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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
赖该等内容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MODERN LAND (CHINA) CO., LIMITED
当代置业(中国)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07)
委任非执行董事
兹提述当代置业(中国)有限公司(「 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1月3日及14日的公
告,内容有关中国信达(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香港」)认购本公司新股
份。
本公司董事(「 董事」)会(「 董事会」)欣然宣布,陈志伟先生(「 陈先生」)已获委
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16年12月30日起生效。
陈先生,32岁,毕业於清华大学,於2004年获经济学学士学位。随後於2009年自
新加坡国立大学获得理学(房地产管理)硕士学位。
陈先生拥有10逾年金融领域投资及研究经验。彼於2010年加入信达香港,现任
投资总监及投资业务部董事总经理,负责信达香港的投融资业务。加入信达香港
前,陈先生於2007年至2010年期间担任新加坡TIG集团董事长的行政助理,负责
协调TIG集团在大中华区的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於2005年至2007年期间,陈先生
为新加坡国立大学的研究学者。
陈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自2016年12月30日起计三年。根据本公司
组织章程细则,彼须轮席退任及合资格膺选连任。陈先生不会就担任非执行董事
自本公司收取任何酬金。根据本公司与陈先生订立的服务合约,倘信达香港直接
或间接持有不足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5%,则本公司有权终止该服务合约。
陈先生并无被视为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
有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须予披露的任何权益或
淡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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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并无(i)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
系;(ii)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及(iii)於过往三年内在香
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
经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据董事所尽悉、所知及所信,概无任何有关委任陈
先生的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亦无任何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热烈欢迎陈先生加入本公司。
承董事会命
当代置业(中国)有限公司
总裁兼执行董事
张鹏
香港,2016年12月30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执行董事张雷先生、张鹏先生及陈
音先生;非执行董事范庆国先生、锺天降先生及陈志伟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
事秦佑国先生、崔健先生及许俊浩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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