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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全年業績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 负 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 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ROYALE FURNITUREHOLDINGS LIMITED 皇朝家�h控股有限公司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 号:1198)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全年业绩 业绩 皇朝家�h控股有限公司(「本公 司」)董事会(「董 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统称「本集团」)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业绩连同截至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较数 字。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之全年业绩已经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 阅。 *仅供识别 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4 727,638 659,698 销售成本 (522,645) (549,739) 毛利 204,993 109,959 其他收入及收益 4 11,411 30,385 销售及分销成本 (89,501) (116,169) 行政开支 (75,491) (111,752) 融资成本 6 (20,093) (23,822)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 �C (767)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净额 (2,311) (658) 其他开支 (6,184) �C 除税前溢利�u(亏损) 5 22,824 (112,824) 所得税抵免 7 11,669 328 本年度溢利�u(亏损) 34,493 (112,496) 以下人士应占: 母公司拥有人 43,204 (97,463) 非控股权益 (8,711) (15,033) 34,493 (112,496) 母公司普通股本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u(亏损) 9 基本及摊薄 2.45港仙 (6.08)港仙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年度溢利�u(亏损) 34,493 (112,496) 其他全面亏损 於其後期间重新分类至损益之其他全面亏 损: 可供出售投资: 公允价值变动 �C 421 计入综合损益表之收益之重新分类调整 -出售收益 (421) (173) (421) 248 换算境外业务之汇兑差额 (90,450) (63,347) 於其後期间重新分类至损益之其他全面亏损净额 (90,871) (63,099) 於其後期间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其他全面收 益: 物业重估收益 111,621 �C 所得税影响 (27,906) �C 83,715 �C 於其後期间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其他全面收益净额 83,715 �C 本年度其他全面亏 损,扣除税项 (7,156) (63,099) 本年度全面收益�u(亏损)总额 27,337 (175,595) 以下人士应占: 母公司拥有人 14,439 (157,212) 非控股权益 12,898 (18,383) 27,337 (175,595)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 房及设备 1,006,092 1,293,665 投资物业 398,483 �C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74,036 189,255 商誉 67,730 67,730 无形资产 2,478 1,025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 �C 6,408 非流动总资产 1,548,819 1,558,083 流动资产 存货 221,099 221,039 贸易应收款项 10 34,465 21,753 可供出售投资 3,215 24,285 已抵押存款 39,737 48,444 预付款项、订 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86,158 93,07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03,516 89,831 流动总资产 488,190 498,425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 11 107,450 75,096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137,502 120,679 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 228,132 250,692 应付税项 103,039 114,146 流动总负债 576,123 560,613 流动负债净额 (87,933) (62,188)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460,886 1,495,895 综合财务状况 表(续)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460,886 1,495,895 非流动负债 中期债券 15,833 �C 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 91,709 199,912 来自非控股权益之贷款 12 37,565 38,139 来自一名董事之贷款 12,000 �C 递延税项负债 56,371 30,304 递延政府补助 48,949 54,201 非流动总负债 262,427 322,556 资产净值 1,198,459 1,173,339 股本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股本 股本 176,238 176,238 储备 948,829 929,573 1,125,067 1,105,811 非控股权益 73,392 67,528 总股本 1,198,459 1,173,339 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公司资料 本公司为一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上 市。