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
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WAIYUENTONGMEDICINE HOLDINGSLIMITED
(位元堂药业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97)
(I)进一步延迟完成有关该物业收购事项
及
(II)就修订SZ补充协议订立五份补充协议
兹提述WaiYuenTongMedicineHoldingsLimited(位元堂药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
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二
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及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之公布,
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根据临时协议(经修订)进行之SZ收购事项,以及本公司与Wang On
GroupLimited(宏安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有关(其中包括)就SZ收购
事项订立SZ补充协议之联合公布(统称「该等公布」)。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之公布所披露,完成已由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延迟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於本公布日期,该物业正进行转让手续,以及相关税
务付款之估算仍有待落实。因此,卖方与买方预期完成日期将会延迟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日以後。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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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考虑可能需要之处理时间,且为容许订约方拥有足够时间安排完成SZ收购事项,卖方
及买方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订立第六份补充协议,以进一步延长完成日期至二
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鉴於有关延长,买方应付为数48,750,000港元之SZ收购事项余额
已支付予卖方律师代作保管,并已相应延长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或之前於完成时发
放予卖方。
此外,鉴於延迟完成,卖方与买方已就SZ补充协议订立五份日期均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日之补充协议(各自为「第一份SZ补充协议」及统称「第一份SZ补充协议」),以将购买若干现有配件及卖方就实验室设计、排污、防火工程及就发展SZ物业工地以供位元堂集团制药业务之用与政府联系提供各项谘询服务之付款日期由SZ补充协议日期起计180日内延迟至第一份SZ补充协议日期起计360日内。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临时协议及SZ补充协议之所有其他重大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
承董事会命
WAIYUENTONGMEDICINEHOLDINGSLIMITED
(位元堂药业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陈振康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邓清河先生、陈振康先生及邓梅芬女士,及独立非
执行董事梁伟浩先生、萧文豪先生、曹永牟先生及李家晖先生。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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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進一步延遲完成有關該物業收購事項及(II) 就修訂SZ補充協議訂立五份補充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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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元堂
201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