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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年業績公告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表明不会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 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165)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年度 全年业绩公告 业绩摘要 2016年 2015年 变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百分比 收入 �C 太阳能产品制造及销售 6,811,875 5,887,099 15.7% �C 太阳能发电 1,074,624 894,236 20.2% �C 太阳能发电站营运及服务 110,026 105,009 4.8% �C LED产品制造及销售 * 279,974 146,030 91.7% 总收入 8,276,499 7,032,374 17.7% 毛利 1,502,056 1,326,118 13.3% 净 (亏损)利润 -2,399,395 57,960 -4,239.7% 经调整 EBITDA** 1,682,352 1,763,997 -4.6% 毛利率 18.1% 18.9% -4.2% 每股基本 (亏损)盈利 -人民币 49.72分 人民币 1.33分 -3,838.3% 经营活动产生净现金 1,183,712 1,607,086 -26.3% * 於 2015年 8月 6日完成收购晶能光电集团 59%股本权益 ** 经调整 EBITDA不包括财务费用、所得税、折旧、摊销及物业、厂房及设备、商誉、无形资产、太阳能发电站、於 一间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之权益、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预付供应商款项之减值亏损 2 董事长报告书 致各位股东: 本人谨代表顺风国际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 本公司」)董事 ( 「 董事」)会 ( 「 董事会」),欣然提呈本公司及 其附属公司 (统称「 本集团」)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业绩。 2016年为全球可再生能源市场充满机遇及挑战的又一年。中国在 2015年 15吉瓦的基础上继续增强新 光伏安装增长加速的势头,国家能源局於 2016年 6月正式公布 2016年新增光伏电站 18吉瓦的年度目 标。 但是不可否认,全球经济进一步恶化,并面临众多政治及经济不明朗因素。欧洲各国正在设法解决 大量难民涌入後所带来的政治和经济问题;同时,英国脱欧事件 (即英国脱离欧盟)不仅给欧盟带来 了政治上的分裂,更严重的是给欧洲和英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而在东方,日本和 中国的经济也遭遇了寒流,在经历了多年的快速增长之後,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幅跌至 6.5%左 右,政府的财政收入也大幅度下降。在此背景下,中国政府延迟补贴付款及西北各省份及自治区当 地电网的太阳能光伏产量缩减继续对中国的可再生行业构成重大挑战。 尽管面临挑战,中国政府已积极寻求经济战略转型,日益重视技术创新来带动产业升级。於2016年1 月 8日,本公司其中一间附属公司晶能光电有限公司 ( 「晶能光电」)因「硅衬底高光效氮化镓基蓝色发 光二极管项目」 技术 (由晶能光电、南昌大学及中节能晶和照明有限公司联合开发)荣获国家技术发明 一等奖。 在经济放缓的新常态和整体市场波动的所有该等挑战下,本集团顺应发展潮流,继续深化战略转 型,在国际市场上从太阳能产品生产及太阳能电站开发商逐步转型为多元化的清洁能源综合解决方 服务案供应商。以下为本集团 2016年的业绩回顾以及对 2017年的展望。 业绩回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收入人民币8,276百万元,较2015年的人民币7,032百万元 增加17.7%。收入增长主要由於太阳能产品及LED产品销售额上升,以及太阳能发电收入快速增加。 於 2016年,本集团继续优化其於中国附属公司之太阳能产品制造业务,并利用强劲的市场增长机 会,尤其是 6月 30日前之中国。本集团录得向外界第三方出售之太阳能产品收入增长 15.7%至人民币 6,812百万元。 3 於 2016年,尽管於整个 2016年度西北地区出现严重限电的影响,本集团维持其并网太阳能发电站的 总规模,并继续扩大太阳能发电。年内太阳能发电收入达人民币 1,075百万元,较 2015年的人民币 895百万元增加 20.2%。 2016年为晶能光电全面综合计入本集团综合财务报告的首年。晶能光电年内收入为人民币 280百万 元,乃因该公司继续采取措施优化硅衬底 GaN LED技术商业化,并进一步与下游制造商合作,扩大 硅衬底 GaN LED晶片及 LED封装的室内外市场应用。 未来展望 展望 2017年,全球清洁能源行业将继续呈现出强劲增长的势头。下列趋势的出现将不可逆转:首 先,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其次,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资源将继续整合入智能电网系统;最後, 人人参与可再生能源发展、人人使用「互联式」清洁能源。 在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继续支持清洁能源的发展,包括可再生能源的「十三五计划」。同 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开始全面实施全国特色城镇建设的支持政策。凭藉各种清洁能源 (如太阳能 光伏、LED照明及互联网监控系统)竞争优势,本集团将拥有独特的优势向该等特色城镇提供全面清 洁能源解决方案,可按上海虹桥国际学校项目所阐述的相同方式节省大量能源。 在机遇和挑战面前,本集团全体同仁将沿着既定的业务策略。透过充分利用「顺风」多年来在全球 市场所建立的强大品牌效应,不断开拓太阳能电站建设与营运业务以及太阳能产品制造等业务,同 时,继续深化各项业务整合,积极探求各种不同的清洁能源资源相关业务,以实现业务多元化发 展,立志成为全球领先的清洁能源供货商,致力於为客户提供低碳节能的综合解决方案。 最後,本人谨代表董事会,向本集团所有热忱而奉献的管理团队和员工,尊敬的股东及业务夥伴的 鼎力支持和信任致以衷心的感谢。我们致力於为客户提供经济高效的清洁能源解决方案,并让股东 们获得满意的回报。 董事长 张懿 2017年 3月 28日 4 董事会欣然宣布本集团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年度业绩连同截至 2015年 12月 31 日止年度的比较数据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 12月 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3 8,276,499 7,032,374 销售成本 (6,774,443) (5,706,256) 毛利 1,502,056 1,326,118 其他收入 5 151,909 245,466 其他损益及其他开支 6 (1,717,570) 409,052 分销及销售开支 (377,036) (308,195) 行政开支 (664,949) (673,826) 研发开支 (177,645) (130,493) 分占联营公司亏损 (6,473) (69,830) 分占合营企业亏损 (82,575) (12,922) 财务费用 7 (1,031,825) (699,605) 除税前 (亏损)利润 8 (2,404,108) 85,765 所得税抵免 (开支) 9 4,713 (27,805) 年内 (亏损)利润 (2,399,395) 57,960 其他全面收入 (开支): 其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分占联营公司及一间合营企业其他全面收入 (开支) 22,221 943 换算国外营运之汇兑差额 9,387 (25,587) 年内其他全面收入 (开支) 31,608 (24,644) 年度全面 (开支)收入总额 (2,367,787) 33,316 5 截至 12月 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下列各方应占年度 (亏损)利润: 本公司拥有人 (2,109,843) 44,803 非控股权益 (289,552) 13,157 (2,399,395) 57,960 下列各方应占全面 (开支)收入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2,080,982) 14,186 非控股权益 (286,805) 19,130 (2,367,787) 33,316 人民币分 人民币分 每股 (亏损)盈利 �C 基本 10 (49.72) 1.33 �C 摊薄 (49.72) 1.14 6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3,028,112 3,592,394 太阳能发电站 12,836,210 13,373,501 预付租赁款项―非流动 467,067 379,760 商誉 6,237 523,142 无形资产 46,357 251,604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153,774 170,737 於合营企业之权益 5,864 329,660 可供出售投资 88,916 19,95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01,679 1,142,252 递延税项资产 261,010 250,691 18,795,226 20,033,698 流动资产 存货 646,213 784,749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12 3,698,219 2,872,994 预付租赁款项―流动 16,871 10,726 可收回增值税 1,212,312 1,303,033 预付供应商款项 554,794 497,648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 19,953 27,288 应收一间合营企业款项 652 �C 已质押银行存款 �C 600,000 受限制银行存款 2,156,556 874,866 银行结余及现金 912,611 1,854,409 9,218,181 8,825,713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3 5,740,695 6,253,456 已收客户按金 167,319 580,664 应付一间合营企业款项 10,275 �C 融资租赁承担 41,597 48,123 拨备 1,013,353 760,758 税项负债 9,608 17,527 借款 3,010,351 2,473,211 递延收入 11,505 8,092 衍生财务负债 7,733 514,539 可换股债券 1,165,695 165,532 11,178,131 10,821,902 净流动负债 (1,959,950) (1,996,189)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6,835,276 18,037,509 7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本及储备 股本 34,876 32,930 储备 4,777,715 6,595,247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股本 4,812,591 6,628,177 非控股权益 1,278,691 1,543,861 总股本 6,091,282 8,172,038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46,311 78,911 借款 8,414,876 7,158,598 融资租赁承担 105,170 132,638 递延收入 52,056 65,391 可换股债券 1,113,486 1,890,763 应付债券 1,012,095 539,170 10,743,994 9,865,471 16,835,276 18,037,509 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年度 1. 