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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七年中期業績公佈

Chinese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华夏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 号:8009)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七年中期业绩公布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 交所」)创 业板(「创 业板」)之 特色 创业板之定位,乃为带有高投资风险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之市场。尤其在创业板上市 之公司毋须有过往溢利记 录,亦 毋须预测未来 溢 利。此外,在 创业板上市之公司可因 其新兴性质及该等公司经营之行业或所在国家而带有风 险。有意投资者应了解投资 於该等公司之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之考虑後方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具有较 高风险及其他特色,故 较适合专业及其他资深投资 者。 由於创业板上市之公司属於新兴性 质,在创业板买卖之证券可能会较於主板买卖之 证券承受较大之市场波动风 险,同时无法保证在创业板买卖之证券会有高流通量之 市场。 联交所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 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 承担任 何 责 任。 本公布乃遵照联 交 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提供有关华夏能源控股有限 公 司(「本 公司」)之资料,本公司董事(「董事」)及各 董 事(「各董事」)愿就本公布共同及个别 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深知及确信:(1)本公布所 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且无误导;(2)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致使本 公布所载任何陈述产生 误 导;及(3)本公布内表达之一切意见均经审慎周详考虑後方 始作出,并 以 公平合理的基础及假设为 依 据。 摘要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录得营业额约为225,597,000港 元,与二零一五年同期相比下降约19.1%。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 月,本集团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 为2,259,000港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约95.6%。董事会(「董事会」)认为本集 团之表现好转乃主要由於本期间产生其他收益及亏损所致。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业绩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宣布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六个月未经审核综合业 绩,连同二零一五年同期之未经审核比较数字如下: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营业额 4 66,408 139,504 225,597 278,828销售成本 (64,115) (132,478) (218,640) (263,303)毛利 2,293 7,026 6,957 15,525其他收入 6 610 2 689 470其他收益及亏损 7 1,141 (62,799) 1,141 (45,315)行政开支 (3,388) (11,358) (7,668) (18,170)融资成本 (1,206) – (2,434) –除税前亏损 8 (550) (67,129) (1,315) (47,490)所得税抵免(开支) 9 1,245 (2,086) (948) (3,910)期内溢利(亏损) 695 (69,215) (2,263) (51,400)期内其他全面收入(开支), 已扣除所得税 451 19 (6,529) 1,971期内全面收入(开支)总额 1,146 (69,196) (8,792) (49,429)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 表(续)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由下列人士应占期内溢利(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699 (69,215) (2,259) (51,400) 非控股权益 (4) – (4) – 695 (69,215) (2,263) (51,400) 由下列人士应占期内全面 收入(开支)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1,150 (69,196) (8,788) (49,429) 非控股权益 (4) – (4) – 1,146 (69,196) (8,792) (49,429) (经重列) (经重列) 每股盈利(亏损) 10 -基本(港仙) 0.03 (3.20) (0.10) (2.38) -摊薄(港仙) 0.03 (3.20) (0.10) (2.38)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於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附注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2 580 540 应收贷款-非即期部份 – 13,223 580 13,763 流动资产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13 277,921 226,131 衍生金融工具 8,618 8,618 应收贷款-即期部分 15,696 123,528 透过损益按公允值计量之金融资产 9,306 9,306 应收票据 – 1,238 已抵押银行存款 – 38,467 於金融机构之存款 19,544 – 银行结余及现金 157,191 93,666 488,276 500,954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4 30,361 6,709 应付票据 – 38,467 衍生金融工具 5,422 5,422 应付所得税 4,525 6,779 40,308 57,377 流动资产净值 447,968 443,577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448,548 457,340 非流动负债 可换股票据 51,181 51,181 资产净值 397,367 406,159 股本及储备 股本 15 840,999 840,999 储备 (443,628) (434,840)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之权益 397,371 406,159 非控股权益 (4) – 权益总额 397,367 406,159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由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投资重估 可换股票据 股本 外汇储备 合并储备 汇兑储备 储备 权益储备 累计亏损 总计 非控股权益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经审核) 683,047 – 45,918 67,933 (1,921) – (388,300) 406,677 – 406,677 期内亏损 – – – – – – (51,400) (51,400) – (51,400) 其他全面收入 – – – 50 1,921 – – 1,971 – 1,971 期内全面收入(开支)总额 – – – 50 1,921 – (51,400) (49,429) – (49,429) 根据公开发售发行股份(附注) 162,002 – – – – – – 162,002 – 162,002 新普通股发行之交易成本 (4,050) – – – – – – (4,050) – (4,050)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未经审核) 840,999 – 45,918 67,983 – – (439,700) 515,200 – 515,200 投资重估 可换股票据 股本 外汇储备 合并储备 汇兑储备 储备 权益储备 累计亏损 总计 非控股权益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经审核) 840,999 (1,241) 45,918 55,224 – 42,609 (577,350) 406,159 – 406,159 期内亏损 – – – – – – (2,259) (2,259) (4) (2,263) 其他全面开支 – – – (6,529) – – – (6,529) – (6,529) 期内全面开支总额 – – – (6,529) – – (2,259) (8,788) (4) (8,792)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未经审核) 840,999 (1,241) 45,918 48,695 – 42,609 (579,609) 397,371 (4) 397,367 附注: 本公司已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六日根据公开发售按每股0.15港元发行1,080,010,750股新股份。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经营业务所获 得(动用 )的 现金净额 92,769 (44,194) 投资业务 所(动用 )获 得的现金净额 (637) 2,992 融资业务 所(动用 )获 得的现金净额 (2,434) 162,00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 89,698 120,801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3,666 17,755 汇率变动之影响 (6,629) 8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76,735 138,63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结余分析 银行结余及现金 157,191 138,638 於金融机构之存款 19,544 – 176,735 138,638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一般资料 本公司是一间在香港注册成立之公众有限公司,其 股份在联交所创业板上市。本 集团主要从事 一般贸 易(包括市场采购技术及电子产品 )、液 化天然 气(「液化天然气」)产 品贸易、投 资於金 融资产、提供放贷以及保理服务。其注册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之地址为香港干诺道中168-200 号信德中心西 座30楼3004室。 2.编制基准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遵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 (「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及联交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十八章之适用披露规定而编 制。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基准编制,惟按公允值(如 适 用 )计 量 之 若干金融工具除外。 除本集团於本期间采用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外,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 个月之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用之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与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者一 致。 3.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 则」) 对财务报表内呈报之金额及╱或作出之披露产生影响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期内,本 集团已应用下列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折旧及摊销之可接受方法之澄清 第38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农业:生 产性植物 第41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之修 订(二零一一年)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之年度改进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0号、香 港财务报告 投资实体:应 用综合之例外情况 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 修订(二零一一年)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 注(续) 3.