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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
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康大食品有限公司
CHINA KANGDA FOOD COMPANY LIMITED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香港股份代号:834)
(新加坡股份代号:P74)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业绩公告
中国康大食品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
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以及去年之比较数字
如下: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益 5 1,262,785 1,226,448
销售成本 (1,161,209) (1,103,612)
毛利 101,576 122,836
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 5 61,370 27,752
销售及分销成本 (34,648) (28,787)
行政开支 (49,097) (49,645)
其他经营开支 (18,870) (11,711)
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减值亏损 (11,332) (41,486)
经营所得盈利 6 48,999 18,959
2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融资成本 7 (39,203) (38,918)
分占一间联营公司的亏损 - (784)
除税前盈利/(亏损) 9,796 (20,743)
所得税开支 8 (2,247) (5,262)
本年度盈利/(亏损) 7,549 (26,005)
其他全面收益 - -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7,549 (26,005)
以下应占本年度盈利/(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6,295 (28,060)
非控股权益 1,254 2,055
7,549 (26,005)
以下应占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6,295 (28,060)
非控股权益 1,254 2,055
7,549 (26,005)
於年内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之盈利/(亏损)之每
股盈利/(亏损) 10
基本(人民币分) 1.45 (6.48)
摊薄(人民币分) 1.45 (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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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及负债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791,703 819,364
预付土地租金 116,555 120,878
於一间联营公司的权益 - -
商誉 56,778 56,778
生物资产 31,435 24,77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递延税项资产 1,373 1,679
物业、厂房及设备按金 6,141 -
1,003,985 1,023,473
流动资产
生物资产 47,867 36,274
存货 125,796 176,906
应收贸易款项及票据 11 92,513 64,933
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 71,779 82,667
应收一名关连人士款项 - 5,924
应收一间前附属公司款项 686 2,546
已抵押存款 102,345 185,73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84,159 269,648
725,145 824,633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款项及票据 12 308,571 347,836
应计负债及其他应付款项 119,751 104,264
计息银行借款 529,000 649,000
应付一名关连人士款项 32,166 -
递延政府补贴 2,777 2,637
应付税项 541 3,296
992,806 1,107,033
流动负债净额 (267,661) (282,400)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736,324 741,073
4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政府补贴 20,701 22,120
计息银行借款 30,000 40,000
递延税项负债 7,090 7,969
非流动负债总额
57,791 70,089
资产净值 678,533 670,984
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 股本 112,176 112,176
- 储备 538,257 531,962
650,433 644,138
非控股权益 28,100 26,846
权益总额 678,533 670,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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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公司资料
本公司於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根据百慕达一九八一年公司法在百慕达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责
任公司。本公司注册办事处位於Canon’s Court,22 Victoria Street,Hamilton HM 12,Bermuda。本公
司之主要营业地点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胶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南路1号。本公司股份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 主板作第一上市,而於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新交所」)
之上市地位已由第一上市转变为第二上市,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本公司之主要活动为投资控股。本公司之附属公司(连同本公司称为「本集团」)之主要活动为生产
及买卖食品,以及养殖及销售禽畜及肉兔。
本集团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及澳门)(「中国」)进行经营。财务报表乃以人民币(「人
民币」)呈列。
2 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a) 采纳新订/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C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首次生效
於本年度,本集团首次应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下列新订及经
修订准则,该等新订及经修订准则对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的年度期间的财务报表适用
及有效:
国际会计准则第 1 号的修订 �C 披露计划