一般资料及编制基准 (a) 一般资料 顺风国际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本公司」) 为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其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主板 上市。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的地址分别为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及香港中环花园道一号中银大厦 30楼C室。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连同本公 司,下文称为「本集团」)主要从事清洁能源低碳节能综合解决方案供应业务。 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 ( 「人民币」)呈列,其亦为本公司的功能货币。 (b) 编制基准 鉴於本集团於 2016年 12月 31日及截至该日止录得流动负债超出其流动资产人民币 1,959,950,000元的事实,本 公司董事已就本集团之持续经营作出审慎考虑。此外,於 2016年 12月 31日,本集团於综合财务报表内有已订 约但未拨备的资本承担为人民币 3,794,424,000元 (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4所披露)。 於 2016年 12月 31日,可得无条件银行融资为人民币 159,792,000元,而未动用有条件融资 (须按个别项目基准 审批)为人民币37,610,420,000元 ( 「有条件融资」)。董事有信心本集团将可成功就有条件融资获得批准。综合考 虑上述因素,董事认为,连同现时可得银行融资及本集团的内部财务资源,本集团有充裕营运资金满足其目前 需求,即自综合财务报表日期起计未来至少 12个月的需求。因此,综合财务报表已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 2. 应用新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 於本年度强制生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於本年度,本集团已首次应用以下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1号之修订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之会计处理方法 国际会计准则第 1号之修订 披露方案 国际会计准则第 16号及 可接纳折旧及摊销方法之澄清 国际会计准则第 38号之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第 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国际会计准则第 41号之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的例外情况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2号及 国际会计准则第 28号之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2012年至 2014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9 除下文所述者外,於本年度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对本年度及过往年度本集团之财务表现及状况及�u或此等 综合财务报表所载列之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国际会计准则第 1号披露方案之修订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首次应用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披露方案之修订。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阐明倘若由披露产生之 资料并不重大,实体毋须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规定提供特定披露,并基於综合及分解资料提供指引。然而,修 订重申实体应考虑在遵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特定要求不足以使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明白特定交易、事件及情况对实体 之财务状况及财务表现之影响时提供额外披露。 此外,修订阐明实体分占的采用权益法入账的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其他全面收入应当与本集团产生的该等收入单独 呈列,并应根据其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成以下分占项目:(i)其後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及(ii)其後将会在符合特定 条件时重新分类至损益。 就财务报表的结构而言,修订提供系统性排序或分组附注的示例。 本集团已追溯应用该等修订。资本风险管理、财务工具、收入及分部信息之分组及排序已经修改,以突出管理层认 为与了解本集团财务表现及财务状况最相关的本集团活动方面。具体而言,有关收入及分部的资料於附注3及4重新 排序。除上述呈报及披露变动外,应用国际会计准则第 1号之修订并无对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中本集团的财务表现或 财务状况产生任何影响。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 本集团尚未提前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号 财务工具 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号 来自客户合约及有关修订的收入 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号 租赁 2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 22号 外币交易与预收 (付)代价 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2号之修订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交易的分类及计量 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4号之修订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4号保险合约同时一并应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号财务工具 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之资产销售或出资 3 国际会计准则第 28号之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第 7号之修订 披露方案 4 国际会计准则第 12号之修订 确认未变现亏损的递延税项资产 4 国际会计准则第 40号之修订 转让投资物业 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2014年至 2016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5 10 1 於 2018年 1月 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 於 2019年 1月 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 於一个待定的日期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 於 2017年 1月 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5 於 2017年 1月 1日或 2018年 1月 1日 (倘适用)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除以上所述者外,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对本集团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表现及 状况及�u或此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的披露概无重大影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号财务工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号引入了财务资产分类及计量、财务负债一般对冲的会计处理以及财务资产减值规定的新规 定。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号有关本集团的主要规定为: 所有属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号范围内的已确认财务资产其後以公允价值的摊销成本计量。具体而言,倘债 项投资於目的为收取合约现金流量的业务模式下持有及附有纯粹作本金及尚未偿还本金的利息付款的合约性现 金流量,则一般於其後会计期末按摊销成本计量。