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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度業績公告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 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SOFT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中 软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 股份代号:354)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年度业绩公告 中软国际有限公司( 「 中软国际」 或「 本公司」) 董事( 「 董事」) 会( 「 董事会」) 谨此公 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本集团」)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 核综合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如下: 概要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损益表概要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增长率%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6,783,367 5,129,111 32.3% 服务性收入 6,573,770 4,831,722 36.1% 本集团拥有人应占溢利 442,081 280,056 57.9% 每股基本盈利 ( 分) 20.34 14.05 44.8% 经营业务产生之现金流净额 291,734 259,561 12.4% 董事会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发末期股息,每股港 币0.012元。 为确定可出席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之权利,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 ( 星期一) 至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星期四)( 包括首尾两天在内) 暂停办理 股份过户登记。 2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3 6,783,367 5,129,111 销售及服务成本 (4,767,529) (3,605,903) 毛利 2,015,838 1,523,208 其他收入 41,908 46,259 其他收益或亏损 1,807 (17,625) 销售及分销成本 (219,022) (178,581) 行政开支 (806,614) (627,264) 研发成本支出 (345,269) (195,318) 呆账拨备 (17,958) (62,055) 其他支出 (88,012) (91,961) 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平值变动 �C (1,074) 财务费用 4 (95,735) (92,509) 使用权益法入账之应占投资业绩 17,492 1,907 出售子公司之收益 �C 111,724 收购一家附属公司应付之或然代价之 公平值变动产生之收益 20,152 3,283 除税前溢利 524,587 419,994 所得税开支 5 (114,754) (87,010) 年度溢利 6 409,833 332,984 3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其他全面收入 可於其後转列至损益之项目: �C 换算境外业务所产生之汇兑差额 19,497 10,236 �C 於出售一家附属公司後重新分类至损益 �C 3,355 年内其他全面收入,扣除税项 19,497 13,591 年度全面总收益 429,330 346,575 应占本年度溢利 ( 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442,081 280,056 非控股权益 (32,248) 52,928 409,833 332,984 应占全面收益 ( 开支) 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461,578 293,548 非控股权益 (32,248) 53,027 429,330 346,575 每股盈利 8 基本 人民币0.2034元 人民币0.1405元 摊薄 人民币0.1979元 人民币0.1360元 4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819,799 537,593 无形资产 231,075 283,103 商誉 1,008,479 995,610 使用权益法入账之投资 104,190 78,857 可供出售投资 61,965 49,151 预付租赁款项 38,723 39,583 其他应收账款 9 30,000 11,688 递延税项资产 7,646 6,516 2,301,877 2,002,101 流动资产 存货 20,893 30,260 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 9 2,092,700 1,429,127 应收票据 23,186 8,828 预付租赁款项 860 893 应收客户合约工程款项 10 1,430,206 1,516,660 应收关连公司款项 59,939 49,862 已抵押存款 670 44,891 银行结余及现金 1,298,972 1,265,831 4,927,426 4,346,352 流动负债 应付客户合约工程款项 10 122,271 87,750 贸易及其他应付账款 11 1,203,843 940,372 应付票据 812 2,120 应付关连公司款项 37,983 34,667 应付股息 83 78 应付税项 130,450 87,353 可换股贷款票据 �C 89,622 借贷 12 922,452 1,297,016 收购一家附属公司之应付代价 21,035 �C 2,438,929 2,538,978 流动资产净值 2,488,497 1,807,374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4,790,374 3,809,475 5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18,943 20,504 收购一家附属公司之应付代价 �C 39,205 可换股贷款票据 244,296 �C 借贷 12 194,496 263,496 457,735 323,205 4,332,639 3,486,270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06,387 95,645 股份溢价 2,652,697 2,106,029 储备 1,505,130 1,045,531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4,264,214 3,247,205 非控股权益 68,425 239,065 总权益 4,332,639 3,486,270 6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本公司一般资料 本公司乃於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六日根据第22章开曼群岛公司法( 一九六一年法例三( 经综合 及修订)) 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份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日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联交所」) 创业板上市。 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本公司股份转至联交所主板上市。 综合财务报表均以人民币 ( 与本公司之功能货币相同) 列值。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本集团」) 之主要业务为发展及提供资 讯科技 ( 「 资讯科技」) 解决方案服务、资讯科技外包服务、资讯科技新兴服务及培训服务。 2.