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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Feiyu TechnologyInternational CompanyLtd.
飞鱼科技国际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22)
有条件地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及
授出购股权
董事会谨此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本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後
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及首次公开发售後购股权计划有条件地分别授出合共
14,000,000份受限制股份单位及合共10,160,000份购股权,惟须待接纳後方可
作实。
有条件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飞鱼科技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於二零
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本公司根据其首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首
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由本公司股东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
日采纳)有条件地授出合共14,000,000份受限制股份单位(「受限制股份单位」)予
若干合资格参与者(「受限制股份单位承授人」),以换取合共14,000,000股本公司
股本中每股面值0.0000001美元的新普通股(「股份」),惟须待接纳後方可作实。
受限制股份单位涉及的相关股份占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90%。
所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详情载列如下:
授出日期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受限制股份单位代价 :零
所授出受限制股份 : 14,000,000份
单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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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制股份单位悉数归属时: 14,000,000股
将予发行的股份总数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有效期 :受限制股份单位须根据以下归属时间表,并
按要约函件及首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股份单
位计划所载条款及条件归属:
相关百分比的
受限制股份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
单位百分比 归属日期
50%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0%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根据股份於授出日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
1.23港元,授予受限制股份单位承授人的受限制股份市值约为17,220,000港元。
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後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规则,已归属受限制股份单位须
待本公司根据将於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由本公司股东
授予董事以(其中包括)配发、发行及以其他方式处置新股份的授权向受限制股
份单位承授人配发及发行该等新股份而达成。因此,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须待
於股东周年大会取得有关授权後方可作实。
就董事所深知,概无受限制股份单位承授人为本公司董事、行政总裁或主要股
东或任何彼等各自的联系人(定义分别见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授出购股权
以下披露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7.06A条作出。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本公司根据其首次公开发售後购股权计划(「首次
公开发售後购股权计划」,由本公司股东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采纳)有条
件地授出本公司合共10,160,000份购股权(「购股权」)予若干合资格参与者(「购股
权承授人」)以认购合共10,160,000股股份,惟须待接纳後方可作实。於购股权获
悉数行使後,将予配发及发行的股份占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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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授出购股权详情载列如下:
授出日期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所授出购股权的行使价 :每股股份1.256港元,即下列最高者:
(i)股份於授出购股权日期在联交所每日报
价表所报收市价每股1.23港元;
(ii)股份於紧接授出购股权日期前五(5)个营
业日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平均收市
价每股1.256港元;及
(iii)每股股份的面值0.0000001美元。
所授出购股权数目 : 10,160,000份(持有人有权就每份购股权认购
一(1)股股份)
购股权有效期 :自授出日期起计十年
(i)其中3,000,000份购股权按下列归属时间
表归属:
(a)第一批(购股权的50%)可於二零一七
年六月三十日至二零二七年三月
二十六日期间行使;
(b)第二批(购股权的25%)可於二零一八
年六月三十日至二零二七年三月
二十六日期间行使;及
(c)第三批(购股权的25%)可於二零一九
年六月三十日至二零二七年三月
二十六日期间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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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其中7,160,000份购股权按下列归属时间
表归属:
(a)第一批(购股权的25%)可於二零一七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二零二七年三
月二十六日期间行使;
(b)第二批(购股权的25%)可於二零一八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二零二七年三
月二十六日期间行使;
(c)第三批(购股权的25%)可於二零一九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二零二七年三
月二十六日期间行使;及
(d)第四批(购股权的25%)可於二零二
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二零二七年
三月二十六日期间行使。
据董事所深知,概无受限制股份单位承授人为本公司董事、行政总裁或主要股
东或任何彼等各自的联系人(定义分别见上市规则)。
承董事会命
飞鱼科技国际有限公司
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姚剑军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姚剑军先生、陈剑瑜先生、毕林先生、孙志
炎先生、林加斌先生及林志斌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千里女士、赖晓凌先
生及马宣义先生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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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條件地授出受限制股份單位 及 授出購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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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鱼科技
2017-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