於目的为同时收取合约现金流量及出售财务资产之业务模式 中持有之债务工具,以及合约条款令於特定日期产生之现金流量纯粹为支付本金及尚未偿还本金之利息的债务 工具,一般均按公允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入之方式计量。所有其他债项投资及权益投资於其後报告期末按其公 允价值计量。此外,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号,实体可作出不可撤回的选择,於其他全面收入内呈列权益 投资 (并非持作买卖)公允价值的其後变动,一般仅股息收入方会於损益内确认。 就指定为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财务负债计量而言,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号规定,由财务负债的信贷风险变 动引起的财务负债公允价值变动金额於其他全面收入呈列,除非於其他全面收入确认该项财务负债信贷风险变 动的影响将会导致或扩大损益的会计错配。由财务负债信贷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其後不会重新分类至损 益。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的规定,指定为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财务负债的所有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均於损 益中呈列。 就财务资产减值而言,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号规定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而非国际会计准则第 39号项下的已 产生信贷亏损模式。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规定实体将於各报告日期的预期信贷亏损及该等预期信贷亏损的变动入 账,以反映信贷风险自初步确认以来的变动。换言之,其不再需要发生信贷事件方可确认信贷亏损。 11 根据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工具及风险管理政策,日後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可能对本集团财务资 产的分类及计量产生重大影响。本集团的可供出售投资 (包括目前按成本减减值列账者)将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计量 或指定为按公允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入 (待达成指定标准)。此外,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可能导致提早计提尚未就本集 团按摊销成本计量的财务资产产生的信贷亏损的拨备。 此外,本集团指定为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衍生财务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为应占信贷风险变动可於其他全面收入内 呈报。然而,在本集团进行详细审阅前,提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号的影响的合理估计并不切实可行。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号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号已获颁布,其制定一项单一全面模式供实体用作将自客户合约所产生的收入入账。於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生效後,其将取代包括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约及相关诠释在 内的现行收入确认指引。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号之核心原则为实体应确认向客户转让承诺货品或服务描述之收入金额,而其应为能反映该 实体预期就交换该等货品及服务有权获得之代价。具体而言,该准则引入确认收入之五步方针: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之合约 第二步:识别合约中之履约责任 第三步:厘定交易价 第四步:将交易价分配至合约中之履约责任 第五步:於实体完成履约责任时 (或就此)确认收入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号,实体於完成履约责任时 (或就此)确认收入,即於特定履约责任相关之货品或服务之 「控制权」转让予客户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号已就特别情况之处理方法加入更明确指引。此外,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第 15号规定作出更广泛之披露。 於2016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澄清,内容有关对履约责任的识别、主事人与代理 人代价以及牌照申请指引。 本公司董事预期,於将来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号可能会对呈报金额产生影响。然而,在本公司董事进行详细 审阅前,提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号的影响的合理估计并不切实可行。 12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号租赁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号为识别出租人及承租人之租赁安排及会计处理引入一个综合模式。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号生效时,其将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 17号租赁及相关诠释。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号根据所识别资产是否由客户控制来区分租赁及服务合约。除短期租赁及低值资产租赁外, 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的差异自承租人会计处理中移除,并由承租人须就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应负债的模式 替代。 使用权资产初步按成本计量,并随後以成本 (惟若干例外情况除外)减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计量,并就租赁负债任何 重新计量而作出调整。租赁负债乃按租赁付款 (非当日支付)之现值初步计量。随後,租赁负债经 (其中包括)利息及 租赁付款以及租赁修订的影响所调整。就现金流量分类而言,本集团目前将预付租赁款项呈列为与自用租赁土地有 关的投资现金流量,其他经营租赁付款则呈列为经营现金流量,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号,有关租赁负债的租 赁付款将分配为本金及利息部分,其将分别以融资及经营现金流量呈列。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 17号,本集团已就融资租赁安排及租赁土地 (本集团为承租人)之预付租赁款项确认资产及相关 融资租赁负债。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号将视乎本集团单独或於倘拥有资产时将呈列之相应有关资产的同一项 目内呈列使用权资产而可能导致该等资产之分类发生潜在变动。 与承租人会计处理相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充分推进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之出租人会计处理规定,并继续要 求出租人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 此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号要求全面的披露。 於 2016年 12月 31日,本集团拥有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承担人民币 182,435,000元。初步评估显示,该等安排将符合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号项下租赁之定义,因此本集团将就所有该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应的负债,除非有关租 赁於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号後符合低价值或短期租赁。此外,应用新规定可能导致上文所述计量、呈列及披 露发生变动。然而,在董事完成详细审阅前,提供有关财务影响的合理估计并不切实可行。 国际会计准则第 7号披露方案之修订 该等修订规定实体披露能让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估融资活动引起的负债变动,包括现金流量引致之变动及非现金变 动。尤其是,该等修订规定披露以下来自融资活动的负债变动:(i)来自融资现金流量的变动;(ii)来自取得或失去附 属公司或其他业务的控制权的变动;(iii)外币汇率变动的影响;(iv)公允价值变动;及 (v)其他变动。 13 该等修订於2017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按未来适用法应用,并允许提早应用。应用该等修订将导致有关本 集团融资活动的额外披露,尤其是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的综合财务状况表的期初及期末结余的对账,将於应用该等 修订时提供。 3. 收入 本集团年内持续经营业务的收入分析如下: 截至 12月 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出售货品 (包括太阳能产品 (定义见附注 4)及 LED产品 (定义见附注 4)) 7,091,849 6,033,129 发电站营运及服务产生的收入 110,026 105,009 太阳能发电产生的收入 (包括销售电力及电费补贴) 1,074,624 894,236 8,276,499 7,032,374 4. 