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
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822)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全年业绩公布
财务摘要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收益约3,246,900,000港元(二零
一五年:271,200,000港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母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净额约为16,600,000
港元(二零一五年:7,600,000港元)。
董事会并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末期股息(二零一五年:
无)。
全年业绩
弘达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提呈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
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业绩,连同二零一五年同期的比较数字。
― 2 ―
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元 港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收益 5 3,246,906,008 271,220,536
销售成本 (3,114,871,260) (247,819,646)
毛利 132,034,748 23,400,890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 5 6,220,993 26,639,581
销售及分销开支 (2,488,228) (3,214,820)
一般及行政费用 (34,824,382) (33,578,226)
其他开支净额 (83,531,148) (160,606)
融资成本 6 (33,677,555) (1,886,327)
应占一家合营公司亏损 (3,123,146) (7,854,777)
持续经营业务之除税前溢利�u(亏损) 7 (19,388,718) 3,345,715
所得税开支 8 (12,015,954) (2,862,100)
持续经营业务之年内溢利�u(亏损) (31,404,672) 483,615
已终止经营业务
已终止经营业务之年内亏损 9 (828,460) (11,044,111)
出售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收益 15,603,267 2,982,161
14,774,807 (8,061,950)
年内亏损 (16,629,865) (7,578,335)
以下各方应占:
母公司拥有人 (16,629,865) (7,578,335)
母公司普通股股权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u(亏损) 10
基本及摊薄
― 年内亏损 (0.26)港仙 (0.14)港仙
― 持续经营业务之溢利�u(亏损) (0.48)港仙 0.01港仙
― 3 ―
综合全面收入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元 港元
年内亏损 (16,629,865) (7,578,335)
其他全面收入�u(亏损)
於往後期间将重新分类至损益之其他全面收入�u(亏损):
可供出售投资:
公平值变动 (39,987,400) 1,187,400
就计入综合损益表之亏损重新分类调整 38,918,740 ―
所得税影响 ― (118,740)
(1,068,660) 1,068,660
汇兑差额:
换算境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9,232,125) (282,671)
本年度出售一项境外业务的重新分类调整 ― (2,797,029)
(9,232,125) (3,079,700)
往後期间将重新分类至损益项目的其他全面亏损净额 (10,300,785) (2,011,040)
除税後年内其他全面亏损 (10,300,785) (2,011,040)
年内全面亏损总额 (26,930,650) (9,589,375)
以下各方应占:
母公司拥有人 (26,930,650) (9,589,375)
― 4 ―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元 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23,866,795 37,870,159
商誉 ― 26,210,338
无形资产 47,315,686 68,670,000
於一家合营公司的权益 7,880,984 10,163,742
长期按金 6,804,775 3,095,346
可供出售投资 11 112,000,000 39,987,400
非流动资产总值 197,868,240 185,996,985
流动资产
存货 5,193,443 1,293,115
应收账款 12 1,099,418,264 250,161,834
应收贷款 ― 111,835,710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13 13,046,900 460,929,350
可退回税项 141,476 206,638
已抵押银行存款 ― 18,794,07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9,482,564 5,050,455
流动资产总值 1,157,282,647 848,271,180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14 386,022 34,305,597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 18,895,162 15,583,694
计息银行及其他借贷 180,528,860 26,109,159
应付税项 17,728,062 4,403,273
流动负债总额 217,538,106 80,401,723
流动资产净值 939,744,541 767,869,457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137,612,781 953,866,442
非流动负债
计息其他借贷 6,300,524 5,404,574
衍生金融工具 15 63,586,000 ―
可换股债券 15 147,653,618 ―
递延税项负债 13,931,809 17,594,788
非流动负债总额 231,471,951 22,999,362
资产净值 906,140,830 930,867,080
权益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已发行股本 16 65,014,150 64,813,750
储备 841,126,680 866,053,330
权益总额 906,140,830 930,867,080
― 5 ―
附注:
1. 公司及集团资料
弘达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前称宜租互联网租车有限公司」)是一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
公司。本公司注册办事处的地址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本公司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位於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08号大新金融中心31楼