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年度强制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於本年度,本集团已首次应用下列香港会计师公会( 「 香港会计师公会」) 颁布之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 ( 修订本)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 ( 修订本) 披露动议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 ( 修订本) 可接受折旧及摊销方式之澄清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 ( 修订本)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 修订本) 投资实体:应用合并豁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 之年度改进 除下文所述者外,於本年度应用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对本集团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 之财务表现及状况及�u或综合财务报表中所载之披露内容并无重大影响。 7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 ( 修订本) 披露动议 本集团於本年度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披露动议之修订本。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 订本厘清,倘披露产生之资料并不重要,则实体毋须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规定提供具体披露, 有关修订亦提供有关合并及分列资料基础之指引。然而,该等修订本重申倘在符合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之具体要求下仍不足以令使用财务报表之人士理解特定交易、事件及状况对实 体之财务状况及财务表现之影响,则实体应考虑提供额外披露。 至於财务报表之架构,有关修订本提供附注有系统地排序或分组之例子。 本集团已追溯应用该等修订本,本公司附属公司之详情已重新排序。除上述呈列及披露之 变化外,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本对综合财务报表中之本集团之财务表现或财务状 况并无产生任何影响。 已颁布但仍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以下已颁布但仍未生效之新订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益与相关修订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 ( 修订本) 以股份为基础支付交易之分类及计量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 ( 修订本)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 �C 保险合约时一并应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C 金融工具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 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之间的资产销售或投 入3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 ( 修订本) 披露动议4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 ( 修订本)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5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周期之 年度改进5 1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待定日期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5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 如适用) 。 3. 营业额及分类资料 营业额指本年度内出售货物及提供服务而收取及应收之款项净额。 向本公司行政总裁( 即主要经营决策者) 呈报,用作资源分配及评核分部表现之资料,乃以 本集团经营分部之客户类别为主。 8 本集团之经营及可呈报分类如下: 1. 技术专业服务集团 �C 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及其他大型跨国公司开发及 提供解决方案、新兴服务及资讯科技外包服务,包括销售产品。 2. 互联网资讯科技服务集团 �C 为政府、烟草行业及其他小型公司开发及培训业务及提供 解决方案及资讯科技外包服务,包括销售产品。 有关以上分类之资料已呈报如下。 分类收益及业绩 本集团之收益及业绩按可呈报经营分类分析如下: 分类收益 分类业绩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技术专业服务业务 5,481,921 3,780,692 533,611 300,814 互联网资讯科技服务业务 1,301,446 1,348,419 115,656 128,574 6,783,367 5,129,111 649,267 429,388 分类业绩与除税前溢利之对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类业绩 649,267 429,388 未分配之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 4,727 86,329 可换股贷款票据之利息开支 (32,792) (8,736) 企业开支 (71,482) (75,559) 购股权开支 (45,285) (13,637) 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平值变动 �C (1,074) 收购一家附属公司应付之或然代价之 公平值变动产生之收益 20,152 3,283 除税前溢利 524,587 419,994 上文报告之分类收益为来自外部客户之收入。两个年度内并无分类间之销售。 9 分类业绩指在未分配企业开支、购股权开支、收购一家附属公司应付之或然代价之公平值 变动产生之收益可换股贷款票据之利息开支及公司层面录得之若干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 项目之前,各分类所赚取之溢利。此乃呈报予主要运营决策者以进行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 之指标。 分类资产及负债 为进行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而向主要运营决策者呈报的资料不包括任何资产及负债。因此, 概无呈列任何分类资产及负债。 地区资料 本集团之业务主要位於其注册成立所在之国家 ( 中国) ,其次为美国及日本。 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 ( 按业务所在地厘定) 按所在地划分详述如下: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 6,338,687 4,571,517 美国 408,062 524,057 日本 36,618 33,537 6,783,367 5,129,111 按产品及服务划分之分类收益: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软件及硬件产品 209,597 297,389 提供服务 技术专业服务 5,413,546 3,578,708 互联网资讯科技服务 1,160,224 1,253,014 6,573,770 4,831,722 6,783,367 5,129,111 10 有关主要客户信息 於相关年度内占本集团总销售额10%以上之客户收益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客户甲1 3,634,503 1,952,239 1 来自技术专业服务之收益。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并无其他单一客户收益占本集团收益之10%或以上。 