分部信息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随着收购晶能光电集团,本集团在中国开展研究、生产及销售 GaN基发光二极体 ( 「 LED」)附生硅片及晶片 (统称「 LED产品」)的业务,而该等呈报及经营分部乃於两个年度呈列如下: (1) 制造及销售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光伏系统 ( 「光伏系统」)及相关产品 (统称「太阳能产品」); (2) 太阳能发电; (3) 太阳能发电站营运及服务,即营运网络监察门户以产生回报率报告、太阳能预测、系统评级、卫星监控过往及 即时太阳能幅射量数据、网络管理解决方案及涵盖电站营运、电站监管及电站优化各方面的服务,以及在长远 上更新、拆除及循环再用发电站 ( 「发电站营运及服务」);及 (4) 制造及销售 LED产品。 14 分部收入及业绩 本集团按可呈报及经营分部分析之收入及业绩如下: 制造及销售 太阳能产品 太阳能发电 发电站营运 及服务 制造及销售 LED产品 小计 对销 总计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外部销售额 6,811,875 5,887,099 361,233 315,850 110,026 105,009 279,974 146,030 7,563,108 6,453,988 �C �C 7,563,108 6,453,988 电费补贴 �C �C 713,391 578,386 �C �C �C �C 713,391 578,386 �C �C 713,391 578,386 6,811,875 5,887,099 1,074,624 894,236 110,026 105,009 279,974 146,030 8,276,499 7,032,374 �C �C 8,276,499 7,032,374 分部间销售 873,294 930,621 �C 771 �C 430 �C �C 873,294 931,822 (873,294) (931,822) �C �C 7,685,169 6,817,720 1,074,624 895,007 110,026 105,439 279,974 146,030 9,149,793 7,964,196 (873,294) (931,822) 8,276,499 7,032,374 分部利润 (亏损) 482,128 602,488 (250,879) 331,452 (157,587) 14,121 (1,106,111) 45,765 (1,032,449) 993,826 �C �C (1,032,449) 993,826 未分配收入 -利息收入 43,180 24,182 �C衍生财务负债公允价值之变动 350,330 21,529 �C视作出售一间联营公司之收益 �C 10,733 未分配支出 -中央行政费用 (128,129) (119,466) -财务费用 (1,031,825) (699,605) 财务担保开支拨备 (228,250) �C 分占联营公司亏损 (6,473) (69,830) 於联营公司权益之减值亏损 (18,944) �C 分占合营企业亏损 (82,575) (12,922) 於一间合营企业权益之减值亏损 (259,888) �C 其他开支 (9,085) (62,682) 除税前 (亏损)利润 (2,404,108) 85,765 15 计量分部利润 (亏损)的金额包括: 制造及销售 太阳能产品 太阳能发电 发电站营运 及服务 制造及销售 LED产品 小计 对销 总计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太阳能发电站之减值亏损 �C �C (221,540) (16,839) �C �C �C �C (221,540) (16,839) �C �C (221,540) (16,839) (确认)拨回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呆账,净额 (51,369) 417,953 (199,000) (19,249) �C �C (143,840) (1,886) (394,209) 396,818 �C �C (394,209) 396,818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减值亏损 (4,004) �C �C �C �C �C (244,891) �C (248,895) �C �C �C (248,895) �C 商誉之减值亏损 �C �C �C �C (107,856) �C (412,171) �C (520,027) �C �C �C (520,027) �C 无形资产之减值亏损 �C �C �C �C (35,623) �C (160,864) �C (196,487) �C �C �C (196,487) �C 预付供应商款项之减值亏损 �C �C �C �C �C �C (6,790) �C (6,790) �C �C �C (6,790) �C 存货撇减 (7,165) (14,869) �C �C �C �C �C (2,798) (7,165) (17,667) �C �C (7,165) (17,667) 16 其他资料: 经营分部之会计政策与本集团会计政策相同。分部 (亏损) 利润指各分部所产生之亏损或所赚取之利润,不包括分 配银行利息收入、收购 Suniva产生的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收益、中央行政费用、财务费用、其他开支、分占联 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亏损、於联营公司及一间合营企业权益之减值亏损、财务担保开支及视作出售一间联营公司之收 益。此乃就资源分配及业绩评估而向首席营运决策者报告之计量基准。 分部资产及负债 本集团按可呈报及经营分部分析之资产及负债如下: 截至 12月 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资产 制造及销售太阳能产品 7,296,613 6,121,496 太阳能发电 16,841,321 17,372,086 发电站营运及服务 49,312 270,842 制造及销售 LED产品 487,835 1,218,070 分部资产总值 24,675,081 24,982,494 其他未分配资产 3,338,326 3,876,917 综合资产 28,013,407 28,859,411 分部负债 制造及销售太阳能产品 6,861,411 4,476,896 太阳能发电 11,019,166 12,319,878 发电站营运及服务 47,294 210,572 制造及销售 LED产品 309,953 389,262 分部负债总值 18,237,824 17,396,608 其他未分配负债 3,684,301 3,290,765 综合负债 21,922,125 20,687,373 就监察分部表现及分部间之资源分配而言: 除银行结余及现金、受限制银行存款、可供出售投资、於联营公司的权益、於合营企业之权益以及应收联营公 司及一间合营企业款项外,所有资产均分配至经营分部;及 除融资租赁承担、本集团可换股债券的负债部分、财务担保拨备、衍生财务负债、应付一间合营企业款项及有 关本集团中央融资的应付债券外,所有负债均分配至经营分部。 17 整个实体披露 以主要产品分析收入 本集团於截至 2016年及 201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收入的明细载於下表: 截至 12月 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太阳能硅晶片 62,488 89,987 销售太阳能电池片 2,490,233 1,630,663 销售太阳能组件 4,131,357 4,042,110 销售光伏系统 100,073 77,849 其他太阳能产品 27,724 46,490 6,811,875 5,887,099 销售电力 361,233 315,850 电费补贴 (附注) 713,391 578,386 1,074,624 894,236 发电站营运及服务 110,026 105,009 销售 LED产品 279,974 146,030 总计 8,276,499 7,032,374 附注: 该笔款项为中国总电力销售约54%至84% ( 2015年:54%至75%)的电费补贴。该笔款项由相关政府机关分配 基金,并已根据并网单位电价批准文件及电力供应合约厘定。 18 5. 其他收入 截至 12月 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利息收入 43,180 24,182 政府补助金 (附注 i) 99,278 105,561 出售原材料及其他材料的收益 5,811 16,169 技术顾问收入 (附注 ii) 3,097 44,240 其他 (附注 iii) 543 55,314 151,909 245,466 附注: (i) 政府补助金指本集团中国经营实体自地方政府所获得的款项。政府补助金指 (a)有关本集团进行活动所收取之 无条件奖励约人民币86,384,000元 ( 2015年:人民币97,523,000元)及(b)收购土地使用权及机器之补贴所摊销至 损益约人民币 12,894,000元 ( 2015年:人民币 8,038,000元)。 (ii) 技术顾问收入指提供予独立第三方有关太阳能发电站发展之设计与实施之谘询及顾问服务。 (iii)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的金额中包括特许权收入人民币 51,877,000元,即来自客户使用本集团商标所赚 取的收入,商标乃之前於 2014年收购无锡尚德集团时购得。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由於商业决定及本集团与客户订立的协议,本集团同意自2016年1月1日起不再 收取其客户特许权使用费。 19 6. 其他损益及其他开支 截至 12月 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其他损益 衍生财务负债之公允价值变动 350,330 21,529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 41,023 3,758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之收益 23,445 �C 於一间合营企业权益之减值亏损 (259,888) �C 太阳能发电站之减值亏损 (221,540) (16,839) (确认)拨回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呆账,净额 (附注 i) (394,209) 396,818 净外汇亏损 (34,945) (45,282)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减值亏损 (248,895) �C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 (亏损)收益 (14,601) 15,041 商誉之减值亏损 (520,027) �C 无形资产之减值亏损 (196,487) �C 於联营公司权益之减值亏损 (18,944) �C 预付供应商款项之减值亏损 (6,790) �C 视作出售一间联营公司之收益 �C 10,733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产生之议价收购收益 �C 4,686 出售无形资产之收益 �C 4,335 解除财务担保合约之收益 (附注 ii) �C 39,571 财务担保开支拨备 (228,250) �C 其他 21,293 37,384 (1,708,485) 471,734 其他开支 法律申索拨备 (9,085) (43,083) 收购业务的法律及专业费用 �C (19,599) (9,085) (62,682) (1,717,570) 409,052 20 附注: (i) 该笔款项包括拨回过往撇销坏账收益人民币13,670,000元 ( 2015年:人民币430,000,000元)。