3101-3105室。
年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提供汽车租赁服务;材料贸易及金融服务。
2. 编制基准
本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所有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而编
制。除可供出售投资及衍生金融工具按公平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法编制。该等财务报
表以港元呈列。
― 6 ―
3.1 会计政策及披露之变动
本集团於本年度财务报表首次采纳以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二零一一年)
投资实体:实行综合入账的例外规定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 收购共同经营权益的入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目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 澄清折旧及摊销的可接受之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二零一一年) 个别财务报表内之权益法
若干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采纳上述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对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并无产生重大财务影响。
3.2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尚未於该等财务报表采纳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 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的分类及计量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修订 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应用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第28号修订(二零一一年)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资公司之间的资产出售或
资产赠与4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益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修订 澄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3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 披露计划1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1
1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尚未厘定法定生效日期,但可供采纳
― 7 ―
4. 经营分部资料
就管理目的而言,本集团按产品及服务组成业务单位,有以下三个须予申报业务分部:
(a) 汽车租赁分部 ― 主要从事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b) 材料贸易分部 ― 主要从事材料贸易之买卖及
(c) 金融服务分部 ― 主要通过提供贷款从事放债业务。
为作出资源分配决策及评估表现,管理层个别监察本集团经营分部之业绩。分部表现乃按须予申报分部
溢利�u(亏损)评估,即计量经调整除税前溢利�u(亏损)。经调整除税前溢利�u(亏损)持续按本集团除税
前溢利�u(亏损)计量,惟在计量时不包括未分配利息收入、未分配其他收入及收益、未分配折旧、未分
配融资成本、企业及其他未分配开支,以及应占一家合营公司之亏损。
分部资产不包括可退回税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其他未分配总公司及企业资产,因为上述资产均以集
团为单位管理以及於一家合营公司的权益。
分部负债不包括计息其他借款、衍生金融工具、可换股债券、若干应付税项及递延税项负债以及其他未
分配总公司及企业负债,因为上述负债均以集团为单位管理。
汽车租赁 材料贸易 金融服务 总计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经重列)
分部收益:
销售货品 ― ― 3,213,631,497 240,375,762 ― ― 3,213,631,497 240,375,762
汽车租赁收入 24,844,076 24,612,269 ― ― ― ― 24,844,076 24,612,269
贷款利息收入 ― ― ― ― 8,430,435 6,232,505 8,430,435 6,232,505
持续经营业务之收益 24,844,076 24,612,269 3,213,631,497 240,375,762 8,430,435 6,232,505 3,246,906,008 271,220,536
分部业绩 (81,141,458) 15,641,843 118,294,118 10,715,238 6,925,491 6,229,696 44,078,151 32,586,777
对账:
未分配利息收入 90,661 41,128
未分配其他收入及收益 1,896,169 7,941,570
未分配折旧 (1,715,135) (1,700,648)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开支 (28,952,392) (27,653,897)
未分配融资成本 (31,663,026) (14,438)
应占一家合营公司之亏损 (3,123,146) (7,854,777)
持续经营业务之除税前溢利�u
(亏损) (19,388,718) 3,345,715
― 8 ―
汽车租赁 材料贸易 金融服务 总计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经重列)
分部资产 85,328,743 541,791,110 1,102,990,274 240,101,783 112,000,000 111,835,710 1,300,319,017 893,728,603
对账: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资产 54,831,870 122,189,961
有关已终止经营业务的资产 ― 18,349,601
资产总值 1,355,150,887 1,034,268,165
分部负债 47,480,620 44,942,438 ― 10,909 170,000 ― 47,650,620 44,953,347
对账: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负债 401,359,437 24,323,330
有关已终止经营业务的负债 ― 34,124,408
负债总额 449,010,057 103,401,085
其他分部资料:
融资成本 2,014,529 1,871,889 ― ― ― ― 2,014,529 1,871,889
撇销材料 ― ― ― 106,625 ― ― ― 106,625
折旧 9,825,135 9,972,697 ― ― ― ― 9,825,135 9,972,697
商誉减值 24,263,284 ― ― ― ― ― 24,263,284 ―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 6,426,135 ― ― ― ― ― 6,426,135 ―
