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JOY CITY PROPERTY LIMITED
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07)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全年业绩公告
董事会宣布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截至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较数字。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附注2)
收益 4 6,987,097 5,382,474
销售及提供服务的成本 8 (3,226,908) (2,482,305)
毛利 3,760,189 2,900,169
其他收入 5 110,991 69,738
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 6 (164,171) 256,034
分销及销售成本 (592,863) (570,787)
行政开支 (958,607) (975,036)
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收益 1,006,770 964,085
融资成本 7 (704,568) (957,201)
应占联营公司收益�u(亏损) 8,191 (35,202)
应占合营企业亏损 (8,661) ―
除税前溢利 8 2,457,271 1,651,800
所得税开支 9 (1,182,083) (692,008)
年度溢利 1,275,188 959,792
�C1�C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附注2)
其他全面(开支)�u收入:
其後可能重新归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汇兑差额 (38,438) 132,993
(38,438) 132,993
将不会重新归类至损益的项目:
物业重估:
将物业、厂房及设备、租赁土地以及
土地使用权转拨至投资物业後的重估收益 2,961 6,370
所得税影响 (740) (1,592)
2,221 4,778
年度其他全面(开支)�u收入 (36,217) 137,771
年度全面收入总额 1,238,971 1,097,563
下列各项应占年度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 797,581 726,147
永久性资本工具持有人 244,100 244,899
非控股权益 233,507 (11,254)
1,275,188 959,792
下列各项应占年度全面收入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761,364 863,918
永久性资本工具持有人 244,100 244,899
非控股权益 233,507 (11,254)
1,238,971 1,097,563
每股基本盈利 11 人民币5.2分人民币5.3分
�C2�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附注2)
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 50,101,179 46,032,502
物业、厂房及设备 5,045,044 5,190,860
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 896,522 855,681
无形资产 39,440 28,237
所持联营公司权益 67,278 54,088
所持合营企业权益 ― 8,661
给予合营企业贷款 228,435 ―
可供出售投资 510 510
商誉 253,042 253,042
按金 10,000 10,000
递延税项资产 15,815 19,305
应收最终控股公司款项 20,000 20,000
56,677,265 52,472,886
流动资产
存货 27,286 28,209
待售物业 4,641,811 2,789,006
待售在建物业 11,320,633 12,342,085
应收账款 12 202,029 133,356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420,263 236,630
应收最终控股公司款项 20 240
应收中间控股公司款项 325 ―
应收同系附属公司款项 21,585 16,049
应收非控股权益款项 154,611 181
应收合营企业款项 173,644 ―
给予合营企业贷款 ― 1,235,332
可收回税项 83,519 37,150
受限制银行存款 30,851 517,688
已抵押存款 5,740 1,469
现金及银行结存 8,791,101 3,276,823
25,873,418 20,614,218
�C3�C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附注2)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13 1,865,898 1,236,389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4,905,822 4,456,654
预售物业已收按金 3,085,151 1,420,686
应付最终控股公司款项 321,416 331,186
应付中间控股公司款项 1,450 585
应付直接控股公司款项 379,153 ―
应付非控股权益款项 1,558,571 930,958
应付合营企业款项 1,033 ―
应付同系附属公司款项 79,802 80,428
最终控股公司给予的贷款 300,000 ―
同系附属公司给予的贷款 1,038,850 1,888,540
非控股权益给予的贷款 4,000 5,000
银行借款 2,910,317 2,330,477
应付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 634,811 220,679
递延收入 29,867 ―
17,116,141 12,901,582
流动资产净值 8,757,277 7,712,636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65,434,542 60,185,522
非流动负债
已收租金按金 200,114 282,638
非控股权益给予的贷款 33,038 ―
同系附属公司给予的贷款 790,000 396,000
银行借款 7,620,379 15,003,946
递延税项负债 6,663,679 5,956,522
有担保票据 5,540,527 5,171,889
公司债券 3,080,174 ―
23,927,911 26,810,995
资产净值 41,506,631 33,374,527
股本及储备
股本 14 1,122,414 1,122,414
储备 25,080,937 23,985,509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26,203,351 25,107,923
永久性资本工具 3,515,849 4,012,548
非控股权益 11,787,431 4,254,056
总权益 41,506,631 33,374,527
�C4�C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一般事项
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为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普通
股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 股,其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 股、物业投资及发展、物业管理及酒店经营。
本公司之直接控股公司为得茂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认为,本公司之最终控股公司为中粮集团,其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成立。
综合财务报表以大部分集团实体经营所处主要经济环境之货币人民币(「人民币」)(本公司及本集团旗下大部
分实体之功能货币)列示。除另有说明者外,所有金额均已凑整至最接近之千位数。
2.编制综合财务报表基准
於年内,有关本集团分别自中粮集团之全资附属公司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中糖」)及合营公司中皇有限公
司(「中皇」)收购四川中国酒城股份有限公司(「酒城」)69.65%股权之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已完成。收购事项之
总代价为人民币240,270,000元。
酒城为於中国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由中糖及其他原始股东於一九九三年成立。