其他分类资料 二零一六年 互联网 资讯科技 技术专业 服务 未分配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计入计算分类溢利或亏损之金 额 折旧及摊销 60,003 82,299 2,045 144,347 呆账拨备 ( 拨回拨备) 26,631 (8,673) �C 17,958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27 76 �C 103 二零一五年 互联网 资讯科技 技术专业 服务 未分配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计入计算分类溢利或亏损 之金额 折旧及摊销 61,092 80,026 1,490 142,608 呆账拨备 26,211 35,844 �C 62,055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76 360 �C 436 11 4. 财务费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须於五年内悉数偿还借贷之利息 69,633 78,995 无须於五年内悉数偿还借贷之利息 �C 13,133 收购一家附属公司之应付代价之估算利息 918 1,287 可换股贷款票据之实际利息 32,792 8,736 取消确认贸易应收账款之亏损 4,329 3,491 总借贷成本 107,672 105,642 减:於在建工程中资本化之款项 ( 附注) (11,937) (13,133) 95,735 92,509 附注: 有关金额指就兴建一项物业作出具体借贷所产生之实际借贷成本。 5. 所得税开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税项开支包括: 中国企业所得税 �C 本年度 129,162 84,916 �C 上年度超额拨备 (12,250) (9,129) 116,912 75,787 美国联邦所得税及州所得税 48 4,727 日本企业所得税 485 283 117,445 80,797 递延税项 (2,691) 6,213 114,754 87,0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企业所得税法」) 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二零零 八年一月一日起中国附属公司之适用税率为25%,惟享受下文所述税务豁免者除外。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发出之证书,北京中软国际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 「 北京中软」) 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 「 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至二零一七年底。 故此,北京中软於两个年度享有15%之所得税税率。 12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发出之证书, 北京中软资源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北京中软资源」) 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至 二零一四年底,并获延长三年至二零一七年底。故此,北京中软资源於两个年度享有15%之 所得税税率。 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发出之证书,上海华腾软件系统有 限公司( 「 上海华腾」) 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至二零一七年底。故此,上海华腾於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享受15%之所得税税率。此外,根据《 财政部 国家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於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政策有问 题的通知》 ( 财税【 2016】 49号) ,公司继续享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於进一步鼓励软件产 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 2012】 27号) 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根据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发出之证书,中软国际科技服务 有限公司 ( 「 中软国际科技服务」) 获认定为软件企业,有效期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因此,自二零一二年起,中软国际科技服务可享受前两个年度免缴所得税,之後三年所得 税税率减半。故此,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可享有50% 之税收减免。此外,根据财税【 2016】 49号及财税【 2012】 27号,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於截至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可享经扣减所得税率10%,而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则为12.5% ( 50%税收减免) 。 根据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於二零一三年九月十日发出之证书,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 司 ( 「 中软国际科技服务」) ( 大连) 有限公司 ( 「 中软国际科技服务 ( 大连)」) 获认定为软件企业, 有效期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此,自二零一三年起,中软国际科技服务( 大连) 可享受前两个年度免缴所得税,之後三年所得税税率减半。故此,中软国际科技服务 ( 大连) 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可享有50%之税收减免。 根据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厅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日发出之证书,中软国际科技服务 ( 北京) 有限公司( 「 中软国际科技服务( 北京)」) 获认定为软件企业,有效期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因此,自二零一四年起,中软国际科技服务 ( 北京) 可享受前两个年度免缴所得税, 之後三年所得税税率减半。故此,中软国际科技服务( 北京)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可享有50%之税收减免 ( 二零一五年:税务豁免) 。 根据上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厅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日发出之证书,中软国际科技服务 ( 上海) 有限公司( 「 中软国际科技服务( 上海)」) 获认定为软件企业,有效期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因此,自二零一四年起,中软国际科技服务 ( 上海) 可享受前两个年度免缴所得税, 之後三年所得税税率减半。故此,中软国际科技服务( 上海)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可享有50%之税收减免 ( 二零一五年:税务豁免) 。 13 其他司法权区产生之税项按相关司法权区适用税率计算。 本年度之税项开支可与除税前溢利对账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除税前溢利 524,587 419,994 按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25%计算之税项 ( 二零一五年:25%) 131,147 104,999 使用权益法入账之应占投资业绩之税务影响 (4,373) (477) 来自授予中国附属公司之税务豁免及优惠之税务影响 (99,281) (67,650) 不可扣税开支之税务影响 50,474 37,839 毋须课税收入之税务影响 (5,038) (3,932)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12,250) (9,129) 动用先前未确认税项亏损之税务影响 (235) (2,336) 未确认税项亏损之税务影响 2,865 28,850 附属公司不同税率之影响 (963) (1,154) 预扣税 ( 附注) 52,408 �C 本年度之所得税开支 114,754 87,010 附注: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八月二日之公布所详述,本集团进行内部重组,多 间中国附属公司於本集团内部进行转让( 「 重组」) 。