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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之全年業績公佈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 负 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 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KYOCEANINTERNATIONAL HOLDINGSLIMITED 天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93) 2016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布 主席报告 本人欣然提呈天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 司」)及其附属公司(统 称「本集 团」)截 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业绩公布。 财务业绩 於回顾年 度,本集团录得持续经营业务收入约12.8百万港元,较2015年约59.0百万港 元减少78.2%。收入减少主要由於本集团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河北省迁安 之物业项目(即「天 洋城4代」城市综合项目)已落成之商业单位之销售减少所 致。本 集团於2016年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45.5百万港元,而2015年则录得约551.8百 万港元。有 关减少乃主要源於本集团於中国之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变动之收益从2015 年之1,019.6百万港元减少至2016年之511.5百万港 元。 本公司拥有人於2016年应占每股基本盈利 为0.1743港 元(2015年:2.3448港元 )。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或「董事」)已决定不建议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末期股息(2015年:无 )。 鸣谢 本人谨此向本集团全体员工致谢,感 激彼等於年内的辛勤努力。本 人 亦向投资 者、业 务夥伴及本公司股东(「股 东」)致谢,感激彼等多年来对本集团的支持和信任。本 人 十分有信 心,本 集团将继续壮 大,为 我们服务的顾客创造重大价值,从 而 缔造巨大的 股东价值。本 人期望於来年与各位共同见证更理想的发 展。 本集团业绩 董事会谨此提呈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合并业绩,连同上一财政年度之 比较数字。 合并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收入 4 12,849 58,975 已售存货成本 (4,238) (37,557) 其他收入 7 297 3,298 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变动之收益 14 511,483 1,019,615 员工成本 9 (33,578) (22,002) 折旧 (3,383) (1,736) 财务费用 6 (154,823) (41,391) 汇兑亏损净额 (45,922) (494) 投资收入 179 �C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 �C 1,941 其他开支 (104,228) (108,254) 除税前溢利 178,636 872,395 所得税开支 8 (129,862) (256,015)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年内溢利 9 48,774 616,380 已终止经营业务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年内溢利 11 6,493 2,489 年内溢利 55,267 618,869 其他综合(开支)�u收 入: 其後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s 换算为呈列货币产生之汇兑差额 (157,651) (132,245) 其後或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s 换算海外业务财务报表产生之汇兑差额 21,279 15,505 重新分类调整-於出售附属公司时 转拨换算储备至损益 5,781 �C 2016年 2015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38,963 549,336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 6,493 2,489 45,456 551,825 非控制性权益应占年内溢利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9,811 67,044 9,811 67,044 年内综合(开支)�u收益总额 (75,324) 502,129 归属 於: 本公司拥有人 (82,238) 437,928 非控制性权益 6,914 64,201 (75,324) 502,129 每股盈利 12 来自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业务 -基本 0.1743港元 2.3448港元 -摊薄 0.1741港元 2.2079港元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基本 0.1494港元 2.3343港元 -摊薄 0.1492港元 2.1980港元 合并财务状况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 房及设备 18,244 12,999 投资物业 14 5,167,218 4,014,180 其他长期资产 14,189 1,194 5,199,651 4,028,373 流动资产 发展中待售物业 13 2,093,097 1,961,867 已竣工待售物业及其他存货 403,325 663,592 贸易应收款项 15 4,631 4,002 其他应收款项、按 金及预付款项 992,411 938,381 已抵押银行存款 3,589 �C 其他流动资产 462,238 137,269 银行结余及现金 1,042,268 242,263 5,001,559 3,947,374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及预提款项 16 917,685 449,420 应付关联公司款项 199,129 900,579 应缴税项 1,841 10 递延收益 �C 1,236 银行及其他借贷-一年内到期 1,218,040 2,102,819 2,336,695 3,454,064 流动资产净值 2,664,864 493,310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7,864,515 4,521,683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351,193 244,403 银行及其他借贷-一年後到期 2,768,771 �C 可换股债券及债券 1,932,313 1,485,098 5,052,277 1,729,501 资产净值 2,812,238 2,792,182 权益 股本 26,222 24,646 储备 2,723,531 2,698,474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2,749,753 2,723,120 非控制性权益 62,485 69,062 权益总额 2,812,238 2,792,182 附注: 1.一般资料 本公司是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连同本公司统称「本 集团」)主要从事护老服 务、分 销医疗设备、投资金融工具及物业发展业务。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出售若干於 香港从事提供护老服务及分销医疗设备业务的附属公司。该等业务之业绩已於本合并财务报表 呈列为已终止经营业务(详情请参阅附注11)。 本公司之功能货币为人民币(「人民币」),为更方便合并财务报表之读者阅览,此等合并财务报 表以港元(「港 元」)呈列。 2.