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 则」)(续)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早采纳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2 (二零一四年)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收益2 (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交易之分类及计量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投资者及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之资产出售或注资4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二零一一年)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1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1 1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并 允许提早应用 2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并 允许提早应用 3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并 允许提早应用 4 有效日期待确定 本公司董事预期,应用上述已颁布但未生效之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将不会对本集团 之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4.营业额 本集团期内之收益分析如下: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管理服务费用收入 – 2,969 – 5,940 一般贸易之出售货物 (862) 136,001 113,635 271,725 液化天然气产品贸易 65,418 – 108,586 – 放贷业务之利息收入 1,609 – 2,589 – 保理服务之手续费收入 243 534 787 1,163 66,408 139,504 225,597 278,828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 注(续) 5.分类资料 本集团之经营分类乃根据向本公司董事会(即主要营运决策者(「主 要营运决策者」))为资源 分配及评估分类表现而报告之资料(集中於所交付或提供之货品或服务种类 )而 厘定。主要营 运决策者於设定本集团之可报告分类时并无汇合所识别之经营分 类。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8号,本集团之经营及可报告分类如下: (a)提供管理服务 (b)投资於金融资产 (c)一般贸易(包括市场采购技术及电子产品) (d)提供保理服务 (e)液化天然气产品贸易 (f)放贷 本集团之收益及业绩按可报告分类作出之分析如下。 分类收益及业绩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提供管理服务 投资於金融资产 液化天然气产品贸易 放贷 一般贸易 提供保理服务 总计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分类收益 – 5,940 – – 108,586 – 2,589 – 113,635 271,725 787 1,163 225,597 278,828 分类业绩 – 15,516 (366) (49,616) 1,354 – 4,119 – 2,227 12,363 787 1,163 8,121 (20,574) 未分配公司收入 689 10,470 未分配公司开支 (10,125) (37,386) 除税前亏损 (1,315) (47,490) 所得税开支 (948) (3,910) 期内亏损 (2,263) (51,400)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 注(续) 5.分类资料(续) 分部资产及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提供管理服务 投资於金融资产 液化天然气产品贸易 放贷 一般贸易 提供保理服务 总计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三月三十一日 九月三十日三月三十一日 九月三十日三月三十一日 九月三十日三月三十一日 九月三十日三月三十一日 九月三十日三月三十一日 九月三十日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未经审核)(经审核)(未经审核)(经审核)(未经审核) (经审核)(未经审核)(经审核)(未经审核)(经审核)(未经审核)(经审核) 资产 分类资产 – – 9,306 9,306 67,963 52,143 15,697 136,751 130,568 126,167 22,707 22,645 246,241 347,012 未分配分类资产 242,615 167,705 综合资产 488,856 514,717负债 分类负债 – – – – (23,825) (41,590) – – – – – – (23,825) (41,590) 未分配分类负债 (67,664) (66,968) 综合负债 (91,489) (108,558) 就监控分类表现及在分类间分配资源而言: 除衍生金融工具、银行结余及现金以及若干其他应收款项不可分配於可报告分类 外,所 有资产均分配於可报告分类 中。 除衍生金融工具、应付所得税及若干其他应付款项不可分配於可报告分类中,所有负债 均分配於可报告分类中。 地区资料 本集团按资产所在地区划分之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及有关非流动资产之资料披露如 下: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 非流动资产*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经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 国(「中国」) 223,527 278,828 499 423 香港 2,070 – 81 117 225,597 278,828 580 540*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工具。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 注(续) 5.分类资料(续) 有关主要客户之资料 於相关期间对本集团之收益总额贡献超过10%的客户之收益如 下: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客户甲1 – 5,940 客户乙2 67,748 100,378 客户丙2 45,887 – 客户丁3 76,213 – 客户戊3 32,373 – 1.来自提供管理服务之收 益。 2.来自一般贸易收益。 3.来自液化天然气产品贸易之收益。 6.其他收入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汇兑收益 – – – 409 利息收入 609 2 688 35 杂项 1 – 1 26 610 2 689 470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 注(续) 7.其他收益及亏损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因重估透过损益按公允值计量 (「透过损益按公允值计量」)之 金融资产而产生之亏损净额 – (35,819) – (30,700) 因出售透过损益按公允值计量之 金融资产而产生之已变现亏损净额 (366) (27,281) (366) (18,916) 无形资产之减值亏损 – (5,699) – (5,699) 应收贷款之减值拨回 1,530 6,000 1,530 10,000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23) – (23) – 1,141 (62,799) 1,141 (45,315) 8.