无形资产减值 13,907,128 ― ― ― ― ― 13,907,128 ―
一项可供出售投资减值 38,918,740 ― ― ― ― ― 38,918,740 ―
资本开支* 5,855,173 20,254,806 ― ― ― ― 5,855,173 20,254,806
* 资本开支包括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 9 ―
地区资料
下表呈列按地区划分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来自持续经营业务外部客户的
收益,以及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续经营业务之若干非流动资产的资料。
欧洲联盟
美利坚
合众国 中国内地 香港
其他
亚洲地区
*
总计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 554,134,256 4,202,490 2,280,023,955 4,227,945 404,317,362 3,246,906,008
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 ― 1,165,710 269,878,969 175,857 ― 271,220,536
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非流动资产 ― ― 183,766,134 14,102,106 ― 197,868,240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工具) ― ― 69,821,359 9,242,106 ― 79,063,465
於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非流动资产 ― ― 171,253,803 14,732,893 ― 185,986,696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工具) ― ― 129,761,773 13,152,466 ― 142,914,239
本集团按地区划分的持续经营业务收益资料乃根据提供货品的地点而厘定,惟提供服务产生的收益是按
客户所属�u位处的地点而厘定。本集团按地区划分的持续经营业务之非流动资产资料是根据资产位处地
点而厘定。
* 其他亚洲地区包括马来西亚及星加坡等。
关於主要客户的资料
收益2,428,5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84,700,000港元)及382,9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55,400,000港
元)乃源自两名材料贸易分部之客户销售,其个别金额占本集团年内及往年总收益的10%或以上。
― 10 ―
5. 收益、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
收益指年内扣除退货及贸易折扣後的已售货品的发票净值;提供汽车租赁及其他服务的收入;以及融资
服务所赚取之贷款利息。
持续经营业务之收益、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元 港元
(经重列)
收益
销售货品 3,213,631,497 240,375,762
汽车租赁收入 24,844,076 24,612,269
贷款利息收入 8,430,435 6,232,505
3,246,906,008 271,220,536
其他收入
银行利息收入 90,661 41,128
其他利息收入 ― 1,306,098
有关若干采购�u信贷�u投资安排之收入 2,361,269 25,176,977
其他 306,187 115,378
2,758,117 26,639,581
收益净额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收益净额 1,551,945 ―
出售一项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股权投资的收益 63,931 ―
可换股债券的衍生金融工具公平值收益 1,847,000 ―
3,462,876 ―
6,220,993 26,639,581
6. 融资成本
持续经营业务融资成本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元 港元
(经重列)
银行及其他贷款利息 14,010,419 1,871,889
可换股债券利息 19,632,549 ―
银行手续费 34,587 14,438
33,677,555 1,886,327
― 11 ―
7. 除税前溢利�u(亏损)
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之除税前溢利�u(亏损)已扣除�u(计入)以下各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元 港元
(经重列)
出售存货及提供服务成本 3,114,871,260 247,819,646
折旧 11,540,270 11,673,345
�蠖也疃罹欢� 240,021 1,060,757
可换股债券的衍生金融工具公平值收益 (1,847,000) ―
商誉减值 24,263,284 ―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 6,426,135 ―
无形资产减值 13,907,128 ―
一项可供出售投资减值 38,918,740 ―
存货�u材料撇销 15,861 106,625
出售一项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股权投资的收益 (63,931) ―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亏损�u(收益)净额 (1,551,945) 53,981
8. 所得税
香港利得税乃就於香港产生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16.5%(二零一五年:16.5%)税率计提。其他地区的应
课税溢利乃按本集团经营所在的司法权区当时的税率计算税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元 港元
(经重列)
即期 �C 香港
本年度支出 15,622,424 3,281,869
即期 �C 其他地区 56,509 5,304
递延 (3,662,979) (425,073)
本年度税项开支总额 12,015,954 2,862,100
― 12 ―
9. 已终止经营业务
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本公司及一名独立第三方(「买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买方同意购买
而本公司同意出售Perception Digital Technology(BVI)Limited 及其附属公司PD Trading(Hong Kong)
Limited(「出售之附属公司」)之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为1港元。出售之附属公司为本集团提供所有消费
电子器材�u平台及相关解决方案�u服务。出售事项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完成。由於本集团已结束
营运消费电子器材�u平台及相关解决方案�u服务分部,因此该分部不再载入经营分部资料附注。出售此
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收益为15,603,267港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出售已终止经营业
务之收益2,982,161港元指进行与出售之附属公司相同的业务之若干附属公司。
