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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SHOUHUA FOOD COMPANY LIMITED
长寿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06)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度业绩
财务摘要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收入增加约15.3 %至约人民币
3,207,200,000元(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2,782,400,000元)。由於中国食品油行业回暖和本
集团透过五年发展计划的推动下,整体销售量增加了约11.1 %至288,787吨。透过优化销
售方式及高端经销商和直营系统而达致提升销售质量,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之毛利增加约33.3 %至约人民币727,700,000元,而毛利率也同步改善提升至约
22.7 %。
所得税前溢利及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受惠於整体毛利大幅上升,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分别录得所
得税前溢利和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集团溢利增长约16.4 %至约人民币316,100,000元(二零
一五年:约人民币271,500,000元)和约24.9 %至约人民币263,200,000元(二零一五年:约人
民币210,800,000元)。
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纯利率约为8.2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约7.6 %),而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盈利则约为人民币45.9分(截至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为人民币36.8分)。
末期股息
董事建议向本公司股东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10港
仙。
五年业务发展计划(二零一六至二零二零年)之进展
本集团陆续执行五年业务发展计划,以达到品牌升级、产品多元化、增加及完善销售网
络。继更换代言人达到长寿花品牌升级效果,本集团进一步整合优化销售网络配合业务
地区性发展。长寿花厨房系列食品更在二零一六年推出市场销售。
�C1�C
年度业绩
长寿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呈报本公司及其附属
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收益表及综合全面收
益表,以及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经审核综合财务状况报表,连同相关比
较数字。
综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4 3,207,224 2,782,426
销售成本 (2,479,550) (2,236,487)
毛利 727,674 545,939
其他收入 4 66,818 79,893
销售及分销费用 (374,193) (249,158)
行政费用 (97,935) (87,689)
其他营运费用 (157) (367)
经营溢利 5 322,207 288,618
融资成本 6 (6,125) (17,095)
除税前利润 316,082 271,523
所得税开支 7 (52,839) (60,752)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 263,243 210,771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9
基本(人民币分) 45.90 36.75
摊薄(人民币分) 不适用 不适用
�C2�C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内溢利 263,243 210,771
其後可能於损益重新分类之其他全面收益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 1,581 (1,610)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扣除税项 1,581 (1,610)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264,824 209,161
�C3�C
综合财务状况报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785,445 795,875
土地使用权 166,264 169,720
商誉 62,762 62,762
收购资本资产及土地使用权之已付订金 19,490 13,530
1,033,961 1,041,887
流动资产
存货 300,742 198,492
应收账款和票据 10 530,350 469,705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 101,872 134,683
应收关连公司款项 33,823 2,985
现金及银行结余 1,056,003 948,727
2,022,790 1,754,592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11 52,632 87,864
应计负债、其他应付款及已收按金 242,088 174,586
应付股息 21,883 18,768
应付关连公司款项 5,043 6,776
借款 215,699 207,569
应付税项 17,721 16,031
555,066 511,594
流动资产净值 1,467,724 1,242,998
资产净值 2,501,685 2,284,885
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50,109 50,109
储备 2,451,576 2,234,776
总权益 2,501,685 2,284,885
�C4�C
附注:
1. 公司资料
长寿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
获豁免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位於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 .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 -1111, Cayman