根据重组,中国附属公司派付 股息人民币246,887,000元,而本集团就税项而言获得资本收益人民币277,191,000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来自除公司所得之股息及产生自海外附属公司於集团间出售 若干中国附属公司之资本收益为须缴付10%之预扣所得税,重组产生之相关税项开 支为人民币52,408,000元及确认为二零一六年之所得税开支。 14 6. 年度溢利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度溢利已扣除 ( 计入) 下列各项: 董事酬金 11,169 8,411 其他员工成本 4,855,958 3,285,933 退休福利成本 ( 不包括董事之退休福利成本) 249,243 209,036 购股权开支 43,980 11,875 员工成本总额 5,160,350 3,515,255 减:资本化为开发成本之员工成本 (35,425) (59,194) 5,124,925 3,456,061 研发成本支出 348,863 198,425 减:政府补助金 (3,594) (3,107) 345,269 195,318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56,192 50,647 无形资产摊销 87,979 91,810 预付租赁款项摊销 893 1,011 145,064 143,468 减:在建工程中资本化之预付租赁款项摊销 (717) (860) 144,347 142,608 核数师酬金 5,680 5,850 确认作开支之存货成本 205,631 244,044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103 436 有关楼宇之最低租赁款项 139,927 129,849 外汇亏损 ( 收益) 净额 ( 计入其他收益或亏损) (1,910) 17,189 已抵押存款及银行结余之利息收入 (4,781) (4,316) 政府补助金 (29,055) (34,881) 增值税退税 (1,609) (1,235) 15 7. 股息 於报告期末後,本公司董事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 股普通股1.2港仙 ( 二零一五年:无) ,惟须待股东於应届股东大会上批准。 8. 每股盈利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盈利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盈利 (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溢利) 442,081 280,05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之潜在摊薄影响: 可换股贷款票据之利息 32,792 8,736 用以计算每股摊薄盈利之盈利 474,873 288,792 股份数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股 千股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2,173,087 1,992,602 普通股潜在摊薄影响: 购股权 36,650 55,838 可换股贷款票据 190,144 74,659 用以计算每股摊薄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2,399,881 2,123,099 由於相关购股权之行使价均高於本公司股份之平均市价,故计算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摊薄盈利时假设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二零一六年十月 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之购股权并未获行使。 16 9. 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账款 1,927,924 618,621 减:呆账拨备 (182,171) (151,431) 1,745,753 467,190 应收关连公司之贸易账款 ( 附注) �C 687,009 1 ,745,753 1,154,199 给予供应商之垫款 72,727 81,208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账款 304,220 205,408 2,122,700 1,440,815 为呈报目的进行分析: 非流动资产 30,000 11,688 流动资产 2,092,700 1,429,127 2 ,122,700 1,440,815 附注: 该结余主要源自本集团向若干关连公司提供服务。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结余包括应收华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华为集团」) 金额为人民币679,982,000元 之款项。在中软国际科技服务二零一二年四月成立後,华为集团成为一名关连方。 於二零一六年二月,本公司自华为收购中软国际科技服务之40%股权,自此华为集 团不再为本集团之关连公司。 本集团之信用期介乎30至180日。根据於报告期末之发票日期所呈列之贸易应收账款( 扣除 呆账拨备) 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90日内 1,602,798 749,704 介乎91至180日 94,115 226,564 介乎181至365日 22,878 164,307 介乎一至两年 25,099 9,773 介乎两至三年 863 3,851 1,745,753 1,154,199 17 於接纳任何新客户前,本集团评估潜在客户之信贷质素及厘定各客户之信贷上限。授予客 户之信贷上限每次均予以检讨。贸易应收账款中83% ( 二零一五年:61%) 既无逾期亦无减值, 经本集团评估拥有最佳信用质素。 本集团之贸易应收账款结余包括账面总值为人民币138,343,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363,592,000元) 之应收账款,於报告日期已逾期,但由於本集团信纳有关客户其後将结清欠 款且其信用质素并无恶化,因此本集团并无计提减值亏损拨备。故此,本集团认为该等结 余无须减值。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 已逾期但未减值之贸易应收账款之账龄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90日内 88,463 168,857 介乎91至180日 6,941 111,795 介乎181至365日 17,070 69,316 介乎一至两年 25,006 9,773 介乎两至三年 863 3,851 总计 138,343 363,592 本集团已就所有账龄超逾三年之应收账款悉数计提减值亏损拨备,原因是按过往经验,逾 期三年以上之应收账款一般不可收回。 呆账拨备之变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结余 185,502 132,198 就应收账款确认之减值亏损 44,677 62,060 年内已收回款项 (26,719) (5) 因不可收回而撇销之款项 (16,560) (4,281) 出售附属公司 �C (4,769) 汇兑调整 17 299 年末结余 186,917 185,502 18 10. 应收 ( 应付)客户合约工程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报告期末之在建工程合约 已产生合约成本加已确认溢利减已确认亏损 3,832,206 3,451,205 减:进度款 (2,524,271) (2,022,295) 1 ,307,935 1,428,910 就报告目的分析为: 合约工程应收合约客户款项 1,430,206 1,516,660 合约工程应付合约客户款项 (122,271) (87,750) 1,307,935 1,428,910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末及二零一五年末概无已收客户合约工程垫款。 11. 贸易及其他应付账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账款 552,475 473,040 从客户收取之按金 17,800 33,170 其他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 633,568 434,162 1,203,843 940,372 19 根据於报告期末之发票日期呈列之贸易应付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90日内 493,523 366,278 介乎91至180日 20,484 23,706 介乎181至365日 18,791 21,568 介乎一至两年 10,770 24,579 两年以上 8,907 36,909 552,475 473,040 采购货品及服务之平均信用期为90日。