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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 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uan Holdings Limited 川控股有限公司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42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 年度业绩公告 川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 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或「我们」)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年度」或「2016 年」)之经审核综合业绩。本 公司之经审核综合业绩已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於本年度的发展达致重大里程碑,即 我们於2016年6月8日(「上 市日 期」)成功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统 称「上市」)。 董事会不建议就本年度派发任何末期股息。 财务业绩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收益由2015年的99.3百万新加坡元增加12.2%至 2016年的111.5百万新加坡元。本集团年内毛利及溢利分别为15.0百万新加坡元(2015 年:19.9百万新加坡元 )及7.7百 万新加坡 元(2015年:11.5百万新加坡元 )。 业务回顾 集团策略 本集团的企业宗旨是提供准时可靠的服务,以 诚 信及优良工艺,满 足 客户、安 全及监 管要 求。本集团的企业目标是实现业务持续增长,缔 造长期股东增 值。截至2016年12 月31日止年 度,为达致其目标,本 集团继续透过购买挖土机及自卸车拓展其实 力,就 此投入资本开支约12.0百万新加坡元。 我们的土方工程及一般建筑工程分部均录得收益增长。土方工程及相关服务收益增 加乃主要由於三个基建工程(新加坡大众捷运系 统 )竣 工 百分比较高及确认新增私营 住宅项目及新增公营基建项目所致。一 般建筑工程收益增加乃主要由於两个公营住 宅项目竣工百分比较高所 致。尽 管收益增 加,惟年内毛利及溢利下 降,主 要由於价格 竞争激烈及公营项目为收益所贡献之毛利率普遍较低所 致。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收益中约51.1%(2015年12月31日:约49.0%)来自土 方工程分部,而我们收益中约48.9%(2015年12月31日:约51.0%)来自一般建筑工程 分部。建 筑合约仍为我们收益增长的重要驱动 因 素。公营基建工程需要土方工 程,例 如,新加坡大众捷运系统、机场基建及私营住宅均为对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土 方工程收益作出贡献的大型项目,而公营住宅项目主要对一般建筑工程收益作出贡 献。我们的合约报价直接影响本集团的收益及毛 利,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 度,由 於新加坡经济增长处於低迷,我们的定价策略更具竞争力,导致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止年度的毛利及毛利率较低。 集团收益分部 土方工程 我们的主要营运业务为提供土方工程及相关服务。土 方工程包括土地清理、拆 卸、碎 石、岩体开挖、深度地下室开挖、基坑开挖、土方处置、填土及护岸等。部分土方工程 项目可能需要进行土木工程,譬如道路改线、道路修复、架空路桥、下水道、排水、管 道铺 设、电缆槽工程 等,此等工程可能会分判於其他经营 方。我们在所承接的大部分 土方工程项目中,均担任主承包商的分判承包商,主承包商的合约包含整座楼宇�u发 展项目的建筑,其中土方工程部份分判予我们。我们的土方工程相关服务包括(倘有 可供使用产能 )向 其他建筑承包商提供机 械、汽车及劳动力租赁。 由於新加坡土地稀缺及城市密度高,大多数公共基础设施(如铁路系统、电力及天然 气网络等)必须设於地下。因此,大 部分土木工程工 作(尤其是该分部的最大收入贡 献部门公共部门)需要大量土方工程,此 乃由於新加坡公共基础设施性质所致。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有134个土方工程及相关服务项目,其向此分部 贡献收益约57.0百万新加坡元。於 本 年度,公 营基建工程为土方工程分部贡献最高收 益。尽管土方工程及相关服务收益增 加,惟该分部的毛利及毛利率有所降 低,乃由於 我们新合约具竞争力的报价,高於有关此分部的直接成本增幅所致。我们产生较高的 土方处置 费,原 因是我们将挖掘的泥土卸於堆 积 处。此外,我 们几乎将所有的卡车分 配至主要公营基建项目(大众捷运系统),以便更好控制该等项目的进程;另外,我们 产生了较高运输成本,主 因是我们需向第三方租赁自卸车用於服务其他土方工程及 相关服务项目,确 保我们的项目及时竣工。 於本年度,本集团亦获授一项合约价值约15.1百万新加坡元的公营基建工程(机场基 建),为本集团迄今在此分部取得的最高合约价值。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本集团亦已 取得12个新土方工程及相关服务项 目。 一般建筑 一般建筑工程的工程范围,取决於客户要求。改动及加建(「改 动及加 建」)工程大致 分为两 类:(i)内 部工程或(ii)结构工程、安装升降机及加固工程等影响楼宇系统或组 成部分的工程。这些工程包括(但不限於 )保 修 缺 陷 建筑物、结构钢筋混凝土工程、地 板铺设、瓦 面铺设、墙 身间隔及电力系统等。我 们也承接一般建筑工程,譬 如工人宿 舍及多层停车场的建筑。 我们通常担任一般建筑工程的主承包商,就客户要求的所有工程承担责任。我们的主 要责任包括:(i)整体楼宇建筑,包括改动及加建工程及项目管理;(ii)供应原料或促使 其他方供应原 料,如 有需要则委聘分判承包 商;(iii)确保工程符合合约规格及客户要 求;及(iv)与各专业顾问联系,确 保项目依照进度进 行。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有16个一般建筑工程项目,其贡献为一般建筑工 程收益约54.5百万新加坡元。一般建筑工程的年度收益轻微增加主要由於两个公营住 宅项目的竣工百分比较高,惟 部分因一个於2016年年中竣工的私营工业大楼项目所 确认的较低收益而抵 销。另外,於 本 年度的一般建筑工程毛利及毛利率有所减 少,乃 由於公营住宅项目的毛利及毛利率较低所 致。 财务回顾 本年度业绩 收益及分部业绩 2016年 2015年 收益 分部业绩 收益 分部业绩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土方工程 56,967 10,517 48,642 12,071 一般建筑工程 54,512 4,478 50,680 8,085 合计 111,479 14,995 99,322 20,156 诚如上文「业务回顾」一节所详述,本集团的收益从约99.3百万新加坡元增加约12.2百 万新加坡元或12.2%至约111.5百万新加坡 元。 (1)土方工程 新土方工程分部产生的收益增加约8.4百万新加坡元或17.1%,从截至2015年12月 31日止年度之约48.6百万新加坡元增加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约57.0百 万新加坡元。