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 则」) 本集团於本年度首次应用下列由香港会计师公 会(「香 港会计师公会」)颁 布 且与编制本集团合 并财务报表有关的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U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 收购合资经营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澄清折旧及摊销方法之可接受方式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012年至2014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 产 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0号、 投资实 体:应用合并入账之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於本年度应用上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新修订并无对本集团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表现 及状况及�u或此等合并财务报表载列之披露资料造成重大影 响。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1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入及相关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1 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2 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之分类及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之修订 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时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间之 资产出售或投入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3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 4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 4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014年至2016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5 1 於2018年1月1日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2019年1月1日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将厘定之日期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於2017年1月1日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5 於2017年1月1日或2018年1月1日或以 後(按适用情况而定)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除下文所述外,本 公司董 事(「董事」)预 期应用上述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不会对本 集团之业绩及财务状况构成任何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9号「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分类及计量、一般对冲会计及金融资产减值规 定之新规 定。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与本集团有关之主要规定 为: 於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范围内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後须按摊销成本或公允价值 计量。特别是,目的为收取合约现金流之业务模式内所持有,且合约现金流仅为本金及尚 未偿还本金利息付款之债务投 资,一般於其後会计期间结束时按摊余成本计量。目的为 收取合约现金流及出售金融资产之业务模式内所持 有,且在合约条款指定日期所产生合 约现金流仅为本金及尚未偿还本金利息付款之债务工具,按 通过其他综合收益按公允价 值列账之方式计 量。所有其他债务投资及股权投资均於其後会计期间结束时按公允价值 计量。此外,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实体可作出不可撤销选择,在其他综合收益列 报股权投 资(并非为持有待售者)公允价值的其後变 更,并 一般仅於损益确认股息收 入。 就金融资产减值而 言,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式计 算,而 非根据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按已产生信用损失模式计算。该 预期信用损失模式规定实体须计算 其预期信用损失及在每个报告日期之预期信用损失之变 动,以反映自初始确认後所产生 之信用风 险。换言 之,现已毋须再待发生信用事件方确认信用损 失。 根据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的金融工具及风险管理政 策,董事预期,未来采纳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9号将可能对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呈报之金额有影响。具体而言,未来采纳香港财务报表第 9号或会对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及计量有影 响。董事亦认 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式或会导致须 就本集团按摊余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尚未产生之信用损失提早计提拨备。然 而,直至完成详细 审阅之前,提 供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影响之合理估计并不可 行。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5号「来 自客户合约之收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颁布制定了一项单一全面模式,供实体用作将客户合约所产生之收 入入账。於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生效後,其 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收益」、香 港会计 准则 第11号「建 筑合约」及相关诠释等现有收入确认指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核心原则为,实体所确认向客户转让承诺货品或服务之收入金额, 应为能反映该实体预期就交换该等货品或服务有权获得之代 价。具 体而 言,该准则引入五个确 认收入之步骤: 第一 步:识别与客户订立之合约 第二 步:识别合约中之履约责任 第三 步:厘定交易价 第四 步:将交易价分配至合约中之履约责任 第五 步:於实体完成履约责任时(或就此 )确 认收益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实体於完成履约责任时(或就此 )确 认 收 益,即於特定履约责任 相关之货品或服务之「控制 权」转让予客户时。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已就特别情况之处理 方法加入更明确指 引。此外,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要求作出详尽披 露。 於2016年,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有关确认履约承 担、主理人与代理人 之考量及授权应用指引之澄 清。 董事预计,未来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应用会对本集团物业销售予客户确认收入的时间 和金额产生影 响。具体而言,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要求向各履约责任分配总代价将基於相 对公允价值计算。此外,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当客户取得物业的控制权时,该物业的 销售收益将被确 认(相对於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转移重大风险及回报时确认销售收益)。 