出售之附属公司以及在二零一五年出售之附属公司的业绩列报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元 港元
收益 555,852 4,088,183
所提供服务成本 (442,930) (3,648,637)
毛利 112,922 439,546
其他收入 23 221,429
研究及开发成本 ― (1,507,783)
销售及分销开支 (1,667) (3,312,082)
一般及行政费用 (936,077) (6,102,209)
其他开支净额 (3,661) (14,208)
融资成本 ― (768,535)
除税前亏损 (828,460) (11,043,842)
所得税开支 ― (269)
已终止经营业务之年内亏损 (828,460) (11,044,111)
出售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收益 15,603,267 2,982,161
14,774,807 (8,061,950)
― 13 ―
10. 母公司普通股股权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u(亏损)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u(亏损)的计算乃根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元 港元
(经重列)
盈利�u(亏损)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u(亏损)时采用的母公司普通股股权持有人应占
盈利�u(亏损):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31,404,672) 483,615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 14,774,807 (8,061,950)
(16,629,865) (7,578,335)
股份数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股份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u(亏损)时采用的年内已发行普通股的
加权平均股数 6,483,845,685 5,550,858,225
摊薄影响- 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
认股权证 ― 101,863,626
购股权 ― 76,332,912
6,483,845,685 5,729,054,763
每股基本亏损金额乃根据母公司普通股股权持有人应占年内亏损16,629,865港元(二零一五年:
7,578,335港元)及年内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6,483,845,685股(二零一五年:5,550,858,225股)计
算。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每股基本亏损金额已予调整,以反映於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配售本公司股份之红股元素。
概无就摊薄调整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每股基本亏损,此乃由於发行在外之具潜在摊
薄影响普通股对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呈报之每股基本亏损金额具反摊薄影响。
概无就摊薄调整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所呈列之每股基本亏损金额,此乃由於发行在外
之具摊薄影响普通股对所呈列之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基本亏损金额具反摊薄影
响。
― 14 ―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摊薄盈利乃根据母公司普通股股权持有人应占持续经营业务
之溢利计算。计算所用之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为本年度已发行普通股数目,该数目用於计算每股基本盈
利�u(亏损),而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已假设根据视为行使或将所有具潜在摊薄影响之普通股兑换股为普
通股而无偿发行。
11. 可供出售投资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元 港元
非流动资产
非上市权益投资,按公平值 112,000,000 39,987,400
本集团在年内已於其他全面收入确认可供出售投资总公平值亏损39,987,400港元(二零一五年:收益
1,187,400港元)。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非上市股权投资为杰盛创投有限公司之10%股权。年内,该非上市
股权投资的公平值大幅下跌。本公司董事认为,跌幅表明该非上市股权投资已经减值,而减值亏损
38,918,740港元(二零一五年:无)已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损益表中确认。
12. 应收账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元 港元
应收账款 1,099,418,264 274,834,380
减值 ― (24,672,546)
1,099,418,264 250,161,834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主要债务人为应收独立第三方的材料贸易之应收账款。本集团与
客户主要按信贷方式订立贸易条款,除汽车租赁客户,则通常须预付款项。信贷期一般介乎九十天至
一百六十天或於若干情况下有更长信贷期。本集团致力严格监控逾期应收账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会定
期审查逾期的结余。
― 15 ―
於报告期末,根据发票日期及扣除拨备後,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元 港元
三十天内 210,269,401 378,142
三十一天至六十天 575,117,263 732,627
六十一天至九十天 312,799,342 341,779
九十天以上 1,232,258 248,709,286
1,099,418,264 250,161,834
13. 应收董事款项
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中的应收董事款项已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383(1)(d)条及公司(披
露董事利益资料)规例第3部披露如下�U
姓名
於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年内最高
未清偿额
於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
一月一日
年内最高
未清偿额
於
二零一五年
一月一日 所持抵押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邓淑芬女士 ― 905,368 905,368 2,400,000 2,400,000 无
桂槟先生
(於二零一六年六
月三日退任) ― 301,789 301,789 800,000 800,000 无
刘江��女士 ― 301,789 301,789 800,000 800,000 无
― 1,508,946 4,000,000
应收董事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应要求偿还。该等金额已於年内悉数偿付。
― 16 ―
14. 应付账款
