 述
的 措 施 後,2017年 年 末 的 存 货 水 平 及 存 货 平 均 周 转 天 数 将 低 於 2016年 年 末
水 平。
应 收 账 款 平 均 周 转 天 数 由 2015年 的 约 29.4天 增 加 至 2016年 的 约 39.2天,乃
由 於 年 内 对 加 盟 店 的 信 用 销 售 上 升 所 致。然 而,管 理 层 於 2016下 半 年 已 逐
步 收 紧 对 此 方 面 的 控 制,因 此 2016年 12月 31日 的 应 收 账 款 结 余 约 人 民 币
451,230,000元 低 於 2016年 6月 30日 的 结 余(人 民 币 586,811,000元)及 2015年 12月
31日 的 结 余(人 民 币 517,705,000元)。
应 付 账 款 平 均 周 转 天 数 由 2015年 的 约 49.2天 增 加 至 2016年 的 约 76.3天,乃 由
於 提 高 了 对 代 工 厂 的 议 价 能 力。
流 动 资 金 及 财 务 资 源
本 集 团 维 持 稳 健 的 财 务 状 况。於 2016年 12月 31日,本 集 团 的 银 行 结 余 及 现 金
为 约 人 民 币 809,178,000元( 2015年 12月 31日:人 民 币 960,074,000元)及 银 行 贷
款 约 为 人 民 币 200,000,000元( 2015年 12月 31日:无)。
於 2016年 12月 31日,本 集 团 的 负 债 比 率(按 银 行 贷 款 额 占 股 东 权 益 总 额 的 百
分 比 计 算)约 为 7.4% ( 2015年:零)。净 负 债 比 率(按 银 行 贷 款 额 减 银 行 结 余 及
现 金 占 股 东 权 益 总 额 的 百 分 比 计 算)为 约 负 22.6% ( 2015年:零),因 本 集 团 处
於 净 现 金 状 况。
本 集 团 的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负 现 金 流 量 约 人 民 币 6,930,000元( 2015年:正 现 金 流
量 人 民 币 402,704,000元),主 要 由 於 年 内 现 金 转 化 为 未 出 售 的 存 货 所 致。管
理 层 预 期,经 采 取 业 务 回 顾 部 份 所 述 的 措 施 後,本 集 团 的 净 现 金 状 况 及 经
营 现 金 流 量 将 於 2017年 改 善。
资 本 性 支 出
年 内,资 本 性 支 出 约 人 民 币 190,081,000元( 2015年:人 民 币 346,954,000)主 要 是
为建设天津物流中心而产生。由於东莞物流中心的建设工程已於2015年竣工,
资 本 性 支 出 金 额 有 所 降 低。
资 产 质 押
於 2016年 12月 31日,本 集 团 概 无 就 获 取 银 行 融 资 而 质 押 任 何 资 产 作 为 抵 押。
�C 19 �C
或 然 负 债
於 2016年 12月 31日,本 集 团 概 无 任 何 重 大 或 然 负 债。
覆 盖 中 国 的 分 销 网 络 及 市 场 份 额
本 集 团 拥 有 覆 盖 中 国 的 广 泛 分 销 网 络。然 而,因 为 中 国 内 地 贴 身 衣 物 行 业
的 结 构 性 调 整,本 集 团 於 年 内 关 闭 多 家 录 得 亏 损 的 门 店,而 门 店 净 总 数 下
降了958家。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分销网络包括7,651家门店,其中1,523
家 为 自 营 店 及 6,128家 为 加 盟 店。凭 藉 广 泛 分 销 网 络 的 支 援,根 据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报 告,本 集 团 继 续 拥 有 最 高 的 市 场 份 额,约 占 本 行 业 的 3.2%。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於 2016年 12月 31日,本 集 团 雇 有 约 7,800名 员 工( 2015年:8,800名)。本 集 团 的
薪 酬 待 遇 乃 参 照 个 别 员 工 的 经 验 及 资 历 以 及 整 体 市 况 而 厘 定。花 红 与 本 集
团 财 务 业 绩 及 个 人 表 现 挂 �h。本 集 团 亦 确 保 员 工 按 照 其 需 求 获 提 供 充 分 培
训 及 职 业 发 展 机 会。
环 境 管 理
作 为 一 家 肩 负 社 会 及 环 境 责 任 的 企 业,本 集 团 致 力 於 通 过 日 常 运 营 及 遵 守
法 规(包 括 新 修 订 的「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及 当 地 政 府 环 保 局 设 立
的 规 定)以 实 现 环 境 保 护 和 可 持 续 性 发 展。本 集 团 亦 已 取 得 ISO1400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认 证。
本 集 团 按 联 交 所 有 关 环 境、社 会 及 管 治 报 告 指 引 所 发 出 的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将 包 括 在 即 将 刊 发 的 2016年 年 报 内。
期 後 事 项
自2016年12月31日起至本公告日期,并无对本集团造成影响之重大期後事项。
首 次 公 开 发 售 所 得 款 项 用 途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於 2014年 6月 26日 在 联 交 所 主 板 上 市。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售
所 得 款 项 净 额 总 计 约 为 14.63亿 港 元(相 当 於 约 人 民 币 11.62亿 元)。截 至 2016
年 12月 31日,本 集 团 已 动 用 约 人 民 币 234,138,000元(相 当 於 约 270,319,000港