然而,在完成详细审阅之前,本 集团不太可能合理估计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影响。未 来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亦可能导致於合并财务报表内作出更多披 露。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披 露计划」 本修订规定实体披露能让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估融资活动产生之负债之变动,包括现金流量引致 之变动及非现金变 动。尤其 是,本修订规定披露以下来自融资活动之负债变动:(i)来自融资现 金流量之变动;(ii)来 自取得或失去附属公司或其他业务之控制权之变动;(iii)外 币汇率变动之 影响;(iv)公 平值变动;及 (v)其他变动。 本修订於2017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前瞻性应 用,并许可提早应用。应 用本修订将导 致有关本集团融资活动之额外披露,尤其是融资活动产生之负债於合并财务状况表之期初与期 末结余对 账,将需於应用本修订时披 露。 3.主要会计政策 合并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此 外,合并财务报表包括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公司条例」)适用之规 定披 露。 除投资物业及可供出售投资以每个报告期末之公允价值计量外,合并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 基准编制,详 情载於下文会计政 策。 历史成本一般基於用作交换货品或服务之代价之公允价值计 算。 公允价值为於计量日市场参与者於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将收取之价格或转让负债支付之价格, 不论该价格是否可直接观察或使用其他估值技术估 计。於估计资产或负债之公允价值 时,本 集 团会考虑该资产或负债的特点,若 市场参与者於计量日定价资产或负债时会考虑这些 特 点。於 此等合并财务报表作计量及�u或披露用途之公允价值乃按此基准厘定,除非属於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付款」内之以股份基础的支付、属於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内之 租赁交易及与公允价值计量类似但并非公允价值之计 量,例 如�s香港会计准则 第2号「存 货」内 的可变现净值或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内 的使用价 值。 非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之计量则参考市场参与者可从使用该资产得到之最高及最佳效用,或将该 资产售予另一可从使用该资产得到最高及最佳效用之市场参与者所产生之经济效益。 此外,就 财务报告而言,公 允 价值计量根据公允价值计量之输入数据的可观察程度及其对整体 公允价值计量之重要性分为第一、第 二或第三 层,详情如下: 第一层的输入数据指实体於计量日能在活跃市场上得到有关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 价(未 予调整); 第二层的输入数据指除包含在第一层之报价以 外,可直接或间接观察得到的资产或负债 的输入数 据;及 第三层的输入数据指资产或负债不可观察得到的输入数 据。 发展中待售物业 於一般业务过程中拟持作出售之发展中待售物业按成本及可变现净值两者之较低者入账,并显 示为流动资产。成 本包括土地成 本、建筑成本及其他发展开支及其他应计开 支。可变现净值由 管理层根据当前市场状况厘 定。 已竣工待售物业及其他存货 已竣工待售物业按成本及可变现净值两者之较低者入账。成 本包括相关土地成本、所 产生之发 展开支及(倘适用 )已 资本化之借贷成本。可 变现净值按当时之市场情况厘定。 其他存货以成本及可变现净值之较低者呈 列。成本使用加权平均法计 算。 投资物业 投资物业指持作赚取租金及�u或待资本增值之物业(包括为此目的之建造中物业)。 投资物业初步按成本(包括任何直接应占开支 )计 量。於 初 始确认後,投资物业使用公允价值模 式按公允价值计量。投 资物业之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之盈亏於产生期间计入损 益。 建造中投资物业所产生之建造成本会资本 化,作为建造中投资物业部份账面价 值。 只有当物业用途已更改(如开始经营租赁 )及 能证明该用途更改时,物 业才会被转拨至投资物 业。除了业主自用物业转拨外,所 转拨物业的账面价值与转拨当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任何差额 於损益内确认。 投资物业乃於出售後或当投资物业永久不再使用及预期出售物业不会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时取 消确 认。取消确认该物业时产生之任何损 益(按出售所得款项净额与该资产之账面值之差额计 算)计入该项目取消确认期间之损益 内。 4.收入 本集团年内来自持续经营业务收入之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物业销售 4,680 55,677 物业租赁 4,131 3,298 其他 4,038 �C 12,849 58,975 5.分类资料 向本集团执行董事(即主要经营决策者(「主 要经营决策 者」))呈报以供作出资源分配及评估 分类表现之资 料,集中於所交付或提供之货品及服务类 型。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8号,本集团之可报告及经营分类 为:(i)物 业发展及租赁及(ii)投资金 融工 具。 由於护老服务及医疗设备分销业务在年内出售若干附属公司後已终止经营,故下文所呈报之分 类资料并不包括已终止经营业务之财务资料,其於下文附注11披露更多详情。因 此,分类资料 之比较已经重 列。董事认为,本 集团未来拟根据届时的可分配资源继续参与金融工具的投资。 分类收入及业绩 於回顾期 内,本集团两个分类的收入及业绩分析载列如 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物业发展 投资金融 及租赁 工具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入 12,849 �C 12,849 可报告分类收入 12,849 �C 12,849 可报告分类业绩 312,442 (6,833) 305,609 未分配收 入(附注) 179 未分配开 支(附注) (127,152) 除税前溢利 178,636 附注:其他收入及收益(包 括 投 资 收 入 )及 开 支(包括若干员工薪酬、若干折旧、汇兑亏损、若 干其他经营开支及若干可换股债券及债券之财务费用)并非直接与各分类业务有关。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重列) 物业发展 投资 及租赁 金融工具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入 58,975 �C 58,975 可报告分类收入 58,975 �C 58,975 可报告分类业绩 893,999 (4,473) 889,526 未分配收 入(附注) 1,962 未分配开 支(附注) (19,093) 除税前溢利 872,395 附注:其他收入及收益(包括若干银行利息收入及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 收 益 )及 开 支(包括若 干员工薪酬、若干折旧、汇兑亏损及若干其他经营开支)并非直接与各分类业务有关。 分类资产及负债 於2016年12月31日 物业发展 投资金融 及租赁 工具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可报告分类资产 10,052,865 7,733 10,060,598 未分配资 产(附注) 140,612 总资产 10,201,210 可报告分类负债 5,097,414 577 5,097,991 未分配负 债(附注) 2,290,981 总负债 7,388,972 附注: 其他公司资产(包括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银行结余及现金、若干预付款项、按金及其 他应收款项 )及 负债(包括若干其他应付款项及预提款项、可 换股债券及债券、应缴税 项及递延税项负债)并未分配。 