於报告期末,根据发票日期,应付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元 港元
三十天内 275,508 823,883
三十一天至六十天 60,662 105,796
六十天以上 49,852 33,375,918
386,022 34,305,597
应付账款为免息,而贸易债权人给予的信贷期一般为三十天至九十天或月结後九十天。
15. 可换股债券
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七日,本公司发行二零一八年可换股债券及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统称「可换股债
券」),本金总额分别为100,000,000港元及100,000,000港元。二零一八年可换股债券及二零一九年可换
股债券的到期日分别为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及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可换股债券持有人可於发行日期後四十日至到期日十日前随时选择转换,初始换股价为每股0.35港元
(可予调整)。可换股债券按初始换股价转换为约571,428,570股本公司普通股。任何尚未转换的可换股
债券将按可换股债券未换本金连同其任何应计利息赎回。可换股债券按每年5厘计息,每半年支付一
次,於每个历年的六月三十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支付。二零一八年可换股债券及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
负债部分的实际利率分别为22.8%及23.5%。
如转换权没有被行使,负债部分的公平值乃使用的类似债券等同市场利率於发行日期予以估计。嵌入可
换股债券的换股权确认为衍生金融工具及按初步确认的公平值计量及於随後各报告日期重新计量。
― 17 ―
16. 股本
股份:
普通股数目 已发行股本 股份溢价账 总计
港元 港元 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6,481,375,000 64,813,750 874,704,786 939,518,536
行使认股权证 20,040,000 200,400 2,928,417 3,128,817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6,501,415,000 65,014,150 877,633,203 942,647,353
认股权证: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向一名独立第三方(「认股权证认购方」)发行非上市认股
权证,作为认股权证认购方向本集团提供一个五年期总额50,000,000港元贷款融资的部份条件。有关认
股权证赋予认股权证认购方权利,可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至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日期间内,随时
以现金按原认购价每股0.27港元(可予调整)认购最多合共16,807,500港元的本公司普通股。
由於本公司在过往年度完成数次公开发售及配售事项,故尚未行使认股权证的认购价已根据有关认股权
证文据的条款而调整至每股0.12港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於二零一五年六月
已完成关连配售事项,故尚未行使认股权证的认购价乃根据有关认股权证文据的条款进一步调整至每股
0.11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认股权证认购人按每股认股权证股份0.11港元的价格行使20,040,000份认
股权证。於报告期末,本公司有132,755,454份认股权证尚未动用。根据本公司现时之股本架构,悉数
行使该等认股权证将导致须发行132,755,454股额外股份。
17. 报告期後事项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报告期末後,本集团与若干独立第三方(包括Ever Step Holdings Limited
(「Ever Step」)、美成集团有限公司(「美成」)及King Focus International Limited(「King Focus」))订立股
东协议,据此,本集团以代价14美元认购King Focus之14股新股份,於认购完成後(须达成若干先决条
件),本集团、Ever Step及美成将分别持有King Focus经扩大已发行股本之14%、37%及49%。於二零
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本集团已向King Focus作出74,500,000港元股东贷款垫款。
― 18 ―
业务回顾
汽车租赁业务
本公司於中国主要从事汽车租赁服务业务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北京途安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途安」),其现有车队规模之使用率已达致饱和。北京途安正致力提高执行力及吸
纳取更多新客户,着重提升服务质素,特别是司机的服务管理以及车队管理。公司目前80%
以上是高中端的企业长租客户,客源有别於国内一般租车公司。北京途安会根据市场需求而
改变公司营运战略,2016年下半年开始,投入81辆纯电动汽车,以进行租赁业务。另外北
京途安正与外国租车公司合作,以发展及增加客户群。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本集团汽车租赁业务分部录得约24,8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4,600,000港元)之收
益,而毛利为约4,5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6,200,000港元),毛利率约为18.1%(二零一五
年:25.2%)。
材料贸易业务
由於材料贸易业务提供稳定之收入来源,本集团已分配更多资源以投资扩展该分部。截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材料贸易分部之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的约240,400,000港元,显着上升1237%至约3,213,600,000港元。本集
团亦分别录得该分部之毛利为约119,4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0,800,000港元)及毛利率约
3.7%(二零一五年:4.5%)。来自材料贸易客户之销售需求於年内大幅增加,本集团得以抓紧
机遇,买卖材料贸易以增加本集团收入。然而,该类销售相信仅属可遇不可求,日後未必能
够长期保持。
金融服务业务
本公司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申请并於二零一五年十月成功获得放债人条例(香港法例第163
章)项下之放债人牌照,从而通过提供贷款於香港进行放债业务。本公司将致力提升本集
团竞争力并积极提供灵活、方便及定制之金融服务以获得同业中的稳固地位。本公司在此
业务中尚在起步阶段,其仅为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收益贡献约
8,4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6,200,000港元)。
― 19 ―
未来展望
金融服务是企业和经济增长的关键,因此本集团相信提供金融服务是发展潜力优厚及可持续
之业务。本集团正全力进军金融服务业,积极把握这个大有可为的商机。本集团旨在提供更
广泛的综合服务,以进一步拓宽其收入来源及为未来的发展铺桥搭路。
本集团将实行多元化策略以扩充其业务,并专注於发展金融及资产管理业务。本集团现正积