本 公 司 之 注 册 办 事 处 地 址 位 於 CenturyYard,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GrandCayman, theCaymanIslands。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年 内附属公司主要业务之性质概无重大变动。 董事认为,本公司之直接及最终控股公司分别为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CrisanaInternational Inc.及CharmingFutureHoldingLimited。 2.1编制基准 此等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 会(「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当中包括所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 港会计准则」)及 诠 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而编制。此等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法 编制,惟按公允价值计量之列为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投资物业、若干楼宇及权益投资除外。除另 有注明外,此 等财务报表乃以港元呈 列,而所有金额均调整至最接近之千 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综合纯利34,493,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亏损净额112,496,000港元 )及於该日本集团录得流动负债净额87,933,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62,188,000港元 )。根 据该等情况,本公司董事在评估本集团是否将拥有足够现金流量继续按持 续基准经营业务时已考虑未来流动资金、本集团之未来业绩及现有银行融资及其他可供使用之 融资来源。 为了提高本集团之流动资金及现金流以保障本集团持续经营,本集团已执行或现正执行下列措 施: a)本集团现正采取措施加强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之成本控 制,以提高本集团之营运资金及 现金流状 况,包括紧密监察日常经营开支。 b)本集团现正重组其产品组 合,旨在增加高利润产品比例以达致有利可图及具正向现金流 之经营。此外,本 集团不时检讨其投资项目并可能於必须时调整期投资策略以提升本集 团之现金流状 况。 c)本集团现正积极向其债务人跟进尚未收回应收款项的情 况。 本公司董事已为本集团编制一份现金流预测,涵盖报告期末起十二个月期间。彼 等认为,经 计 及上述计划及措施,本集团将具备充足经营资金以支持其营运及偿还其於可预见未来到期之债 务。因此,董 事认为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 财务报表属适 当。 综合基准 本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本年 度」)之财务报 表。 附属公司指由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实体(包括结构实体 )。当 本集团就自参与被投资方而 产生的可变回报承担风险或有权获取有关回报且有能力透过其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等回 报(即赋予本集团指导被投资方进行相关活动的现有能力之现时权利 )时,则 获得控制 权。 当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被投资方不足多数的投票权或类似权利,本集团会省览所有相关事实 及情况以评估其是否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包 括: (a)与被投资方其他投票权持有人的合约安排; (b)其他合约安排产生的权 利;及 (c)本集团的投票权及潜在投票 权。 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乃於与本公司相同之报告期内采纳一致之会计政策编制。附属公司业绩是 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当日起进行综合列账,且 持续综合列账直至该控制权终止当日为止。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之各个组成部份归属於本集团母公司之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即使此举会 导致非控股权益有亏绌结余。所有有关本集团各成员公司间之交易之集团内部公司间资产及负 债、权益、收 入、开支及现金流量会於综合列账时全数抵销。 倘事实及情况显示上文所述三项控制因素之一项或多项出现变化,本集团会重新评估其是否控 制被投资 方。并无失去控制权之附属公司拥有权权益变动以股本交易入账。 倘本集团失去对附属公司之控制权,则终止确认(i)该附属公司之资产(包括商 誉 )及 负 债,(ii)任 何非控股权益之账面值及(iii)於权益内记录之累计汇兑差额;及 确认(i)已收代价之公允价 值, (ii)所保留任何投资之公允价值及(iii)损益中任何因此产生之盈余或亏绌。先前已於其他全面收 益内确认之本集团应占部份重新分类至损益或保留溢利(如适当),基准与本集团直接出售相 关资产或负债所需使用之基准相 同。 2.2会计政策及披露变动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的财务报表中首次采纳下列新订及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0号、 投资实 体:应用综合入账的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二零一一年 )之 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的会计方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目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澄清折旧及摊销的可接受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 产 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 第27号(二零一一年)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之修订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 