Islands。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之主要营业地点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山东省邹平县韩
店工业园。本公司股份已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起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
上市。
本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本公司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生产及销售:(i)玉米油,其中包括非品牌
玉米油及自家品牌玉米油;(ii)其他油产品,主要包括精炼食用葵花籽油、橄榄油、花生油及稻米油;
及(iii)玉米粕。
2. 采纳新订及经修订准则
於本年度,本集团首次应用下列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之新订及经修订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乃与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一
月一日年度期间之财务报表有关及生效。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际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
第38号之修订
澄清可接受之折旧及摊销方法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目
采纳该等新订及经修订准则对本集团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3. 分部资料
本集团根据向本集团之执行董事定期呈报以供彼等作出有关本集团业务组成部分间之资源分配及审阅该
等部分表现之决定之内部财务资料确认其营运分部及编制分部资料。
执行董事已按主要产品及服务线识别出可报告营运分部。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
集团重组其内部报告架构。因此,比较分部资料已作重列,以符合本年度之呈列方式。本集团为财务报
告目的而识别之可报告营运分部已重组为生产及销售(i)自有品牌产品,包括自有品牌玉米油及其他「长
寿花」品牌食用油;(ii)非品牌产品,主要为非品牌玉米油及其他食用油;及(iii)玉米粕。
就评估分部表现及在分部间分配资源而言,董事透过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计量之毛利或毛损评
估分部溢利或亏损。
�C5�C
就呈报本集团外部客户收益及本集团的非流动资产的地区分部而言,注册成立国家乃参考本公司大部分
附属公司经营所在国家厘定。
有关向本集团之执行董事提供之本集团须予呈报分部之资料载列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自家品牌产品 非品牌产品 玉米粕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入 2,291,389 587,866 327,969 3,207,224
须予呈报分部收入 2,291,389 587,866 327,969 3,207,224
须予呈报分部溢利�u(亏损) 707,175 37,889 (17,390) 727,674
折旧 46,888 16,278 10,222 73,388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自家品牌产品 非品牌产品 玉米粕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重列)(经重列)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入 2,075,672 454,407 252,347 2,782,426
须予呈报分部收入 2,075,672 454,407 252,347 2,782,426
须予呈报分部溢利�u(亏损) 570,541 25,402 (50,004) 545,939
折旧 42,295 12,055 8,496 62,846
�C6�C
须予呈报分部收入指计入综合收益表之本集团之营业额。须予呈报分部溢利与本集团除税前利润对账载
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须予呈报分部溢利 727,674 545,939
其他收入 66,818 79,893
销售及分销成本 (374,193) (249,158)
行政开支 (97,935) (87,689)
其他营运开支 (157) (367)
融资成本 (6,125) (17,095)
除税前利润 316,082 271,523
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的所有收益及本集团的非流动资产都是位於中国(即本公司之注册成立之国家)。
4. 收入及其他收入
来自本集团主要业务之收入指已售货品之发票净值,并经扣除退货、贸易折扣及增值税。本集团之收入
及其他收入之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销售货品 3,207,224 2,782,426
其他收入
利息收入 20,356 36,927
销售废料 30,988 29,192
来自保险公司之赔偿收入 553 35
来自杂项应付款项之补偿收入 307 121
政府资助及补贴* 6,466 11,933
其他 8,148 1,685
66,818 79,893
* 本集团收到来自中国政府有关部门补助,以支持本集团在中国的食用油业务。有关补助并无未达成
的条件。
�C7�C
5. 经营溢利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溢利乃经扣除:
核数师之酬金 1,386 1,303
确认为开支之存货成本 2,479,550 2,236,487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87,752 70,657
土地使用权之摊销** 3,667 3,372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415 224
汇兑亏损净额 16,316 21,061
租赁物业之营运租赁开支 2,096 1,875
研究和开发成本 765 1,284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薪金、酬金及花红 130,929 105,868
―定额供款退休计划供款^ 11,025 6,408
总员工成本 141,954 112,276
* 折旧开支已计入:
. 销售成本约人民币73,388,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62,846,000元);及
. 行政费用约人民币14,364,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7,811,000元)。