极物色及收购各类金融机构、资产或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业务,以充实本集团之业务板块。
此外,为了支援我们的业务发展,本集团一直在引入机构投资者和战略合作夥伴,透过发行
可转换债券和其他不同的融资渠道,以寻求新的业务机遇。本集团相信长远能为公司股东缔
造更高的价值。
财务回顾
本集团业绩
收益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收益约3,246,900,000港元,较截至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的收益约271,200,000港元增加1097%。诚如「业务回顾」
一节所述,收益增加主要由於(i)材料贸易收入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
240,400,000港元,增加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3,213,600,000港元;及
(ii)拓展金融服务业务贡献收入约8,400,000港元所致。
销售成本
本集团的销售成本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247,800,000港元增加约
1157%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3,114,900,000港元。录得升幅主要由於
本年度材料贸易销售收入有所增加。
― 20 ―
毛利及毛利率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毛利约132,000,000港元,较去年录得的
毛利上升约464%。毛利率由二零一五年的8.6%下跌约4.5%至本年度的4.1%。有关跌幅是
由具有较低毛利率的材料贸易销售增加所致。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
本集团的其他收入及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26,600,000港元减少
约77%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6,200,000港元。有关跌幅主要由於本
年度有关采购�u信贷�u投资安排之收入减少所致。
销售及分销开支
销售及分销开支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3,200,000港元下跌约22%至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2,500,000港元。该跌幅主要由於本年度实行成本
减省措施。
一般及行政费用
一般及行政费用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33,600,000港元增加约4%至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34,800,000港元,主要由於本年度扩充业务产生
之额外成本引致。
其他开支净额
其他开支净额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161,000港元,增加至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83,500,000港元。有关显着增幅主要由於在本年度确认商
誉、无形资产、可供出售投资及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减值亏损所致。
融资成本
融资成本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900,000港元,增长至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33,700,000港元,主要由於本年度(i)提取若干新增计息银行及其他
借贷为汽车租赁业务及潜在项目购买汽车提供资金;及(ii)债券的实际息率。
― 21 ―
所得税开支
所得税开支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约2,900,000港元,增加至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约12,000,000港元,主要由於本年度材料贸易产生的溢利所
致。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元 港元
流动资产 1,157,282,647 848,271,180
流动负债 217,538,106 80,401,723
流动比率 5.32 10.55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39,500,000港元(二零一五
年:5,100,000港元)。
考虑到本集团现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水平、从业务内部产生以及从本年度已完成的公司行
动所得的资金,董事会深信本集团有充裕财务资源以应付日後之债项偿还及未来业务发展的
资金需要。
资本负债比率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元 港元
计息银行及其他借贷总额 186,829,384 31,513,733
权益 906,140,830 930,867,080
资本负债比率 20.6% 3.4%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资本负债比率为20.6%(二零一五年:3.4%)。於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於一年内、第二年及第三至第五年到期的计息银行及其他借贷
分别约为180,5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6,100,000港元)、6,3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3,300,000港元)及零(二零一五年:2,100,000港元)。
― 22 ―
资本架构
本公司的资本仅为普通股,每股0.01港元(「股份」)。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发行
股份总数为6,501,415,000股(面值总额为65,014,150港元)。已发行股份总数於本年度之变动
如下:
股份数目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6,481,375,000
加: 行使认股权证(注) 20,040,000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6,501,415,000
注 :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Capital Fame Technology Limited(「Capital Fame」)(认购人)部分行使根据本公
司与Capital Fame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之认股权证认购协议授出之认股权证,以认购20,040,000股股份
(总面值为2,204,400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Capital Fame持有余下认股权证,有权认购最多
合共132,755,454股认股权证股份。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有关发行认股权证之公布,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三月