对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之年度改进 除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告不相关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 会计准则第28号(二零一一年)之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4号、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之 修 订、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二零一一年) 之修订以及包括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的若干修订外,修订之性质及影响载 列如 下: (a)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包括了在财务报告呈列和披露方面的集中改进。该修订澄清以 下各 项: (i)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中的重要性原则; (ii)损益表和财务状况表中特定的项目可以单独呈 列; (iii)实体对财务报表附注呈列的顺序具有灵活 性;及 (iv)享有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必须作为单独项 目进行呈 列,并且根据其後期间是否能够重分类至损益进行分类。 此外,该修订澄清了何时须在财务状况表及损益表中加上小计 数。该等修订对本集团的 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b)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澄清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 准则第38号中之原则,即收入反映自经营业务(该资产为其一部分)产生之经济利益而非 通过使用资产消耗而产生经济利益之模式。因此,收益法不得用於折旧物业、厂房及设 备,并且仅在非常有限之情况下可用於摊销无形资产。该等修订采用未来适用法。该修订 对本集团之财务状况或表现未产生任何影 响,原因是本集团并未使用收益法计算其非流 动资产之折旧。 2.3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未於该等财务报表内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之分类及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之修订 一并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与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 2 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2 投资者与其联营及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4 香港会计准则 第28号(二零一一年) 之修订 客户合约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2 澄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修订 2 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3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 1 确认未变现亏损之递延税项资产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 1 1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并无厘定强制生效日期但可供采纳 预期将适用於本集团的该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进一步资料如下: 香港会计师公会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发布了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的修订,涉 及三个主要领 域:可行权条件对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交易计量的影响;对 具有净额结算特徵的股份支付交易 以达致雇员与股份支付有关的纳税义务的分类;以及对股份支付交易中条款和条件的修改导致 其分类从现金结算变更为权益结算的会计处理。修 订澄 清,在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时用 於计算可行权条件的方法也适用於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 订还引进了一项例外规定,在 满 足 某些条件下,将股权支付交易中因扣除一定数额以满足雇员的纳税义务而具有净额结算特徵的 股权支付交易,可完全分类为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交易进行会计处理。此外,修订澄清,如果现 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交易的条款和条件修改後变更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交易,则该交易自修 改之日起作为权益结算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预期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采用该等修 订。该等修订预期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 於二零一四年九月,香 港会计师公会发布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 融工具」的 最终 版,将 金融工具项目的所有阶段集於一 起,替代了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 全部先前版本。该 准则引进了对分类及计量、减 值和套期保值会计处理的新要求。本 集团预计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开始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於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就采纳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影响进行高层次评估。该初步评占乃以目前可得资料为基础,可因进一步 详细分析或未来本集团获得更多合理及有支持性的资料出现而有所变动。