本集团已制定金融风险管理政策,以确保维持足够 营运资金清偿到期债务。 12. 借贷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无抵押银行贷款 ( 附注(i)) 925,291 1,248,250 有抵押银行贷款 ( 附注(ii)) 191,657 312,262 1 ,116,948 1,560,512 20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偿还之账面值: 於一年内 922,452 1,036,831 一年以上至五年内 194,496 211,358 五年以上 �C 52,138 1,116,948 1,300,327 因违反贷款契诺须於要求时偿还之银行借贷账面值 �C 260,185 减:须於一年内偿还、列为流动负债之金额 (922,452) (1,297,016) 列为非流动负债之金额 194,496 263,496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借贷总额 按浮动利率 ( 附注(iii)) 715,283 936,247 按固定利率 ( 附注(iv)) 401,665 624,265 1,116,948 1,560,512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借贷按货币分析 以人民币列值 1,116,948 1,142,208 以美元列值 �C 418,304 附注: (i) 由本公司及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提供担保。 (ii) 账面净值约人民币30,857,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25,662,000元) 之贸易应收账款 及 票 据 已 予 抵 押,以 为 本 集 团 获 授 之 若 干 银 行 贷 款 提 供 担 保。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60,800,000元之其余银行贷款由本集团之土地及楼宇使用权提供担保(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186,600,000元由本集团之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提供担保) 。 (iii) 人民币借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之利率收取利息。年内之加权平均利率为每年5.37厘 ( 二 零一五年:5.18厘) 。二零一五年之美元借贷大致上按伦敦银行同业拆息加2.95厘收取 利息。 (iv) 固定利率借贷之利息按介乎4.35%至6.31% ( 二零一五年:4.6%至7%) 之年利率收取利息。 21 关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账面值为人民币260,185,000元之银行借贷,银行有以下规定: ( i)如弘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弘毅投资方」) 之任何基金或联属机构需合法实益 ( 直接或间接) 持有本公司在联交所上市交易之已发行普通股最少12%,弘毅投资继续为本公司之单一最 大合法实益 ( 直接或间接) 股东;及(ii)本公司需遵守若干财政契约之规定。 参照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之公布,本公司接获通知,弘毅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 「 弘毅投资方」) 已出售335,076,453股本公司股票 ( 「 出售股份」,连同违反财政契约一起 统称为 「 不合规事项」),占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7.29%。出售股份後, 弘毅投资方不再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出售股份不符合银行规定。因此,该等借贷於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归类为流动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七日,本公司悉数偿还合共人民币260,185,000元与不合规事项相关之 未偿还银行借贷,并从有关银行取得所有与不合规事项相关之必要豁免。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於2016年,本集团业务高速增长,收入同比增长达到32.3%,服务性收入同比增长 达 到36.1%,本 集 团 拥 有 人 应 占 溢 利 同 比 增 长57.9%,每 股 基 本 盈 利 同 比 增 长 44.8%。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较去年 同期增长 ( 减少) %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6,783,367 5,129,111 32.3% 服务性收入 6,573,770 4,831,722 36.1% 本集团拥有人应占溢利 442,081 280,056 57.9% 每股基本盈利 ( 分) 20.34 14.05 44.8% 22 主要运营数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较去年 同期增长 ( 减少) %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6,783,367 5,129,111 32.3% 服务性收入 6,573,770 4,831,722 36.1% 销售成本 (4,767,529) (3,605,903) 32.2% 毛利 2,015,838 1,523,208 32.3% 其他收入 41,908 46,259 (9.4%) 其他收益及亏损 1,807 (17,625) 不适用 销售及分销成本 (219,022) (178,581) 22.6% 行政开支 (806,614) (627,264) 28.6% 研发成本支出 (345,269) (195,318) 76.8% 呆账拨备 (17,958) (62,055) (71.1%) 其他支出 (88,012) (91,961) (4.3%) 使用权益法入账之应占投资业绩 17,492 1,907 817.3% 出售子公司收益 �C 111,724 不适用 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平值变动 �C (1,074) 不适用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应付之或然代价的公平值 变动产生之收益 20,152 3,283 513.8% 财务费用 (95,735) (92,509) 3.5% 除税前溢利 524,587 419,994 24.9% 所得税开支 (114,754) (87,010) 31.9% 年度溢利 409,833 332,984 23.1% 本集团拥有人应占溢利 442,081 280,056 57.9% 调整後本集团拥有人应占溢利 493,054 251,283 96.2% 每股基本盈利 ( 分) 20.34 14.05 44.8% 23 调整後本集团拥有人应占溢利 二零一六年,在本集团拥有人应占溢利的基础上将其中非经营因素和一次性损益 影响的数字剔除,计算出调整後本集团拥有人应占溢利为人民币493,054千元( 二 零一五年:251,283千元) ,较去年同期增长96.2%;以下是调整明细: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增长率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集团拥有人应占溢利 442,081 280,056 57.9%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 �C (111,724) 不适用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相关所得税 �C 17,195 不适用 因内部重组产生的一次性税费 52,408 �C 不适用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之应收款相关呆账拨备* (26,568) 25,944 不适用 期权成本 45,285 13,637 232.1% 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平值变动 �C 1,074 不适用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之或然代价的公平值变动 产生之收益 (20,152) (3,283) 513.8% 美元贷款相关之汇兑损失 �C 28,384 不适用 调整後本集团拥有人应占溢利 493,054 251,283 96.2% * 已减去非控股权益之影响。 