十九日、二零一三年九月二日、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及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
日有关调整股份认购价之一系列公布。
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外汇风险主要来自获得的收益或收入、产生的成本及开支,以及以本集团营运单位
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列值的若干银行及其他借贷。就本集团以人民币作为功能货币的营运单
位而言,其外币交易及有关单位以外币(按功能货币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现行汇
率换算为外币)列值的货币资产和负债主要以港元列值。本集团预期汇率波动并不重大,故
并无进行任何对冲活动。
― 23 ―
本集团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银行贷款并无定期存款之押记,而於二零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银行贷款以本集团定期存款约18,800,000港元之押记作抵押。於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若干其他借贷以本集团若干车辆约8,1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21,400,000港元)作抵押。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一五年:无)。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雇用合共32名(二零一五年:28名)雇员。本年度持续
经营业务员工成本总额(包括董事酬金)约为16,1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约为16,000,000港
元)。
本集团之薪酬政策乃参考个别员工(包括董事)之表现、资格及经验及本集团之业绩以及市场
条件厘定。本集团为员工提供酌情花红、医疗保险、公积金、教育补贴及培训。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於本年度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遵守标准规则
本公司已采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
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所载之董事按不偏离规定标准之条款进行证券交易
之行为准则。经本公司详细询问後,所有董事确认彼等已於本年度遵守标准守则及行为守则
之规定标准。
企业管治
本公司於本年度一直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守则条文。
― 24 ―
报告期後事项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本公司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Finest Achieve Limited(「Finest
Achieve」)、Ever Step Holdings Limited(「Ever Step」)、美成集团有限公司(「美成」)及King
Focus International Limited(「King Focus」)订立股东协议,据此(1)King Focus已有条件同意
配发及发行及(i)Finest Achieve已有条件同意认购King Focus之14股新股份,代价为14美
元,相当於King Focus於完成时经扩大已发行股本之14%;(ii)Ever Step已有条件同意认购
King Focus之36股新股份,代价为36美元,相当於完成时King Focus经扩大已发行股本之
36%;(iii)美成已有条件同意认购King Focus之49股新股份,代价为49美元,相当於King
Focus於完成时经扩大已发行股本之49%;(2)Finest Achieve同意按免息及无抵押基准向King
Focus提供贷款74,480,000港元;及(3)美成同意按免息及无抵押基准向King Focus提供贷款
260,680,000港元(「美成贷款」),而於股东协议日期,美成已向King Focus提供及垫支美成
贷款;及(4)Finest Achieve、Ever Step及美成进一步同意及承诺,彼等将按King Focus要求
及彼等各自於King Focus之股权向King Focus垫支额外股东贷款,惟除非获当时全体股东同
意,否则最高总额不得超过384,000,000港元。
King Focus之全资附属公司长青(香港)有限公司(「长青」)拟动用来自Finest Achieve、美成及
Ever Step之股东贷款,为收购平安证�患�团(控股)有限公司(「平安」,其股份於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份代号:231))之股份(「平安收购事项」)提供部分资金。完成平安
收购事项触发收购平安余下股份之全面收购责任(「要约」)。为完成平安收购事项及要约,长
青自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取得融资(「海通融资」)。海通融资乃有关最多1,464,000,000
港元之信贷融资,并由(其中包括其他抵押品)(其中包括)本公司向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
司授出之个别公司担保作抵押。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有关之公告。
― 25 ―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赵宪明先生(主席)、方俊先生及
黄耀杰先生。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务为监督本公司的内部监控政策、财务申报系统和程序、
审阅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和报告,以及检讨外聘核数师的委聘条款和审核工作的范围。审核委
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财务报表及全年业绩公
布。
审核委员会曾与本公司之外部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会面,亦曾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
发布二零一六年全年业绩及年报
本业绩公布已於本公司网站(www.hongdafin.com)及联交所网页(www.hkex.com.hk)上刊登。
二零一六年年报内载有上市规则所规定之全部资料,将於适当时间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及在本
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页上提供。
承董事会命
弘达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邓淑芬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邓淑芬女士(主席)、吴琼女士(副主席)及刘江��
女士;非执行董事何建昌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方俊先生、黄耀杰先生及赵宪明先生。
弘达金融控股
01822
弘达金融控股行情
弘达金融控股(01822)公告
弘达金融控股(01822)回购
弘达金融控股(01822)评级
弘达金融控股(01822)沽空记录
弘达金融控股(01822)机构持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