除税前亏损 除税前亏损已扣除以下项目: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薪金及津贴 1,029 887 2,585 1,668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56 19 96 40 1,085 906 2,681 1,708 无形资产摊销(计入销售成本内) – 1,939 – 3,877 豁免应收关连公司款项 144 – 144 – 核数师酬金 118 – 260 –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33 16 105 32 法律及专业费用 904 1,520 1,140 1,520 租赁物业之经营租约费用 490 1,838 1,471 2,260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 注(续) 9.所得税开支 两个期间内的香港利得税乃就估计应课税溢利按16.5%计税。由於两个期间内并无於香港产生 任何应课税溢 利,故本集团并无就香港利得税计提拨备。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 法(「企业所得税 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 国之附属公司於两个 期间内之税率均为25%。 本集团其他实体之税项均按相关司法权区各自适用之所得税税率计算。 10.每股盈利(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 利(亏损 )按 下列数据计算: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盈利╱亏损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亏损) 所使用之盈利╱(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期间溢利(亏损) 699 (69,215) (2,259) (51,400) 千股 千股 千股 千股 (经重列) (经重列) 股份数目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亏损)所使用之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2,160,022 2,160,022 2,160,022 2,160,022 计算每股基本亏损乃根据本公司普通权益股东应占亏损及2,160,022,000股普通股之加权平均股 数(二零一五年:2,160,022,000股,并根据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之股份合并影响及二零一五 年八月六日之公开发售进行调整 )计 算。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於计算每股摊薄亏损时并无假设本公司尚未行使之可 换股票据已获转换,此 乃由於行使有关转换将会减少每股亏 损。 由於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并无发行在外之潜在普通股,每股摊薄亏损 与每股基本亏损相 同。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 注(续) 11.中期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 息(二零一五 年:无)。 12.物业、厂 房及设备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动用约180,000港元购买电脑、办公室设备及汽 车。 13.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贸易应收款项 221,238 180,984 减:已确认减值亏损 – (19,734) 221,238 161,250 投资按金 50,000 51,077 其他应收款项 213 10,496 预付款项及按金 6,470 3,308 277,921 226,131 本集团给予客户平均为180天的信贷期。於报告期末,本集团根据发票日期计算的贸易应收款项 (扣除减值亏损)的账龄分析如 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90日内 116,692 31,499 90至180日 64,888 129,751 180日以上 39,658 – 总计 221,238 161,250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 注(续) 14.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贸易应付款项 23,825 3,124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 5,561 2,248 中国营业税及应付徵税 975 1,337 30,361 6,709 供应商给予之信贷期通常为90日。於报告期 末,根据发票日期计算之本集团贸易应付款项之账 龄分析如 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90日内 23,825 3,124 15.股本 股份数目 金额 附注 千股 千港元 已发行及缴足 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并 无面值之普通股 2,160,022 683,047 股份合并 (a) (1,080,011) – 根据公开发售发行股份 (b) 1,080,011 162,002 发行新普通股应占之交易成本 – (4,050)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并 无面值之普通股 2,160,022 840,999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 注(续) 15.股本(续) 附注: (a)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本公司实施股份合并,将每两股本公司股本中之已发行股 份合并为一股合并股份。 (b)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六日透过公开发售按每持有一股现有股份获发一股发售股份之 基准发行及按每股0.15港元配发1,080,010,750股新股(缴足)。 16.关连人士披露 期内,本 集团与关连人士并无进行交 易。 主要管理人员薪酬 董事及主要管理人员之酬金载列如下: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薪金及津贴 1,155 1,384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17 18 1,172 1,402 17.比较数字 若干比较数字已经调整,以 符合本期间之呈报方式,并 为本期间披露之项目提供比较金 额。 中期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二零一五年: 无)。 