24 总体概述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各业务集团的收入、服务性收入与业绩的增长情况如下表: 收入 服务性收入 业绩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增长率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增长率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增长率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技术与专业服 务集团 5,481,921 3,780,692 45.0% 5,413,546 3,578,708 51.3% 533,611 300,814 77.4% 互联网资讯科 技服务业务 集团 1,301,446 1,348,419 (3.5%) 1,160,224 1,253,014 (7.4%) 115,656 128,574 (10.0%) 合计 6,783,367 5,129,111 32.3% 6,573,770 4,831,722 36.1% 649,267 429,388 51.2% (一) 技术与专业服务集团的收入上升45.0%,主要由於华为业务收入的大幅增长, 为技术与专业服务集团的增长贡献了主要力量。业绩增长77.4%,高於收入 45.0%和服务性收入51.3%的增幅,主要是由於报告期内技术与专业服务集团 继续聚焦大客户和大行业的线下IT业务,所需市场拓展之销售费用率及行政 与管理费用率进一步降低,因此技术与专业服务集团的整体利润率水平稳步 提升。 (二) 互联网IT服务集团的收入较去年下降3.5%,并绩较去年下降10.0%,主要是 由於集团在二零一五年底出售了培训业务的部分股权,使得报告期内,培训 业务不再合并报表,再加上二零一六年中期後,集团进行了内部重组,将部 分业务由互联网IT服务集团调整到了技术与专业服务集团;同时,加大了研 发投入的力度;由於以上原因产生的结构性影响导致。 集团相信,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等高利润率业务收入规模的持续增加以及解放平 台的快速发展,将为本集团整体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和业绩利润率的提升提供动力。 25 本集团自二零零三年创业板上市以来,收入和服务性收入一直保持高速增长,从 二零零三年到二零一六年,收入的复合增长率达到33.0%,服务性收入的复合增 长率达到43.9%,具体请见下图: 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 4000 4500 5000 5500 6000 6500 7000 58 108 187 107 148 235 45 310 253 559 241 742 184 921 227 1,374 284 1,960 282 210 297 4,147 4,832 6,574 138 3,068 217 2,551 2003A 2004A 2005A 2006A 2007A 2008A 2009A 2010A 2011A 2012A 2013A 2014A 2015A 2016A 65.1% 63.6% 38.6% 12.7% 31.2% 24.5% 16.7% 14.2% 12.7% 7.8% 4.3% 6.4% 5.8% 3.1% 软硬件销售收入 服务收入 收入增长率:33.0% 服务收入增长率:43.9% 软硬件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总收入 客户 本集团的客户包括总部位於大中华区、欧美和日本的大型企业。在中国市场,尤 其是在电信、金融与银行、互联网和高科技等主流行业中具有较大的市场份额。 二零一六年,前五大客户的服务性收入占本集团总服务性收入比例为66.1%,来 自前十大客户的服务性收入占本集团总服务性收入比例71.0%。 二零一六年活跃客户数为1,465个。本集团二零一六年服务性收入大於人民币600 万以上的大客户有79个。 市场 报告期内,本集团之业务主要集中在大中华区,大中华区蕴藏的巨大市场潜力持 续为本集团带来增长机遇。本集团为全球32个国家的客户以及一批世界500强客户 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积累了大量的国际信息服务经验。未来,集团将加大与大客 户的产品合作和行业合作,以云驱动数字化转型服务完成全球全服务基本布局, 加快开拓海外市场步伐,加强已经建成的美国、匈牙利、马来西亚中心,进一步 建设俄罗斯、印度、墨西哥等全球提交中心。 26 人力资源 截止到二零一六年底,本集团员工总数达到47,188人 ( 截止到二零一五年底本集团 员工总数为31,504人) ,较二零一五年底增长49.8%。报告期内,全年平均员工总 数为39,346人,较去年同期平均员工28,680上升了37.2%,基本与服务性收入36.1% 的增幅相匹配。 截止到二零一六年底,技术人员达到45,188人,占本集团员工总数的95.8%,其中 项 目 经 理、咨 询 顾 问 和 高 级 工 程 师 达 到17,918人,占 本 集 团 技 术 人 员 总 数 的 39.7%。 本集团自二零零三年创业板上市以来,业务一直蓬勃发展,人员规模同比保持快 速增长,具体请见下图: 2003A 2004A 2005A 2006A 2007A 2008A 2009A 2010A 2011A 2012A 2013A 2014A 2015A 2016A 477 1,055 4,363 4,816 7,759 14,496 10,940 2,382 238 25,856 47,188 31,504 23,607 18,946 本集团之员工 27 经营业绩 下表是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和二零一五年的综合全面收益表: 占收入 占服务性收入 占收入 占服务性收入 二零一六年 的比例 的比例 二零一五年 的比例 的比例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6,783,367 5,129,111 服务性收入 6,573,770 4,831,722 销售成本 (4,767,529) (70.3%) (72.5%) (3,605,903) (70.3%) (74.6%) 毛利 2,015,838 29.7% 30.7% 1,523,208 29.7% 31.5% 其他收入 41,908 0.6% 0.6% 46,259 0.9% 1.0% 其他收益及亏损 1,807 0.03% 0.03% (17,625) (0.3%) (0.4%) 销售及分销成本 (219,022) (3.2%) (3.3%) (178,581) (3.5%) (3.7%) 行政开支 (806,614) (11.9%) (12.3%) (627,264) (12.2%) (13.0%) 研发成本支出 (345,269) (5.1%) (5.3%) (195,318) (3.8%) (4.0%) 呆账拨备 (17,958) (0.3%) (0.3%) (62,055) (1.2%) (1.3%) 其他费用 (88,012) (1.3%) (1.3%) (91,961) (1.8%) (1.9%) 财务费用 (95,735) (1.4%) (1.5%) (92,509) (1.8%) (1.9%) 使用权益法入账之 应占投资业绩 17,492 0.3% 0.3% 1,907 0.04% 0.04% 处置子公司收益 �C �C �C 111,724 2.2% 2.3% 衍生金融工具之 公平值收益 �C �C �C (1,074) (0.02%) (0.02%) 收购附属公司之或然 代价的公平值变动 产生之收益 20,152 0.3% 0.3% 3,283 0.1% 0.1% 除税前溢利 524,587 7.7% 8.0% 419,994 8.2% 8.7% 税项 (114,754) (1.7%) (1.7%) (87,010) (1.7%) (1.8%) 本期溢利 409,833 6.0% 6.2% 332,984 6.5% 6.9% 本集团拥有人应占溢利 442,081 6.5% 6.7% 280,056 5.5% 5.8% 28 收入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取得收入为人民币6,783,367千元 (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5,129,111 千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2.3%;二零一六年,服务性收入为人民币6,573,770千元 ( 二 零一五年:人民币4,831,722千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36.1%,增长主要来源於集团 主要大客户业务的持续和快速发展。 