预期采纳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9号产生的影响概述如 下: (a)分类及计量 本集团预计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将不会对其金融资产的分类及计量产生重大影 响。预计本集团将继续以公允价值计量其目前按公允价值持有的全部金融资产。目前持 有的可供出售股权投资将按公允价值计入其他综合溢利,此 乃由於本集团有意於可预见 之未来持有该等投资,且 本集团预计将采用选择权於其他综合溢利内反映公允价值的变 化。投资终止确认时,其他综合溢利录得的股权投资所产生的损益不得重新分类至损益。 (b)减值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以摊销成本或公允价值计入其他综合溢利的债务工具、租赁 应收款项、贷款承担及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无需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财务担保 合约的减 值,应基於十二个月或全期基准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式计入。本集团预期将运用 简化的方法,并 基於所有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剩余年期所有现金短缺的现值估计记录全 期预期损失。本集团将进行更为详尽的分析,当中将虑及一切合理及有依据的资料(包括 前瞻性因素),用以估计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後其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预期信 用损 失。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二零一一年 )的 修订针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0号与香港会计准则 第28号(二零一一年)对处理投资者与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间资产出 售或赠送两者规定之不一致的情况。该修订要求当投资者与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间进行资 产销售或者赠送构成一项业务 时,应全额确认收益或损 失。当涉及资产的交易不构成一项业务 时,由该交易产生之收益或亏损於该投资者之损益内确 认,惟仅以不相关投资者於该联营或合 营公司之权益为限。该修订采用未来适用法。於 二零一六年一 月,香港会计师公会取消了之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和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二零一一年)的修订的强制生效日期,并 将 在完成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准则的覆核後决定新的生效日 期。然而,目 前该修订 可供提前采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建立一个新的五步模式,将 应用於自客户合约产生之收益。根 据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收益按能反映实体预期就交换向客户转让货物或服务而有权获得之代价 金额确认。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原则为计量及确认收益提供更加结构化之方 法。该准则 亦引入广泛之定性及定量披露规 定,包括分拆收益总额,关於履行责 任、不同期间之间合约资 产及负债账目结余之变动以及主要判断及估计之资料。该准则将取代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项下所 有现时收益确认之规定。於 二零一六年六 月,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修 订,以处理识别履约责任、主 事人与代理人之应用指引及知识产权许可以及过渡之实施问 题。 该等修订亦拟协助确保实体於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时能更一致地应用及降低应用有 关准则之成本及复杂程度。本集团预期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目前正评估於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後的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取代了香港会计准则17号「租赁」,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诠释委员会第 4条诠 释「确定一项安排是否包含一项租赁」,香港准则诠释委员会第15条诠释「经营租赁-奖 励」及香港准则诠释委员会第27条诠释「评估法律形式为租赁之交易实质」。该准则规定了租赁 确认、计量、列 报和披露的原 则,并要求承租人除低价值资产租赁和短期租赁两类可选择豁免 确认租赁资产和负债的情形 外,均应确认租赁资产和负债。在 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将支付租金 的义务(即租赁责任 )确 认为一项负债,并 确认一项资产代表在租赁期内使用标的资产的权利 (即使用权资产 )。除 该 使用权资产符合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外,使用权资 产应采用成本减累计折旧和任何减值损失进行後续计量。租赁负债的後续增减变动将分别反映 租赁利息和租赁款项的支付。承租人需要单独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和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费 用。承租人还需要在某些事件发生时重新计算租赁负债,例 如租赁期限的变化以及由於用於确 定这些租金的指数或利率的变化而导致的未来租赁付款的变化。承租人通常会将租赁负债的重 新计量金额视为对使用权资产的调整。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下出租人的会计处理与香港会 计准则第17号实质上没有改变。出租人将继续使用与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相同的分类原则对所 有租赁进行分 类,并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 赁。本 集团预期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采用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16号,目前正评估采纳该准则的影 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的修订规定实体须披露金融负债的变动资讯,供报表使用者评估企业由包 括现金及非现金变动在内的融资活动引起的负债变动所用。