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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公 告 之 内 容 概 不 负
责,对 其 准 确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发 表 任 何 声 明,并 明 确 表 示 概 不 会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内 容 而 产 生 或 因 倚 赖 该 等 内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损 失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MAXNERVA TECHNOLOGY SERVICES LIMITED
云 智 汇 科 技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於 百 慕 达 注 册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代 号:1037)
(1)委 任 非 执 行 董 事;
(2)董 事 调 任;及
(3)执 行 董 事 辞 任
董 事 会 谨 此 宣 布,自 二 零 一 七 年 三 月 二 十 九 日 起,(1) Lee Eung Sang先 生 获 委 任
为 本 公 司 非 执 行 董 事;(2)许 立 信 先 生 及 谢 迪 洋 先 生 由 本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调 任 为
非 执 行 董 事;及 (3) Ryu Young Sang, James先 生 已 辞 任 本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一 职。
委 任 本 公 司 非 执 行 董 事
云 智 汇 科 技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 本 公 司」)董 事 ( 「 董 事」,各 为 一 名 「 董 事」)会 ( 「 董 事 会」)
欣 然 宣 布,Lee Eung Sang先 生 ( 「 Lee先 生」)已 获 委 任 为 非 执 行 董 事,自 二 零 一 七 年
三 月 二 十 九 日 起 生 效。
以 下 列 载 Lee先 生 之 履 历 详 情 :
Lee先 生,52岁,为 SK Holdings Co., Ltd. ( 「 SK Holdings」)战 略 规 划 之 执 行 副 总 裁,该
公 司 乃 韩 国 领 先 全 面 资 讯 科 技 服 务 供 应 商,提 供 资 讯 科 技 顾 问、分 包、系 统 整 合
及系统维护及维修服务。Lee先生曾於SK Holdings、SK Telecom及SK Networks (统称
「 SK集 团」) 担 任 多 个 高 级 职 位。加 入 SK集 团 前,彼 就 职 於 Deloitte Korea。Lee先 生
毕 业 於 波 士 顿 大 学,持 有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学 位,且 持 有 首 尔 国 立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学 理
学 士 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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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本 公 告 日 期,本 公 司 与 Lee先 生 并 无 就 委 任 其 为 非 执 行 董 事 订 立 服 务 协 议。Lee
先生为本公司服务并无固定期限,惟须於彼获委任後於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
上退任及连任,亦须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本公司与Lee先
生 订 立 服 务 协 议 之 前,Lee先 生 将 不 会 就 其 担 任 非 执 行 董 事 从 本 公 司 收 取 酬 金,
惟 彼 就 履 行 其 非 执 行 董 事 职 责 产 生 之 开 支 将 由 本 公 司 承 担。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Lee先生(i)并无於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任
何 其 他 职 位;(ii)於 过 往 三 年 并 无 於 任 何 其 证 券 於 香 港 或 海 外 任 何 证 券 市 场 上 市
的 公 众 公 司 中 担 任 任 何 其 他 董 事 职 务;(iii)并 无 拥 有 亦 无 被 视 作 於 本 公 司 或 其 任
何 相 联 法 团 之 任 何 股 份、相 关 股 份 或 债 权 证 中 拥 有 (定 义 见 证 券 及 期 货 条 例 第 XV
部)任 何 权 益 或 淡 仓;及 (iv)与 本 公 司 任 何 董 事、高 级 管 理 人 员、主 要 股 东 (定 义 见
香 港 联 交 所 证 券 上 市 规 则 ( 「 上 市 规 则」)或 控 股 股 东 (定 义 见 上 市 规 则)概 无 任 何 关
系。
除 上 文 所 载 之 资 料 外,据 董 事 会 作 出 一 切 合 理 查 询 後 所 深 知、全 悉 及 确 信,董 事
会 概 不 知 悉 有 任 何 其 他 有 关 委 任 Lee先 生 为 非 执 行 董 事 的 事 宜 须 敦 请 本 公 司 股 东
垂 注 或 任 何 其 他 有 关 Lee先 生 的 资 料 应 根 据 上 市 规 则 第 13.51(2)条 予 以 披 露。
董 事 调 任
董 事 会 亦 宣 布,许 立 信 先 生 ( 「 许 先 生」) 及 谢 迪 洋 先 生 ( 「 谢 先 生」) 由 於 各 自 决 定 投
入 更 多 时 间 至 其 他 事 务,均 由 执 行 董 事 调 任 为 非 执 行 董 事,自 二 零 一 七 年 三 月 二
十 九 日 起 生 效。许 先 生 及 谢 先 生 的 个 人 资 料 载 列 如 下:
许 先 生,61岁,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三 月 二 十 九 日 调 任 为 非 执 行 董 事。彼 此 前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三 日 获 委 任 为 执 行 董 事,且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三 日 获 委 任 为
本 公 司 主 席 及 署 理 行 政 总 裁。许 先 生 为 资 讯 科 技 行 业 资 深 企 业 家。於 二 十 世 纪 九
十 年 代 中 期,许 先 生 为 科 技 公 司 eMachines, Inc.创 办 人 之 一,其 後 於 二 零 零 四 年 将
该 公 司 出 售 予 Gateway Inc.。於 二 零 零 六 年,许 先 生 收 购 欧 洲 科 技 公 司 Packard Bell
BV,其 後 於 二 零 零 九 年 将 该 公 司 出 售 予 宏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并 於 二 零 零 九 年 收
购数码显示科技公司InFocus。许先生持有麦克马斯特大学之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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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 先 生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六 月 十 日 获 委 任 为 讯 智 海 国 际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前 称 为 千 里 眼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之 执 行 董 事,该 公 司 股 份 於 联 交 所 创 业 板 ( 「 创 业 板」) 上 市 (股 份 代
号:8051)。
谢 先 生,41岁,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三 月 二 十 九 日 调 任 为 非 执 行 董 事。彼 此 前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三 日 获 委 任 为 执 行 董 事。谢 先 生 为 洛 克 希 德 马 汀 投 资 管 理 亚 洲 私
募 投 资 主 管。彼 於 亚 洲 私 募 股 权 直 接 及 基 金 投 资 拥 有 十 六 年 经 验,曾 任 职 於 J.H.