该增加乃主要受益於三个公营基建项目(大众捷运系统)的竣工百 分比较高及确认一个新私营住宅项目及一个新公营基建项目(机场基 建 ),而 该 等项目为我们的土方工程收益贡献约15.1百万新加坡元。然而,土方工程的分部 业绩减少至约10.5百万新加坡元,乃主要由於高於土方处置费及运输成本的直接 成本增幅所致。我们产生较高的土方处置费,原因是我们将挖掘的泥土卸於堆积 处。此 外,我们几乎将所有的卡车分配至主要公营基建项目(大众捷运系统), 以便更好控制该等项目的进程;另外,我们产生较高运输成本,主因是我们需向 第三方租赁自卸车用於服务其他土方工程项 目,确保我们的项目及时竣 工。 (2)一般建筑 一般建筑工程分部产生的收益增加约3.8百万新加坡元或7.6%,从 截至2015年12 月31日止年度之约50.7百万新加坡元增加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约54.5 百万新加坡元。一 般建筑工程收益轻微增加乃主要由於两个公营住宅项目的竣 工百分比较高,惟部分因一个於2016年竣工的私营工业大楼项目所确认的较低 收益而抵销。然而,分部业绩减少至约4.5百万新加坡元,乃由於公营住宅项目的 毛利较低所 致。 监於上文所述,本集团的收益增加约12.2百万新加坡元或12.2%,从约99.3百万新加坡 元增加至约111.5百万新加坡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毛利减少约4.9百万新加坡元或24.8%,从约19.9百万新加坡元减少至约15.0百万新加坡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毛 利率亦下降至 约13.4%(2015年12月31日:约20.1%)。 於2016年12月31日,本 集团持有73个进行中土方工程及相关小型项目(2015年12月31 日:54个 项 目 ),合 约 总 额 约 为119.9百 万 新 加 坡 元(2015年12月31日:约107.1百 万 新 加坡元 )。自2017年1月1日以 来,本集团亦已取得9个新土方工程项目。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行 政 及其他经营开支增加约0.6百万新加坡元 或13.0%, 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4.6百万新加坡元增加至约5.2百万新加坡元。该 增 加主要由於为符合公开上市公司规定而提高董事薪酬、审核费及专业费,以及较高公 用设施费所致。 其他收入及收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其他收入及收益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2.5百万新加坡元减少约1.0百万新加坡元或40.8%至约1.5百万新加坡元。减少乃主要由於收回坏账低至约0.5百万新加坡元所致,而2015年收回坏账为约1.5百万新加坡元。融资成本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融资成本轻微增加约13,000新加坡元或7.3%,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179,000新加坡元增加至约192,000新加坡元。增 加主要由於我们於年内根据融资租赁安排购买更多的卡车及挖掘机而令融资租赁利息增加所 致。所得税开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 度,所得税开支从约2.5百万新加坡元减少约0.5百万新加坡 元或20.0%至约2.0百万新加坡元,主 要由於我们的除所得税前溢利下滑所致。然 而, 我们的实际税率从约17.8%增加至约20.8%,高於法定税率17%,主要归因於年内产生 较高的不可扣减开 支。 年内溢利及纯利率 由於上述因素,本集团录得年内溢利约7.7百万新加坡元(2015年12月31日:约11.5百 万 新 加 坡 元 )。年 内 纯 利 率 约 为6.9%(2015年12月31日:约11.6%)。年内溢利及纯利率 下滑与上述毛利及毛利率减少一 致。 每股盈利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根据年内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7.7百万新加坡元及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947,356,557股计 算,每股基本盈利为0.81新加坡 仙。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根据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11.5百万新加坡元及本公 司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830,000,000股(假设於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年根据重 组已发行及可发行830,000,000股普通股)计算,每 股基本盈利为1.39新加坡仙。 由於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潜在摊薄股份,故每股摊薄盈利 与每股基本盈利相 同。 流动资 金、财务资源及资产负债比率 流动资金 本集团通常透过其内部产生资金满足其营运资金需求,及维持良好的财务状况。於 2016年6月8日上市後,本 集团的资金来源已为内部产生资金与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 额的组合。 现金流量分析 下表概述本集团於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年度之现金流量: 2016年 2015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净额 12,769 9,278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流量净额 (9,416) (2,115) 融资活动所得 �u(所用 )现 金流量净额 26,482 (8,771) 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入净额约12.8百万新加 坡元(2015年12月31日:约9.3百万新加坡元),此乃主要归因於我们的除所得税前溢 利约9.7百万新加坡元(主要就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约4.8百万新加坡元予以调整)。 营运资金变动前的经营溢利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相差约2.1百万新加坡 元,主 要由於以下各项的合并影 响:(i)应收客户合约工程款项增加约1.5百万新加坡元;(ii) 贸易应收款项减少11.3百万新加坡元;(iii)应付客户合约工程款项减少约3.8百万新加 坡元;(iv)贸易应付款项减少3.2百万新加坡元及其他应付款项,应计款项及已收订金 减少2.0百万新加坡 元;及(v)已付所得税约2.6百万新加坡元。 投资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投资活动所用之现金净额约为9.4百万新加坡元,主要归 因於:(i)到期日为三个月以上之定期存款增加约6.7百万新加坡元(包括并未即时动 用之上市所得款项净 额 )及 (ii)就 扩 展土木工程部门而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如挖土 机及自卸车)耗费约3.2百万新加坡元(资金主要来源於上市所得款项 )。 