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88)
建议委任股东代表监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行」)欣然宣布,本行监事会(以下简称
「 监事会」)於2017年3月28日举行会议,提名王醒春先生为本行股东代表监事候选
人以连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该股东代表监事的委任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上审议
批准。王醒春先生的任期为三年,自本行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王醒春先生的简历如下:
王醒春先生,52岁,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2014年6
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曾任中国农业银行研究室政策
研究处副处长,发展规划部政策研究处处长,发展规划部总经理助理,市场开发
部总经理助理,市场开发部副总经理,培训部副总经理,2002年2月任中国农业银
行天津培训学院副院长,2003年11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2006年
6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法律与合规部总经理,2008年7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法律事务部
总经理,2009年4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法律事务部总经
理,2011年3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审计局直属分局局
长,2011年7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审计局直属分局局长,2014年3月任中国农业银行
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王先生於任职期间不会於本行领取股东代表监事兼职袍金。本行同时将於每年年
报中对监事薪酬进行披露。
2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王先生於过往三年概无於本行以外的任何上市公司出任董
事,彼等亦无於本行的集团成员担任任何职位。王先生概无与本行的任何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系。此外,王先生概无
拥有任何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份所界定的本行股份权益。除上所
述,并无有关王先生的委任事宜需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规定作出披露,亦无
任何其他事宜需提请本行股东注意。
承董事会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张克秋
公司秘书
中国北京
2017年3月28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行的执行董事为周慕冰先生、赵欢先生和楼文龙先生;非执行
董事为赵超先生、周可先生、张定龙先生、陈剑波先生、胡孝辉先生和徐建东先
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温铁军先生、袁天凡先生、肖星女士、卢建平先生和王欣
新先生。
<上一篇 董事名單以及彼等之職責及職能
下一篇> 董事名單與其角色和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