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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u Hung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侨雄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381)
董事之委任及辞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委任
董事会欣然宣布,张先生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由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生效。彼亦获委任为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主席,由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辞任
夏先生已辞任其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职位,由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委任
侨雄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张文龙先生(「张先生」)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由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生效。彼亦获委任为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主席,由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生效。张先生之履历详情如下:
张先生,39岁,获伦敦南岸大学(London South Bank University)颁授会计及财务文学
学士学位以及企业管治理学硕士学位。彼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员及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张先生为一间执业会计师事务所之独资经营者。彼於自行执业前,曾於不同会计师事务所(包括一间国际事务所)担任高级经理,於会计及财务领域具备超过13年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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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并无与张先生订立服务协议。张先生并无获委任特定任期,惟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轮值告退(至少每三年一次)及接受重选。张先生有权获得董事酬金每年120,000港元。张先生之酬金乃由董事会参照现行市况、董事之职责和责任以及本集团之表现和业绩厘定。
於本公布日期,(i)张先生并无担任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之任何职位,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亦无任何关系;(ii)张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无於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亦无其他重要委任及专业资格;及(iii)张先生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之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概无拥有及被视为拥有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须予披露之任何权益或淡仓。
除本公布所披露者外,概无有关委任张先生之资料需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亦无有关张先生之任何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2)(v)条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张先生加入董事会。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辞任
夏黎明先生(「夏先生」)因其他个人事务,已辞任其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职位,由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生效。夏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并无有关彼辞任之其他事宜需提请股东垂注,及彼并无向本集团提出索赔,不论是以赔偿、遣散费、开支、损害赔偿或其他方式。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感谢夏先生对本公司所作之宝贵贡献。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十三位董事组成,包括四位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3.10A条,本公司必须委任至少占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一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因此本公司现时独立非执行董事之数目少於上市规则第3.10A条之要求。董事会将确保本公司在实际可行之情况下尽快达致上市规则第3.10A条之规定。
承董事会命
侨雄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许奇锋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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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八名执行董事许奇锋先生、余允抗先生、张云先生、许立强先生、刘兆桦博士、Nojiri Makoto先生、叶江南先生及张启军先生;一名非执行董事李兆生先生;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苏振邦先生、孙振鸿先生、王小宁先生及张文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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