元),增 加 自 营 店 数 目 以 拓 展 零 售 网 络;约 人 民 币 134,213,000元(相 当 於 约
154,953,000港 元)用 於 建 立 天 津 区 域 物 流 中 心;及 约 人 民 币 24,894,000元(相 当
於 约 28,741,000港 元)用 於 升 级 资 讯 技 术 基 础 设 施。於 2016年 12月 31日,尚 未
动 用 之 所 得 款 项 净 额 存 放 於 香 港 及 中 国 持 牌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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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 望 及 策 略
展 望 2017年,本 集 团 将 继 续 面 临 各 种 挑 战。然 而,我 们 将 采 取 各 种 措 施 及 举
措 重 振 本 集 团 业 务。除 了 在 业 务 回 顾 提 及 的 措 施 外,本 集 团 将 积 极 寻 找 合
适 并 购、参 股 及�u或 合 作 的 机 会,以 进 一 步 发 展 本 集 团 现 有 的 业 务 及 与 现 有
业 务 有 协 同 效 益 的 新 业 务。此 外,本 集 团 也 将 通 过 成 立 策 略 联 盟 的 方 式 跟
特 选 的 供 应 商 加 强 合 作 关 系,从 而 以 後 可 进 一 步 改 善 我 们 的 供 应 链 及 研 发
管 理。
於实施上述措施後,管理层审慎乐观,认为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将会逐步改善。
购 买、出 售 或 赎 回 本 公 司 上 市 证 券
截 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本 公 司 或 其 任 何 附 属 公 司 概 无 购 买、出 售 及 赎
回 任 何 本 公 司 上 市 证 券。
企 业 管 治 常 规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已 检 讨 本 公 司 之 企 业 管 治 常 规,并 认 为 本 公 司 於 截 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止 一 直 遵 守 联 交 所《证 券 上 市 规 则》(「《 上 市 规 则》」)附 录 十 四
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 该《守则》」)内之守则条文,除守则条文第A.2.1条外。
根 据 守 则 条 文 第 A.2.1条,主 席 及 行 政 总 裁 的 职 能 应 予 以 区 分,不 应 由 同 一
人 士 担 任。本 公 司 偏 离 此 条 文,原 因 是 郑 耀 南 先 生(「 郑 先 生」)同 时 履 行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主 席 兼 行 政 总 裁 的 职 务。郑 先 生 在 中 国 贴 身 衣 物 行 业 享 负 盛 名,
为本集团的创始人,在一般业务营运及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董事会相信,
由 彼 身 兼 该 两 职 可 使 本 公 司 领 导 稳 固 一 致,有 助 本 集 团 落 实 及 执 行 业 务 策
略,符 合 本 公 司 的 最 佳 利 益。在 郑 先 生 领 导 下,董 事 会 有 效 运 作 并 履 行 其 职
责,适 时 商 讨 所 有 重 要 及 适 当 问 题。此 外,由 於 所 有 主 要 决 策 均 经 谘 询 董 事
会 成 员 及 相 关 董 事 委 员 会 後 作 出,且 董 事 会 有 三 名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提 出 独
立 见 解 意 见,故 董 事 会 认 为 有 足 够 保 障 措 施 确 保 董 事 会 权 力 平 衡。然 而,董
事 会 将 不 时 根 据 现 况 检 讨 董 事 会 架 构 及 组 成,保 持 本 公 司 的 高 水 平 企 业 管
治 常 规。
审 核 委 员 会 之 审 阅
审 核 委 员 会 由 三 名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组 成,即 丘 志 明 先 生、戴 亦 一 博 士 及 陈
志 刚 先 生。拥 有 相 应 专 业 资 格 的 丘 志 明 先 生 为 审 核 委 员 会 主 席。
审 核 委 员 会 已 检 讨 本 集 团 所 采 纳 之 会 计 准 则 及 常 规 以 及 讨 论 截 至 2016年 12
月 31日 止 年 度 之 内 部 监 控 及 财 务 报 告 之 事 项。审 核 委 员 会 亦 检 讨 了 本 集 团
截 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之 全 年 业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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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集 团 之 核 数 师 罗 兵 咸 永 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已 就 本 集 团 截 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的 公 告 第 2至 13页 内 的 财 务 资 料 中 所 列 数 字 与 本 集 团 该 年 度 已 由 董