** 土地使用权摊销被列入行政费用。
^ 於报告日期,本集团并无已没收供款可供减少其退休计划供款。
6. 融资成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利息及其他借款 6,125 17,095
7. 所得税开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期税项
―中国所得税拨备 52,839 60,752
根据开曼群岛及英属处女群岛(「英属处女群岛」)之规则及法规,本集团於该等年度毋须於开曼群岛及英
属处女群岛司法权区缴付任何税项。
�C8�C
中国企业所得税乃按於中国之附属公司适用之税率,以就法定申报而言之收入作出拨备,并遵照现有中
国所得税规例、惯例及诠释,就所得税而毋须课税或不可扣税之收支项目作出调整。
山东三星玉米产业科技有限公司(「玉米产业」)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
法获评审为高新技术企业,并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开始两年内可享有优惠利率15 %。於二零一五年,
玉米产业再获评审为高新技术企业,故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享有优惠利率15 %。
由於无法预测未来溢利流量,因此本集团并无就未动用税项亏损约人民币97,256,000元(二零一五年:人
民币83,657,000元)确认递延税项资产。未动用税项亏损最迟可於五年内在中国用作抵销录得亏损的本集
团相关实体的未来应课税溢利。
本集团并无就预扣税及其他须就一间附属公司未分派盈利约人民币1,467,42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1,282,007,000元)缴付之税项设定递延税项负债,原因为本集团现时可控制该附属公司之股息政策,且该
金额於可见将来有可能将作再投资用途。
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差额产生递延税项资产或负债。
8. 股息
董事建议向股东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10港仙(二零一五年:每股
10港仙),惟须待股东於即将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後,方可作实。於报告日期後宣派之建议末期股
息在报告日期并无获确认为负债,惟已於年内按保留溢利应占比例反映。
9. 每股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根据下列数据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盈利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之盈利 263,243 210,771
股份数目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573,560,000 573,560,000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已发行潜在摊薄普通股。
由於本公司股权行使价高於该等购股权尚未获行使期间的股份平均市价,因此并无呈列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每股摊薄盈利。
�C9�C
10. 应收账款和票据
本集团与客户的交易条款主要附有信贷条款,除了新客户普遍需预付货款外,客户一般获授予45至180
日之信贷期。应收账款不计息。其乃按其原来发票额确认,即於初步确认时之公平值。
於报告日期之应收账款和票据(经扣除减值拨备)之账龄分析(根据发票日期)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60日内 318,587 270,501
61至90日 100,528 65,829
91至180日 67,633 89,003
181至365日 26,197 28,701
超过365日 17,405 15,671
530,350 469,705
於各报告日期,本集团按个别及集体基准审阅应收款以证明是否存在减值。
已逾期但未被视为减值之应收账款及票据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并未逾期或减值 478,231 406,052
逾期少於3个月 42,288 48,589
逾期3个月至少於6个月 6,631 9,518
逾期6至12个月 3,200 5,546
530,350 469,705
并未逾期或减值之应收款与众多近期没有拖欠记录之客户有关。
已逾期但未减值之应收款与若干有过往还款记录良好之客户有关。根据过往经验,管理层相信由於信贷
质素概无重大转变及结余仍被视为可全数收回,因此毋须就该等结余作出减值拨备。本集团概无就该等
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
�C10�C
11.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不计息及一般根据三十日期限偿付。
应付账款於报告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30日内 33,773 64,480
31至60日 9,854 8,190
61至90日 4,124 5,001
91至180日 3,132 5,062
181至365日 1,074 3,002
超过365日 675 2,129
52,632 87,864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自公司成立以来,长寿花食品致力於产品研发及创新自身的生产技术及提升生产能力。自
公司旗下品牌「长寿花」创立以来,积极开发及扩展行销管道,带领产品销量连续多年遥遥
领先。长寿花食品在中国玉米油行业开创者及领导者地位已根深蒂固。近年来,本集团的
重心一直在於建立品牌,目标提升自家品牌的销售占有率,积极以「长寿花」品牌开拓不同
的新食用油产品。
在过去一年的努力下销售量方面依旧保持双位数的增长。透过优化销售方式及高端经销商
和直营系统,整体毛利增长更明显。因应中国食用油市场行业不断变化,以达到品牌升
级、产品多元化、增加及完善销售网络。继更换代言人达到长寿花品牌升级效果,本集团
进一步整合优化销售网络配合业务地区性发展。长寿花厨房系列食品更在过去一年上市销
售。
财务回顾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产品收入只来自中国本土销售。由於中
国食品油行业回暖和本集团透过五年发展计划的推动下,其收入录得增长约15.3 %至约人
民币3,207,200,000元(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2,782,400,000元)。而当中(i)品牌食用油�u厨房
系列食品;(ii)非品牌食用油;及(iii)玉米粕之分别贡献约人民币2,291,300,000元、人民币
�C11�C
587,900,000元及人民币328,000,000元(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2,075,700,000元、人民币