於2015年12月31日(经重列) 护老 医疗设备 物业发展 投资 服务 分销 及租赁 金融工具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可报告分类资产 -持续经营业务 �C �C 7,799,752 4,673 7,804,425 -已终止经营业务 21,479 132 �C �C 21,611 未分配资产(附注) 149,711 总资产 7,975,747 可报告分类负债 -持续经营业务 �C �C 3,436,094 443 3,436,537 -已终止经营业务 13,862 24 �C �C 13,886 未分配负债(附注) 1,733,142 总负债 5,183,565 附注: 其他公司资产(包括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银行结余及现金、若干预付款项、按金及其 他应收款项 )及 负债(包括若干其他应付款项及预提款项、可 换股债券及债券、应缴税 项及递延税项负债)并未分配。 其他资料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物业发展 投资金融 及租赁 工具 未分配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折旧 2,718 519 146 3,383 利息收入 (297) �C �C (297) 财务费用 84,988 �C 69,835 154,823 资本开支 489,813 333 �C 490,146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重列) 物业发展 投资金融 及租赁 工具 未分配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折旧 1,072 518 146 1,736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净额 2 �C �C 2 资本开支 526,481 4 �C 526,485 利息收入 (3,209) (6) (21) (3,236) 财务费用 41,391 �C �C 41,391 地域资料 本集团主要於中国从事物业发展及销售、物 业 租赁及提供经营服务之业 务。本集团亦於香港从 事投资金融工具业 务。 有关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本集团外部客户收入之资料乃根据交付或提供货品或服务之地点呈 列。有关本集团非流动资产之资料乃根据资产地理位置呈列。 下表呈列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按地理区域划分之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收 入及非流动资产资 料。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u 於2016年12月31日 中国 美国 香港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分类收入: 销售予外部客户 12,849 �C �C 12,849 非流动资产: 4,955,385 242,863 1,403 5,199,651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u 於2015年12月31日(经重列) 中国 美国 香港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分类收入: 销售予外部客户 58,975 �C �C 58,975 非流动资产: 4,025,301 �C 2,060 4,027,361 主要客户资料 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概 无来自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贡献总收入10%以上的主 要个人客 户。 6.财务费用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利息费用: -银行及其他借贷以及来自关联公司之贷款 232,490 193,017 -可换股债券及债券 155,141 5,512 减:发展中待售物业及投资物业资本化之金额 (232,808) (157,138) 154,823 41,391 於2016年一般借贷之资本化率为每年9.45%(2015年:每年2.98%)。 7.其他收入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银行利息收入 297 3,236 其他 �C 62 297 3,298 8.所得税开支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中国企业所得 税: 当期 1,897 10 递延 127,871 254,904 129,768 254,914 土地增值 税: 94 1,101 129,862 256,015 於两个年度,香港利得税均按估计应课税溢利之16.5%计算。於两个年度,中国附属公司须按 25%之税率计缴中国企业所得 税。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拨 备乃根据相关中国税务法律及法规所载之规定估 计。土地增值 税已按增值额之渐进税率范围拨 备,且有若干可减免及扣减项目。 9.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年内溢利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年内溢利经扣除下列各项後达 致: 核数师酬金 3,324 3,041 出售物业、厂 房及设备之亏损 �C 2 下列各项之经营租赁付款 已租赁物业 8,773 6,803 设备 �C 97 8,773 6,900 汇兑亏损净额 45,922 494 有关土地租赁之逾期罚款 �C 13,137 员工成本,包 括董事酬金 薪金及其他福利成本 29,828 21,031 退休福利成本 3,750 971 33,578 22,002 10.股息 於2016年(2015年:无 )并无已付或建议派付任何股息。自报告期末以来亦无建议派付任何股息。 11.已终止经营业务 於2016年7月11日,本集团与一名独立人士(「买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本集团有条件同意出 售及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CautiousBaseLimited(「CautiousBase」,彼 时本公司之附属公司)及 其附属公 司(统称「Cautious Base Group」)之 全部已发行股 本,其开展本集团之所有护老服务 及医疗设备分销业 务。该出售事项已於2016年8月26日完 成,CautiousBaseGroup之控制权於当 日已转移至买 方。 年内及去年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溢利载於下文。合并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之比较数字已经 重列,以 重新分类作为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护老服务及医疗设备分销业务之表现。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内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溢利 2,477 2,489 出售附属公司所得溢利 4,016 �C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年内溢利 6,493 2,489 年内及去年之已终止经营业务之业绩载於下文: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53,554 77,733 其他收入 3,634 5,004 员工成本 (29,600) (42,529) 折旧 (362) (646) 其他开支 (24,749) (37,073) 年内溢利 2,477 2,489 出售附属公司所得溢利 4,016 �C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年内溢利 6,493 2,489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现金 流: 来自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 2,371 2,886 来自投资活动之现金流出净额 (297) (212) 2,074 2,674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年内溢利经扣 除(计入 )下 列各项後达致: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核数师酬金 78 116 出售物业、厂 房及设备之亏损 10 73 下列各项之经营租赁付款 已租赁物业 15,898 22,515 设备 34 50 15,932 22,565 贸易应收款项呆账拨备拨回 �C (84)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薪金及其他福利成本 28,594 41,013 退休福利成本 1,006 1,516 29,600 42,529 12.