财务回顾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营业额约225,597,000港元(二零一五 年:278,828,000港 元 )。期 内 销售成本约218,64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63,303,000港 元)。期间行政开支约7,668,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8,170,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2,259,000港元,即相比去 年同期减少约95.6%。董事会认为本集团之表现好转乃主要由於本期间产生其他收益 及亏损所 致。於报告期末,本 集团财务状况维持稳健,流动资产净值约447,968,000港 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 日:443,577,000港 元)。 收 益、毛利及行政开支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之营业额约225,597,000港元(二零 一五 年:278,828,000港 元),当中包括一般 贸 易(包括市场采购技术及电子产品)、液 化天然气产品贸易、投 资於金融资产、提 供放贷以及保理服务所得的收益。 於回顾期内,概无收取来自金融及投资产品之投资之利息或股息收入(二零一五年: 零港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毛利约6,957,000港元(二零一五 年:15,525,000港元)。本集团之行政开支约7,668,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8,170,000 港元 )。截 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 个 月,本集团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 2,259,000港 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95.6%。 投资本公司继续在香港股票市场及於中国有高增长潜力之任何行业内物色合适之投资项目。本集团透过损益按公允值计量之金融资产约9,306,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9,306,000港元)。一般而言,本集团会经常检讨投资策略,并因应市况变动适时采取适当行动。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 月,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流动资 金、财务资源及资本结构本集团录得流动资产总额约488,276,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500,954,000港元)。由於财务资源合共约36.2%(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18.7%)为银行结余及现金以及於金融机构之存款,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财务资源具有流动性。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之流动比率为12.1倍(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8.8倍 )。本 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之负债比率为12.9%(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22.1%),以本集团附息借贷总额(包括可换股票据 )除 以股东资金之比率计算。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并无任何或然负债(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零港元)。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任何资产抵押予金融机 构,作为妥善及准时支付其债务之保证(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零 港元 )。所得款项用途 筹集所得款项净额及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之公布日期 集资活动 所得款项之拟定用途 所得款项实际用途二零一五年 发行可换股票据 约60,400,000港元拟用作营运资金 约60,400,000港元用作营运资金九月二十五日外汇风险 於回顾期 内,本 集团大部分业务交易、资 产及负债以港元及人民币 计 值。本集团之货 币风险属轻微。本 集团并无任何衍生或金融工具以对冲外汇风险(二零一六年三月 三十一日:无 )。 业务回顾 本集团主要从事一般贸易(包括市场采购技术及电子产品 )、液 化天然气产品贸 易、 投资於金融资 产、提供放贷及保理服 务。 本集团将审慎动用资金用於投资不同地区之股票市场,并积极寻求投资机遇,以提升 股东回报及提高本公司股份价值。本集团不时检讨及监控投资策略,并因应全球经济 及市况变动采取适当行 动。 业务前景 鉴於最近整体经济市场稳定,我们正寻找有利机会及潜在商业项目,以实现长期业务 增长。管 理层对我们未来业务持乐观态度。 分类资料 地区分类 本集团之金融及投资产品可按中国及香港作地区分类。地区分类业绩详情於简明中 期财务报表附注5列示。 业务分类 为便於管 理,截 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期 间,本 集团分为六个营运部 门。本集团 按此等部门申报主要分类资 料。 主要业务如下: (a) 提供管理服务 (b) 投资於金融资产 (c) 一般贸 易(包括市场采购技术及电子产品) (d) 提供保理服务 (e) 液化天然气产品贸易 (f) 放贷 业务分类业绩详情於简明中期财务报表附注5列示。 雇员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 集团共有19名雇员(二零一五 年:8名 )。本 公司雇员的薪酬通常由薪酬委员会每年检讨,管理层亦会於适当时间检讨雇员薪酬。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雇员薪酬及退休福利计划总计约2,681,000港 元(二零一五 年:1,708,000港 元)。雇员乃基於个人表现、资历、能力及市况以及根据雇员所在司法权区之法定规定取得报酬。本 集团并无根据其现有购股权计划向雇员授出任何购股权。