454,400,000元及人民币252,300,000元),各占本集团总收入约71.5 %、18.3 %及10.2 %(二零一
五年:约74.6 %、16.3 %及9.1 %)。
下表载列按产品分类划分之收入:
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人民币(千)整体占比% 人民币(千)整体占比%
品牌食用油/厨房系列食品 2,291,389 71.5 % 2,075,672 74.6 %
非品牌食用油 587,866 18.3 % 454,407 16.3 %
玉米粕 327,969 10.2 % 252,347 9.1 %
3,207,224 100 % 2,782,426 100 %
长寿花品牌食用油销售额增长约10.1 %(即约人民币209,800,000元)和非品牌食用油销售额增
长约29.4 %(即约人民币133,500,000元)。
下表载列按主要产品分类划分之售出数量:
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数量(吨)整体占比% 数量(吨)整体占比%
品牌
玉米油 178,794 61.9 % 172,837 66.5 %
其他食用油 25,089 8.7 % 25,198 9.7 %
203,883 70.6 % 198,035 76.2 %
非品牌
玉米油 78,153 27.1 % 49,760 19.1 %
其他食用油 6,751 2.3 % 12,097 4.7 %
84,904 29.4 % 61,857 23.8 %
整体食用油 288,787 100 % 259,892 100 %
玉米粕 315,768 236,313
整体食用油销售量增加11.1 %至288,787吨。
�C12�C
品牌食用油
本集团继续把自家品牌的发展视为首要任务,并相继以其他「长寿花」品牌推出不同种类的
食用油产品。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整体品牌食用油的销量增加3.0 %至
203,883吨。受惠於食品油行业回暖和平均售价回升,品牌玉米油收入於年内均录得10.8 %
的理想增长。
非品牌食用油
由於非品牌食用油毛利大幅改善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整体非品牌食用
油销量上升37.3 %至84,904吨,当中非品牌玉米油上升57.1 %至78,153吨。
副产品―玉米粕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玉米粕的销售量在主营业务的增长带动下上升约
33.6 %至315,768吨,收入则增长30.0 %至约人民币328,000,000元。
毛利及毛利率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毛利增长约33.3 %至约人民币727,700,000元,而毛
利率改善上升至约22.7 %。
下表载列按产品分类划分之毛利�u(损):
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人民币(千)
毛利�u(损)
占比% 人民币(千)
毛利�u(损)
占比%
品牌
玉米油 600,391 82.5 % 479,325 87.8 %
其他食用油�u厨房系列食品 106,784 14.7 % 91,216 16.7 %
707,175 97.2 % 570,541 104.5 %
非品牌
玉米油 35,413 4.9 % 21,508 3.9 %
其他食用油 2,476 0.3 % 3,894 0.7 %
37,889 5.2 % 25,402 4.6 %
玉米粕 (17,390) (2.4) % (50,004) (9.1) %
整体毛利 727,674 100 % 545,939 100 %
�C13�C
下表载列按主要产品分类划分之毛利�u(损)率:
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毛利�u(损)率 毛利�u(损)率
品牌
玉米油 30.8 % 27.2 %
其他食用油�u厨房系列食品 31.5 % 29.0 %
30.9 % 27.5 %
非品牌
玉米油 6.5 % 5.8 %
其他食用油 5.7 % 4.7 %
6.4 % 5.6 %
玉米粕 (5.3) % (19.8) %
整体 22.7 % 19.6 %
下表显示本集团食用油产品平均售价之波动:
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平均售价
平均单位
销售成本 平均售价
平均单位
销售成本
(人民币�u吨)(人民币�u吨)(人民币�u吨)(人民币�u吨)
品牌
玉米油 10,920 7,562 10,192 7,419
其他食用油 13,276 8,982 12,465 8,845
非品牌
玉米油 6,970 6,517 7,479 7,046
其他食用油 6,386 6,019 6,801 6,479
品牌食用油�u厨房系列食品
本集团着重高端收入,在2016年透过优化销售方式及高端经销商和直营系统而达致提升销
售质量。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在玉米油的毛利率显着改善带动下,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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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自家品牌产品之毛利上升约23.9 %至约人民币707,200,000元。本集团今年起步发展优质绿
色健康食品,已陆续引入小包装调味品、小米、东北大米、绿豆和其他杂粮。
非品牌食用油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非品牌食用油之毛利大幅上升约49.2 %至约人民
币37,900,000元,主要由於非品牌食用油毛利率和销售量上升。
副产品―玉米粕
由於中国禽畜养殖业在2016年表现回暖,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玉米粕毛
亏损减少至约5.3 %。
销售成本
销售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成本、直接劳工及生产间接成本。直接劳工成本包括支付予生产
工人的工资及其他补偿。生产间接成本包括折旧、运输成本、电力、蒸汽动力、间接劳工
及包装开支。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整体销售成本上升10.9 %至约人民
币2,479,600,000元。原材料成本构成销售成本总额最大部分,并占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年度销售成本保持在总额约90.2 %(二零一五年:约89.8 %)。
其他收入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其他收入下跌约16.4 %至约人民币66,800,000元(二
零一五年:约人民币79,900,000元),其主要由於利息收入和政府资助及补贴减少。
其他收入主要来自废料销售约人民币31,000,000元(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29,200,000元)、