於收购无锡尚德及 晶能光电当日,应收若干独立第三方的应收款项达人民币759,262,000元乃於初步确认时被视作不可收回及完全 撇销。然而,本集团的管理层及律师已努力不懈地於收购後收回上述已减值坏账。於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 年度,有关於本集团收购前该已减值坏账中的人民币13,670,000元 ( 2015年:人民币430,000,000元)乃以现金形 式收回,因而致令拨回呆账。 (ii) 该笔款项指本集团於去年就授予独立第三方之银行融资提供财务担保於到期时获解除所产生之收益。 7. 财务费用 截至 12月 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借款利息 774,064 589,457 应收票据折现的财务费用 6,586 6,790 融资租赁利息 17,659 19,138 可换股债券实际利息 407,445 442,567 应付债券实际利息 58,446 6,297 就 2015年建议出售提前收取的代价利息 44,463 �C 总借款成本 1,308,663 1,064,249 减:资本化金额 (276,838) (364,644) 1,031,825 699,605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资本化借款成本包括特定银行借款及一般性借款组合产生的财务费用,采用合资格 资产开支的资本化年息率 15.06% ( 2015年:16.01%)计算。 21 8. 除税前 (亏损)利润 截至 12月 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除税前 (亏损)利润经扣除下列各项後达致: 董事薪酬 9,886 12,339 其他员工成本 645,493 503,355 其他员工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54,124 37,072 有关晶能光电集团购股权计划之以股份为基础付款开支 58,379 24,503 减:资本化金额 �C (3,690) 员工成本总额 767,882 573,579 核数师薪酬 18,498 14,611 保修费用拨备 (纳入销售成本) 44,960 40,878 确认为开支的存货成本 (附注) 6,153,575 5,180,220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482,007 459,360 已竣工太阳能发电站折旧 575,908 481,467 无形资产摊销 19,521 12,364 预付租赁款项拨回 20,847 8,597 租赁物业的经营租赁租金 27,014 13,265 附注: 确认为开支的存货成本包括存货撇减至可变现净值约人民币 7,165,000元 ( 2015年:人民币 17,667,000元)。 9. 所得税抵免 (开支) 截至 12月 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当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 40,241 31,675 其他司法权区 607 809 40,848 32,484 上一年度 (超额拨备)拨备不足: 中国企业所得税 (1,805) 2,251 39,043 34,735 递延税项抵免 (43,756) (6,930) 所得税 (抵免)开支 (4,713) 27,805 22 由於本集团於两个年度均无应课税利润,故并无就香港利得税计提拨备。 根据中国税法及其相关条例,本集团从事公共基建项目的若干附属公司於各自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享有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待遇。於 2014年,本公司若干从事公共基建项目的附属公司首年获得营运收入。 江苏顺风已重续 「高新技术企业」地位,为期 3年,使江苏顺风可根据中国税法於自 2014年起至 2016年的三年期间享 有优惠税率 15%。 无锡尚德集团之若干附属公司已重续「高新技术企业」地位,为期 3年,使该等公司可根据中国税法自 2014年起至 2016年享有优惠税率 15%。就本公司位於日本之该等附属公司而言,企业税税率为 28.3%。 S.A.G.权益若干位於瑞士、奥地利、德国、西班牙及捷克共和国之附属公司的企业税税率分别为约 23%、25%、 30%、30%及 20%。 晶能光电集团的若干附属公司已重续 「高新科技企业」地位,为期 3年,使彼等可根据中国税法於自 2014年起至 2016 年的三年期间享有优惠税率 15%。 本公司其余於中国成立的附属公司乃按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 25%缴税。 23 10. 每股 (亏损)盈利-基本及摊薄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 (亏损)盈利乃按下列数据计算: 截至 12月 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亏损)盈利 就每股基本 (亏损)盈利而言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 (亏损)利润 (2,109,843) 44,803 潜在摊薄普通股之影响: 可换股债券之利息 �C 10,355 就每股摊薄 (亏损)盈利而言之 (亏损)盈利 (2,109,843) 55,158 股份数目 就每股基本 (亏损)盈利而言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4,243,778,563 3,370,034,000 潜在摊薄普通股之影响: -可换股债券 �C 1,479,519,000 就每股摊薄 (亏损)盈利而言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4,243,778,563 4,849,553,000 2016年:由於转换可换股债券将会导致每股亏损减少,故於计算本年度的每股摊薄亏损时并无假设有关可换股债券 已获转换。 2015年:由於转换若干可换股债券会产生反摊薄影响,故於计算此年度的每股摊薄盈利时并无假设有关可换股债券 已获转换。 11. 股息 本公司并无就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派付或拟派股息,自2016年及2015年报告期末起亦无拟派任何 股息。 24 12.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於 12月 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 1,376,710 1,079,689 减:呆账拨备 (157,804) (81,354) 1,218,906 998,335 电费补贴应计收入 1,244,513 1,057,961 贸易应收款项及电费补贴应计收入总额 2,463,419 2,056,296 应收票据 131,973 314,806 2,595,392 2,371,102 其他应收款项 预付开支 29,790 50,068 发电站 EPC应收款项 �C 71,706 应收保留金 21,495 58,205 购买价格调整应收款项 �C 1,288 应收独立第三方款项 (附注 i) 336,746 256,907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应收代价 11,000 �C 出售附属公司应收代价 255,772 �C 应收已出售附属公司款项 (附注 iii) 386,782 �C 其他 (附注 ii) 61,242 63,718 1,102,827 501,892 3,698,219 2,872,994 附注: (i) 於 2016年 12月 31日,该笔款项属非贸易性质,除人民币 254,256,000元 ( 2015年:人民币 225,476,400元)为无 抵押、按年利率介乎 5%至 10% ( 2015年:介乎 5.5%至 12%)计息并须於一年内偿还外,所有其他结余均为无抵 押、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 (ii) 两个年度的款项为其他可回收税项、於海关的押金及授予员工供营运用途之垫款。 (iii) 该笔款项属非贸易性质,无抵押、免息,且须按要求偿还。 25 按货品付运及输电日期 (与各自的收入确认日期相若)呈列的贸易应收款项及电费补贴应计收入 (扣除呆账拨备)的账 龄分析如下: 於 12月 31日 账龄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0至 30日 556,210 560,911 31至 60日 251,727 111,754 61至 90日 169,730 93,128 91至 180日 420,707 292,054 180日以上 1,065,045 998,449 2,463,419 2,056,296 本集团一般要求客户於货品付运前预付款项,以及根据个别情况给予若干贸易客户最多180日 ( 2015年:180日)的信 贷期。 本集团来自销售电力的贸易应收款项及电费补贴的应计收入主要为应收国家电网公司的款项。一般而言,贸易应 收款项自发票日期起计 30日内到期,惟就收取有关电费补贴的应计收入除外,该应计收入占总电力销售的 54%至 84%,其由国家电网公司於相关政府机关落实向国家电网公司分配的资金後偿付。 13.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於 12月 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项 1,079,427 998,234 应付票据 720,898 643,334 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应付款项 120,071 119,637 太阳能发电站 EPC的应付款项 (附注 i) 2,359,083 3,132,820 其他应缴税项 22,390 21,414 应付独立第三方款项 (附注 ii) 566,714 132,810 已收取招标按金 59,266 47,240 应计开支 339,451 302,783 应计工资及福利 98,216 90,823 预收代价及相关应计利息 (附注 iii) 274,700 650,000 收购附属公司应付代价 (附注 iv) 55,712 68,122 收购 Suniva应付代价 �C 6,495 其他 44,767 39,744 5,740,695 6,253,456 26 附注: (i) 该笔款项为太阳能发电站EPC产生的应付款项。该等款项须於报告年末後12个月内偿还,并因此於报告年末被 分类为流动负债。 (ii) 除人民币206,000,000元(2015年:无)按年利率4.35%计息外,该笔款项属非贸易性质及无抵押、免息及须按要 求偿还。 (iii) 於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收到有关建议出售本集团於若干附属公司 (於中国不同省份从事建设、发展及营运 九个光伏项目及太阳能发电站)之全部权益予一名独立第三方重庆未来投资有限公司 ( 「 2015年建议出售」)之第 一笔分期款项人民币 650,000,000元,因而入账列为预收代价。 於 2016年 6月 21日,由於若干先决条件预期於 2016年 12月 31日或之前未能达成,故订立一项协议以终止 2015 年建议出售 ( 「终止协议」),即时生效。