有 关 修
订旨在进一步鼓励实体在考虑其财务报表之布局及内容时在应用国际会计准则第 1 号时运用判
断。
纳入澄清之事项为,实体应占来自於联营公司之以权产法入账之权益之其他全面收益於将及将不会
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中分拆,并在该等两个组别内共同作为单一项目呈列。
采纳以上修订对财务报表并无影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国际会计准则第 1 号的修订 披露计划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
计准则第38号的修订
澄清可接受之减值及摊销方法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
计准则第41号的修订
农业:生产性植物
国际会计准则第 27 号的修订 单独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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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第 16 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 38 号的修订-澄清可接受之减值及摊销方法
国际会计准则第 16 号的修订禁止对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使用以收益为基准的折旧方法。国际会
计准则第 38 号的修订引入一项可被推翻的假设,即以收益为基础的摊销对无形资产不合适。该假
设可於以下情况被推翻:当无形资产是以收益衡量或收益与无形资产经济利益的消耗存在高度关联
时。以上修订已作不追溯应用。
由於本集团过往并无采用收入为基准之折旧方法,采纳以上修订对财务报表并无影响。
国际会计准则第 16 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 41 号的修订-农业:生产性植物
该修订界定生产性植物并规定符合定义的生物资产须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 16 号作为物业、厂房及
设备列账。种植生产性植物所得产品仍属於国际会计准则第 41 号的范畴。以上修订已追溯应用。
由於本集团并无生产性植物,采纳以上修订对财务报表并无影响。
国际会计准则第 27 号的修订-单独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有关修订允许实体在其单独财务报表中就其於附属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之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时采用权益法。以上修订已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 8 号追溯应用。
由於本集团过往并无於其独立财务报表中应用权益法,采纳以上修订对财务报表并无影响。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u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於通过本财务报表日期,下列与本集团之财务报表具潜在关系之新订�u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
颁布,但尚未生效且本集团尚未提前采纳。本集团目前有意在该等准则生效之日应用相关变动。
国际会计准则第 7 号的修订 披露计划 1
国际会计准则第 12 号的修订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二零一四
年)
金融工具 2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国际会
计准则第28号的修订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之间的资产出售或
注资 4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 来自与客户合约之收益 2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的修订 澄清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与客户合约之收益 2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 号 租赁 3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
22 号
外币交易及预付代价 2
7
1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尚未厘定强制生效日期,惟可提早采纳
国际会计准则第 7 号的修订 �C 披露计划
有关修订引入额外披露事项,令财务报表使用者能评估因融资活动所造成之负债变动。
国际会计准则第 12 号的修订 �C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有关修订乃与确认递延税项资产有关,并厘理部份必要考虑,包括如何就与按公平值计量之债
务工具有关之递延税项资产入账。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二零一四年) -金融工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二零一四年)引进金融资产分类及计量的新规定。按业务模式持有资产
而目的为收取合约现金流的债务工具(业务模式测试)以及具产生现金流的合约条款且仅为支付本
金及未偿还本金利息的债务工具(合约现金流特徵测试),一般按摊销成本计量。倘该实体业务模
式的目的为持有及收取合约现金流以及出售金融资产,则符合合约现金流特徵测试的债务工具透过
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计量。实体可於初步确认时作出不可撤销的选择,以计量透过其他全面收益
按公平值计量并非持作买卖的股本工具。所有其他债务及股本工具透过损益按公平值计量。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二零一四年)就并非透过损益按公平值计量的所有金融资产纳入新的预
期亏损减值模式(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 39 号的已产生亏损模式)以及新的一般对冲会计规定,以
让实体於财务报表内更好地反映其风险管理活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二零一四年)遵照国际会计准则第 39 号项下金融负债的确认、分类及
计量规定,惟指定透过损益按公平值计量的金融负债除外,而负债信贷风险变动引致的公平值变动
金额於其他全面收益确认,除非会产生或扩大会计错配风险则作别论。此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二零一四年)保留国际会计准则第 39 号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规定。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0 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 28 号的修订-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之间的
资产出售或注资
该修订澄清实体向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出售或注入资产时,将予确认之收益或亏损程度。当交易
涉及一项业务,则须确认全数收益或亏损。反之,当交易涉及不构成一项业务的资产,则仅须就不
相关投资者於合营公司或联营公司之权益确认收益或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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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来自与客户合约之收益