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 2016年 2015年 千股 千股 股份数目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加权平均股数 260,750 235,336 所涉及潜在摊薄普通股之影响 认股权证 356 9,074 可换股债券 �C 6,507 用以计算每股摊薄盈利之加权平均普通股数 261,106 250,917 来自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业务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按下列数据计 算: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盈利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年内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 45,456 551,825 潜在摊薄普通股之影响: 可换股债券之利息 �C 2,169 用以计算每股摊薄盈利之年内溢利 45,456 553,994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按下列数据计算: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 45,456 551,825 减: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年内溢利(附注11) (6,493) (2,489) 用以计算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每股基本盈利之年内溢利 38,963 549,336 潜在摊薄普通股之影响: 可换股债券之利息 �C 2,169 用以计算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每股摊薄盈利之年内溢利 38,963 551,505 所用分母与上文详述用於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者相 同。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分别为0.02490港元(2015年:0.011港元 )及0.02487 港元(2015年:0.010港 元),均基於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年内溢利约6,493,000港 元(2015年: 约2,489,000港元 )以 及上文所详述用於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之分母而得 出。 计算本年度之每股摊薄盈利并无假设转换本公司之可换股债券I及可换股债券 II,原 因为其假设 行使将会导致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每股盈利增 加。 13.发展中待售物业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发展中待售物业 2,093,097 1,961,867 於年末 2,093,097 1,961,867 於2016年 及2015年12月31日,本 集团抵押其若干发展中待售物业。 本集团之发展中待售物业位於中国。有 关金额包括605,587,000港元(2015年:516,364,000港元) 之发展中待售物业,预 期有关物业不会於报告期末起计十二个月内竣工及可供销售。 14.投资物业 千港元 公允价值 於2015年1月1日 �C 添置 3,167,027 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变动之收益 1,019,615 汇兑调整 (172,462) 於2015年12月31日 4,014,180 转拨自已竣工待售物业(附注) 334,447 添置 625,936 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变动之收益 511,483 汇兑调整 (318,828) 於2016年12月31日 5,167,218 附注: 金额指待经营租赁协议生效後将本年度已竣工待售物业转拨至投资物业。 本集团根据经营租约持有作赚取租金用途之物业权益乃使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并分类及列账 为投资物 业。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向若干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抵押其若干投资物业,以 作为向上述银 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获取借贷之担保(2015年:向一间信托基金公司抵押,以 作为向上述信托基 金公司获取借贷之担保 )。 本集团投资物业於2016年12月31日之公允价值乃根据国富浩华(香港 )谘 询评估有限公司及世 邦魏理仕集团(2015年:第一太平戴维斯估值及专业顾问有限公司 )进行之估值计算。该等评估 师为与本集团概无关连之独立合资格专业评估 师。 本集团委聘第三方合资格评估师进行估值。董事与合资格外部评估师密切协作以设立适用之估 值技术及模型之输入数 据。 已竣工投资物业於2016年12月31日之公允价值按收入资本化法厘定,据 此,未到期租约期间之 合约租约租金收入会拨充资 本。此外,亦 会计及租约届满後之复归市场租 金。 发展中投资物业於2016年12月31日之公允价值采用多重估值技术,包括剩余价值法及直接比较 法厘 定。剩余价值法本质上乃参考项目的开发潜力并扣减开发成本及开发商从拟开发 项 目(假 设按於估值日期之现有开发计划竣工)的估计资本价值所得溢利及所涉及风险後对该项目进行 估值,其妥为反映了与开发有关的风 险。直接比较法乃参考市场可比较物业并作出调整,以 反 映标的物业的附加部分及位 置。 於计量物业之公允价值 时,物业的最高及最佳用途为现时用 途。 下表载列有关厘定该等投资物业公允价值之方法之资料(特别是所采用之估值技术及输入数 据),以及根据公允价值计量之输入数据的可观察程度将公允价值计量分类之公允价值层 级。 於2016年12月31日 不可观察输入数据与 本集团持有之投资物业 公允价值层级 估值技术及主要输入数据 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公允价值之关系 天洋城4代-已竣工 第三层 收入资本化法 定期收益,计及可供比较物业 倘所使用定期收益微升, (账面值: (年期及复归法) 产生之收益及为反映确切 则会导致投资物业公允价值 605,918,000港元 已取得及即将收取之定期收 计量大幅下跌,反之亦然。 ,包括转拨自经营 入而作出之调整,为7%。 租赁协议生效後的 已竣工待售物业) 主要输入数据为: 复归收益,计及可供比较物业 倘所使用复归收益微升, (1) 定期收益; 之年度单位市场租金收入及 则会导致投资物业公允价值 (2) 复归收益; 单位市值,为7.5%。 计量大幅下跌,反之亦然。 (3) 个别单位之 市场单位租金;及 (4) 楼层调整 市场单位租金,采用直接市场 倘所使用市场单位租金微升, 可供比较项目及计及时间、 则会导致投资物业公允价值 地点和其他个别因素, 计量大幅上升,反之亦然。 例如物业大小及质量,为每月 每平方米人民币127元。 个别物业楼层之楼层调整,介 倘所使用对个别楼层作出之 乎特定楼层之40%至60%。 楼层调整增加,则会导致投资 物业公允价值计量有较低之 百分比跌幅,反之亦然。 不可观察输入数据与 本集团持有之投资物业 公允价值层级 估值技术及主要输入数据 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公允价值之关系 超级蜂巢(北京房山) 第三层 剩余价值法 根据现有发展计划估算尚未 发展成本增加,则会导致投资 -在建(账面值: 产生或已订约的发展成本。 物业公允价值计量有等同增加 4,318,566,000港元) 剩余价值法主要输入数据为: 幅度的下降,反之亦然。 (三幅在建土地) (1) 完成开发的总发展成本 (2) 预期开发商利润率 开发商利润率估计 预期利润大幅增加将会导致投 资物业公允价值计量大幅增 加,反之亦然。 尔湾项目-在建 第三层 多重估值技术: 场地单位比率,计及时间、地 倘所使用场地单位比率微升, (账面值:242,734,000 直接比较法及收入法 点及个别因素,例如可供比较 则会导致投资物业公允价值 港元) 项目及物业的临街及大小,介 计量大幅上升,反之亦然。 直接比较法主要输入数据为: 乎每平方米1,433.65美元至每 场地单位比率 平方米1,722.23美元 於2015年12月31日 不可观察输入数据与 本集团持有之投资物业 公允价值层级 估值技术及主要输入数据 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公允价值之关系 天洋城4代-已竣工 第三层 收入资本化法 定期收益,计及可供比较物业 倘所使用定期收益微升,则会导 (账面值: (年期及复归法) 产生之收益及为反映确切已 致投资物业公允价值计量大幅 280,503,000港元) 取得及即将收取之定期收入 下跌,反之亦然。 