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中糖(酒城的控股股东)成为中粮集团之一间全资附属公司。因此,酒城自二零一四年
十一月起成为中粮集团之附属公司。酒城之主要资产为中国成都武侯区的一处商用物业(「该物业」)。其计划
将该物业开发为待售物业。
以上收购事项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公告内。
由於本集团及酒城自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起共同受中粮集团控制,且中粮集团於上述收购事项完成後将继续控
制本集团及酒城,故收购事项被视为共同控制下的实体合并,并根据合并会计原则入账,因此本集团的综合
财务报表已假设酒城自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起一直为本集团附属公司而编制。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综合现金流量表已按假设酒城自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起已成为
本集团附属公司而编制。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经已重列,以载入酒城於当
日的资产及负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的相关附注亦已重列。所有重大集团内公司间结余、收支均於合并时抵
销。
�C5�C
酒城合并对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及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财务
状况之影响概述如下: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
共同控制下的
二零一五年 附属公司合并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先呈报金额) (经重列)
收益 5,374,208 8,266 5,382,474
销售及提供服务的成本 (2,479,565) (2,740) (2,482,305)
毛利 2,894,643 5,526 2,900,169
其他收入 65,736 4,002 69,738
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 256,149 (115) 256,034
分销及销售成本 (570,787) ― (570,787)
行政开支 (966,615) (8,421) (975,036)
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收益 964,015 70 964,085
融资成本 (957,201) ― (957,201)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 (35,202) ― (35,202)
除税前溢利 1,650,738 1,062 1,651,800
所得税开支 (691,562) (446) (692,008)
年度溢利 959,176 616 959,792
其他全面收入:
其後可能重新归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汇兑差额 132,993 ― 132,993
132,993 ― 132,993
其後将不会重新归类至损益之项目:
重估物业:
将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土地使用权转
拨至投资物业後的重估收益 6,370 ― 6,370
所得税影响 (1,592) ― (1,592)
4,778 ― 4,778
年度其他全面收入 137,771 ― 137,771
年度全面收入总额 1,096,947 616 1,097,563
�C6�C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一五年 共同控制下的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属公司合并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先呈报金额) (经重列)
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 46,022,402 10,100 46,032,502
物业、厂房及设备 5,162,972 27,888 5,190,860
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 844,371 11,310 855,681
无形资产 28,237 ― 28,237
所持联营公司权益 54,088 ― 54,088
所持合营企业权益 8,661 ― 8,661
可供出售投资 510 ― 510
商誉 253,042 ― 253,042
按金及预付款项 10,000 ― 10,000
递延税项资产 19,305 ― 19,305
应收最终控股公司款项 20,000 ― 20,000
52,423,588 49,298 52,472,886
流动资产
存货 28,144 65 28,209
待售物业 2,789,006 ― 2,789,006
待售在建物业 12,342,085 ― 12,342,085
应收账款 133,356 ― 133,356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221,021 15,609 236,630
应收最终控股公司款项 240 ― 240
应收同系附属公司款项 16,049 ― 16,049
应收非控股权益款项 181 ― 181
给予合营企业贷款 1,235,332 ― 1,235,332
可收回税项 37,150 ― 37,150
受限制银行存款 517,688 ― 517,688
已抵押存款 1,469 ― 1,469
现金及银行结存 3,208,765 68,058 3,276,823
20,530,486 83,732 20,614,218
�C7�C
二零一五年 共同控制下的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属公司合并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先呈报金额) (经重列)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1,236,389 ― 1,236,389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4,428,645 28,009 4,456,654
预售物业已收按金 1,420,686 ― 1,420,686
应付最终控股公司款项 331,186 ― 331,186
应付中间控股公司款项 585 ― 585
应付非控股权益款项 929,245 1,713 930,958
应付同系附属公司款项 76,051 4,377 80,428
同系附属公司给予的贷款 1,888,540 ― 1,888,540
非控股权益给予的贷款 5,000 ― 5,000
银行借款 2,330,477 ― 2,330,477
应付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 220,504 175 220,679
12,867,308 34,274 12,901,582
流动资产净值 7,663,178 49,458 7,712,636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60,086,766 98,756 60,185,522
非流动负债
已收租金订金 282,638 ― 282,638
同系附属公司给予的贷款 396,000 ― 396,000
银行借款 15,003,946 ― 15,003,946
递延税项负债 5,955,134 1,388 5,956,522
有担保票据 5,171,889 ― 5,171,889
26,809,607 1,388 26,810,995
资产净值 33,277,159 97,368 33,374,527
股本及储备
股本 1,122,414 ― 1,122,414
储备 23,917,692 66,598 23,985,509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25,040,106 66,598 25,107,923
永久性资本工具 4,012,548 ― 4,012,548
非控股权益 4,224,505 30,770 4,254,056
总权益 33,277,159 97,368 33,374,527
�C8�C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之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一五年 共同控制下的 二零一五年
一月一日 附属公司合并 一月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先呈报金额) (经重列)