银行利息收入约人民币20,400,000元(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36,900,000元)、来自保险公司
之赔偿收入约人民币553,000元(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35,000元)以及政府资助及补贴约人
民币6,500,000元(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11,900,000元)。
销售及营销开支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销售及营销开支约人民币374,200,000元(二零一五
年:约人民币249,200,000元)。销售及营销开支主要包括运输费约人民币67,800,000元(二零
一五年:约人民币31,800,000元)、广告宣传开支约人民币92,100,000元(二零一五年:约人
民币68,800,000元)、代表办事处开支约人民币114,900,000元(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
68,400,000元)及销售员工成本约人民币83,800,000元(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66,4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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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设立新代表办事处及於中国更多城市开拓
营销及分销网络,并增加经销商数量至1,489个(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457个)。
因此,本期间之代表办事处开支增加。
配合新代言人和品牌升级,广告及宣传开支大幅增加约人民币23,300,000元。年内,本集团
优化资源配置使促销活动增加,所以代表办事处开支大幅增加约人民币46,500,000元。销售
员工成本增加约人民币17,400,000元,主要是由於本年重组市场人员结构,全年平均业务人
员及促销人员增加所致。
行政开支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行政开支增加约11.7 %至约97,900,000人民币元(二零
一五年:约人民币87,700,000元)。而其他行政开支主要包括:(i)行政员工成本约人民币
30,800,000元(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21,300,000元);(ii)折旧及摊销开支约人民币18,000,000
元(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10,600,000元);(iii)其他税项约人民币14,000,000元(二零一五
年:约人民币14,500,000元);及(iv)法律及专业费用约人民币4,300,000元(二零一五年:约
人民币4,100,000元)。
其他行政员工成本增加主要是为配合本集团业务持续发展而增加行政人员数目和培训支出
所致。其次是增加了举办招商订货会、新品发布会等活动。
所得税前溢利及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受惠於整体毛利大幅上升,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分别录得所得税前溢利和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集团溢利增长约
16.4 %至约人民币316,100,000元(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271,500,000元)和约24.9 %至约人民
币263,200,000元(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210,800,000元)。
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纯利率约为8.2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7.6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盈
利约为人民币45.9分(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为人民币36.8分)。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兴建或收购生产厂房、设备及土地使用权之已付
按金约为人民币19,500,000元(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13,500,000元)。本集团於广州的新玉
米油厂房将在二零一七年开始兴建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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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及票据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账款及票据增加约12.9 %至约为人民币530,400,000元
(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469,700,000元)。应收账款及票据增加主要由於本集团的新品牌策
略及直销商店销量增加而导致本财政年度第四季销售较二零一五年同期增加。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约为人民币101,900,000元(二
零一五年:约人民币134,700,000元),主要包括(i)购买原材料之已付按金约人民币52,800,000
元(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76,700,000元);及(ii)其他应收款约人民币31,400,000元(二零一五
年:约人民币32,000,000元)。
五年业务发展计划(二零一六至二零二零年)进展
因应中国食用油市场行业不断变化,本集团在2015年中期业绩公布中宣布为长寿花品牌定
下五年业务发展计划,务求使我们的业务模式更能迎合未来的挑战。
1. 品牌升级
配合品牌新代言人,进一步打造「长寿花」品牌为中高端及优质绿色健康食品的形象。
定期检讨和更换包装
定期检讨和更换包装,以提升产品的新鲜感,并保持年轻活力的形象。
长寿花第五届全国经销商大会
来自30多个省市的1,100家经销商互动交流。透过这次招商活动为销售旺季订单和工作
做好准备。
广告宣传