本项新准则设立一个单独的收益确认框架。该框架的核心原则为实体应确认收益以用金额描述转让
承诺商品或服务予客户,该金额反映预期该实体有权就交换该等商品及服务所收取的代价。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取代现行收益确认指引(包括国际会计准则第 18 号「收益」、国际会计准则第
11 号「建筑合约」及相关诠释)。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要求透过五个步骤厘定收入:
第一步: 识别与客户的合约
第二步: 识别合约中的履约责任
第三步: 厘定交易价
第四步: 将交易价分配至各履约责任
第五步: 於各履约责任完成时确认收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包含与特定收益相关的特定指引,该等指引或会更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现时应用之方法。该准则亦对收益相关的披露作出大幅质化与量化改进。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之修订 ― 客户合约收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的澄清)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之修订包括对识别履行责任作出之澄清;应用委托人及代理人;知识产
权许可;及过渡需要。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 号―租赁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 号於生效日期将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 17 号「租赁」及相关诠释,引入单一
承租人会计处理模式并规定承租人就为期超过 12 个月之所有租赁确认资产及负债,除非相关资产
为低价值资产。具体而言,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 号,承租人须确认使用权资产(表示其有
权使用相关租赁资产)及租赁负债(表示其有责任支付租赁款项)。因此,承租人应确认使用权资
产折旧及租赁负债利息,并将租赁负债之现金还款分类为本金部分及利息部分,在现金流量表中呈
列。此外,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初步按现值基准计量。计量包括不可注销租赁付款,亦包括承租
人合理肯定会行使选择权延续租赁或行使中止租赁选择权之情况下,将於选择权期间内作出之付款。
就根据前订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第 17 号分类为经营租赁之租赁而言,此会计处理方法与承租人会计
法显着不同。
就出租人会计法而言,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 号大致沿用国际会计准则第 17 号之出租人会计法规
定。因此,出租人继续将其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并且对两类租赁进行不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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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 号取消了承租人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所有租赁将根据国
际会计准则第 17 号以相同方式按融资租赁处理。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 号,租赁乃透过就日
後以资产(包括租赁负债款项加若干其他款项)进行租赁付款之义务之现值确认负债的方式计入财
务状况表,不论於财务状况表使用权资产内单独披露或连同物业、厂房及设备一同披露。新规定之
最重大影响将为已确认租赁资产及金融负债增加。
本集团正在评估该等颁布於初步应用期间内之潜在影响,而董事预计将会作出更多披露,惟尚未能
说明彼等是否会对本集团之财务报表带来重大财务影响。
3 编制基准
(a) 遵规声明
财务报表乃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批准之所有适用之个别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及诠释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及采纳之所有适用之个别国际会计准则及诠释)而编制。
此等财务报表亦符合香港公司条例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
适用之披露规定。
(b) 计量基准及持续经营假设
除生物资产按公平值减销售成本列账外,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法编制。
谨请留意编制财务报表时需要运用之会计估计及假设。虽然该等估计乃由管理人员根据其对现时事
件及行动之最佳了解及判断而作出,惟实际结果最终可能与估计有所出入。
於编制财务报表时,董事认为本集团之营运能继续进行持续经营,尽管:
1.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流动负债已超出其流动资产约人民币 268,000,000 元;
2.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银行借款总额约人民币 559,000,000 元当中,於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之银行借款约人民币 529,000,000 元自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计一年内到期偿
还;及
3.银行借款约人民币 40,000,000 元违反若干贷款契诺。
该等状况显示存在可能对本集团继续按持续经营基准之能力及其後对其於一般业务过程中变现其
资产及偿还负债之能力产生重大疑问之重大不明朗因素。然而,财务报表乃按本集团可以持续经营
之假设而编制,於考虑到下列各项後,董事认为本集团有足够营运资金应付自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起计未来十二个月之经营所需:
10
1.本集团通过提高使用率继续提升其设施之营运效率,并实施措施以收紧对各项经营开支之成本控
制,从而改善其日後盈利能力及产生正数经营现金流入;
2.本集团正积极与银行磋商以寻求续期尚未偿还银行借款。於本报告期结束後,本集团已於该等银
行借款到期後成功续期银行借款人民币 190,000,000 元,包括於报告期结束时违反若干贷款契诺
之人民币 40,000,000 元之银行借款续期。上述贷款契诺已於经重续银行协议中剔除。此外,於本
报告期後,本集团亦从本集团之若干主要往来银行取得书面确认书,确认於银行借款到期後为本
集团之若干银行借款(总共高达人民币 275,000,000 元)重续一年。所有该等银行借款将於二零
一八年到期;
3.本集团正积极探求其他资金来源之可用性;及
4.青岛康大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康大外贸公司」)(其主要由本公司之一名主要股东实益拥有)已
同意为本集团提供持续财政支援,以令本集团於现时或日後即使其面对任何财政困难时,仍可继
续按持续基准经营其日常营运。
基於管理层所作之不断努力及承担,本公司董事相信上述融资/业务计划及经营措施将取得成功。
经考虑按假设该等措施取得成功而编制之本集团现金流量预测,本公司董事认为,鉴於迄今已采取
之措施连同其他正在实施之措施之预期成果,本集团将具备足够现金资源以满足其日後营运资金及
其他资金需要。
倘本集团无法继续按持续基准经营业务,则须於财务报表作出调整以将资产价值撇减至其可收回金
额,为可能产生之任何进一步负债作出拨备,以及将非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负债分别重新分类为流动