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 41,859,912 10,030 41,869,942
物业、厂房及设备 5,963,010 30,249 5,993,259
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 853,692 11,894 865,586
无形资产 18,617 ― 18,617
所持联营公司权益 89,290 ― 89,290
可供出售投资 1,510 ― 1,510
商誉 184,297 ― 184,297
按金及预付款项 46,252 ― 46,252
递延税项资产 49,528 111 49,639
应收最终控股公司款项 20,000 ― 20,000
49,086,108 52,284 49,138,392
流动资产
存货 29,581 69 29,650
待售物业 533,928 ― 533,928
待售在建物业 11,070,373 ― 11,070,373
应收账款 124,601 ― 124,601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609,663 19,297 628,960
应收最终控股公司款项 965 ― 965
应收同系附属公司款项 19,777 ― 19,777
可收回税项 73,953 ― 73,953
受限制银行存款 87,979 ― 87,979
已抵押存款 ― ― ―
现金及银行结存 6,401,241 47,560 6,448,801
18,952,061 66,926 19,018,987
�C9�C
二零一五年共同控制下的 二零一五年
一月一日附属公司合并 一月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先呈报金额) (经重列)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1,132,219 ― 1,132,219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3,257,270 17,192 3,274,462
预售物业已收按金 449,487 ― 449,487
应付最终控股公司款项 331,002 ― 331,002
应付同系附属公司款项 5,083,145 ― 5,083,145
应付非控股权益款项 108,421 ― 108,421
同系附属公司给予的贷款 4,046,650 ― 4,046,650
银行借款 5,574,204 ― 5,574,204
应付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 875,833 ― 875,833
20,858,231 17,192 20,875,423
流动负债净值 (1,906,170) 49,732 (1,856,437)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47,179,938 102,018 47,281,956
非流动负债
已收租金按金 287,157 ― 287,157
同系附属公司给予的贷款 455,500 ― 455,500
银行借款 9,160,716 ― 9,160,716
递延税项负债 5,413,383 1,250 5,414,633
有担保票据 4,862,299 ― 4,862,299
20,179,055 1,250 20,180,305
资产净值 27,000,883 100,768 27,101,651
股本及储备
股本 784,041 ― 784,041
储备 19,015,739 70,185 19,085,924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19,763,780 70,185 19,869,965
永久性资本工具 3,767,649 ― 3,767,649
非控股权益 3,469,454 30,583 3,500,037
总权益 27,000,883 100,768 27,101,651
�C10�C
上述共同控制下业务合并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基本盈利的影响如下:
对每股基本
盈利的影响
人民币分
调整前数字 5.3
共同控制下业务合并的影响 ―
调整後数字 5.3
上述共同控制下业务合并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基本盈利的影响如下:
对每股基本
盈利的影响
人民币分
调整前数字 17.2
共同控制下业务合并的影响 ―
调整後数字 17.2
3.应用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首次应用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下述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行动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澄清折旧及摊销可接受之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
二零一四年周期的年度改进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之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於本年度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对本集团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表现及状况及�u或该等综合
财务报表所载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C11�C
4.收益
收益即年内所售商品及所提供服务的已收及应收款项净额。
本集团根据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性质分为若干业务单位。本集团经营分部由董事参考各业务单位所售商品
或提供服务後决定。该等业务单位作为内部报告基础提供予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营运决策者用作分配资源及评
估表现。本集团旗下实体具有类似经济特徵且所售商品或所提供服务性质相若的经营分部已并入不同的可呈
报分部。於本年度,本集团就提供有关投资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其於过往年度纳入名为「物业管理及相关服
务」的可呈报分部,并入「物业投资」的可呈报分部)的可呈报分部作出若干调整。於调整後,本集团的可呈报
分部载列如下。过往期间分部披露已呈列,以符合本年度之呈列。
物业投资 物业租赁及相关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及土地开发 开发及销售物业与土地开发
酒店经营 酒店持有及管理
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 提供代理服务及物业管理服务
本集团本年度收益(亦即本集团营业额)分析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物业投资及开发:
投资物业及相关物业管理服务租金收入总额 3,123,460 2,656,746
销售待售物业 2,752,066 1,476,454
一级土地开发服务收入 4,186 30,000
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 76,855 59,395
其他物业相关服务收入 20,125 20,468
5,976,692 4,243,063
酒店经营:
客房收益 716,770 783,448
其他配套服务 293,635 355,963
1,010,405 1,139,411
总收益 6,987,097 5,382,474
�C12�C
有关上述分部资料呈报如下。
分部收益及分部业绩
下表载列本集团可呈报及经营分部的收益及业绩分析。
物业及土地 物业管理及
物业投资 开发酒店经营相关服务分部合计分部间抵销 合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分部收益
外界客户 3,125,826 2,756,252 1,010,405 96,980 6,989,463 ― 6,989,463
分部间收益 3,359 ― ― 37,762 41,121 (41,121) ―
合并 3,129,185 2,756,252 1,010,405 134,742 7,030,584 (41,121) 6,989,463
租金调整 (2,366)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所呈列的收益 6,987,097
分部业绩 2,509,200 985,676 (87,863) (45,211) 3,361,802 3,361,802
未分配企业收入及其他收益 33,906
未分配企业开支及其他亏损 (233,399)
融资成本 (704,568)
分占联营公司收益 8,191
分占合营企业亏损 (8,661)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所呈列的除税前溢利 2,457,271