融资活动 於本年度,融 资活动所得之现金净额约为26.5百万新加坡 元,此乃主要由於(i)本公司 於2016年6月首次公开发售时发行新股份之所得款项净额约29.7百万新加坡元;及 (ii) 融资租赁承担的资本及利息部份约3.8百万新加坡元所致。 资本开支及资本承担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 度,本集团投资约13.2百万新加坡元以购买物 业、厂房及设 备,其资金主要来源於融资租赁承担及上市所得款 项。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关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资本承担约为3.4百万新加坡 元(2015年12月31日:约2.5百万新加坡元 )。 市场风险的定量与定性披露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变动风险主要来自银行存款、已抵押存款、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承担。 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集中於以最优惠利率加每年息差的浮息银行借款以及浮息银 行结余的相关波动。固定利率融资租赁承担及银行借款令本集团面临公平值利率风 险。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 度,固定利率借款的实际利率约为每 年1.8%至5.3%,而 浮动利率借款的利率约为每年3.4%。 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交易主要以新加坡元计值,而新加坡元乃主要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本集团 主要面临与港元及美元有关的外汇风 险。本集团目前并无外汇对冲政 策。然而,管 理 层会持续密切监察外汇风险,并 在有需要时会考虑对冲重大外汇风险。 信贷风险 因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责任及解除本集团提供的财务担保而引发的信贷风险,主 要 归因於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已抵押存款现金及现金等值物以及有关财务担保的或然 负债。 由於本集团仅与受认可及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贸易交 易,故本集团无需获取客户 的抵押品。於接纳任何新合约之前,已考虑评估客户支付到期款项的过往历史及目前 的支付能 力,并考虑客户个别以及与客户经营所在经济环境有关的账户资 料。 本集团设有信贷政策并持续监察该等信贷风险。 流动资金风险 本集团监察及维持获管理层评估为足够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为本集团的营运提 供资金,并缓解现金流波动的影响。本集团依赖内部所得资金及借款作为流动资金的 主要来源。本 集团亦监察借款的使用情况以确保符合贷款契 诺。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2016年12月31日,本 集团拥有435名雇员,包 括外籍工 人。 本集团雇员的薪酬乃根据其工作范围及责任而厘 定。所有雇员亦视乎其各自表现而 享有酌情 花 红。基於外籍工人的工作证有效期,彼 等 通常按一年方式受雇,并 须根据 其表现而续约,而 薪酬乃根据其工作技能而厘 定。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员工成本总额(包括董事薪酬)约为16.2百万新加坡元 (2015年12月31日:约16.1百万新加坡元 )。 所得款项用途 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为26.5百万新加坡元(经扣除包销费用、佣金及上市开支 後),其中约2.4百万新加坡元已於2016年12月31日予以动 用。 於2016年 於2016年 实际所得 12月31日 12月31日 拟定用途 款项净额 已动用之金额 之结余 千新加坡元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购买挖土机及自卸车 11,129 2,227 8,902 取得填土项目 6,607 �C 6,607 增聘员工 4,414 �C 4,414 购买软件 2,085 123 1,962 营运资金 2,247 �C 2,247 26,482 2,350 24,132 所得款项净额结余乃存放於香港持牌金融机构。 借款及资产负债比率 於2016年12月31日,本 集团流动及非流动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承担合共约为9.0百万 新加坡元(2015年12月31日:约6.5百 万新加坡元 )。借款增加主要由於融资租赁承担 为购买机器及设备而提供资金所致。於2016年12月31日,我们尚未动用信贷融资约为 15.4百万新加坡元(2015年12月31日:约18.0百万新加坡元 )。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资产负债比例约为0.1倍(2015年12月31日:约0.1倍)。资产 负债比率乃按於相关年末之借款总额(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承担)除以总权益计算。 本集团资产押记及或然负债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银行借款已由以下各项作抵押:(i)本集团约为3.3百万新 加坡 元(2015年12月31日:约4.3百万新加坡元 )的 存款抵 押;及(ii)本集团的账面净值 约为1.4百万新加坡元(2015年12月31日:约1.4百 万新加坡元)的投资物业,而本集团 融资租赁承担则由账面净值约为10百万新加坡元(2015年12月31日:约7.0百万新加坡 元)的已出租资产的质押作抵押。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就(a)已动用金额约7.6百万新加坡元(2015年12月31日: 约6.4百万新加坡元)於日常业务过程中的建筑合约履约保 证;及(b)就300,000新加坡 元(2015年12月31日:150,000新 加坡元)的商业燃料供应协议向其中一名主要燃料供 应商提供担保并限制於该名供应商而承担或然负 债,而有关担保乃抵押予以本集团 之按金约3.3百万新加坡 元。 资本架构 本公司股份於2016年6月8日在联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的股本架构自上市日期至本公 告日期并无任何变 动。 资产负债表以外交易 於2016年12月31日,本 集团并无订立任何重大的资产负债表以外交易。 未来前景及发展 根据新加坡贸易和工业部作出的新闻发布,2016年新加坡经济增长2%。於2016年,建 筑业由於私人楼宇工程的需求疲弱而较2015年的3.9%增长率温和增长0.2%。然而, 尽管新加坡经济增长放缓,惟本集团仍保持乐观态度,因为新加坡建设局预计於2017 年获授的总建筑合约价值将介乎於280亿新加坡元至350亿新加坡元,较2016年初步 估计的261亿新加坡元为高,乃由於土木工程(包括如隧道排污系统二期、南北廊道 及地铁6号环线等多个大型公营基建项目)需求增 加,推动公营建筑需求预期增加所 致。此外,《2017年新加坡预算》公布增加医疗及基础设施行业的开支。政府宣布,将 改善公共交通运输设施,於2030年使大容量快速交通网络的容量将达双倍,并开发新 的樟宜机场航站 楼,同时亦宣 布,基 础设施将持续升级及更新。