资产及流动负债。此等调整之影响并未於财务报表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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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分部资料
董事获提供之有关本集团须申报分部资料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加工食品
冷藏及
冷冻兔肉
冷藏及
冷冻鸡肉 其他产品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来自外部客户收益 730,786 139,802 232,259 159,938 1,262,785
须申报分部收益 730,786 139,802 232,259 159,938 1,262,785
须申报分部盈利/(亏损) 60,106 (11,450) (4,519) 9,751 53,888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33,028 6,318 10,497 7,229 57,072
预付土地租金摊销 2,502 479 795 547 4,323
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减值亏损 - 4,200 7,132 - 11,332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 547 490 337 334 1,708
撇减存货 - 3,323 - - 3,323
12
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可呈报分部折旧与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及本集团的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折
旧与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的对账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可呈报的折旧 57,072 47,857
行政开支项下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折旧
6,217 7,545
物业、厂房及设备的综合折旧 63,289 55,402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可呈报亏损 1,708 4,133
其他经营开支项下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 6,474 5,098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综合亏损 8,182 9,231
须申报分部盈利与本集团除税前盈利/(亏损)之对账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五年
加工食品
冷藏及
冷冻兔肉
冷藏及
冷冻鸡肉 其他产品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来自外部客户收益 696,207 158,460 240,023 131,758 1,226,448
须申报分部收益 696,207 158,460 240,023 131,758 1,226,448
须申报分部盈利/(亏损) 84,162 (51,096) 190 15,174 48,430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27,166 6,183 9,366 5,142 47,857
预付土地租金摊销 2,455 559 845 465 4,324
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减值亏损 - 41,486 - - 41,486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 - 4,133 - - 4,133
撇减存货 - 2,474 - - 2,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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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须申报分部盈利 53,888 48,430
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 61,370 27,752
行政开支 (49,097) (49,645)
其他经营开支 (17,162) (7,578)
融资成本 (39,203) (38,918)
分占一间联营公司的亏损 - (784)
除税前盈利/(亏损) 9,796 (20,743)
下表载列有关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之区域位置之资料。客户之区域位置乃根据货品被付运之地点
厘定。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地(所在国家)
中国 681,817 704,395
日本 289,092 271,731
欧洲# 269,329 222,594
其他 22,547 27,728
1,262,785 1,226,448
# 主要包括德国、法国、西班牙及俄国
本集团之非流动资产仅位於中国。
5. 收益、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
本集团的收益指已扣除退货拨备、交易折扣及增值税後,售出货品之发票净值。本集团之收益、其他收
入及其他收益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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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益
销售货品 1,262,785 1,226,448
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金融资产之利息收入 11,441 8,084
政府补贴递延收入摊销 2,777 2,637
与收入有关的政府补贴* 1,917 3,921
生物资产公平值减估计销售成本之变动产生的收益净值
37,800 7,102
保险索赔 3,125 2,872
其他 4,310 3,136
61,370 27,752
* 就本集团於该等领域进行之业务而已收取之多项政府补贴主要来自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零
一五年:青岛市财政局)。概无有关该等补贴之未实现条件或或然事项。
6. 经营所得盈利
本集团经营所得盈利已扣除�u(计入)下列各项後得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确认为开支的存货成本 939,373 983,682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63,289 55,402
预付土地租金摊销** 4,323 4,324
撇减存货# 3,323 2,474
应收一间前附属公司款项拨备^ 1,860 -
其他应收款项拨备^ 3,828 -
生产设施经营租约项下的最低租赁付款 16,091 13,398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 8,182 9,231
净汇兑收益 (1,169)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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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 56,957,000 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47,765,000
元)、约人民币 115,000 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91,000 元)及约人民币 6,217,000 元(二零一五