物业及土地 物业管理及
物业投资 开发酒店经营相关服务分部合计分部间抵销 合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重列)
分部收益
外界客户 2,660,939 1,506,454 1,139,411 79,863 5,386,667 ― 5,386,667
分部间收益 4,641 ― ― 9,616 14,257 (14,257) ―
合并 2,665,580 1,506,454 1,139,411 89,479 5,400,924 (14,257) 5,386,667
租金调整 (4,193)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所呈列的收益 5,382,474
分部业绩 2,391,186 482,216 (80,556) (64,864) 2,727,982 2,727,982
未分配企业收入及其他收益 30,239
未分配企业开支及其他亏损 (693,521)
视作出售附属公司的收益 579,503
融资成本 (957,201)
分占联营公司亏损 (35,202)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所呈列的除税前溢利 1,651,800
�C13�C
分部间收益按集团实体协定的价格入账。
分部收益指各分部所赚取的收益,不包括於相关租赁年期内按直线法就确认经营租赁之租金收入而对物业租
赁作出的租金调整。分部业绩指各分部所赚取溢利�u产生亏损,不包括就管理产生的若干项目(包括若干其
他收入、其他收益及亏损、分销及销售成本、行政开支、融资成本、分占联营公司业绩、分占合营企业业绩、
视作出售附属公司的收益及所得税开支)。上文所述者为向董事呈报的计量,以供分配资源及评估表现。
分部资产及负债
分部资产及负债并无定期呈报本公司董事以分配资源及评估表现,因此并未於综合财务报表中披露。
地区资料
下表按地理位置划分载列本集团来自外界客户的收益资料。客户地理位置以提供服务或交付货品及物业的地
点为准。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中国内地 6,891,972 5,288,694
香港 95,125 93,780
6,987,097 5,382,474
按位置划分的本集团非流动资产资料详情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中国内地 53,269,751 49,304,538
香港 3,108,147 2,865,491
56,377,898 52,170,029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商 誉、递 延税项资 产、可 供出售投资、应 收最终控股公司款项以及非流动资产项下之按金。
主要客户资料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概无与单一外界客户进行交易的收益达本集团的收益10%或以上。
�C14�C
其他资料
定期提供予主要经营决策者款项如下:
物业及土地 物业管理及
物业投资 开发 酒店经营 相关服务 合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u
(减值亏损拨回)净额 11,224 927 (143) (2,098) 9,910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26,559 48,165 269,211 4,784 348,719
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摊销 ― 2,200 27,522 1,525 31,247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净额 5,512 11,760 64 14 17,350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经重列)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拨
回)�u减值亏损净额 (15,889) 1,806 (1,157) 404 (14,836)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25,731 9,744 265,382 4,874 305,731
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摊销 ― 2,907 26,025 2,239 31,171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
亏损�u(收益)净额 857 (5) 856 355 2,063
待售在建物业减值亏损* 11,341 ― ― ― 11,341
*待售在建物业之减值亏损并无计入分部损益。
5.其他收入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来自以下各项的利息收入:
银行 39,364 37,702
给予合营企业的贷款 13,446 ―
政府补贴(附注) 22,316 3,948
退回中国营业税及附加费 15,711 17,920
其他 20,154 10,168
110,991 69,738
附注:中国内地若干省份的开发项目获得多项政府补贴。政府补贴主要指地方政府授予本集团若干附属
公司的酌情奖励,以嘉奖彼等为当地发展及海滨环境改善作出的贡献。该等补贴并无任何未达成
的条件或或然事项。
�C15�C
6.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视作出售附属公司的收益 ― 579,503
应收账款(减值亏损)�u减值亏损拨回净额 (1,236) 2,010
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u减值亏损拨回净额 (8,674) 12,826
待售在建物业减值亏损 ― (11,341)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净额 (17,350) (2,063)
汇兑亏损净额 (93,312) (318,894)
提早终止租约之代价开支 (40,823) ―
其他 (2,776) (6,007)
(164,171) 256,034
7.融资成本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以下各项利息:
银行借款 606,410 937,171
非银行金融机构给予的贷款* 54,199 51,498
最终控股公司给予的贷款 13,354 18,794
同系附属公司给予的贷款 27,377 157,042
非控股权益给予的贷款 1,130 ―
公司债券 98,174 ―
有担保票据 206,163 193,635
其他融资成本 ― 23
利息支出总额 1,006,807 1,358,163
减:以下各项的资本化利息:
在建投资物业 (27,019) (86,205)
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在建工程 (102) ―
待售在建物业 (275,118) (314,757)
(302,239) (400,962)
融资成本 704,568 957,201
*非银行金融机构指本集团同系附属公司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粮财务」)。
投资物业、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待售在建物业的资本化借贷成本按已产生之实际借贷成本厘定。
�C16�C
8.除税前溢利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年度溢利经扣除下列项目後计算:
董事酬金 3,233 6,232
折旧及摊销:
摊销:
―无形资产(计入销售成本) 5,474 3,632
―无形资产(计入行政开支) 6,403 2,663
―无形资产(计入销售支出) 1,066 998
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摊销 31,247 31,171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348,719 305,731
折旧及摊销总额 392,909 344,195
销售及所提供服务成本包括:
已售物业成本 1,626,720 928,244
出租投资物业所产生的直接营运开支 911,961 787,717
所提供一级土地开发服务成本 4,186 4,980
因提供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所产生的直接营运开支 64,282 51,404
因所提供酒店服务所产生的直接营运开支 619,759 709,960
3,226,908 2,482,305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人民币298,844,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
币235,030,000元),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的销售及提供服务的成本。