该修订将会增加财务报表的披露。 本集团预期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采用该等修 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的修订是为了解决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务工具相关的未实现损失确认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问 题,尽 管它们也广泛应用於其他情况。该 等修订澄清了当评估是否可以利用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溢利时,实体需要考虑税法是否限制可抵扣暂时性差额转回的应课 税溢利的来源。此 外,修订案提供了实体如何确定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指引,并 解释了应课税 溢利可能包括一些资产的回收金额超过其帐面金额的情况。本集团预期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起采用该等修 订。 3.经营分类资料 本集团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家俱。本集团所有产品的性质大致相似,因此面临同等风险及回报。 因此,本 集团的营运活动来自单一经营分 部。 主要客户资料 年内,向 单一客户作出的销售额均未达到本集团收入的10%或以上(二零一五年:无 )。 4.收入、其 他收入及收益 收入指来自已扣除增值税(「增值税」)後的所售货品经扣除退货备抵及贸易折扣後之发票净值。 集团内公司间所有重大交易已於综合账目时对 销。 本集团之收入、其 他收入及收益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销售货品 727,638 659,698 其他收入及收益 利息收入 94 281 出售物业、厂 房及设备项目之收益 126 21,172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之收益 866 208 销售废料 1,511 7,529 政府补贴 1,837 1,195 租赁收入 6,977 �C 11,411 30,385 5.除税前溢利�u(亏损) 本集团之除税前溢利�u(亏损)乃经扣除 �u(计入 )下 列各项得 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已售存货成本 520,805 554,107 折旧 60,346 68,109 确认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4,412 4,711 无形资产摊销* 540 421 研究及开发成本* 9,887 5,171 经营租约最低租赁款项 23,752 51,529 核数师酬金 1,680 1,855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酬金): 工资及薪金 135,188 139,590 以股本结算之购股权开支 4,817 3,899 退休金计划供款 8,246 11,789 148,251 155,278 撇减存货 �u(拨回撇减 )至 可变现净值** 1,840 (4,368)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附注10) 2,311 658 银行利息收入 ## (94) (281)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之收益 ## (126) (21,172) 出售联营公司之亏损 ### 6,184 �C * 年内之无形资产摊销和研究及开发成本已於综合损益表账面 上「行政开支」中 列账。 **撇减存货至可变现净值已於综合损益表账面上「销 售成 本」中列 账。 ## 该等项目已於综合损益表账面上「其 他收入及收益」中 列账。 ###出售联营公司之亏损已计入综合损益 表「其他开支」内。 6.融资成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中期债券利息 543 �C 银行贷款利息 15,003 15,008 来自非控股权益贷款之利息 2,762 2,038 其他贷款之利息 1,785 6,776 20,093 23,822 7.所得税 由於本集团於年内并无於香港产生任何应课税溢利(二零一五年:无 ),故 此 并 无 为香港利得税 作出拨备。於 其他地方之应课税溢利税项已按本集团经营所在司法权区之适用税率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中国 年内支出 7,624 1,511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17,454) �C 递延 (1,839) (1,839) 年内税项计入总额 (11,669) (328) 8.股息 於二零一六年概无宣派及派付中期股息(二零一五 年:无)。本公司董事议决不宣派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二零一五年:无 )。 9.母公司普通股本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u(亏损) 每股基本盈利(二零一五年:亏损)乃根据母公司普通股本持有人应占本年度溢利(二零一五 年:亏损 )及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762,377,017股(二零一五年:1,604,264,688股)计 算。 由於尚未行使之购股权之影响对所呈列之每股基本盈利�u亏损金额具有反摊薄效应,故并无就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所呈列之每股基本盈利�u亏损金额作出 任何摊薄调整。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u亏损之计算乃基於: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盈利 �u(亏损)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u亏损所使用之 本公司普通股本持有人应占溢利 �u(亏损) 43,204 (97,463) 股数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股份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u亏损所使用之年内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762,377,017 1,604,264,688 10.贸易应收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贸易应收款项 45,284 30,848 减值 (10,819) (9,095) 34,465 21,753 本集团与客户之贸易条款以信贷为主,惟新客户除 外,新客户一般需预先付 款。