年:人民币 7,546,000 元)之折旧已分别於销售成本、销售及分销成本以及行政开支中扣除。
** 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预付土地租金摊销已於销售成本中扣除。
# 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度撇减存货已计入销售成本。
^ 年内应收一间前附属公司款项拨备、其他应收款项拨备及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已计入截
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其他经营开支。
7. 融资成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借贷的利息费用 40,267 42,798
减:资本化金额(附注) (1,064) (3,880)
39,203 38,918
附注:年度资本化借贷成本由一般借贷组合产生,并以就合资格资产开支应用资本化率 5.29%(二零一
五年:5.61%)计算得出。
8. 所得税开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企业所得税
本年度拨备 2,670 5,622
於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150 213
2,820 5,835
递延税项抵免 (573) (573)
所得税开支总额 2,247 5,262
16
由於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於香港产生任何应课税盈利,故概无就年内的香
港利得税计提拨备(二零一五年:无)。
中国企业所得税根据现行中国所得税法规、惯例及有关诠释按适用於中国附属公司的所得税率就作法定
呈报用途的收入计提拨备,并就并非应课税或可扣减作所得税用途之收入及开支项目作出调整。
由於本公司在年内未产生任何应课税盈利,故并未计提拨备税项(二零一五年:无)。
9. 股息
於本年度,董事会建议不派付任何股息(二零一五年:无)。
10. 每股盈利/(亏损)
每股基本盈利/(亏损) 按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盈利/(亏损)约人民币 6,295 ,000 元(二零一五年:亏
损人民币 28,060,000 元)及按年内已发行普通股 432,948,000 股(二零一五年:432,948,000 股)计算。
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而言,本公司并无任何潜在普通股份。因此,每
股摊薄盈利与每股基本盈利相同。
11. 应收贸易款项及票据
应收贸易款项及票据为免息,一般期限为 30 至 90 日(二零一五年:30 至 90 日) ,并以原发票金额
(即初步确认时的公平值)予以确认。
於申报日期根据发票日期计算的应收贸易款项及票据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30 日内 67,985 50,775
31 至 60 日 15,286 6,759
61 至 90 日 2,699 3,232
91 至 120 日 1,851 1,525
120 日以上 4,692 2,642
92,513 64,933
17
於接纳任何新客户前,本集团会评估潜在客户的信贷质素及为客户设定信贷限额。客户的限额每年检讨
一次。
有关应收贸易款项及票据的减值亏损乃使用拨备账记录,除非在本集团信纳可收回金额的机会极低的情
况下,则减值亏损会从应收贸易款项及票据中直接撇销或倘该等应收贸易款项及票据的减值亏损先前已
记入拨备账,则应收贸易款项及票据从拨备账中撇销。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年度并无作出任何拨备。
未出现减值的应收贸易款项及票据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并无逾期及减值 81,723 57,852
逾期不超过三个月 6,265 4,892
逾期三至六个月 706 139
逾期六至十二个月 3,819 2,050
92,513 64,933
并无逾期或减值的应收贸易款项及票据涉及无近期拖欠记录的不同类别客户。
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应收贸易款项及票据乃与一批与本集团有良好交易记录的多名客户有关。由於信贷质
素并无重大变动及结余仍然认为可以完全收回,根据过往经验,管理层认为并无必要就该等结余作出减
值拨备。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
於申报日期,按地区划分的应收贸易款项及票据所面临的最高信贷风险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 38,682 29,215
日本 13,890 1,198
欧洲 34,560 8,151
其他 5,381 26,369
92,513 64,933
18
12. 应付贸易款项及票据
应付贸易款项为免息,一般期限为 60 日(二零一五年:60 日)。应付票据指应付第三方供应商款项(由
银行担保,以根据银行信贷结算) 为免息,由已抵押存款作抵押,一般期限为 180 日(二零一五年:
180 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贸易款项 168,771 156,436
应付票据 139,800 191,400
308,571 347,836
於申报日期,根据发票日期计算的应付贸易款项及票据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60 日内 111,598 167,550
61 至 90 日 43,928 84,145
91 至 120 日 61,965 35,073
120 日以上 91,080 61,068
308,571 347,836
19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於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本集团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盈利约人民
币 6,300,000 元,而二零一五年财政年度(「二零一五年财政年度」)录得亏损约人民币
28,100,000 元,乃由於吉林兔肉业务产生之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减值亏损减少所致。
於过去数年,中国兔肉及鸡肉相关产品供过於求对本集团之整体表现造成负面影响。於本年
度,肉类产品市价复苏已改善本集团之盈利能力。
冷藏及冷冻兔肉
为满足对「放养」兔子不断增加之需求,本集团已投资养殖「放养」兔子,包括改善相关生
产及养殖设施以符合欧洲动物保护权利规定。此投资可增加本集团之竞争力,并为本集团提
供获取更高回报之理想方式。
冷藏及冷冻鸡肉及加工食品
透过持续改良本集团设施及凭藉纵向整合经营,本集团合并综合供应链之优势,以生产及销
售可靠及可追溯之加工食品。此措施为本集团之股东应占综合财务业绩带来正面影响。
此外,盈利能力改善乃由於有效管理成本以及增加自动化水平及减少人工工序逐渐展现成效。
本集团实施之成本降低措施已进一步大幅增加其盈利能力。因此,管理层相信其盈利能力将
随着行业之复苏而持续改善。
安全
本集团现时於胶南、高密及吉林拥有其本身的生产设施。随着食品安全意识加强,高效食品
控制系统对保护消费者之健康及安全(尤其是注重生活水平之高消费客户) 至关重要。本集
团的质量管理系统已取得HACCP、ISO9001及ISO14001认证。本集团认为能够符合国家及国
际标准进行监督、监控及实施是其优势。
本集团一直持续优化生物安全、卫生及疾病预防系统。凭藉全面实施监控食品安全之跟踪系
统及严格控制从农场到餐桌过程中之每个程序,本集团确保向消费者提供安全食品。本集团
透过实地检查饲养工厂及农场经常对加工设施进行监控,以降低疾病风险及提高产品质素。
本着对提供更健康、更安全及优质肉类产品之承诺,本集团坚定不移地加强其从采购、饲养、
生产、物流及储藏到销售之各个经营程序之质素及风险管理,确保本集团一如既往地向消费
者提供优质安全食品。
20
可能出售事项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二零一七年二月
二十七日及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之公告(「该等公告」)。诚如该等公告所述,董事获两组
