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
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
承担任何责任。
CHINAGAS HOLDINGS LIMITED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84)
有关收购
中石油北燃(锦州)燃气有限公司
51%股权之第二附属协议
兹提述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及二零一六
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之公布(「过往公布」),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收购中石油北燃(锦州)
燃气有限公司(「目标公司」)51%股权及一份股权转让协议之附属协议。除文义另有所指
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过往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由於卖方需要额外时间以寻求完成其中一项条件所需之若干政府批准,及买方因中国现行
的外汇管制限制而需要额外时间以完成有关向卖方付款及转让代价之所有必要程序,故於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买方(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
之第二附属协议,以(其中包括)将最後截止日期由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延後至二零
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相关各方正协商以确保目标公司之业务顺利融入本集团。
本公司将於达成或豁免(视乎情况而定)所有条件後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刊发更新公布。
承董事会命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周思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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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本公布日期,周思先生、刘明辉先生、黄勇先生、朱伟伟先生、马金龙先生及李晶女士为执行董事;俞��
准先生(替任董事为金容仲先生)、刘明兴先生、ArunKumarMANCHANDA先生及姜新浩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及赵玉华先生、毛二万博士、黄倩如女士、何洋先生及陈燕燕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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