而作出之调整,为7%。 主要输入数据为: 复归收益,计及可供比较物业 倘所使用复归收益微升,则会导 (1) 定期收益; 之年度单位市场租金收入及 致投资物业公允价值计量大幅 (2) 复归收益; 单位市值,为7.5%。 下跌,反之亦然。 (3) 个别单位之 市场单位租金;及 (4) 楼层调整 市场单位租金,采用直接市场 倘所使用市场单位租金微升,则 可供比较项目及计及时间、地 会导致投资物业公允价值计量 点和其他个别因素,例如物业 大幅上升,反之亦然。 大小及质量,为每月每平方米 人民币127元。 个别物业楼层之楼层调整,介 倘所使用对个别楼层作出之楼 乎特定楼层之35%至50%。 层调整增加,则会导致投资物业 公允价值计量有较低之百分比 跌幅,反之亦然。 不可观察输入数据与 本集团持有之投资物业 公允价值层级 估值技术及主要输入数据 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公允价值之关系 超级蜂巢(北京房山) 第三层 多重估值技术: 场地单位比率,计及时间、地 倘所使用场地单位比率微升,则 -在建(账面值: 直接比较法、剩余价值法及 点及个别因素,例如可比较物 会导致投资物业公允价值计量 3,733,677,000港元) 收入法 业与此物业的临街及大小等, 大幅上升,反之亦然。 (一幅在建的土地及 介乎每平方米人民币10,060元 两幅尚未开发的土地) 直接比较法主要输入数据为: 至每平方米人民币13,510元。 场地单位比率 剩余价值法主要输入数据为: 根据现有发展计划估算尚未 发展成本增加,则会导致投资物 (1) 完成开发的总发展成本 产生或已订约的发展成本。 业公允价值计量有等同增加幅 (2) 预期开发商利润率 度的下降,反之亦然。 开发商利润率估计 预期利润大幅增加将会导致投 资物业公允价值计量大幅增 加,反之亦然。 收入法主要输入数据为: 资本化率,计及租金收入潜力 倘所使用资本化率微升,则会导 (1) 资本化率;及 的资本化、物业性质、当时市 致投资物业公允价值计量大幅 (2) 市场月租 场条件,商�m介乎5%至5.5% 下跌,反之亦然。 及写字楼介乎3%至3.5%。 市场月租,使用直接市场可供 倘所使用市场月租微升,则会导 比较项目及计及时间、地点及 致投资物业公允价值计量大幅 个别因素,例如物业及设施的 上升,反之亦然。 临街及大小等,商�m介乎每月 每平方米人民币119.4元至每 月每平方米人民币217元(按 建筑面积计算)及写字楼为每 月每平方米人民币73.3元(按 建筑面积计算)。 公允价值计量及估值过程 在估计本集团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 时,本集团会使用可供使用之市场可观察数据。倘 没有第一 层的输入数据,本 集团会委聘第三方合资格评估师为本集团之投资物业进行估值。本 集团将首 先考虑及采用第二层输入数据,即 有关输入数据可自活跃市场上的可观察报价获 得。倘没有第 二层的输入数 据,本集团则会采用包括第三层输入数据之估值技 术。估 值技术已作出修正以使 於初始确认时估值技术所得结果与交易价相同。倘 资产公允价值出现重大变 动,则会向董事报 告有关波动之原因。 15.贸易应收款项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贸易应收款项 4,631 4,077 减:呆账拨备 �C (75) 4,631 4,002 按发票日期计 算,於报告期末贸易应收款项之账龄分析(已扣除呆账拨备 )呈 列如 下: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至90日 4,631 3,995 91至180日 �C 7 4,631 4,002 16.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及预提款项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贸易应付款项 326,350 386,017 其他应付款项、预 提款项及已收按金 81,492 59,077 来自发展待售物业客户之保证金 509,843 4,326 917,685 449,420 按发票日期计 算,贸易应付款项之账龄 为0至90日。采 购货品之平均信贷期 为90日。本 集 团已制 定财务风险管理政 策,确保所有应付款项於信贷期内结 偿。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本集团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年度」或「回顾期内」)之收入大幅下滑,主 要是由於本集团於2016年8月完成出售於香港经营的护老服务业务以及「天 洋城4代」 城市综合项目之商业单位之销售收入减少所致。护老服务之出售乃为本集团战略调 整之重要一步,长远而言符合本集团股东之整体利益。根据恒生指数有限公司编制 之恒生行业分类系统,本 集团所属之行业分类已由「医疗保健服务」更 新为「地产发 展」,於2016年9月 起生效。於2016年12月,本 集团成功竞得位於中国江苏省苏州市吴 江区及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的土地使用权,计 划发展文化旅游及地产项目。 2016年是本集团长远战略调整的关键一年。原有主营业务之出售及新业务处於发展 期,虽短期内对本集团之业绩带来压力,但 管理层相信,此 等调整是必须及必要 的。 我们有信心,随着新业务的逐步成熟发展,本集团的综合实力及盈利能力将於未来数 年得到较大的提升。 回顾期内,除已出售之护老服务业务外,本集团之主要业务包括地产及旅游度假区相 关之开发与营 运,以及创新创业孵化平台之营 运。 地产及文化旅游相关业务 北京房山超级蜂巢 项 目(「房 山项目」) 房山项目位於中国北京市西南五环、六 环之 间,由北京地铁房山线苏庄站步行2分钟 可达。项目一期之北区、中区及南区三块土地为本集团於2014年7月投得。项目一期总 土地面积约11.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规划总楼面面积约32.3万平方 米。该项目包括共25座公寓、写字楼及高级会所,并设有配套的多个购物广 场、步行 街、露天停车场、休憩公园等,是 区内首个大型综合社 区。本集团之地产项目以高品 质、重设 计、齐配套及优秀的服务在业界享有良好 口 碑,如本项目之示范单位及会所 乃由香港之着名室内设计公司所设计。因 此,本项目自发展以 来,得到当地政府的大 力支持及当地和周边城市居民的持续关注。 房山项目一期之北区及中区将於2017年竣工,南区预计於2018年竣工。因应区内良好 的市场环境及强劲的购买需求,房山项目 於2016年5月、9月及2017年3月分别推出北 区数栋公寓,认 购反应热烈。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收到预售之部分预付款项 约507百万港元。该 收益将於2017年年中向买家交付物业後确 认。 管理层将紧贴市场走 势,适时调整销售策 略,期望以增加获利空间,为 股 东带来最大 回报。 「天洋城4代」城 市 综合项 目(「迁 安 项 目」) 迁安项目位於中国河北省迁安 市,将发展成为多用途城市综合体,集商 业、办公 室、 公寓、旅游、文化、饮食、娱乐及购物於一身,附设购物中心、商业区、办公室、饮食区 及公寓单 位。 於2016年12月31日,迁安项目由十幅地块组成,总土地面积约22.5万平方米。项目一期 包括两幅土地,总土地面积约10.6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6.3万平方米,将建成 6座商业大厦。项目第二及第三期总土地面积约11.9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8.9万平方米。 本集团对该区之长远发展持乐观态度。回 顾期 内,来 自迁安项目的销售收入为4.68百 万港 元,租金收入为4.13百万港 元,合共8.81百万港元。 美国加利福尼亚尔湾项目 於2016年4月,本集团成立附属公司,以开发美国加利福尼亚尔湾之项目。本集团对附 属公司投资22.5百万美 元,并拥有附属公司90%之权益。 项目为位於美国加利福尼亚尔湾的物业开发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为380,000平方 尺),用於建造371个公寓单位。 本集团一直在积极物色增长潜力巨大之投资机会,以扩大其业务组合、丰富其收入来 源及尽可能提升其财务表现。鉴於项目之位置临近聚集了大量科技公司、创业公司及 孵化器之矽谷,项 目(i)为扩大本集团孵化相关业务之良好机 会;(ii)将为本集团带来 理想回报;及 (iii)可 增强其海外资 产。 吴江项目及嘉善项目 於2016年12月,本集团以约人民币135百万元竞得位於中国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地块 的土地使用权,占地面积约2.6万平方米。该土地将用作本集团吴江项目一期之开发。 同月,本集团再下一城,以约人民币65百万元成功竞得中国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地块 之土地使用权,占 地面积约7万平方 米。该土地将用作本集团嘉善项目一期之开发。 吴江项目与嘉善项目规划为文化旅游地产,将 致力打造大上海地区之文化地标和旅 游度假目 的 地。