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以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公 布 之 内 容 概 不
负 责,对 其 准 确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发 表 任 何 声 明,并 明 确 表 示,概 不 会 就 因 本 公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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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URAL DAIRY (NZ) HOLDINGS LIMITED
天 然 乳 品 (新 西 兰)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临 时 清 盘 中
(於 开 曼 群 岛 注 册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代 号:00462)
委 任 联 合 临 时 清 盘 人
本 公 布 乃 根 据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上 市 规 则 第 13.09(1)条 及 13.25(1)(b)条
作 出。
天 然 乳 品 (新 西 兰)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宣 布:
本 公 司 收 到 开 曼 群 岛 大 法 院 财 务 服 务 法 庭 日 期 为 2016年 12月 22日 之 法 庭 命 令,由
於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将本公司清盘,法庭委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之 Simon Conway及 庄 日 杰 先 生 为 公 司 的 联 合 临 时 清 盘 人。
本 公 司 将 於 适 当 时 候 进 一 步 通 知 公 众 人 士 有 关 进 展。
承 董 事 会 命
天 然 乳 品 (新 西 兰)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刘 南 光
主 席
香 港,2016年 12月 29日
於 本 公 布 发 表 日 期,董 事 会 成 员 包 括 四 名 执 行 董 事 刘 南 光 先 生、陈 玮 先 生、林 斌
先 生 及 锺 保 加 先 生,以 及 五 名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陈 维 先 生、张 剑 鸿 先 生、麦 发 兴 先
生、付 志 凡 女 士 及 谭 子 明 先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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