9.所得税开支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即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 291,283 268,782
土地增值税 430,512 131,346
香港企业所得税 13,774 10,737
735,569 410,865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u(超额):
中国企业所得税 3,986 (57,124)
土地增值税 ― (92,549)
3,986 (149,673)
递延税项 442,528 430,816
1,182,083 692,008
於两个年度,香港利得税按估计应课税溢利的16.5%计算。
�C17�C
於两个年度,中国附属公司须按25%的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於其他司法权区产生的税项按有关司法权
区的现行税率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两家拥有直接投资关系的「居民企业」之间的合资格股息收入获豁免缴纳
所得税。除此之外,有关股息将须按税项条约或国内法律缴纳5%至10%的预扣税。本集团现时须按10%的税率
缴纳预扣税。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已就集团内股息向相关税务机关缴付预扣税人
民币26,536,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63,028,000元)。
土地增值税拨备根据中国相关税务法律及法规所载规定估计。土地增值税就土地价值的增值数额(即销售物
业所得款项减包括土地使用权费用及所有物业开发开支等可扣减开支)按介乎30%至60%不等的累进税率徵
收。
根据英属处女群岛、百慕达群岛及萨摩亚的规则及规例,本集团毋须缴纳英属处女群岛、百慕达群岛及萨摩
亚的任何所得税。
10.股息
年内向本公司普通股及不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股东派发确认为分派的股息: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末期―每股1港仙(二零一四年末期:1港仙):
普通股 120,426 115,746
不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9,269 8,908
特别股息(附注)―每股4港仙:
普通股 505,046 ―
不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38,871 ―
673,612 124,654
附注: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董事批准派付中期股息作为特别安排。有关详情分别载於本公司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之公告。
於报告期末後,董事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4港仙(就普通股
计合共约565,000,000港元,折合人民币505,000,000元),惟须待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不可赎回可
转换优先股持有人可收取与本公司普通股持有人同等权益之任何股息,并因此可收取二零一六年末期股息约
44,000,000港元或人民币39,000,000元。
�C18�C
11.每股盈利
本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据以下数据计算: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
盈利
藉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盈利(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 797,581 726,147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股份数目(千股)
藉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4,231,125 12,697,542
不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1,095,301 1,095,301
藉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股份加权平均数 15,326,426 13,792,843
藉以计算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基本盈利之股份加权平均数乃基於相关
年度本公司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以及已发行不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数目进行计算。
由於供股(定义见附注14)分红部分的影响被视为并不重大,故於计算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每股基本盈利时并无计及。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呈列每股摊薄盈利,乃由於两个年度并无已发行潜
在普通股。
12.应收账款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租金 80,574 66,310
应收物业管理费 26,025 12,387
酒店经营及相关服务应收款项 54,276 33,582
减:呆账拨备 (23,758) (22,522)
137,117 89,757
租金调整* 64,912 43,599
202,029 133,356
*於经营租赁年期内按直线法就确认有关租赁之租金收入而作出的租金调整。
物业销售方面,相关买卖协议的条款规定须支付最低首付,一般向客户交付物业之前收取全部现金代价。
�C19�C
一般而言,租金收入、物业管理费收入及酒店运营及相关服务收入於提供有关服务当月收取,惟部分租户及
客户获授不超过30至60日的信贷期。
下表载列报告期末按发票日期呈列的应收账款(不包括租金调整,并已扣除减值亏损)账龄分析,惟应收租金
账龄分析按租金催款通知发出当日呈列且物业销售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按物业交付日期呈列: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3个月以内 78,129 71,182
3个月至1年 29,148 10,828
1至2年 28,253 4,567
2至3年 1,146 2,353
3年以上 441 827
137,117 89,757
13.应付账款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项 185,713 240,884
工程累计开支 1,680,185 995,505
1,865,898 1,236,389
下表载列报告期末按发票日期进行的贸易应付款项账龄分析。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年内 175,646 161,283
1至2年 7,644 27,590
2至3年 1,216 36,296
3年以上 1,207 15,715
185,713 240,884
�C20�C
14.股本
本公司之普通股本
股份数目 金额 (人民币等值)
千港元 人民币千元
法定:
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普通股
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8,904,699,222 2,890,470 2,293,502
已发行及缴足:
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普通股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9,487,416,572 948,741 748,041
供股发行之股份(附注) 4,743,708,286 474,371 374,373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4,231,124,858 1,423,112 1,122,414
附注:於二零一五年二月,本公司建议按认购价每股1.35港元以非包销基准进行供股,基准为每持有两股
现有股份获发一股供股股份(「供股」)。根据供股,4,743,708,286股每股面值为0.10港元之新普通股已
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发行,致令於本公司普通股本计入人民币374,373,000元及本公司股份溢
价人民币4,679,668,000元(未计及人民币16,385,000元之股份发行开支)。