管理层相 信,传统地产与文化旅游地产项目共同发 展,将 有助改善本 集团的长期盈利能 力,同时加强我们的综合实 力。 其他业务 营运「超 级 蜂 巢」全球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超级蜂 巢」) 超级蜂巢之短期目标为打造品牌知名度、在发展中探索最佳之营运及盈利模式。回 顾期 内,超级蜂巢之业务发展迅速,其服务费收 入(主要来自提供公司注册、公共行 政、财务管理、法 务咨 询、税务咨 询、商标注册及维 护、专利注册及维护、市 场推 广、 人才招 聘、产业资源对接、投融资配对等创业服务 )大幅增加。超级蜂巢服务费收入 之增 加,主要是由於超级蜂巢在回顾期内,重 点发展与海外知名孵化器的合作,为 海 外创业公司进军中国市场提供有关法 律、税务、营 销 等之短期创新 课 程,并收取服务 费。 护老服 务(已出售) 於2016年7月,本 集团与买方订立协议,以 总代价20百万港元出售本集团之全部护老 服务业务。该 交易已於2016年8月完 成,并录得约4百万港元之出售收益。 展望 凭藉多年的地产开发经验、高品质的房产项目、极具创意及达国际水平的设计概念, 本集团常能以极具竞争力的价格竞得地块,并转化成优质之商住单位,取得可观的收 益。此外,本集团秉持创新的企业精 神,以全球化发展的目光,在 发挥自身优势的基 础上继续积极开拓具增长潜力的多元化业务,进一步扩大客户群及未来收入来源,为 股东带来更大更长远的回报。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於2016年12月31日,本 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为2,749.8百万港元,较2015年12月31日 增 加约26.6百万港元。於年 内,本公司於其认股权证到期日2016年3月4日前获行使後, 以经调整认购价格每股4.95港元,发行15,763,780股每股面值0.1港元之普通 股,所获 现金代价总额约78.0百万港元。该等认股权证已於2016年3月4日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撤销上 市。 於2015年11月12日,本公司向独立第三方发行於2017年到期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29,520,000元的两年期有抵押人民币计值,按年利率8.5%计息之可换股债券(「可换股 债券I」)。此外,於 同日,本 公司亦向可换股债券I之相同持有人发行於2017年到期本 金总额为270,000,000港元的两年期有抵押有担保港元计值,按年利率8.5%计息之债 券(「债券I」)。 於2015年12月24日,本 公司发行於2020年到期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元的五 年期人民币计值零票息之可换股债券(「可换股债券II」)予天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直接控股公司并由周政先生实益拥有80%权益)。 於2016年6月28日,本 公 司 与 可 换 股 债 券 I及 债 券I之相同持有人就发行於2019年到期本 金总额为470,000,000港元的三年期有抵押有担保港元计值,按 年利率8%计息之债券 (「债 券 II」)订立一份认购协议。本公司於2016年6月30日发行第一批金额为70,000,000 港元之债券II。第二批金额为400,000,000港元之债券II於2016年7月5日发行。 於2016年6月28日,天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可换股债券II持有人)与债券II持有人 订立抵押契约,并以债券II持有人为受益人抵押部分可换股债券 II,金额为人民币 450,000,000元。 於2016年6月28日,本公司与可换股债券I及债券I之持有人达成协 议,将可换股债券I 及债券I之到期日由2017年11月12日延长至2019年6月30日。上述延长并未对本集团本 年度之财务资料造成重大影 响。 於2017年3月,可换股债券I持有人按特定兑换汇率及转换价将本金额为人民币 9,840,000元之可换股债券I转换为1,000,000股本公司普通 股。 於2016年12月31日,概无认股权证(2015年:约16,000,000份认股权证)及约 281,000,000(2015年:281,000,000)股兑换股份尚未行使且尚未兑换。 本集团一般以内部现金流量以及香港及中国主要往来银行所提供的信贷为其业务提 供营运资金。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现金及银行结余约1,042.3百万港元(2015 年:约242.3百万港元 )。本集团的现金及银行结余大部分以港元(「港元」)及 人民币 (「人民币」)持有。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银行及其他借贷约为3,986.8百万港元 (2015年:约2,102.8百 万港 元 )。本 集团的银行及其他借贷主要以人民币 结 算,并按固 定及浮动借贷利率计算利息。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债券及可换股债券负债部分总计之账面值约为1,932百万 港元,由四笔分别为本金额为270,000,000港元及470,000,000港元的债券;本金额为人 民币1,500,000,000元及人民币29,520,000元的可换股债券负债部分组成。於2016年度,相关利息费用约为155百万港 元。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流动比率为2.14(2015年:1.14),乃根据流动资产约50亿港 元(2015年:39.5亿港元)及流动负债约23.4亿港元(2015年:34.5亿港元 )计算。於2016 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 资 产 负 债 比 率 约2.6倍(2015年:1.9倍 ),乃 根 据 总 负债约73.9亿 港元(2015年:51.8亿 港元 )及 总权益约28.1亿港 元(2015年:27.9亿港元)计算。 监於本集团大部份业务以人民币及港元交 易,故此上述货币分别被界定为本公司及 其若干附属公司之功能货币。除了若干银行结余及现金以及债券以外币计值外,本 集团并无面对任何重大汇率波动风险。於2016年度,本集团并无作出任何货币对冲安 排。本集团会密切监察及管理其所面对之汇率波动风险。 於2016年12月31日,保证金人民币862,000,000元(相 当 於963,656,000港 元 )(2015年: 保证金909,525,000港 元 )及 银 行 存款3,589,000港 元(2015年:无 )已 抵 押 作 为本集团获 授贷款之担保。 於2017年3月,本集团已偿还账面值为人民币99,212,000元(相当於110,914,000港元) 之部分金融机构贷款。於2017年3月,与上述部分贷款有关之已抵押保证金亦已获第 三方解除抵押,本 集团亦於2017年3月收到该笔款 项。 於2016年12月31日,账 面值约人 民 币1,326,094,000元(相当於1,482,481,000港元 )之 发 展中待售物业及账面值约人民币4,301,646,000元(相当於4,808,942,000港元)之投资 物业已抵押予若干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作为上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为本集团提 供之借贷之担 保。 於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非控制性权益所拥有的北京天洋之权益及账面值约人 民币596,592,000元(相当於712,111,000港元 )之发展中待售物业及账面值约人民币 2,636,503,000元(相 当 於3,147,011,000港 元 )之 投 资 物 业 已 抵 押 予 一 间 信 托 基 金 公 司, 作为有关信托基金公司为本集团提供之贷款之担 保。上述贷款已由本集团於年内提 早悉数偿 还。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或然负债情况如下:根据日期为2010年10月8日的股份销售协议,本 集团已於2010年出售QualityHealthCareLimited、QualityHealthCareMedical Holdings Limited、卓 健医疗服务有限公司、卓 健综合保健有限公司及惠誉有限公司(「已售出集团」)之全部权益。本集团已签订税项契约,以就并未於2010年11月30日的已售出集团期末账目内作出拨备的已售出集团於完成出售事项前的税项负债,向 买方作出弥偿保证。根据税项契约索偿的有效期为完成交易起计七年。目前本集团相 信,因上述事项而招致负债的可能性不大。 有关附属公司之重大收购及出售事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於2016年8月出售护老服务业务外,本集团并无进行有关附属公司之重大收购及出售事 项。 管理层及雇员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共有约259名雇 员(包括全职及兼职)。