根据终止协议,本集团应於终止协议签署後一年内退还预收代价人民币 650,000,000元,连同自 2015年 12月 21日起按 9%之年利率计算的利息。 人民币 419,760,000 元 (包括相关累计利息人民币 42,689,000元)已於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年度内退还,及余 下人民币272,926,000元连同2016年12月31日应计的未结算累计利息人民币1,774,000元及截至上述付款日期的 未来利息预期将於终止协议签署後一年内退还。 (iv) 该款项主要由於本集团收购太阳能发电站而产生,为无抵押、免息及须於发展太阳能发电站完成後偿还。 购买货物的信贷期为 0至 180日 ( 2015年:0至 180日),而若干供应商根据个别情况允许延长信贷期。 报告期末基於发票日期呈列的贸易应付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 12月 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账龄 0至 30日 157,834 260,398 31至 60日 465,352 169,998 61至 90日 103,403 89,684 91至 180日 65,381 120,820 180日以上 287,457 357,334 1,079,427 998,234 27 14. 资本承担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已承诺以下资本支出: 於 12月 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有关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太阳能发电站 EPC及收购土地租约的资本支出 -已订约但未於综合财务报表计提拨备 3,750,324 3,973,688 本集团分占与其他合营方就其合营企业 Nanjing meteocontrol共同作出但於报告日期尚未确认的资本承担如下: 於 12月 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向 Nanjing meteocontrol作出投资的承诺 44,100 �C 28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集团由纯粹从事太阳能业务,逐步发展为多元化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先清洁能源低碳节能综合解 决方案供应商。本集团将继续积极探求各种不同的清洁能源资源,为集团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提供 低碳节能综合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建设巩固基础。 太阳能发电 於年内,本集团拥有之太阳能发电站之总发电量达到约 1,328,594兆瓦时。 截至 12月 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变更 兆瓦时 兆瓦时 百分比 发电量: 中国 1,282,217 977,192 31.2% 海外 46,377 39,120 18.6% 合计 1,328,594 1,016,312 30.7% 於 2016年 12月 31日,本集团的太阳能发电站成功实现总装机容量产能 1,600兆瓦的并网发电及在建 项目为 110兆瓦。 太阳能产品制造及销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太阳能产品销售量达2,954.6兆瓦,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282.3 兆瓦上升 672.3兆瓦或 29.5%。 截至 12月 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变更 兆瓦 兆瓦 百分比 销售量给独立第三方: 硅晶片 55.8 91.4 -38.9% 电池片 1,465.6 887.1 65.2% 组件 1,433.2 1,303.8 9.9% 共计 2,954.6 2,282.3 29.5% 29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我们的五大客户占本集团总收入约 14.9%,2015年则约为 22.6%。於年内, 我们的最大客户占集团总收入约5.6%,2015年则约为7.7 %。该等变动主要由於我们持续致力优化客 户群。我们认为,产品质量及成本优势将是未来太阳能时代的关键。我们的最大客户为国内最大的 太阳能公司之一,其主要向本集团购买太阳能电池片,与本集团维持业务关系逾七年。其他主要客 户向本集团采购太阳能产品或太阳能电力,本集团与该等客户已建立一年至五年商业合作关系,并 向他们提供30天至180天的信贷期。於本公告日期,主要客户按约定的商业条款按时还款而相关应收 款项仍然处於本集团授予的信贷期。经本集团内部评估,主要客户还款纪录良好,信用质素较佳。 为尽量减低信用风险,董事透过频繁地审阅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及信用质素而持续监察风险水准, 以确保及时采取行动减低风险。 於2016年,我们向中国客户的销售额占本集团总收入约67.8%,2015年则约为52.3 %。於2016年,我 们向海外客户的销售额占本集团总收入约32.2%,2015年则约为47.7 %。我们优秀的产品质量往绩、 先进的专有技术及有效的成本控制举措为我们赢得声誉,从而进一步优化客户群。我们认为,上述 策略举措将能确保市场对我们产品的持续强劲需求。 本集团於 2015年 10月收购 Suniva Inc. ( 「 Suniva」)的 63.13%权益,并以本集团合营企业入账。由於 年内美国的太阳能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Suniva的经营录得亏损。由於产生亏损、Suniva面临的严 重财政困难及管理层预期的若干不利因素,本公司董事确认於年内本集团於合营企业 Suniva的权益 有关的减值亏损人民币 259,888,000元以及就 Suniva额外银行借款的财务担保开支作出的拨备人民币 221,466,000元及应付款项人民币 6,784,000元。 本集团致力成为全球领先清洁能源低碳节能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除充分利用顺风品牌和尚德品牌 多年来在全球市场建立的正面品牌效应,不断开拓全球太阳能电站建设与营运业务及太阳能产品制 造业务外,更寻求其他清洁能源相关业务,以实现业务多元化发展。 太阳能发电站营运及服务 本集团在 2014年所收购的德国太阳能企业 S.A.G.提升了集团在太阳能专案开发、工程、采购及建设 ( 「 工程总承包」)、太阳能发电站监控,以及於全球营运与维护业务上的实力。S.A.G.於太阳能行业 提供全面的服务,其全资附属公司 meteocontrol GmbH( 「 meteocontrol」)为全球最大的独立光伏电站 监控服务供应商之一。meteocontrol在民用、商业及公用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太阳能发电站监控、营运 30 与维护经验,其监控量已达 12吉瓦。meteocontrol对太阳能发电站项目提供全程服务,从规划、安装 到全球营运及维护并就每个阶段为项目提供独立谘询。meteocontrol更是唯一获得德国政府授权研究 机构 DAkkS认可。於年内,meteocontrol已为本集团带来收入人民币 110百万元 ( 2015年:约人民币 105百万元)。 然而,S.A.G.权益於年内录得亏损。S.A.G.权益於首次确认後,由於市场发生之变动及管理层预期之 若干不利因素,本公司董事不再预期 S.A.G.权益於可预见未来带来协调效应、收入增长、未来市场 发展及装配劳动力得益。因此,本集团分别就 S.A.G.权益确认商誉减值亏损人民币 107,856,000元, 及无形资产部分减值亏损及S.A.G.权益所持於联营公司之若干权益分别为人民币35,623,000元及人民 币 18,944,000元。 LED产品制造及销售 本集团於2015年8月完成收购晶能光电59%股权。晶能光电为主要从事发展、生产、市场推广及销售 用於一般室内及室外照明、专业光源、LED背光及相关行业的 LED芯片及 LED封装。本集团於年内 制造业务 LED芯片、LED封装及其他 LED产品的销售金额为人民币 280百万元,而 2015年则约为人 民币 146百万元。由於年内产生亏损,管理层评估按使用价值计算而厘定的各个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 回金额,并确认商誉及无形资产减值亏损分别为人民币 412,171,000元及人民币 160,864,000元,及与 晶能光电有关的物业、厂房及设备部分减值亏损为人民币 244,891,000元。另外,本集团於年内亦确 认晶能光电 E系列认股权证之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人民币 254,929,000元。 融资活动 年内,本集团持续获得金融机构的支持,为太阳能业务发展拨付资金。於 2016年,本公司成功发行 私募债券及获得金融机构贷款。该等资金为提升资金流动及未来业务发展提供重要支持。 人民币千元 发行私募债券 450,000 金融机构贷款 6,026,802 总额 6,476,802 31 财务回顾 收入 收入由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7,032.4百万元增加人民币 1,244.1百万元或 17.7%至年 内的人民币 8,276.5百万元,主要由於本集团於 2016年之前完成并网的太阳能发电站在 2016年大部份 发电站已完成测试及开始营运并产生发电收入,完成测试而计入收入的发电量由截至 2015年 12月 31 日止年度的 1,013,252兆瓦时增加 27.5%至年内的 1,291,875兆瓦时;太阳能产品的销售量由截至 2015 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282.3兆瓦增加29.5%至年内的2,954.6兆瓦;太阳能电站监控服务收入由截至 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05.0百万元增加4.8%至年内的人民币110.0百万元;LED产品的销 售收入为人民币 280.0百万元。 年内,太阳能产品的销售额占总收入的82.3%,其中组件、电池片、硅晶片及光伏系统销售额分别占 总收入的 49.9%、30.1%、0.8%及 1.5%;太阳能发电收入占总收入的 13.0%。太阳能电站监控服务收 入占总收入的 1.3%;LED产品的销售额占总收入的 3.4%。 太阳能组件 太阳能组件销售收入由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4,042.1百万元增加人民币 89.3百万元 或 2.2%至年内的人民币 4,131.4百万元,主要由於本集团的销售量由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的 1,303.8兆瓦增加 129.4兆瓦或 9.9%至年内的 1,433.2兆瓦,但被我们的产品平均售价由截至 2015年 12 月 31日止年度的每瓦特人民币 3.1元下调 6.5%至年内的每瓦特人民币 2.9元所部分抵销。 