监 於我们於公营基础 设施项目的经验及往绩,我们拟继续竞投此市场分部以维持本集团之财务稳定性。由 於该等公营基础设施项目为规模更大而将需动用更多资源的项 目,我们将继续投资 并透过购置更多挖土机及自卸车提高我们的能力,同 时运用我们的全球发售所筹集 款项增聘及提升我们的劳动 力。此项举措亦有助於稳固我们於该市场分部的市场地 位。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收益 5 111,479 99,322 直接成本 (96,500) (79,399) 毛利 14,979 19,923 其他收入及收益 5 1,498 2,530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 (5,180) (4,588) 其他开支 (1,364) (3,645) 融资成本 6 (192) (179) 除所得税前溢利 7 9,741 14,041 所得税开支 8 (2,025) (2,505) 年内溢利 7,716 11,536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 其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重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收益�u(亏损) 60 (329)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拨回 �C 3 换算产生之汇兑差额 1,606 �C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扣 除税项 1,666 (32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9,382 11,210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10 -基本(新加坡仙) 0.81 1.39 -摊薄 不适用 不适用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资产及负债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 房及设备 16,206 8,035 投资物业 1,358 1,370 其他资产 373 373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363 20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695 1,635 递延税项资产 �C 237 19,995 11,859 流动资产 应收合约工程客户款项 16,658 15,199 贸易应收款项 11 23,226 34,950 按金、预 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1,815 2,043 已抵押存款 3,297 4,27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8,808 10,632 93,804 67,095 流动负债 应付客户合约工程款项 2,999 6,774 贸易应付款项 12 7,131 10,314 其他应付款项、应 计费用及已收按金 5,801 4,383 应付董事款项 �C 400 银行借款 252 252 融资租赁承担 4,492 4,298 应付所得税 1,713 2,598 22,388 29,019 流动资产净额 71,416 38,076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91,411 49,935 2016年 2015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非流动负债 已收按金 �C 15 银行借款 148 398 融资租赁承担 4,109 1,522 递延税项负债 35 �C 4,292 1,935 资产净额 87,119 48,000 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1,808 �C 储备 85,311 48,000 权益总额 87,119 48,000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投资重估 股本 股份溢价* 合并储备* 汇兑储备* 储备*保留溢利* 总额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於2015年1月1日 �C �C 3,000 �C (82) 37,706 40,624 於重组时产生 �C �C 2,166 �C �C �C 2,166 股息(附注9) �C �C �C �C �C (6,000) (6,000) 与拥有人的交易 �C �C 2,166 �C �C (6,000) (3,834) 年内溢利 �C �C �C �C �C 11,536 11,536 其他全面收益 重估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的亏损 �C �C �C �C (329) �C (329)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拨回 �C �C �C �C 3 �C 3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C �C �C �C (326) 11,536 11,210 於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1月1日 �C �C 5,166 �C (408) 43,242 48,000 发行新股份 361 31,466 �C �C �C �C 31,827 股份发行开支 �C (2,090) �C �C �C �C (2,090) 股份资本化 1,447 (1,447) �C �C �C �C �C 与拥有人的交易 1,808 27,929 �C �C �C �C 29,737 年内溢利 �C �C �C �C �C 7,716 7,716 其他全面收益 重估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的收益 �C �C �C �C 60 �C 60 换算产生之汇兑差额 �C �C �C 1,606 �C �C 1,606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C �C �C 1,606 60 7,716 9,382 於2016年12月31日 1,808 27,929 5,166 1,606 (348) 50,958 87,119 * 该等储备账包括於2016年12月31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内的综合储备约85,311,000新加坡元(2015 年:48,000,000新加坡 元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一般资料、重 组及呈列基准 本公司於2015年8月25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 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主要营 业地点为20SenokoDrive,新加坡758207。 自2016年1月21日起,本公司名称由CLCHoldingsLimited更名为ChuanHoldingsLimited。