二零一六年,TPG和IIG的收入分别占整个集团收入的80.8%( 二零一五年:约占 73.7%) 和19.2% ( 二零一五年:约占26.3%): 二零一六年 比重 二零一五年 比重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技术与专业服务集团(TPG) 5,481,921 80.8% 3,780,692 73.7% 互联网资讯科技服务业务集团(IIG) 1,301,446 19.2% 1,348,419 26.3% 合计 6,783,367 100% 5,129,111 100% 二零一六年,TPG和IIG的服务性收入分别占整个集团服务性收入的82.4%( 二零 一五年:约占74.1%) 和17.6% ( 二零一五年:约占25.9%): 二零一六年 比重 二零一五年 比重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技术与专业服务集团(TPG) 5,413,546 82.4% 3,578,708 74.1% 互联网资讯科技服务业务集团(IIG) 1,160,224 17.6% 1,253,014 25.9% 合计 6,573,770 100% 4,831,722 100% 主营业务成本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主营业务成本占收入的比例为70.3%( 二零一五年为: 70.3%) ,与去年同期持平。本集团的主营业务成本为人民币4,767,529千元( 二零 一五年:人民币3,605,903千元) ,较去年同期增长32.2%。 毛利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取得毛利约为人民币2,015,838千元( 二零一五年为:人民币 1 ,523,208千元) ,较去年同期增长32.3%。二零一六年集团毛利率约为29.7%( 二零 一五年为:29.7%) ,与去年同期持平。 29 未来本集团将通过以下措施来提升毛利率水平。 1. 提升公司整体技术能力,增加IT服务的附加值,提升议价能力; 2. 布局海外市场,提高海外业务收入占比,海外业务的毛利率水平较国内业务 相比较高; 3. 加大云服务、大数据等新业务收入占比,新业务的毛利率水平较一般传统外 包业务要高。 4. 加大固定价格模式占比,固定价格模式的项目通常比外包模式的毛利率要高。 5. 加大自有IP的解决方案业务收入占比,拥有自有IP的解放方案可复制性和可 扩展性强,有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其他收入 二零一六年,其他收入为人民币41,908千元 (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46,259千元) ,较 去年同期下降9.4%,主要是由於报告期内政府补贴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其他收益及亏损 二零一六年,其他收益为人民币1,807千元 ( 二零一五年:其他亏损人民币17,625千 元) ,是因为2015年同期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导致的美元银团贷款评估产 生较大的汇兑损失。二零一六年初,集团已经归还了美元银团贷款,因此在本报 告期内没有重大的汇兑损失。 经营费用 二零一六年,销售及分销成本为人民币219,022千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78,581 千元) ,较二零一五年上升了22.6%。二零一六年,销售及分销成本占收入的比例 为3.2%( 二零一五年为3.5%) ,较去年同期下降0.3%,二零一六年,销售及分销成 本占服务性收入的比例为3.3% ( 二零一五年为3.7%) ,较去年同期下降0.4%,由於 报告期内,来自於大客户大行业的TPG业务比重进一步增加,因此销售费用率较 去年同期进一步下降。 二零一六年,行政开支为人民币806,614千元 (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627,264千元) , 较二零一五年增长了28.6%。二零一六年,行政开支占收入的比例为11.9%,相对 於二零一五年12.2%下降0.3%,二零一六年,行政开支占服务性收入的比例为 12.3% ( 二零一五年为13.0%) ,较去年同期下降0.7%,体现了本集团行政管理效率 的显着提升。 30 二零一六年,研发成本支出为人民币345,269千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95,318千 元),较二零一五年上升76.8%,二零一六年,研发成本支出占收入的比例为5.1%, 相对於二零一五年同期之3.8%上升1.3%,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加大对云服务、大 数据等新技术的研发力度。 财务费用和所得税 二零一六年,财务费用占收入的比例为1.4%,较二零一五年之1.8%下降0.4%。财 务费用为人民币95,735千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92,509千元) ,较二零一五年上 升3.5%。 二零一六年,所得税为人民币114,754千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87,010千元) ,比 二零一五年上升31.9%。上升的主要原因是由於报告期内,集团进行业务重组,主 要法人实体股权变动产生所得税52,408千元,而上一年度税费中因子公司股权转 让产生相关所得税17,195千元;两年度均扣除此类一次性税费的影响之後,所得 税较去年同期下降10.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集团主要经营实体在报告期内适用 重点软件企业优惠税率。 其他非现金开支 二零一六年,其他费用主要为无形资产,其占收入的比例为1.3%( 二零一五年: 1.8%) ,相对於二零一五年同期下降0.5%。其他费用为人民币88,012千元( 二零 一五年:人民币91,961千元) ,比二零一五年下降4.3%。 二零一六年,呆帐拨备为人民币17,958千元 (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62,055千元) ,较 二零一五年下降71.1%,是由於二零一五年集团对以前年度处置可供出售投资之 收益之应收款项进行呆账拨备导致去年同期的呆账拨备非常高,而报告期内,该 笔款项收回,对应的呆账拨备被冲回,导致与去年同期差异较大。 二零一六年,购股权开支占收入的比例为0.7%,相对於二零一五年同期之0.3%上 升0.4%,二 零 一 六 年,购 股 权 开 支 为 人 民 币45,285千 元( 二 零 一 五 年:人 民 币 13,637千元),比二零一五年上升232.1%,主要是由於报告期内新增购股权1.3亿股。 年度溢利和每股盈利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取得年度溢利为人民币409,833千元( 二零一五年为:人民币 332,984千元) ,较去年同期增长23.1%。 31 剔除少数股东应占损失後,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拥有人应占年度溢利为人民币 442,081千元 ( 二零一五年为:人民币280,056千元) ,较去年同期增长57.9%。 基於本集团拥有人应占年度溢利,计算出二零一六年的每股基本盈利约为人民币 20.34分 ( 二零一五年为:人民币14.05分) ,较去年同期增长44.8%。 集资活动 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三日,本公司与 Huarong International Asset Management Growth Fund( 「 华融」) 订立认购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地同意发行,而华融则有条件 地同意认购本金总额为70,000,000美元( 相当於约人民币458,649千元) 於二零一九 年到期之可换股票据。可换股票据将分两批发行,即第一批可换股票据及第二批 可 换 股 票 据。第 一 批 可 换 股 票 据 本 金 总 额 为30,000,000美 元( 相 当 於 约 人 民 币 196,564千元) 及第二批可换股票据本金总额为40,000,000美元( 相当於约人民币 262,085千元) 已分别於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五日及二零一六 年三月十日根据一般投 权发行。本公司将所得款项用作一般 营运资金用途。 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董事会相信,企业管治对本公司之成功至为重要,故本公司已采纳不同措 施,确保维持高标准之企业管治。