上述供股之进一步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之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
五年三月三十日之供股章程。
�C21�C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之工作范围
於本公告中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及其他
全面收益表及相关附注中之数字已经由本集团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所认同为本集团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之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数额。德勤关黄陈方会
计师行就此履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Hong Kong
StandardsonAuditing)、《香港审阅聘用准则》(HongKongStandardsonReviewEngagements)或
《香港核证聘用准则》(HongKong StandardsonAssuranceEngagements)而进行的核证聘用,因
此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并无对本公告中之财务数字发表任何核证。
业务回顾及展望
市场回顾
2016年,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国内经济结构加快调整,新动能不断培育,经济平稳运
行,GDP保持6.7%的中高速增长,房地产对经济增长起到了稳定器的作用。从行业发展来看,
商业地产供需情况整体较去年好转,企业运营收入普遍增加,但所面临的商业竞争环境也在加
剧。如何进一步提升企业商业运营能力、实现商业的多元化、加速业绩增长成为新的命题。房
地产销售方面,2016年各类需求持续释放,房企销售业绩增长明显,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同时,受传统开发业务盈利能力下降影响,越来越多的房企将目光投向了商业地产领域,更加
重视自持物业的运营以及运营收入的持续提升。房企商业运营管控能力也日渐成为反映整体竞
争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大悦城地产紧抓商业地产蓬勃发展、存量整合的市场机遇,凭藉精益求
精的管理水平,采取轻重并举的发展方式,稳健拓展大悦城。
�C22�C
业务回顾
回顾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在投资物业、物业开发、酒店经营、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四大板块均
取得了较为稳定的业绩表现。
投资物业业务回顾
投资物业方面,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投资物业运营情况良好,大悦城运营稳中有升,销售额约
达人民币146亿元,同比增长23.0%,租金收入人民币21.0亿元,同比增长21.5%,在业内处於标
杆水平。回顾期内,大悦城全年两次「大悦疯抢节」实现了销售与客流双突破,910疯 抢节更是实
现单日销 售2.56亿元,客 流超过1,000万人,刷新全国购物中心单日客流与销售双纪录。同时,大
悦城开启「激活休克鱼」低成本扩张模式,以管理输出、低成本收购等模式拓展大悦城项目。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本集团旗下第一个管理输出项目―天津和平大悦城盛大开业,此
外,昆明螺蛳湾、贵阳大悦城两个项目已签订框架协议,正在筹备中。回顾期内,本集团还成
功收购上海长风景畔项目,大悦城体系在沪再落一子。至此,大悦城在全国共发展12家,已开
业运营8家,运营效果良好。回顾期内,本集团投资物业租金收入及相关物业管理服务租金收入
同比增长18%。
投资物业业务两年租金收入及相关物业管理服务租金收入(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经重述)
投资物业及相关物业管理服务租金收入(人民币百万元) 3,123.5 2,656.7
�C23�C
於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本集团的主要投资物业租金收入、平均租金、出租率表列如下:
项目 城市 用途�u规划用途 租金收入 平均租金 出租率
(人民币 (人民币�u
百万元)月�u平方米) (%)
中粮广场写字楼* 北京 办公 209.8 300 92
上海辉盛阁 上海 酒店式公寓 109.5 1,952** 82
香港中粮大厦 香港 办公及零售 72.4 433 95
环球大厦11层 香港 商业 8.9 569 100
西单大悦城商场 北京 零售 637.1 1,092 94
西单大悦城写字楼 北京 办公 37.3 284 84
朝阳大悦城商场 北京 零售 522.8 378 95
天津大悦城商场 天津 零售 332.3 322 99
上海静安大悦城商场上海 零售 214.7 309 90
渖阳大悦城商场 渖阳 零售 182.6 142 95
烟台大悦城商场 烟台 零售 100.9 112 99
成都大悦城商场 成都 零售 113.3 114 97
合计 2,541.6
*:中粮广场为进一步提升办公楼品质,自2016年开始进行升级改造,商场部分租户清退致使商场收入同比减少。
**:上海辉盛阁为每间夜价格。
�C24�C
於二零一五年财政年度,本集团主要投资物业租金收入、平均租金、出租率表列如下:
项目 城市 用途�u规划用途 租金收入 平均租金 出租率
(人民币(人民币元�u
百万元)月�u平方米) (%)
中粮广场商场 北京 零售 45.7 122 68
中粮广场写字楼 北京 办公 179.1 301 86
上海辉盛阁 上海 酒店式公寓 114.6 1,952* 86
香港中粮大厦 香港 办公及零售 62.7 396 89
环球大厦11层 香港 商业 8.0 510 100
西单大悦城商场 北京 零售 625.7 1,072 92
西单大悦城写字楼 北京 办公 35.2 330 68
朝阳大悦城商场 北京 零售 464.6 321 99
天津大悦城商场 天津 零售 303.8 307 99
上海静安大悦城商场
南座 上海 零售 80.4 258 96
渖阳大悦城商场 渖阳 零售 161.4 126 96
烟台大悦城商场 烟台 零售 90.5 102 95
合计 2,171.7
*:上海辉盛阁为每间夜价格。
物业开发业务回顾
物业开发方面,本集团的开发项目均位於一线城市和重点二线城市,拥有稀缺的地理资源或景
观资源。回顾期内,本集团继续坚持提升产品高端品质和客户体验,收到良好的市场反馈。其
中,海南中粮红塘悦海作为三亚最後一片原生海岸的一线海景项目受到全国瞩目,一期开盘
取得开门红。上海静安大悦城天悦壹号加推房源,在宏观调控持续加码的背景下,创沪上高
端住宅开盘最快签约速度。
�C25�C
於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本集团主要项目实现合同销售金额、合同销售面积及合同平均售价表
列如下:
合同销售 合同销售 合同销售
项目 城市 项目类型 金额 面积 均价
(人民币 (人民币元�u
百万元) (平方米) 平方米)
海景壹号 上海 住宅 118.6 620.7 191,018
成都大悦城悦街 成都 商�m 73.1 1,635.7 44,719
龙溪悦墅 海南 公寓�u洋房�u别墅 1,083.2 43,507.6 24,897
上海静安大悦城天悦
壹号 上海 住宅 2,627.2 24,149.8 108,789
杭州大悦城天悦 杭州 住宅 404.4 11,395.3 35,485
海南中粮红塘悦海 三亚 住宅 260.6 12,631.2 20,631
合计 4,567.1 93,940.3
酒店经营业务回顾
酒店经营方面,本集团酒店业务不断强化精细运营,经营毛利(GOP)同比增长25%,RevPAR同
比增长1%,在高端酒店市场整体低迷的环境下,酒店业绩基本保持平稳。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酒店经营业务销售收入(人民币百万元) 1,010.4 1,139.4
�C26�C
於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本集团的主要酒店物业项目平均入住率、平均客房收益、平均房费表
列如下:
用途及 平均 平均客房 平均
项目 城市 规划用途 入住率 收益 房费
(%) (人民币元)(人民币元)
亚龙湾瑞吉度假酒店 三亚 度假酒店 66 1,341 1,820
三亚美高梅度假酒店 三亚 度假酒店 83 1,183 1,282
三亚凯莱仙人掌度假酒店 三亚 度假酒店 69 285 416
北京长安街W酒店 北京 酒店 55 661 1,041
西单大悦城酒店 北京 酒店 83 508 613
於二零一五年财政年度,本集团主要酒店物业项目平均入住率、平均客房收益、平均房费表列
如下:
用途及 平均 平均客房 平均
项目 城市 规划用途 入住率 收益 房费
(%) (人民币元)(人民币元)
亚龙湾瑞吉度假酒店 三亚 度假酒店 66 1,460 2,004
三亚美高梅度假酒店 三亚 度假酒店 76 1,178 1,385
三亚凯莱仙人掌度假酒店 三亚 度假酒店 68 312 464