太阳能电池片 太阳能电池片销售收入由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1,630.7百万元增加人民币 859.5百万 元或 52.7%至年内的人民币 2,490.2百万元,销售量由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的 887.1兆瓦增加 578.5兆瓦或 65.2%至年内的 1,465.6兆瓦。太阳能电池片销售收入的增加被我们的产品平均售价由截 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每瓦特人民币1.8元下调5.6%至年内的每瓦特人民币1.7元所部分抵销。 太阳能硅晶片 太阳能硅晶片销售收入由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90.0百万元减少人民币 27.5百万元或 30.6%至年内的人民币 62.5百万元,主要由於销售量由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的 91.4兆瓦减少 38.9%至年内的 55.8兆瓦。 32 太阳能发电 太阳能发电收入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894.2百万元增加人民币180.4百万元或20.2% 至年内的人民币 1,074.6百万元,主要是由於总发电量达 1,328,594.4兆瓦时,完成测试而计入为发电 收入为 1,291,874.9兆瓦时。 太阳能电站的营运及服务 本集团於2014年收购之S.A.G. 全资附属公司meteocontrol提供太阳能电站监控服务,於年内产生相关 服务费收入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05.0百万元增加人民币5.0百万元或4.8%至年内 的人民币 110.0百万元。 LED产品 本集团於 2015年 8月完成晶能光电的收购,LED芯片、LED封装及其他 LED产品的销售收入由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146.0百万元增加人民币 134百万元或 91.7%至年内的人民币 280.0 百万元。 地域市场 就我们产生收入的地域市场而言,年内约67.8%的收入总额乃来自向中国客户的销售,而截至2015年 12月31日止年度则为52.3%。剩余部分乃来自向海外客户的销售,主要为若干亚洲、北美及欧洲国家 的客户。 销售成本 销售成本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5,706.3百万元增加人民币1,068.1百万元或18.7%至 年内的人民币 6,774.4百万元,主要由於我们的太阳能产品的总货运量增加及太阳能发电业务的发电 量增加。 毛利 毛利由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1,326.1百万元增加人民币 176百万元或 13.3%至年内的 人民币 1,502.1百万元。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245.5百万元减少人民币93.6百万元或38.1%至年内 的人民币 151.9百万元,主要由於 (1)技术顾问收入由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44.2百万 元减少人民币41.1百万元或93%至年内的人民币3.1百万元及(2)出售原材料及其他材料的收益由截至 33 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6.2百万元减少人民币10.4百万元或64.2%至年内的人民币5.8百万 元,但由於银行利息收入於年内增加人民币 19百万元,冲减了部份减少。 其他损益及其他开支 其他损益及其他开支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的净收益人民币409.1百万元大幅减少人民币 2,126.7百万元或519.8%至年内的净亏损人民币1,717.6百万元,主要由於(1)所确认的贸易及其他应收 款项呆账由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净收益人民币396.8百万元增加人民币791.0百万元或199.3%至 年内的净亏损人民币 394.2百万元、(2)太阳能发电站之减值亏损由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的净 亏损人民币 16.8百万元增加人民币 204.7百万元或 1,218.5%至年内的净亏损人民币 221.5百万元、(3) 年内商誉之减值亏损为人民币 520百万元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无)、(4)年内合营企业权益 之减值亏损为人民币 259.9百万元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无)及 (5)年内无形资产之减值亏损 为人民币 196.5百万元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无)。但由於衍生财务负债之公允价值变动之 收益於年内增加人民币 328.8百万元至人民币 350.3百万元,冲减了部份影响。 分销及销售开支 分销及销售开支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308.2百万元增加人民币68.8百万元或22.3% 至年内的人民币 377百万元,主要由於本集团太阳能产品的货运量增加所致。 行政开支 行政及一般开支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673.8百万元减少人民币8.9百万元或1.3%至 年内的人民币 664.9百万元。 研发开支 研究及开发开支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30.5百万元增加人民币47.1百万元或36.1% 至年内的人民币 177.6百万元,主要由於用於加大投入於研究及开发费用及相关材料。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 年内应占联营公司亏损由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69.8百万元减少人民币 63.3百万元或 90.7 %至年内的人民币 6.5百万元。 应占合营企业亏损 年内应占合营企业亏损人民币 82.6百万元来自於 2015年 10月收购的合营企业 Suniva。 34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由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 699.6百万元增加人民币 332.2百万元或 47.5%至年 内的人民币 1,031.8百万元,主要由於 (1)借款利息增加人民币 184.5百万元或 31.3%至人民币 774.1百 万元及 (2)应付债券实际利息增加人民币 52.1百万元或 828.2%至人民币 58.4百万元。 税前亏损 税前利润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税前利润人民币85.8百万元下降人民币2,489.9百万元至年 内的税前亏损人民币 2,404.1百万元,乃由於上述原因所致。 所得税抵免 所得税开支由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的所得税开支人民币 27.8百万元减少人民币 32.5百万元或 116.9%至年内的所得税抵免人民币 4.7百万元,主要由於年内之递延税项抵免增加所致。 本年度亏损 年内利润由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的年内利润人民币 58百万元下降人民币 2,457.4百万元至年 内亏损人民币 2,399.4百万元,乃由於上述原因所致。 存货周转日数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制品及制成品组成。存货减少主要由於对我们的太阳能产品的需求 增加。於 2016年 12月 31日的存货结余包括存货撇减人民币 73.5百万元 ( 2015年 12月 31日:人民币 97.6百万元),该撇减主要由於过往年度以较高价格购买之存货所致。於2016年12月31日的存货周转 日数为 38.5天 ( 2015年 12月 31日:54.4天)。周转日数灭少主要由於对我们的太阳能产品的需求增加 所致。 贸易应收款项周转日数 於 2016年 12月 31日,贸易应收款项周转日数为 99.7天 ( 2015年 12月 31日:85.4天)。周转日数增加 主要由於新增海外客户及本集团部分电费补贴未到位所致,於 2016年 12月 31日的贸易应收款项周转 日数仍在本集团授予客户的信贷期内 (一般为 30至 180天)。 35 贸易应付款项周转日数 於 2016年 12月 31日,贸易应付款项周转日数为 56天 ( 2015年 12月 31日:57.7天)。鉴於稳固的业务 关系及整体市场环境的变动,本集团於年内按账期适时付款予供应商。 债项、流动资金、负债比率及资本架构 本集团营运资金的主要来源包括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银行及其他借款。於 2016年 12月 31,本 集团的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为 0.82 ( 2015年 12月 31日:0.82),处於负现金净额状况。 本集团一直采纳审慎的库务管理政策。本集团强调备有可供随时使用及调配的资金,现时本集团流 动资金稳定,并拥有足够备用的银行信贷融通以应付日常营运及未来发展所需资金。於 2016年 12月 31日,本集团的负现金净额为人民币13,950.7百万元 ( 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10,553.7百万元),其 中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人民币 912.6百万元 ( 2015年 12月 31日:人民币 1,854.4百万元)、银行及其 他借款人民币11,425.2百万元 ( 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9,631.8百万元)、可换股债券人民币2,279.2 百万元 ( 2015年 12月 31日:人民币 2,056.3百万元)、应付债券人民币 1,012.1百万元 ( 2015年 12月 31 日:539.2百万元)及融资租赁承担人民币 146.8百万元 ( 2015年 12月 31日:人民币 180.8百万元)。 本集团的借款主要以人民币及港元计值,而现金及银行结余、受限制银行存款及已质押银行存款则 主要以人民币、港元、美元及欧元计值。本集团的负债净额与权益比率 (负债净额除以股东权益)由 2015年 12月 31日的 129.1%增加至 2016年 12月 31日的 229.0%。 年内,本集团并无订立任何财务工具作对冲用途,亦无将任何货币借款及其他对冲工具用作对冲外 汇风险 ( 2015年 12月 31日:无)。 