本公司已遵循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 治守则 ( 「 管治守则」) 之守则条文的指引,执行其企业管治措施。 本公司主要企业管治原则及常规以及有关上述偏离的详情在下文概述。 董事会认为,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守则, 惟下列情况除外:(i)董事会主席因需要处理其他业务,未能亲身出席本公司於二 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 ( 「 二零一五年股东周年大会」) ,因而偏 离了管治守则条文第E.1.2条。然而,其中一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出席二零一五年 股东周年大会及股东特别大会并担任大会主席;(ii)董事长及首席执行官的角色由 同一人担任 ( 偏离管治守则条文第A.2.1条) 。 董事会将继续提升适合本公司业务操守及发展的企业管治常规,并不时检讨该等 常规,以确保本公司符合法定及专业标准,以及参照标准的最新发展。 32 董事之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就证券交易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 准守则 ( 「 标准守则」)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已确认遵 守了标准守则。 竞争权益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各董事及各管理层股东及其各自之联系人 士 ( 定义见上市规则) 概无於任何与本集团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之业务拥 有权益。 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於回顾年度概无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足够公众持股量 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一直维持足够之公众持股量。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日成立审核委员会,并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根据所载管治守则之规定修订其书面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为审核 及监管本集团之财务申报程序及内部控制系统。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内,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之杰先生、梁永贤博士及赖观 荣博士组成。梁永贤博士为审核委员会之主席。审核委员会於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最少每半年举行一次会议。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及经审核年度 业绩,均已由审核委员会审核。审核委员会认为,该等业绩乃根据适当之会计准 则及规定编制,并已作出足够披露。审核委员会乃向董事会汇报及获董事会授权 评估与财务报表有关的事宜。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港 币0.012元,建议派发之股息须待本公司股东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 星期四) 下 午四时正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方可作实。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後,拟派末期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 星期二) 向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 ( 星期五) 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上之股东派付。 33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 a) 为了确定有权参加并於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的股东身份,本公司将由二零一七 年五月十五日( 星期一) 至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星期四)( 包括首尾两日)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本公司股东资格以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 於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不迟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 日 ( 星期五) 下午四时三十分,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 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 1716室) 以办理登记手续。 ( b) 为确定享有建议末期股息 ( 须待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的权利,本公司将 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星期一) 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 ( 星期五)( 包括 首尾两日)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收取建议末期股息,未 登记的本公司股份持有人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星期一) 下午四时 三十分前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送交本公司的香港证券登记分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 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 1712�C1716室) 以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之股东周年大会拟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 星期四) 下午四时正举行。股 东周年大会通告将尽快刊印并寄发予股东。 刊发年度业绩公告及年报 本公告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hinasofti.com)上刊载。 本年度之年报载有上市规则附录十六所规定之全部资料,将适时寄发予股东及在 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上刊载。 承董事会命 中软国际有限公司 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陈宇红博士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34 於本公布刊发日期,董事会包括两名执行董事,即陈宇红博士 ( 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及唐�廾鞑┦浚�两名非执行董事,即张亚勤博士及Samuel Thomas Goodner先生, 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曾之杰先生、梁永贤博士及赖观荣博士。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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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08 艾伯科技 0.05 164.71
01708 三宝科技 0.92 48.39
00020 会德丰 1.19 43.37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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