配合品牌新代言人,大量投放广告宣传费用在不同区域及不同媒体渠道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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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产品多元化
进一步使产品种类多元化,吸纳更多潜在消费群:
长寿花稻米油
「天然营养比、原生谷维素」的长寿花稻米油,经物理精炼工艺精制而成,本集团的稻
米油产品拥有丰富维他命E、植物甾醇以及含有13,800 ppm(即毫克每千克)的谷维素,
为行业之冠。除了直营零售渠道外,现以逐步推广至经销商网络和电商渠道。
长寿花菜籽油
两款特色味道的菜籽油新产品:特香菜籽油和纯香菜籽油已在长江流域地区销售。
长寿花花生油�u橄榄油�u葵花籽油
长寿花继续以花生油、葵花籽油、橄榄油等健康油为长寿花品牌的食用油补充产品,
丰富消费者选择。
长寿花厨房系列食品
本集团已在二零一六年,引入以小包装调味品、小米、东北大米、绿豆和其他杂粮在
长寿花健康厨房体验店进行销售,并陆续透过经销商和电商渠道销售。本集团长远计
划建立「长寿花厨房」系列食品,丰富优质绿色健康食品种类供消费者选择。
3. 扩大及优化销售网络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之分销网络有1,489名经销商及153名零
售商,覆盖中国内地(除西藏外)之所有省级行政区,於国内拥有大约170,000个销售
点。本集团未来目标逐步扩充分销网络至全国的县、乡镇及社区。
加大销售渠道合作
除了继续和零售商紧密合作,推进联盟合作模式,本集团也定期检讨及优化传统销售
渠道布局,例如开拓中小型超市门店合作,定期检讨经销商夥伴名单并引进新的合作
经销商,完善终端售点铺市率。紧贴电商服务和互联网的配合,电商部门的成立将会
是重要的销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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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本集团已陆续设立长寿花健康厨房体验店,配合「长寿花厨房」未来一系列的产
品,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健康厨房用品的购物体验。
针对性区域销售网络怖局和扩张
本集团目标是释放国内三四线城市市场的潜力,在全国县级城市经销商基本全覆盖的
基础上,推进其网络拓展和提高铺市率。浙江省、山东省、北京市和天津市地区、广
东省、湖北省、重庆市和东北三省这七个大区域本集团未来将分配资源投入品牌建设
和与超市和大卖场等直销商店的合作,从而巩固领导地位。在河南省、河北省、江苏
省、山西省、四川省,本集团将以经销商为主导,确保能更有效地拥有广泛的销售网
络,并保证产品到达目标消费者手中。
资本架构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为57,356,000港元,分为573,560,000股每
股面值0.1港元之股份。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借款约为人民币215,700,000元(二零一五年:约人
民币207,600,000元),资产负债比率(按总借款除以股东权益计算)为8.6 %(二零一五年:
9.1 %)。因此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流动比率(按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计算)为
3.6倍(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4倍)。本集团继续采纳严谨的债务收回政策,以将
信贷销售之风险减至最低,并确保及时收回资金。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借款约为人民币215,700,000元(於二零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207,600,000元)和现金及银行结余约为人民币1,056,000,000元(於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948,700,000元)。
重大收购及出售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期间,本公司并无进行任何重大收购或出售。
汇率波动风险及有关对冲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境内经营业务及本集团之主要附属公司於人民币环境下营运,而主要附
属公司之功能货币为人民币,因此,本集团大部分交易以人民币(「人民币」)结算。本集团
之呈报货币为人民币。本集团大部分现金及银行存款为人民币。本集团之计息银行借贷以
港元及美元计值。本公司於宣派股息时以港元派付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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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目前不可自由兑换。本集团部分人民币收入或溢利可兑换为其他货币,以履行本集
团之外汇责任,例如派付股息(如有宣派)。
本集团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没有抵押任何资产(二零一五年:无抵押任何资
产)。
资本承担及经营租赁承担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资本承担约为人民币6,600,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10,400,000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关租赁物
业之经营租赁承担约为人民币1,700,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2,300,000
元)。
雇员福利及酬金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聘用5,379名雇员(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635名)。本集团雇员之薪酬根据其经验、资格、本集团业绩及当前市场状况厘定。於二
零一六年度,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约为人民币142,000,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约人民币112,300,000元)。
根据中国社保法规,本集团参与相关地方政府部门营运之社保计划,涵盖退休金、医疗保
险、失业保障、工伤保险及分娩保险。
所持重大投资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持有重大投资。
末期股息
董事将於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星期二)举行之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一