股东(即高思诗、高岩绪、程秀太、张琪、康培强和胡文波(统称「 A 组卖方」)及泉盛控股
株式会社(「 B 组卖方」,连同 A 组卖方合称「可能卖方」))知会,A 组卖方於二零一六年十
二月三十日及 B 组卖方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交易时段後)分别与可能买方订立两
份谅解备忘录,内容有关可能出售事项。倘可能出售事项落实,其将导致本公司之控制权变
动。
前景
由於全球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二零一六年为充满挑战的一年。
从管理层获悉,本集团为中国 8 家成功取得向海外市场出口兔肉批准的企业之一。客户对「放
养」兔子的偏好与日俱增,且管理层预期「放养」兔子的需求及售价将高於现有「圈养」兔
子之需求及售价(尤其於海外市场)。因此,本公司参与饲养「放养」兔子,并预期此策略
将可改善海外销售及将兔肉市场需求恢复至正常水平。
就鸡肉及加工食品分部而言,众多小型养鸡场的牲畜供过於求导致鸡肉於过去长期供过於求。
尽管初生鸡及羽毛鸡之市价已反弹,本集团认为此行业将有更大价格波动。为维持鸡肉加工
行业的盈利能力,本集团将继续增加其对利润率更高的新产品的研发力度。
除提升生产设施外,本集团亦一直优化及调整其现有业务。为令本集团业务更多元化及扩大
收入基础,本集团亦将物色机会开展新业务分部及开拓任何潜在商机。展望未来,本集团将
透过确认及重组无利可图的业务,以持续减少成本。本集团亦将透过出售不良业务营运之方
式寻求削减成本,以令本集团有充足现金资源应付其现时及日後现金流量需求。
21
营运及财务回顾
按产品划分的收益
二零一六年
财政年度
二零一五年
财政年度 变动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加工食品 730,786 696,207 5.0
冷藏及冷冻兔肉 139,802 158,460 (11.8)
冷藏及冷冻鸡肉 232,259 240,023 (3.2)
其他产品 159,938 131,758 21.4
总计 1,262,785 1,226,448 3.0
加工食品
於二零一六年,加工食品分部一直以合适的规模维持稳定营运。於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源
自生产及销售加工食品的收益略微增加 5.0%至人民币 730,800,000 元,主要由於海外市场的
需求增加所致。
冷藏及冷冻肉类产品
兔肉及鸡肉分部於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占本集团总收益的 29.5%。
- 冷藏及冷冻兔肉
由於兔肉分部於中国市场仍面临兔肉供过於求,导致冷藏及冷冻兔肉需求有所减少。
- 冷藏及冷冻鸡肉
於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源自生产及销售冷藏及冷冻鸡肉的收益略微下跌 3.2%至人民币
232,300,000 元。
其他产品
於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源自生产及销售其他产品的收益增加21.4%至人民币159,900,000元。增
加主要是由於饲料及宠物食品需求的增加所致。
按地区市场划分的收益
二零一六年
财政年度
二零一五年
财政年度 变动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出口 580,968 522,053 11.3
中国 681,817 704,395 (3.2)
总计
1,262,785 1,226,448 3.0
22
按地区划分,出口销售的收益於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增加11.3%至人民币581,000,000元。出口
销售增加主要由於来自欧洲及日本对加工食品的需求增加所致。
诚如上文「冷藏及冷冻肉类产品」所阐释,中国销售减少乃主要由於中国市场的冷藏及冷冻
兔肉销售减少所致。
盈利能力
毛利及毛利率
二零一六年
财政年度
二零一六年
财政年度
二零一五年
财政年度
二零一五年
财政年度
变动 变动
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 毛利率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 毛利率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 +/(-)
加工食品 87,018 11.9 105,273 15.1 (18,255) (17.3)
兔肉 (3,904) (2.8) (1,758) (1.1) (2,146) (122.1)
鸡肉 3,990 1.7 1,054 0.4 2,936 278.6
其他产品 14,472 9.0 18,267 13.9 (3,795) (20.8)
总计 101,576 8.0 122,836 10.0 (21,260) (17.3)
鉴於冷藏及冷冻兔肉及加工食品分部之表现未如理想,於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整体毛利率
由 10.0%减少至 8.0%。
加工食品
於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加工食品为主要的盈利来源,且由於售价下跌,二零一六年财政年
度的毛利率由15.1%下跌至11.9%。
冷藏及冷冻兔肉
於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冷藏及冷冻兔肉的毛利率由-1.1%下跌至-2.8%。毛利率下跌乃由於
於本年度第四季度出售兔皮相关产品所致。该等兔皮相关产品於二零一五年累计为存货,并
大部分於本年度以较低价格出售。
冷藏及冷冻鸡肉
於二零一五年,中国鸡肉行业录得其平均售价之 5 年低位。於二零一六年,鸡肉价格最终达
支持价位。由於根据市况果断提高售价,於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冷藏及冷冻鸡肉分部的毛
利由 0.4%略微增加至 1.7%。
其他产品
其他产品主要为宠物食品、鸡肉及兔肉的副产品及饲料。由於售价下跌,於二零一六年财政
年度,毛利率由13.9%下降至9.0%,毛利由人民币18,300,000元减少至人民币14,500,000元。
其他收入
23
其他收入主要包括政府补贴、生物资产公平值变动收益、保险索赔以及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
分别为人民币1,900,000元、人民币37,800,000元、人民币3,100,000元及人民币11,400,000元。
其余主要为兔子粪便(作为肥料)之销售额。其他收入增加乃主要由於年内及截至年末日期
生物资产公平值变动产生之收益人民币37,800,000元减出售之估计成本所致。
销售及分销开支
销售及分销开支主要包括运输成本、销售推广开支、薪金及福利,其增长20.4%至约人民币
34,600,000元,乃由於年内出口销售增加所致。
行政开支
行政开支主要包括员工成本、专业费用、折旧费用、差旅开支及其他杂项行政开支。行政开
支略为减少1.1%乃由於实行成本控制措施所致。
其他经营开支
其他经营开支为杂项开支,於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主要包括坏账减值亏损,以及出售物业、
厂房及设备之亏损人民币18,900,000元。增加乃由於年内吉林康大兔业有限公司(联营公司)
及重庆康大聚鑫兔业有限公司(前附属公司) 拖欠之应收款项减值亏损所致。
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减值亏损
兔肉产品销售相关业务呈下滑趋势及尚未复苏。本集团根据有关非金融资产减值之会计政策
就该分部的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进行减值评估。根据评估,约人民币2,900,000元之减值亏
损已於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之综合全面收益表内确认。其余有关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亏损
的金额乃由於年内关闭一个养鸡场及一个养兔场所致。
融资成本
於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融资成本略微增加0.7%至约人民币39,200,000元。借款用作改善生产
设施及日後营运资金用途。
税项
