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的邀请或要约。
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Yunnan Water InvestmentCo.,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39)
内幕消息
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
本公告乃由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
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刊发。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的公告,
以及本公司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的通函(「该通函」)。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
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於本公司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召开的二零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
股东通过(其中包括)建议注册及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特别
议案,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决议申请向中国境内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本金金
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00元(「发行」)的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债券」)。开源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的主承销商。发行所得款项净额将用於本集团绿色产业项
目的建设、运营、收购及偿还绿色产业项目的银行贷款。
�C1�C
上海证券交易所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正式受理债券非公开发行的申请。
本公司股份或其他证券持有人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或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许雷
中国,昆明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于龙先生、戴日成先生刘旭军先生及黄云建先生,非执行董事
许雷先生(主席)、焦军先生、何愿平先生及冯壮志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郭科志先生、胡松先
生、马世豪先生及任钢锋先生。
* 仅供识别
�C2�C
<上一篇 完成根據一般授權配售新股份
下一篇> 完成一般性授權發行新H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