截至2016年12月31 日止年度,总 雇员成本约63.2百万港 元(2015年:64.5百万港元 )。本集团根据行业惯 例、雇员个人表现及本集团之表现为雇员提供具竞争力之薪酬组合及酌情花红。本集 团亦十分重视雇员培训及发 展,故此为雇员提供培训课程及持续进修机会。 股息 董事会已议决不建议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2015年�U无 )。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厘定出席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 会(「2017年股东周年大 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资格 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预订於2017年6月2日举行。为厘定股东出席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 并於会上投票的资格,本公司将由2017年5月29日至2017年6月2日(包括首尾两天)暂 停办理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在此期间本公司股份之转让手续将不予办理。为符合资 格出席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投票,股 东必须於2017年5月26日下午四时三十 分前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送 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 时有限公 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足够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可取得的公开资料及就董事所知,确认於最後可行日期,即2017年3月29 日,以及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所有时间,本公司已维持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股本25%的足够公众持股量。 董事及相关雇员进行证券交易之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 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经本公司作出特定查询後,全 体董事已确认,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彼等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规定标 准。 本公司亦已采纳标准守则作为相关雇员进行证券交易之守则,藉此对本公司或其附 属公司之若干雇员(彼等被视为可能知悉有关本公司或其证券之内幕资料)就本公司 之证券买卖作出规 管。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直至本公布日期,除下列概述之若干偏离行为外,本 公司已应用及一直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 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 告(「企业管治守则」)之 原则及适用守则条 文: 守则条文B.1.2及C.3.3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B.1.2及C.3.3规定薪酬委员会及审核委员会之职权范围应最 低限度包括相关守则条文所载之特定职责。 本公司已采纳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符合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 B.1.2之规定,惟薪酬委员会仅会就执行董事(不包括高级管理人员 )(而非守则条文 所述之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之 薪酬待遇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除外。 本公司已采纳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符合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 C.3.3之规定,惟 审核委员会(i)应就委聘外聘核数师提供非核数服务之政策作出建议 (而非守则条文所述之执行 );(ii)仅具备有效能力监察(而非守则条文所述之确保) 管理层是否已履行其职责建立有效之内部监控系统;及 (iii)仅能促进(而非守则条文 所述之确保)内部及外聘核数师的协作,并检查(而非守则条文所述之确保 )内 部核 数职能是否获得足够资 源。 有关上述偏离行为之理由载於本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年报之企业管 治报告内。董事会已於回顾年度内检讨薪酬委员会及审核委员会之职权范围,并认为 其应继续根据本公司采纳及修订之相关职权范围运作。董事会将最少每年检讨该等 职权范围一次,并 在其认为需要时作出适当更 改。 守则条文A.2.1 守则条文A.2.1订明,主 席及行政总裁之角色应有所区分,并 不应由一人同时兼 任。 自董事会主席周政先生於2014年1月27日获委任为本公司行政总裁以 来,出现偏离该 守则条文之情况。监於周政先生於中国物业发展行内经验丰富,加上彼熟知本集团的 物业发展经营及业务,董 事会认为该安排对本公司而言属合适。董 事 会相 信,董事会 由经验丰富及高资历人士(包括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组 成,足 以确保董事会运作之 权力及权责平 衡。然而,董 事会在需要时将物色合适人士出任行政总裁一 职。 有关本公司於回顾年度内之企业管治常规之详情,将会於本公司2016年年报(将於 2017年4月寄发各股东 )内 含的企业管治报告内列 载。 审核委员会之审阅 审核委员会已与本公司管理层审阅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业 绩。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之工作范围 本初步公布所载有关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合并财务状况表、合并损益 及其他综合收益表及其相关附注的数字,已获得本集团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 行同意该等数字乃本年度本集团经审核合并财务报表所呈列的数额。德勤关黄陈方 会计师行就此执行之相关工作并不构成按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香港审计准 则、 香港审阅业务准则或香港鉴证业务准则而进行的鉴证业务约定,因此德勤关黄陈方 会计师行亦不会就本初步公布作出具体保 证。 购 买、出售或赎回证券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於联交所购买、出售或 赎回本公司之任何股份。 刊登业绩公布及年报 本业绩公布刊登於本公司网站 ( w w w. s ky o c e a n . c o m )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www.hkexnews.hk)。2016年 年 报载有上市规则规定的一切资 料,将於2017年4月在上 述网站登载及寄发予股 东。 代表董事会 天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周政 香港,2017年3月29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周政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林裕儿先生(副主 席)、杨宏光先生、林国雄先生及陈德光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泽雄先生、孟晓 苏博士、杨 步 亭先生及赵大新先生组成。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1008 贵联控股 0.18 39.69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08166 中国农业生态 0.05 35.14
08218 毅高国际控股 0.17 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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