或有负债及担保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就独立第三方及一间合营企业而作出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354.3百万元 ( 2015年 12月 31日:人民币 126.1百万元),其中已於财务状况表计提并作拨备的金额为人民币 307.7 百万元 ( 2015年 12月 31日:人民币 79.4百万元)。於 2016年 12月 31日,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集团 并无重大或有负债。 本集团资产抵押 於 2016年 12月 31日,本集团将账面价值人民币 1,117.1百万元 ( 2015年 12月 31日:人民币 984.8百 万元)之若干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账面价值约人民币 11,762.7百万元 ( 2015年 12月 31日:人民币 10,417.9百万元)的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预付租赁款项及太阳能发电站质押予若干银行,以取得 授予本集团的贷款以及一般信贷融资。 36 於 2016年 12月 31日,本集团将合计约人民币 2,156.6百万元 ( 2015年 12月 31日:人民币 1,474.9百万 元)的现金存款及受限制银行存款质押予银行,以取得授予本集团的银行信贷融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 2016年 12月 31日及 2015年 12月 31日,本集团其他资产并无抵押予任何财务 机构。 承担汇率波动风险 若干银行结余及现金、受限制银行存款以及已质押银行存款、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贸易及其他应 付款项以及借款以人民币之外的货币计值,令本集团承担外汇风险。本集团目前并无外币对冲政 策,但董事通过安排外币远期合同的方式严密监察外汇风险状况,以对外汇敞口进行监控,并於有 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的外币风险。 持有重大投资及重大收购或出售 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完成多项对独立第三方的实体的股权收购。有关项目详情,请参阅「管理层讨 论及分析-业务回顾」一节。 除综合财务报表所披露者外,本集团於年内并无对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进行重大收购。 人力资源 於 2016年 12月 31日,本集团拥有 6,921名雇员 ( 2015年 12月 31日:7,039名)。现有雇员薪酬福利包 括基本工资、酌情花红及社会保障供款。雇员的薪酬水准与其职责、表现及贡献相一致。 全年股息 董事会决议并不就年内宣派全年股息。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於本年度,由於本公司已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第 A .1.8条就其董事可能会面临的法律诉讼作适当的投保 安排,故其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 14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之所有适用守则条文。 37 遵守标准守则 本公司亦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 10所载的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经向全体董 事作出具体查询,所有董事均确认彼等於年内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要求的标准及本公司有关董事进行 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 审阅全年财务资料 审计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所采纳的会计准则、会计处理和惯例并就前述与管理层达成一致,并与董 事一起讨论内部控制及财务报告事宜,其中包括审阅全年业绩及年内经审核综合年度财务报表。 有关业绩及报表已由独立核数师根据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审阅委聘准则进行审 阅。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内的年度综合财务报表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香港联交所和香港法例要求, 并且本公司也就此作出适当的披露。 有关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之独立核数师报告摘录 以下为本集团於年内的经审核财务报表内独立核数师报告的摘要,当中包括注意事项,惟并无保留 意见: 意见 我们认为,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真实而公允地反映贵集团於 2016年 12月 31日的财 务状况及其截至该日止年度的财务表现及现金流量,并已遵守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妥为编制。 注意事项 在我们对审阅结论不作保留意见之情况下,敬请垂注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当中载明贵集团於截至 2016年12月31日之流动负债超出流动资产人民币1,959,950,000元。此外,如附注14所披露,於2016 年 12月 31日,贵集团於综合财务报表内有已订约但未拨备的资本开支合共人民币 3,794,424,000元。 38 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所披露,贵公司正采取多项措施以改善贵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考虑该等措施 後,贵公司董事认为贵集团将拥有充足营运资金为其业务拨资及支付其於可见未来到期应付的财务 承担。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所披露,综合财务报表并未纳入未能成功实施上述措施将导致的任何 调整。该等情况显示存在或会导致贵集团之持续经营能力存疑之重大不明朗因素。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年内,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上市证券。 足够公众持股量 基於本公司所获公开资料及就董事所知,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於年内一直维持公众持股量不少於 上市规则所订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5%。 刊发全年业绩及年度报告 本全年业绩公告已载列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资料,於香港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 站 (http://www.sfcegroup.com)刊发。年内的年报将寄发予股东并适时於上述网站公布。 释义 於本报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审计委员会」 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或「我们」 指 顺风国际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守则」 指 上市规则附录 14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欧元」 指 欧盟成员国法定货币欧元 「国内生产总值」 指 国内生产总值 39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吉瓦」 指 一吉瓦相当於十亿瓦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日圆」 指 日本法定货币日圆 「晶能光电」 指 晶能光电有限公司,一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及为本 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 LED」 指 发光二极管 「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标准守则」 指 上市规则附录 10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兆瓦」 指 一兆瓦相当於一百万瓦 「兆瓦时」 指 兆瓦小时 「年内」 指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十二个月 「光电」 指 光电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币」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 S.A.G.」 指 S.A.G. Solarstrom AG i.l. 「 S.A.G.权益」 指 S.A.G.各项业务有关之所有有形及无形资产、流动货品及权利、 S.A.G. Solarstrom Vertriebsgesellschaft mbH i.I.、S.A.G. Technik GmbH i.I.、S.A.G.直接拥有权益的 17间实体及 S.A.G. Solarstrom Vertriebsgesellschaft mbH直接拥有权益的一间实体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 0.01港元的普通股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东 40 「美国」 指 美利坚合众国 「无�尚德」 指 无�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承董事会命 顺风国际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张懿 香港,2017年 3月 28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张懿先生、罗鑫先生、史建敏先生、王宇先生及卢斌先生;以及独立 非执行董事为陶文铨先生、赵玉文先生及邝伟信先生。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82 圣马丁国际 0.16 52.38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08166 中国农业生态 0.05 35.14
08218 毅高国际控股 0.17 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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