Whitney、CDIB Capital及 HSBC Private Equity (Asia),并 成 为 第 一 名 来 自 亚 洲 创 投 公
司 之 Kauffman Fellow。谢 先 生 获 CIO杂 志 选 为「 2014 Forty Under Forty」 之 一,并 於 二
零 一 三 年 获 Asian Investor列 入「亚 洲 私 募 股 权 二 十 五 位 最 具 影 响 力 人 士」。谢 先 生
持有INSEAD之工商管理硕士及西北大学之理学士 (荣誉)学位。谢先生於二零一六
年六月十日获委任为讯智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前称千里眼控股有限公司)之非执
行 董 事,该 公 司 的 股 份 於 联 交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股 份 代 号:8051),并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月 九 日 辞 任。
於本公告日期,谢先生拥有Asia-IO Acquisition GP Limited (为Asia-IO Acquisition Fund、
L.P.之普通合夥人)之全部权益。Asia-IO Acquisition Fund, L.P.为本公司之控股公司。
Asia-IO Acquisition Fund, L.P.及 Asia-IO Acquisition GP Limited各 自 就 证 券 及 期 货 条 例
第XV部而言被视为本公司之相联法团。谢先生亦间接拥有Asia-IO Advisors Limited全
部已发行股份之权益。根据谢先生於Asia-IO Acquisition Fund, L.P.及Asia-IO Advisors
Limited之 控 制 权,谢 先 生 被 视 为 於 314,950,939股 股 份 中 拥 有 权 益,占 本 公 司 全 部
已 发 行 股 本 约 47.56%。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与许先生及谢先生并无就彼等分别获调任为非执行董事订
立 服 务 协 议。许 先 生 及 谢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服 务 并 无 固 定 期 限,惟 须 於 本 公 司 应 届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上 退 任 及 连 任,亦 须 根 据 本 公 司 之 公 司 细 则 轮 值 退 任 及 膺 选 连 任。本
公司与许先生及谢先生各自订立服务协议之前,许先生及谢先生将不会分别就其
担任非执行董事从本公司收取酬金,惟彼等就履行其非执行董事职责产生之开支
将 由 本 公 司 承 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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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 上 文 所 披 露 者 外,於 本 公 告 日 期,许 先 生 及 谢 先 生 各 自 (i)并 无 於 本 公 司 或 其 附
属 公 司 担 任 任 何 其 他 职 位;(ii)於 过 往 三 年 并 无 於 任 何 其 证 券 於 香 港 或 海 外 任 何
证 券 市 场 上 市 的 公 众 公 司 中 担 任 任 何 其 他 董 事 职 务;(iii)并 无 拥 有 亦 无 被 视 作 於
本 公 司 或 其 任 何 相 联 法 团 之 任 何 股 份、相 关 股 份 或 债 权 证 中 拥 有 (定 义 见 证 券 及
期 货 条 例 第 XV部)任 何 权 益 或 淡 仓;及 (iv)与 本 公 司 任 何 董 事、高 级 管 理 人 员、主
要 股 东 (定 义 见 上 市 规 则)或 控 股 股 东 (定 义 见 上 市 规 则)概 无 任 何 关 系。
除 上 文 所 载 之 资 料 外,据 董 事 会 作 出 一 切 合 理 查 询 後 所 深 知、全 悉 及 确 信,董 事
会 概 不 知 悉 有 任 何 其 他 有 关 许 先 生 及 谢 先 生 分 别 获 调 任 为 非 执 行 董 事 的 事 宜 须
敦 请 本 公 司 股 东 垂 注 或 任 何 其 他 有 关 许 先 生 及 谢 先 生 的 资 料 应 根 据 上 市 规 则 第
13.51(2)条 予 以 披 露。
执 行 董 事 辞 任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由於Mr. Ryu Young Sang, James ( 「 Ryu先生」)需专注於其他商业事
务,彼辞任执行董事一职,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起生效。Ryu先生已向董事
会确认其辞任并非由於与董事会有任何意见不合。彼亦不知悉有关其辞任之任何
事 宜 须 提 请 本 公 司 股 东 或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 「 联 交 所」)垂 注。董 事 会 谨 此
衷 心 感 谢 Ryu先 生 於 任 期 内 对 本 公 司 作 出 之 宝 贵 贡 献。
承 董 事 会 命
云 智 汇 科 技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主 席
许 立 信
香 港,二 零 一 七 年 三 月 二 十 九 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三位执行董事简宜彬先生 (郑宜斌先生作为其替任董事)、
贝克承晚先生及冯伟澄先生,三位非执行董事许立信先生、谢迪洋先生及Lee Eung
Sang先生,以及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邓天乐先生、简己然先生及陈主望先生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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