於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税项减少 57.3%至约人民币 2,200,000 元。 根据新中国企业所得税
法及实施规则,从事合资格农业业务的企业符合资格享有若干税务优惠,包括就该等业务产
生的盈利享有全面企业所得税豁免。
於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从事合资格农业业务(包括饲养及销售牲畜),
并产生年内大部分盈利。因此,年内大部分经营盈利均可享有全面企业所得税豁免,故税项
开支大幅减少。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回顾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少3.4%至约人民币791,700,000
元,乃主要由於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约人民币62,300,000元被减值亏损及折旧费用分别约人
24
民币11,300,000元及约人民币63,300,000元抵销所致。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预付土地租金减少3.6%至约人民币116,600,000元,乃主要由
於土地使用权摊销支出约人民币4,300,000元所致。
商誉乃因过去收购附属公司而产生。
物业、厂房及设备按金为就未来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而支付之按金,且属非即期性质。
生物资产指持作出售的幼兔及幼鸡以及供繁殖的种兔及种鸡。该等生物资产乃由独立专业估
值师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经参考市场定价後进行估值。
於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存货减少28.9%至约人民币125,800,000元,而存货周转日数为48日,
而二零一五年财政年度则为56日。存货及存货周转日数均有所减少乃由於出售兔皮相关产品
後存货水平下降所致。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贸易款项及票据增加42.5%至约人民币92,500,000元,主
要由於年内销售增加所致。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的应收贸易款项及票据周转日数为23日,而
二零一五年财政年度则为20日。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减少13.2%至约人民币
71,800,000元,是项减少主要由於支付予供应商之贸易按金减少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已抵押存款)减少约人民币68,900,000元至约人民币386,500,000元。
约人民币102,300,000元的银行存款乃就本集团的应付票据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付贸易款项及票据减少11.3%至约人民币308,600,000元。应
付贸易款项及票据减少主要由於由已抵押存款作抵押之应付票据由约人民币191,400,000元减
少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约人民币139,800,000元所致。
应计负债及其他应付款项指有关建筑及设施的应付款项、应付薪金及福利、应计开支及已收
按金。其增加14.9%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人民币119,800,000元,增加乃由於客户
支付的按金及应付建筑成本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增加所致。
经计及年内约人民币729,000,000元的新增银行借款及约人民币859,000,000元的银行借款还款,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计息银行借款结余减少人民币130,000,000元至约人民币
559,000,000元。约人民币30,000,000元的银行借款分类为非流动负债。
与一名关连人士之结余变动指因结算、贸易及融资交易产生之应付青岛康大外贸集团有限公
司(「康大集团」)之尚未偿还结余。
25
应付税项由人民币 3,300,000 元减少至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人民币 500,000 元。此
乃由於年内支付所得税所致。
资本架构
於回顾年度,本集团的资产净值约为人民币678,500,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
民币671,000,000元),包括非流动资产约人民币1,004,000,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人民币1,023,500,000元)及流动资产约人民币725,100,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人民币824,600,000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录得流动负债状况净额
约人民币267,700,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282,400,000元),主要包括现
金及现金等价物结余约人民币284,200,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269,600,000
元)。此外,存货约人民币125,800,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76,900,000
元) ,以及应收贸易款项及票据约人民币92,500,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
64,900,000元)亦为主要流动资产。主要流动负债为应付贸易款项及票据以及计息银行借款,
分别约为人民币308,600,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347,800,000元)及约人
民币529,000,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649,000,000元)。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人民币284,200,000元(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269,600,000元),计息银行借款及应付一名关连人士款项总
额分别约为人民币559,000,000元及人民币32,200,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
689,000,000元及无)。本集团的计息银行借款为年利率介乎於4.57%至6.88%(二零一五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4.83%至6.95%)的债务。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比率为90.9%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07.0%),乃按债项净额约人民币591,200,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
689,000,000元)及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约人民币650,400,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人民币644,100,000元)计算。本集团将主要以其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寻求重续尚未
偿还银行借款及新银行信贷以及探求其他融资来源之可用性以偿还债项。董事会深信本集团
有充裕的财务资源偿还其日後债项,并支持其营运资金及未来业务扩充的资金需求。
26