本公司 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为符合本公司股份於联交所上市,本公司进行了重组(「重组」),而本 公司成为现时组成本集团之附属公司之控股公司(诚如下文所述)。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 统称为「本 集团」。本公司之股份於2016年6月8日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 交所」)主 板 上市。 重组之详情载列於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5月25日之招股章 程「历史、重 组及公司架构」一 节。 重组仅涉及将新的控股公司安置在现有运营公司之 上,经济本质方面并无产生任何改 变。本 公 司於2016年5月10日成为现时组成本集团各附属公司的控股公司。由 於本集团的经济本质概无 变动,本 集团被视为LonglandsHoldingsLimited(本集团当时的控股公司)於重组後的延 续。因 此,综合财务报表已采用合并会计编制,犹如重组已於2015年1月1日完成及现有集团架构一直存 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全面收益表及综合权益变动表包括现时组成本集团各公 司自最早呈列日期起或自彼等各自的注册成立日期以来(以较短者为准)的业绩及权益变 动, 犹如现有集团架构一直存在。概 无作出调整以反映公平 值,或因重组确认任何新资产或负债。2.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 则」) (a)采用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已应用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并於2016年1月1日开始的年度 期间首次生效及与本集团财务报表相关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 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2012年至2014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呈报:披 露计划 第1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澄清折旧及摊销之可接受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之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采用该等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期间及过往期间已编制及呈列之财务表现及财务状 况并无重大影 响。 (b)已颁布惟尚未生效之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以下为已颁布惟尚未生效且未获本集团提早采用之可能与本集团财务报表相关之新订或 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 现金流量表:披露计划1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 将递延税项资产确认为未变现亏损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以股份付款交易之分类及计量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2 (2014年)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收益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修订来自客户合约收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澄清)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3 1 於2017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2019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披露计划 该等修订引入其他披露,让 财务报表之用户可评估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变 动。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该等修订与确认递延税项资产有关及澄清若干必需的考 量,包括与按公平值计量的债务 工具相关的递延税项资产该如何入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股份付款交易之分类与计量 有关修订规定归属及非归属条件对以现金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计量影响之会计处 理;预扣税责任具有净额结算特徵之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交易;及 交易类别由现金结算 变更为权益结算之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条款及条件之修 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9号(2014年 )金 融 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进有关金融资产分类及计量之新要求。按业务模式持有而目的 为收取合约现金流之债务工具(业务模式测试 )以及具产生现金流之合约条款且仅为支 付未偿还本金及本金利息之债务工 具(合约现金流特徵测试),一般按摊销成本计 量。倘 该实体业务模式之目的为持有及收取合约现金流以及出售金融资产,则 符合合约现金流 特徵测试之债务工具以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 益」)计 量。实体可於初步确认时作出不可撤销之选 择,以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计量并非 持作买卖之股本工具计量。所有其他债务及股本工具按公平值计入损益(「按公平值计入 损益」)计 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就并非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所有金融资产纳入新预期亏损减值 模式(取代了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之已产生亏损模式 )以 及新一般对冲会计规定,以让实 体於财务报表内更好地反映其风险管理活 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贯彻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有关金融负债之确认、分类及计量规 定,惟就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负债而言,因该负债之信贷风险变动而引致之公 平值变动金额乃於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除非此举将产生或扩大会计错配。