董事於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股份、相 关股份及债券之权益及淡仓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各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 团(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部 )之 股 份、 相关股份及债券 中,拥有根 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 及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包括彼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拥 有之权益或 淡 仓 ),或 根 据《证 券 及 期 货 条 例》第352条 须 记 录於该条所述股东登记册 之权益或淡仓,或 根据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 之《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46至5.67条 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如下: 於本公司普通 股(「股份」)之 好仓 根据股东登记册内之记录或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46至5.67条须另行知会本公 司及联交所之资料显示,董 事概无持有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股份之好 仓。 於相关股份之好仓-本公司授出之购股权 根据股东登记册内之记录或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46至5.67条须另行知会本公 司及联交所之资料显 示,董事概无持有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之股本衍生工具相 关股份之好仓。 於债券之好仓 根据股东登记册内之记录或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46至5.67条须另行知会本公 司及联交所之资料显示,董 事概无持有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债券之好 仓。 於相联法团股份之好仓 根据股东登记册内之记录或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46至5.67条之规定须另行知 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资料显 示,董事概无持有本公司之相联法团股份之好 仓。 於股份之淡仓 根据股东登记册内之记录或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46至5.67条须另行知会本公 司及联交所之资料显示,董 事概无持有股份或其任何相联法团股份之淡仓。 於相关股份之淡仓 根据股东登记册内之记录或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46至5.67条须另行知会本公 司及联交所之资料显 示,董事概无持有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之股本衍生工具相关股 份之淡仓。 於债券之淡仓 根据股东登记册内之记录或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46至5.67条须另行知会本公 司及联交所之资料显示,董 事概无持有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债券之淡 仓。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 日,根据《证 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存置之股东登记册 内之记录或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46至5.67条须另行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资 料显示,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概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 及期货条例》第XV部 )任 何股 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拥有任何权益。 主要股东於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及淡仓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下列人士或公司於本公司之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须根 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之规定向本公司披露,或 根据《证券及 期货条例》第336条记录於本公司存置之股东登记册内之权益或淡 仓。 於股份之好仓 所持本公司 占本公司 股本中之 已发行股本之 主要股东名称 身份╱权益性质 普通股数目 百分比 ExponentialFortune 於受控制法团之权益 330,000,000 15.28% GroupLimited(附注1) KeenInsightLimited(附注1) 实益拥有人 330,000,000 15.28% HonyCapitalGroupL.P(.附注1) 於受控制法团之权益 330,000,000 15.28% HonyCapitalManagement 於受控制法团之权益 330,000,000 15.28% Limited(附注1) HonyManaging 於受控制法团之权益 330,000,000 15.28% PartnersLimited(附注1) 赵令欢(附注1) 於受控制法团之权益 330,000,000 15.28% 许小虎 实益拥有人 149,000,000 6.90% 附注: 1. KEEnInsightLimited为HonyCapitalGroupL.P.之 全资附属公司。HonyCapitalGroupL.P.为Hony CapitalManagementLimited之全资附属公司。赵令欢拥有 HonyManagingPartnersLimited之100% 权益,而 HonyManagingPartnersLimited则拥有HonyCapitalManagementLimited之80%权 益。 2.百分比乃基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之2,160,021,500股已发行股份计算。 於相关股份之好仓 根据股东登记册内之记 录,概无其他人士及主要股东持有相关股份之好仓。 於股份之淡仓 根据股东登记册内之记 录,概无其他人士及主要股东持有股份之淡仓。 於相关股份之淡仓 根据股东登记册内之记录,概无其他人士及主要股东持有本公司股本衍生工具相关 股份之淡 仓。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概无知悉 有持有附有权利可於任何情况下在本集团任何其他成员公司之股东大会上投票之5% 或以上已发行股本权益之任何人士或公司於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或淡 仓,或有任何人 士(董事除外)於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须根据《证 券及期货 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的规定向本公司披露,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 条记录於本公司存置之股东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 优先购买权 组织章程细则概无有关优先购买权之规定,以 致本公司须按比例向现有股东提呈发 售新股份。