事 会 所 审 批 的 综 合 财 务 报 表 所 载 数 字 核 对 一 致。罗 兵 咸 永 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就 此 执 行 的 工 作 不 构 成 根 据 香 港 会 计 师 公 会 颁 布 的 香 港 审 计 准 则、香 港 审
阅 聘 用 准 则 或 香 港 核 证 聘 用 准 则 而 进 行 的 核 证 聘 用,因 此 罗 兵 咸 永 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并 无 对 初 步 业 绩 公 布 发 出 任 何 核 证。
证 券 交 易 之 标 准 守 则
本 公 司 已 采 纳《上 市 规 则》附 录 十 所 载 上 市 发 行 人 董 事 进 行 证 券 交 易 的 标 准
守 则(「 标 准 守 则」)作 为 本 公 司 董 事 进 行 证 券 交 易 的 操 守 守 则。於 作 出 特 别
查 询 後,所 有 本 公 司 董 事 已 确 认 於 截 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内 一 直 遵 守
标 准 守 则 所 载 规 定 准 则。
末 期 股 息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建 议 派 发 截 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末 期 股 息 每 股 人 民 币 5.50
分(以 港 元 支 付,相 当 於 约 每 股 6.21港 仙,以 2017年 3月 24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告 的 汇 率 计 算)( 2015年:每 股 11.00港 仙)。末 期 股 息 将 派 发 予 於 2017年 5月 29
日(星 期 一)下 午 四 时 三 十 分 名 列 本 公 司 股 东 名 册 的 股 东,惟 须 获 股 东 於 本
公 司 2017年 5月 19日(星 期 五)召 开 之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2017年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上 批 准。股 息 单 预 期 於 2017年 6月 8日(星 期 四)寄 发 予 股 东。
暂 停 办 理 股 份 过 户 登 记 手 续
为 确 定 可 出 席 2017年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并 於 会 上 投 票 的 股 东 资 格,本 公 司 将 於
2017年 5月 16日(星 期 二)至 2017年 5月 19日(星 期 五)(包 括 首 尾 两 天)期 间 暂 停
办 理 股 份 过 户 登 记 手 续。
为 符 合 资 格 出 席 2017年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并 於 会 上 投 票,所 有 填 妥 的 股 份 过 户
表 格 连 同 有 关 股 票 必 须 不 迟 於 2017年 5月 15日(星 期 一)下 午 四 时 三 十 分 前 送
交 香 港 湾 仔 皇 后 大 道 东 183号 合 和 中 心 17楼 1712至 1716号 �m,本 公 司 的 香 港
股 份 过 户 登 记 处 香 港 中 央 证 券 登 记 有 限 公 司 办 理 登 记 手 续。
可 享 有 建 议 之 2016年 末 期 股 息 的 权 益 的 记 录 日 期 及 时 间 为 2017年 5月 29日(星
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本公司将於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至2017年5月29日(星
期 一)(包 括 首 尾 两 天)期 间 暂 停 办 理 股 份 过 户 登 记 手 续。为 确 保 享 有 末 期 股
息,所有填妥的股份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必须不迟於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
下 午 四 时 三 十 分 前 送 交 本 公 司 香 港 股 份 过 户 登 记 处 香 港 中 央 证 券 登 记 有 限
公 司 之 上 述 地 址 办 理 登 记 手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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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 发 全 年 业 绩 公 告 及 年 报
本 全 年 业 绩 公 告 载 於 联 交 所 网 站 http://www.hkexnews.hk及 本 公 司 网 站
http://www.cosmo-lady.com.hk。2016年 报 将 适 当 时 候 刊 载 於 上 述 网 站 并 寄 发 予
本 公 司 股 东。
承 董 事 会 命
都 市 丽 人(中 国)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主 席
郑 耀 南
香 港,2017年 3月 27日
於 本 公 告 日 期,董 事 会 成 员 包 括 执 行 董 事 郑 耀 南 先 生、张 盛 锋 先 生、林 宗 宏
先 生、程 祖 明 先 生 及 吴 小 丽 女 士;非 执 行 董 事 温 保 马 先 生;以 及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丘 志 明 先 生、戴 亦 一 博 士 及 陈 志 刚 先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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