北京华尔道夫酒店 北京 酒店 47 960 1,728
北京长安街W酒店 北京 酒店 40 529 1,229
西单大悦城酒店 北京 酒店 79 518 658
财务回顾
收入
於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本集团的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6,987.1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5,382.5
百万元)。
於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本集团为全面反映投资物业整体业绩,将投资物业项目收取的管理
费、宣传推广费、广告服务费及停车场收入等相关物业管理收入并入投资物业租金收入总额进
行列报,并对二零一五年营业收入按同口径重述。本集团二零一六年投资物业及相关物业管理
服务租金收入总额约为人民币3,123.5百万元,占收入总额44.7%,较二零一五年同期增长17.6%。
其中大悦城零售租金收入为人民币2,103.7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同期人民币1,731.0百万元增长
人民币372.7百万元,主要为朝阳大悦城、天津大悦城、渖阳大悦城运营情况持续良好,经营业
�C27�C
绩较上年同期获得大幅提升,上海静安大悦城北座、成都大悦城投入运营第一个完整年度带来
人民币248.4百万元收入规模的增加;销售待售物业收入及土地开发收入约为人民币2,756.3百万
元,占收入总额39.4%,较二零一五年同期增长83.0%。二零一六年结算面积及结算单价分别为
68,624平方米和人民币40,103元,较二零一五年同期分别增长48.9%和25.2%,主要为上海静安大
悦城天悦壹号及龙溪悦墅项目交付结算致使收入规模大幅提升;酒店经营收入约为人民币
1,010.4百万元,占收入总额14.5%,较二零一五年同期降低11.3%,酒店收入减少主要受营业税
改增值税的政策影响及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COFCO(BVI)No.97Limited及其子公司(其 持有北
京华尔道夫酒店)已经不再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因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向一名独立於
本集团之第三方投资者发行新股份後,COFCO(BVI)No.97Limited(当时为本集团之全资附属
公司,且占有北京华尔道夫酒店91.64%权益)成为本集团拥有40%权益之合营公司;物业管理及
其他相关服务占收入总额1.4%,较二零一五年同期增长21.4%。
销售及服务成本及毛利率
於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本集团之销售及服务成本约为人民币3,226.9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
民币2,482.3百万元)。於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整体毛利率约为53.8%,与二零一五年同期相比基
本持平。
溢利
於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本集团之溢利为人民币1,275.2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959.8百万
元),其中:本公司所有者应占年度溢利为人民币797.6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726.1百万
元)。剔除投资物业之税後公允价值收益及汇率变动影响之核心净利润为人民币599.8百万元(二
零一五年:人民币500.7百万元),其中本公司所有者应占核心净利润为人民币318.6百万元(二零
一五年:人民币302.8百万元)。
业务展望
展望二零一七年,从经济结构来看,虽然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等新增长动能将继续较快增
长,但其在经济中的比重尚不足20%,难以替代房地产业的作用。错综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环
境将对中国外贸经济产生直接影响,国内消费和投资需求对於维持宏观经济稳定的地位将更加
凸显。而新型城镇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加速推进,将从宏观环境上利好商业地产长远发展。
因此,未来如何更好地拓展商业地产业务,增加商业地产项目的竞争力,提高商业地产项目的
运营效率,将会成为企业关注的焦点。
�C28�C
展望未来,本集团将紧抓行业整合发展的新契机,继续坚持持有与销售相结合的发展战略,双
轮驱 动、轻重并举,以「优化系统、提质增效、创新变革、强化执行」为经营方针,从提升运营能
力与运营效率角度出发,通过继续搭建O2O电商平台,增强消费者体验,通过资产证券化盘活
存量资产、提 升运营效 率;通过商业的跨界与升级、提升综合竞争力、持 续巩固和提升「大悦城」
城市综合体在行内的品牌影响力、业态创新能力、资源整合能力,以「大资 管」的深刻金融思维,
实现行业新常态下的华丽转身,将大悦城打造成为中国地产界的百年老店。
流动资金及财务状况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经重列)
资产总值 82,551 73,08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受限银行存款及抵押存款) 8,828 3,796
借贷总额* 21,317 24,796
总权益 41,507 33,375
流动比率 1.51 1.60
净负债占总权益的比率** 30.1% 62.9%
加权平均借贷成本 4.31% 5.58%
*借贷总额包含银行借款、同系附属公司及最终控股公司及非控股权益借款、有担保票据及公司债券。
**净负债占总权益的比率乃按借贷净额除以总权益计算,至於借贷净额则按借贷总额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计
算。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资产总值约人民币82,550.7百万元(二零一五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73,087.1百万元)。本公司总权益约为人民币41,506.6百万元,较二零一
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33,374.5百万元上升约24.4%。
得益於销售回款大幅上升以及租金收入的稳健增长,本集团经营性现金流获较大提升。此外,
商业地产基金的设立显着扩充了集团的权益规模,资产负债状况得以进一步强化。截至二零一
�C29�C
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及其他计息借贷余额约人民币21,317.3百万元,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人民币24,795.9百万元下降14.0%。净负债占总权益的比率约为30.1%,较二零一五年的
62.9%大幅下降。
为规避汇兑损失,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提前偿还等值人民币约3,627.4百万元外币借款以降低外币
借款占比。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及其他计息借贷的货币构成为人民 币74.0%,
港币及美元26.0%,外币借款占比较2015年的37.0%下降11个百分点。
年末有息负债总额中,约20.0%的有息负债将於一年内到期,而其余为长期有息负债。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抓住国内债券市场暂时放开房地产公司发债的契机,成功发行人民币公司
债30亿元,固定利率3.2%,替换境内较高利率借款,有效降低了集团平均融资成本。此外,集 团
致力於维护良好的银行关系,不断更新银行贷款合约,降低贷款利率。因此,本集团的加权平
均借贷成本进一步降低至4.31%,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下降1.27个百分点,资金成本维
持在行业内较低水平。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团有银行信贷额度折合人民币约26,289.1百万元,已动用
银行信贷额度约人民币15,867.8百万元。此外,本集团已获得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复,准许发行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中期票据。
本集团将持续加强财务资源管理及优化债务结构,同时鉴於本集团现有之现金及银行结存,本
公司管理层相信,本集团之财务资源足以应付未来发展。
雇员和薪酬政策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有6,075名员工。为了吸引与保留专业人才,本集团