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操守守则 於回顾期内,本公司已采纳一套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操守守则,其条款不逊於 《创 业板上市规则》第5.48至5.67条所载之规定交易标 准。本公司亦已向全体董事作 出特定查询,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不遵守交易必守标准及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 操守守则之情 况。 购买股份或债券之安排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任何时间,本公司、其控股公司或其任何附 属公司概无参与任何能够让本公司各董事可藉着购入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之 股份或债券而获得利益之安排,而董事、彼等之配偶或十八岁以下之子女於截至二零 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亦无拥有可认购本公司证券之任何权利或已行使任何 该等权利。 购 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於回顾期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竞争及权益冲突 於回顾期内,董事、本公司管理层股东或本公司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之任何联系人 (定义见《创 业板上市规则》)概无在与本集团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重大竞争及权益 冲突之业务中拥有任何权益。 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公司已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附录十五之 《企 业管治常规守则》所载之守则条 文,惟以下情况除 外: 1. 第A.2.1条守则条文规定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角色须分 开,而不应由同一人担 任。 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职责须明确区分,并 以书面形式订 明。 现时,陈海宁先生兼任该两项职位。董事会相信,由同一人出任主席及行政总裁 职务,可让本集团得到一贯之领导,及能够更有效及有效率地为本集团整体策略 规划。董事会亦认为,此并不会减弱管理层之间权力及授权之平衡及此结构可使 本公司即时及有效地作出及执行决定。本集团认为,按其现时之规模,并无迫切 需要分开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角 色。 2. 守则条文第A.4.1条规定,非执行董事之委任应有指定任期,并须接受重选,所有 董事均须至少每三年轮值退任一次。所有独立(「独立」)非执 行(「非执行」)董 事并未获指定任期,但彼等须轮值退任,且将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根据本公 司组织章程细则膺选连任。因此,本公司认为,已采取足够措施确保本公司的企 业管治常规不逊於守则所载列 者。 审核委员会 根据《创 业板上市规则》第5.28至5.33条之规定,本 公司已成立审核委员 会(「审核委 员会」),并 遵照《创 业板上市规则》以书面厘定其职权范 围。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丘志明先生(於二零一六 年八月十二日获委任)(审核委员会主席)、杜嘉豪先生(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二日 辞任 )、高 明东先生及陈亮先 生。 审核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为确保本集团之会计及财务监控充分及有效、监控内部监控 系统、风险管理及财务申报过程之表现、监察财务报表是否完整及符合法定及上市规 定。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已由审核委员会成员审 阅, 彼等认为,该 等 报表符合适用之会计准则、联 交所上市规定及法律 规 定,并已作出充 分披 露。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由 三名成员组成,包 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 事,即高明东 先生(薪酬委员会主席 )、丘 志明先生(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二日获委任)、杜嘉豪先 生(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二日辞任 )及 陈亮先生及一名执行(「执行」)董 事易芳芳女 士(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二日辞任)。 薪酬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为(其中包括 )(i)就 本 公 司有关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 政策及结构,及就设立正规而具透明度的程序制订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出建议;(ii) 参考董事会之企业目标及宗旨审阅及批准建议之管理层薪酬;及(iii)就各执行董事及 高级管理层之薪酬组合,向 董事会提出建 议。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由 三名成员组成,包 括两名独立非执行董 事,即陈亮先 生(提名委员会主席)及高明东先生及一名执行董 事,即陈海宁先生。 提名委员会之主要职责(其中包括)如下: (a) 至少每年检讨一次董事会之架构、规模及组 成(包括技 能、知识及经验 )并就任 何建议变动向董事会提出推荐意见以补充本公司之企业策 略; (b) 物色合资格成为董事会成员之合适人士并选择或推荐董事会选择获提名为董事 的人士; (c) 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 (d) 就董事委任或续聘以及董事尤其是本公司主席及╱或主要行政人员之继任计划 向董事会提出推荐意 见。 承董事会命 主席兼行政总裁 陈海宁先生 香港,二 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陈海宁先生(本公司主席)及吴红英女士;本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丘志明先 生、高明东先生及陈 亮 先 生。 本公布将於创业板网站www.hkgem.com「最 新公司 公 告」一页 内 登 载,自 刊 登 日起计 最少保 留 七 日,并将载於本公司网站www.chinese-energy.com内。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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