信贷期一般为 30至90日。每名客户均设有信贷上限。本集团严格控制未结清之应收款 项,高级管理层定期对 过期欠款之结余进行评估。监於以上所述及本集团贸易应收款项与为数众多之不同客户有关, 因此并无重大集中之信贷风险。本集团并无就其贸易应收款项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信用 提升物品。贸 易应收款项不计利 息。 於报告期 末,根据发票日期计算之减除拨备後贸易应收款项之账龄分析如 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一个月内 28,490 16,533 一至三个月 446 1,140 三至六个月 5,473 3,834 超过六个月 56 246 34,465 21,753 贸易应收款项之减值拨备变动如 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年初 9,095 8,831 已确认减值亏损 2,311 658 汇兑调整 (587) (394) 10,819 9,095 并无个别或共同被视为减值之贸易应收款项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无逾期亦无减值 28,936 17,673 已逾期但未减值 5,529 4,080 34,465 21,753 无逾期亦无减值之应收款项与众多不同客户有 关,彼等近期无拖欠记 录。 已逾期但无减值之应收款项与多名独立客户有关,彼等与本集团交易记录良好。根据过往经验, 本公司董事认为无必要为该等结余计提减值拨备,原因是信贷质素无重大改变且该等结余被认 为仍可全数收 回。本集团并无就此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信用提升物品。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联营公司概无结欠贸易应收款项(二零一五年�U621,000 港元 ),有 关款项之信贷期与本集团主要客户所享有者大致相 同。 11.贸易应付款项 於报告期 末,根据发票日期计算之贸易应付款项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一个月内 60,598 43,109 一至三个月 28,336 20,682 三至六个月 13,807 8,650 六至十二个月 2,026 953 超过一年 2,683 1,702 107,450 75,096 贸易应付款项不计息及一般在是3个月内支付,且 最多可延长至2年。 12.来自非控股权益贷款 来自非控股权益贷款为无抵押,按 年息6.15%计,且将不会於一年内予以偿 还。於本报告 期 末, 非控股权益计入尚未偿还结余为2,762,000港元(二零一 五 年:2,038,000港 元 ),为 该 笔贷款应计 利息。 13.承担 本集团於报告期末有以下资本承 担: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已授权但未订 约: 土地及楼宇 10,000 10,000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财务回顾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收入727.6百万港元(二零一五 年:659.7百万港元),较去年增加10.3%。收入增加乃由於年内优质经销商网络增加 所致。 年内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43.2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亏损97.5百万港元 )。有 关 增加主要是由於收入增 加、更佳毛利贡献及日常开支控制严谨所 致。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销 售及分销成本减少23.0%至约89.5百万港 元(二零一五 年:116.2百 万港元),主要是由於本集团行使更佳宣传及展览开支控制 所致。行政开支亦减少32.4%至75.5百万港 元(二零一五 年:111.8百 万港元 ),主要是 由於执行严格控制成本的措施以及整体行政程序经简化所致。由於金融机构的贷款 减少,致使本集团已支付的利息开支减少。年内融资成本减少15.7%至20.1百万港元 (二零一五年:23.8百 万港元)。 业务回顾 尽管中国经济依然面临挑战,但本集团成功将业务由亏转盈,录得母公司拥有人应占 溢利43.2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亏 损97.5百 万港元)。 本集团於年内推出的高利润率新产品备受市场欢 迎,使本集团整体毛利率由截至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16.7%增加11.5百分点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28.2%。 销售及网络管理 於回顾年 度,本 集团销售部门的两个分部,新 加盟商招募团队及店面服务团队,在 服 务现有加盟商及委聘新加盟 商,以及管理门店形象及营运上运作良好。 品牌管理 亚洲名模及电影明星林志玲小姐继续担任本集团代言人,并 将於本集团的广告及其 他推广本集团品牌的营销活动上出现。 本集团透过推出於中国高速铁路京广线(北京-广州 )行 驶 的「皇朝家�h专列」,实施 全方位广告策略。另外,本集团於京沪线(北京-上海)列车内及16个火车站的「皇朝 家�h」独 家休息 室,不间断於LED显示屏及车厢内播放本集团的商业广告,及2016华 语电影深圳盛典暨第四届「十 大 华语电影」表 彰典礼的赞 助。这一系列活动有效提升 本集团的品牌知名度,亦为消费者提供集团的产品信息。本集团亦与传统及网络媒体 紧密合作,以 维持公众知名 度,提升作为一个家喻户晓的品牌的形象。 存货及预付款 项、订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存货分别维持稳定於 约221百万港元。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少7.4%至86.2百万港元(二零一五 年:93.1百万港元 )。减 幅乃主要由於年内结算支付给外协厂之垫款所 致。 营运资金挑战 本集团於年末的流动负债净额为87.9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62.2百万港元 )。本 集 团 将会继续采取措施改善其营运资 金。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维持在103.5百万港 元(二 零一五年:89.8百 万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319.8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 450.6百万港元)外,本 集团有来自一名董事、非控股权益的贷款及中期债券65.4百万 港元(二零一五年:来自非控股权益的贷款38.1百万港元)。於年末,债务净额除以资 本加本集团债务净额为32.0%(二零一五年:35.0%)。本集团约75.6%的现金以人民币 计值,余 下结余以港元计 值。