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金以及完善的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
业保 险、住房公积 金、商业医疗保险、意外保 险、企业年金计划等。我们 以「高绩效、强激 励」为
目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考核与激励体系,使员工与本集团的利益更加一致。
本集团已制定高管人员的激励机制,高管人员薪酬体系加强并注重高管人员个人薪酬标准与公
司整体业绩之间的链接,突出业绩的牵引作用;同时兼顾公司的现状、未来和个人能力的发展,
建立薪酬动态调整机制以适应公司发展变化,实现个人与本集团的共同发展。
�C30�C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4港仙(二零一五年:1
港仙),预期该末期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星期五)派付予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九日(星
期一)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惟需待股东於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星期四)举
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方可作实。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星期四)举行股东周年大会。为确定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并於会上投票之资格,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星期一)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星期
四)(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资
格,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或之前
送达股份过户登记分处作办理登记,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股东周年大会
通告(为致股东通函之一部分)将连同二零一六年年报一并寄出。
末期股息
为厘定股东享有建议之末期股息之权利,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星期三)至二零一
七年六月十九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获得建议派发末
期股息之资格,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星期二)下午四时
三十分或之前送达股份过户登记分处作办理登记,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22楼。
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本公司致力於切合实际范围内维持高水准之企业管治,以强调透明度、问责性及独立性为原
则。董事会认为,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所载之守则条文,惟偏离守则条文第A.2.1条者除外。
企管守则条文第A.2.1条规定,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角色必须分开,且不得由同一人出任。於二零
一六年二月十七日,韩石先生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相等於行政总裁),周政先生获委
任为本公司总经理。目前,周政先生同时履行董事会主席及总经理之职责。董事会相信,周政
先生,自二零一二年八月加入本集团,於物业投资及发展、物业管理及酒店经营业务之行业累
积广泛经验,由周政先生同时兼任主席和总经理的角色是对本集团的业务前景和管理有裨益,
在发展本公司长远策略及执行商业计划上更具效率。惟董事会会不时检讨有关架构,当情况合
适时,会考虑作出适当的安排。
�C31�C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操守守则。经本公司作出具体查询後,各董
事均已确认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其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规定标准。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
何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刊发业绩公告及年报
本业绩公告载於联交所披露易网 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www.joy-cityproperty.com)。本公司之二零一六年年报将适时载於上述网站,并寄发予股东。
承董事会命
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
主席
周政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在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周政先生及曹荣根先生;非执行董事邬小蕙女士、蒋
超先生、曾宪锋先生及贾鹏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汉铨先生
金紫荆星章,太平绅
士、林建明先
生和胡国祥先生
荣誉��
章。
�C32�C
词汇表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以下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 指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星期四)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
(或其任何续会);
「审核委员会」 指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
「董事会」 指董事会;
「股份过户登记分处」指卓佳广进有限公司,本公司在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企业管治守则》」 指 《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
「中粮集团」 指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不包括本集团;
「本公司」 指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前称中粮置地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於百慕
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可转换优先股」 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不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董事」 指本公司的董事;
「本集团」 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指不时经修订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标准守则》」 指 《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
守则》;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及台湾;
「平均客房收益」 指平均可出租客房收益,按指定期间的酒店客房收益总额除以可供
出租客房总晚数计算得出;
「人民币」 指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股份」 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的普通股;
「股东」 指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港元」 指港元,香港法定货币;及
「%」 指百分比。
�C33�C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全年業績公告
0评论
大悦城地产
2017-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