本公司於新交所主板之上市地位由第一上市转换为第二上市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之公告所披露,本公司已获新交所原则上批准将其
於新交所主板的上市地位由第一上市转换为第二上市之申请,同时维持其於香港联交所之第
一上市地位。本公司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举行的特别股东大会上获股东批准。本公司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完成於新交所转换其上市地位。现时本公司於香港联交所作第一
上市及於新交所作第二上市。
外币风险
下表详列本集团於报告日期面临以与本集团实体有关的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值的金融资产
及金融负债的外币风险:
美元 欧元 日圆 新加坡元 港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金融资产
应收贸易款项 44,527 7,470 5,227 - -
现金及银行结余 7,013 4,184 2,119 5 104
51,540 11,654 7,346 5 104
金融负债
应付贸易款项 4,150 - - - -
鉴於本集团业务的性质,其业务已扩展至多个国家,外汇风险於日後将继续成为其风险组成
部份。本集团现时并无正式外币对冲政策,亦无进行对冲以减低外币风险。本集团将继续监
控其外汇风险。
资本承担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订约但未於财务报表内拨备的资本承担约为人民币
5,50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21,400,000元)。
27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抵押计息银行借款总额约为人民币345,000,000元(二零一
五年:人民币205,000,000元)。
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计息银行借款由本集团若干关连人士
担保,并由本集团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土地使用权、关连人士的若干物业及已抵押存款
作为抵押。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无)。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於中国合共聘用4,406名雇员(二零一五年:4,109名雇
员)。本集团的薪酬政策乃根据行业惯例及个别雇员的表现制订。於回顾年度,总雇员成本
(包括董事薪酬)约为人民币191,00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203,300,000元)。本公司
并无为其雇员设立购股权计划。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
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成员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张诗云先生、刘俊雄先生及余仲良先生,以及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张琪先生及山田直树先生。审核委员会已经与管理层审阅本集团所采纳的
会计原则及准则,并讨论有关审核、内部监控及财务申报事宜,包括审阅截至二零一六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
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董事认为,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已采纳及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
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常规守则的守则条文。
28
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
在对本公司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後,所有董事已确认彼等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载的规定标准。
刊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绩公告及年报
本末期业绩公告於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新交所网站(www.sgx.com)及本公司网
站(www.kangdafood.com)刊发。本公司的二零一六年年报亦将於适当时候於上述网站刊发。
法定资料
本公司的股东周年大会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九日举行。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
起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九日止期间(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期间概不
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所有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最迟须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下午四时三十分送呈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
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核数师之工作范围
本集团核数师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就本集团初步公告所载之截至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全面收益表及其相关附注所列数字,与本
集团之本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载之数额对账。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
此履行之工作并不构成根据国际核数准则、国际审阅工作准则或国际核证工作准则所进行之
核证委聘,因此,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不对初步公告发表任何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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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本人藉此机会,谨代表董事会感谢本集团之管理层及员工在年内全情投入、悉力以赴;亦感
谢列位股东、业务夥伴、各位客户及供应商在过去数年对本集团之支持及鼓励;亦感谢给予
我们帮助与支持之律师、核数师、顾问及有关单位。本集团将於来年尽力争取佳绩,并祝阁
下来年事事顺利。
代表董事会
中国康大食品有限公司
主席
高思诗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安丰军先生(行政总裁)和高岩绪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
事为高思诗先生(主席)、张琪先生及山田直树先生;以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张诗云先
生、刘俊雄先生及余仲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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