此外,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9号保留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有关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规定。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收益 有关新订准则设立单一收益确认框架。框架之核心原则为实体应确认收 益,以说明实体 按反映交换商品及服务预期所得代价之金额向客户转让所承诺商品或服 务。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15号取代现有收益确认指引,包括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收益」、香港会计准则 第11号「建 筑合 约」及相关诠 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规定应用五步法进行收益确 认: 第一 步:识别与客户订立之合约 第二 步:识别合约中之履约责任 第三 步:厘定交易价 第四 步:按各履约责任分配交易价 第五 步:於实体履行责任後确认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包括对可能改变目前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做法之特定收益 相关事宜之特定指 引。有关准则亦显着加强有关收益之定性及定量披 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修订-来自客户合约收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澄清)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修订包括澄清对履行责任之识别方式;应用委托人或代理人; 知识产权许可;及 过渡规定。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 会)-诠释 第4号「厘定安排是否包括租赁」、香港(常设诠释委员会)-诠释第15号「经 营租赁-优惠」及 香港(常设诠释委员会)-诠释第27号「评估牵涉租赁之法律形式之交 易内 容」。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消除承租人将租赁分类为经营或融资之规定。取而代之,所 有 租赁均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以与融资租赁类似之方式处理。根据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16号,租赁乃透过按其以於财务状况表独立披露(计入使用权资产 )或 与物 业、 厂房及设备共同披露之资产(包括租赁负债款项加若干其他金额)支付未来租赁款项之 责任现值确认债项之方式於财务状况表入 账。该等新规定之最大影响为已确认租赁资产 及金融负债将会增 加。 当中亦有若干例外情况。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载有选项,承 租人毋须就(a)短期租赁 (即12个月或以下之租 赁,包括任何续期选择之影响 )及 (b)低 价值资产租 赁(例如租赁个 人电脑)确认资产及负 债。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大致沿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内出租人之会计规定。因此,出租 人继续将其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并将该两类租赁分开入账。就 分租之分类 而言,中介出租人应将分租分类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如 下:(a)倘主租赁乃短期租赁而 实体为承租 人,则分租应重新分类为经营租赁;(b)否则,分租应参照因主租赁产生之使 用权资产进行分类,而 非参照相关资产分 类。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澄清承租人须区分合约之租赁部分及服务部 分,并仅就租赁部 分应用租赁会计规 定。 本集团已开始评估采纳上述准则及现有准则修订本对本集团之影响。本 集团尚未能确定 该等新颁布项目会否导致本集团之会计政策及财务报表出现重大变动。 3.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颁布之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 诠释(以下统称 为「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而 编制。综 合财务报表亦包括香港公司条例及联交所 证券上市规则之披露规 定。 4.分部资料 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核而言,本集团根据经本公司执行董事(即首席营运决策人 )审 阅并赖以 作出策略决策之报告厘定其经营分部,基 於以下分 部: (i)提供土方工程及相关服务,主要包括开挖、土 方处置、拆卸及多项配套服务(统称「土 方 工程」);及 (ii)提供一般建筑工程,主 要包括建造新楼宇、改 动及加建工程(统 称「一般建筑工程」)。 (a)分部收益及业绩 以下分部收益来自外部客户。於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无分部间的收益。 经营收益、直接成本、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包括厂房及机器以及汽车)的收益、融资租 赁利息开 支、贸易应收款项减值拨备以及已收回坏账会分配至不同的分 部,以评核相应 的表 现。 就本集团经营分部所呈列的分部收益及业 绩,以及总额与本集团於财务资料所呈列的主 要财务数字的对账如下: 土方工程 一般建筑工程 总计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 56,967 54,512 111,479 可报告分部业绩 10,517 4,478 14,995 未分配其他收入及收益 879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开支 (6,120) 银行贷款利息 (13) 除所得税前溢利 9,741 土方工程 一般建筑工程 总计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 48,642 50,680 99,322 可报告分部业绩 12,071 8,085 20,156 未分配其他收入及收益 809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开支 (6,907) 银行贷款利息 (17) 除所得税前溢利 14,041 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及其他未分配开支主要包括董事酬金、雇员福 利开支、本集团总部的办公室设备折旧、经营租赁开支及其他集中行政成本及上市开支。 (b)分部资产及负债 可呈报分部资产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土方工程 45,634 24,207 一般建筑工程 10,428 33,928 总计 56,062 58,135 添置非流动分部资产 土方工程 12,758 1,304 一般建筑工程 120 88 总计 12,878 1,392 就本集团经营分部所呈列总额与本集团於财务报表所呈列主要财务数字的对账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可呈报分部资产 56,062 58,135 未分配物 业、厂房及设备 360 22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695 1,635 投资物业 1,358 1,370 其他资产 373 373 递延税项资产 �C 237 已抵押存款 3,297 4,27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8,808 10,632 公司及其他未分配资产 1,846 2,076 本集团资产 113,799 78,954 公司及其他未分配资产主要包括存款、就 经营租赁及办公室开支所支付的预付款项及应 收关连方的其他应收款 项。 按可呈报及经营分部划分的本集团分部负债分析如 下: 可呈报分部负债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土方工程 16,193 14,471 一般建筑工程 2,538 8,437 总计 18,731 22,908 就本集团经营分部所呈列总额与本集团於财务报表所呈列主要财务数字的对账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可呈报分部负债 18,731 22,908 银行借款 400 650 公司及其他未分配负债 7,549 7,396 本集团负债 26,680 30,954 公司及其他未分配负债主要包括雇员福利开支的应计费 用、上市开支及办公室经营开支 的应付款 项、水电费及应付董事款项。 (c)其他分部资料 土方工程 一般建筑工程 未分配 总计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益 160 3 �C 163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4,643 33 148 4,824 已收回坏账 456 �C �C 456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拨备 424 �C �C 424 融资成本 174 5 13 192 土方工程 一般建筑工程 未分配 总计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益 186 �C �C 186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3,996 50 116 4,162 已收回坏账 1,535 �C �C 1,535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拨备 1,326 �C �C 1,326 融资成本 160 2 17 179 (d)地区资料 本集团的所有非流动资产均位於新加坡。由 於本集团主要从事新加坡的项目,故并无呈 列有关本集团业务分部的地区资 料。 (e)年内占本集团总收益10%以上的客户收益如 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客户 A(与一般建筑工程有关) 42,522 17,257 客户 B(与一般建筑工程有关) 不适用 23,124 不适用: 年内交易并未超过本集团收益10%。 5.收益,其 他收入及收益 (a)收益(同时为本集团的营业 额 )指 来自土方工程及一般建筑工程的收入。年内确认来自主 要业务的收益如下: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土方工程 56,967 48,642 一般建筑工程 54,512 50,680 111,479 99,322 (b)年内,本 集团其他收入及收益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其他收入 管理服务收入 323 236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 112 57 已收回坏账 456 1,535 投资物业租金收入 133 12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股息收入 2 28 出售废料及耗材 148 195 其他 161 167 1,335 2,344 收益 出售物业、厂 房及设备的收益 163 186 1,498 2,530 6.融资成本 2016年 2015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金融负债的利息开 支: -融资租赁利息 179 162 -须於五年内悉数偿还的银行贷款利息 13 17 192 179 7.除所得税前溢利 除所得税前溢利已扣除下列各项: 2016年 2015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核数师薪酬 224 48 物业、厂 房及设备折旧* 4,824 4,162 投资物业折旧** 12 12 产生租金收入的投资物业的直接经营开支 14 19 汇兑亏损净额 21 42 下列各项的经营租赁租金开 支: -办公室设备及机器 7,993 4,836 -仓 库、物业、宿 舍及工场 1,349 1,055 9,342 5,891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酬金) -薪 金、工资及花红 13,612 13,549 -指定供款 612 612 -其他短期福利 1,994 1,914 16,218 16,075 上市开支 940 2,316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拨备 424 1,326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亏损 �C 3 * 年内,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约4,676,000新加坡元(2015年:4,046,000新加坡元)已包括於 直接成本内,及约148,000新加坡元(2015年:116,000新加坡元 )已 包括於行政及其他经营 开支内。 **投资物业折旧已包括於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内。 8.所得税开支 综合全面收益表内的税项金额指: 2016年 2015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即期税项-新加坡所得税 年内税项 1,713 2,599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u(超额拨备) 40 (125) 1,753 2,474 递延税项 於损益扣除 272 31 所得税开支 2,025 2,505 新加坡所得税已就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17%计提拨 备。 9.股息 本公司自其注册成立日期起概无宣派或派付任何股 息。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6,000,000新 加坡元之中期股息指由川林建筑有限公司於重组前 向其当时权益拥有人宣派及派付之股息。并无呈列股息率及可获得股息之股份数目乃因有关资 料并无意 义。 董事不建议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派发任何末期股息(2015年:无 )。 10.每股盈利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据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7,716,000新加坡 元,及年内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947,356,557股计 算。