年内所承受外汇汇率波动风险极 低,因为本集团营运现 金流入及流出均主要以人民币计 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减至0.85 (二零一五年:0.89)及流动负债净额为87.9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流动负债净额62.2 百万港元 )。 前景 二零一六年转亏为盈引证本集团架构重组是正确的。本集团将继续其业务策略,从而 进一步强化本集团的盈利能力及竞争 力,以获取更大市场份 额。 本集团致力投入更多资源 提 升「皇朝家�h」品 牌於国内消费者中的知名度。为 了迎合 市场发展趋势与全品类一站式消费潮 流,本集团已经作了适当 部 署,为迈 向「大家居 时代」作准 备,确立新市场,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整体家居的解决方案,全 面满足消 费者的个性化家居消费需求。 尽管预期中国消费市场持续疲软,本集团对提升其市场渗透率,走上正轨持审慎乐观 态度。随着於二零一七年逐步优化加盟店质量,本集团预期将於日後为股东带来丰硕 成果。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雇用约2,561名员工。本集团按行业惯例、法律 规定、雇 员及本集团表现向其雇员提供具竞争力之薪酬计 划。此外,符 合 资格之雇员 可按雇员表现、本集团业绩及根据本公司之购股权计划获授购股权及酌情花红。根据 相关法律规定,相关雇员亦享有强制性公积金或雇员退休金计划。本集团亦为雇员提 供培 训,以改进彼等之技能及发展彼等各自之专业知识。 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於回顾年内,本 公司已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上 市规 则」)附 录14所载的经修订旧企业管治常规守则(「企 业管治守 则」)的适用守则条 文。 除下文所披露者外,董 事会认为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守则条 文。 守则条文A.2.1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A.2.1规定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并 不应由一人 同时兼任。谢锦鹏先生担任本公司的主席兼行政总裁,负责领导本公司的业务模式及 於管理本公司的整体营运中担任主要决策角色及监察本集团的战略发 展。董事会定 期召开会议以考虑及检讨影响本公司营运的主要及适宜事项。因此,董事会认为已经 制定充足的措 施,将不会有损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的权力与授权平衡。 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 准守 则」)采纳董事及相关雇员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须遵守的行为守则。本公司经作 出具体查询後确认,董 事会成员於年内一直遵守标准守 则。 核数师之工作范围 本公司核数师同意,初步公告所载的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综合财务状况 表、综合损益 表、综 合全面收益表及其相关批注之 数 字,与本集团年 内综合财务报表中所载数字一致。本公司核数师就此进行之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 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核数准则、香 港委聘审阅准则或香港保证聘约准则之受委 聘核 证,故本公司核数师并无就初步公告发表保证。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乃根据上市规则第3.21条及3.22条规定成立,遵守企业管治守则订有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检讨及监督本集团的财务报告程 序、会 计原 则、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程序,以及检讨核数师的委任及监控其独立性。审核委员会亦在本集团执行董事及管理层不在场的情况下与本集团的外聘核数师召开会议,以讨论审核产生的问题、内部控制及财务报告之事项(包括审阅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并向董事会汇报重大 事 项(如有 ),及 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审 核委员会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余文耀先生(审 核 委 员 会 主 席 )、DonaldH.Straszheim博士及刘智杰先生。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 购 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上市证券 於回顾年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赎回或出售任何本公司上市证券。 股息 董事会议决不宣派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二零一五年: 无)。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包括首尾两日 )暂 停 办 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举行之应届股东周年 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 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 址 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刊发年度业绩公布 年度业绩公布於本公司网站 (www.hkroyal.com)及联交网站(www.hkexnews.hk)刊 登。 按上市规则要求载列所需资料的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 度报告将在适当时候送呈本公司的股东及於上述网站供下载。 承董事会命 皇朝家�h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谢锦鹏 香港,二 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四名执行董事,分别为谢锦鹏 先 生,陈浩先生,谢学勤先 生及陈永杰先生;以 及 三名独立非执行 董 事,分别为DonaldH. Straszheim博 士,刘智 杰先生及余文耀先 生。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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