七年股东周年大会」)上,建议向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星期一)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本
公司股东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10港仙(二零一五
年:10港仙),有关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星期二)支付。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定股东出席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资格,本公司将由二零一七年五
月十七日(星期三)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星期二) (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
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办理股份过户。为符合资格出席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
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最迟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六日(星期二)下午
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
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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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定股东享有末期股息之权利,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星期一)至二零一七年
六月六日(星期二) (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办理股份
过户。为符合资格获派建议末期股息,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最迟须於二零一六
年六月二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
有限公司,办理登记。
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上市证券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概无购买、赎回或出售任何
本公司上市证券。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操守准则。本公司
於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後确认,全体董事於年内均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规定标准。
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列之守则条文,作为
其本身之企业管治守则。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
治守则所列之相关守则条文,惟下文所阐释之偏离情况除外。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A.2.1条规定,主席与行政总裁之角色应有区分,不应由一人同时
兼任。本公司主席王明星先生亦担任本公司行政总裁。董事会相信由同一人担任主席兼行
政总裁,有助确保本集团之贯彻领导,并能为本集团作更有效及具效率之整体策略规划。
董事会相信现时安排将无损权力及授权之均衡,且现时之董事会(由经验丰富及具才干之
人士组成,且有充足数目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亦足以确保权力及授权均衡。
除上述者外且董事认为,本公司已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符合企业管治
守则所列之相关守则条文。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成立审核委员会,并制定符合企业管治守则项下守则
条文之书面职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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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委员会主要负责为就外聘核数师之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向董事会提供建议、批准外
聘核数师之薪酬及聘用条款,及处理任何有关该核数师辞职或辞退该核数师之问题;审阅
本集团之中期及年度报告及账目;及检讨本公司之财务申报制度及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
统。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王爱国先生(主席)、王瑞元先生及刘树松先生组成。审
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承董事会命
长寿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王明星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五名执行董事,即王明星先生、王明峰先生、王明亮先生、黄达
先生及成文明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王爱国先生、刘树松先生及王瑞元先生
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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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度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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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花食品
2017-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