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据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11,536,000新加坡 元及本公司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830,000,000股(假设於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整个年度根据重 组已发行及可发行830,000,000股普通股)计算。 由於本集团於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无摊薄潜在股份,故 每 股摊薄盈利与每股 基本盈利相同。 11.贸易应收款项 2016年 2015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贸易应收款项 17,881 33,990 应收保留款项 7,361 3,008 25,242 36,998 减:贸易应收款项减值拨备 (2,016) (2,048) 23,226 34,950 应收保留款项指将於实际完成後开列账单的部分保留金总额,而余额须於最终完成後开列账 单。应收保留款项为不计息及根据各合约保留期间的条款而 定。 本年 度,授予本集团客户的信贷期一般为由相关合约收益之发票日期 起 计30日(2015年:30日 ) 内。若干建筑合约的条款规定,客户预扣部分合约款项总额(一般为5%),直至合约完成後之指 定时 期(通常为一年)。 根据发票日期,本 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账龄分析如 下: 2016年 2015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0至30日 12,569 11,355 31至90日 6,672 7,349 91至180日 1,944 7,249 181至365日 1,496 8,027 1年至2年以下 545 970 23,226 34,950 12.贸易应付款项 2016年 2015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贸易应付款项 5,874 9,443 应付保留款项 1,257 871 7,131 10,314 本集团的贸易应付款项为不计息,且 一般还款期为30日。 贸易应付款项的账龄分析如 下: 2016年 2015年 千新加坡元 千新加坡元 0至30日 4,489 8,023 31至90日 1,629 1,100 91至180日 232 172 180日以上 781 1,019 7,131 10,314 报告期後事项 董事确认於报告期後概无重大期後事 项。 购 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股份 自上市日期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 本公司任何上市证 券。 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 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 准 守则」)作 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经 本 公司作 出具体查询後,董事会全体董事均确认於本年度内均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规定准则。 标准守则亦适用於本集团之其他特定高级管理 层。 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董事认为,除下文所述者外,本公司已於本年度内一直遵守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之企 业管治常规守 则(「企业管治守则」)。 林桂廷先生出任本公司主席(「主席」)及行政总裁(「行政总裁」),虽然本公司并无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就本公司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角色作出区 分,惟本公司认 为合并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角色,涉及於现有企业架构下重整权力及职能,以及有助於 本公司日常商业运 作。 审核委员会审阅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采纳的会计原则及政策以及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 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 绩。 足够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公开获得的资料及就董事所知,董事确认,本公司於本年度一直就其股份 维持上市规则规定的足够公众持股量。 刊发年度报告 本公司载有上市规则规定须载列的所有适用资料的2016年年度报告将於适当时候寄 发予本公司股东及登载於本公司网站 www.chuanholdings.com及 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 站www.hkexnews.hk。 审核财务资料 本集团核数师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就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止年度的本业绩公告的数字与本集团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 务报表所载数字核对一致。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此执行的工作并 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 港审阅聘用准则或香港核证聘 用准则而进行的核证聘用,因此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无对本公告 发出任何核证。 致谢 董事会谨此就本集团的所有客户、管理层及员工、业务夥伴及股东的持续支持向其致 以衷心谢 意。 承董事会命 川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林桂廷 香港,2017年3月27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林桂廷先生、郭斯淮先生、BijayJoseph先生及刘 仁康先 生;以 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周永东 先 生、彭耀杰先生及李迪能先生。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2708 艾伯科技 0.05 164.71
01708 三宝科技 0.92 48.39
00020 会德丰 1.19 43.37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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